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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警察形势
编辑:诗酒琴音 识别码:12-385088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4-11 18:30:58 来源:网络

第一篇:新时期警察形势

伟大的事业需要崇高的精神,更需要核心的价值观念来引领实践。作为新时期的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构建更是如此,它是公安队伍在长期的实践中形成的宝贵财富,是公安民警精神风貌的浓缩和升华,是全体民警心血和智慧的结晶,是全体民警奉献与牺牲的写照和执法为民思想的充分体现,更是激励我们迎接挑战、发愤图强的宝贵精神财富与公安走向胜利、创造辉煌的强大精神动力。可以说,人民警察的核心价值观是我公安队伍从事公安工作之根本,是公安队伍的精神气质风貌与灵魂,它直接决定着公安事业的未来发展走向与成败兴衰。

当前,在公安机关面对严峻的社会治安形势与党和人民对我公安机关的新期待与新要求下,更要求我们必须以负责的精神、审视的眼光、理性的态度正视公安队伍中存在的思想困惑和巨大的工作压力,承载公安的优良传统与执法为民的家国意识,加强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建设,树立公安魂魄精神。用思想精神与主流价值观念的力量去体现榜样与标杆的作用,在制度保障的基础上,切实有效发挥民警公安工作的主动性、灵活性与有效性,源头引导、带动公安民警做好公安工作,切实增强警营的和谐稳定与公安队伍决战决胜能力,开创公安工作新局面,有效应对各种复杂局势,从而促进公安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在实践中体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要求。这也是笔者撰写本文的目的与潜心探究如何构建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原因所在。

一、构建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必要性与背景原因

公安部党委认为,新时期人民警察的核心价值观的构建必须要顺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具有与时具进的特点,它对于打牢广大民警共同的理想信念和思想道德基础,形成团结奋斗的精神力量,进一步提高公安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激励广大民警永做党的忠诚卫士和人民群众的贴心人,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毛泽东同志早就讲过:“人总是要有一点精神的”。所以说新时期公安精神,就是要构建一种具有公安价值主流的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锻造精英,造就了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新时期公安队伍,弘扬出新时期的公安精神,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从而高昂的我们的士气与无穷的力量,去不断提高维护国家安全、驾驭社会治安局势、处置突发事件和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能够从容面对复杂的社会治安形势和艰巨的公安保卫任务,同心同德,团结奋进,开拓创新,无往不胜,成为打造平安中国、构建和谐社会的中坚力量。

中新网3月20日电,中国公安部决定,从即日起至6月底,在全国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中组织开展“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讨论活动。据公安部网站消息,此次讨论活动,既可以对公安部党委提出的初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也可以就“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提出新的表述。公安部党委认为,核心价值观,是指一个社会、一个行业、一个部门、一个团体中居于统治地位的、起支配作用的核心理念,对其成员的思想道德和行为方式起着主导作用。公安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肩负着打击敌人、保护人民、惩治犯罪、服务群众、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全国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创造、积累了体现公安机关性质和宗旨的价值观念,并在推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各地公安机关对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培育与构建,践行人民警察“执法为民”的宗旨,建设一支 “有魂、有魄、有力、有使命、有激情”的公安队伍。

二、新时期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涵义及其包含的内容

对于核心价值观,有的学者曾指出:“价值观是通过人们日常的习惯、技能和行为反映出来的人类的品行和美德。”它是为实现组织使命而提炼出来的,一个组织所拥护和信仰的,指导组织成员共同行为的永恒的准则。它是整个组织价值观体系中能影响和左右其他价值观,并且具有相当稳定性的信念和思想。鉴于公安机关的政治性、人民性、法律性、社会性特点,并考虑公安队伍的职责要求,2009年3月,权威部门对新时期“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用了以下三种方式予以表述:

1、忠诚、为民、公正、廉明、奉献;

2、忠诚、公正、服务、奉献;

3、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公正执法、清正廉洁、勇于奉献。

关于对“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具体内涵的理解:警察的核心价值观是警察组织想成为什么、为什么价值而存在的准确定位与角色确定,是警察组织生存的基点和灵魂。它告之每一个警察应该具有什么样的做人、做事的最高标准。它是一种深藏在警员心中的东西,决定和影响着警员的行为方式。它具有如下内涵:首先它是警察核心价值观是警员是非善恶判定的标准。它表明了我们要提倡什么、反对什么。哪种行为是组织所崇尚的,鼓励警员去做的,哪种行为是组织所鄙视的,警员不应该去做的。第二它是警察群体对公安事业和目标的认同与一贯愿望,并在这种认同的基础上形成对目标的追求。它始终存在,但不是一开始就确定,它要经历了一个从不太明确到明确,从不太正确到正确的过程,但一旦形成就具有一定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随着时间的推移,组织不断向前发展,有些价值观体系中的内容会随之变化,被赋予新的内涵,但核心价值观是不会轻易改变的。核心价值观的持续一贯性可以使复杂的问题简单化,使组织即使历经沧桑变化,时代更迭,科技进步,也能保持自我,始终沿着正确的轨道运行。最后它是传统积淀与使命相结合的信念,是一种形成的共同境界。它应该有自己的行业特点和独特的使命,是长期实践斗争与新时期维护社会稳定与应对复杂局势的公安精神的核心。在其形成与发展的过程中,通过有效提炼与对精英队伍和英雄人物的推敲而来,是秉承公安优良传统作风和使命与新时期的公安精神和使命的有机统一,能够凝聚力量,践行忠诚使命,提高素质,完善能力,使人民警察对公安机关的价值取向、职业精神产生认同感,并在这种认同氛围作用下,触发警察本身的职业自豪感和对警察集体的归属感,激发起他们的献身公安事业的热情和为人民服务的事业心,从而使民警队伍产生一种巨大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三、新时期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标准

新时期人民警察的核心价值观必需符合如下标准:首先是它必需是公安机关全体民警发自内心的肺腑之言与所竭力倡导的准则,是公安机关在长期实践过程中身体力行并坚守的理念,是言行及其制度导向与实践工作的高度统一,否则它就不是核心的价值观念了。它必须是警察组织的领导真正想要倡导的,同时被全体警员所接受并认同的一个准则。所以警察核心价值观必须具备一定的真实性,必须深藏在警员心中,每一个警员对此深信不疑,并会专心捍卫它,并具有高度的执行力。其次是人民警察的核心价值观必需是真正影响公安工作的精神准则,是经得起时间考验的,因此它一旦确定下来就不会轻易改变,它只会时间与时具进,被赋予新的内涵,但本质不会动摇与改变。三是所谓的核心理念,是指最重要的关键理念,不是目标、使命、阶段性成果理念,而是本质和永恒的原则,可以作为公安事业发展与队伍建设的一套永恒的指导原则。它们对人民警察具有内在的重要价值。数量不会太多,但都是实践思想与发展规律的精炼与升华。

四、构建新时期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影响因素

一是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形成要求全体警员共同参与。

一种具有思想主流的核心价值观的形成,往往不是以少数出现的,而是一出现就是一大批,稳定且具有影响力。人民警察的核心价值观更是如此,它不是哪个创建领导与哪个宣传部门的事,它的培育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全体警员的共识程度,也就是多数的认同感。是一种上下同欲、共识互动的行为过程。所以在培育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过程中,自始至终都需要全员参与、整体互动,任何一件事情,只有亲身参与了,才会有责任感。通过交流与融合,形成心理上认同,行为上追求的氛围,逐渐形成大家共同认可与肯定的核心价值准则。

二是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要确保价值理念确实反映了公安机关与公安工作共同和长远的战略目标,能够激励人心,具有影响力。

“不谋全局不足谋一域,不谋万世不足谋一时”,新时期人民警察的核心价值观必须是反映公安事业的长远战略目标与公安工作及其公安民警的共同愿望与奋斗理想。是使其在当下与未来具有高瞻远瞩性、与时俱进性,是一种站在公安工作制高点上的综合评定与精神升华。它是人民警察精神形象在制度行为层领域的具体展示和表现,是整体形象塑造成功与否的要害环节。它主导着制度行为形象的性质和方向,因为核心价值观要求组织治理制度与其有机统一,同时它还会培育和塑造出一系列崇高、积极的精神观念,更重要的是可以推动组织中最有活力的部分。对于人民警察的核心价值观,简单来说,就是人民警察这一群体判断社会事务时依据的是非标准,遵循的行为准则与精神境界。它深深根植于公安内部,是没有时限地引领并进行一切实践活动的指导性原则,在某种程度上,它的重要性甚至要超越它的战关于对“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具体内涵的理解:警察的核心价值观是警察组织想成为什么、为什么略目标。因为它与奋斗目标、历史使命、宗旨有着很大的区别。然而,主流的核心价值观是公安机关的奋斗目标与理想的先驱,是一切目标为之奋斗的基础。因为核心价值观作为组织全体民警所持有的、判定某种行为或事物的好坏、对错以及是否有价值或价值大小的看法和根本观点,直接决定着精神形象的内容。有什么样的核心价值观,就会产生什么样的警察精神形象。

三是在构建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过程中应注重的关键驱动因素。

谈到驱动因素,它更多的是涉及如何运作,将人民警察的核心价值观念在警察队伍中如何传输、内化的过程,最终让每名民警都具有核心价值观念。首先警察核心价值观的提出必须有具有社会观念与人本观念,将自身的发展和社会的发展联系起来,谋求警察组织与社会的共同发展,寻求一种双赢与平衡的关系。例如香港警队的价值观“正直及老实的品格,以公正、无私和体谅的态度去处事和对人、承担责任及接受问责”正是体现了这样一种运作哲学。并在其中注入人本观念,造就警队对外的社会责任感与对内的团队精神。例如天津警方的“民忧我辱、民安我荣”。另一方面,在核心价值观内化时,要加强对警员的教育、治理,使组织核心价值观内化为警员自己的价值观,使警员们的个人价值观与我们警察组织整体价值观相统一,把警心与警魂凝聚在核心价值观念的四周。让每名警员都明白我们为什么存在?存在的价值如何?做到决策层的核心价值观在基层上的内化,使核心价值观根植于每个警员心中。同时采用多种多样的形式进行宣传和强化,培育他们的自豪感、归属感、责任感。这是核心价值观形成的要害,领导头脑中的思想,只有扩散到每一位警员心灵中,成为他们的追求时,才能成为一个组织的安身之本。只有让每一位警员成为核心价值观的实践者和履行者,才能实现内化的真正目的。

四是寻求并应用那些能引起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朝理想方向转变的行为与惯例,发挥标杆与榜样力量。

我们在许多文化影视作品中经常会看到,一支队伍的精神气质与核心价值观形成往往是组织中的最高长官或者英雄人物将这支队伍注入了魂魄,无论人员更迭,时间流逝,这支队伍的魂魄永在,并指引着这支队伍的未来成败兴衰。这是什么?这就是榜样与标杆的作用,是一种行为力。对于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念的构建,发挥标杆榜样的作用往往是培育组织核心价值观的一种重要而有效的方法。在培育的过程中,把最能体现核心价值理念的个人和集体树为典型,充分利用其示范效应,使价值理念形象化,使其达到价值观的人格化和物化作用,从而使更多的人的理解并认同价值理念,并用价值理念做指导,做出具体的行为。这样随着核心价值理念的不断深入人心,人民警察就会按照核心价值理念的去处理问题与应用于具体事件,指导自己的各项的工作,从而使核心价值观对行为的影响作用真正发挥出来,将核心价值观念与职责履行真正结合为一体。

五是确保人民警察的核心价值观能明白无误地转换为行为,具有贯彻力、执行力。

要想把人民警察的核心价值观有效地转化为行为,首先是它的贯彻力如何,一旦有效贯彻,形成认同感,才可能执行。它的贯彻仅仅简单说教或宣传是远远不够的,必须采用多种形式或者活动,在组织内部通过各个层次不断强化价值观理念,把这些组织文化内核方面的东西通过大量的传播媒介和实际行动广泛地宣传贯彻,使之生动鲜活起来,易于为全体警员理解、认同和接受。2004年以来,在上级公安机关党委正确领导下,我省各市地方公安机关相继开展了励精图治、锐意进取的大讨论、大练兵、大接访、命案攻坚、基层基础建设、奥运安保、援川救灾、三项任务建设、科学发展观思想教育学习、国庆60周年安保工作等重大活动和事件。我们的公安队伍也正是经历了这样的一次又一次考验,在火热的斗争实践中逐步形成、发展和完善了“辽宁公安精神”与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念,实现了辽宁公安工作的跨越式发展。再就是它的执行力形成必须有制度与机制作为保障,其中的激励机制尤为重要,因为有了先进,但仍然会有人自甘落后,所以需要激励和约束。有数据统计,在缺乏激励和约束的环境中,团队组成人员的潜力只发挥出20%-30%;但在适宜的激励与约束环境中,团队组成人员却能发挥出其潜力的80%一90%。同时,要保证激励的效果,还必须加大约束机制的执行力度,旗帜鲜明的表达倡导与反对的态度,通过多种渠道与各个层次,多种形式强化组织核心价值观。它既有硬性制度规范又有软性的引导,通过思想、信念、宗旨和行为规范,以“一只看不见的手”操纵着组织的整体运作。使人民警察的核心价值观自觉和全面的运用,将公安事业与队伍建设带入更高的境界。

第二篇:加强新时期警察公共关系建设

全国“二十公”会议要求“加强警察公共关系建设,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伴随着贯彻党的十七大提出的高举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主义的矫健步伐,公安机关作为政府的重要执法主体之一,在社会舞台上担任重要的角色,其警务活动和形象,直接关系着党和政府的形象,已越来越成为广大公众关注的热点和焦点。特

别是当前我国正处于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时期,公安机关的性质、特点、职责和任务决定了做好当前的公安工作将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认真研究警察公共关系,大力加强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对推进新时期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树立公安机关良好形象,为构建和谐社会保驾护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信阳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长根同志,高度重视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多次强调要加强全市公安机关的警察公共关系建设。面对这个较新的课题,我们都应有一个学习、理解、实践的过程。现就加强新时期警察公共关系建设谈点粗浅的体会:

警察公共关系是指公安机关积极、持久、有计划地运用各种信息和传播沟通手段,加强与公众之间的相互了解和沟通合作,不断促进公安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从而为公安机关树立良好形象创造条件的警务运作模式。

警察公共关系是公安机关依法行使职能的一个重要条件。它是由公安机关、公众和传播三个基本要素构成的。公安机关是警察公共关系的主体,公众是警察公共关系的客体,传播则是连接公安机关与公众的桥梁。警察公共关系的本质是公安机关运用传播手段开展的活动,其任务是协调公安机关与公众之间的相互关系;它的职能是促使公安机关在广泛收集信息的基础上,根据各个时期警务活动在公众中产生的效果和影响,提出公安工作的具体目标和计划并付诸实施,同时通过传播和沟通,再收集反馈的信息,对下一阶段的警务活动进行新的策划。警察公共关系的目标是树立公安机关良好的形象,为公安工作取得公众的信任和支持,取得广泛坚实的社会基础。警察公共关系的基本精神是诚实、开放、互惠互利。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它也是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得以实现的一种载体。

警察公共关系有它广泛的外延和深邃的内涵。在外延上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公众关系。警察公共关系是公安机关与公众之间的关系,这里的公众是指与公安机关存在着某种现实的或潜在的利益关系,从而发生直接或间接联系的公安机关内部和外部的社会群体,它与政治学、社会学中的公众概念有明显的区别,不仅由人群构成,还包括政府、社区、媒介等机构。公众是公安机关开展警察公共关系工作的重要对象,因此,公众对公安机关确立警察公共关系的认同和参与程度,直接影响警察公共关系的成功与否。公安机关与公众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公众对公安机关的生存与发展,具有实际的或潜在的影响力,公安机关必须通过正确处理各种公众关系来确立良好的警察公共关系。

其次是传播媒介。警察公共关系是一种传播沟通与合作活动,公安机关要建立警察公共关系,就必须广泛与公众进行接触。将信息或观点有计划地向公众进行传播,则是公安机关与公众进行沟通的中介和桥梁。鉴于维护社会的政治安定和治安稳定是党、国家和人民的共同愿望,公安机关与公众之间的信息交流就应当是双向的,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一方面,公安机关通过发布信息给公众,使公众透彻了解每一个时期的公安工作和治安形势,从而积极地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关心、理解和支持公安工作;另一方面,公安机关又不断地了解公众对公安工作的客观评价,知道公众的愿望和要求,发现公安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公安工作的思路和布局,为公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如警方开辟的警界播报、治安信息联络员、行风监督员等。

第三是形象使者。警察公共关系是一种以树立公安机关良好形象为目的的管理活动。公安机关作为政府的一个重要执法部门,是警察公共关系的主体,不但主导着警察公共关系的走向,而且左右警察公共关系的状态。在日常公安机关开展的所有警务活动中,都是围绕公众的利益进行的。公安机关形象的好与差,不但直接关系到公安机关在社会的知名度和满意度,而且也直接影响到党和国家的庄严和声誉。因此,公安机关只有树立起一个能被公众接纳、得到公众信赖和支持的良好形象,才能和公众之间建立起良好的社会关系,才能有利于公安工作的开展与发展。应当明确,公安机关形象是警察公共关系的核心内容,是警察公共关系活动的精髓。在公众中树立起良好的公安机关形象,是形成良好警察公共关系的基本要素。

在内涵上主要表现在警察公共关系意识,意识是行动的先导。警察公共关系意识是警察公共关系的灵魂,是公安机关每位民警必备的基本素质。而有了这种意识,才具备建立和发展警察公共关系的内驱力。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形

第三篇:《浅析新时期南粤警察价值观》

浅析新时期南粤警察价值观

近日,我局正掀起一番关于《新时期南粤警察价值观》讨论的热潮,做为一名刚刚踏入公安系统的新警,我通过认真思考梁厅长对南粤警察核心价值观提出的“忠廉、公正、为民、创新”八个字的深刻内涵,使我对新时期南粤警察的核心价值观有了更深的认识,受益匪浅,感受良多。为我在今后的工作上打开了思路,点明了“路灯”。

忠廉、公正、为民、创新是具有时代特色的南粤警察核心价值观的主流意识和统一思想,是公安事业崇高的精神,是广大民警共同的理想信念和思想道德基层。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如何锻造一支顺应时代发展的要求,能够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具有优良作风、复合型、实战型的优秀警察队伍已经迫在眉睫。这就要求我们在公安队伍中凝聚精神力量和战斗力量,不断精炼和升华人民警察的核心价值观,让广大民警达到“共鸣”,从而有效激发和释放公安团队的巨大潜能,更好地建设“平安广东”,服务“幸福广东”,推动公安工作走上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道路。为此,只有牢固确立既能够反映公安机关本质特征又具有时代精神的核心价值观,才能在多元价值观中发挥其主导和引领作用。

(一)“忠廉”--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清正廉明,无私奉献。

“四个忠”是人民警察最宝贵的品格,是最基本、最重要的职业素质和道德标准,是警魂。忠诚意识是确保人民公安为人民的核心所在,忠诚可靠更是中国警察所特有的警魂,警察的忠诚是一种职业信仰,是警察对事业的追求、对职业恪守的行为标准,是一种尽心尽力、全力以赴承担责任的道德品质。廉,是要打牢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基础,以世界观为总开关,坚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个核心观念,就能抵抗住种种诱惑的魔力,不会走入歧途。增强学习的自觉性,要从思想上有所认识、有所警觉,全面提高自身素质,把“干事、干净”的廉洁从业观落到实处,提高自我管理能力,争做学习的先进、守纪的表率,树立起党员形象。

(二)“公正”--公正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公正要求公安民警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地执法,惩恶扬善、弘扬法治,维护执法公信力。首先要加强对公正观念,秉公执法、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是党和人民对公安机关的要求,也是法律赋予公安工作的职责。人民警察在执法活动中应当做到公开公正、合法合理,切实维护和保障社会的公道正直,把维护公正的意识深深铭刻在每一个公安民警的头脑中,体现在执法实践中,把公正执法思想植根于每位民警,落实到每一个执法环节中,不断增强广大公安民警公正执法的自觉性、主动性。

(三)“为民”--始终把人民放在最高位置,以民为本,执法为民。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人民警察的宗旨,在任何情况下,必须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在日常管理和执法中,要从群众的小事着手来做好工作,要学会换位思考,想群众之所想,即便是不符合规章,也要予以有效的沟通和正确的指导。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让权力止于权益。

(四)“创新”--立足本职,开拓进取,与时俱进,敢为人先。

做好新时期下的公安工作,必须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倡导终身学习的理念,以适应社会不断变迁、群众要求不断提高所带来的种种挑战。专门设立负责研究和引进与警务工作相关的部门,收集各类先进措施和工作机制,推陈出新,设计出最优质的服务模式,并组织培训学习,使之迅速在内部得以推广运用。

新时期南粤警察核心价值观从根本上反映着广东公安的政治立场、理想信念和价值追求,对民警的思想道德和行为方式起着主导作用,集中反映了人民警察的使命任务和职业特性。将南粤警察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公安队伍建设的方方面面,贯穿于广大民警日常工作生活的各个环节,共同打造具有时代特色的南粤警察,加快推动公安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第四篇:新时期县级电视网络形势调查报告

20xx年1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数字电视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8】1号),1号文件的出台,打破了1999年国办发“82号”文件关于广电、电信分业经营的规定,鼓励广播电视机构利用国家公用通信网和广播电视网等信息网络提供数字电视服务和增值电信业务。同时在符合国家有关投资政策的前提下,支持国有电信企业在内的国有资本参与数字电视接入网络建设和电视接收端数字化改造,加速推动促进三网融合进程。

县级广播电视网络是全国广播电视系统的基础网,是广大农村用户收看电视的重要途径,肩负传播党的政策和提高农民精神文化生活的重任。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有线电视“村村通”工程的推进,农村有线电视得到迅速普及,可以说我们具备良好的用户资源。但是由于县级广播电视局资金少、欠缺企业管理经验、技术力量薄弱等原因,似乎又很难与虎视眈眈的电信运营商相抗衡。从今后形势发展看,“三网合一”注定广电与电信的竞争成为不争的事实。县级广电网络要想在竞争中谋求生存和发展,必须利用自身优势,发挥自身特长,不断完善网络、不断完善自我,才能在新形势下处于不败之地。

第一、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国家保护政策的解禁虽说突然,但实属意料之中。资金雄厚、管理规范的电信运营商的加入势必会激发广电方面的竞争意识,加速数字电视的发展。“三网融合”是压力更应是动力,县级广电部门作为全国广电系统的基础,绝不可以再存有“等、靠、要”的思想,应转变观念,争分夺秒,与省、市加强协作,同步发展,由依靠政府的行政垄断式发展向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方向发展,改变条块管理模式,实行垂直化管理,加快有线电视网络升级建设,加速产业化进程。

第二、加快网络升级建设。从现有成功经验分析,提高有线电视竞争力意味着有线电视网络必须从单向走向双向、从模拟走向数字、从分散型走向集约化,拓展市场空间、提高收视质量、规范经营管理。所以,县级广播电视网络应在现有网络基础上加强网络升级建设,变单向网络为既有广播信道又有交互信道的双向网络(最好能建立起具有自愈能力的环形双向网),建立高效稳定的回传体系,增加业务范围。

考虑将来要开展vod点播、宽带数据、远程教育等综合性业务,以及全国有线电视网络统一平台、统一标准等趋势要求,所以,改造后的县级有线电视网络必须与国家、省、市干线相联,实现资源共享,为电视节目和服务的个性化、多样化、多层次增强保障。

第三、加强增值项目建设。县级网络在保证传统有线电视稳定发展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增值业务,增加经营收入。改造后的有线电视双向网络是一个提供视频、数据和语音等业务的综合信息传输平台,我们可以利用广电网络的带宽资源为居民用户提供宽带上网业务,满足企业级的商业接入,满足不同层次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开展以业务多样化、服务个性化、高品质、高品位的最具有增值竞争力的业务,例如,大流量广播类的高清数字电视,可视电话或vod等大流量的交互业务的开展,以及远程医疗、远程教育、智能小区联网等的应用。

第四、加强品牌服务建设。有线电视数字化的到来,网络升级改造是基础,用户服务是保障。必须完善服务体制、提高服务人员素质,畅快地解决问题,从而树立广电网的品牌形象。

有线电视从模拟到数字,无论是广电网还是广电人都在经历着一场蜕变。在以用户为中心的今天,必须做好3个转变:从过去的事业管理型向企业经营型转变、从垄断经营型向服务竞争型转变、从建设(器材、设计、施工)+管理的混合经营型向网络信息服务运营商转变[1]。全心全意为用户服务,进一步严格规范服务流程,加强客户服务体系建设,及时处理、妥善化解数字化进程中的各类问题,以优质的服务和用户欢迎的各种业务提高性价比,真正让人民群众体会到数字化带来的好处和便利。

第五、加强合作,寻找资金保证。有线电视网络的升级改造和综合业务的开展不是仅凭县级广电自身可以办到的,首先,必须利用与当地政府的密切关系,争取政府的政策支持,将有线数字电视的发展列入当地的城乡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中,把有线电视数字作为拓展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新手段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必要举措,使有线数字电视的发展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充分发挥党的喉舌作用,积极与当地政府合作,建立与广大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综合信息发布平台,使之成为当地人民群众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其次,处理好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之间的关系,力求做到共同发展、共同繁荣。数字、网络等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推动着广播电视、通信、互联网都向下一代转换,向综合提供话音、视频、网络接入等多种业务方向发展。对于广电来说开展这些业务无异于新手上路,所以我们“要牢固树立开放融合、合作共赢的发展理念,学习电信的网络运营和服务经验,推动广电部门与有关部门和谐相处、共赢发展[2]。”

有线电视数字化是一个高投入的高科技项目,县级财政一般难以承受,所以县级网络要想与省市同步改造高标准、高效的数字电视双向网络,必须寻求合作,可采取与省市公司联合建网或寻找科研力量雄厚的供应商共同开展数字电视业务。共同建设、共同经营,实现双赢,从而抢占市场先机,走科学管理、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第五篇:论新时期警察形象塑造之我见

新时期警察形象塑造之我见

作者:

学校:

【内容提要】本文叙述了当前警察形象建设的背景,阐述了加强警察形象建设的必要性;详细说明了当前警察形象的状况和表现形式,对影响警察形象的成因进行了深刻的剖析,提出了警察形象建设根本途径是与时俱进,正风强警这一观点。

【关键词】警察形象 建设 途径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2004年共查处公安民警违反“五条禁令”案件491起、636人。虽然较2003年的738起、988人,分别下降了33.5%和35.6%但违禁案件的绝对数仍在高位停留,不能乐观。中新网2005年3月31日电公安部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祝春林在全国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暨队伍建设会议上表示,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工作虽然取得阶段性成果,公安民警违法违纪案件呈逐年下降趋势,但与党和人民的期望相比,还有不少差距。

公安部党委提出了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奋斗目标:“力争通过三年左右时间的不懈努力,使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明显提高;队伍的整体形象和纪律作风有较大改进,违法违纪腐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比较满意。”

触目惊心的违纪数字和部党委对队伍建设的高瞻远瞩,这就给我们提出了一个严峻的现实问题,如何塑造新时期警察的新形象。

一、加强警察形象建设的必要性

公安工作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公安机关是党委政府与群众间最主要的沟通桥梁。民警是公安机关联系和伸向社会公众的触角,扮演着党委政府的公共关系人员的角色。公安民警的形象直接影响着党和政府以及公安机关的形象。因此,建立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意义重大。

(一)加强人民警察形象建设是新时期公安机关完成新的历史使命的需要。“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是公安机关在新时期肩负的三大政治和社会责任。没有良好的警察形象,公安工作就不可能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就不可能完成任务。只有加强警察形象建设,才能造就出一批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合格人才,才能从容应对并正确解决各种复杂问题,更好地完成公安机关的光荣使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公安机关应有的贡献。

(二)加强人民警察形象建设,是深入贯彻和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需要。人民警察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实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反映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要求,与其一脉相承。通过形象建设,人民警察可以更好地为民、爱民,让人民满意。

(三)加强人民警察形象建设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需要。随着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施,法律体系越来越完善,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对人民警察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警察的言行不当也越来越容易引起广大群众的误解或纠纷。因此,只有良好的警察形象,才能更好地推进依法治国进程。

(四)加强人民警察形象建设是树立新形势下警察公共关系理念的需要。加强警察形象建设,有利于不断促进警察与社会各阶层群众的沟通,实现警察与群众零距离接触,在与群众密切接触中树立和改善人民警察形象,在经常沟通与交流中达到对公安工作的理解,从而树立警察公共关系新理念,使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方针在新形势下得到更好的贯彻落实。

二、当前警察形象状况及表现形式

(一)、总的来说当前的公安队伍是好的,警风状况良好,其主要表现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学习与实践活动的指针,贯彻三十项便民利民措施“大接访”等活动的重要精神,广大民警在工作任务繁重,执法环境恶劣,社会支撑力减弱,经费保障缺乏,侦破打击难度加大,群众期望值超高的情况下,仍然以积极的态度和高昂的斗志迎难而上,坚决贯彻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学习,特别能战斗”的工作作风,积极投身与各专项打击治理工作和抢险救灾工作。在打击犯罪第一线,面临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广大民警赴汤蹈火,舍身忘死,为保卫国家的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用鲜血和生命谱写了一曲曲壮丽凯歌。2004年全国有492名民警牺牲,6920名民警负伤,天天有牺牲,时时有流血,与此同时,广大民警还不断加强政治、思想、纪律、道德、文化、作风等方面的学习与修养,推行便民利民措施,确保了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的提高,从而使民警的执法形象大为提升,社会威信大为增强。

(二)、但另一方面,警风不纯,警纪不正,背离现实公安公作的要求,特别是以权力商品化,人情化,关系化为主要特征的腐败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遏制和转变,仍在腐蚀部分民警的心灵,违法违“禁”的行为时有发生。2004年共查处公安民警违反“五条禁令”案件491起、636人。在全国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暨队伍建设会议上,祝春林列举了公安队伍中伤害群众感情、漠视群众疾苦、损害群众利益的种种问题,突出表现在:极少数领导干部利用手中掌握的公安行政审批、执法办案等权力搞权力寻租、权钱交易;一些民警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意识不强,执法不作为;有的单位和民警受经济利益驱动,乱收滥罚,插手经济纠纷,滥用权力搞“创收”;个别民警执法犯法,导致队伍中“大、丑、恶”案件时有发生.有的谋财害命,有的因奸情杀人,有的利用职务之便买卖赃车,甚至有的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少数民警执行公安部“五条禁令”的自觉性不高,心存侥幸,明知故犯,顶风违令的案件屡有发生;一些民警特权思想严重,对待群众态度“冷硬横推”。特别是仍有少数基层民警在办案过程中急功近利,作风粗暴,搞刑讯逼供。凡此种种,不一而足,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群众的利益,损害了警察的形象,从而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三、影响警察形象的成因

近年来,公安机关一直在转变管理理念,强调树立新型的、更富人情味、值得信赖的警察公众形象,在加强队伍建设、改变警察形象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如执行“五条禁令”、开展“三项教育”、推出大接访等一系列活动,使警察的总体形象有了明显地变化,服务热情、工作规范、执法文明等形象,在人民群众中得到树立。但是,公众眼中的警察形象还是不尽人意,有的甚至不堪入目。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来自公安机关内部的原因。

1、队伍整体素质不高。第一,由于人事管理上进口不严,出口不畅,导致少数素质低下的民警进入公安队伍,影响了队伍整体形象;第二,少数民警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淡薄了,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动摇,反映到职业道德、职业责任、职业纪律等方面,出现了许多社会群众不满意的行业不正之风,问题虽然发生在极个别民警身上,但性质恶劣,后果严重,影响极坏,严重败坏了警察整体形象,破坏了警民关系。

2、日常执法工作不尽人意。一是落后的管理方式,与社会、大众的需求产生较大的距离,机械呆板的工作方法无法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造成群众对公安工作绩效不满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安机关的声誉;二是部分民警执法不够规范,以罚代刑、以罚代教、以罚代拘等“三乱”现象时有发生,在群众中造成极坏影响;三是公安宣传工作不力,未能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3、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治警不严,惩处不力,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不能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一方面队伍中少数害群之马未能得到及时处置,不能使得后来者引以为戒;另一方面,无法约束民警的思想、行为,导致民警违法违纪现象屡禁不止。

(二)来自群众方面的因素。

1、期望过高,失望越大。相当一部分群众把民警当作“神”而不是当作“人”来看,他们希望民警是万能的,既是侦察破案、打击犯罪的能手,又是排忧解难、保护社会安宁的卫士。然而,一旦希望无法及时实现,消极的看法就会产生,进而可能转化为负面效应。

2、认识偏颇,混淆视听。在频繁的警民接触过程中,一些群众由对少数民警形象、作风的非议甚至鄙夷而形成对民警群体的错误认识;由对一些民警工作绩效的不满意导致对公安机关职能作用的怀疑;由极少数民警身上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产生对整个公安队伍的不信任。这些有失偏颇的认识因素交织在一起,造成警民隔阂。

3、认知有限,造成误解。由于部分群众法律知识有限,对刑法等实体法有所了解,而对刑事诉讼法等程序法知之甚少,特别是对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和刑罚的执行等有关规定不够了解,以致对正常的警务活动产生误解。例如取保候审、保外就医、假释、监外执行等正常法律措施,常因人犯“复出”而被群众误解为徇私舞弊的司法腐败行为,由此产生不满和对立情绪。

(三)来自社会其他方面的原因。

1、行政干预,滥用警力。一是由于公安机关执法权限较大,一些地方党政部门往往将公安机关当成万能钥匙,其他部门一遇上难办的事就让警察去管,无形中扩大了公安机关的对立面,从而损害警察形象;二是非警务活动过多,损害警民关系,影响民警的执法形象。

2、鱼目混珠,损害形象。

六、七十年代,穿制服、戴大盖帽的行政执法者唯有公安一家,在老百姓眼里公安机关就是“大盖帽”,代表的是政府形象,有着绝对权威。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逐步完善,各类行政执法人员不断增多,工商、交通、财税、城管、卫生及联防保安等各式“大盖帽”满天飞,由于素质参差不齐,加上假冒警察招摇撞骗,严重影响了“大盖帽”在群众心目中的整体形象和威望,也使公安机关的形象受到损害。

3、保障不力,经费不足。首先,因公安经费保障不足,使正常工作无法开展,“以罚代刑”、“以罚代拘”现象时有发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警察的文明执法形象。其次,警力不足,任务繁重,战役过多,超负荷工作,而经济利益却得不到保障,挫伤了广大民警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影响了民警的执法服务形象。

4、社会舆论和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目前报纸的报道大多带着倾向性,正反面反差较大,或是倾向于正面的宣传,或是倾向于问题的揭露。有的报道宣传的痕迹过于明显,老百姓抱着一种怀疑的态度;有的报道则为了制造新闻效应,夸大地揭露警队黑暗面。公安机关在做宣传工作时,应该把握尺度,不应夸大成绩,也不应自我丑化。如“警察求职”这类的宣传,实际上反而损害了警队的整体形象。还有的把队伍内部每年查处多少违法违纪、辞退多少民警作为“成绩”向社会宣传,实际上留给群众的第一印象是公安队伍管理存在问题多。

四、与时俱进,正风强警是塑造警察形象的根本途径 “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和国家赋予公安机关的新的历史使命和要求。对于我们公安队伍而言,警察的形象就在于警风,民警的作风关系着民警的形象和生命。那么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应该怎样定位自身的形象和不辱使命呢?

(一)、为警莫罔顾职责,加强自身修养,提高个体素质是加强警察形象建设的核心动力

1、不断学习钻研,提高理论素质。一是要刻苦自学。刻苦自学是从警者树立良好形象的根本保证。世事多变,我们只有不断学习,才能随时应付变化的世界。二是对“症”下药。采取缺什么就补什么的“充电”式研读法,集理论精髓于一身,以便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融科技侦破预审于一炉,以便拥有娴熟的业务能力。只有这样才能牢记自己使命,不断丰富自己,提高自己,发展自己。任何一个民警如果驻足不前,其知识结构和能力水平将难以胜任现有工作。

2、加强道德建设,提升自身修养。加强自身修养是培养从警者良好形象的基础。自身素质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从警者作风的优劣。自身修养主要包括两大块:一是科学文化素质的修养。深厚的科学文化知识是每一个民警履行职责的最基本条件,它可以帮助从警者提高对环境的认识感受能力和对违法犯罪现象的分析判断能力,同时,它本身可以间接转化或直接表现为侦审能力,处理能力,二是思想道德素质的修养。思想道德修养是培养从警者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作风的根本条件,也是为警清廉,保民平安的内在动力,它可以帮助从警者为实现自身价值而提供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精神动力,是领导者科学决策的思想保障。

3、注意日常工作,加强自身涵养。在日常工作中,广大公安民警要以维护人民警察内部的团结协调和步调一致。要珍惜时间,今日不唱明日歌;珍爱自己,有错不搞下不为例;规范着装,文明值勤,“阳光”作业,办事不搞暗箱操作;严肃法纪,严于律己,执法执勤中不徇私情,在平时的一言一行中养成好的习惯,好的作风。

(二)、加快公安体制改革进程,强化组织领导,是塑造警察形象的保障。

1、坚持从优待警,是提高民警工作积极性和改善当前警察形象的助推动力。行为科学认为,人的行为是有动机决定的,而动机则产生于需要。也就是说,人的需要是产生行为的原动力。因此,满足需要是调动人的积极性的重要途径。而在各种需要中,人们对物质生活基本条件的需要,对被尊重、被关心、被爱护等人身基本权利的需要又显的尤为迫切。基层公安民警常年战斗在同形形色色的敌对分子,犯罪分子和治安灾害事故作斗争的第一线,工作充满了危机性和艰苦性,随时随地面临着生与死、苦与乐、情与法、荣与辱的严峻考验。特别是在当前,国际国内形势严峻复杂,公安保卫工作任务日益繁重,而公安工作经费又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公安民警不得不从事地方指派得有损形象得非警务工作问题,上级政令在基层执行中受干扰的问题。因此必须加快体制改革进程,重点解决编制经费不足,“皇粮”没有保障的问题。要以公安改革为契机,建立“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科学用人机制;加强对名警执法权益的保护,把名警的权益保护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争取各方面支持,努力改善基层公安机关的办公条件和设施,在生活上关心爱护民警。只有这样才能振奋民警的精神,促使其保障高昂的斗志。

2、坚持领导率先垂范,是改进当前警察形象的引导动力。“火车跑的快,全靠车头带”。领导的带头示范是对民警最实际、最有力的动员和教育,对民警的思想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只有通过领导的率先垂范作用的发挥,才能进一步增强民警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才能够感召民警,才能使作风好的人有所作为,使工作差的人受到鞭策。

3、坚持密切联系群众,誓做忠诚卫士是加强警察形象建设的源泉。加强作风建设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是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能否做到这一点,对我们党来说,事关党的命运和生死存亡,对公安机关来说,则决定着能否履行职责,能否让党和人民放心的重大问题。因此,公安民警紧紧围绕保持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这个核心问题来开展各项公安工作。当群众的生命财产遭到不法侵害时,我们要拍案而起,操正义之戈斩妖魔爪;当群众需要帮助时,我们要挺身而出,降智慧之神解百家之难;当群众不理解不支持时,我们要扪心自问,用火热之情暖百姓之心。总之,我们要时刻牢记基本工作路线,要沉到基层去,把群众当老师,恭听他们的教诲,改进自己的形象。要通过民意测评,信息反馈,舆监督等多种措施,拓广反映民警作风问题的渠道,不断提高执法质量水平,适时调整改方案,真正实现作风的根本好转。

4、加强公安宣传工作。是向人民群众展示警察形象的重要途径和主要措施。没有宣传,公众对警察的认识是零散的、局部的和表面的。公安机关工作做得再好,工作再苦,公众如果不知道、不了解,就谈不上理解。因此,公安宣传工作是塑造警察公共关系的重要途径和主要措施。

从“五条禁令”、30项便民利民措施到“大接访”反映着公安机关在新形势下对自身的深刻认识,标志着公安机关执法观念的进一步转变,公共服务的意识进一步增强,意味着“人民公安”理念的回归,并展现出公安机关塑造警察高大形象的理性心态。

加强警察形象建设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又是一项现实而紧迫的工作,公安机关一定要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以第二十次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继续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以加强和改进公安机关的作风建设来积极推动维护稳定工作和严打整治斗争。建立警察形象建设的有效机制,在经常化、长效化上着力,牢记从警宗旨,遵守法律法规,誓做人民忠诚卫士,真正做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

参考文献:公安部政治部,《警察形象建设》----第一届警察公共关系征文获奖论文选;2003。群众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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