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税银代扣缴税款协议书
税银代扣缴税款协议书
(适用电话申报)
委托方(甲方,国税局):
受托方(乙方,银行):
为了方便纳税人申报纳税,确保国家税款准确、安全快捷入库,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税法有关规定,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代扣甲方管辖范围内实行企业电话申报纳税人的申报税款业务,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规定实行电话申报的纳税人在乙方开立结算帐户。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缴税凭证格式,委托乙方打印、传递、派发纳税人已缴纳税款的缴税凭证。乙方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票证管理的有关规定领取、使用、保管和缴销税收票证。
三、乙方提供相关的技术及软、硬件支持,满足双方向纳税人提供电话申报纳税服务的需要,以达到保证甲方对纳税人申报税款的及时征收入库和查询、反馈的要求。
四、乙方应按甲方传递的纳税申报信息,在纳税人确定的银行结算帐户可用余额大于申报税款的前提下,从纳税人帐户上即时足额扣划税款并于当日(最迟不得超过次日)解缴国库,不得以任何理由占压、拖延,同时打印《税收通用缴款书》,在各联加盖带有“收讫日期”的银行收讫章戳,并将第一联(收据)放到银行回单箱中,或由纳税人到银行
窗口领取,第六联(存根)由银行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其余各联按现行的流转程序进行传递。同时对税收资料与税收数据保密,确保税收数据与税收的安全。
五、甲、乙双方应对纳税人相关资料在各自电脑系统中建立纳税档案及申报纳税资料。甲方如修改该资料,应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同时修改。乙方如修改该资料,应事先书面征得甲方同意。
六、甲乙双方共同做好对纳税人电话申报纳税方式的宣传工作。
七、甲、乙双方负责各自的网络系统与通信正常的维护工作,发生故障应及时排除。
八、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报各自主管部门备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第二篇:委托银行代扣缴税款协议书
委托银行代扣缴税款协议书
甲方:(纳税人): 乙方:(银行):
为方便纳税人缴纳税款,提高办税效率和服务质量,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甲方与乙方协议如下:
一、甲方在乙方开设缴税专户或结算帐户,用于委托乙方代划应缴税款,确保在每个申报纳税期内存款余额不低于应纳税额。
二、《税收通用缴款书》中缴款单位及经办人盖章栏,通过甲乙双方签订协议预留印鉴的形式予以办理。
三、甲方同意乙方在其指定的缴税帐户中划转甲方向税务机关申报且被认可的申报信息。
四、乙方在法定申报征收期内,可不需经甲方同意,直接将当日根据国税机关传输的甲方申报纳税信息,即时从其帐户上扣划税款并解缴国库。
五、乙方从甲方帐户上划解税款入库的同时,必须打印《税收通用缴款书》,加盖收讫章后,并将第一联(收据)放到银行回单箱中,由甲方领取。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分别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主管国税机关备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第三篇:委托银行代扣缴税款协议书
委托银行代扣缴税款协议书
(适用电话申报)
甲方:(纳税人): 乙方:(银行):
为方便纳税人缴纳税款,提高办税效率和服务质量,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甲方与乙方协议如下:
一、甲方在乙方开设结算帐户,用于委托乙方代划应缴税款,确保在每个申报纳税期内存款余额不低于应纳税额。
二、《税收通用缴款书》中缴款单位及经办人盖章栏,通过甲乙双方签订协议预留印鉴的形式予以办理。
三、甲方同意乙方在其指定的结算帐户中划转甲方向税务机关申报且被认可的申报信息。
四、乙方在法定申报征收期内,可不需经甲方同意,直接将当日根据国税机关传输的甲方申报纳税信息,即时从其帐户上扣划税款并解缴国库。
五、乙方从甲方帐户上划解税款入库的同时,必须打印《税收通用缴款书》,加盖收讫章后,并将第一联(收据)放到银行回单箱中或由甲方到银行领取。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分别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主管税务机关备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第四篇:同城特约委托扣缴税款协议书
XZ087
同城特约委托扣缴税款协议书
甲:金华市地方税务局税务分局(以下简称甲方)乙: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乙方)丙:银行(以下简称丙方)
为建立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地方税收征管体系,充分利用现代计算机网络技术和支付手段,实现地方税(费、基金)申报缴库网络化,为纳税人申报纳税提供便捷的服务。为此,经三方协商,对采用互联网申报缴税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指定的银行网点开设储税专用账户,实行“同城特约委托扣款缴税办法”,并就三方有关权力、义务、责任及扣款范围、期限、权限等事项协议如下:
一、甲方:
1、甲方保证网络信息的畅通,及时解决实际发生的突发性问题。
2、按需要提供《税收转帐专用完税证》,及时与丙方办理“已用票”的结报手续,保证丙方的正常用票。
3、对互联网申报实施监控。
二、乙方:
1、乙方自愿选择在丙方设立储税帐户,并委托丙方办理本企业应缴地方税、费、基金的自动转帐缴纳手续。
2、在各税、费、基金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和存款转帐手续,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存入足够的存款,致使无法支付全部税费
款的,视同未申报未缴纳,由此造成违章的,自愿接受甲方按金华市地方税务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税务违章处罚标准进行的处罚。
3、对本单位因迟申报及延迟缴纳税费款所应缴纳的罚款和滞纳
金,也自愿委托由开户银行网点从本单位储税帐户中扣缴。
4、乙方申报缴纳税费款后,有权向开户银行网点索取规定的完
税凭证。
三、丙方:
1、银税联网后,丙方根据市地税局提供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应缴税费申报信息扣缴乙方税款,开具完税凭证。并根据甲方的指令和国库条列规定,及时向金库划解税款。
2、乙方办理结算户到储税帐户转帐后,因丙方的原因,未及时
划款,造成乙方受处罚或损失的,由丙方承担责任。
3、丙方设立专人保管税收票证,并按有关规定定期与甲方进行
结报。
4、丙方扣款成功后,及时向乙方提供完税凭证。
5、乙方经批准撤消原储税帐户时,丙方可将原帐户存款转入其
他帐户。
6、丙方保证在储税帐户余额充足的情况下开具税票,因帐户余
额不足造成税款无法解库的,负责催缴入库。
乙方有关资料:
纳税人名称 企业编码
法定代表人社保编码储税账号基本存款结算户开户行账号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相关事项今后如需调整,协商
后确定。
甲方:乙方:丙方:
(盖章)
(盖章)年月(盖章)日
第五篇:税款扣缴协议书
税款扣缴协议书
甲方(税务机关):
乙方(纳税人):
丙方(银行):
丁方:(乙方法定代表人):
为进一步加快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简化办税程序,降低纳税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省国税局有关规定精神,甲方决定在查账征收的纳税人中提倡推行纳税人委托银行缴税方式。乙方同意委托丙方扣缴税款。为明确各方在税款缴库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规定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经税务机关批准采取邮寄、数据电文,代理申报等方式办理纳税申报,并做到早报规范正确,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若因网上申报、代理申报等不成功或输入数据错误而造成不缴或少缴税款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丁方为乙方提供账户账号,丁方账户名,账号为乙方自愿委托丙方从该账户中为乙方扣缴甲方提供的应纳税款数额。
三、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乙方应纳税款数额,按照法律规定的纳税期限从乙方提供的账户上扣缴税款,并负责为乙方提供完税凭证。
四、甲方负责提供丙方扣缴税款时使用的完税凭证。丙方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税收票证管理办法》领销、填写和保管税收完税凭证,如有丢失和损毁按期规定预以处罚。乙方在丙方扣缴税款当年内,凭其税务登记证副本,可以到丙方任一结算网点索取完税凭证。
五、丁方应于乙方每期纳税申报之前,在上述账户中存足不小于当期应纳税款的存款。在纳税期限到期后乙方存款余额不足以支付当期应纳税款的,甲方将按税收法
律规定对乙方予以处罚。因甲方未传递数据造成税款未及时入库的,其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因丙方未能及时扣缴而造成税款未及时入库的,其相关责任由丙方承担。
六、丙方对乙方应纳税款应纳税款因其存余额不足未扣缴成功的,由甲方负责追缴乙方欠缴的税款。
七、丙方应对乙方的纳税信息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乙方的纳税信息。丙方违反规定泄露乙方纳税信息,给乙方造成相关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责任。
八、丙方应严格按甲方的业务需求,实时提供纳税人开户、扣缴税款等信息。因丙方未及时传递信息或传递错误而造成的损失,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九、甲方有权根据与丙方合作情况以及国家税收法律、政策的变化重新修改、终止本协议的权利。甲方应在修改或终止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和丙方,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继续扣缴乙方存款。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
丙方(公章)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