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同志就(精选)
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同志就《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答记者问
2010-06-09 04:10:00 来源: 人民日报(北京)跟贴 0 条 手机看新闻 在《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人才规划)颁布实施之际,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同志就学习贯彻人才规划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请简要介绍一下为什么要颁布实施人才规划?
答:编制并实施人才规划有以下几点考虑:一是落实党和国家更好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总体要求。党的十七大把人才强国战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战略写进党代会报告和党章,对新时期的人才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必须科学谋划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才发展的战略目标、指导方针、重大举措和基本路径。二是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提供人才保证。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20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必须紧紧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战略和阶段性部署,加强对人才发展的宏观指导,不断加大人才资源开发力度,发挥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努力建设人才强国。三是力争在日趋激烈的国际人才竞争中取得更多主动。人才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指标。当前,以科技和人才为核心的综合国力竞争愈演愈烈,特别是面对后金融危机时代西方发达国家为谋取长期发展优势而发起的新一轮全球人才争夺战,必须抓紧研究制定面向世界的国家人才发展战略,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国际人才竞争,形成我国人才竞争的比较优势,不断增强我国的综合国力。四是解决好人才发展自身存在的问题。近年来我国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比,还存在着不少不相适应的地方,主要是人才创新能力不强,高层次人才匮乏,人才结构性矛盾突出等等。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坚持改革创新,科学规划人才发展,统筹推进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人才工作健康发展。
问:请简要介绍人才规划的定位及其主要内容?
答:人才规划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这个人才规划是在国家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框架下,与科技、教育等国家若干领域发展规划相并列的专项规划,是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总体规划,是我国今后一个时期人才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人才规划主体内容一万九千多字,除序言外共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是人才发展指导方针、战略目标和总体部署,提出了24字指导方针,明确了建设人才强国的战略目标,从八个方面对人才发展进行了部署。第二部分是人才队伍建设主要任务,提出突出培养造就创新型科技人才、大力开发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第三部分是体制机制创新,提出改进完善人才工作管理体制,全面创新人才培养开发、评价发现、选拔任用、流动配置、激励保障五大机制。第四部分是重大政策,提出解决人才工作突出问题的10项重大政策。第五部分是重大人才工程,设计了12项由国家层面组织实施的、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人才工程。第六部分是组织实施,提出了落实人才规划的保障措施。
问:我国人才发展的战略目标是什么?确定这个战略目标的基本考虑是什么?
答:人才规划提出,到2020年,我国人才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培养和造就规模宏大、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确立国家人才竞争比较优势,进入世界人才强国行
列,为在本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奠定人才基础。确立这一战略目标时,特别注意体现科学性,主要有两点考虑:一是从必要性看,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必须充分发挥人才作用,建设人才强国。同时,国家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分别提出到2020年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和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的目标,人才发展的战略目标要与之相衔接。二是从可能性分析,衡量一个国家是否是人才强国,要综合考虑人才规模、人才素质、人才投入和人才效能等四个方面因素。据此,我们组织有关专家对人才强国目标开展了深入研究论证,设立了14项指标。依据综合计算结果,在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和主要发展中国家(经合组织国家和“金砖四国”)34国中,预测到2020年我国人才综合实力位居第三至四位,能够进入世界人才强国行列。
问:人才规划提出的指导方针的内涵和总体部署是什么?
答:人才规划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人才发展的指导方针是: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这24字方针主要体现了人才发展的战略定位、战略重点和主要任务。服务发展是人才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人才优先确立了人才发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以用为本强调人才工作的根本任务是发挥人才作用,创新机制是发挥人才作用的基本要求和重要保障,高端引领突出了高层次人才在整个人才队伍建设中的引领作用,整体开发明确了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的任务。
人才规划按照统筹兼顾、分步实施的原则,从八个方面对未来十几年我国人才发展进行了总体部署。一是实行人才投资优先,健全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多元人才投入机制,加大对人才发展的投入,提高人才投资效益;二是加强人才资源能力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注重思想道德建设,突出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培养,大幅度提升各类人才的整体素质;三是推动人才结构战略性调整,充分发挥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改善宏观调控,促进人才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四是造就宏大的高素质人才队伍,突出培养创新型科技人才,重视培养领军人才和复合型人才,大力开发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统筹抓好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五是改革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完善人才管理体制,创新人才培养开发、评价发现、选拔任用、流动配置、激励保障机制,营造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人才制度环境;六是大力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坚持自主培养开发与引进海外人才并举,积极利用国(境)外教育培训资源培养人才;七是加快人才工作法制建设,建立健全人才法律法规,坚持依法管理,保护人才合法权益;八是加强和改进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完善党管人才格局,创新党管人才方式方法,为人才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问:怎样理解确立人才优先发展的战略布局?
答:人才是强国的根本,人才资源是一种可持续开发、最有潜力、最可依靠的资源。人才优先发展,是许多国家实现经济追赶的成功经验,也是美国等发达国家长期保持经济科技领先的重要原因。我国人口多,人均资源少,经济社会发展面临严重的资源、能源和环境约束。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通过人才优先发展来形成新的经济社会发展优势,是符合我国国情的战略选择。因此,人才规划提出,确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人才优先发展的战略布局,这是贯穿人才规划的核心内容,是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基本路径。
确立人才优先发展的战略布局,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人才资源优先开发。确立人
才资源开发相对于物质资源、环境资源、资金资源以及其他方面资源开发的优先地位,充分发挥教育对人才培养的基础性作用,加大教育投入,改革教育体制,构建终身教育体系,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在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同时,加强实践培养,实现人才资源的持续开发。二是人才结构优先调整。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进程中,及早谋划和率先调整人才的专业素质结构、层级结构、分布结构,以人才结构优化引领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以人才合理布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以人才优化配置提升经济社会发展质量。三是人才投资优先保证。树立人才投入是效益最好的投入的观念,加大政府对人才发展的投入力度,鼓励和引导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投资人才资源开发,形成多元化人才投入机制,促进人才投资优先保证,提高投资效益,促进人才优先发展。四是人才制度优先创新。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整体制度设计中,高度重视并优先进行人才制度的设计,通过构建科学、开放、灵活、高效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充分激发各类人才的创新活力和创造智慧。
问:为什么人才工作要坚持“以用为本”?
答:科学发展以人为本,人才发展以用为本。所谓“用”,就是要重点围绕用好用活人才,充分发挥各类人才的作用,实现人才自身的价值,提高人才效能。用好用活人才是人才工作的根本任务。从理论上讲,使用好人才是人才开发诸环节中的核心环节。也只有通过“用”,人才才能成长。人才作为一种特殊资源,只有使用才能创造价值。作为个体的人才越用越聪明,作为整体的人才越用越多。“用”有三层涵义:首先是根据每个人才的特点,把他们放到合适的岗位,让人才有发挥作用的舞台和空间;其次是给予人才关爱与支持,为其创造良好环境,搭建干事创业平台,让人才自由创新创造;再次是根据人才的业绩和贡献,给予相应的报酬和待遇,做到“以价值体现价值,用财富回报财富”。
从实践看,在“用”这方面,当前人才工作中还存在以下突出问题。一是“不够用”,主要是结构性短缺,高端人才和重点产业、重点领域人才严重不足;二是“不适用”,培养出来的人才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脱节;三是“不能充分使用”,缺乏充分施展才能的舞台和条件,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解决这些问题,一方面需要树立以用为本的理念,克服论资排辈、封闭循环、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等陈旧落后的用人观念,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人才工作管理体制,健全人才培养开发、评价发现、选拔任用、流动配置、激励保障等各项工作机制,努力使人才各得其所、各展所长、建功立业。
问:人才规划在人才队伍建设基本思路上有哪些创新?为什么要突出培养造就创新型科技人才?
答:党的十七大提出“统筹抓好以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的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人才规划遵循这一要求,提出“高端引领、整体开发”的基本思路,确定了突出培养造就创新型科技人才、大力开发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的全国人才队伍建设的基本思路。
提出突出培养造就创新型科技人才,是由这些人才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决定的,是建设创新型国家、提高我国核心竞争力的迫切需要。创新型科技人才是新知识的创造者、新技术的发明者、新学科的创建者、新产业的开拓者,是国家竞争力的决定性因素。突出培养造就创新型科技人才,对于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以及加快转变经
济发展方式都具有重大意义。人才规划提出了加强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主要是: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建立学校教育和实践锻炼相结合、国内培养和国际交流合作相衔接的开放式培养体系;加强实践培养,依托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和重大工程、重点学科和重点科研基地、国际学术交流合作项目,加强人才、基地、项目一体化建设,培养一批中青年高级专家;加强领军人才、核心技术研发人才和创新团队建设,形成科研人才和科研辅助人才衔接有序、梯次配备的合理结构,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完善权责明确、评价科学、创新引导的科技管理制度,健全有利于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的评价、使用、激励措施,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科技生产力;加大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力度,组织实施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千人计划”,推进“百人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等人才项目;发展创新文化,倡导追求真理、勇攀高峰、宽容失败、团结协作的创新精神,营造科学民主、学术自由、严谨求实、开放包容的创新氛围等等。
问:人才工作的活力取决于体制机制,人才规划在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建设方面有哪些新的突破?
答: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是我国人才发展的战略重点。着眼于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制度障碍,围绕用好用活人才,人才规划提出体制机制创新的长远目标和近中期任务:一是在改进完善人才工作管理体制上,重点要完善党管人才领导体制,改进人才管理方式,加强人才工作法制建设。二是在创新人才工作机制上,考虑到人才的能力开发、人才的发现与使用、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等十分重要,将近年来提出的人才培养、评价、选拔、流动、激励、保障等机制,调整为人才培养开发、评价发现、选拔任用、流动配置和激励保障五大机制。在体制机制建设的每个方面,人才规划都提出了许多创新举措。比如在改进人才管理方式上,提出克服人才管理中存在的行政化、“官本位”倾向,取消科研院所、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在人才评价发现机制上,提出加快推进职称制度改革,规范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准入,依法严格管理;在人才激励保障机制上,提出建立国家荣誉制度,表彰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杰出贡献的人才等等。通过创新体制机制,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才的创造活力,形成各类人才作用充分发挥、全社会创新智慧竞相迸发的良好制度环境。
问:我们注意到人才规划单列了十大政策,这些政策有哪些导向性?
答:体制机制建设是事关人才工作长远的根本性建设,考虑到当前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中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亟待解决,在人才规划体制机制部分之后,又单独提出了十大政策,力求以政策突破来解决好这些问题,并渐次推动体制机制创新,营造人才发展的良好环境。在制定这些政策时,注意了针对性和导向性。一是针对当前人才发展投入不足的问题,提出实施促进人才投资优先保证的财税金融政策;二是针对我国创新人才尤其是领军人才严重不足的问题,提出实施产学研合作培养创新人才政策;三是针对城乡、区域人才分布不合理的问题,提出实施引导人才向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流动的政策;四是针对科技人才成果转化率低的问题,提出实施人才创业扶持政策;五是针对学术界和科技界因行政化、“官本位”导致学术浮躁、大成果少的问题,提出实施有利于科技人员潜心研究和创新的政策;六是针对人才流动渠道不畅的问题,提出实施推进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合理流动的政策;七是针对我国人才国际竞争力不强的问题,提出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八是针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需要重视和加强的问题,提出实施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才发展的政策;九是针对人才服务体系不健全的问题,提出实施促进人才发展的公共服务政策;十是针对人才合法权益保障不够的问题,提出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政策。
问:人才规划专门设计了12项重大人才工程,设计这些工程有些什么考虑?
答:实施人才工程是做好人才工作的重要抓手,也是被实践证明的成功经验。按照引领性、创新性、示范性的原则和少而精的要求,人才规划设计了12项重大人才工程。工程的立项和设计主要考虑三个因素:一是既全面覆盖又突出重点。这12项人才工程覆盖了人才发展的方方面面,包括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等各支人才队伍,包括人才培养、吸引、使用等各个环节。同时,突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这个战略重点,围绕创新型国家建设,设计了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青年英才开发计划等。二是既注重创新又注意衔接。这12项重大人才工程绝大多数都是新设计的项目,在设计这些项目时,注意了与原有项目的衔接;有的是已实施的项目,对这些项目都注意在现有基础上作进一步延伸和拓展。比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在全面提高这些专业技术人才整体水平的基础上,重点要提升装备制造、信息、生物技术、新材料、生态环境保护、能源资源、防灾减灾、社会工作等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的能力水平。三是既强调引领性又强调示范性。这12项人才工程是由国家层面组织实施的,引领性带动性都很强,工程实施后能够引领和带动相关领域人才发展。同时,又强调要把这12项人才工程做成“示范工程”和“样板工程”,推动地方和部门制定本地本系统本行业人才工程,充分发挥各个方面的积极性,加快我国人才队伍建设。
问:最后,请您谈谈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对贯彻落实人才规划有什么具体部署和要求?
答:人才规划的制定颁布很重要,贯彻执行更为重要。在前不久中央召开的全国人才工作会议上,胡锦涛、温家宝、习近平等中央领导同志发表重要讲话,对实施人才规划进行了全面部署。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贯彻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人才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负责人才规划实施的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要做好贯彻落实工作。总的考虑,就是要把实施人才规划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人才工作的中心任务,做到思想落实、任务落实、政策落实、项目落实、保障落实,把全国人才工作提升到新水平。近期,将集中一段时间宣传人才规划的新思想、新政策、新举措,把各地各部门的思想认识统一到人才规划精神上来,增加贯彻落实的自觉性。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已经制定人才规划各项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方案,分解了91项重点工作并明确了责任单位。我们还将建立人才规划组织实施长效机制,加强对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考核和督促检查。同时,要求各省区市、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以人才规划为指导,编制地区、行业系统以及重点领域的人才发展规划,形成全国人才发展规划体系。我们相信,在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随着人才规划的深入贯彻实施,我国的人才发展必将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第二篇:中央西藏工作协调小组机构情况
西藏自治区有关人士昨晚对南方都市报记者证实,中央西藏工作协调小组的工作范围今年开始已经扩大:从原来的西藏扩至西藏和甘肃、四川、青海、云南4省藏区。随着8月1日援青干部正式启动,对西藏和4省藏区的区域性部署正式进入实践阶段。
西藏和4省藏区“一盘棋考虑”
今年1月,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在北京召开。与以往4次座谈会不同的是,此次会议上,中央对其它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注提出了一个区域性计划。据新华社报道,座谈会“对推进西藏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做出了战略部署”,“还对加快四川、云南、甘肃、青海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全面部署”。
“也就是说,中央对西藏和4省藏区开始作为一盘棋考虑。”长期研究西藏问题的北京大学国家关系学院副教授张植荣昨晚对南都记者说。他说,2008年,中央开始部署西藏和4省藏区的区域性治理。今年年初的西藏工作座谈会,则是首次公开提出这一概念。
贾庆林任西藏工作协调小组组长
目前,我国在西藏和新疆分别设立中央级工作协调小组。根据《人民政协报》2006年7月8日报道,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亲自担任西藏工作协调小组组长。
这则报道中提及,西藏工作协调小组的主要工作职能是:担负对**集团斗争和藏区稳定。2003年以后,该协调小组的工作领域和内涵得到扩大———加强了对西藏发展问题的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加大了对其他藏区的关注和支持力度,完善了五省区反分裂斗争的领导体制和相互间的协调配合。
接受采访的西藏有关人士表示,目前西藏和4省藏区的区域性发展由统战部具体负责。公开报道显示: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央统战部部长杜青林担任该协调小组副组长,曾代表中央多次与**交涉的中央统战部常务副部长朱维群则为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
据新华社报道,7月下旬,杜青林调研青海和甘肃两省。8月中旬,又与朱维群一起调研西藏,并在西藏日喀则召开了藏传佛教寺庙民主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
参照援藏经验支援4省藏区
南都记者注意到,1月的西藏工作座谈会之后,以西藏和4省藏区名义召开的工作会议和活动非常频密,包括5月的西藏及四省藏区扩大新农保试点工作会议、6月的西藏和四省藏区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等。
张植荣认为,经过上半年的筹备,8月份中央对口支援青海藏区工作的正式启动,标志着西藏和4省藏区的区域性发展进入了实践阶段。
据《青海日报》报道,8月1日,来自中央和国家机关以及北京、上海等省市的102名援青干部抵达青海,在进行为期3天的集中培训后,目前已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开始工作。
此前的7月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就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举行的会议上,特别提出了“援青”的概念。他说,对口支援青海藏区是中央的一项重大决策。贾庆林要求,要参照援藏经验,制定好对口支援的规划,加强援青干部的管理,探索做好援青工作的有效办法。
四川、甘肃、云南3省藏区的对口援助将分为省内和省外两部分进行。贾庆林在7月7日的会议中表示,要逐步完善3省省内对口支援本省藏区的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发达省市经济对口帮扶该3省藏区的机制。
目前,中央对西藏和4省藏区的发展思路是: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即发展创造稳定,稳定带来发展。
6月12日,国务院扶贫办主任范小建在西藏和四省藏区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表示,西藏和青海、甘肃、四川、云南四省藏区将力争到2020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西藏农牧民人均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四省藏区农牧民人均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范小建在会上表示,西藏和4省藏区仍是全国最大的集中连片贫困地区。中央将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扶贫资金分配方法,打破西藏和4省藏区重点县与非重点县界限,将其作为特殊集中连片贫困区域,实行连片开发、综合治理,继续加大东西扶贫协作和定点扶贫工作力度。
第三篇: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2014人才理论研究课题指南
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4人才理论研究课题指南
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4年3月
说明
一、申报人才理论研究课题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立足人才工作实际,分析人才形势,研究人才政策,服务人才需求,营造人才环境,为建设人才强国服务。
二、《2014人才理论研究课题指南》围绕十八届三中全会和总书记系列讲话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举措,拟定了八个方面的重要课题。课题题目为具体题目,一般不再做修改和不加副标题,相关申请者要结合自身的特点和优势自主选题,着力推出具有较高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
三、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鼓励支持人才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协同开展研究。
四、课题申请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五、申报课题须按照《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以撤项并通报批评。
六、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对课题申报择优立项,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课题负责人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七、课题结项时间为2014年11月30日。课题成果包括:研究报告一式5份,1—2万字;成果摘要一式5份,2000字左右。所有成果须提交印刷版和电子版。
八、课题研究成果采取结果评价法,对具有较高水准、现实性和针对性强、决策参考价值高的,经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评审鉴定,给予经费资助并予以奖励。所有课题不再拨付其他研究经费。
2014人才理论研究课题
(共8项)
1.完善人才评价机制研究
2.完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方面人才顺畅流动的途径和办法研究
3.进一步增强人才政策开放度研究
4.引导人才向基层一线、艰苦地区和岗位流动激励政策研究
5.健全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由要素市场决定报酬机制研究
6.西部地区人才培养、吸引、使用机制研究
7.党委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工作规律研究
8.人才成长社会环境研究
第四篇:工作协调小组工作职责
枞阳二中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协调小组工作职责
1、协调小组工作职责:加强对全校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领导,建立全校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强化校领导的主导责任和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强化家长监护的法律意识,营造社会关爱氛围。建立协作工作制度,定期召开协作会议,统筹领导和协调全校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成员单位从各自职能出发,发挥自身优势,找准工作切入点,制定并落实相关规划,加大人、财、物投入,做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调配合、共同推进。求真务实,把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落实到实处。
2、校团委:组织和指导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大力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对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的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农村留守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广泛开展“手拉手”、“留守小队”等活动,加强关爱留守儿童志愿者队伍建设和阵地建设。
3、枞阳二中留守儿童之家: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教育,促进健康成长工作作为重要的职责,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行动。会同校留守儿童结队老师为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及监护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指导与服务,提高家庭教育水平。继续推进儿童公益事业,做好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室建设工作,为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办实事办好事。推动农村家庭互助关爱留守儿童。充分发挥法律援助服务机构的作用,切实维护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
4、校安全工作领导组:大力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纳入普法宣传范围,大力宣传保护儿童合法权益的法规,强化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法制观念、安全防范知识等方面的教育和引导,切实提高他们的维权意识。提高少年儿童及其监护人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和能力,提高全社会保护儿童的法律责任意识。发挥基层司法所的职能作用,积极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优先受理、精心办理涉及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案件。
5、校后勤工作领导组: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的要求,依法制定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平等接受教育的政策,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农村留守儿童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优先满足留守儿童的寄宿学习需求,努力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和监护条件。充分发挥学校作用,主动协调家庭、社会等各方面力量,建立关爱留守儿童工作机制和各项工作制度,保障留守儿童在学校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加强农民工子女教育,将农民工随迁子女就学问题纳入城镇中小学建设规划中统筹规划,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在需要随父母进城就学时能拥有平等就学的机会和条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工作激励机制,打造一支师德高尚、有着高度的责任感和爱心的教师队伍,努力做好留守儿童教育工作。
枞阳二中留守儿童之家
第五篇:教育部人才工作协调小组2013年工作要点(小文档网整理)
教育部人才工作协调小组2013年工作要点
2013年教育人才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大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加强统筹、突出重点、创新机制、改进方法,按照国家人才发展规划和教育规划纲要协调推进的总体思路,加快建设以教师为主体的高素质教育人才队伍,不断提高创新人才培养质量,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一、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人才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
1.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通知》,组织教育系统干部、专家、教师在学习领会十八大精神的同时,重点学习十八大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举办高校人才工作者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人才工作专题研讨班。(人事司、部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2.加强人才政策和重大典型宣传。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宣传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重大部署,宣传普及科学的人才观,宣传教育人才工作新成效新进展,宣传优秀人才创新成果和先进事迹。树立和宣传师德模范,继续推选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办好《教育人事通讯》。(部新闻办、人事司、教师司、部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二、实施重大人才工程,创新人才发展政策,加强高层次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3.深入实施“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坚持育引并举,以用为本,着力吸引和培养一批高校学科领军人才。指导高校合理设置招聘岗位,适应国家发展战略需求,符合学校学科发展实际,大力推进协同创新。改进完善评审工作,强化竞争择优机制,体现评审政策导向,优化人才结构布局。充分发挥长江计划品牌效应,促进人才总量增长、合理流动,提高引才聚才的质量水平。改进整合“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创新团队发展计划”、“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进一步形成高校高层次创新人才计划新体系。(人事司)
4.参与实施“千人计划”。按照“稳定规模、确保质量、优化结构”的要求,积极推动高校参与高层次外国专家项目、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和青年千人计划项目实施。改进完善“千人计划”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平台评审推荐工作,研究落实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配套政策措施。加强高校“千人计划”专家的管理和服务,配合完善“千人计划”评估机制。充分发挥驻外教育处组重要作用,加强与海外留学人员联系沟通。制订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审核评价指导性规范。指导高校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建设。(人事司、国际司、规划司)
5.推进落实“万人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印发“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遴选支持暂行办法。研究制定教学名师分类评选实施细则,强化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政策导向。组织开展教学名师申报评审推荐工作,健全完善评审专家遴选规则,充实评审专家库。研究制定落实教学名师配套支持措施。通过教学名师计划和教育家成长丛书等平台,宣传教育家,支持培养教育家的成长。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申报初选工作。(人事司、教师司、高教司、职成司、科技司、社科司、财务司)
6.加大高层次人才发展政策创新力度。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高校高层次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集成国家人才发展政策资源和各类人才计划项目,健全高校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发挥作用的政策体系,推动形成激发人才创造活力、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拓展完善优秀人才支持体系,实施 “2011计划”,探索开展高校人才特区建设试点,以优秀拔尖人才创新团队计划项目和用人机制改革促进协同创新,进一步推动高校学科、人才、科研三位一体的创新体系建设。通过产学研合作培养创新型人才,研究促进科技人员潜心研究与创新具体措施,鼓励高校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强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开展第六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表彰活动。(人事司、科技司、社科司)
7.做好联系服务专家工作。落实《关于加强特殊一线岗位人才医疗保健工作的通知》,掌握一批教育系统特殊一线岗位人才名单,建立重大疾病情况报告制度。调整补充教育系统中央联系专家名单,更新维护专家信息库。探索以现代信息手段联系服务专家的新方法,开发教育系统专家信息管理软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高层次专家国情研修培训计划。(人事司)
三、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完善人才培养开发机制,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8.大力培养青年英才。参与实施青年英才开发计划,重点实施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建设一批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实验区。深入实施卓越工程师、卓越医生、卓越法律人才、卓越教师等教育培养计划。加强国际传播后备人才培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未来管理英才培养计划。(高教司、教师司、国际司、国家留学基金委秘书处)
9.建立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动态调控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科学开展人才需求预测,进一步优化学科专业、类型、层次结构和区域布局。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修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建立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机制。(规划司、高教司、职成司、研究生司)
10.加强经济社会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培养。部署一批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改善民生急需的相关学科专业。实施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的人才培养项目。改进专业学位授权审核办法,进一步推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推进研究生招生改革试点,建立博士生招生计划分类指导和动态调节机制。(规划司、研究生司、学生司)
11.构建开放式人才培养体系。加强人才培养开发国际合作,推进高等学校(院系)国际化建设。推动科技、文化和社科理论等青年人才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扩大公派出国留学规模,采取措施吸引境外学生来华留学。继续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办好开放大学,建设网络化、开放式的终身学习公共服务平台及体系。组织实施好“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支持有条件的中小学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创新人才培养研究和试验,建立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国际司、国家留学基金委秘书处、职成司、科技司)
四、完善人才开发政策措施,加大人才项目支持力度,充分发挥教育在促进区域、行业人才协调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
12.加大对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人才培养开发支持力度。实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大力推进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提升综合实力。实施好国家扶贫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扩大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深入实施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完善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启动实施“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补助计划与少数民族高端人才计划。积极落实国家人才发展规划重大人才工程为新疆和西藏提供重点支持的意见。研究制定内地培养少数民族人才5年规划、新疆双语教师队伍建设5年行动计划。配合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落实完善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小企业、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就业的优惠政策。继续做好教育系统干部和人才援疆、援藏、援青及对口帮扶贵州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大学生村官、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博士服务团、“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等项目。(高教司、民族司、学生司、教师司、人事司)
13.支持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参与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大力推进职业教育产教结合、行业指导,建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立交桥”。开展地方高校技能型人才培养试点。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继续推进国家示范性高职、中职学校建设,继续实施职业院校实训基地、教育集团建设计划。启动现代学徒制试点。继续举办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参与实施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建立普及性培训、技能培训与学历教育三位一体的农村实用人才培训体系,参与实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职成司)
五、落实党管人才原则,加强统筹协调,进一步提高人才工作科学化水平
14.加强宏观指导和统筹协调。全面推进落实《全国教育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深入推进人才强校。加强高校人才工作联系点工作指导,建立联系点会议制度。依托有关高校开展人才发展政策理论研究,编写发布高层次人才发展报告。配合有关部门完善人才统计指标体系,开展2013教育人才资源统计。(人事司、规划司)
15.协调推进重大人才工程实施。全面实施“高素质教育人才培养工程”,继续实施好幼儿园和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职业院校校长能力提升计划、高校高层次创新人才计划。启动实施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国家级培训计划、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配合实施好国家人才发展规划提出的“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等相关重大人才工程。参与实施“国际组织人才培养计划”,研究制定鼓励和支持政策,积极培养和推荐教育系统优秀人才到相关国际组织任职工作。(人事司、教师司、科技司、职成司、国际司、教科文全委会秘书处)
16.着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及其配套文件。扩大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和定期注册试点。出台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研究制订城乡统一的中小学编制标准。推进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配合有关部门完善博士后制度。研究高校离退休教授在教学科研活动中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法。(教师司、人事司)
17.统筹推进直属高校人事制度改革。研究制定深化直属高校人事制度改革指导意见。推进以高校主要领导薪酬制度改革、核增直属高校编制为重点的专项改革。研究制定直属高校职员队伍建设意见和实施绩效工资办法,完善直属高校人事分配宏观管理体制。支持试点学院探索教师退出机制。(人事司、教师司、综改司)
18.完善人才工作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管人才工作的意见》,健全教育人才工作推进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部党组领导、协调小组统筹、有关部门分工协作的人才工作格局。完善教育人才工作科学决策、分工协作、沟通交流和督促落实机制。健全人才工作协调小组会议制度、人才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例会制度和人才信息沟通报送机制。(人事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