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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营运合同(共5篇)
编辑:青灯古佛 识别码:12-1017629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5-31 22:54:31 来源:网络

第一篇:城区营运合同

营 运 合 同 书

为了搞好药品“三统一”配送工作。确保药品配送安全、快捷、有效、及时。临潼药品第一配送中心(简称:甲方)药品配送城区需要一辆面包车承担配送任务。____(简称:乙方)自愿承担配送任务。经双方协商达成一下协议:

一、甲方每月付给乙方月租费元。

二、在租赁期间车辆的使用权归甲方所有,车辆所有权归乙方所有,承包期间无节假日。

三、车辆在租赁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司机工资、油费、修理费、保险费、甲方概不承担)。

四、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配送,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在配送中造成的被盗或者因交通肇事造成的货物损失由乙方承担。在配送过程中造成的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其中包括配送员的医疗费用、人身费用。

五、因油价涨价或者其它原因造成的费用增加租赁费不加。

六、甲方给乙方车辆各配备一名配送员,乙方司机协助送货员装卸配送药品。配送员为各路线的负责人,司机必须在配送员的领导下按时配送药品。完成配送任务。

七、配送员与司机有作弊行为,私自变卖配送中心药品或者私自进行药品交易,违反企业管理规范等行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以交易额或者药品价格十倍以上的罚款或辞退终止合同。

八、不论药品价值多少,必须按时送到客户家中,不能因路远等原因延误客户用药。

九、在整个配送过程中,司机必须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司机不得以任何私事为由延误配送时间,否者后果自负。

十、每月的10号为甲方的付款日期(付款日期最迟不能超过每月15号),甲方按时付给乙方月租费。

十一、每辆车乙方需要向甲方交202_.00元保证金,若乙方不按需要配送,保证金归甲方所有,一年内没有发生违反合同条款的事情,合同期满甲方退还乙方保证金。

十二、若因国家体制改革或者变更,经双方协商变更合同或者终止合同。

十三、急救药品必须按时送到,甲方有权使用乙方车辆在货运公司拉送甲方外调式配送的药品,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十四、如果配送员在配送过程中车辆没有停稳私自下车造成的事故由配送员自己负责。

十五、以上条款双方应共同遵守,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十六、合同期限为一年(20年月日——20年月日),合同期满后,若甲方仍继续以该形式经营,乙方享有优先权。

十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从20年月日起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20年月日

第二篇:营运车租赁合同

营运车租赁合同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结合新疆库尔勒市场经济状况,由甲方的营运车辆租给乙方营运之事而签订合同以资承诺,共同遵守。

一、合同租赁期从年月日起至

二、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风险抵押金元大写()。

三、自租车之日起,乙方应向甲方每月交纳租金 元,大写(给甲方。

四、在租赁期内,甲方应承担车辆的保险费工商、税务所有使用费。

五、在合同期内乙方应保持车容、车貌、车况完好、不影响车辆正常审验和甲方的形象。

六、合同结束时,乙方交给甲方车辆时,车辆完好无损。

七、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义务承担车辆的各种维修费,违章罚款,如造成交通事故除保险公司赔偿外,所造成的其它任何损失有乙方自己承担,在租赁期内若甲方卖车,合同终止。

八、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九、乙方违反合同时给对方造成损害,应根据后果和责任按有关规定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十、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的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有过错方承担法律责任。乙方若逃避责任有担保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七日内无违法行为退还押金。

十一、租赁合同期满后在双方确定一方未有违章行为或已交纳完罚款后甲方可以退还乙方风险抵押金。

十二、乙方不得将车辆交给无证的人和无手续的人驾驶,乙方不得做出任何对车辆与营运不利的事情,一经发现,甲方将车辆收回,押金不退。

十三、车辆的燃油补贴归甲方领取,燃气补贴归乙方领取。

十四、该车的租金有大幅度的变化随行就市。

十五、如果乙方违反任何一条合同甲方有权扣除风险抵押金和收回营运车辆。

十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十七、乙方向甲方提供收条方可有效。

十八、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车辆的违章之前由甲方负责,之后由乙方负责。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

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第三篇:车辆营运服务合同

车辆营运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道路运输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达成如下协议:

一、为了便于管理,乙方将其自有或新购置的型汽车辆,以甲方名义办理相关法律手续。

二、服务期限:。

三、乙方车辆由乙方自主经营,营业收入和债权债务均由乙方享有和承担。乙方车辆营运证上登记人市甲方,但所有权人是乙方,乙方车辆的车牌号码为。

四、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纳服务费元。

五、甲方的义务:

1、甲方定期将国家道路运输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传达给乙方,定期组织乙方学习。

2、甲方为乙方尽量争取政府道路运输管理、车辆交通管理方面的优惠政策。

3、甲方必须具备政府职能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证照。

4、甲方负责办理乙方车辆审验、营运证年审、二级维护作业(费用由乙方承担)。

5、甲方为乙方办理车辆各种保险,协助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费用由乙方承担)。

6、甲方为乙方代收代缴审验、营运证年审、养路费、二级维护、保险等费用。

7、甲方允许乙方在车辆的车体上喷绘甲方企业的名称。

8、甲方协助乙方办理保险理赔。

9、甲方为乙方提供服务应热情、周到、高效及时。

10、甲方应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

六、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为该车配备安全有效的灭火器及警示标志。

2、乙方车辆营运期间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及甲方的规章制度。

3、乙方应按时缴纳甲方的服务费用,依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按时向甲方支付代缴的各项费用。其中工商管理费、税金、养路费应于每月十日前交甲方代收。如另外还有收费项目,按运管部门的要求处理。

4、乙方必须办理车辆的各种保险,特别市交通强制保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为了降低乙方营运风险,减小营运风险给家庭、社会及第三者造成的损失,第三者责任险大型车不低于20万元,小型车不低于15万元。并将保险费交甲方统一购买。如不按规定购买保险,甲方有权停止该车营运,并将该车变卖折抵相关费用。

5、乙方经营期间的材料、油料和维修费自行承担。

6、合同期间,乙方若需将车辆报停,乙方须及时申请并将前后车牌、行车证、营运证交甲方到相关部门办理。车辆报停后,乙方不得私自启用该车,否则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车辆启封时,乙方须交清相关费用,方可启用。报停期间仍须向甲方缴纳服务

费。乙方车辆报停期间,已办保险不得退保,可延期继续有效。

7、乙方不得随意将车辆转走。如确要过户,须征得甲方同意,并结清全部费用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如乙方擅自转让,发生

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

8、乙方车辆在营运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应当及时报告甲方,保护现场,并通知公安交警部门、保险公司处理,造成经济损失

及时向保险公司办理理赔。理赔不足赔偿部分,乙方应当尽快赔

偿,解决纠纷。民事、行政、刑事责任乙方独立承担。如果乙方

纠纷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赔偿(包括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甲方有权将乙方车辆作价变卖,抵偿损失。

9、乙方如果属于疆外户籍,必须有具备担保能力的本市户口的自然人提供担保。

10、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七、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违约,另一方

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任何一方如果违反合同条款,即为违约,低速载货车,须

赔偿对方违约金元,一般货车须赔偿对方违约金元,合同继续履行。

八、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

成,一方有权向乌鲁木齐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壹份,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公路运输行业商会备案壹份。

十一、本协议经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

甲 方(签章):乙 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运输行业商会律师、法律顾问:张 洪 律 师

联系电话:***

第四篇:营运客车合作经营合同

营运客车合作经营承包合同

编 号: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姓名(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方式:

为加强企业管理和规范运输行为,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路运输行业管理的前提下,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经营承包车辆

1、车辆湘KY使用权归乙方,甲方提供至客运线路牌给乙方使用,2、汽车牌证及其它营运手续齐全,符合车辆行驶、运营的相关安全标准和技术标准。

第二条承包经营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壹年。

第三条合作经营承包方式

1、乙方必须以甲方名义购车上户和办理营运手续,由乙方承包、甲方所经营管理的公路旅客运输,但所需资金由乙方负责。

2、乙方按甲方提供的经省、市交管部门核发的客运线路从事公路旅客运输,(必要时甲方可根据经营状况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对客运线路作出调整)。

3、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公路客运的全过程中,服从甲方的各项管理并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条承包期内乙方应向甲方缴纳的单车费用

1、每月向甲方交纳企业管理费200元。

2、每月交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税费、规费、保险费等费用由甲方按实收 取,代收代缴。

3、有关费用的其他约定: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必须一次性向甲方交纳承包经营合同履约保证金共计人民币 5000元整(大写:伍千元),合同终止三个月后,在无任何经济和法律纠纷的前提下,无息退还乙方。

(2)各种费用的计算期以该车上户日或转入日算起至本合同终止之日止,期间不间断。因国家或政府有关部门提高收费标准和新增收费项目,乙方向甲方交纳的费用则作相应调整。

(3)甲方有权规定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保险机构对承包车辆进行及时足额的办理交通事故强制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保值不低于 20万元整,承运人责任险保值不低于50万元整,其保费由乙方承担。重大事故保险公司理赔后,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如未及时按甲方规定续保,乙方必须停止车辆运行,否则,乙方要承担事故全部费用及违约责任,且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承包经营权。

(4)交纳费用的时间为每月的26至28日,所交费用为次月的费用。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5)甲方为办理承包车辆的交通肇事、治安、违章、临时性事务等所需支出及有关部门应收取的其它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享有对合作经营车辆进行经营管理的权利,合同终止,车辆户籍权及经营证照归甲方所有。

(2)有权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各项费用,并按国家规定上交各种费用。

(3)有权根据国家政策法规对本合同有关约定进行调整和修改;有权监督乙方及其聘用人员遵章守纪,依法经营;有权对乙方及其聘用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交通行业管理规定,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损害甲方信誉的行为提出整改并按甲方的相关管理规定进行经济制裁等处罚。因乙方的行为,损害甲方利益或信誉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4)乙方因交通肇事、违章扣车(证)、脱班、治安处罚等造成车辆停运、罚款、经济赔偿等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若甲方对外承担责任后,有

权向乙方追偿,并加收5%的信誉赔偿金。

(5)承包期间如政策或经营需要,由甲方按需添臵车辆附属设施,乙方必须支付添臵的设施费用和安装费用,乙方不得自行添臵。

2.甲方的义务:

(1)传达贯彻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精神,组织评先创优活动。

(2)组织交通法规、安全技术学习。

(3)建立驾驶员、车辆的安全技术档案。

(4)协助乙方调处交通事故和营运纠纷。

(5)安排车辆、驾驶员检审。

(6)组织办理合同期内客运车辆的营运手续。

(7)根据国家的政策法规规定,选择有利于营运车辆利益的险种,统一办理车辆的保险。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有权依据本合同取得其合法经营收入。

(2)自觉遵守营运线路和各站点、所在地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维护甲方的信誉,做到安全生产、优质服务、依法经营。

(3)乙方须确保车辆行车安全,加强车辆日常维护,保持车况良好,妥善保管各类营运证件(牌、照),如发生损坏或遗失,相关损失费及罚款由乙方承担。

(4)除不可抗力或政策原因外,乙方无违约行为,不得终止本合同或转让承包经营车辆。

(5)甲方应提供车辆经营、调度、安全管理、站点协调、营收结算等多方位服务,协助乙方作好车辆年检、证照年审、车辆保险、事故处理等工作。

2、乙方的义务

(1)驾驶人必须参加从业资格培训学习,获得《从业资格证》方能上岗。

(2)在承包期内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格执行政府对营运车辆管理的规定,严格履行甲方的规章管理制度。依法经营、热情服务,并自觉接受甲方的管理和社会的监督,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否则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3)按本合同约定的日期每月向甲方交清各项费用,并承担其它相关费用。

(4)必须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学习,自觉维护甲方的形象,维护甲 方和乘客的利益。

(5)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的权利义务及承包经营车辆转让、租赁、抵押或设定他项权利,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另行发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特殊情况需要转包的,乙方应写出书面报告,经甲方同意,交纳202_元的安全服务转包费,办理有关手续之后,方可转包。

(6)乙方必须保持车身整洁,不得擅自在车身上乱贴异物。

第六条:车辆事故营运的处理

1、发生事故或营运纠纷,由乙方负责垫付医疗费、维修费等所需预支的费用以及处理事故所需的全部费用。

2、发生事故或营运纠纷,乙方应及时报告甲方,甲方应积极主动根据乙方的申请,及时到达事故现场,做好协助处理工作。

3、如因事故或营运纠纷酿成诉讼,致甲方应诉时,乙方需负担甲方的诉讼费、交通费等全部费用,并对法院的判决、裁定履行全部义务。如因上诉原因法院或仲裁等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甲方承担责任时,甲方有权依此向乙方追偿相应的损失。

4、乙方不得因事故、营运纠纷或交通管制而少缴、缓缴应上缴的所有费用。

5.发生交通事故后,需向保险公司索赔的,由甲方负责与保险公司联系。乙方应及时把索赔材料交甲方,由甲方统一向保险公司索赔。如乙方不及时交索赔材料,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己负责。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如有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乙方不得拖欠应交甲方费用,如逾期未缴纳,甲方按拖欠额每日加收5%的违约金。

3、不论何种理由和原因,罢运、停运、聚众上访等均视为乙方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4、如因乙方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严重违规经营行为,造成甲方线路牌被行业主管部门注销的后果,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同时,车辆残值归甲方所有。

5、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私自将出租车转包给他人经营,甲方有权解除

合同,收回车辆和牌证。未办理过户手续期间发生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 责。

6、乙方未经甲方批准,擅自请人代营,第一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元,第二次支付违约金400元,第三次支付违约金800元,第四次则解除合 同,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和牌证。乙方所请代营人所发生的一切责任概由乙方负责。

7、乙方将承包车辆私自用于抵押、质押、变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和牌证,造成损失概由乙方承担,并支付违约金5000元元给甲方。

8、乙方不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学习,每缺席一次支付违约金50元。

9、乙方擅自改变车身颜色、车身标识、车身广告,应立即改正,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2_元,乙方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承包车辆和牌证。

10、乙方不按时交纳合同中规定的费用或违反甲方的相关管理制度时,甲方立即收回车辆,每次收取500元扣车费。停运期间和各项费用不减免,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11、如遇不可抗力如战争、自然灾害等原因,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均不承担责任,在关经济责任可依法处理,但当事人必须尽力避免损失的扩大,未尽力的要对放大的损失负责赔偿。

第八条:合同的解除

乙主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收回车辆,车辆牌照和营运证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因违法或其他原因被吊扣驾驶证执照一个月以上;

2、因违法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被行政拘留、刑事拘留或劳动教养处罚的;

3、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给企业和社会造成严重影响和损失;

4、经催缴连续三个月未缴清当月费用;

5、累计欠费金额达到当月应缴纳的费用;

6、经查证确实给甲方信誉造成重大损害,如中央、省级有关新闻单位点名批评一次或市级以上新闻单位点名批评二次以上(含二次);

7、不通过正当渠道反映意见和要求,煽动、组织、聚众闹事或集结上访停运;

8、不服从甲方管理,采取谩骂、欧打、威胁、恐吓甲方管理人员;

9、私自调整票价,违反物价规定擅自提价的;

10、乙方不如实提供其身份证明等真实材料,弄虚作假的。

第九条合同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约定的承包经营期限届满;

2、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提前终止;

3、承包车辆报废(或不符合营运条件)、灭失,本合同终止;

4、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其他事项的约定

1、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调整,本合同有关条款应作相应调整。

2、若国家税金、规费增加,其增加部分应由乙方承担并如数缴纳。

3、合同期满,甲、乙的权利和义务均完全履行完毕后,乙方须在合同到期日的次日将车辆及其附属设施与营运牌证上交甲方。到期车辆由甲方按政府有关规定处臵,处臵所需费用从车辆残值中支付,剩余部分归乙方。如果乙方不按政府和甲方的规定处理到期车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在乙方保证金中扣除。

4、因本合同履行发生纠纷,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调不果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作补充规定。第十一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

经营指定代表人:

乙方签名: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第五篇:营运车租赁合同小包

营运车租赁合同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结合新疆库尔勒市场经济状况,由甲方的营运车辆租给乙方营运之事而签订合同以资承诺,共同遵守。

一、合同租赁期从

二、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风险抵押金元大写()。

三、自租车之日起,乙方应向甲方每月交纳租金元,大写()一天一交。

四、在租赁期内,甲方应承担车辆的保险费工商、税务所有使用费。

五、在合同期内乙方应保持车容、车貌、车况完好、不影响车辆正常审验和甲方的形象。

六、合同结束时,乙方交给甲方车辆时,车辆完好无损。

七、如有交通事故发生,谁出的谁就承担,如保险上浮出事人交纳。

八、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九、乙方违反合同时给对方造成损害,应根据后果和责任按有关规定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十、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的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有过错方承担法律责任。乙方若逃避责任有担保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七日内无违法行为退还押金。

十一、租赁合同期满后在双方确定一方未有违章行为或已交纳完罚款后甲方可以退还乙方风险抵押金。

十二、乙方不得将车辆交给无证的人和无手续的人驾驶,乙方不得做出任何对车辆与营运不利的事情,一经发现,甲方将车辆收回,押金不退。

十三、如乙方出交通事故份子钱200元一天。

十四、该车的租金有大幅度的变化随行就市。

十五、如果乙方违反任何一条合同甲方有权扣除风险抵押金和收回营运车辆。

十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十七、乙方向甲方提供收条方可有效。

十八、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车辆的违章之前由甲方负责,之后由乙方负责。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城区营运合同(共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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