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在石龙区书画家协会工作研讨会上的讲话
在石龙区书画家协会工作研讨会上的讲话
区书画家协会名誉主席屈献民
(2012年7月6日)
各位书画界的朋友们、同志们:
刚才,几位同志的发言很到位、很有水平,证明了他们在书画艺术上是有颇深的造诣的,对书画事业今后的发展思路是清晰的。自区书法家协会成立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在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本协会周密组织了多次书画交流活动,成功举办了两次较大规模书画展,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和一致认可。通过一年来的努力,石龙区书画家协会呈现出从无到有、由弱渐强;会员由少到多,素质不断提高;社会影响力不断加强的可喜局面。在此,我对石龙区书画家协会成立一年来取得的成绩表示衷心的祝贺,向广大书法爱好者付出辛勤劳动表示诚挚的谢意。下面,我谈谈自己的一些感受: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打造工业强区、建设精品城区”的奋斗目标,不断推进石龙区“工业化、城市化、生态化”进程,推动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城乡面貌日新月异,群众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为广大书画爱好者留下了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题材,激发了他们的艺术创作灵感。前两次参展的书法作品,有浑然古朴的篆隶,有工整隽秀的楷书,有挥 1
洒自如的行草,形式多样,异彩纷呈。绘画作品内容涉及人物、山水、花鸟等多种题材,笔墨淋漓,色彩斑斓,具有很强的观赏性和感染力。作品中的一笔一划,一草一木,一山一石,一景一物,都饱含着书画爱好者们对祖国文化的眷恋之情,浸润着对生活积极向上的追求和美好未来的向往,体现着对书画艺术的酷爱,对艺术孜孜的追求。
一年来的工作成效证明了这届书画班子是一个团结、和谐、务实的的班子,在书画普及和推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希望再接再厉,努力团结全区有书画事业心、有一定造诣的书画爱好者开展各项书画交流活动,在普及传统书画艺术的基础上,以繁荣创作为中心,多举办专家讲座、内部点评、采风交流,要让会员们感受到在艺术求索的同时带来的艺术愉悦。我相信,石龙区书画家协会的成立、发展、壮大,对于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展现我们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和创新实践,进一步增强石龙区的凝聚力,扩大石龙区的影响力,展示石龙区的良好形象,促进文化艺术的繁荣与发展,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中国的文化博大精深,时代呼唤优秀的文化作品,广大群众企盼更美好的精神乐园,事业呼唤更多的优秀创作者。我们衷心的祝愿石龙区书画家协会在今后书画创作中,继续起到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作用,为石龙文化美好的明天引航高歌。谢谢大家!
第二篇:中华民族书画家协会
中华民族书画家协会
协会介绍
中华民族书画家协会创立于2011年,经国家文化部主管单位批准成立。
中华民族书画家协会总部设在北京。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人民政府的文艺工作方针和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以“三个代表”为重要指导思想、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之书画艺术,发展祖国书画艺术事业,与时俱进,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做出应有的贡献。
中华民族书画家协会的宗旨:以弘扬祖国书画艺术为目的,广泛团结各民族的书法、美术工作者、书画家、艺术爱好者和学者,以及联合其它美术团体和艺术机构、企、事业界等,开展举办画展、海内外书画艺术交流活动,出版文艺专刊、学术研究、艺术咨询等一系列工作;并竭诚服务于书画艺术教育事业,培养和挖掘书画艺术人才等事业。
中华民族书画家协会组织机构:协会设有常务委员会、顾问委员会、理事会、联谊会、艺术委员会、评审委员会、事业拓展部、文化艺术中心、作品销售中心等。
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社团名称为中华民族书画家协会(China National Painters & Calligraphers Association)
第二条 中华民族书画家协会的性质。中华民族书画家协会是由中国创业型经济与绩效管理研究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行政学院、国务院发展中心、中共中央党校、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文化部、高等院校和民族文化研究机构从事书画研究的人员,热心和有志于
弘扬祖国书画艺术研究,并有一定研究能力的相关人员共同组成的,推进中华民族书画艺术研究和为民族书画艺术培养人才的全国性学术团体。
第三条 中华民族书画家协会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促进中华民族大团结与社会主义社会和谐发展为中心,弘扬中华民族传统书画艺术,发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从事书画、绘画、篆刻艺术的研究和创作,组织开展书法、绘画等文化艺术活动,繁荣民族书画事业,为新时期民族书画文艺繁荣作出奉献。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顺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理论联系实际的研究中华民族书画艺术领域的咨询、科研和教学活动,为建设和谐社会和弘扬民族文化服务。
第四条 中华民族书画家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社团管理登记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中华民族书画家协会的住所在中国北京。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协会主要业务范围:
(一)主要在全国各民族间开展书画艺术的服务活动,并对外进行书画艺术的文化交流。
(二)主要任务:
1、为民族团结,积极开展作品交流,宣传组织学习书画理论和业务知识。
2、开展以祖国民族大团结为专题的书画创作活动。
3、开展各种民族书画培训,相互促进,进一步加深民族之间感情和向心力。
4、举办书画展览,进一步提高民族书画家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5、办好会刊及其他学术活动。办好协会会刊,为中华民族书画家协会的研究与交流提供学术平台,反映书画艺术领域的最新动态。
6、弘扬我国各民族优秀的书画历史,得以增进各民族地区的文化交流,促进各民族相互之间的沟通,进行国内外书画交流。
7、为祖国民族大团结,促进社会主义和谐发展,为祖国民族爱心慈善事业做贡献,组织书画服务活动。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中华民族书画家协会的会员种类分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单位会员:凡从事书画艺术领域研究并具备一定教学和研究能力的单位,政府机关和社会团体或研究机构,承认本会章程,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可成为本会单位会员。
个人会员:凡在中国书画艺术和学术领域从事教学与研究的人员,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热心和有志于弘扬中国书画艺术发展的并有一定艺术水平的海内外相关人员,承认本会章程,愿意参加本会活动,由本人申请,经审查批准,可成为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中华民族书画家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民族书画家协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中华民族书画家协会的意愿;
(三)在中华民族书画家协会的学术研究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协会委员会讨论通过;
(三)由协会委员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中华民族书画家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中华民族书画家协会的活动;
(三)获得中华民族书画家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中华民族书画家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业务:
(一)执行中华民族书画家协会的决议;
(二)维护中华民族书画家协会的合法权益;
(三)完成中华民族书画家协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中华民族书画家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中华民族书画家协会,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中华民族书画家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协会委员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 设立协委会,协委会为本单位的最高权利机构。协委会由会长一人、常务副会长一人、副会长八人、秘书长一人组成。会长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除会长、常务副会长、秘书长外,其他副会长、副秘书长均为聘用制。
第十五条 协委会对本单位行使下列事项决定:
1、业务活动计划。
2、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3、增加或者减少开办资金方案。
4、合并、分立、变更、解散方案。
5、聘任和解聘副会长、副秘书长等职务。
6、内部机构设置。
第十六条 出席协委会的人数须为协委会组成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会议决定必须超过参加会议人数的二分之一,通过的决议方可有效。
第十七条 协委会工作由会长主持,协委会会议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
第十八条 协委会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按出席会议的人数,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事项。当赞成票和反对票成对等时,会长享有最后决定权。
第十九条 协委会设会议记录,对所研究决定的问题作出记录,会议记录妥善保管,年终归档备查。
第二十条 会长对协委会负责,并行使一下职权:
1、主持协委会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协委会决议。
2、组织实施业务活动的计划。
3、制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
4、提议聘任和解聘本协会副职,内设机构负责人。
5、提议确定本协会从业人员,及工资、补助等报酬。
6、提议聘任或解聘本协会名誉会长、顾问、艺术指导、会员和书画师。
第五章 资产管理和使用原则
第二十一条 本单位经费来源
1、举办单位或个人投资。
2、政府资助。
3、社会捐赠。
4、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的收入。
5、存款利息。
6、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二条 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盈利不得分红。
第二十三条 建立严格的财务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是、准确。资产管理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 更换法人代表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六章程修改程序
第二十五条 修改或变更章程需经协委会通过十五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六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本单位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协委会通过,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二十七条 本单位终止前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券、债务,处理剩余财产。在终止清理期间不参与和开展任何业务及活动。
第二十八条 本单位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中华民族书画家协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七章 附件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经二〇一一年四月九日协会委员会表决通过。第三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中华民族书画家协会委员会。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三篇:书画家协会章程
中国国际书画家协会章程 章程
1、本协会中文名称:中国国际书画家协会
英文名称:CHINA INTERNATIONAL ARTIST ASSOCIATION
2、协会的宗旨是:文化促经济,经济促文化。促进我国书画事业的繁荣和文化产业的发展,是协助书画艺术家服务于社会,走向国际市场的桥梁和纽带,联姻港、澳、台及海外华人书画家,为建设经济文化大国作出贡献。
3、本协会是在党的领导下,由全国(含港、澳、台)及海外各国华人书画家及书画理论研究和美术教育界专家教授自愿组成的专业性、学术性民间团体。本协会联合全国(含港、澳、台)及海外华人书画艺术家,促进社会向良性方向发展。
4、尊重和维护书画家的创作自由和评论自由,鼓励会员深入生活,提高书画家自我价值观念。解放思想,加强修养,提高技巧,勇于创新,为发展具有时代精神和民族特色的书画艺术而努力。业务范围:
1、中国国际书画家协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和各项法律及国际规则。按照协会自身特点,开拓国际水平书画流通渠道,举办国家、国际级书画展览,交流学术研讨等方面的工作。做好各个经济领域与广大书画家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为繁荣我国书画艺术事业及文化产业而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2、积极开展书画理论研究和培训,为推动我国书画事业向国际发展提供正确导向。繁荣书画艺术创作,鼓励多出人才多出作品,扶持精品力作的产生,是本协会的重点。积极帮助会员深入生活,走向社会,走向大自然,在艺术创作中努力反映民族、民俗、民风等特色。
3、着眼世界文化的前沿,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书画艺术,借鉴世界各国优秀画派、画风,举办各种形式的国际书画展览和评选、评奖活动,征集作品,为会员出版画集,积极为国际展览推荐作品,支持鼓励会员举办作品展。
4、努力加强书画艺术理论建设,积极开展书画评论,为中国书画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正确导向。
5、开展人才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书画艺术创作和理论研究的思想水平;发现和培养书画创作、理论、教育、组织等方面的新生力量,发展和壮大会员队伍。
6、遵循艺术规律,发挥专家优势,提高学术水平,大力培养具有国际水准的书画家。
7、推进中外书画交流,积极参加开展国际书画活动,扩大友好往来,增进同世界各国的友谊,维护世界和平,努力为书画发展做出贡献。
8、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密切合作,发展我国书画事业;繁荣文化经济市场,壮大我国书画产业。
9、努力与有关部门配合,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具备以下条件均可入会:
1、从事书画理论研究,具有较高学术水准并有个人著作权者。
2、本人作品有三件入选本协会主办的国家级展览者及国际展览者。
3、不足三件者的参考以下条件:
(1)从事美术史论和美术理论研究,有较高的水平和成就者。(2)从事书画教育、书画组织工作具有显著成绩和贡献者。
(3)会员有遵守中国国际书画家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参加本协会活动,维护本协会权益,缴纳会费的义务。权利与义务:
1、会员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有对本协会工作进行监督和提出意见、建议的权利;
2、参加本协会举办的各种活动权;
3、获得本协会的管理、服务权;
4、依法维护个人的著作权及宪法赋予书画家的一切权利;
5、会员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6、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
7、完成本协会交办的任务;
8、会员退会自由,退会后交回会员证;
第四篇:中国传统书画家协会
中国传统书画家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名 称:
中国传统书画家协会,英文名称是“CHINA TRADITIONAL PAINTER-CALLIGRAPHER ASSOCIATION”,简称“CTPA”)。
第二条性 质:
中国传统书画家协会(CHINA TRADITIONAL PAINTER-CALLIGRAPHER ASSOCIATION,简称“CTPA”)是经政府正式批准,依法登记注册成立,为繁荣中国社会主义文化艺术事业,由热衷于研究、继承、弘扬传统书法、绘画的艺术家组成的非盈利性机构。
法律地位Status: BODY CORPORATE
1.注册证编号NO:1846182
2.登记证号码Certificate NO:60821690-000-01-13-A
3.会址设在西安。
第三条宗 旨:
中国传统书画家协会会址设在西安。本会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的方针,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团结、组织全国各民族书法家、画家,弘扬中华民族传统书画艺术,致力于繁荣社会主义文化艺术事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
第二章任 务 第四条本会对会员有联络、协调、服务的职责,发挥组织、引导、维权的作用,通过组织学习、深入生活、书画创作、书画评奖、成果展示、理论研究、学术讨论、书刊出版、调查研究、人才培训、对外交流和权益保护等项工作,对会员进行业务指导。
第五条鼓励并组织会员深入社会、深入生活,在艺术创作中努力反映社会主义时代精神和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精神风貌,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
第六条 放眼于世界文化艺术发展的前沿,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书画传统,学习、借鉴世界各国优秀文化成果。举办各种形式的美术展览和评奖活动。提倡体裁、题材、艺术形式及风格、流派的多样化。对优秀书画成果和在书画各方面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团体会员、个人会员和书画艺术工作者,给予奖励和表彰。
第七条积极开展学术研究和人才培训,不断提高书画创作和理论研究的思想水平和学术水平;发现、培养和扶持书画人才,发展和壮大会员队伍。
第八条遵循书画艺术规律,发挥专家优势,设立中国传统书画家协会和各门类艺术委员会,积极开展学术活动。
第九条努力办好协会所属报刊和网站。积极促进本会和所属各团体会员创作繁荣,加强理论研究,扩大信息交流。
第十条尊重各民族书画传统和特色,培养少数民族书画家,促进各民族书画艺术的发展,加强各民族之间的艺术交流,巩固和扩大全国各民族书画家的大团结。
第十一条增进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及海外侨胞中书画家的联系、交流与团结,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促进祖国统一贡献力量。
第十二条推进中外艺术交流,积极参加和开展国际书画活动,推动中国书画艺术走向世界,扩大友好往来,增进同世界各国艺术家的友谊,努力为世界美术的繁荣发展做出贡献。
第十三条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各文化艺术单位及社会各界的密切合作,发展我国传统书画艺术事业;根据国家政策,促进美术文化产业的发展。
第十四条 常年对书画艺术家进行职业资格认证。
第十五条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会 员
第十六条本会实行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凡赞成本会章程,提出申请并经本会主席团审议批准,可成为团体
会员。
团体会员的权利:
参加本会的活动,介绍其会员加入本会,对本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团体会员有退会
自由。
团体会员的义务:
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的决议,完成本会交付的工作,开展符合章程的各项活动。
第十七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书画艺术领域取得一定成就,具有较高的思想文化素质,符合入会条件,赞成本会章程,由本人提出申请或经有关部门推荐,报本会审批、履行手续后,可成为本会个人会员。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书法家和画家,符合入会条件,赞成本会章程,由本人提出申请
报本会批准并履行手续后,也可成为本会个人会员。
第十八条会员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参加本会活动、维护本会权益、按时缴纳会
费、完成本会交付的工作及为协会建设做出奉献的义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有对本会工作
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的权利。会员有退会自由。
第十九条会员如违犯国家法律、法规或违反本会章程,视情节轻重,经驻会领导机构讨论决
定,可给予通报批评、暂停会籍、取消会籍的处理。
第四章组织及职务
第二十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为代表大会,其职权:
1、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2、审议工作报告;
3、制定修改《中国传统书画家协会章程》;
4、选举产生领导机构;
5、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一条本会法人负责制,法人为永久会长。
并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大会决定;
二、对外代表本会,联络书画界友好,推动本会正常之运作。
三、拟订单位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的方案,主持本会的日常工作;
四、制订协会内部管理制度;
五、聘任或解聘内设机构负责人员;
六、从业人员的工资报酬。
第二十二条 本会设立名誉顾问等职位,由主席团聘任。不负行政之事务。
第二十三条 对违反会章,违法或不称职的领导,通过程序,予以调整、罢免或撤换。
第二十四条 按需要任命、选择有才干之会员,协助及处理执行委员之工作;
第五章经费使用原则及资产管理
第二十五条本会经费来源:
一、单位或个人出资;
二、政府资助;
三、在章程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的收入;
四、社会赞助、捐赠;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六条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协会事业的发展。
第二十七条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确、完整。资产管理必须
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条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九条修改的章程,须在院务会通过后十五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报登记管
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三十条本协会需要注销的,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批准,清理债权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办理注销手续后即为终止。第八章附 则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经二ОО九年九月十九日由全国代表大会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条文的解释权属中国传统书画家协会。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中国传统书画家协会
二ОО九年九月十九日
中国传统书画家协会设立专业委员会:
中国书法:
一、传统毛笔、硬笔书法:
1.篆书专业委员会
2.隶书专业委员会
3.楷书专业委员会
4.行书专业委员会
5.草书专业委员会
二、中国汉字艺术专业委员
三、篆刻专业委员会
中国绘画:
一、人物画专业委员会:
人物画是以人物形象为主体的绘画,主要包括道释画、仕女画、肖像画、风俗画、历史故
事画等。
二、山水画专业委员会
山水画是以描写山川自然景色为主体的绘画。中国山水画依技法和设色可分为水墨、青绿、金碧、浅绛、淡彩等形式。
三、花鸟画专业委员会
花鸟画是以描写花卉、瓜果、竹石、鸟兽、虫鱼等为主体的绘画。花鸟画的肇始很早,新
石器时代的彩陶上、殷周时代的青铜器上,就有许多花草、虫鱼和龙凤之类的图案纹饰。传统
花鸟画依题材可分为花卉、瓜果、翎毛(禽鸟)、走兽、虫鱼等类型。
四、界画专业委员会
界画是指以宫室、屋宇、亭台楼阁等建筑物为题材,而用界笔直尺线的绘画,也称“宫室
画”、“台阁画”或“屋木画”。界画创始于隋代,最早界于人物山水之间。
第五篇:在全市人大代表工作研讨会上的讲话
在全市人大代表工作研讨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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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今天召开的全市人大代表工作研讨会是本届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第一次代表工作专题会议。会议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 届四中全会精神,传达了全省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工作研讨会精神,总结交流了我市代表工作的经验,就如何按照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开展代表工作进行了认真的研讨,时间虽然不长,但主题突出,内容丰富,气氛活跃,开得很好。
换届以来,我市各级人大常委会始终把贯彻实施代表法、加强代表工作作为常委会的一项重要基 础性工作来抓,大家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服务湖州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在继承我市历届人大代表工作好做法、好经验的基础上,从各地实际出发,加强指导,积 极探索,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建章立制,深化完善,代表工作规范化水平有了提高。
我市各级人大常委会重视代表工作的制度建设,认真总结代表工作经验,不断健全和完善代表工作制度。换届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先后修订和制定了常委会领导接 待代表制度、常委会领导接待代表日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的办理办法、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关于加强代表小组建设的意见等十余项制度,吴兴、南浔两区 从新建区实际出发建立了一系列常规性的代表工作制度,长兴县首创了代表任期目标责任制。这些制度、规定的出台和实施,加强了与代表的联系,拓宽了代表知情 知政、履行职责的渠道,调动了代表执行职务的积极性,有力地保障了代表工作依法、有效地开展。
----活跃形式,丰富内容,代表活动实效得到明显增强。
保障代表在人代会期间依法执行职务,是做好代表工作的主要内容。为帮助代表行使好在会议期间审议各项报告、提出议案建议、参加各项选举等职权,各级本资 料权属,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更多资料人大常委会在会前认真组织视察,安排听取政府、法院、检察院及有关部门的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通报,帮助代表知情知 政;会议期间,通过代表团审议、分组审议和专业小组审议等不同形式,组织代表进行充分审议,提高会议的审议质量。
依法开展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 动,是做好整个代表工作的重要环节。近年来,我市各级人大常委会注意把开展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同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有 机结合起来,在充分运用好视察、执法检查、评议等行之有效方法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探索和实践,拓宽代表活动领域,深化代表活动内涵。德清县人大常委会开展 了政府领导约见代表和代表约见政府领导的“双向约见”活动,现场办理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开辟了代表活动的新途径。长兴县李家巷镇人大主席团开展“代表 手记”工作,得到了上级人大的充分肯定,并在不少地方推广。刚才,德清县、长兴县、安吉县、吴兴区四个代表小组在会上交流的典型经验很好,说明我市代表小 组在组织开展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过程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希望各代表小组在今后的工作中相互借鉴和总结经验,提高代表小组的工作水平。
----突出重点、依法督办,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逐步优化。
认真督办代表议案建议,优化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近年来,各级人大常委会坚持依法办理原则,抓好交办、催办、督办三 个主要环节,不断改进监督方式,形成了登记交办、检查督办、调查走访、跟踪办理等工作制度和程序,办理代表议案建议的“面商率、解决率、满意率”逐步提 高。各级人大常委会每年有重点地筛选一批事关长远、事关大局的重点议案建议进行重点督办,每年对“人大代表建议优秀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先进集体、先 进个人”进行评选表彰。通过各级人大的辛勤劳动,一批关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老百姓关心的热点问题和久拖未决的难点问题,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 和重视下得到了解决,办理工作的质量进一步优化。如安吉县的市人大代表俞建英领衔提出的关于康山煤矿职工退养等一批议案,经过人大常委会、代表和政府的共 同努力,现已圆满解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密切联系,加强服务,代表履职保障工作力度不断加大。
我市各级人大常委会 十分重视代表履职保障工作,多次研究加强代表履职保障工作的措施。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和途径,广泛宣传代表法和代表的职责、地位和作用,为人大代表履行职务 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采用多种形式对代表进行培训,寄送各类信息刊物和有关学习、工作资料,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其中安吉县人大常委会已完成第一轮代表的学习培训。对各类代表活动,常委会了解和掌握信息动态,及时提供帮助。重视代表来信来访,认真倾听代表意见、建议,做好交办督办工作。积极维护代表合法权 益,当代表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开展调查,督促司法机关严格依法办事。在各级人大常委会的共同努力下,我市代表依法履职的外部环境不断得到改善。
今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是新宪法颁布实施第一年。前不久,胡锦涛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 **周年大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这为做好新时期各级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今年上半年,省委、市委还先后召开了人大工作会议,出台了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 见,对做好代表工作提出新任务新要求。因此,在充分肯定我市代表工作取得的成绩的同时,要清醒地认识到新形势下我市代表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主要是:对代 表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统一,代表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少数代表素质不高、履职能力不强,一些代表小组的活动不够活跃等等。各级人大常委会以及从事代表工作 的同志必须增强做好代表工作的紧迫感,主动适应人大工作民主性和公开性不断扩大的趋势,努力实现继承传统和与时俱进的有机统一,求真务实,奋发进取,做好 新形势下人大代表工作。
一、统一思想,进一步深化对代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大常委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做好代表工作,增强代表意识,发挥代表的整体作用,对推进新形势下人大工作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做好代表工作,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内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坚持执政为民,是为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 利益。人大代表由广大人民群众选举产生,代表人民的意志,其职责的核心是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能否充分调动人大代表的积极性,发挥各级人大代表 的作用,直接关系到最广大人民的意愿是否得到充分反映,最广大人民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的保障,关系到“执政为民”这一本质是否真正体现,也是人大工作 者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题中之义。
做好代表工作,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必然要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代 表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这一规定从法律上确立了人大 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可以说,人大代表代表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依法履行职责的水平,决定着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水平,也体现着人民 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和推进程度。代表工作做好了,代表依法行使职权、管理国家事务的作用发挥充分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能显示其无比优越性,才能得到不断 巩固和发展。
做好代表工作,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渠道和途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指出,要“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 群众的联系,使国家的立法、决策、执行、监督等工作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维护人民的利益。”这充分表明,代表工本资料权属,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更多资 料作是党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各级人大代表来自于人民群众,生活于人民群众之中,通过人大代表的渠道,可以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证党 的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可以更好地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积极性,实现党的主张与人民意志的有机统一;可以让党和政府及时了解人民群众 的意见和呼声,更快更好地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真正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做好代表工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工作的重要基础。代表工 作是整个人大工作的基础,这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人员,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由其选举产生,这构成了人 民代表大会运作的基本框架。人大代表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工作的依托和保障,我们每项工作都要依靠各级代表的共同努力,离不开代表的参与和支持。代表工作 的活力决定着人大工作的活力,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否积极有效地行使了职权,与能否有效调动和发挥代表作用密切相关。因此,只有做好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主 体作用,将代表工作渗透到人大工作的各个方面,才能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具有坚实的基础。
二、把握规律,进一步提高代表工作的实效
代表工作是有其内在规律性的,善于遵循规律,就能有效地开展代表工作;善于驾驭规律,就能提高代表工作的水平;正确地认识和把握了规律,就能更加科学地 指导和推动代表工作的实践、探索与创新。鲁松庭同志在省人大代表中心组组长座谈会上指出:人大工作的基础在代表,代表作用的发挥靠组织,抓好代表工作靠活 动,加强对代表的监督靠机制,代表工作活力的增强靠创新。这几句话是多年来我省各地代表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概括,体现了代表工作的内在规律性。我们要善于 运用规律,切实提高工作实效。在具体工作中,要重点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是要坚持依靠党的领导、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和人民群众意愿开展代表工作。
实践证明,围绕党的领导这个核心、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百姓意愿这个民心,结合人大常委会重点工作组织开展代表活动,代表活动就能取得较好效果。提高代表 活动质量,尤其是提高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质量,关键是要选准活动的主题,而不在于活动次数的多少。只有积极争取党委支持,紧贴党委工作重点,紧贴经济运行 难点,紧贴群众关心热点,紧贴人代会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和政府工作进展情况选题,代表活动才会真正发挥以少胜多、服务大局、推动工作的作用。此外,在操作 上要注意精心组织安排,注意研究选题的可行性,如果是属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经过努力可以解决的,活动效果就更明显一些,代表的满意率也高一些。在活动形式 上还要做到集中活动与分散特色活动相结合,专题活动与面上活动相结合,更好地发挥代表的应有作用。
二是要坚持依靠代表组织网络、发挥代表组长作用开展代表工作。
依靠代表工作组织网络、充分发挥中心组长、代表小组长的作用是做好代表工作的组织保证。目前我市的代表工作组织网络基本健全,关键是看这一网络是 否正常有效地运转,看中心组长、代表小组长作用的发挥。《浙江省实施〈代表法〉办法》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小组活动一般每年不 少于*次”“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所占用的工作时间,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一般每年不少于**天”,这对我们闭会期间的代表工作提出了明确的法律 规定。我们的代表绝大多数是兼职代表,他们在各自岗位上都担负着工作任务。因此需要各代表中心组和代表小组在开展闭会期间活动时,认真策划安排,加大组织 力度,严格活动制度,切实提高代表参与率,高质量地开展活动。中心组、代表小组活动搞得好不好,组长是关键。我们的组长都是兼职,多数是各个部门的领导,本职工作很忙,但是既然担任了这一重要的职务,就要正确处理好本职工作与代表工作的关系,热心、尽心地担负起代表活动的组织责任来。市人大代表都分布在各 县区,我们委托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要多关心联系代表组长,帮他们想办法、出点子,为代表依法履职积极创造条件,大家一起共同搞好代表工作。
三是要坚持实践中求创新、创新中求提高开展代表工作。
做好新形势下的代表工作,有不少新的课题和规律亟待研究,我们必须着眼新的实践,总结新的经验,探索新的路子。要将多年来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制度和做 法,进一步总结提炼加以巩固,在此基础上,充分借鉴其他地市代表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结合各自实际,积极探索开展代表工作的新形式、新途径,全面提升我 市人大代表工作水平。在具体实践中,要注意探索组织代表参与视察、执法检查工作的方式、组织代表开展执法评议、司法评议的方法、加强代表与选民联系的办 法,代表辞职的制度、代表激励、监督的机制等等,各级人大要在总结经验和学习借鉴的基础上,与时俱进,敢为人先,继续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这些方面的实践 和探索。
三、加强服务,进一步营造代表履职的良好环境
努力为代表执行代表职务创造条件,做好服务工作,是人大常委会应尽的职责,也是做好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的必要保证。代表作用发挥得如何,与我们代表服务工作的水平和质量有很大关系。为此,各级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加强服务,为 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创造良好的氛围,提供宽广的平台,给予有力的支持。
1、加强舆论宣传,营造代表履职的良好氛围。
全市各级人大常 委会要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在加大工作力度、拓展工作广度、挖掘工作深度上下功夫。要充分利用和发挥人大各种宣传阵地作用,进一步办好《湖州人大通 讯》、《人大工作信息》、《人大内参》、《府院要情》等刊物,加快人大网站建设;要善于借助和整合新闻媒体的力量,综合运用电视、报纸、电台、杂志等多种 宣传形式,加强专版、专栏的宣传力度。在宣传内容上要加大对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代表性质、地位、作用的宣传,对人大代表依法 履职、廉洁奉公、为民服务先进事例的宣传。在宣传形式上要努力做到通俗易懂、生动活泼,要为广大群众所喜闻乐见。今年,市委宣传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研究室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人大宣传工作的意见》,各级人大常委会要结合这一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 代表意识和人大意识,营造尊重和支持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务,充分发挥作用的良好氛围。
2、加强代表培训,增强代表履职本领。
从总 体上来说,我市代表的素质在逐年提高,行使国家权力、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水平也在逐年提高。本届以来,各级人大常委会已不同程度地对各级人大代表进行了形 式多样的培训,成效比较明显。但是,代表来自方方面面,文化水平、专业知识和议政能力存有差异,个别代表的代表意识淡薄,履职积极性不高的现象也仍然存 在,与人民群众的期望,与法律法规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而且代表素质、代表意识的提高和议政能力的增强,不是光靠一次或几次的学习培训就能完全见效 的。因此,各级人大常委会要持之以恒地抓好代表培训工作。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进一步增强代表履职能力,进一步提高代表的责任意识,鼓励代表联系选 民,深入群众,了解民情,反映民意,进一步引导代表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严于律己,真正为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从年底起,市人大常委会将对全市人大代表分 批分期进行培训,通过培训增强代表的综合素质和整体履职水平。
3、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代表工作机构服务水平。
代表工作机构是人大 机关重要的工作部门,担负着代表联络、建议督办、换届选举、人事任免等重要职责。地方组织法、选举法和代表法的贯彻实施工作大都也由代表本资料权属,放上 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更多资料工作机构具体承担。因此,代表工作具有政治性强、法律性强、业务性强、涉及面广的特点,对从事这项工作的干部要求比较高。从我市 情况看,代表工作机构自身建设总体情况是好的,但发展还不平衡,各级人大常委会一定要充分认识代表工作机构自身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采取有效措 施,切实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并选派优秀的年轻干部充实到代表工作干部队伍中去。从事代表工作的同志要主动加强学习,进一步熟悉岗位职责,掌握有关 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增强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积极认真、满腔热情地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服务,切实保障代表的合法权益。要注意加强调查研究,密 切掌握情况,为常委会当好参谋,有的放矢地做好代表工作;要注意加强与代表的联系,经常听取代表的意见和要求,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行使各项权利,履行各项 职责;要注意不断拓宽工作思路,改进和创新代表工作形式,推进代表工作的发展。
同志们,人大代表工作任重而道远,让我们按照“三个代表”重要 思想的要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牢固树立“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思想,以人民满意、代表满意作为工作目标,以积极的工作态 度和求实的工作作风,努力开创我市人大代表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