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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项目内部承包协议
编辑:清香如梦 识别码:12-1141013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9-16 10:58:35 来源:网络

第一篇:合作项目内部承包协议

合作项目内部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双方就共同承揽、实施项目合作事宜,本着双方自愿互利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履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前提下,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方式

1.1甲方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乙方自筹资金、自担风险、自负盈亏,并承担和履行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全部责任和义务,负责施工项目从开工直至竣工验收结算完毕及工程保修期满全过程管理。

1.2 甲方按本协议的规定向乙方收取管理费,乙方按规定交纳报建、招投标和施工过程中应由施工单位承担的各项费用,同时承担履合行同所发生的各种赋税。(如乙方已在当地税务部门完税,则凭税票办理相关手续)

1.3 按招标文件规定,项目实行风险保证金担保制。

1.4 甲方按照《劳动合同法》要求,与乙方签订完成该项目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任命乙方为此项目的内部承包人,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监管机构对施工全过程监管。

第二条甲方及其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2.1按甲方职代会及相关文件精神,由甲方派出1名项目经理,1名财务负责人,1 名技术负责人,1名质安负责人及根据项目管理需要配备的管理人员与乙方共同组成项目经理部对本工程进行管理,甲方所派驻人员代表甲方对项目的进度和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资金进行监督和控制。其他项目管理人员由乙方推荐人选,需经甲方考核并体检合格后,由甲方与其签订以完成该项目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2.2 甲方派驻项目经理部长期或临时工作人员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按月支付,包括交通、通讯、工资、奖金、社会保险费用、办公费及其他必要的开支等。甲方派往联营项目部的兼职项目经理应享受的待遇按公司文件规定执行,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按月支付。

2.3 帮助乙方组建项目经理部,乙方派驻项目的主要项目负责人和技术骨干必须通过甲方人力资源部审核相关执业资质后方可上岗,对于不符合条件和甲方认为不合适的人员,乙方必须无条件更换。

2.4 为了维护甲方形象和信誉,甲方代表有权对项目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进行严格监督和管理,尤其对乙方确定的供货商进行审核,如发现供货商产品不能满足项目质量、工期要求,甲方代表有权拒绝其产品进入工地。甲方有权终止乙方供货渠道,由甲方代购,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5 当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等出现严重问题,危及或将要危及甲方的信誉和经济利益时,甲方有权更换项目承包人以及更换施工队伍等必要措施,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2.6 甲方代表有义务帮助和协助项目经理部对项目进行管理,保持与业主的联系,协助办理与项目有关的事宜,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7 办理需要甲方或以甲方名义办理的其他事宜,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8甲方配合乙方共同与项目管理人员签订以完成该项目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签订合同后,甲方依照长沙市社会保险局的相关规定为乙方及其项目管理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并代扣代缴所有社会保险费用。所需费用由甲方直接从工程款或乙方抵押金中扣除。

乙方须指定专人配合甲方办理参保、停保手续,并按月报送社会保险报表。如乙方无专人管理,则由甲方指定专(兼)职人员从事此项工作,所发生的工资和费用由乙方承担。项目管理人员如合同到期或需提前解除,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甲方接到书面通知后办理合同解除、社会保险停保等手续。

2.9乙方在本工程中使用的劳务队伍必须是通过公司资质评审确定的合格劳务企业,严禁采用包工头的劳务形式。如未使用合格劳务企业,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20000元以下的罚款;如使用无资质的劳务企业则处以50000元以下罚款,并自行承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2.10安徽省内工程项目严格执行省建设厅的规定,所有符合要求的工程项目必须开办农民工学校。甲方对乙方开办农民工学校的工作进行指导,办校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11 甲方委派项目管理人员名单均由甲方正式书面通知乙方。

2.12 项目完成工程结算后一月内提交公司进行项目终结审计。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乙方应根据甲乙双方与业主所签施工合同的要求,按公司规定组建项目经理部,选派得力的领导班子和精干的施工队伍,提供实施工程所需资金、技术人员、机械和材料物资等。并按公司要求做好开工准备(包括门楼、围墙、临时设施、场内施工道路等)乙方代表甲方承担并履行甲方与业主所签施工合同所规定的承包人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信守合同,维护甲方的信誉,全面负责工程的实施、养护,直到工程圆满通过最终验收,保修期满、保修期责任完成为止。

3.2 乙方必须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具体要求按甲乙双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相应条款。

3.3 乙方应服从甲方代表和公司监管机构对项目的监督和管理,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进行项目管理,施工现场及标示按照公司规定标准实行。按甲方的要求做好现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时并按甲方规定向甲方报送各类相关报表和资料。乙方应服从公司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开出的整改通知书或罚款单(罚款由甲方财务从当月工程款中扣除),乙方必须将整改情况向甲方工程管理部监管处做出书面汇报。

3.4 乙方应积极协助业主及时办理许可证等施工过程中所需的证件、批件;如因该工程施工许可证等证件未获得导致甲方在建设行政主管等部门检查过程中的罚款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3.5按照社会保险的规定,承担乙方所有人员及本人所有社会保险费用(含公司部分和个人部分),由甲方代为办理社会保险缴费事务。

3.6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政策及甲方的有关规定。项目中标人和项目全体管理人员应接受公司工程管理部对项目的“现场监管交底”工作,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现场管理标准图集》的要求来管理和规范项目。对于甲方委派人员不能尽职尽责履行工作职责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换人。

3.7 项目实施中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做好资料管理工作,在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将工程资料移交甲方,否则,公司将给予处罚。

3.8 项目正式组织主体验收和竣工验收前一星期,必须通知公司工程管理部和公司质安总监对项目进行预验收,未经预验收的项目公司一律不予认可,不加盖公司公章。

3.9 办理双方认为必须由乙方办理的其他事宜。

第四条银行帐户

4.1 该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签订后,甲方提供在合肥的统一帐号供乙方使用,甲方扣除各项费用后,其余工程款由项目经理部包干使用,并确保工程专款专用。乙方不得私设帐户,不得私自将工程款占为己有后离开项目,否则按涉嫌贪污向检察院举报,追究乙方的刑事责任。

4.2该帐户本工程的工程款仅限于本工程项目使用,工程结束后此帐户应及时对该项目做财务清算。

第五条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5.1 乙方按工程结算总价的百分之(小写:)向甲方支付管理费,项目各种税金由乙方直接缴纳(发票原件移交公司做账),工程竣工结算完成时,各项费用全部交清。

5.2乙方与甲方经营单位的往来款收付按公司规定执行。

5.3报建、招投标过程中应由施工单位承担的各项费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和承担的各项费用、工程保修期间所发生的费用、直至该协议终止前所发生的其它应由施工单位承担的各项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乙方权限及违约

6.1乙方不得挪用工程款购置大型机械设备,如确因工程需要添置大型施工设备,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拒付添置施工设备的费用。

6.2 项目经理部印章由甲方刻制,由公司委派主要负责人员按规定掌管使用,原则上只用于本项目部的技术资料管理工作,印章在工程竣工3个月后及时上交甲方,严禁乙方擅用印章或以项目部名义对外提供担保、借款和采购、劳务、租赁、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等经济活动。

6.3 乙方不得以甲方及项目部名义从事本项目以外的其他业务活动。在本项目的施工过程中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

⑴ 将本协议全部或任何部分权益、利益、责任或义务转给任何第三方; ⑵ 将中标项目的全部或任何部分分割、转让、转包或分包给任何第三方。⑶私刻项目印章等。

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工程,乙方无条件退场,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6.4 项目亏损的处理:如项目亏损,对外所欠的民工工资、材料款、税金由乙方自有资金支付,如甲方垫付,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7.1 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任何争议或分歧,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7.2 如不能协商一致时,双方之任何一方均按照国家有关现行法律向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3 当双方协商不一致时,任何争议或分歧都不能免除乙方承担和履行甲方与建设单位所签合同规定的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第八条附则

8.1 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由乙方负责该工程的保修、维修。

8.2 在本协议合作期间,由乙方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经济纠纷,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及其他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8.3 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盖公章后生效,自该工程甲方与业主所签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合同终止时间及本协议中甲、乙双方无遗留问题后失效。

8.4 本协议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8.5 本协议中若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协议签订地点: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及电话:

乙方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签订日期:年月日

第二篇:内部承包协议

内部承包协议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就甲方承包经营乙方公司经营范围内有关拍

卖业务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以公司执行董事名义在外对法院、海关、银行、资产公司、财政等相关单位承接拍卖业务,期间办事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担,乙方无须承担。

二、甲方联系到的有关单位的拍卖业务,由甲方负责联系。乙方已联系的单位的业务,由乙方派员联系,不与甲方的业务发生冲突。

三、甲方所承接的业务,如遇任何不便,公司有义务出面进行协调解决。

四、甲方在外承接的拍卖业务(包括深圳、惠州在内全国范围),拍卖成交后佣金收入(扣除单独刊拍卖公告费和营业税后),按甲方占80%作为甲方的报酬(包括甲方有关人员及甲方的其它费用等),乙方占20%的比例进行分配,其中乙方人员工资、税收由乙方公司负责。

五、佣金到乙方账户后,分成部分应于五天内全部支付给甲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减少或扣押。佣金提成大额部分,由甲方提供账户以转账方式支取。

六、合作期限暂定贰年,即从二零一一年七月一日至二零一三年七月一日止,期满经双方同意胃延长协议,否则本协议与聘任书自动终止。

七、合作期间双方不得违约,如违反本协议,可提交有关部门仲裁,如双方不服从可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八、对本协议如需补充,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协议书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日期:

第三篇:内部承包协议

建设工程施工内部承包

协 议 书

项目名称: 总承包方:

内部承包人: 日 期:

工程施工内部承包协议书

总承包方(甲方):

内部承包人(乙方):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切实加强项目工程管理,将项目责任人的责、权、利落到实处,从而有效地控制工程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结合本公司实际,经研究决定公司承揽的 工程,委托 在承包范围内自主经营。经双方共同协商,订立本协议,并严格执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 合同价款:暂定大写:。

暂定(小写: 元),实际金额以该项目最终结算审计金额为准。

工程内容: 施工图纸涵盖的全部内容;

二、内部承包方式

本工程内部承包方式为: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确保上缴、自负盈亏,并负责该工程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以及安全、质量管理方面的义务。

三、承包期限

自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本工程保修期满及相关债权债务彻底结清之日止。

四、上缴费用的数额及上缴方式

(一)、本工程采用第(2)种上缴费用方式。

(1)本工程内部承包人上缴总承包人管理费的数额为 /,分 / 年交清。该管理费不含各项规费及税金等。

第 / 年扣工程管理费 /,分 / 次扣款,进第一笔工程款时扣 / 元,第

二笔工程款时扣 / 元,第三笔工程款时扣 / 元;

第 / 年扣工程管理费 /,分 / 次扣款,进第一笔工程款时扣 / 元,第二笔工程款时扣 / 元,第三笔工程款时扣 / 元;

(2)本工程内部承包方上缴总承包方管理费的数额为该工程最终结算工程 造价的 %,依照建设单位每次付款额按比例扣除。

(二)、本工程的所有税费由乙方承担。企业所得税依照建设单位每次付款额的 % 扣除,由总承包方代扣代缴,其余各项税费由乙方自行在项目所在地税务所缴纳,并将发票及完税凭证交由甲方保管。

其余政府部门收取的各项规费、劳保统筹、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等由乙方承担,并应将所发生的单据凭证交由甲方保管。

五、本工程主要管理目标

本工程质量目标为: 合格 ;

本工程安全目标为:杜绝重伤以上事故和火灾事故,员工年负伤频率小于 3 ‰。本工程工期目标为: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以实际开工、竣工日期为准)总工期为 日历天。

六、本工程人员组织配合

根据工程需要,总承包方指定承包管理中心对内部承包方进行管理工作;并为工地指派项目经理 名,工资标准为每日 元,技术员 名,工资标准为每日 元,资料员 名;工资标准为每日 元;按实际发生日计取,工资费用在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扣除。乙方应服从总承包方指派管理人员的管理。

七、双方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

1、监督乙方合法经营,照章纳税,认真履行同建设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

工合同》。

2、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乙方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及时反馈检查考核结果,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及要求。

3、协助乙方协调同业主、公司内部各有关部门关系。在必要的情况下,为乙方提供可能的技术服务及相关的信息、管理咨询服务。

4、工程款进帐后及时为乙方办理相关转帐手续,保证资金正常运行。

5、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施工质量、安全、技术措施、进度计划的整改指令,并对乙方资金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及监督权。

6、乙方在承包期内若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对其进行批评并进行经济处罚,若违约情况严重又不予整改,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更换经营者或中止施工合同:

1)管理不善,形成亏损,拖欠管理费及农民工工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从业主提取工程款及材料款;

3)不履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与本协议约定的本工程主要管理目标;

4)擅自以承包方或者承包方项目部的名义对外签订分包协议、采购、租赁合同; 5)违法、违规,损坏企业声誉。

(二)乙方

1、乙方责任人 负责全面履行本工程施工合同条款,服从公司管理制度,必须全面完成本工程约定之主要管理目标。

2、因业主造成工程的停工或因手续不完善,所造成公司的损失一切均由乙方自己承担。

3、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工程所在地政府颁发的地方性法规,维护企业信誉。

4、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正确处理项目部内部分配关系,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

5、按时参加本公司组织的有关会议,及时上报施工计划、统计报表、预结算书及有关技术资料。接受并主动配合承包管理中心各部门对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文明施工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对有关部门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并接受相应的处罚。

6、乙方有权根据项目管理大纲组建项目管理机构,建立安全、质量保证体系,并在公司规定的范围内及本协议的约定下组织与支配生产要素,行使项目管理职权。

7、技术档案及合同有关的经济资料、竣工资料的整理与移交,必须保证在竣工后及时办理移交手续并归档。

8、在工程完工移交业主前,乙方负责承担施工中造成的一切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及施工人员引起的相关纠纷诉讼等所有责任,并支付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八、其它

乙方擅自以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部名义签订施工合同、分包协议、材料采购及机械设备、三钢工具等租赁合同,由此形成的债务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因违法、违规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书作为本协议附件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书作为本协议附件二,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本协议生效与失效时间同承包期限。协议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二份,由承包方有关部门保存。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的解释权归承包方。总承包方: 内部承包人: 代表人: 身份证号:

日 期:202_年 月 日 日 期:202_年 月 日

附件一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书

总承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内部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承包方同分包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分包协议书》有关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责任书。一 责任书范围和有效期限

本责任书范围为在施工现场进行施工准备、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的全过程和工程保修作业过程。

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自责任书订立之日起到工程竣工之日终结。二 安全责任目标 本工程项目工地创 市安全文明(样板、优良、合格)样板工地,乙方施工管辖范围内必须达到安全文明(优良)工地的要求。

安全生产指标:杜绝重伤以上事故和火灾事故,员工年负伤频率小于3‰. 4 甲方在乙方的应付工程款中预留 万元作为安全生产保证金,乙方达到安全生产目标、指标,保证金予以返还,达不到目标、指标所造成的损失,甲方从保证金中扣除。

三 安全生产资金

乙方应优先保证安全生产的投入,只有施工现场达到安全生产条件后,方能开始施工。

安全生产费用和文明施工增加费用的投入,所发生的每项费用支出,由乙方提供原始凭证。

乙方对列入建设工程预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

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四 安全责任和义务 9 甲方责任和义务:

⑴ 负责将乙方纳入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中,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实行统一管理。

⑵ 负责检查、督促乙方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

⑶ 负责检查乙方安全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情况,并审核、监督检查。⑷ 负责完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贯彻实施。

⑸ 负责组织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责令乙方进行限期整改;当危及人身安全时,有权下达停工和整改通知书。

⑹ 负责督促乙方为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险。

⑺ 负责各项安全管理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及时准确上报各类安全事故和报表。

乙方责任和义务:

⑴ 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规程、标准、规范施工,严禁违章指挥,并自觉接受地方政府的监督、检查。

⑵ 必须自行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对生产全过程的安全实施管理,并接受甲方的监督与管理。

⑶ 必须配齐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对生产全过程的安全进行监督和检查。

⑷ 在施工前,负责组织乙方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负责乙方全员的现场和班组两级安全教育,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培训教育及安全活动记录。安全教育不合格和不具备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⑸ 凡从事起重操作人员、登高架设人员、电工、电焊工、特种设备的安拆与操作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合法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⑹ 在各项工程施工前,负责编制工程施工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对危险性较大的(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工程、爆破工程等)的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报甲方审核、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批准后实施,并安排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⑺ 在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负责将工程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要求向作业人员进行交底,经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作业。

⑻负责在施工现场的临边、洞口和危险场所、部位按规定设臵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绘制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布臵图。

⑼ 抓好安全培训日常教育工作,对工人进行入场前和易岗的安全教育,坚持每项工程按季节、按部位、按工程环节在每天进行班前安全技术交底,并要求有记录。

⑽ 负责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外电防护、临边防护、洞口防护、安全网、通道防护、作业场地隔离防护等)。专项安全防护设施搭设完毕后,必须经项目负责人检查验收。安全防护设施的拆除和变更,必须报项目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⑾ 负责按照文明施工的标准要求,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⑿ 乙方应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臵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设臵明显标志。

⒀ 自备、采购、租赁的安全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使用前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⒁ 特种设备必须经当地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获得使用许可证后方可投入使用。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要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⒂ 负责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如实向甲方提供危险作业人员名单,并保持作业人员稳定,承担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⒃ 乙方对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必须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组织有关人员立即进行整改。

⒄ 在施工中,因乙方违章指挥,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盲目蛮干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自身或他方的人身、设备、交通、火灾等事故的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负。甲乙双方应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规定,避免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必须立即进行应急救援。事故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五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未履行各自的安全责任,受到地方政府监督部门的处罚,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费用。

甲方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实行统一管理,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乙方不服从管理,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违章行为或安全隐患,甲方有权按《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在生产过程中,甲方有权制止乙方员工的“三违”行为,并按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对责任者予以处罚,对不接受安全教育、不符合从业条件的和屡次违犯规章的乙方员工,乙方必须将其清退出场。

乙方不能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不按规定为乙方员工提供劳动保

护用品,甲方有权对其进行完善,所发生的费用在乙方的应付工程款中扣除。16 乙方不能及时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要求,向甲方提供相应的和完整的安全资料,受到地方政府监督部门的处罚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接到隐患通知书后要立即在期限内将整改项目逐条组织完成,对逾期不处理的单位除令其限期整改外,每项按1000元进行罚款。对拒不接受管理处罚的甲方有权在工程款中扣除。

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各类事故要立即在24小时内报承包管理中心,必须按发生事故后“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处理,对逾期不报的单位一经发现罚款5000元。

发生事故和未遂事故,除责任由乙方负责外并按下列标准罚款:

⑴ 发生轻伤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视其情节及后果,甲方给予乙方罚款1000~202_元。二人以上时,递加罚款。

⑵ 发生重伤或多人事故,甲方给予乙方罚款5000~10000元,二人以上时,递加罚款。

⑶ 发生工亡事故,甲方给予乙方罚款30000元,二人以上,递加罚款。20 违章、隐患和事故受罚单位的罚款由承包管理中心书面通知财务部,在工程进度款中如数扣除。

六 其它 本责任书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总承包方: 内部承包人:

代表人: 代表人:

身份证号:

日 期:202_年 月 日 日 期:202_年 月 日

附件二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责任书

总承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内部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建筑工程质量直接影响到建筑结构的使用功能及安全可靠性。为了在建筑工程生产中,严格控制工程质量,认真执行国家,地方及企业制定的施工规范和标准,使之在建筑生产活动中落实到位,双方签订本责任书,要求乙方必须完成本责任书中规定的各项质量指标和工作目标。

一、质量指标

必须按照承包方同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求及《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中有关规定,积极开展施工质量达标和创建样板活动,你项目施工的 工程 必须达到(省、市级)合格(合格、优良)质量标准。

二、质量目标

1.在建工程必须达到一次交验合格,合格率为100%; 2.全无重大质量事故;

3.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图纸和施工规范施工,不得有发生违反强制性条文的 行为;

三、乙方职责

1.严格遵守《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强制性条文》等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加强本项目施工质量控制。

2.加强项目目标的控制与组织协调,提高对质量、进度、成本的控制和合同、安全、信息的管理,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使责任落实到人。

3.认真执行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质量责任制,自觉履行工序间的“自检”、“互检”、“专检”的三检制度。

4.搞好施工现场的“三控、三管、一协调”,确保工程各分部、分项、检验批一次交验合格,做好隐蔽工程质量检查和记录。

5.抓好材料质量控制,建立材料管理台帐并做好记录,严格控制进场材料的质量。

6.认真执行施工技术交底制度,每道工序施工前必须仔细交底并履行交底与被交底人签字手续。

7.针对本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专项施工方案,方案要明确工程质量要求、工艺标准、施工难点及注意事项,严防施工质量通病的发生。

8.各分部工程完工后及时组织验收,并对安全和功能检验和抽样检测的项目进行认真检查。

9.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的重要材料构配件及部位的见证取样、送样工作。

四、质量缺陷处罚措施:

乙方如在该工程当中出现质量缺陷,除应承担返工修复相应的经济损失外,另接受甲方以下处罚:

造成一般质量事故(经返工修复后能达到原定标准),及因质量原因下发的监理通知单,但引起业主及监理投诉,每次罚款1000元;

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经返工修复后虽能满足使用功能及结构安全性能,但不能达到原定标准),每次罚款202_元;

造成严重质量事故(经返工修复后不能满足使用功能及结构安全性能),公司有权拒付所有工程款,乙方还应承担所有损失。

引起当地质监部门处罚的质量事故,承包管理中心在工程款支付中扣除乙方质监部门罚款的50%金额,作为对甲方社会声誉受损的补偿。

总承包方: 内部承包人: 代表人: 身份证号:

日 期:202_年 月 日 日 期:202_年 月 日

第四篇:内部承包协议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_

内部承包协议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内部承包协议范本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乙方作为甲方工程项目经理,丙方作为乙方担保方,就乙方承包工程丙方作担保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内容,共同遵守。

本合同签订的基础:

1、甲方系经过批准,具有工程施工资质的施工企业。类工程施工资质为级,按照国家规定承揽工程。

2、乙方作为甲方的项目经理,同时是甲方工程项目部的负责人。

3、甲方工程项目部现有的施工设备由乙方自备。

4、丙方对乙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本协议基本内容:

第一条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承包范围:工程项目,负责甲方承揽并负责施工的全部类工程的施工。承包方式:按照固定比例上缴管理费,自主聘用工作人员、自筹资金、自主施工、自担风险。

第二条承包期限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

第三条工程承揽不论甲方承揽的工程,还是乙方自己承揽的工程,对外均为甲方承揽的工程,由甲方与建设单位签署《消防工程施工合同》。

第四条财务管理1、甲方为乙方独立设立财务账簿,独立核算,但是对外结算与支付,必须经过甲方财务统一办理。甲方与建设单位签署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约定本工程的所有工程款必须以转账的方式转入乙方(即施工方,也就本合同甲方)的账户,否则视为款项未付。2、对外结算: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和工程结算款均由甲方统一结算进入甲方为乙方设立的独立帐户。结算方式通过银行票据的形式结算。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单独与建设单位结算工程款。3、对外支付:由甲方通过乙方的独立帐户,统一对外支付材料款、人员工资等各项费用。乙方申请用款时,必须要说明款项的用途,并凭甲方签名的书面支付书方可支付,做到专款专用。4、乙方每月向甲方汇报一次工程进度及债务情况,甲方有权派人员到现场核对大宗建材和机械设备的购买和保管、使用、付款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应对建设单位的工程进度款及工程款的结算进行履约跟踪。

第五条劳保统筹基金由甲方统一缴纳劳保统筹基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管理费乙方按照施工工程总造价的%向甲方缴纳管理费。首次根据乙方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的价款进行结算,甲方可以从乙方帐户中直接扣除。待工程结算完毕,多退少补。

第七条人员的雇佣、工资的发放1、工作人员招聘及工资方法:工程施工人员全部由乙方自行招聘,工作人员的工资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保障工作人员工资及待遇的按时发放,不得拖欠。因拖欠工资造成的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违反上述约定,导致甲方支付工作人员工资,甲方除有权向乙方追偿外,同时乙方应赔偿甲方一倍的违约金。2、财务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和技术人员由甲方委派,财务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工资由乙方承担,其工资标准不得低于甲方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如果由乙方自行招聘技术人员,必须经过甲方考核合格后方可聘用。

第八条保险办理、安全管理与责任1、乙方必须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施工,遵守安全生产规则,不得强令作业,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2、甲方不定期对乙方进行安全检查。在检查过程中,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检查工作,同时接受并积极履行甲方提出的整改方案。3、乙方同时要为工作人员投保各项社会统筹保险,特别要投保工伤保险,同时乙方要为工作人员投保意外伤害商业险。工作人员产生的工伤,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乙方帐户中直接代为支付。

第九条项目部内部管理1、材料采购:所有材料由乙方亲自采购,或者由乙方书面授权方可有效。所有入账之材料发票必须由乙方签字方可入帐。2、工程施工管理①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由乙方担任,所有与建设单位的工作联系、签证的签署均由乙方负责。②技术人员:技术人员由甲方委派,协助乙方施工。③施工人员:3、人员管理:4、施工场地管理:

第十条施工设备工程施工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不足部分由乙方购买。设备的维护与保养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印章管理甲方应将所有材料采购合同以及劳务分包合同必须盖有甲方印章,严格控制项目部印章的使用范围。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乙方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乙方应当积极赔偿,如果没有尽快赔偿,甲方有权从乙方帐户中直接扣除,并给付受害人。如果一方没有尽快赔付,乙方帐户中的款项不足以支付,导致甲方承担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甲方赔偿额一倍的违约金。2、甲方积极支付应当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但有权扣除各项税费。甲方延期支付,每延期一日,支付应付款额万分之二的滞纳金。3、双方均应诚实守信履行本协议,不得损害对方利益。如有损害,需赔偿对方的损失,同时赔偿损失数额一倍违约金。

第十三条担保条款

1、丙方作为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包括本合同债务、违约金、赔偿金、甲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律师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邮寄费、公告费等)。

3、保证期间自自签订本协议起到工程完工后二年。

第十四条工程竣工后的管理1、乙方应将竣工的相关的资料报甲方备案,并将工程上所发生的债权债务情况以书面形式给予说明。2、甲方可派专人至现场向业主、监理及其他相关人员了解情况,进行债权债务核查。

第十五条协议终止本协议在下列情况下终止:

1、协议期满。2、双方协议解除。

第十六条通知条款所有的通知事项书面应送交对方,或寄往本合同首页所列的居住地址。自通知以挂号、快递或电传方式发出的10日后,视为对方已收悉。任何一方变更地址的,应按上述方式通知对方,并在收到对方确认函后,地址变更方才生效。

第十七条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在诉讼期间内,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继续有效。

第十八条协议生效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第十九条文本份数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时间:

****年**月**日

签订地点:

合同编号: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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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工程施工内部承包协议

工程施工内部承包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了实行有效的内部经济责任制和项目承包负责制,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实行企业目标管理,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内部承包协议相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工程造价:

第四条承包范围:按建设单位的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及相关的补充协议执行。

第五条材料供应及工程款支付等执行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及补充协议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工期执行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的工期。

第七条工程质量要求:

1、质量目标:执行公司与建设单位签定的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乙方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要求执行。

2、本工程施工必须接受公司的统一管理,严把质量关,严格按照会审后的施工图纸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及相关的标准、技术规程等施工。

3、项目经理部应争取在奖项方面取得突破,如在本项目中取得中州杯奖项,公司则返还本项目所缴纳的管理费中的20万元,以作为项目经理部在奖项申报方面的各项开支及奖励。

4、如果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给公司造成经济及名誉损失的,乙方除承担全部责任外,另在原有上缴公司管理费的基础上再上浮0.5个百分点。

5、本工程完工后,乙方必须提供一套完整的竣工资料及其刻录光盘,上交公司备案。

第八条施工管理

1、乙方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必须配备齐全,并持证上岗,不得兼职,并在公司人事部门备案,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换,如确有需要调整,必须先经公司同意。

2、乙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配备如果不能满足施工现场工作的需要,从而导致建设单位要求公司增派管理人员的,公司则根据增派人员情况,在原有管理费收取基础上向乙方增加收取0.5%-1%的管理费,增派人员工资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严格执行公司的工程管理制度和其它各种规章制度,按时向公司报送月报等资料,及时参加公司召开的有关会议。

4、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规定的有关文件进行施工,遵纪守法,认真维护公司形象和利益。

5、施工过程中,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工程管理与施工技术服务。

6、项目部在和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结算时,无权对社会保险费等属于甲方权益的费用向建设单位作出放弃或让步决定。

第九条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火灾事故,重伤2‰以下,轻伤8‰以下。

2、要积极配合各有关单位及公司的日常检查,对提出的问题应妥善进行处理。接到的书面整改通知,应及时整改并书面回复公司安全科。对主管部门的整改通知,经公司安全科复查后再回复。如因乙方处理不力,发生的一切损失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应按当地政府部门下发的有关文件和公司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执行。需取得省级安全文明工地证书,否则将给于0.5%的处罚。如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给公司造成负面影响者,公司将根据情况予以处罚。

4、如施工现场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给公司造成经济及名誉损失的,乙方除承担全部责任外,另在原有上缴公司管理费的基础上再上浮0.5个百分点。

5、另签安全生产责任书(附后)。

第十条劳务管理

1、工程所涉及到劳务分包的必须和有资质的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并在公司备案。禁止和无主体资格的个人签订协议。

2、项目部组织自有人员实施劳务作业的,必须提供为其所招用的工人办理

劳务用工合同和社会保险手续。

3、乙方必须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并向甲方提供相关证明。如果出现农民工因工资闹事等突发事件,甲方有权将乙方的工程款预付给农民工,乙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4、农民工每到公司机关聚众闹事讨要工资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2万元的名誉损失赔偿;到政府部门聚众闹事讨要工资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5万元的名誉损失赔偿。

第十一条财务管理:

1、为加强公司对资金的统一管理,建设单位支付的工程款应当转入集团公司指定的账户,乙方原则上不得与建设单位发生任何形式的工程款的收付。工程款到账后,公司在扣除税金及管理费后将及时将剩余工程款拨付乙方。

2、乙方应当负责催收工程款并办理工程结算,并应根据合同造价或结算金额,实行包干,自负盈亏,并承担由该项目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

3、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必须设立专用账户,做到专款专用,并单独列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清单,并提供相应票据。

4、为搞好公司成本核算,加强公司企业所得税管理,乙方应自项目开工之日起,在购买主材、地材等材料时,积极主动收集材料发票(发票必须是税务机关印制的正规发票,能够通过税务机关发票真伪查询系统),并将收集到的材料发票在办理工程款拨付手续时交到公司财务部,乙方提供的材料发票金额达到工程总造价的60%的,公司按税务机关规定扣缴1%的所得税;不足60%的,公司将按税务机关核定征收标准预扣1.98%的所得税,待工程决算后,根据乙方提供的材料发票金额,核算后分情况予以返还。

5、乙方应向集团公司财务部提供不少于应拨付工程款20%的劳务发票,具体开据时间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另行通知。

6、凡在市区内施工的项目,均由公司开具建筑业发票(为避免经济纠纷,原则上不再开具收据),营业税、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统一管理。

7、在外地施工的项目,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到公司注册地税务机关开具外出经营许可证。营业税在工程项目所在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回公司注册地缴纳,并在纳税后及时将完税凭证和发票记账联交回公司。外出经营许可证即将到期(有效期限180天)的,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请提

前15日交回公司财务部,以便重新办理。逾期未交回的,由此造成公司被税务机关处罚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印章管理

1、公司发放到项目部的印章,必须严格按照公司的印章管理办法进行使用,不得用于印章授权内容以外的事务。否则,将按照公司的规定给予处理。

2、由公司盖章担保的材料采购、租赁合同,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各种款项,如出现材料供应商到公司投诉事宜,公司有权将乙方的工程款直接支付给材料供应商;如出现材料供应商对公司的诉讼,乙方除承担相应的责任外,还应向公司支付诉讼标的额20%的信誉损失赔偿。

第十三条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1、管理费:公司计取工程总造价% 的管理费。

2、乙方负责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交纳办理手续的各种费用,包括施工中的各种检测、验收费用。

第十四条工程回访、保修

1、工程保修的内容、时间、保修金额均按照公司和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合同及补充协议为准,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认真作好质量回访,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2、保修期间的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或建设单位告知乙方,乙方不及时维修的,甲方有权先垫资维修,扣除乙方相应的保修金,并给予处罚。

第十五条乙方负责处理施工中的重大事务,如:农民工工资纠纷、工程款的办理、公司约定其必须参加的会议等,均不得委托他人,否则,公司一律不予认可,并给予处罚(特殊情况除外)。

第十六条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待工程竣工结算完毕、一切财务手续结清后本协议自行废止。

第十七条其它未尽事宜,可参照有关规定协商解决。

(备注:承包人和我公司之间完全是一种独立的承包关系。即在施工期间双方各自承担“内部承包协议书”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对外承担独立的法律责任。今后凡遇本工程所涉及的一切对外债权、债务纠纷均由承包人承担。)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XX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责任书

项目经理部:

为了落实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责任人在安全生产中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特签订本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1、杜绝重大死亡事故和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重伤2‰以下,轻伤8‰以下。

2、各项管理人员安全教育100%;特种作业人员专业技术培训、持证上岗100%;专业工队农民工安全教育100%。

3、垂直运输机械检测获取准用证100%;施工设备(机具)、安全设施、劳动保护用品合格率100%。

4、施工现场达到工地标准,并取得证书。

5、项目部制定安全管理目标,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项目管理人员应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签订率100%。

6、全年无被当地安监站及公司安全科停工处罚记录。

7、玩忽职守造成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构成犯罪的,提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8、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结束后失效。

公司代表:项目部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合作项目内部承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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