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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节目播映合同书
编辑:翠竹清韵 识别码:12-1070507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7-19 00:02:39 来源:网络

第一篇:电视节目播映合同书

电视节目播映合同书

NO: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乙方:

地址:邮编:电话: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有关法律规定,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友好协商,现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电视节目播映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节目名称:。

二、节目长度:部集。

三、播映版权:播映有效期为,在电视台的下列频道播出:□1非卫星频道播出。□2卫星频道播出,时间应安排在日以后。

四、节目价格:每集元,共集,此节目费用金额:

五、磁带规格:型带,每盘分钟,共盘;每盘磁带元(含制作和邮寄费在内),磁带费合计金额元,由甲方支付。

六、合同金额:节目和磁带费共计(大写)元(人民币元)

七、付款方式:□ 1甲方应在合同生效后周内,将全部节目和磁带费元一次付清。□ 2甲方应在合同生效后次付清。

□ 3甲方应在收到全部节目带后的八、供片时间:乙方在收到后,即于供片。

九、乙方拥有以上节目的版权并提供该剧的全部合法转让文件。

十、乙方保证在授权地区和时间内不再向其他电视台或供片商发行此节目。

十一、播映版权委托书同乙方提供,甲方不得超出合同期限和播映范围或向第三方转让本节目,不得将节目用于其它电视播放以外的用途。违反此规定者将视为侵权行为。

十二、甲方在收到节目的壹个月内如发现磁带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重新录制,并于20天内发出。

十三、为确保节目有计划的制作与供片,本合同于月日前签章返回有效。

十四、任何一方如违反上述条款,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全部款项的%并赔偿对方因

此造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十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代表签章后具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

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在乙方所在地法院进行诉讼。

十七、乙方开户银行:账号: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篇:电视节目播映费按转让著作权缴税

电视节目播映费按转让著作权缴税

我是某市有线电视台的财务人员。最近,我台制作了一部历史体裁系列电视剧准备在春节期间播出。同时,我台对需要播出的其他地市电视台收取了数额不等播映、收视等使用费。我市电视台一直按营业税条目的“文化体育业”中的“播映业”缴纳营业税,最近地税部门对我台进行检查时,要求我台对这部分收入重新调整适用税目及税率,按转让无形资产———转让著作权补缴营业税。我们不知税务部门这种操作是否有依据,请就相关政策给一具体解释?

答:播映,是指通过电台、电视台、音响系统、闭路电视、卫星通信等无线或有线装置传播作品以及在电影院、影剧院、录像厅及其他场所放映各种节目的业务。电台、电视台有偿性的节目收费,应按营业税税目中的“播映业”,依照3%税率缴纳营业税,而对外转让影视节目的播映权则属于营业税税目中的转让无形资产“转让著作权”,适用税率5%。你单位对此应予以区分,并按税务部门的决定进行涉税事项的调整。

著作权也称版权,属于一种特许权,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如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计算机软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等九类内容。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具体包括发表权、署名权、摄制权、表演权、展览

权等十七项权利。〘著作权法〙同时规定,非著作权人除了可以通过著作权的继承和赠与取得著作权外,还可以通过著作权的使用许可和著作权的转让取得著作权。〘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土地使用权转让及出售建筑物和经济权益转让征收营业税具体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2〕165号)规定:著作权益转让,是指有偿转让著作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著作权益,是指出版权益、复制权益、播映权益、展览权益、摄制影(视)片权益、翻译权益、改编权益等著作权益。著作权转让除应履行著作权法所规定的相关法律义务外,在涉税政策上主要包括营业税和所得税(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下面作一具体说明。

一、著作权转让中的营业税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规定:转让著作权,是指转让著作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著作,包括文字著作,图形著作(如画册,影集),音像著作(如电影母片,录像带母带),属于营业税中的转让无形资产税目,适用税率5%。

为规范转让著作权中涉及的营业税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著作权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2_〕44号)规定:

1.拥有无形资产所有权的单位或个人(以下简称“所有权人”)授权或许可他人(以下简称“受托方”)向第三者转让“所有权人”的无形资产时,如“受托方”以“所有权人”的名义向第三者转让无形资产,转让过程中产生的权利和

义务由“所有权人”承担,对“所有权人”应按照“受托方”向第三者收取的全部转让费依“转让无形资产”税目缴纳营业税,对“受托方”取得的佣金或手续费等价款按照“服务业”税目中的“代理”项目缴纳营业税。

2.如“受托方”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者转让无形资产,转让过程中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均由“受托方”承担,对“所有权人”向“受托方”收取的全部转让费和“受托方”向第三者收取的全部转让费,均按照“转让无形资产”税目缴纳营业税。如“受托方”所转让的无形资产不在我国境内使用,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第(四)款的规定不缴纳营业税。

二、著作权转让中营业税与增值税的政策区分。

1.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发〔1993〕154号)规定:因转让著作所有权而发生的销售电影母片、录像带母带、录音磁带母带的业务,以及因转让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而发生的销售计算机软件的业务,不缴纳增值税。

2.关于电视台自制节目收取播映费的纳税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规定:播映,是指通过电台,电视台,音响系统,闭路电视,卫星通信等无线或有线装置传播作品以及在电影院、影剧院、录像厅及其他场所放映各种节目的业务。所以你台对将自制节目有偿提供给其他单位使用的行为,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影视作品属于作品,作者享有著作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湖南光前影视制作社销售电视剧播放权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751号)中规定:将制作的电视剧转让给电视台播映,并规定播放的时限和次数,这一行为属于转让著作使用权的行为,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营业税税目注释〙的有关规定,应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中的“转让著作权”项目缴纳营业税。所以你单位应就相关税目作一具体区分,并不是主营税目是什么就都按什么税目缴税,如你台的广告播映就不按本税目缴税,而应按广告业税目缴税,适用税率5%。所以你单位制作电视剧并转让播放权也属于这种情形。

三、著作权转让中的企业所得税问题。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收入总额包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纳税人提供或者转让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而取得的收入。所以单位转让著作权收入应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按适用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三篇:电视节目插播广告合同书

电视节目插播广告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甲乙双方将共同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和责任,并享有本合同所规定的权利。

一、双方承担的责任

甲方责任

1、同意与_________电视节目中的_________电视片做片头片尾的随片广告。

2、同意在_________电视节目中做片头片尾的随片广告,播出时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负责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符合技术标准的成品广告片,并同时支付广告播出费用。

乙方责任

1、在收到广告播出费用的二十天内,完成广告在_________的播出时间安排,并通知甲方播出时间。

2、在广告最后播出的一个半月内,返还广告片播出带。

二、宣传等项工作

为配合电视节目展播,甲方需要不需要在播出地安排宣传、考察、培训、会议等多项工作内容,由乙方提供出入境的配套手续及接待等相关活动。此项内容将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三、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甲乙双方应该认真遵守执行,任何单方不得违约,如单方违约应负责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2、由于乙方因素,造成甲方广告片的遗播漏播,乙方应返还甲方所有费用,并负责赔偿甲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3、由于甲方责任造成合同单方中止,应视为对乙方广告时间安排的空白,按播出费用对乙方进行赔偿。

4、如遇特殊情况(不可抗的自然灾害,国家政策变更等)无法执行合同时,经双方同意可以修改,变更,终止合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篇:电视节目制作播出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甲乙双方将共同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和责任,并享有本合同所规定的权利。

一、双方承担的责任

甲方责任

1、需要乙方提供电视片制作的单位

(1)负责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经审查合格的电视脚本,并提供全部制作费用的70%。

(2)负责制作期间的差旅住宿等项费用。

(3)在收到乙方制作完成的电视成片后二十天内,完成对电视片的审查,并提供详细的书面修改意见。

(4)在乙方按照甲方书面修改意见最后完成电视片制作后,支付制作费用剩余的30%。

(5)负责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经审查合格并符合_________电视节目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成品电视片,并同时支付播出费用。

(6)需要()不需要()乙方在电视片最后一次播出的一个半月,提供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_________总领事馆出具的播出证明。

2、不需要乙方提供电视片制作的单位

(1)负责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经审查合格并符合_________电视节目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成品电视片,并同时支付播出费用。

(2)需要()不需要()乙方在电视片最后一次播出的一个半月,提供由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总领事馆出具的播出证明。

乙方责任

1、负责电视片的制作

(1)收到甲方提供经审查合格的电视脚本和制作费用的70%后,保证在一个半月内完成按电视脚本制作完成电视片的前后期制作工作,并提请乙方审查。

(2)收到甲方对电视片的审查的书面修改意见后,于十天内按照修改意见完成对电视片的修改工作。

(3)在收到播出费用的二十天内,完成节目在_________的播出时间安排,并通知甲方播出时间。

(4)在电视片最后重播的一个半月内,返还电视片播出带,并为需要的单位提供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_________总领事馆出具的播出证明。

2、不负责电视片的制作

(1)在收到播出费用的二十天内,完成节目在_________的播出时间安排,并通知甲方播出时间。

(2)在电视片最后重播的一个半月内,返还电视片播出带,并为需要的单位提供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_________总领事馆出具的播出证明。

二、宣传等项工作

为配合电视节目展播,甲方需要()不需要()在播出地安排宣传,考察,培训,会议等多项工作内容。由乙方提供出入境的配套手续及接待等相关活动。此项活动的内容和安排,将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三、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甲乙双方应该认真遵守执行,任何单方不得违约,如单方违约应负责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2、乙方在为甲方提供电视片制作服务时,不得无故延误时间,按合同规定时间限制每延误一天,应扣除相应发生费用的5%。

3、由于乙方因素,造成甲方电视片的遗播漏播,乙方应返还甲方所有费用,并负责赔偿甲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4、由于甲方责任造成合同单方中止,应视为对乙方电视节目安排的空白,按播出费用对乙方进行赔偿。

5、如遇特殊情况(不可抗的自然灾害,国家政策变更等)无法执行合同时,经双方同意可以修改,变更,终止合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五篇:电视节目编剧合同书(律师修改)20170102 -

编剧合同书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电话:

片头片尾署名为: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就甲方聘请乙方为电视综艺真人秀节目《 》共四季(暂定名)(以下简称“本节目”)总编剧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同意订立合约条款如下:

第一条 聘约方式与职责

1、甲方聘请乙方担任本节目四季总编剧工作,乙方同意接受甲方聘用。甲乙双方以合约形式确定双方聘用关系的成立。

2、本节目第一季为13集,成片播出时间每集不少于 分钟。完成片剧名与长度的变更不影响本合同的有效性。

3、乙方承诺将保质保量、按时按期地完成本节目编剧工作:(1)根据总导演制订的节目走向,召开节目策划会,设计每期节目内容;

(2)主持人脚本编写制作;

(3)任务内容文本编写;

(4)设计戏剧冲突,并协助导演组应对在拍摄过程中的不同变化;

(5)在拍摄过程中,根据执行导演组和后期导演组的工作要求,重新编写节目内容故事架构;

(6)负责主持人脚本撰写、节目文案及旁白撰写。

4、甲方委托乙方编写、修改本节目剧本的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本节目拍摄完成。

第二条 剧本交付

1、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递交本节目故事大纲。大纲应能清晰地将主要情节线条和主要人物进行连接,形成一个完整的故事框架。

2、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递交本节目分集梗概。

3、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递交本节目第 集—第 集剧本。

4、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递交本节目第 集—第 集剧本。

5、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递交本节目第 集—第 集剧本。

6、本节目全部初稿剧本完成后,经甲方提出意见后,乙方按照甲方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直至本节目拍摄完成。

7、乙方在完成创作后,将以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将上述各个阶段的创作成果分别按时发送到甲方负责人______的指定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负责人在收到邮件后回复收到回执,回执中应明确标明收到稿件的阶段名称和字数。若十个工作日内没有答复,则视为甲方已经收到,以乙方电子邮件发件箱信息为准。

8、乙方将上述各个创作成果按本合同约定方式提交给甲方后,2

甲方应及时提出相应书面修改意见。由于甲方原因不能及时提出修改意见的,甲方可与乙方协商延迟提出书面修改意见的时间。

9、定稿后,由于甲方拍摄、客观环境变动或播出审核等原因需要再次修改剧本的,乙方应给予配合修改剧本。

第三条 酬金及付款方式

1、甲方支付给乙方的酬金为:

甲方同意以每集人民币 万元(大写:人民币 圆整)支付乙方编剧酬金。乙方第一季创作集数为 集,总金额人民币 万元(大写:人民币 万圆元整)。

2、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酬金的 %,即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作为定金,乙方开始进行剧本大纲的创作。

(2)乙方向甲方提交本节目故事大纲(故事大纲不少于 字),经甲方提出意见,乙方修改,甲方书面确认通过后 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总酬金的 %,即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3)乙方向甲方提交本节目分集梗概,经甲方提出意见并书面确认通过后 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总酬金 %,即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4)乙方向甲方提交本节目集初稿剧本,经甲方提出意见并书面确认通过后 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总酬金 %,即人民币 元(大写拾 元整)。

(6)本节目本投入拍摄后,不晚于开机后 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总酬金20%,即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7)若开机后剧本仍需修改,乙方应配合甲方及导演完成修改,并不收取任何额外费用。

3、乙方账户信息: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永久性拥有本节目剧本所产生的全部著作权、版权及衍生制品的著作权、版权(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录像带、录音带、VCD、DVD及诉诸各种传媒的全部永久版权及一切与剧本有关的角色名称、人物造型、肖像、对白、动作、剧照、音乐及歌曲的所有权等)。

(2)甲方拥有本节目摄制过程中行政、制片、财务、生产的管理权。甲方以单项专业职务的形式聘请乙方担任本节目编剧,乙方同意在接受甲方领导下进行剧本创作工作。

(3)甲方支持乙方的艺术创作,尊重乙方的艺术选择。甲方拥有本节目文学剧本的主题、情节、人物设臵及艺术评判的终审权。

(4)乙方依照本合同所限时间递交的剧本经修改后仍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甲方保留聘请其他剧本创作人员进行本节目剧本的修改和创作的权利,其对剧本内容所作的修改不视为是对乙方权利的侵犯。如甲乙双方因严重分歧无法继续合作,甲方保留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权利,可以选择终止本合同,已通过部分,乙方不予退还甲方已付稿酬,如有应付而未付的稿酬甲方应支付完成。未通过部分,甲方亦无需支付剩余稿酬。

(5)如甲方中途安排他人续写、修改和改编时,续写/修改/改编人有权以编剧/改编者方式署名,但不得损害乙方的署名权,署名的先后顺序依据创作部分的比例大小确定。

(6)在剧本创作期间,甲方负责组织剧本讨论会,其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剧本讨论会内容原则上定为:故事大纲、分集梗概讨论会;剧本初稿全部完成后的剧本讨论会。其他由于剧本讨论发生的费用甲方不再承担。

(7)甲方应尊重乙方的劳动成果,对乙方剧本中的创意、构思和桥段等有保密义务,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作品被剽窃盗版等不良后果所产生的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

(8)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后,甲方已经支付报酬的剧本或半成品及相关著作权归甲方所有。

(9)甲方有权无偿使用或许可播放者、发行者在本节目、本节目的衍生产品、宣传片或预告片使用乙方的姓名和肖像。但仅限于本节目的推广、宣传之目的。

2、乙方权利与义务

(1)在本合同约定的聘用期限内,乙方应专职为甲方进行文学剧本创作和修改工作,不得同时与第三方签署同样性质的合同。必要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本合同项下乙方的工作。

(2)乙方拥有本节目编剧的署名权和艺术创作及创作劳动获得酬金的权利。乙方作为编剧的署名应在本节目片头片尾字幕的醒目和显著位臵。如出现本合同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中第(4)项所述情形,乙方依然享有对已创作部分的署名权和报酬权。

(3)乙方应依甲方要求及时参加与文学剧本相关的协商会或讨论会。

(4)乙方接受甲方对其编剧工作的监督及对本节目艺术创作质量的认定。

(5)甲乙双方如因创作问题发生分歧或矛盾时,应认真研究,及时协商解决,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应以甲方的意见为最终方案,5

乙方需按照甲方的意见进行本节目的创作工作。

(6)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参加剧本创作前(为期一个月)的调研工作,调研期间所有开销由甲方承担。

(7)乙方同意甲方使用其肖像及文字材料等用于本节目的宣传推广。乙方同意并配合甲方参加本节目的新闻发布会、首映式及研讨会等。

(8)聘用期内,乙方须向甲方及时提供最新居住地、联络电话号码及联系方式,以便甲方在合理的时间内联络乙方。

第五条 剧本认可

1、乙方在完成各个阶段创作,将成果提交给甲方后,甲方应在5日内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否则,即视为甲方认可乙方提交之剧本;

2、双方对剧本最后定稿的认定标准,在不存在重大争议分歧时,以相互诚信协商确定。

第六条 乙方保证与承诺

1、乙方担保并声明乙方有完整之权利及授权签署本合同,依本合同约定创作的剧本不含有侵犯他人著作权和其他权益的内容。

如因上述权利的行使侵犯他人著作权或其他权益,经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裁决认定,甲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给第三方的赔付等),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2、乙方保证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在授权地区拥有本合同规定之权利,包括在本合同签定前,未接受任何第三方以与甲方相同的方式创作合同约定之剧本,也不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任何第三人创作相同题材的剧本。

第七条 荣誉共享

1、如果本节目获奖,乙方有权参加颁奖仪式,并有权获得该颁奖活动所颁发的与乙方有关的单项奖状、奖杯、奖金及一切奖品;乙方同意甲方可获得乙方所获得奖状、奖杯的复制品。

2、影片在国内首映、研讨,或参加国内外电视节展出、竞赛等活动时,甲方邀请乙方参加,乙方有义务责任参加,差旅费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署并生效后,双方均应全面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约,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如严重违反本合同之约定,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造成的实际损失及救济的合理支出费用。

2、甲方如无故不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编剧稿酬,视为甲方的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按每拖延一日1‰计算,如甲方延期一个月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剧本酬金,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不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乙方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乙方如无故不能按期交付剧本,视为乙方的违约,甲方有权按该交付期交付稿酬额之相应比例扣支乙方稿酬。具体方法为:每超期一日,扣支该期稿酬的1‰。如乙方出现超期一个月未能交付剧本,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且有权追索已经偿付乙方的所有费用。

4、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节目相关内容;并不得在本节目创作完成后180日内为任何第三方创作相近构想的节目作品;乙方保证剧本创作出于本人构想,如因此与其他任何作品发生版权纠纷,乙方负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甲方无需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以上情况,乙方除承担必要的法律责任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而蒙受的经济损失,同时支付报酬总额的30%违约金。

5、如因有关电视节目政策法规等原因引致的剧本调整,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九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承诺关于双方往来期间所获知的对方之商业、财务信息 7

等往来资料、文件、图片、档案,无论口头或书面,均不得对第三人泄露,也不利用其做本合同以外目的使用,此约定于本合同终止后仍然有效。

第十条 本合同的解除、变更和终止条件

1、甲乙双方全面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至履行完毕。

2、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本合同:(1)乙方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偏离原已审定故事大纲或与原设定主题不符等),达不到甲方要求的。

3、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后,乙方已收的款项不再退还甲方,甲方已经支付报酬的剧本或半成品及相关著作权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委托其它编剧进行进一步创作。

4、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单方面终止本合同:(1)甲方无故拖欠酬金款超过三十个工作日的;

(2)甲方收到大纲、分集、剧本任何一个创作单元内容后30日内未给予答复或书面意见的。

5、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后,已收的款项不再退还甲方。

6、本合同签定时所依据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7、鉴于剧本创作的特殊性,经甲、乙双方协商,允许本合同创作周期的变更。

8、遇有不可抗力的因素,公司无履约能力,甲乙双方应予谅解,本合同自动终止。不可抗力的解释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有关条款。

9、上述变更、中止事项、均应以及时通知对方,并以甲方出示有关书面通知或双方另签协议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出现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1、本节目其余三季编剧工作就剧本交付时间和酬金可另行签署合约。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署补充合同。

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后,本合同即产生法律效力。

4、本合同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授权签字: 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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