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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
编辑:风华正茂 识别码:12-736012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0-07 13:39:09 来源:网络

第一篇:书记员

名词解释

法院书记员:是指在各级人民法院中担任庭审记录,并处理有关审判业务的其他辅助事项的工作人员。

传票:是人民法院传唤当事人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诉讼活动的司法文书。单独序列:是指书记员作为一个专门职业,独立建制,专门管理,实行与法官并行的运行机制。

司法礼仪:是司法人员在司法活动与交流中遵循一定规范而形成的言行方式。

职业道德:也可以称为职业伦理,是指某种职业或专业的从业人员,在旅行本职工作的过程中,应当遵循的职业范围内的特殊道德要求和道德准则。

开庭公告:人民法院依照程序法的规定,对于应当公开开庭审判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先期向社会公布当事人姓名、案由、开庭时间和地点等内容的告示性司法文书。

换押票:在受理刑事讼诉案件后,将已由人民检察院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转换为人民法院羁押时,向看守所办理换押手续的司法文书。

送达回证:人民法院向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发送诉讼文书,如实记载送达文件、送达情况和送达结果的凭证性司法文书。

司法建议书:人民法院针对案件审理和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者就某一特定事项,主动向有关机关、单位提出简易性意见的司法文书。

简答题

一、庭审记录的基本功能(意义、作用)

⒈ 固定当事人及其他诉讼代理人的陈诉和辩解及对证人、鉴定人的发问与证人、鉴定人的回答

⒉ 固定当事人各方的证据

⒊ 固定法官、人民陪审员及书记员庭审时的具体言辞

⒋ 庭审记录是合议庭、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案件的依据

⒌ 第二审案件审理的基础

⒍ 庭审记录是审判监督的基本依据

二、刑事案件审结后书记员的工作

⒈ 整理与装订案卷

⒉ 移送上诉材料

⒊ 刑事执行案件的移送

⒋ 归档

三、书记员的职责

⒈ 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

⒉ 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⒊ 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

⒋ 整理、装订、移交、归档案卷材料

⒌ 完成领导或审判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四、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性(体现)

⒈ 书记员具有专门的职责

⒉ 书记员工作要求必须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

⒊ 书记员具有专门的编制

五、书记员工作的意义

⒋ 书记员笔录制作是法庭重要的、基础性的工作 书记员工作得好坏直接关系到案件质量 书记员工作是决定案件能否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重要条件 书记员在合议庭内部起监督、制约作用

六、合议庭评议原则(规则)

⒈ 发言顺序限定规则

⒉ 心证展示规则

⒊ 过半数决定规则

⒋ 表决效力延续规则

七、书记员应具备的职业道德

⒈ 爱岗敬业

⒉ 求真务实

⒊ 公正清廉

⒋ 保守秘密

⒌ 注重礼仪

⒍ 团结协作

八、书记员职业的专业技能要求

⒈ 笔录和常用文书制作的技能

⒉ 速记和速录技能

⒊ 计算机操作技能

九、民事案件庭审前准备阶段主要工作

⒈ 诉讼保全申请

⒉ 答辩状、证据的送达

⒊ 调查取证

⒋ 安排法庭

文书制作

一、罚款决定书

二、鉴定委托书

三、司法建议书

第二篇:书记员

书记员:请旁听人员保持安静,现在宣读法庭规则

1、到庭所有人员应听从审判员统一指挥,一律关闭通讯工具,遵守法庭秩序,不准吸烟。

2、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得喧哗、鼓掌、插话,不得进入审判区,有意见可以在闭庭后提出。

3、当事人及其诉讼参与人不得中途退庭,如擅自退庭,是原告的作撤诉处理;是被告的则依法缺席判决。

4、审判人员或法警有权制止违反法庭纪律,妨碍民事诉讼活动的行为,对不听制止的,可依法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请原告人.被告人.双方代理人入庭。现在查明当事人与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原告是否到庭?

原告:到庭

书记员:被告是否到庭?

被告:到庭

书记员:原告委托代理人是否到庭?

原告委托代理人:到庭

书记员:被告委托代理人是否到庭?

被告:无委托代理人

审判长入席

书记员:当事人均已到庭,请开庭

法官:现在开庭,首先核对当事人身份。原告,你的姓名、年龄、种族.住址.联系电话.有无委托代理人

原告:我叫张艳,女,1980年4月24日生,汉族,现居住于广州市天河区棠东东路富华新街1巷3号501房,联系电话*** 有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我叫王翠凤,本市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法官:被告,你的姓名、职业、住址.种族.联系电话。有无代理人

被告:我叫张顺,是广州市冠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现居住于广州市天河区棠东毓南路5、7号B座201房,联系电话*** 无代理人

法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宁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今天在此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原告秦亮与被告张军为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一案。本案由本院审判员司马燕独任审判,本院书记员郭风担任记录。有关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本院已书面告知,不再重复。下面本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交待回避权。审判人员有以下三种情况,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当事人有权口头或书面申请他们回避: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审理的。现在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不申请。

被告:不申请。

(二、法庭调查阶段)

法官:下面进行法庭事实调查,先由原告陈述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

原告代理人:2013年5月8日,我方与被告签订了《广州市冠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租赁合同》,双方约定:位于广州市天河区棠东毓南路5、7号冠达商务中心

第E栋一层E103单元出租给我方使用,租赁期限为:2013年5月20日至2014年5月19日,每月租金为人民币7380元。我方自对该单元开业使用以来,一直每月正常缴纳租金、水电费等费用,无拒交或缓交等违约行为,而被告在2013年9月27日晚,对我方的经营场所(即该单位)进行无理由的擅自拉闸断电行为,具体断电时间不详,我方商铺工作人员于2013年9月28日上午8:00上班时发现已经断电且当时冰箱内的半成品和一些原材料已出现解冻及变质现象,事发当天,我方就此事向被告人提出协商解决,但被告拒绝并且态度恶劣,直至2013年9月30日,该事件仍未得到解决,后来被告人直接提出我方不再享有对该单元的使用权,不得继续行使经营使用行为,禁止我方进入该单元,基于上述中被告出现的实质行为的事实情况,我方要求一:判决被告返还原告商铺内的全部财产。二:判决被告退还原告租赁物两个月的押金14760元。三:判决被告赔偿我方半成品及原材料损失,员工3天工资,赔偿商铺装修费用,赔偿不能营业造成的可预计的收入损失,总计128813.6元。四: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法官:下面请被告针对原告所述进行承认或否认的答辩。

被告:原告所述与事实不符,我方与原告2013年5月8日签订了《广州市冠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租赁合同》和《广州市冠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合同》,约定 的租赁期限为2013年5月20日至2015年12月19日止,租金金额为每月人民币7380元。采用先交费后使用原则,租金按自然月支付,每次缴款应在每月的最后一日前缴交下期费用,而我有证据可证明原告没有每月正常缴纳租金与水电费,我司已向原告发催款函,但贵司不予理会,我司至今尚未收到上述款项,且已向原告发出收回场地通知书,明确提出9月20日内处置场地内的一切物件和装修,后果由原告自己全部承担,同时我司保留向原告追讨欠款和违约金及其他损失的权利,由于原告违约在先,请求法院驳回原告所提出的上述请求,且本案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

法官:通过原告陈述、被告答辩,本案争议的焦点为原告损失是否应由被告承担。现我持有双方提供的证据,现在核对是否有异议(书记员上台拿证据给双方)原告是否有异议?

原告:无异议。

法官:被告是否有异议。

被告:无异议。

法官:双方事实部分有无补充?(原告被告:无)好,法庭调查阶段结束。下面围绕争议焦点进行法庭辩论。双方不得进行与本案无关的发言,不得进行人身攻击,首先,由原告作辩论发言。

原告代理人:我作为原告代理人,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我方没有缴纳拖欠水电费的费用,是因为被告违约在先断水断电,并且合同并无规定,不缴纳水电费就拉闸断电,所以这是被告的个人行为,故意报复我方当事人,导致了巨大的损失,此损失理应由被告个人赔偿,并且返还我方当事人财产,因被告无任何理由扣留我方当事人财产。所以,我方所受到的损失应由被告承担。

被告:我方反驳原告代理人陈述的我方违约在先,我方与原告签订的合同是于2013年5月20日起始,而我方断水电的时间为2013年9月27日,因原告没有进行缴纳10月份租金,所以我方收回租赁单位的日期应当为2013年9月20日,现原告已超过7日无缴纳并且协商无果,我方认为有足够的理由断水断电。我方反驳原告代理人陈述的我方扣留原告财产,我方已向原告发出收回场地通知书,内容明确表示9月20日直接收回租赁场地,同时,望贵司处置好场地内的一切物件和装修,否则视为贵司委托我方自行处置场地内的一切物件与装修,后果由贵司自己全部承担。所以,此损失应由原告自行承担。

法官:双方无新的辩论,辩论结束,下面征询双方当事人最后意见。原告,最后还有什么意见?

原告:请求法院支持我的诉讼请求。

法官:被告还有什么意见?

被告: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且本案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法官:现在休庭,择日宣判。

第三篇:书记员稿

模拟法庭书记员稿

宣布法庭纪律(书记员起立宣读):

请大家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规定,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①法庭内要保持安静,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②开庭过程中不得随便走动,不得进入审判区。

③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影。

④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发言或提问。

⑤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

⑥所有诉讼参与人以及旁听人员须将随身携带的手机等移动通讯设备关闭。

对于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审判人员和值庭法警有权制止。不听制止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0、111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94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49条之规定,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全体起立!

请审判长与审判员入庭!请坐!

报告审判长,当事人均已到庭,法庭准备工作完毕,可以开庭!

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退庭!请坐!

第四篇:书记员

书记员(起立):现在宣布法庭规则:根据《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规定,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1.未经允许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影; 2.不得随意走动进入审判区;

3.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4.不准发言、提问,如对法庭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休庭或闭庭后,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本庭提出; 5.不准吸烟、随地吐痰; 6.请关闭手机、呼机等有声物品。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及合议庭成员入席。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已全部到庭,庭前准备工作就绪,可以开庭。

审判长:审判长: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下面核对一下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原告出庭人员依次说明自己的姓名、职务或职业以及代理权限。

原告:中海雅园物业管理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周强 男 中海雅园物业管理委员会主任

原告代理人:靳玉如 男 蚌埠市胜克律师事务所律师 全权代理 原告代理人:史家亮 男 六安市中腾律师事务所 律师 全权代理 审判长:各被告的出庭人员依次说明自己的姓名、职务或职业以及代理权限。

被告:皋城市海淀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杨红

皋城市海淀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长

被告代理人:杨雪 六安市英锐律师事务所律师

全权代理 被告代理人;董帆

合肥市亚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全权代理 审判长:各方当事人,对对方到庭的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有无异议? 原告:无异议。被告:无异议。

审判长:经法庭审查,各方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诉讼手续合法,准许参加本案的诉讼。上诉代理人的出庭资格有效(敲法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安徽省皋城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今天依法公开审理原告中海雅园物业管理委员会诉被告皋城市海淀区房管局不履行备案法定职责一案现在开庭。现在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本案由本院行政审判庭庭长戴梦丽担任审判长,与本院审判员李强,人民陪审员 组成合议庭。书记员 担任法庭记录。本案在收到原告中海雅园物业管理委员会的起诉状后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立案。并向原告发送受理案件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以及举证须知。向被告皋城市海淀区房管局发送了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权利义务告知书及举证须知。上述诉讼文件已经载明了行政诉讼人在行政诉讼过程中所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履行的诉讼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七的规定,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所谓申请回避,也就是当事人,如果认为本合议庭成员或者担任法庭记录的书记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有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有权申请上述人员回避不参加本案的审理活动。原告代,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不申请

审判长:被告是否申请回避? 被告:不申请。

审判长:原告是否已经明确你机关在诉讼中所享有的其他诉讼权利和应当履行的诉讼义务? 原告:明确。审判长:被告是否已经明确你机关在诉讼中所享有的其他诉讼权利和应当履行的诉讼义务? 被告:明确。

审判长:现在进行法庭审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根据原告庭前向本院提交的起诉状,原告诉请本院审查的具体行政行为为被告皋城市海淀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第五篇:书记员

一.填空

1.书记员向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时必须使用(送达回证)2.当事人拒绝签调解书应视为调解不成立

3.因受送达人自己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受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4.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5.人民法院审判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3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6.民事案件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可以(按撤诉处理)7.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内审结 8.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期限是自收到诉讼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 9.在庭审笔录中,法官的问话可以用(?)符号来表示。

10.####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民事判决书,可以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提起上诉 11.合议庭在评议案件时实行的(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12.案件受理费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以责任的由(双方)负责 13.调解书必须送达给(当事人本人)或者有权限的委托代理人 14.书记员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被告

15.民事案件的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

16.人民法院审理民事裁定的上诉案件中,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0)日内审结 17.在庭审笔录中,原告的陈述可以用(原:)符号来表示 18.公告送达裁判文书以(公告刊登之日)为结案时间

二.选择

1..合议庭的组成人数可以是(ACD)人 A.3人B.4人C.5人D.7人 2.应当订入民事案件副卷中的材料包括(CDE)A.庭审笔录 B.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C.合议庭评议笔录D.汇报笔录E.裁判文书原本

3在给公民直接送达诉讼材料时以下哪些签收人即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ABE)A公民本人 B公民的同住成年人家属 C公民的邻居 D公民的同学 E公民的诉讼代人

4.民事案件的开庭程序包括(ABCD)

A法庭调查

B法庭辩论 C最后陈述 D法庭调解 5结案时间是以(D)为准

A合议时间

B裁判文书的印制时间

C裁判文书送达给一方当事人的时间

D送达最后一名当事人的日期

6.可以采用独任庭审理民事案件的法院有(D)

A中级人民法院

B 高级人民法院 C最高人民法院 D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 7.在给法人或其它组织直接送达诉讼材料时,以下那些人签收即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ABCDE)A法定代表人

B负责收件的人 C主要负责人 D委托代理人 E指定代理人 8.使用邮寄送达方式时,下列哪些情形下视为送达工作已完成(ABCDE)A受送达人在邮件回执上签名

B受送达人的诉讼代理人签收

C受送达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法定代理人签收

D受送达人为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签收

9.法院受理原告的起诉后,产生法律后果?(ABCE)A法院依法产生了审判职权

B双方当事人,各自取得了相应的诉讼地位

C诉讼时效中断

D诉讼时效中止

E不得另行起诉和受理

10.裁判文书可以使用的数字是(ABC)A.阿拉伯数字

B.汉字数字大写

C汉字数字大写

三.判断

1.人民陪审员可以担任独任庭审人员,(X)因为陪审员不是专职审判人员

2.王某将其丈夫宋某起诉到了法院,要求与宋某离婚,法院在给双方送达传票时,只有宋某在家,法院可以将两份传票都交给宋某签收。(X)应该由本人签收,受送达的一方当事人不再时 不能交由对方当事人签收

3.被告不提交辩状,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O)(72)

4.对于当事人超过举证期限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间以不组织质证。(O)(75)

5.开庭传票可以在开庭前1日送达给当事人(X)应该是三日前(82)

6.给李某送达传票时,李某不在家,可以将传票交给李某上小学的儿子。(X)因为李某的儿子是未成年人 应该交给同住的成年家属

7.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30日。(O)8.调解书的送达可以使用留置送达方式。(X)调解书要求直接送达当事人本人 不是用留置送达(258)

9._一审案件审结后,只需将一审的卷宗退回一审法院即可。()10.授权委托书中的代理权限可以写为“一般代理”。(O)

四.名词解释

1.送达回证——人民法院用以证明完成了送达行为的格式化的诉讼文书,也是证明受送达人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诉讼文书的凭证。.管辖异议——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以受诉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为由,提出将该案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主张。

3.举证期限——指法律规定或法院指定的当事人应向法院提交证据的有效期间。4.质证—指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及第三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对当事人及第三人提供的证据就其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有无证明力、证明力大小予以说明和辩论的活动过程。

5.留置送达——指受送达人没有正当理由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处并视为已经送达的送达方式。

6.举证责任——也称证明责任,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主张,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即当待证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的状态时,由依法负有证明责任的人承担不利后果的责任。

7.证据交换——指人民法院在审查了与案件相关的诉讼材料后,对那些案情复杂、证据材料较多的案件,可以在答辩期限届满后至开庭之前,组织双方当事人对各自向法院提交的证据材料进行互换、核对,并就自己提供的证据材料和对方提供的证据材料发表意见,以固定证据的诉讼活动

五.简答

1.简述对新收二审案件应当检查哪些内容?(40)

检查新收案件中是否有“两表”;检查当事人是否已缴纳诉讼费用;审核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和诉讼手续; 审核一身法院移送的一身案卷上诉材料是否与上诉移送函开列一致。

2.简述书记员在开庭之前应做哪些庭前检查工作?(129)

1提前到庭检查法庭设备是否能够正常使用

2提前价差当事人到庭情况

3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未准时到庭时书记员应如何处理?(130)

如果临近开庭时间当事人还没有到庭,应及时与未到庭的当事人取得联系,了解其未到法庭的原因,明确当事人是在路途中还是根本没有出发,并将情况及时报告审判长,由合议庭确定是否需要延期开庭、缺席审理或按撤诉处理。

4.简述留置送达时的工作程序(58)

1向当事人宣传法律

2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基层组织(城市的居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农村的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或者受送达人所在单位的代表等见证人到场,向见证人说明当事人拒收诉讼文书的情况并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和见证人共同签名或盖章4将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

5.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应当向法院提交哪些诉讼手续?(126)

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向法院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当事人是法人或其它组织的,应向法院提交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企业法院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应向法院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出了向法院提交授权委托书意外,还应向法院提交其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所函。

6.简述笔录签字和补正的程序要求。(140)

笔录阅读和宣读之后如果当时人或诉讼参人提出笔录有错记或漏记情况必须当场与审判员和对方当事人核对确属错、漏记情况的,必须当场更正补充,当事人或诉讼参与人确认笔录无误后,应在笔录尾部签字、盖章或按手印并写明日期和”本笔录阅读无误字样”

六.案例 一.1.万丽红 1.总结归纳

2.原告:诉讼请求:1.小木继承其母万丽红所继承两套住房的相关份额和权力 2.代位继承万福才交通肇事的死亡赔偿金27万元 诉讼理由:

证明名称及证明事项 被告:答辩意见

答辩理由

质证意见

法官:争议焦点 裁判结果

二.2.相邻关系

原告:诉讼请求

诉讼理由

证明名称及事项 被告:答辩意见

答辩理由 质证意见

法官:争议焦点

裁判结果 裁判理由

裁判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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