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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进站协议书
编辑:繁花落寂 识别码:12-1038701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6-17 10:57:39 来源:网络

第一篇:车辆进站协议书

车辆进站协议书

甲方:白土客运站

乙方:车号:

甲乙双方为了共同搞好客运安全生产,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思想,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全面落实上级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维护客运车辆的合法权益,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加快推进富裕和谐白土建设,特定此协议:

一、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健全各安全岗位制度、措施、停车场、候车室等服务设施保持良好。

2.有维护站内车辆秩序的权利和维护旅客利益的义务。

3.有协调乙方与上级主管部门关系的责任,每月按时收取乙方进站应交费用。

4.预防为主,严防查堵危险“三品”进站、上车、出站,严禁车辆超员出站,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乙方义务

1.乙方进站车辆的各种手续、证件必须有效齐全。

2.按时对车辆进行检查维护,保持车辆的清洁卫生。

3.共同维护车站的秩序和公共卫生,为旅客营造一个良好的候车环境。

4.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按时参加甲方召开的安全学习培训会,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思想意识,服从甲方管理,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并且交纳风险抵押金。

5.遵守秩序、礼貌待客,严格执行《广西交通运输管理条例》,不进街揽客、不在站前上下客。

6.按时交给甲方进站管理费用/月,其中包括停车管理费、水电费、车站设施日常维护费等。

7.杜绝旅客携带危险“三品”上车进站,不超员出站。

8.乙方要按时参加车辆的“交强险”、“乘客座位险”、“第三责任险”,各保险需符合国家要求。

9.客运车司机持有效证件驾驶,不抢客、不甩客,途中不超员、不超速、不违章超车。

10.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驾驶车辆,因违反上述协议和违法违章驾驶车辆,发生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承担责任并自愿接受相应处罚。

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呈送区运管局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篇:车辆进站协议书(正)

车辆进站经营协议

甲方(站方): 乙方(车方):

为适应运输市场发展需要,规范车辆站场经营管理活动,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 甲乙双方经营宗旨

甲乙双方必须遵循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共同遵守国家、省、市有关道路运输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发扬“全心全意为旅客服务”的精神,做到诚信经营、安全营运、规范服务、便利乘客。

二 进站经营资质

1、乙方车辆如需进入甲方站场经营,应当向甲方提供经当地运输管理部门审批合格的相关手续。★ 以上材料,甲方要求提供原件核对的,乙方应予提供。乙方应当保证以上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合法,不得利用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证件或借用不属于其所有的证件从事道路旅客运输工作。

2、协议签订后两日内,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乙方车辆运行的线路、车号、车型、座位等明细表(明细表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四、进站经营收费标准、结算方法和票价。

1、经营期间,甲方应当按照当地物价管理部门审批的收费标准收取各项费用,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违规收取费用,当地物价管理部门审批的相关文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履行期间,遇甲方站场升级或政策性因素调整需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按照与站场等级相适应的标准或按政策调整后的标准收取上述费用。

2、结算方法

甲方于每月10日前(遇休息日或节假日时相应顺延)将乙方上月售票总收入中扣除甲方上月应收的一切费用后,余额部份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结算给乙方。

3、乙方班车票价由甲方根椐国家运价政策和市场客源情况制定并予公布。如需提高票价甲乙双方应当另行协议,但票价调整的范围不得超出国家运价政策范围。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二级客运站的经营条件

1、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经营条件,积极组织客源,合理配载,并负责站内开班宣传和相关服务与管理。车站实行统一排班,统一运价,统一售票。

2、甲方对乙方参运车辆按国家相关规定提供售票、候车、上客、停放、清洗等有偿服务,以维护乙方的合法经营权益。

3、乙方进站车辆需有完备的营运和保险手续(进站通知、保险手续详见合同附件),向甲方车站缴纳经营保证金______元人民币(保证金不计息)。营运期间,乙方需保证车容整洁,车厢干净,保证车辆完好,按规定执行车辆日安检制度,并按甲方指定区域候班上客。

4、乙方车辆凭县运管所出具的《进站通知书》进站,须悬挂有效线路牌。营运车主应严格遵守甲方的调度指挥、稽查和安全管理规定,积极配合甲方维护站场经营秩序,维护甲方及自身的经营信誉和旅客利益。不得在站内、外揽客、揽货、设点或委托他人售票,更不得中途甩客、卖客。

5、乙方车辆必须服从甲方的调度指挥,保证正班、正点运行,不得延误发班、失班、停班。因不可抗拒因素,需提前2小时通知站方,事后补办手续。春运、国家假日期间不受理报停班。

6、高速直达班车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运行,不得随意途中停车揽客,如因车主行为造成的违规及旅客投拆,按相关规定处罚。

7、在特定条件下(如抢险救灾、春节等重点运输),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调度安排。

8、乙方如发生交通事故,甲方应积极配合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9、发生商务事故,在站内由甲方处理,在途中由乙方处理,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10、乙方车辆的包车、加班运输,应当按甲方调度部门的安排运行。

11、甲方应加强对危险、有害物品的查堵,乙方司乘人员应全力配合,不得未经检查私自带客、带物上车。

12、提、扯其它班车车票的,甲方有权不开结算单,不予结账。

四、违约责任

1、甲方须按照国家站场管理规定提供相关的服务,如未按规定服务,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赔偿其直接经营损失。

2、甲方须按时与乙方进行财务结算,除节、假日或特殊情况外,甲方不得延期结算。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根据其情节的轻重程度,每次处以违约金200-202_ 元人民币。如乙方的情节严重,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的损失。

1)乙方车辆停班未在该班发车时间2小时前报告并经甲方批准的(按脱班处理); 2)乙方因经营行为不良,被相关部门查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等,对甲方造成信誉损害的;

3)延误发班、失班、停班,私带旅客和货物出站及中途甩客、卖客的; 4)在车站内外喊客、拉客、私自带客带物上车,不在指定的地点加客补票; 5)不按时发班,拖延时间,提、扯其它班车车票的;

6)班车进站不按指定区域下客、不在指定区域待班,未提前10分钟进入发车位,车头朝前,乱停乱放,争抢车位;

7)发车前未将车门、仓门关好,车辆驾驶员不配合,不服从站务员指挥发车的; 8)在车位围坐、闲谈等,经制止无效的;

9)不服从车站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进行堵车、堵门的; 10)营运车辆随意倾倒垃圾的;

11)营运车辆私自加班、强行加班、跑黑班的;

12)营运车辆不遵守甲方《大英县客运中心站站体管理规定》的; 13)其他违背本协议原则和目的的行为。以上各项违约金及罚款均在营收结算中扣除。(甲方的相关管理规定详见合同附件)

(九)特别约定

经营期间,乙方车辆在甲方站场内发生任何事故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和处理,甲方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十)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一)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协议的所有条款,任一方违约,对方有权要求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损失的,守约方有权另行追索。

(十二)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要求有关部 门调解,调解不成的,任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协议有效期:从202_年1月1日起至202_年12月31日止。本协议到期后,乙方车辆如需继续进入甲方站场经营的,应当在本协议期满前两个月与甲方另行签订《车辆进站经营协议》。

(十四)其他

①、本协议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议补充或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3、本协议正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效力均等。

(十五)本协议的附件包括:

①、②、③、④、上述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签订时间:202_年1月1日

第三篇:营运车辆进站协议书

营运车辆进站协议书

甲方:邮亭圩镇汽车站(简称甲方)乙方:(简称乙方)

为了规范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为,明确站、车双方的责、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车辆必须按班、按点进站,听从站务人员的安排和指挥,不得乱停、乱摆、乱丢垃圾,要在规定的范围内上下客,不得在站外停车和上下旅客,违者罚款50元/次。

二、乙方车站如有延误发班和脱班现象造成后果,车站有权按《湖南省汽车客运站收费规则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办理。

三、车站站务人员积极配合乙方督查人员,组织客源,防止客源走失,必须管理所有车辆在太平铺(以花坛为中心的)违规上下客的行为。

四、甲方的站务费用,按双方协商的(即每票伍角)按日结清,是以车站上客的人数为标准。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按行业管理和企业有关规定办理。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年月日

第四篇:客运车辆进站营运协议书

客运车辆进站营运协议书

甲方:大靖汽车客运站

乙方:

为了维护道路客运市场秩序,提高客运服务质量,根据交通部《汽车旅客运输规则》、《汽车客运站管理规定》,以及甘肃省汽车客运管理办法,凡经运管部门批准进站的客运车辆,必须按规定统一进站、统一排班、统一售票、统一营运。为了维护甲、乙双方及旅客的合法权益,明确客运各方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营运安排

1、乙方参营车辆牌号车型座车人数

2、乙方营运线路为站至站,途径等站。发车时间为每日时分。

3、乙方客车自年月日起进入甲方车站排班运营,直至参营车辆报废为止。

二、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审查进站车辆的各项营运手续,杜绝非法客车进站营运,保障进站参营者的合法权益。

2、甲方负责乙方车辆的进站、排班、侯客,验票及清点人数等站务工作,并及时宣传开车时间、班次、旅客乘车等常识。

3、甲方负责好维持好站场治安秩序,为乙方提供齐全完好服务设施,悬挂各种服务宣传标识,做好防火、防盗和“三品”检查工作。

三、乙方职责

1、乙方须持合法、齐全、有效地营运手续(即道路运输证、客运

任何理由和借口将车停在站外和其他地方招揽旅客。违者按《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有关条规进行处罚。

4、乙方车辆易主时,旧车主和新车主须有甲方在协议上加注易主批示,经三方签字后,本协议任可继续生效。

5、乙方司乘人员不准在车边周围、候车室内招揽旅客和自行与旅客讲价。

6、发现司乘人员或车主在候车室内招揽旅客和以及将旅客用其他方式约定在车站之外乘车,停班整顿并罚款处理。

7、乙方不能弄虚作假将已请假报停车辆开至站外任何方式发车,如若违规,停班整顿,造成后果者,除承担造成后果的责任外,将该车逐之站外,永不接纳。

六、协议变更和解除

1、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因国家政策或不可抗拒因素致使有关条款难以履行时由甲乙双方协商变更。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3、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交通管理部门一份。

甲方单位:古浪县大靖客运站

乙方代表:

签字日期:年月日

第五篇:客运车辆进站参营协议书

东站进站参营协议(202_版)

巴州东客站客运车辆进站参营协议书

NO:(JZXY)

汽车客运站:巴中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巴州东客站(以下简称甲方)车辆经营者:()(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障道路运输安全,树立良好的客运秩序,切实维护车站、车辆经营者和旅客的合法利益,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根据《中华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交通部(202_)10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四川省汽车客运站收费实施细则》、《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等有关条款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协议,供双方遵守。

一、进站参营车辆基本情况

1、牌照号:

2、自编号:

3、车型:

4、运行线路: 巴中 至,途经地:

5、核载人数:人

6、所属客运公司: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凭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审核乙方所属公司资质、经营者身份 证、行驶证、保险单及所配备驾驶员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齐全有效后,按程序签订进站协议、安全协议,接纳乙方车辆进站参营(乙方应提供各类证照复印件作为协议附件)。

2、甲方为乙方提供旅客候车室、发班站台位、待班停车位等经营场地,并保持站(场)内清洁卫生。

3、甲方负责对进入站场的行包进行“三品”检查,严禁“三品”进站上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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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甲方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公布各线路里程、票价,严格执行收费标准。

5、甲方负责乙方所聘驾驶员的资格审查,严禁不符合条件的驾驶员进站运营。

6、甲方按《道路旅客运输单车质量信誉考评》的考评内容和考评标准对乙方车辆进行规范、监督、管理,有权对不合格的项目纳入考评扣分。

7、甲方向乙方宣传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和其它规定,并明确告之车站管理的系列规章制度。有权对乙方进站参营车辆进行规范、监督、调度、管理,同时依据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对乙方违规、违纪进行处理。

8、甲方按照“五不出站”规定的相关检查作业项目、作业标准对乙方车辆进行机械、营运手续、出站等安全检查。未经安全检查或安全检查不合格的不得放行出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隐患车辆现场整改或停班整改。

9、甲方有义务协调解决乙方在站内经营中的各类矛盾和问题,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10、甲方有权按站内规章制度对乙方堵站罢运的车辆进站停班处罚,必要可留置乙方线路牌并交驻站运管处理。若乙方行为扰乱甲方正常经营秩序,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11、乙方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时,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和赔偿损失。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车辆进站参营,必须与甲方签定《进站参营协议》和《进站安全协议》,并办理《进站车辆安全资质卡》。

2、乙方有责任维护甲方信誉,服从甲方管理,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

站务管理规定,共同搞好运输过程中的各项服务。

3、乙方所提供的进站参营车辆的各类牌证卡、经营手续必须真实、齐全、有效。

4、乙方必须提供所聘驾驶员资质合格证明,经车站安全科审核符合准驾车型的,经车站考核合格后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后,方准驾乙方进站参营车辆。

5、乙方进站参营车辆必须保证技术性能良好,随车安全设施设备齐全有效,车容、车貌整洁,车徽、车号、监督电话、核载人数喷印齐全、清晰。

6、乙方应按许可的线路、班次、站点运行,不在站外揽客、约点上客和偷运,按核载人数载客,不得超载;无行李架车辆车顶不得装载行李,车厢内严禁人货混装。自觉接受车站工作人员的管理和途中安全监督检查。

7、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应文明服务,礼貌待客,不得宰客、甩客或将旅客移交他车运送;不得采取欺骗等手段招揽旅客和强迫旅客乘车,不得擅自涨价和降价经营。

8、乙方进站车辆因故停运必须提前申报。因车辆经营年限到期、改变营运用途、肇事、修理、停运等原因停班7天内在车站报停,停班7天以上必须提前以书面形式报运管,然后报车站备案。停班l月以上必须将运管所出具的报停班证明交车站备案。

9、乙方经营者必须维持停放车辆场地的清洁卫生,爱护站场内公共设施,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10、乙方车辆无论任何原因和理由都不得堵门、堵车、堵通道,不得在场内故意造成拥堵或治安事件发生,由此造成的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11、乙方车辆进出进站,时速限制在五公里内.站内严禁鸣笛,严

禁逆向行驶。

1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工作人员的调度、指挥和管理,车辆必须按甲方指定的地点停放,按发班顺序进行装载,车未停稳禁止上下旅客及行李。发班区内严禁修车,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特殊原因车辆无法启动需报修的,应设安全隔离带同时报告车站现场管理人员。

13、乙方必须按时依本协议约定向甲方缴纳进站费用。乙方经营者每月2日前如数缴清当月进站费用,即先交清进站费用后再进站经营。

14、乙方车辆必须按国家规定足额投保,农村客运线路经营者投保的车上人员险保险金额应在10万元以上。

15、乙方应当准班正点发车,不得随意压班和提前发车,不得提前抢占站台、发车位或无故脱班。凡乙方进站参营车辆晚点发班,甲方按每延误5分钟50元计收误班费;无故脱班,甲方按该车次全程满员客运收入金额全额计收脱班费

16、乙方有权拒载爆炸、易燃品、危险品及政府禁运物品。

四、进站经营期限

进站经营自起至止。

五、收费依据、项目及标准

1、甲方按《四川省汽车客运站收费实施细则》及地方物价局核定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收取相关费用(若遇政策性调整,收费标准按新标准执行)。

2、车辆进站参营每月应缴纳的进站服务费用包括:。

3、25日前进站的按全月收取进站费,25日后进站的按半月收取进站费。旧车更换经营者重新签协议或续签协议,交清以前及次月费用。

4、乙方车辆在车站的停车、洗车等应缴费用一律支付现金。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严格按“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的作业项目及标准提供相

应的服务和管理,不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因不按操作规程和标准作业的,产生的后果甲方负管理责任,并追究相关人员管理责任。

2、甲方未严格执行各级部门规章制度违章指挥的,甲方负管理责任。

3、乙方经营者逾期向甲方缴纳进站费用,应按延迟履行期限承担当月应缴费用额每日5%的违约金。

4、乙方所聘驾驶员未与甲方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或乙方私自出站更换驾驶员的,一经查证属实,甲方有权按安全管理制度责令其停班学习整改。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责任及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5、乙方提供虚假证件、资料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6、乙方车辆连续一个月不进站,不缴纳进站费的,也无正当理由不进站发班的,属乙方单方无故终止协议,应按年缴费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7、乙方车上乱扔、乱倒垃圾在站场内,由乙方负责清洁,拒不清洁的由甲方派人清洁,并视污染情况,每次向乙方收取清洁费l0—50元。

8、乙方在承运时发生宰客、甩客或将旅客移交他车运送的,造成旅客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理赔事项,概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9、乙方不遵守交通法规和车站管理规定,因此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概由乙方经营者全部承担赔偿责任。

10、乙方在运输过程中造成旅客人身伤亡、行李损毁等交通事故、商务事故及治安安全引发的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赔偿。

11、乙方在车辆运行时应关好车门,严禁慢行揽客;车顶行李架有人时不准发车。

12、乙方不遵守交通法规和车站管理规定,甲方有权令其停班、培训学习。不接受相关处理的,属乙方单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选

择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八、本协议各条内容,经甲乙双方认真协商一致后,由甲乙双方相关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安 全领 导:乙方经营者:

经 营领 导:经营者电话:

安全科:乙方业务员:

经营科:业务员电话:

备注:双方签订本协议时,甲方已明确告之车站管理的系列规章制度,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供双方遵守。

乙方已明白无误,签字确认:。(需经经营者及业务员共同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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