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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加盟协议书
编辑:翠竹清韵 识别码:12-1009400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5-25 16:32:31 来源:网络

第一篇:旅行社加盟协议书

旅行社连锁加盟合作协议书

合同号:旅行社名称:(以下简称甲方)登记注册地: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代表:代表身份证:地址:日期:电话:传真:手机:网址:电子邮件:旅行社名称:(以下简称乙方)

登记注册地:营业执照号:法定代表人:代表:代表身份证:地址:日期:电话:手机:宅电:网址:电子邮件: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达成以下协议,本协议中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服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甲方的品牌和系统。

2、甲方的航空旅游服务。

3、甲方专有的技术支持,培训和部分信息资料。甲方的经营模式和经营秘密。

4、甲方的专用标识、网站。甲方独有的人力资源。

一、合作方式和内容:

1、甲方将上述服务组合成的经营管理体系给乙方使用,乙方接受甲方的经营体系,按

甲方统一的模式从事航空旅游活动。

2、乙方按甲方提供的经营管理体系(经营管理体系即以甲方的名称、商标、培训体系、财务体系、标准化操作手册、VI设计等)进行活动的运作。

3、乙方只可以在甲方指定的区域范围和范畴内从事旅游活动的经营,超出授权区域和

范畴开展该活动的经营,就是对甲方经营体系的恶意侵害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4、从事本项目的基础是乙方首先向甲方以及地接社付清全款,如果地接社由于接待质

量问题给乙方造成损失,乙方有权力要求地接单位按照国家旅游行业法律法规承担相应赔偿

责任。

二、相关费用, 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年。合同在双方确定订立后,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人民币质

量保证金费用(即旅游质量保证金,存入当地旅游局指定银行),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五日内

将保证金(人民币元)汇至旅游局指定帐户,并汇入公司指定帐户元保证

金;乙方方可获得区域独家代理经营权。同时可以在指定区域内开展本项业务。

2、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开发旅游活动及其他版本,乙方若愿意合作,不需要交纳策划费

用,只需缴纳少许的广告费用。

3、乙方汇总所辖区域的报名游客,由总部统一操作,统一财务,统一管理,统一咨询。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旅游活动品牌进行不断完善和提升。甲方向乙方提供开展旅游活动经营所需的一切材料范本。为乙方开展旅游活动经营提供培训和指导。对乙方开展工作及乙方在经营

过程中的不妥之处甲方有权给予指正。

2、为保证活动的统一性,营员服装及其他有形载体所使用图形与文字由甲方统一制作,甲方拥有所有权。宣传材料由甲方制作,乙方购买。全国实行统一标准。

3、甲方有权以各种形式对乙方以及乙方开发的市场进行旅游活动经营检查、督导和考

核,在业务指导中,帮助乙方解决经营活动中的问题。

4、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具有定价权。乙方可以就本活动制定的价格提出意见。

由甲方统筹考虑各个地区的具体情况,也可制定特殊标准。

6、甲方为乙方提供旅游活动传播所需的报纸广告设计、平面设计、电视专题宣传片样

稿。甲方根据乙方所辖经营区域策划费用收取情况,可以给予乙方一定的推广支持。乙方在新闻媒介的宣传和广告应当报甲方审核后方可发布。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开展当地旅游活动所需的一切手续及经营活动所需的资金。乙方可以在甲方活

动的宗旨和各种标准基础上丰富自身经营和促销活动。乙方应保证按甲方的旅游活动管理体

系进行营销活动。

2、乙方在旅游活动经营开展前接受其营销活动的培训和考核,在得到甲方认可后方可

开展活动。如乙方需要开展培训,报甲方申请,其中食宿费用、往返交通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不享有授权区域和范围之外旅游活动使用权,不得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乙方

应按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宣传活动,并不得在旅游活动经营以外的活动中使用甲方名称和标

志。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与第三者进行类似的营销活动。

4、甲方开发的产品,不论任何版本,在招收到游客时,乙方应将客人的详细档案如实

向甲方汇报,同时乙方必须将旅游团费汇至甲方指定帐户。按 周 在组团期间将旅游活动的人数及收入情况报甲方备案,乙方不得虚报、漏报。如果由于乙方虚报、漏报,造成甲方接

待困难或难以接待的。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负责。

5、乙方不得擅自修改甲方制定好的旅游活动行程安排,如出现修改,发生的一切费用

及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双方的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任意解除合同,如擅自解除合同,则赔偿对方损失

人民币万元。

2、甲方在合同有效期间不得在乙方的经营区域内许可给其他企业进行同业经营,否则

赔偿乙方损失人民币万元。

3、在合同有效期间,乙方不得销售其他旅行社产品,否则赔偿甲方损失万元人民币。

4、建议乙方使用甲方统一制定的《旅游合同书》,否则,发生各种风险的赔偿由乙方负

责。

5、建议乙方使用甲方统一规定的收款收据,即《旅游费用预收单》,否则,发生因收据

不规范引起的纠纷,由乙方负责。

六、保密:

乙方承诺在整个合同期内和合同期满后 两 年内,不将其所知的旅游活动所有信息、知

识、经营方法等向其它人、组织、公司透露。否则赔偿甲方万元人民币。未经甲方许

可,擅自使用甲方以上信息资料的,承担赔偿万元人民币。

七、合同的解除与违约:

1、乙方违反合同规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及

赔偿金。

⑴自行制作或使用与甲方许可相同、相似或变形的商标或标识。

(2)降低旅游活动经营的组团服务质量或以其经营的组团名义从事不法活动,发生被

舆论工具曝光批评或消费者严重投诉等情况。

(3)乙方疏于内部管理,招收手段不当使得业务开展十分艰难,影响业务的进程。

(4)没有及时向甲方指定的帐户汇入相关费用。

(5)乙方擅自转让活动许可权或擅自改变活动范围。

(6)乙方不遵守旅游活动体系程序规范。

(7)没有及时向甲方以及地接社汇清费用,则每天按所收全部营员总款的1%处于罚款

付给甲方,直至付清全部款项之日为止。

九、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的责任:

1、乙方应在 十 日内归还甲方旅游活动所有商业资料。

2、自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乙方应立即停止该活动的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停止

使用甲方商标、标志(包括与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标和标志)。

3、在甲乙不论以任何理由终止双方本项合作后,乙方在叁年内,不得从事与甲方

策划的相类似的旅游活动。否则应向甲方赔偿伍 万元人民币。

4、在合作终止时,甲方有权在当地报纸声明,与其他单位独家合作。但不得有损于乙

方的名誉。

十、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或政府行为。

由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全部履行时,甲方或乙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通

知对方。

十一、合作期限:

本合同自年月日甲、乙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至年月日结

束。

十二、附则: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另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传真签字有效)。

在合作期间,双方传真盖章有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双方不论发生什么纠纷,均由甲方所在地管辖的法院或仲裁机关处理。

甲方:乙方:

签名:签名:

盖章: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篇:旅行社加盟合同

赣州市凯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授权营业部门市店

加盟合同

授权方:赣州市凯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甲方)

地址:赣州市营角上路16号三楼301室和302室(紫金花园正对面)电话:0797—8172382传 真:0797—8175925被授权方:(乙方)身份证号码:经营地址:

固定电话:0797----传真:0797----其它通讯方式:甲方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定的法人,依法享有组织中国公民国内旅游以及入境旅游的经营权和设立分支机构的权利,总部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省赣州市营角上路越秀花苑逸秀轩三栋三单元205室。乙方系依照中华共和国法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现甲乙双方就加盟经营甲方营业实体店合同续约一事,根据《旅行社条例》、《合同法》 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双方同意续订《赣州凯旋旅行社营业部门市店加盟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义

除另外说明外,下列用语在本合同及其附件中使用是具有如下的含义:

1.1“本合同”指甲方和乙方订立的本合同,包括本合同的主文,所有附件及双方不时修订本合同

而做出的任何书面修改补充协议。

1.2“知识产权”指赣州市凯旋旅行社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品牌、商标、标志、商号及企业视觉现

象系统,经营管理模式等。

1.3“该门市店”指甲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授权允许乙方设立及租赁的代理销售甲方旅游产品及服务的地面实体门店。

1.4“营业额”指乙方在该门市店内从事的任何经营活动或利用该门市店,直接或间接收取得所有

现金、支票、营业款或赊账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税前)。

1.5“加盟金”指乙方根据本合同向甲方缴付的加盟金,该加盟金不是乙方预付的租金、管理费或

推广费,仅作为乙方加盟凯旋旅行社的加盟费用。

1.6“宣传品”指由甲方统一设计、制作或印刷由乙方在业务经营活动中使用的物品,包括但不限

旗臶、粘贴、宣传品、吉祥物、广告宣传、旅游赠品等用品。

1.7“产品”指由甲方自行设定、开发、采购或甲方取得营销代理权的旅游产品及其附属旅游服

务。

第二条、合同事宜 甲方将授权乙方在赣州市石城县行政管理范围经营甲方提供的旅游产品进行销售,成为甲方赣州市凯旋旅行社有限公司旅游授权的营业部门市店。本合同加盟期限为壹年,自202_年 月 日至202_年 月 日止。

第三条、加盟细则

1.甲方授权乙方成为赣州市凯旋旅行社营业部门市店。在授权期内,乙方可以经营甲方供应商提供的所有

旅游线路、产品;

2.为维护公司品牌形象,加盟旅游授权门市店必须按甲方的要求张贴海报以及其他宣传品;

3.在授权期内,甲方就其供应商资质及其产品质量对乙方负责,并有义务协调与先行赔偿;

4.乙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授权营业部门市店加盟费5000元(含本年服务费);

5.授权营业部门市店经营所需:

(01)15平方(含15平)以上独立营业部门市店,电脑一台,固定电话,传真机,打印机等;

(02)营业部门市店的选址或房屋租赁或换址需告之总部,复印所签定的营业部门市店租赁合同,并交

总部行政部管理;其租赁费用由加盟者承担;

(03)合同期内营业部门市店装修风格与总部保持一致,依照总部的设计方案进行装修。

(04)营业部门市店人员组成至少有一人,即营业部门市店负责人兼财务及;需复印其有效的身份证件。

营业部门市店负责人人员需具备1年以上旅行社从业经验。

(05)营业部门店要服从总部的统一管理。营业部门市店由总部统一报税,税金为销售额的6‰;

(06)总部免费提供的“旅游办公软件”操作,每个散客和团队均必须录入系统管理,由总部统一购买旅游

意外保险。

(07)预存信誉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不计息),本合同终止后将退还此费用给乙方。

(08)加盟营业部门市店经营的其他费用:如名片、旅游合同、旅游包帽、员工胸牌、财务收据等

如有其它费用发生,按照实际费用结算。

6.乙方经营所需旅游合同及旅游发票,由甲方负责提供。旅游发票税金按旅游业发票税率规定收取税费;

7.甲方需根据乙方的经营状况与实际需求帮助乙方进行门市店的推广、宣传;

8.乙方须配合甲方的整体宣传活动,推广计划、实施细则由甲方制定,乙方遵照执行;

9.甲方在授权期内,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全面的经营和技术支持;

10.授权营业部门市店开业前,店主或由店主指派的店员需参加甲方举办的为期 两天的业务培训(培训资

料由甲方提供,所产生的差旅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授 权

1.甲方授权乙方于合同授权期其内以甲方营业店名义进行业务经营,乙方在经营期限内在开展业务经营活

动时可以使用甲方的品牌、名称等知识产权内容及产品。

2.乙方明确从甲方取得的门店经营权是基于甲方为持有人及委托人,乙方为受委托人的法律关系,所有与

甲方有关的包括但不限于品牌、标识、名称等知识产权及产品甲方均是持有人和所有人。

3.乙方经甲方授权取得甲方包括但不限于品牌、标识、名称等的使用权仅限于甲方授权期限和规定范围内,如授权期限届满,不再续约或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或被撤消授权,或发生乙方擅自转让本合同规定事宜,乙方上述使用被授权的权利立即终止。

4.有关该店的经营、服务、管理及财务结算,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督导,管理并遵照执行甲方所颁布的一

切包括但不限于经营管理规章、服务标准规章、财务管理规章、门店管理规章等制度、附件及本合同的约束。

第五条、商标使用及保密条款

1.本合同涉及的所有商标、服务标志及其相关权利的所有权均属于甲方;

2.授权期内,乙方门市店可以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

3.乙方不得在门市店以外使用甲方所有商标及服务标志;

4.对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有严守机密的责任;

5.乙方不得将客人信息、出行信息、发团日期等透露给其他机构或个人。

第六条、门市店的升级与转让

1.“授权” 营业部门市店的规模达到更高级别的门市店要求,乙方可向甲方提出升级等要求,甲方确认

后,乙方的门市店则可升级等为更高级别的营业部门市店;

2.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授权” 营业部门市店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

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于担保和其它处臵;

3.如乙方希望出让门市店或出租店铺时,应首先通知甲方,双方协商达成共识后才可按协商结果执行,所

需费用及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合同终止

1.合同期满前两个月,经双方协商,可以更新合同;

2.无论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本合同一旦终止,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时承担下列义务:

2.1停止使用甲方所有商标及服务标志;

2.2归还所有操作手册、机密文件和专利资料;

2.3因门市店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乙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3.乙方业务经营过程中发生诉讼、争执等事项,须及时报告甲方完整的事项经过及处理意见,如甲方认为

有必要的可直接接管处理

4.如乙方业务经营过程中发生纠纷,甲方根据维护企业品牌、声誉等需要,可随时指示乙方诉诸法律,或

采取其他必要措施。乙方应该遵从甲方决定

5.乙方发生如下各项中任何一项行为,甲方可以书面形式规劝乙方在规定限期内改正其行为,如超过指定

期限不改善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 乙方未按甲方规定而另行私自交客或操作的;

 乙方自行操作团队或门市收客后未按甲方规定规范操作连续2次以上的;

 乙方业务经营活动中因乙方原因导致被投诉连续2次以上;

 乙方将被授予的经营权或业务承包、分包或转让形式给第三方的;

 乙方私自刻制印章的,包括但不限于公章、财务章等具有印章性质使用的印章;

 乙方未按甲方规定向游客推荐购买意外保险,租用或使用不具备旅游营运资质的车辆,造成游客安

全隐患或因此导致安全事故的;

 乙方宣传、组织、操作甲方明令禁止销售、操作的旅游产品(服务)。

6.乙方擅自使用甲方标志(标示)、文字、图片等注册网站用户或以甲方名义设立互联网站。

第八条、责任义务

1.甲乙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之内容,即构成违约,违约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被违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3.乙方日常的行政管理工作均须按照甲方的统一规定执行并接受甲方的统一监导和管理;

4.乙方的所有资金往来与费用结算均按照甲方的规定由甲方财务部进行统一结算和财务监管,乙方所负责的营业门店财务会计核算均由甲方指定的财务管理公司负责;

5.乙方营业场所,非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任意变更地址,如擅自变更地址,以违约论,甲方有权终止

本合同;

6.乙方必须以正当的手法从事经营活动,不得做出对甲方的商誉及名声有不良影响的行为;

7.乙方在经营活动中不得有进行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并保证甲方不会因为乙方的违规行为而受

到任何第三方的索赔。

8.如因上述7.4条之原因导致甲方被责令先行法律责任或连带法律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9.乙方以自身名义,自付费用,作为单独的商人进行其活动,因此,须遵从对所有商人共同的法律要求。

特别是有关资格的规格和规则包括社会的、财务的和商业的要求。作为一个独立的商人,乙方应就其旅游行为活动自负一切旅游风险,乙方所有产生的债权债务的任何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10.乙方不是甲方的全权代表人,因此乙方仅有权在甲方授权范围内签订游客旅游合同,但无权以甲方的任

何名义签订除前述约定之外任何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等具有法律或经济责任的文书或文件,使甲方在任何方面对第三人承担责任,或由甲方负担费用,承担任何责任、义务。如违反则乙方须承担由此而导致的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法律的一切责任。

11.为便于旅游行业行政管理乙方必须做好团队或散客信息管理档案,信息管理档案包括与游客签定的旅游

合同,旅游行程,旅游名单,地接确认及旅游包车,旅游意外保险(总部统一办理不增收任何附加费用3元∕人)。

第九条、经营管理

1.有关乙方经营的一切规划、管理、营销、广告等事项由甲方全权负责,乙方有遵从和执行的义务和责任。

2.甲方有权设定营业网店的名称

3.乙方实体门店开业后,应按甲方所订立的旅游产品(服务)价格作为收费标准(经甲方核准者不在此限),乙方不得擅自或恶意降低价格而导致恶性竞争,并配合甲方的季节性促销运作。

4.乙方不因本合同的签订或执行而向第三方解释乙方为甲方的全权代理人或合伙人合同内容及情况

5.乙方所有门市收客,包括但不限于散客、包团等均须按照甲方要求实施将有关客户资料、财务收付结算

等实时输入公司业务操作软件管理系统中

6.乙方包括其聘用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名义未经甲方认可或同意私自操作团队或散客或甲方明令禁止

性操作的业务,无论其是否以甲方名义。上述行为,一经检获,甲方除按所发生业务利润收取双倍罚款外,再对乙方将按每单人民币1000元整收取惩罚性违约金

7.乙方门市收客或对外销售时,必须遵循和符合甲方一切有关服务质量标准的要求,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服

务质量有效投诉的,甲方有权除按照国家及省市旅游主管部门法律、法规对游客作出赔付或补偿外,将按以下标准对乙方处以惩罚金:

 公司客户服务部协调处理的按每单100元处罚;

 公司领导协调处理的按每单

 旅游主管部门处理的按每单

 被媒体曝光的,视情节按每单10000元处罚;

第十条、合同纠纷的解决

1.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赣州市仲裁委

员会提起仲裁。

第十一条、免责条款

1.不可抗力:除付款的义务外,任何一方由于自身合理控制以外的原因而无法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无须承担责任,如由于战争、不可抗力、地震、洪水、禁运、罢工或其他劳资纠纷、政府行为(包括人民银行、中国银联北京分公司出台的业务管理办法)、运营商行为或互联网故障(非由于甲乙双方的行为或不行为引起的)。但是受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且尽力减少损失。

2.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1)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结果时,任何一方均可向赣州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仲裁地点在赣州市。仲裁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除有待仲裁部分以外的其他合同条款。

(2)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3.转让:合作一方进行公司重组、购并或出售所有资产时,可以将本合同整个转让。除此之外,除非

事前取得合作另一方书面许可,一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权利或转移其义务,否则该种转让无效。本合同对双方同意的转让、当事人的继承者有效。

4.条款独立性,弃权:如果本合同部分内容被有关机关判定为违背法律而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一次放弃追究违约责任不等于今后均放弃违约追偿,也不等于修改或放弃该弃权方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其他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给予完善,补充协议作为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

效力。

2.本合同的附属文件及甲方不定期订立的颁布一切有关经营管理等规章、制度文件等均自动成为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赣州市凯旋旅行社有限公司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签字:

总经理签字:盖章:

盖章:

签约时间:签约时间:

第三篇:(最新版)梅州兄弟国际旅行社门店加盟协议书

梅州兄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门店加盟合作协议书

合同号:

旅行社名称:梅州兄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登记注册地:蕉岭县蕉城镇碧桂园峰景八街36号二楼 营业执照号:91441427MA4UU7NM0U

法定代表人:钟晓虎 代表: 钟晓虎 代表身份证:***710 地址:梅州市江南彬芳大道中鸿兴大厦901 电话:0753-2267288 传真:0753-2315938 手机:***

旅行社名称:(以下简称乙方)登记注册地: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 代表: 代表身份证: 地址:

电话: 手机: 宅电: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达成以下协议,本协议中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服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为乙方加盟办理相关营业执照以及年审(含工商营业执照、代码证、税务证和分社或门市部门经营备案登记证)

2、甲方授权乙方免费共享“梅州兄弟国旅”品牌、商品等。

3、向乙方提供各项旅游业务的相关路线、价格、宣传资料,以及各种旅游相关旅游申请表、审批表。

4、为乙方提供业务系统和开业前的培训辅导和协议期内的运营指导、广告宣传指引。

5、随时通知乙方旅游线路价格、组团代理费的变动情况。

6、为乙方员工代缴社保

一、合作方式和内容:

1、甲方将上述服务组合成的经营管理体系给乙方使用,乙方接受甲方的经

梅州兄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营体系,按甲方统一的模式从事国内旅游、出境旅游、代订票务、代订客房、游客旅游意外保险的业务咨询以及报名。

2、乙方按甲方提供的经营管理体系(经营管理体系即以甲方的名称、商标、培训体系、财务体系、标准化操作手册、VI设计等)进行活动的运作,遵循甲方指导,乙方自行选定经营场所,乙方负责装修、租金等一切杂项费用,甲方审定装修方案。乙方所选写字楼或商铺必须签约一年以上的合同,面积须在10平方米以上,铺面必须宽2.5米以上。

3、乙方只可以在甲方指定的区域范围和范畴内从事旅游活动的经营,超出授权区域和范畴开展该活动的经营,就是对甲方经营体系的恶意侵害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4、从事本项目的基础是乙方首先向甲方以及地接社付清全款,如果地接社由于接待质量问题给乙方造成损失,乙方有权力要求地接单位按照国家旅游行业法律法规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同时甲方需出面跟地接社或供应商协商解决问题。

二、相关费用, 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壹年。合同在双方确定订立后,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人民币 质量保证金费用(即旅游质量保证金,存入当地旅游局指定银行),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五日内将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汇至旅游局指定帐户;乙方方可获得 域独家代理经营权,同时可以在指定区域内开展本项业务。

2、合同期第一年内甲方在乙方所有业务产生的毛利润上收取15%的费用。

3、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开发旅游活动及其他版本,乙方若愿意合作,不需要交纳策划费用,只需缴纳少许的广告费用(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3、公司业务系统端口费用如下: 前台销售:叁佰元人民币/人/年 部门经理:伍佰元人民币/人/年

4、乙方汇总所辖区域的报名游客,由总部统一操作,统一财务,统一管理,统一咨询。

三、双方财务运作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所公布的各条旅游线路价格收费,坚持“先收款后出团”的原则,并在3个工作日之内以及出团日前讲款项如数交到甲方财务部

梅州兄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或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如未能按规定交款(特殊情况乙方可做出充分说明),逾期一天,加收欠款额1%的滞纳金。逾期10天以上,以违约处理,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代理权,并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2、乙方领取利润时需要提供有效发票,仅含房租发票、水电发票、电讯发票、除机票外的交通发票。如乙方领取利润时不能提供以上发票或者不能足额提供时,则须按个人所得税法中关于劳务报酬所得对未提供有效发票部门计征个人所得税、营业税以及营业税附加。

3、乙方优惠客人的额度不能超过供应商结算价格,而且优惠金额在乙方利润中扣减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旅游活动品牌进行不断完善和提升。甲方向乙方提供开展旅游活动经营所需的一切材料范本。为乙方开展旅游活动经营提供培训和指导。对乙方开展工作及乙方在经营过程中的不妥之处甲方有权给予指正。

2、为保证活动的统一性,营员服装及其他有形载体所使用图形与文字由甲方统一制作,甲方拥有所有权。宣传材料由甲方制作,乙方购买。全国实行统一标准。

3、甲方有权以各种形式对乙方以及乙方开发的市场进行旅游活动经营检查、督导和考核,在业务指导中,帮助乙方解决经营活动中的问题。

4、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具有定价权。乙方可以就本活动制定的价格提出意见。由甲方统筹考虑各个地区的具体情况,也可制定特殊标准。

6、甲方为乙方提供旅游活动传播所需的报纸广告设计、平面设计、电视专题宣传片样稿。甲方根据乙方所辖经营区域策划费用收取情况,可以给予乙方一定的推广支持。乙方在新闻媒介的宣传和广告应当报甲方审核后方可发布。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开展当地旅游活动所需的一切手续及经营活动所需的资金。乙方可以在甲方活动的宗旨和各种标准基础上丰富自身经营和促销活动。乙方应保证按甲方的旅游活动管理体系进行营销活动。

2、乙方在旅游活动经营开展前接受其营销活动的培训和考核,在得到甲方认可后方可开展活动。如乙方需要开展培训,报甲方申请,其中食宿费用、往返

梅州兄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交通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不享有授权区域和范围之外旅游活动使用权,不得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宣传活动,并不得在旅游活动经营以外的活动中使用甲方名称和标志。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与第三者进行类似的营销活动。

4、甲方开发的产品,不论任何版本,在招收到游客时,乙方应将客人的详细档案如实向甲方汇报,同时乙方必须将旅游团费汇至甲方指定帐户。按 周 在组团期间将旅游活动的人数及收入情况报甲方备案,乙方不得虚报、漏报。如果由于乙方虚报、漏报,造成甲方接待困难或难以接待的。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负责。

5、乙方不得擅自修改甲方制定好的旅游活动行程安排,如出现修改,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双方的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任意解除合同,如擅自解除合同,则赔偿对方损失人民币贰万元。

2、甲方在合同有效期间不得在乙方的经营区域内许可给其他企业进行同业经营,否则赔偿乙方损失人民币壹万元。

3、在合同有效期间,乙方不得销售其他旅行社产品,否则赔偿甲方损失 壹万元人民币。

4、甲方为乙方提供旅游产品,乙方只要负责招徕接待,如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以及意外损失客人投诉赔偿问题由甲方承担

5、建议乙方使用甲方统一制定的《旅游合同书》,否则,发生各种风险的赔偿由乙方负责。

6、建议乙方使用甲方统一规定的收款收据,即《旅游费用预收单》,否则,发生因收据不规范引起的纠纷,由乙方负责。

六、保密:

乙方承诺在整个合同期内和合同期满后贰年内,不将其所知的旅游活动所有信息、知识、经营方法等向其它人、组织、公司透露。否则赔偿甲方壹万元人民币。未经甲方许可,擅自使用甲方以上信息资料的,承担赔偿贰万元人民币。

梅州兄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七、合同的解除与违约:

1、乙方违反合同规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及赔偿金。

⑴ 自行制作或使用与甲方许可相同、相似或变形的商标或标识。(2)降低旅游活动经营的组团服务质量或以其经营的组团名义从事不法活动,发生被舆论工具曝光批评或消费者严重投诉等情况。

(3)乙方疏于内部管理,招收手段不当使得业务开展十分艰难,影响业务的进程。

(4)没有及时向甲方指定的帐户汇入相关费用。(5)乙方擅自转让活动许可权或擅自改变活动范围。(6)乙方不遵守旅游活动体系程序规范。

(7)没有及时向甲方以及地接社汇清费用,则每天按所收全部营员总款的1%处于罚款付给甲方,直至付清全部款项之日为止。

八、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的责任:

1、乙方应在 十 日内归还甲方旅游活动所有商业资料。

2、自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乙方应立即停止该活动的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停止使用甲方商标、标志(包括与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标和标志)。

3、在甲乙不论以任何理由终止双方本项合作后,乙方在 贰 年内,不得从事与甲方策划的相类似的旅游活动。否则应向甲方赔偿 贰万元人民币。

4、在合作终止时,甲方有权在当地报纸声明,与其他单位独家合作。但不得有损于乙方的名誉。

5、如双方解除合同,甲乙双方在业务及财务结算清楚后,甲方在三个月内退回乙方质量保证金。

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或政府行为。由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全部履行时,甲方或乙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对方。

十、合作期限:

梅州兄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甲、乙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结束。

十一、附则: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另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传真签字有效)。

在合作期间,双方传真盖章有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不论发生什么纠纷,均由甲方所在地管辖的法院或仲裁机关处理。

甲方: 乙方: 签名: 签名: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四篇:加盟协议书范本

加盟协议书范本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加盟溧阳市亚速安防设备有限公司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发票,经营许可,营业执照,开设发票收取7%的税金,:

二、甲方绝对保护乙方的区域性经营权,甲方承诺不在乙方的经营县城或乡镇,周边三十公里内再授予专营加盟机构,三·甲方为乙方经营期间内提供一定数量的产品出样,四,甲方为乙方提供货品除样品外,其余货品提供帐期3个月或1.5万,帐期达到3个月未到货款未到1.5万乙方一次性与甲方结清,货款达1.5万帐期未达3个月乙方一次性与甲方结清。

五·所经营的产品,及工程甲方不上门处理,由乙方提供邮费至厂家维修

六·甲方为乙方提供样品,本着售完结账的原则,售完即结账。

七·方向乙方优先提供甲方所经营的任何商品,六、乙方在加盟期内如有重大事项需甲方派人亲临辅导的,应事先预约,辅导期间的费用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方可辅导。

八·乙方所经营监控,及办公产品不得从除甲方以外的渠道购买,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约,并且收回所有样品及提前结清与乙方的所有债务,九·甲方所售与乙方产品,甲方充分保证最低价,如若甲方

出售给第三方价格低于乙方,甲方承诺以差价的5倍赔偿于乙方

十,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使用甲方营业执照及公章,财务章等,一律由甲方审核后由甲方盖章,十一,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经营纠纷,债务纠纷甲方概不负责

十二,乙方与甲方签订加盟年限为年,即年

8日至日止。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有双方法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十四、在协议期内如遇其他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地址:地址:

签订日期:年月日

附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

第五篇:加盟协议书模板集锦

加盟协议书模板集锦八篇

在生活中,协议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协议书能够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那么协议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加盟协议书8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加盟协议书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以友好协商,就乙方加盟经营甲方xx品牌产品有关事宜达成共识,并签订本加盟经销协议书,由双方共同维护和遵守。

一、授权区域

1、甲方授予乙方在 省 市 区/县/镇享有唯一代理xx品牌产品的销售经营权,在该区域内销售xx品牌产品,名称为“xx环保家居

专卖店”。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和正常交接,乙方不得将专卖店和区域专卖经营权转予第三方。

3、乙方在授权的区域范围按甲方规定程序发展下级加盟店。

二、授权其限

1、授权期限与本协议有效期限一致为壹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xx环保家居加盟经销协议一年一签。协议期满,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与乙方续约,并就继续合作事宜作进一步协商及签定新的协议。

3、协议期满,双方或单方如需终止协议,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结清所有帐款,办理相关手续。

三、经营规定

1、甲方按照统一的标准向乙方供应xx品牌产品,并提供支持和服务。专卖店的装修与样板配置必须符合甲方统一要求,体现xx品牌形象。

2、乙方自行解决在当地的营业执照和税费等国家规定手续的办理。

3、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在授权区域范围内建立xx品牌产品专卖店。乙方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守法经营,自负盈亏,并承担债务和经营责任。

4、专卖店内必须专营甲方所授权销售的xx品牌产品,不允许其它厂家的同类产品出现在专卖店内。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区域专卖经销权。

5、乙方必须按照连锁加盟体系的规范和要求向xx产品用户提供相应的服务,并接受消费者和甲方的监督。

6、乙方负责在当地进行大力的xx品牌宣传推广,甲方提供某某网站作为对外宣传及加盟商交流的信息平面,乙方可以通过网站进行交流和获取信息甚至订单传输,但乙方不得在网站上发布任何违反国家法规和损害xx品牌形象的言论。

7、乙方必须争取在所建立的每个专卖店内配置传真机和电脑(并能上网)。

四、销售指标

1、乙方在合作期间的购货额指标(结算价)为 万元。甲方将不定期地对乙方经营效果进行评估,并对卖场提出整改意见。经年终结算,如乙方完成年购货额指标不足70%,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乙方专卖经销权,解除本协议。

2、乙方在合作期间完成进货额指标,甲方向乙方提供进货总额销售返利,在新的结算的前三个月以产品补偿的方式在进货款中进行抵扣。

加盟协议书 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为了支持乙方在所属区域内积极拓展市场,发展终端零售网络,甲方按设定的信用评估方法对乙方进行信用评估,评定乙方为_________级信用加盟商,并给予乙方_________元的信用额度支持,就甲方给予乙方的信用额度支持的有关事宜双方签定如下协议:

1、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如乙方当月进货超出信用额度则必须结清之前所欠的货款,甲方方能给予供货。

2、乙方必须于每月10日之前结清上月全部货款(包括甲方支持的信用额度)。否则乙方将自动丧失甲方的信用额度支持,同时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追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3、甲方有权每月的10日前收到乙方上月的全部货款。

4、本12月31日之前,乙方必须向甲方结清甲方支持的信用额度款项,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扣除拖延结算甲方给予的信用力额度支持。

5、甲方保留随时取消对乙方信用资金支持且不做任何解释的权利。

6、如因各种原因导致甲乙双方签定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协议终止,本协议也随之终止,乙方并在协议终止之日三个工作日之内无条件归还甲方给予的信用额度支持,如乙方拖延归还该信用额度,甲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追究。

7、本协议的有效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加盟协议书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或总社委托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_(男、女)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应乙方书面申请,甲方经过实地市场考察,及对其人员素质考核后,同意乙方加盟________租书社,在________________(地方)成立________________书社。加盟书社享有字号使用权及________租书卡发行权。甲、乙双方应明确以下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必须负责乙方开业前的宣传策划及提供图书配送信息,供乙方参考。

二、甲方必须负责乙方的店容店貌设计,让乙方与各读书社保持统一的连锁模型。

三、甲方必须在乙方开业后的初始阶段,帮助乙方提供经营上的指导。

四、乙方应守法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承担企业法律责任,不得泄漏在经营过程中所知悉的商业秘密。应维护书社声誉,保护________租书卡知识产权。

五、乙方在经营上应遵守总社的管理制度,确保经营方式的一致性。应与各读书分社保持联系,友好合作,共图发展。

六、乙方在经营期间未经总社同意不得随意更改字号或变更经营场所及更换________租书卡。否则由此对社会及甲方产生的负面影响和经济损失,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赔偿_______元。

七、在同一城市乙方不得阻止________米外另外的加盟者加盟,不得随意更改总社规定的服务价位,否则甲方有权制约乙方。

八、乙方必须在每月底向辖区负责人汇报经营情况。

九、此协议未尽事宜,以后续签补充协议。

此协议一式二份,总社(或总社委托人)、加盟店各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盖印后生效。

甲方: 章(印)乙方: 章(印)

年 月 日

加盟协议书 篇4

为了发展经济,提高众合实力和市场竟争力,乙方自愿加盟麦福德管理机构,经双方协商议定如下:(麦福德管理机构为甲方——加盟方为乙方)

1、开设麦福德加盟店选址及开店所需的各项税、费用由乙方自己负责,加盟店与加盟店之间最近街道距离必须达到1000米以上。

2、甲方向乙方收取加盟费为每店贰万元整,管理费为五千元整。办店所用差旅费另收。

3、甲方提供麦福德品牌商标给乙方使用五年。

4、加盟店由甲方负责安排设计,统一装修、装备,统一服装、统一包装、统一原材料,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5、乙方无权印制麦福德商标的服装、包装、宣传广告等,不得随意改变原材料;否则:甲方有权收回乙方的商标使用权,而且加盟费不于退还。

6、甲方向乙方免费提供制作技术配方,员工培训,店堂操作等系列先进的管理经验,为您轻松开店创造良好的条件。

7、加盟店地址:

8、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时限为五年。

(麦福德商标持有人)甲方: 乙方:年 月 日

加盟协议书 篇5

甲方:武汉市爱尔康大药房有限公司

乙方:武汉市爱尔康大药房有限公司 粮道街 分店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自 20xx年 6 月 23 日起双方解除加盟关系,同时免去药店负责人及质量负责人职务。

此协议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并盖章):

乙方(签字并盖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加盟协议书 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深入交流,决定在_____________地区“自助公寓”市场开发领域开展合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签定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方志愿加入爱家自助公寓连锁体系,以“爱家自助公寓______市__________店”的服务商身份与乙方合作。甲方获得授权的经营地为:(请填写小区或楼盘名称)。

二、甲方将遵循乙方统一管理规范经营短租公寓业务。甲乙双方的合作以乙方的产品和服务规范为基础,以保持该项业务的一致性。具体包括:

1、由.[爱家自助公寓]统一制作网站,使用统一网站界面,在网站页面上部显著位置链接其它盟员。有实用的完善系统支持,在任何有网络的地方都可以开展业务服务理念和服务形象;

2、价格、结算体系;

3、房屋结构、配置标准;

4、客户满意标准;

5、vip及宣传标准(为降低成本其中有些将可能是由乙方统一制作以成本价提供给服务商使用,如客房《客户指南》等)。

以上标准以《爱家自助公寓商业服务指导手册》为准。

三、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服务及甲方的权利:授权甲方使用“爱家自助公寓”品牌开展自助公寓业务并取得直接经营收入;授权甲方按乙方制定的统一政策发展合作伙伴及直接推荐客户,并享有取得这些关联客户以后在sdaijia体系内消费时的佣金收入的权利;提供“爱家自助公寓综合业务处理系统”的“服务商业务管理系统”供甲方使用。开放sdaijia的全国客户资源;提供sdaijia的业务指导。

四、甲方的义务

1、遵照sdaijia统一的业务政策开展业务,积极宣传推广开拓市场及热情服务客户。

2、诚实经营,照章参与各项结算并按时交割有关费用,不隐瞒、不漏报客户入住记录和收入。

五、合作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自助公寓公寓项目的管理和运营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有义务配合乙方进行有关信息调查、统计报表等工作。

六、甲方自____年___月起向乙方交纳网站制作、品牌使用及网站维护费用(按照爱家自助公寓加盟指南费用标准收取)。

七、在本协议签定时甲方交付商业信誉保证金 _元至乙方,用于处理客户订单时交易双方的订金,同时也用作甲方对履行下列义务的承诺:

1、尊重和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绝无欺诈和其他不诚信的行为;

2、尊重和保护乙方爱家自助公寓的品牌形象、业务体系及相关商业秘密,协议期间不得以爱家自助公寓加盟店之外的名义另行发展同类业务;

3、尊重并执行乙方为维护和发展全网业务需要制定的客户、服务商、合作伙伴政策,以及乙方及代表乙方的其他服务商与相关方签订的需要在全网范围内履行的合同、协议;

4、支持并配合乙方为维护和发展全网业务需要实施的各种临时性促销、奖励措施;

5、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如在合作期间甲方无重大违约行为,乙方在本协议终止时将保证金全额退还甲方,否则乙方有权采取包括置扣该保证金在内的处罚措施。

八、协议期间,如出现顾客对甲方的`投诉或与甲方的争议扩大、升级,乙方的品牌信誉受到严重威胁时,乙方有权实施干预并行使最终裁决权。

九、合作期限是 年,自双方正式签约之日开始。

加盟协议书 篇7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1、特许授权:

(1)甲方特许乙方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县(区/镇)开设数字电影项目连锁店,专门经营甲方统一提供的数字电影项目。

(2)甲方将其所有的数字电影商标、产品及相关的经营模式以本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乙方使用,乙方须按本合同的规定,在甲方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数字电影放映点的经营活动。

(3)甲方将特许经营权以直接许可的形式授予乙方,乙方不得再行向任何第三方转让特许权。

2、加盟费用: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一个星期内,一次性以现金或汇票形式向甲方指定帐户支付加盟费用_________元;一套设备购置费_________元;乙方加盟的第一年,为支持乙方的运营,甲方特许乙方可以先期只支付设备费,加盟费用延至当年的年末支付;从第二年起,乙方应付给甲方的加盟费,合同续签之日一次性交付给甲方;凡甲方提供设备及影片的放映点,由乙方经营,甲方不再向乙方收取加盟费,但乙方保证该放映点每月票房收入不低于_________元,甲乙双方按三七分账,甲方得票房的70%,乙方得票房的30%,由当地代理机构负责每月结算一次。

3、经营方式:

(1)乙方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以其名义在当地工商局、税务局办理相关的工商税务登记手续,自筹资金设立数字电影连锁店,并以此作为最终获得数字电影特许经营权的前提。

(2)连锁店内的投影机、幕布等专业相关器材,乙方须从甲方或甲方在当地的代理方处购置。

(3)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自我投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即乙方合法享有连锁店的全部经营权利和义务,并承担经营期间内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甲方对此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在经营期间只能经营甲方提供并许可其经营的数字电影项目,和后续的音像连锁、市场调查等项目;不能经营其它任何形式的非甲方许可业务或产品。

(5)乙方在经营连锁店时,由乙方提议的电影票价及增减幅度,必须经甲方认可。

4、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

a、甲方及其指定的代理机构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和项目运行情况对乙方播放的电影类型进行适当的调配;

b、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管理、营业状况、财务情况、电影放映等情况进行检查、核对;

c、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因乙方的违约造成甲方或其指定的代理机构经济损失和企业形象的损坏,甲方有权视情况予以处罚,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d、乙方如果违反本合同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或造成企业形象重大破坏,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2)甲方义务:

a、负责数字电影项目所需要的设备、技术、片源等,并负责依约向乙方提供上述产品及售后服务;

b、提供乙方成立连锁店时所需由甲方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c、甲方或其指定的代理机构向乙方提供经营数字电影项目的专业技术培训,包括运营管理、店务管理、陈列推广、设备操作等;

d、负责向乙方提供店面形象设计;

e、负责制定和修改连锁店的经营手册、经营守则;

5、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权利

a、有权依合同的要求向甲方订购许可其经营的设备,并在合同约定之地点经营业务;

b、有权拥有连锁店对外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权益;

c、负责连锁店的人员招聘、业务管理及对外经营;

d、由于甲方原因(非不可抗力)造成影片不能及时传送而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行为进行投诉,并获得相应赔偿;

e、有权到甲方网站上了解,查询影视信息及行业发展最新动态;

f、有权参加甲方举办的全国性活动。

(2)乙方义务

a、及时向甲方交付加盟费;

b、按数字电影统一形象的要求,严格按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装修连锁店,并负责装修费用;按技术要求购买统一的设备及其辅助材料;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间统一更换耗材;(有关要求详见《产品服务手册》);

c、确保连锁店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证照的合法性与完整性,以保证连锁店经营业务的合法正常开展;

d、接受经营计划的策划及指导,其中包括节目引进计划、排片计划、广告宣传计划、组织放映计划、广告招商计划;

e、数字影院的片源由甲方免费提供。影院的户内外广告、贴片广告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参与经营,甲乙双方按比例分成其广告收益,具体分成办法另议。

f、在连锁店内只能经营甲方规定的经营项目,不得经营其它任何项目和产品;

g、积极参与甲方安排的统一看电影促销活动及其它活动,并按甲方要求提供经营的相关数据;自行从事广告活动时,应向_________报备,以不破坏整体企业形象为原则;

h、在知悉任何第三方可能侵犯甲方对数字电影所拥有的权益;或有关数字电影项目及经营所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任何争议、诉讼、仲裁等,均有义务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i、甲方对数字电影连锁店的商标、商号等所有经营技术等资产拥有所有权,乙方无权做任何处置;

j、乙方对甲方向其提供的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管理经验等有形、无形的资产负有保密的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漏。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k、认真如实填写甲方颁发的各种表格;

l、不得再参加与甲方类似的其它放映组织(经甲方同意除外);

m、凡甲方投入设备的放映点,乙方将在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当地代理商的指导下进行经营。在经营中必须保证设备的完好,一旦出现设备故障,应立即告知甲方在当地的代理商进行即时处理。

6、违约责任:

(1)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依约按时向甲方支付所规定的费用等。如乙方逾期向甲方及其指定的当地区的代理机构支付货款,每逾期一天,乙方按应交而未交总额的百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一个月仍未付清,甲方及其指定的代理机构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追回货款;

(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在收到乙方汇款一个工作日内后,应依约向乙方传送电影。否则,按上述条款同等执行;

(3)样板放映点不能履约的将收回设备,设备损坏的,乙方将按设备原价2倍予以赔偿。

7、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均不负责任。但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遇有不可抗力,应在事件发生的12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电话、电报或传真的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的24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及需要履行理由的报告。

8、司法管辖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受其法院管辖并按中国法律执行及解释;

(2)若执行该意向书发生争议,先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协议解除

有下列各项事由时,甲方将解除加盟协议:

(1)加盟店无正当理由,不服从本协议上述的规定时;

(2)加盟店的经营亏损,继续亏损六个月以上,无法改善经营状态时;

(3)加盟店或加盟店的经营者申请破产时;

(4)加盟店的经营发生经济纠纷,致使加盟店的经营受到重大影响时;

(5)对_________的债务履行,虽经劝告,仍不履行时;

(6)明显妨碍本组织的信用时;

(7)妨碍正常的连锁营运时;

(8)代理商未经授权跨区域经营时。

10、协议解除后应处理的事项:

(1)遵守_________要求,将店铺内外所表示的加盟店名称撤除;

(2)_________指定的商标应予回收;

(3)对_________的债务要立即偿还;

(4)由于解除协议,发生具体损害时,应予赔偿。

11、一般条款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署后即时生效。

(2)本合同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修改。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有效期为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权优先续约。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盟协议书 篇8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满足消费需求,充分发挥甲乙方优势,共同经营“东方婉凤”品牌时装。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责任

1.甲方授权乙方在 省 市 路 号/ 商场区域内享有经营“东方婉凤”品牌时装的资格,并提供相关证明。

2.支持、配合乙方在该地区的销售,甲方免费提供店面的装修设计方案,免费提供喷绘门头或灯箱一幅(门头尺寸: 灯箱尺寸)。

3.无偿提供企业文化形象宣传品、商品包装袋、店头pop及宣传资料等,无偿对乙方销售、服务人员提供免费培训。有偿提供开设专卖店/专柜所需要的附属品(如:衣架)。

4.邀请乙方参加甲方每年举办的一些全国性的经营活动(如:春夏/秋冬时装发布会)。

5.经常派人上门巡查,协助解决销售过程中的问题。

6.负责对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调换(人为污损的除外)。

7.为乙方代办 至 的空运、铁路运输、特快专递、民航特快或汽运手续,按乙方具体要求代办保险。

第二条 乙方责任

1.严格执行甲方针对“东方婉凤”品牌服装制定的价格体系及营销方针。

2.保证专卖店/专、柜的专卖权,不营假冒伪劣商品,不摆放“东方婉凤”品牌以外的品牌服装,保证“东方婉凤”品牌经营的唯一性。

3.专卖店/专柜必须按公司要求统一装修,开业前乙方须将店面装修照片寄至公司市场部备案批准后方可开业。并使用公司统一的配件及附件,统一的企业文化形象。

4.未经公司允许不得在客户与客户之间互相调货,以杜绝假货。

5.维护店面/柜台形象,选聘素质较高的营业员进行销售。

6.按公司的要求配置电脑及软件等信息工具。

7.严格按照公司的要求,按时报送“周报表”及“月盘点表”等经营管理表格。

第三条 财务结算方式

1.乙方首批投资额不得低于人民币 元,其中诚誉金人民币

元,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无违反合同条款,甲方100%退还诚誉金,如有违反,甲方将按情节扣罚诚誉金。

2.结算方式:款到发货(以到甲方帐户为准)。首批发货时间为货款到帐后2——7天内。

3.甲方给以方提供货价为全国统一零售价的 折。

4.乙方每年销售服装净进货额不得低于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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