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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乡镇领导干部监督工作的调查
编辑:清风徐来 识别码:12-1049781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6-25 22:25:49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关于对乡镇领导干部监督工作的调查

近年来,我国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取得了快速发展,乡镇领导干部在人、财、物各方面所拥有的权力也随之扩展。由于市场经济的负面效应的影响,乡镇领导干部的思想意识时刻经受消极观念的冲击。为使乡镇领导干部能一以贯之地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正确地掌权执政,雨花台区不断地加强和完善对乡镇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通过近期的调查表明,这项监督在不断深化,效果在不断呈现,一些薄弱环节,已引起区委、区政府和区纪委的重视。

一、对乡镇领导干部进行监督的主要做法及其成效

1、纳入制度,实行规范运作。1993年以来,雨花台区针对乡镇领导执行廉政规定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陆续建立了一系列监督制度。如针对少数乡镇领导对“搞活经济管好自己”的片面理解,认为只要自己遵纪守法,另人违纪咎由自取的错误想法,层层建立了党风廉政责任制。明确乡镇的党风廉政建设由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党委成员对所分管的下属单位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针对少数乡镇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办事敛财,利用职权在建私房、分公房上谋取私利的现象,区委建立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规定乡镇领导干部办理婚丧、住房、购买大件物品、外出考察等重大事项,必须在区惩腐倡廉领导小组批准的范围内进行,不得超越规定。针对经济交往中礼品礼金泛滥,巧立名目索要钱物的现象,区纪委建立了廉政谈话制度,凡多年一岗应换岗或新任上一级领导岗位,在上任伊始都由廉政办谈一次话,明确在经济交往、掌权执政过程中的一系列“不准”,提前打预防针。此外,区委、区政府还陆续建立了廉政档案制度、离任审计制度、民主评议制度、谈心谈话制度。为进一步解决好对乡镇党政“一把手”监督难的问题,区委、区政府建立了乡镇党委书记向党员代表报告个人工作、乡镇长向人大代表报告个人工作的制度。去年又建立了乡镇“一把手”述廉制度,将本人执行廉政规定和贯彻党风廉政责任的情况向区委、区政府、区纪委以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党风监督员作专题汇报。一系列监督制度的建立,使乡镇领导在处理各种事务时,行动有准则,办事有依据。

2、形成网络,强化监督手段。几年来,雨花台区对乡镇领导干部的监督逐步形成了整体联动、有力见效的工作网络。党内党外、上下纵横均有实施监督的网点,区委、区政府、区纪委已把各项单项工作综合为教育、监督、领导一体化,纳入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首先,区和乡镇两级纪委共聘请了基层干部、党外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63人担任党风监督员,两级纪委定期召开党风监督员会议,通报党风动态,研究监督重点,发挥群众监督、法律监督、民主监督的优势,强化组织监督的力度。其次是广泛宣传廉政规定,普遍收集监督信息。区里每逢综合性会议都要强调廉政建设的要求,每逢重点工作都要制定纪律要求。如领导班子建设和机关思想作风建设大会、区委扩大会议、政府组成人员会议、防汛员大会等,区领导均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再强调。在凤台南路市场群建设工程、纬八路工程以及防汛期间,区纪委明确有关工作纪律,并在区广播电台、有线电视、乡镇有线广播及简报、板报上广泛宣传,使得在相应工作中乡镇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党风廉政规定家喻户晓,各方面监督的积极性容易调动,区纪委能普遍地收集监督信息。第三是在干部使用上扩大遵章守纪的份量,纪委派员参与干部考核,对有关人员使用提出建议。近年,雨花台区委在干部考核中,派出由组织部为主、纪委配合的考核小组进行民主考评,对乡镇领导干部自觉遵章守纪起到了很大的震动和促进,这一举措基本消除了政绩和廉政背靠背现象,促使乡镇领导班子,不仅要抓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建设,也要重视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工作,干部个人不仅追求工作政绩,也要讲求自身形象,很好地将勤政和廉政结合起来。

3、强化基层,开展同级监督。1993年以前,各乡镇的纪委书记均由党委副书记兼任,另配一名专职或兼职纪检干事,在领导精力、具体工作能力上均有明显不足。尤其是对党政班子的监督,党委副书记从党委工作的角度,跳不出种种限制,不好管,不愿管;纪检干事管不上,不能管,使同级监督流于形式。1993年以来,全区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根据省市的会议和文件精神,配齐配强了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增加纪检监察干部6人,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人数由原来的9名上升到现在的15名,乡镇均设了专职纪委副书记,60%的乡镇设了专职纪委书记。为帮助乡镇纪委提高同级监督能力,区纪委根据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的特点及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知识结构方面的现状,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进行系统的培训。通过办班、开会、讲座等多种形式的培训和教育,拓展了他们的知识面,改善了他们的知识结构,使他们掌握了一定的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审计等方面的知识,提高了他们的监督能力。1993年8月中纪委二次全会召开了之后,随着反腐败大气候的逐步形成,区委及乡镇党委对反腐倡廉工作愈加重视,旗帜鲜明地支持乡镇纪委的工作,乡镇纪

第二篇:关于对乡镇领导干部监督工作的调查

近年来,我国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取得了快速发展,乡镇领导干部在人、财、物各方面所拥有的权力也随之扩展。由于市场经济的负面效应的影响,乡镇领导干部的思想意识时刻经受消极观念的冲击。为使乡镇领导干部能一以贯之地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正确地掌权执政,雨花台区不断地加强和完善对乡镇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通过近期的调查表明,这项监督在不断深化,效果在不断呈现,一些薄弱环节,已引起区委、区政府和区纪委的重视。

一、对乡镇领导干部进行监督的主要做法及其成效

1、纳入制度,实行规范运作。1993年以来,雨花台区针对乡镇领导执行廉政规定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陆续建立了一系列监督制度。如针对少数乡镇领导对“搞活经济管好自己”的片面理解,认为只要自己遵纪守法,另人违纪咎由自取的错误想法,层层建立了党风廉政责任制。明确乡镇的党风廉政建设由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党委成员对所分管的下属单位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针对少数乡镇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办事敛财,利用职权在建私房、分公房上谋取私利的现象,区委建立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规定乡镇领导干部办理婚丧、住房、购买大件物品、外出考察等重大事项,必须在区惩腐倡廉领导小组批准的范围内进行,不得超越规定。针对经济交往中礼品礼金泛滥,巧立名目索要钱物的现象,区纪委建立了廉政谈话制度,凡多年一岗应换岗或新任上一级领导岗位,在上任伊始都由廉政办谈一次话,明确在经济交往、掌权执政过程中的一系列“不准”,提前打预防针。此外,区委、区政府还陆续建立了廉政档案制度、离任审计制度、民主评议制度、谈心谈话制度。为进一步解决好对乡镇党政“一把手”监督难的问题,区委、区政府建立了乡镇党委书记向党员代表报告个人工作、乡镇长向人大代表报告个人工作的制度。去年又建立了乡镇“一把手”述廉制度,将本人执行廉政规定和贯彻党风廉政责任的情况向区委、区政府、区纪委以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党风监督员作专题汇报。一系列监督制度的建立,使乡镇领导在处理各种事务时,行动有准则,办事有依据。

2、形成网络,强化监督手段。几年来,雨花台区对乡镇领导干部的监督逐步形成了整体联动、有力见效的工作网络。党内党外、上下纵横均有实施监督的网点,区委、区政府、区纪委已把各项单项工作综合为教育、监督、领导一体化,纳入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首先,区和乡镇两级纪委共聘请了基层干部、党外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63人担任党风监督员,两级纪委定期召开党风监督员会议,通报党风动态,研究监督重点,发挥群众监督、法律监督、民主监督的优势,强化组织监督的力度。其次是广泛宣传廉政规定,普遍收集监督信息。区里每逢综合性会议都要强调廉政建设的要求,每逢重点工作都要制定纪律要求。如领导班子建设和机关思想作风建设大会、区委扩大会议、政府组成人员会议、防汛员大会等,区领导均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再强调。在凤台南路市场群建设工程、纬八路工程以及防汛期间,区纪委明确有关工作纪律,并在区广播电台、有线电视、乡镇有线广播及简报、板报上广泛宣传,使得在相应工作中乡镇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党风廉政规定家喻户晓,各方面监督的积极性容易调动,区纪委能普遍地收集监督信息。第三是在干部使用上扩大遵章守纪的份量,纪委派员参与干部考核,对有关人员使用提出建议。近年,雨花台区委在干部考核中,派出由组织部为主、纪委配合的考核小组进行民主考评,对乡镇领导干部自觉遵章守纪起到了很大的震动和促进,这一举措基本消除了政绩和廉政背靠背现象,促使乡镇领导班子,不仅要抓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建设,也要重视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工作,干部个人不仅追求工作政绩,也要讲求自身形象,很好地将勤政和廉政结合起来。

3、强化基层,开展同级监督。1993年以前,各乡镇的纪委书记均由党委副书记兼任,另配一名专职或兼职纪检干事,在领导精力、具体工作能力上均有明显不足。尤其是对党政班子的监督,党委副书记从党委工作的角度,跳不出种种限制,不好管,不愿管;纪检干事管不上,不能管,使同级监督流于形式。1993年以来,全区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根据省市的会议和文件精神,配齐配强了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增加纪检监察干部6人,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人数由原来的9名上升到现在的15名,乡镇均设了专职纪委副书记,60%的乡镇设了专职纪委书记。为帮助乡镇纪委提高同级监督能力,区纪委根据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的特点及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知识结构方面的现状,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进行系统的培训。通过办班、开会、讲座等多种形式的培训和教育,拓展了他们的知识面,改善了他们的知识结构,使他们掌握了一定的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审计等方面的知识,提高了他们的监督能力。1993年8月中纪委二次全会召开了之后,随着反腐败大气候的逐步形成,区委及乡镇党委对反腐倡廉工作愈加重视,旗帜鲜明地支持乡镇纪委的工作,乡镇纪委领导进入党委班子,在研究工作参与决策中实施监督。

二、对乡镇领导干部监督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存在消极和被动地对待监督的现象。在乡镇领导干部中,确有一部分同志不能正确理解和对待监督。有的只愿意监督下属,不愿意下属监督自己;有的认为监督就是给自己挑毛病,揭自己的问题,会失面子;降低威信。而监督者,则对监督存有顾虑。有的认为消极腐败现象不可避免,监督工作难有作为;有的觉得自己手中无权,说了也不顶用;有的认为自己对乡镇全局性情况和领导干部的工作不了解,担心难以监督到点子上;有的好人主义严重,怕得罪领导,怕伤和气。尽管进行了多年的深化教育和广泛发动,但是从总体上看消极和被动地对待监督的现象绝非存在于极少数、个别人身上,因而强化监督方面的宣传教育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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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乡镇领导班子内部监督薄弱。乡镇领导班子内部监督薄弱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够。有的班子主要领导不能自觉接受班子成员的监督,“一言堂”现象时有发生。有的班子成员为求得一团和气,则对主要领导以权谋私的不廉洁行为熟视无睹,听之任之,组织不调查不主动谈情况。二是乡镇党委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之间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得不够。他们只注重汇报各自分管工作中的成绩或困难,对本人或他人有关不够廉洁的地方则避而不谈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缺乏斗争精神。

3、缺乏保障监督的配套措施。从调查情况看,主要缺乏三方面的配套措施:一是缺乏纪检机关对乡镇领导干部考察、任用刚性较强的监督制度。对乡镇领导干部考察、任用工作,纪检机关虽可以派员参加考核,可以增加乡镇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信息,但在干部使用之前征求纪委意见没有形成刚性制度,纪委不能参与干部使用的研究,纪检机关在干部人事制度中所发挥的作用有限。二是缺乏对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的处理制度。按照党风廉政责任制和“‘一把手”负总责的有关制度,这种负责仅仅停留在道义上,而没有落实在实际处理中。要使只负责而不承担实际责任的制度,取得实际效用,是理想化的,需要乡镇领导干部具备相当高的思想境界和政治责任感,否则收效甚微。三是各监督部门相互配合松散,监督整体功能软弱。对乡镇领导干部的监督应该是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各专业监督部门相互配合。但实际上往往配合不够紧密。各监督部门在监督上各自为阵,单独作战,相互联系松散,没有形成强有力的监督合力。如在贯彻八项规定和省四项暂行规定过程中,本应由有关部门分别承担监督任务,事实上难以落实,纪委不得不挑起重担。

三、进一步力。强对乡镇领导干部监督的建议和意见

对乡镇领导干部监督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不是新出现的问题,而是多年积淀的问题,研究解决这些问题的有效措施,是加强对乡镇领导干部监督的关键。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增强监督意识。加强乡镇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是加强对乡镇领导监督的根本。要通过会议、“中心组”学习、党校培训、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增强监督主体和客体的监督意识。使监督者消除患得患失心理,增强监督的责任感、使命感,切实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促进乡镇领导干部加强自己的党性修养和世界观的改造,摆正位置,消除特殊化心理,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认识任何人都必须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没有凌驾于监督之外的特殊人物;切实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自觉地在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

2、切实加强乡镇领导班子的内部监督。加强乡镇领导班子的内部监督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因为班子成员工作在一起,彼此比较了解,这种监督最直接,比较自如,效果容易显现。充分发挥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作用,是预防违法违纪行为,防止腐败的有效措施。加强乡镇领导班子的内部监督,一是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对重大问题的决定,要经班子成员集体研究讨论决定。严格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的纪律,其他班子成员与“一把手”同票同权,任何个人或少数人都没能超越集体领导的权力,也没有不执行集体决定的自由,坚决杜绝那种以保护自身利益为目的行使特权的错误倾向。二是要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在民主生活会上,“一把手”要在廉洁自律方面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要倡导民主作风,正确对待别人的意见,认真听取班子成员在各项责任制落实和廉洁自律方面的批评意见。对别人的批评不仅要有勇气听取,还要有行动自纠。班子其他成员也要增强责任感,对别人的缺点和错误要敢于指出,在开展批评的同时,自觉地接受别人的批评。参与乡镇党委民主生活会的上级同志要正确引导,防止将民主生活会开成工作讨论会。三是要完善干部管理制度。上级组织部门考核任用干部时,要平等地听取每一个班子成员的意见,防止并克服班子成员升降流动中“一把手”一锤定音,说了算的现象。

3、完善保障监督的配套措施。一要建立纪检机关对乡镇领导干部考廉监督制度。对乡镇领导干部考察、任用的全过程,纪检机关要始终参与并监督。纪检机关要将信访问题、不廉洁举报和调查情况纳入乡镇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为区委研究干部任用提供重要依据。二要建立放弃监督的责任追究制。管好部属、管好下级,使他们少犯错误不犯错误是对乡镇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要建立一定的放弃监督义务的追究制度。下级发生的问题,除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应追究有关领导干部责任,以增强乡镇领导干部对下级监督的责任感。三要加强各监督部门间的配合,增强监督工作合力。对乡镇领导干部的监督可在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下把党政各专业部门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统一行动,形成合力。首先要明确各监督部门的职责分工。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沟通工作。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各司其职,主动配合,做好干部管理、财务审计等不同形式的监督工作。其次要建立沟通联系制度。纪检监察机关通过主动牵头召开联席会议,加强与各监督部门的联系,了解各自党风廉政建设和监督保障工作情况,找出薄弱环节,增强监督工作合力。

4、加强检查督促的力度。要对各项监督制度的执行情况加强检查督促,及时发现并解决执行监督制度方面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使各项监督制度落实到位。对拒绝监督或对监督者施行打击报复的乡镇领导,要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轻微的,给予批评教育,并督促其自查自纠;情节稍重的,采取组织措施,免去其现任职务或调离原岗位。对个人专断、以权谋私等情节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则按照党纪法规,及时查处,严厉打击,不心慈手软,必要时予以曝光,防止和克服监督制度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

第三篇:对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的思考

对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思考

近年来,有的领导干部分别落马,存在的问题,一是这些领导干部自律意识淡薄,不愿接受监督;二是在同级班子成员中,有的碍于情面,不愿监督;三是下级怕打击报复,不敢监督;有些监督机制不完善,不利于监督等。针对存在的问题,如何在新形势下做好干部监督工作,本人谈点个人的看法。

一、加强教育,增强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加强思想教育,提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政治思想素质,增强他们接受监督的自觉性,是干部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做好监督工作的基础。如何增强领导干部的自律意识?一是要开展科学理论的灌输教育,打牢自我监督的思想基础;二是开展正面典型的宣传教育,强化自律的榜样作用;三是开展反面案件的警示教育。当前要以我州一些比较典型案例为教材,认真开展警示教育。通过教肓,进一步引导领导干牢固树立好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自重、自省、自警、自律的自觉性。

二、完善制度,强化上级对下级的监督

上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应认真履行对下级领导干部教 1

育、监督、管理职责。重点监督下级是否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是否勤政敬业,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办实事,是否为政清廉、严格自律。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一把手定期谈心制度、函询回复制度,使上级对下级监督经常化、制度化。建立健全惩戒制度,对那些工作不积极、群众意见大的干部,要及时发出诫勉通知,限期改正,对没有改正,甚至出现新问题的,要进行组织处理。建立领导干部不自觉接受监督的惩罚制度。

三、强化班子内部监督

加强领导干部监督,最重要的是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的监督。要坚决克服班子成员间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现象,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讲真理不讲面子,讲党性不讲私情,讲原则不讲关系,从关心爱护的角度出发进行监督,特别是围绕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正确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四、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

依靠群众加强时领导干部的监督是做好干部监督工作的重要保证。应积极拓宽渠道,建立健全群众对干部管理监督的参与机制,为广大干部群众监督领导干部创造条件。如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党务公开,定期开展民主评议领导干部

活动;加强信访举报工作,认真接待来信来访,坚持领导接待日活动,强化信访督办和跟踪制度等等。这些措施可以扩大民主,强化群众对领导干部的监督。

五、加大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

近些年来,许多领导干部违法违纪问题,大部分发生在经济领域,经济犯罪已成为腐败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要把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进行监督的手段,对领导干部行使事权、财权进行监督和审计。对经济犯罪案件高发区,如建筑、土地审批、贷款等政策性较强的领域,严格抓好中央、省、市各项规定的落实。

安龙县纪委党建室

202_年12月25日

第四篇:乡镇领导干部调查问卷表

文6附件1

乡镇领导班子建设问卷调查表

乡镇领导班子建设问卷调查表

制表:中央组织部组织二局

乡镇领导班子建设问卷调查表

制表:中央组织部组织二局

第五篇:对鄂州市乡镇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对鄂州市乡镇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摘要:对鄂州市乡镇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现状进行了介绍,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乡镇动物卫生监督;现状;问题;对策;鄂州

中图分类号:S85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273X(202_)01-0050-01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赋予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职能,其使命就是保证动物食品安全,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稳定。乡镇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处于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最前沿,其是否规范不仅关系着动物防疫检疫和人们的食肉安全,同时也关系到地方畜牧业的良性发展。对鄂州市乡镇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现状进行了介绍,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鄂州市乡镇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现状

鄂州市有21个乡镇,202_年7月通过综合考试考察,录取35人进入全额财政编制,由鄂州市畜牧兽医局统一管理,下派到各个乡镇,保证每个乡镇有1~2名在编官方兽医。各乡镇设立动物卫生监督所分所,其工作主要是动物防疫检疫监督管理,并在乡镇畜牧兽医站的基础上加挂鄂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乡镇分所。除了动物防疫监督、动物检疫等工作外,还要承担乡镇养殖场、兽药、饲料、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等工作。其任务重,压力大,要做到确保当地无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和保证动物食品安全等很不容易。鄂州市乡镇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乡镇动物卫生监督体制还有待进一步推进。目前,鄂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直接管理乡镇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各乡镇主要以加挂分所开展工作,然而分所的机构没有得到编制部门的认可,其合法性存在质疑。动物卫生监督本身就是一种行政执法工作,而按照行政执法规定,在工作中最少得有两名工作人员,可是有多个乡镇只有1名官方兽医,因此体制不完善严重制约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2)乡镇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开展困难重重。一是动物卫生监督人员自身学习不够,法律知识欠缺,业务能力跟不上。二是法律法规宣传不到位。尤其是个别养殖专业户和散养户没有守法意识,没有主体责任意识,不服管,不负责。三是无工作经费,无节假日,有时带病带情绪工作。

(3)乡镇动物卫生检疫手段落后,程序不规范。每个乡镇有一个中心屠宰点,但其检疫检验设备简单,检疫手段落后。目前仅凭感观检验为主,缺乏快速有效的检疫设备和实验室检验设备,致使一些肉眼无法判断的传染病出现漏检。其次是检疫不规范,检疫监管难到位,主要是专业知识和检疫手段落后。三是监督管理不依规,有些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法制观念淡薄,法律知识肤浅,不按程序执法,有的甚至以言代法,违法行政。

(4)乡镇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任务繁重,压力大。一是乡镇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归属乡镇畜牧兽医站,除了承担原来的动物防疫、检疫、畜牧生产统计等工作外,还要承担乡镇养殖场、兽药、饲料、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等工作,所以导致基层人员工作繁多,动物卫生监管难度过大。二是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付出多,责任风险高,特别中养殖动物量大的乡镇产地检疫任务非常繁重。对鄂州市乡镇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几点思考

(1)加大对基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重要性的宣传力度。动物饲养在基层,只有从源头上把好了关,动物及动物产品才能确保安全,才能防止人畜共患疫病扩散。一是宣传到位,采取发放传单,组织观看宣教片,电视媒体播出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二是宣传及时,利用多媒体平台,把季节性、突发性的疫病和发生的动物食品安全事故等信息及时通知广大养殖户和动物、动物产品经销商。三是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目的不是为了处罚,要以当事人停止违法违规行为为目的。

(2)强化乡镇动物卫生监督人员素质。建立一支高素质队伍是做好乡镇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重要基础。鄂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每年分两期对乡镇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官方兽医)进行专门培训,不断提高其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一是提高政治素质。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责任意识;二是提高执法水平。不断优化执法队伍结构,提高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专业素质,建立一支作风正、业务精、纪律严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

(3)完善乡镇动物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一是加强法治建设,提升乡镇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地位,明确执法主体责任。二是完善管理体制,市编办应该下文以政府文件明确鄂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乡镇分所的合法身份,由市畜牧畜医局垂直管理。三是适当增加乡镇动物卫生监督分所人员和编制,确保每个乡镇官方兽医不少于2名,增加经费投入,保障乡镇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

(4)加强乡镇动物卫生监督硬件建设。一是设立检疫申报点,主要负责辖区内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出证和外来动物、动物产品查验工作。二是配置快速检测仪器、设备和执法取证工具。三是建立互联网平台,全面推进基层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建设。

关于对乡镇领导干部监督工作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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