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2013年北京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
2013年北京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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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8月17日至1994年8月17日期间出生)。其中,报考公安、森林公安、监狱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1年8月17日至1994年8月17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狱医及心理矫正职位的年龄为35周岁以下;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
(二)其它要求:
1.招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其中,基层工作经历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工作的经历,以及在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2012年8月17日。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2007年以来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
纪律行为的人员;(4)现役军人;(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6)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7)未在2012年8月17日前解除选派协议的我市选派大学生;(8)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下列人员也不得报考人民警察:
(1)受过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人员;(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3)曾被辞退的人员;(4)近三年内曾受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人员;(5)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人员;(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人员;(7)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人员。
3.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第二篇:北京2018补充录用公务员报考
北京市2018补充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一、关于报考条件
1、哪些人员可以报考?
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北京市2018补充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补充录用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北京市2018补充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中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的,均可报考。
2、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参加北京市各级机关2018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报考。
参加北京市各级机关2018考试录用公务员且已确定为拟录用人选,以及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能报考。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人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3、2018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2018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4、今年对艰苦边远地区基层职位实行了哪些倾斜政策?
为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基层公务员录用制度,在艰苦边远地区适当降低进入门槛”的部署,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4年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61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我市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实施意见》(京人社录发〔2015〕141号)。根据意见精神,今年对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街道、乡镇等基层职位,视情况单独或者综合采取了适当降低学历要求、放宽专业限制、适当调整年龄条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措施,降低进入门槛,同时,允许从中拿出一定数量的职位面向本区、县户籍的人员招考。
5、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哪些职位?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其中,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职位,包括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留学回国人员;取得列入世界排名前300名院校或前100名专业(以2017年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为准)的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非北京市常住户口留学回国人员。
2017年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可通过http://www.teniu.cc)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6、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7、招录职位表中所要求的学历是否为报考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
招录职位表中所要求的学历为报考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社会在职人员应以其已经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
8、什么是“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垂直管理部门的基层队、站、所等各基层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在直辖市区级机关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9、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1)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6)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7)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10、基层工作经历截止时间如何界定? 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
11、报考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各项资质(资格)的截止时间是如何确定的? 2018年应届毕业生一般应在2018年7月底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
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学历、学位、外语水平、计算机水平、相关基层工作经验等)应在2018年6月11日前取得。
二、关于报考职位
1、报考人员可以报考几个职位?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什么情况下报考人员可以更改报考职位?
在提交调剂申请时间结束之前,考生可以改变申请调剂的职位。
三、关于面试
1.如何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
2018年6月13日9:00至2018年6月15日17:00,由招录机关对照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按照报名考生参加北京市各级机关2018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后,招录机关不需再对其他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对于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可同时进入面试。
2.如何查询是否进入面试和专业考试? 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形成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teniu.cc)面向社会统一公布。2018年6月19日,考生可以登录上述网站查询其是否进入面试。
3.什么时间进行面试?
面试工作将于2018年6月27日至2018年6月29日进行。
考生可登录招录机关网站查询面试公告,也可直接向招录机关电话咨询。
四、关于体检和考察
1.如何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招录机关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2.综合成绩如何计算?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公共科目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
3.体检和考察由谁负责?
体检和考察由区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4.体检依据什么标准进行?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等组织实施。5.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如何提出复检申请?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6.在什么机构进行体检?
在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7.考察主要了解哪些内容?
招录机关要按照好干部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内容。
8.考察时需要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吗?
录用考察是对考生资格条件认定核实的关键环节,需要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录用考察阶段资格复审,主要是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与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五、关于违纪违规考生处理
1.哪些行为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 考生有违纪违规和其他不诚信行为的,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库,作为公务员录用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
2.对违纪违规行为,有哪几种处理方式?
在本次招考中,考生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取消)录用等相应处理。其中,违纪违规情节严重和特别严重的,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和处理。被认定为严重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的考生,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将视情况向考生所在单位(学校)进行通报。
3.《刑法》对于考试作弊有哪些新规定?
修改后的《刑法》在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此规定于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考生和其他人员违反《刑法》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是否有指定的公务员考试教材和培训班?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公务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公务员考试的培训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七、常见问题解答
1、忘记登录密码怎么办
(1)可使用注册时的电子邮箱进行密码重置,使用重置密码登录系统。
(2)如上述办法不成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他人代办的,须持代办人和被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同复印在A4纸上并签署被代办人委托意见)),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一层办公大厅10号窗口或者到就近区人事考试机构办理密码重置手续。各区人事考试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入人事考试频道,在频道首页点击“人事考试机构”栏目查询相关信息。
八、关于《北京市2018补充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的适用范围 《北京市2018补充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仅适用于北京市2018补充录用公务员工作。
第三篇:北京各级机关2018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
北京市各级机关2018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第一章 报考政策规定
一、关于报考条件
1、哪些人员可以报考公务员?
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北京市各级机关2018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考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北京市各级机关2018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中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的,均可报考公务员。
2、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人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3、2018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2018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4、今年对艰苦边远地区基层职位实行了哪些倾斜政策?
为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基层公务员录用制度,在艰苦边远地区适当降低进入门槛”的部署,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4年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61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我市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实施意见》(京人社录发〔2015〕141号)。根据意见精神,今年对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街道、乡镇等基层职位,视情况单独或者综合采取了适当降低学历要求、放宽专业限制、适当调整年龄条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措施,降低进入门槛,同时,允许从中拿出一定数量的职位面向本市、本区、县户籍的人员招考。
5、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哪些职位?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其中,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职位,包括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留学回国人员;取得列入世界排名前300名院校或前100名专业(以2017年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为准)的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非北京市常住户口留学回国人员。
2017年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可通过http://www.teniu.cc)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6、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7、招录职位表中所要求的学历是否为报考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 招录职位表中所要求的学历为报考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社会在职人员应以其已经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
8、什么是“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垂直管理部门的基层队、站、所等各基层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在直辖市区级机关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9、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1)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3)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6)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7)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10、基层工作经历截止时间如何界定? 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
11、一般人员报考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27日至1999年11月27日期间出生)的人员,符合报考年龄规定。
12、报考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各项资质(资格)的截止时间是如何确定的?
2018年应届毕业生一般应在2018年7月底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学历、学位、外语水平、计算机水平、相关基层工作经验等)应在2017年11月27日前取得。
二、报名时间、方式和基本步骤 1.报名时间为何时?
报名时间从2017年11月27日9:00开始,至2017年12月1日17:00结束。
2.报名方式是什么?
在上述时间内,报考人员可以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进行报名,报名工作主要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为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teniu.cc)。
3.报考的基本步骤包括哪些? 报考基本步骤一般包括:
第一,认真阅读《招考公告》、《招考简章》,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特别是报考条件,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机关和职位。
《招考公告》、《招考简章》可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teniu.cc)查询:
第二,“报考人员注册”。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第三,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上报。报考人员要认真如实填报相关信息,遇有问题及时咨询。
第四,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提交报名信息后,报考人员可于报名次日起2日内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第五,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于2017年12月3日9:00至2017年12月5日17:00期间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未按规定缴费成功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第六,缴费成功人员须于2017年12月13日9:00至2017年12月16日17:00期间从该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第七,参加公共科目笔试。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未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第八,查询成绩。2018年1月下旬,考生可以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面试范围。
第九,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调剂、面试、体检和考察等。未按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体检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相应的资格。
三、关于报考职位
1、报考人员可以报考几个职位?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什么情况下报考人员可以更改报考职位?
没有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2017年12月1日17:00以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3、资格审查通过后,还可再报考其他职位吗? 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可再改报其他职位。
四、关于资格审查
1.报名期间,资格审查工作由谁负责? 报名期间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2.资格审查的时间有规定吗?
招录机关应在报考人员报名次日起2日内提出资格审查意见。
3.资格审查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招录机关根据公务员录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布的报考资格条件、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审查意见包括“合格”、“不合格”2种情形。
4.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对《招考简章》中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通过《招考简章》查询。
五、关于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科目是如何设置的?
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两科。所有考生均参加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考试范围和题型,请参阅《北京市各级机关2018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2.什么时间进行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2017年12月17日。其中,上午9:00-11:00进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下午14:00-16:30进行申论考试。
3.如何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2018年1月下旬,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4.如何划定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市级机关职位和区级机关职位合格分数线会有所区别。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街道、乡镇等基层职位在划定合格分数线时将予以政策倾斜。
5.关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试安排情况?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先参加2017年12月17日进行的公共科目笔试,然后参加2018年1月7日上午进行的专业科目考试,其专业科目考试成绩与公共科目考试成绩一同公布,并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各占40%、30%、30%的比例合成笔试综合成绩。
六、关于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1.如何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人员名单?
笔试成绩公布后,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将根据《招考简章》确定的面试人员比例,从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人员名单。
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的人选须进行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后,通过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职位(包含选调生职位),须调剂补充人选。
资格复审和调剂报名等具体事宜,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后,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2.是否所有职位都要在面试阶段进行专业考试?
不是。只有《招考简章》事先公布的需要在面试阶段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才进行专业考试。
3.如何查询是否进入面试和专业考试?
各职位参加面试和专业考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统一公布。考生可登录该网站查询是否进入面试和专业考试。4.什么时间进行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的时间、地点、考试大纲及要求等内容由招录机关确定。考生可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各招录机关网站查询。
5.专业考试如何组织实施?
专业能力测试由招录机关负责组织实施。考生可登录招录机关网站查询专业能力测试安排情况。
6.什么时间进行面试?
面试工作将于2018年3月7日至2018年3月11日进行。
考生可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或招录机关网站查询招录机关面试公告,也可直接向招录机关电话咨询。
七、关于体检和考察
1.如何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招录机关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2.综合成绩如何计算?
一般职位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的面试成绩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共占50%,公共科目笔试、面试、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专业科目考试成绩一般不超过综合成绩的15%。3.体检和考察由谁负责?
体检和考察由市级招录机关和区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
4.体检依据什么标准进行?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等组织实施。5.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如何提出复检申请?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6.哪些部门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以及外交、海关、海事、检验检疫、安监等部门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录用公务员,应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该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职位或项目,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7.录用人民警察需要测评体能吗?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需进行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招录时需测评体能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8.在什么机构进行体检?
在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9.考察主要了解哪些内容?
招录机关要按照好干部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内容。
10.考察时需要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吗?
录用考察是对考生资格条件认定核实的关键环节,需要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录用考察阶段资格复审,主要是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与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八、关于违纪违规考生处理
1.哪些行为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 考生有违纪违规和其他不诚信行为的,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库,作为公务员录用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
2.对违纪违规行为,有哪几种处理方式?
在本次招考中,考生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人社部发〔2016〕85号),按照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取消)录用等相应处理。其中,违纪违规情节严重和特别严重的,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和处理。被认定为严重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的考生,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将视情况向考生所在单位(学校)进行通报。
3.《刑法》对于考试作弊有哪些新规定?
修改后的《刑法》在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此规定于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考生和其他人员违反《刑法》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对雷同答卷如何处理?
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由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考试机构给予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处理。
九、关于考试辅导教材
1.是否有指定的公务员考试教材和培训班?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公务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公务员考试的培训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2.报考人员如何备考?
公务员考试主要测查从事机关工作所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基本素质,这些能力和素质主要靠平时学习、工作和生活的长期积累,很难在短期内取得很大提高。考试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北京市各级机关2018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并结合职位需求和自身条件,有针对性地准备考试。
五、关于《北京市各级记机关2018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的适用范围
《北京市各级机关2018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仅适用于此次2018北京市各级机关公务员招考。
第二章 报考程序
一、报名流程及时间安排
报名工作主要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报考,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
操作时间:2017年11月27日9:00至12月1日17:00。1.注册及身份确认:报考人员须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进入“考试报名”栏目,选择“北京市各级机关2018考试录用公务员网上报名”。新用户按照系统要求填写姓名、身份证号、邮箱并设置密码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须绑定手机、激活邮箱。再次输入姓名、证件号码、本人承诺等信息进行个人身份信息确认。2.提交本人基本信息:已成功注册并进行身份确认的报考人员可以通过身份证号和密码进行登录。成功登录后,阅读考场规则等考试要求,按照系统的提示填写、提交本人出生日期、学历等基本信息。
3.上传照片: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要求:二寸(34mm*45mm),jpg格式,大小在35-100KB之间,宽度大于400像素,高度大于600像素, 照片的背景应无任何装饰、人像清晰、无明显畸变,不能上传生活照、艺术照。
4.提交职位申请:查询职位,进行提交。提交报考职位后,将无法修改。
(二)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须于提交职位申请后次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如审查结果为不通过,考生可重新申报职位,但重新申报职位必须在2017年12月1日17:00前完成。资格审查由招考单位负责,资格审查相关问题请与招考单位联系。
(三)网上缴费:2017年12月3日9:00至2017年12月5日17:00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可以使用网银直接支付,也可使用支付宝支付。只有网上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缴费成功的考生不可办理退费手续。
(四)准考证打印:2017年12月13日9:00至2017年12月16日17:00 凡已成功完成网上报名及缴费的报考人员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带齐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未带有效居民身份证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五)考试科目及时间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两科。所有报考人员均参加两科考试。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7年12月17日: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六)成绩查询:2018年1月下旬
报考人员可于2018年1月下旬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查询成绩。对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可打印成绩通知单。
二、常见问题解答
(一)忘记登录密码怎么办?
1.点击“忘记密码”链接,可使用注册时的电子邮箱或手机号码进行密码重置,使用重置密码登录系统。2.如上述办法不成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就近前往各区人事考试机构或者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一层办公大厅10号窗口办理密码重置手续。如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持代办人和被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并签署被代办人委托意见)。各区人事考试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入人事考试频道点击“人事考试机构”栏目查询相关信息。
(二)姓名有误怎么办?
1.考生已注册,但未进行“个人身份信息确认”。考生可以进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共服务平台用户中心”,在“用户信息”栏目中自行修改。
2.考生已注册,并且已进行 “个人身份信息确认”。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一层办公大厅10号窗口办理,如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持代办人和被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并签署被代办人委托意见)。
3.考生已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显示的姓名中有错别字,在考试当天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考点考务办公室办理错误信息登记手续。
(三)身份证号有误怎么办?
1.提交职位申请之前。只办理身份证中不涉及出生日期的数字有误的情况。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一层办公大厅10号窗口办理,如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持代办人和被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并签署被代办人委托意见)。
2.审核通过之后。只办理身份证中不涉及出生日期的数字有误的情况。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一层办公大厅10号窗口办理,如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持代办人和被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并签署被代办人委托意见)。
3.考生已打印准考证。只办理身份证中不涉及出生日期的数字有误的情况。考生须在考试当天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考点考务办公室办理错误信息登记手续。
(四)照片有误怎么办?
1.提交职位申请之前,考生可在系统中重新上传。2.已提交职位申请,招考单位尚未进行审核或审核已通过,报考人员须致电招考单位,请招考单位将其职位申请做退回处理后,可重新上传。3.考生提交职位申请审核未通过的,可重新上传。4.考生已缴费。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符合要求的电子版照片,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一层办公大厅10号窗口办理,如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持代办人和被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并签署被代办人委托意见)。
5.考生已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没有照片或照片不清晰,考生可在考前准考证打印期间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打印出的纸质准考证、电子版和一张纸质版二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办事大厅10号窗口进行核实、修改。
(五)个人信息(除姓名和身份证号之外)、报考职位信息有误怎么办?
1.提交职位申请之前可自行修改。
2.已提交职位申请,招考单位尚未进行审核或审核已通过,须致电招考单位,将其职位申请做退回处理后,可自行修改。
3.考生提交职位申请审核未通过的,可自行修改。4.考生缴费之后无法修改。
(六)如何查询所申报职位的报考人数?
报名期间点击“北京市各级机关2018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专题,选择“各职位报考人数查询”,输入职位代码后,即可查询所申报职位的报考人数。申报职位的报考人数更新时间为报名期间每天8:00和15:00(最后一天的更新时间为8:00和12:00)。
(七)选择居住地所在区,会被安排到所选区参加考试吗?
本次考试将在东城区等十六个区内设置考点。我们将本着方便考生、合理布局的原则在全市统一协调考场。由于北京地区考生数量庞大、考点资源紧张,如不能完全满足要求,请考生谅解。
(八)关于网上支付
本次考试的报考费用采取网上缴纳的方式。只有在规定时间提交职位申请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方可进行支付。报考人员可使用指定银行的网银或支付宝进行网上支付。
1.收费标准:每人每科收取报考费50元。
2.如网上银行和报名系统均显示您缴费成功,即证明已经成功缴纳了报考费用,网上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3.缴费成功的考生不可办理退费手续。
4.需要收费票据的考生,请于2017年12月18日至2017年12月31日(节假日不办公),就近前往各区人事考试机构或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领取时携带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代领人还要携带代领人有效身份证。
第四篇:在职人员怎么报考2018公务员考试?
在职人员怎么报考2018公务员考试?
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暂未公布,根据历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安排,2018国家公务员考试预计也会在2017年10月份启动,备考之事必须提上日程。为帮助广大考生快速了解国考、顺利备考,湖南华图教育对历年国考信息进行分析汇总,并且会第一时间发布2018国家公务员考试相关信息,为广大考生的国考之路保驾护航!每年的公务员考试除了应届毕业生以外,还有一大群体报考,那就是在职人员。在职人员和应届生是有很大的不同的,自身的条件是硬件,专业、学历、工作经验都是不可避免的,如果达不到标准,职位是万万不能报的,那么,在职人员在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中应该如何选择报考的职位呢? 第一步:先从“基层工作经验”入手挑选
在职人员较应届生有一个优势就是“工作经验”,如果你有5年的工作经验,那么你就可以选择有5年工作经验以上的工作报考,这样就可以缩小报考人员的范围,减小竞争压力。在基层工作经验这里,不仅可以选择有工作经验限制的工作,也可以选择不限工作经验的工作。
第二步:按照“学历”挑选
考生可以先选择适合自己的学历,如果是硕士研究生就选择只能够硕士报考的工作,这样又进一步缩小了范围。
第三步:按照“专业”挑选
在学历确定之后,就是专业的问题了,在专业这一步会剔除很大一部分的竞争对手。很多的考生对自己的专业只知道精确名称,但并不知道所属于的大类别,所以,在报考的时候,如果对于自己的专业不清楚,是可以致电其部门及用人司局询问专业详细招录情况。
第四步:注意“其他条件”和“备注”栏
这些职位选择出来之后,考生还需要看的是“其他条件”和“备注”栏。如有一职位要求英语专八合格,如果你不是,此职位就得剔除。
第五步:看职位本身条件
当所有的步骤都已经进行过了,剩下的职位便是符合标准的职位了,而这时候就是要看职位的本身了,这里要做的是看职位隶属于哪一个部门,从事的是什么工作,是否符合自己的心理预期。
第六步:看其他相关栏
在报考公务员的时候,一定要意识到,一些看似不是很重要的选项,最后很有可能成为你公考成功上岸的绊脚石,所以,在报考的时候,一定要三思而后行。如果自己的笔试能力较弱,一定要报考竞争小的职位,这样才能成功的上岸。
希望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祝您考试顺利!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暂未公布,根据历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安排,2018国家公务员考试预计也会在2017年10月份启动,备考之事必须提上日程。为帮助广大考生快速了解国考、顺利备考,湖南华图教育对历年国考信息进行分析汇总,并且会第一时间发布2018国家公务员考试相关信息,为广大考生的国考之路保驾护航!
第五篇:2012北京公务员考试
2012北京公务员考试《申论》真题及解析(精华版)
1.根据给定材料,概括总结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15分)要求:概括准确,语言简练,字数不超过250字。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考生的阅读理解能力和归纳概括能力,要求考生对工程质量问题出现的原因进行概括。关于工程质量问题的讲述主要包含在材料2中,这段材料主要以桥梁和保障房建设为例说明当前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所以在作答时对这种材料进行详细阅读把握即可。
先来看胶州湾大桥问题的原因:“因为要赶着竣工,所以来不及把这些工作都做完”。这说明工程存在风险的因素是赶工程进度。
再来看京沪高铁南京站地砖敲碎重新铺设的情况:因要赶在“七一”钱通车,其北广场原先铺设的地砖为“临时设施”。这部分材料说明工程存在问题也是赶工程进度。
再来看杭州钱江三桥的问题:专家认为这些裂缝主要是修桥时灌浆不合格造成的,工程最后确定为“合格”,之后维修不断;仅2011年1月1日至7月15日,上桥的车辆中超过30吨的货车就有17953辆;我的车核载34吨,这次装的货有100吨左右。这部分材料说明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因素: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不合格现象,验收存在不严格的情况;另外,该桥的过度使用也是造成工程过早出现问题的原因。
最后来看一下保障房出现质量问题的原因:水泥和钢筋使用的不合格。
总结以上要点,主要有几点:一是赶工程进度;二是工程用料不合格;三是工程验收不严格;四是工程使用过度。另外,通过保障房建设大量开工而不重视质量问题从一个侧面也能看出是追求政绩的因素;出现大量工程质量问题还有一个根源问题就是人为因素——忽视工程质量问题。【参考答案】
当前我国在工程质量方面存在很多问题,其根本原因人为因素造成的,具体体现在以下几点:
1)工程建设过程中使用材料不合格,这是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
2)大部分问题工程都存在赶进度的情况,导致工程建设重速度而忽视质量。
3)工程验收不严格是导致工程质量问题的重要原因。
4)工程的过度使用是造成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的直接原因。
5)工程质量问题的出现与部分地方政府追求政绩有一定关系。
2.根据给定材料,结合当前现实,从北京市经济发展主动减速坚决调转的举措说开去,简要谈谈我国怎样才能逐步实现“品质好的GDP”。(20分)
要求:分析合理、条理清楚、语言简练,字数不超过300字。
【解析】本题要求根据北京经济发展主动减速坚决调转的措施谈谈我国怎样实现“品质好的GDP”,实质上这是一道分析加对策的题。首先需要对“品质好的GDP”进行分析,指出什么样的GDP才是品质好的。然后根据北京的措施进行详述如何才能实现这一目标。该题作答材料主要在材料3中,考生在作答时要精读。
首先来看什么是“品质好的GDP”。“品质好的GDP”所包含的内容在材料3第三段中有集中体现,即中国科学院2011年7月29日发布的关于GDP质量指数,具体包括经济质量、社会质量、环境质量、生活质量等五个方面。而从材料3第二段中关于北京三大调控中取得成果,如遏制机动车增长过快、房价居高不下体现出生活质量改善,对首钢进行搬迁体现出环境质量改善、利于产业升级(其实是发展方式转变)。由此可以看出“品质好的GDP”实质上是发展方式由粗放型转变为集约型,产业结构得到优化,生活质量得到提高,环境得到改善的前提之下取得的GDP。
然后再根据北京采取的措施进行论述如何实现“品质好的GDP”。实质上是对北京措施的概括性分析,然后再结合第三段中专家的建议即可。通过阅读北京采取的措施,可以概括为:保障民生,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具体来看,控制机动车辆增长和房价过高来改善城市生活质量;搬迁重工业以改善环境,促进产业升级,以此来实现“品质好的GDP”。
具体安排答案时要做到有条理,可采取“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的顺序。
【参考答案】
品质好的GDP”是指GDP质量指数得到大幅提升,同时社会经济发展方式由粗放型转变为集约型,产业结构得到优化,生活质量得到提高,环境得到改善。
“品质好的GDP”是当前我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发展的必然要求和趋势。
它的实现既不能盲目崇拜GDP,也不能盲目抛弃GDP,而要科学认识GDP,不断提高GDP质量。首先,要保障民生,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不断提高社会管理质量。其次,降低生活成本,改善生活环境,不断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最后,调整产业结构,控制“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产业的发展,缓解生产与环境污染的矛盾,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产业升级。
3.给定资料中反映了社会上人们出现的各种焦虑情绪,请就政府如何缓解民众的焦虑情绪提出对策建议。(25分)
要求:对策建议合理可行,条理清楚、语言简练,字数不超过400字。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考生的解决问题能力,要求考生从材料中提取分析出关于政府缓解民众焦虑情绪的对策。通过阅读材料可知,材料4之后的材料基本讲的都是民众焦虑这个问题。考生只要针对这些焦虑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提出对策即可。
通过阅读材料可以看出问题基本出现在材料4中。下面简单说一下焦虑产生的原因。一是以汪然为代表的中小企业经营者面临政策、资金和市场等问题,社会保障机制不完善,唯富论的困扰;二是刘军等群体面临的就业焦虑问题等等。总体来说,焦虑产生的普遍原因是社会保障机制不完善、财富观(唯富论)和就业问题。
根据以上问题以及问题的原因,我们可以提出对策:关于就业焦虑问题,政府可以加强对失业人群提供再就业培训和指导就业以及完善社会保障机制(这点也能解决汪然为代表的中小企业经营者面临的社会保障机制不完善的问题),加强对低收入群体的保障投入。针对财富观问题,政府可以在社会宣传正确的财富观。
而材料5以后则讲述的是一些人物的事迹,主要是在价值观和精神层面的典型和模范,这里应该是对策出现的地方。这里可提取对策应该是:在社会上树立正确价值观和财富观,树立模范人物,发挥其带头作用。
通过提炼和分析要点,可以看出要点大致可分为社会保障层面、价值观层面两个个层面。
【答案要点】政府可以从社会保障机制和价值观两个方面来化解当前民众存在的焦虑情绪。
社会保障方面:一是完善社会保障机制,解决民众的后顾之忧。二是对失业人群提供再就业培训和指导就业。三是加强对低收入群体的保障投入,保障其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价值观方面:一是在社会倡导正确的价值观和财富观,反对唯富论。二是树立社会典型模范,发挥其模范带头作用。
4.根据给定材料,结合当前实际,以“物质化时代的精神家园”这话题,自选角度,自拟标题,撰写一篇议论文。(40分)
要求:观点明确,内容充实,结构完整,语言流畅,字数控制在1000-1200字。
【解析】根据给定资料和题目要求,文章立意为“物质发展的同时不能舍弃精神追求”。
本文题目“构筑物质时代的‘精神家园’”很好地把物质发展和”精神家园“这两个因素融合在一起,同时也体现出了文章的中心论点。
本文是按照典型的“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来写的。
第一段首先明确论点,提出问题:一个社会的发展,既植根于物质基础,也取决于精神品质。然而随着经济迅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们忽略了精神追求。
第2、3段是分析问题部分,结合材料中的事例和“小悦悦事件”分析人们精神追求匮乏的严重后果以及发展精神文明的重要性。
第4段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从三个方面论述如何才能保证在物质发展的同时构筑公众的“精神家园”。
最后一段总结提升,照应标题和开头,进一步升华论点。
【参考例文】
构筑物质时代的“精神家园”
一个社会的发展,既植根于物质基础,也取决于精神品质。近些年,人们的物质要求得到了满足,然而许多人却觉得“心累”。有人为了房子车子,有人希望加薪升职,有人想给孩子一个更好的生活学习环境„„人们把名望、地位、金钱当做成功,可只拥有了这些,我们的精神家园却无处安放,人们找不到精神的安宁港湾。
这一问题的产生,不能说和政府部门毫无关联。我们应该清楚的看到,许多地方部门只强调经济建设,忽视精神文明建设,道德建设滞后。社会充满浮躁,社会价值观迷失,拜金主义泛滥,享乐主义盛行,有的人追求个人利益,事不关己则高高挂起,充满私自、冷漠,他们失去了原本纯洁的灵魂。公民教育流于形式,许多市民在这样一个物质高速运转的当下,失去最基本的坚守。
“小悦悦事件”是对人性的考验。而这一事件中救助小悦悦的陈贤妹,她的义举善心让无数人感动。与其说我们赞美陈贤妹,倒不如说是我们对重拾传统美德的强烈期盼,当每一个人有困难时,都有别人伸出热情的双手,让你感受到社会温暖。大文豪雨果说,物质的繁荣我们需要,意识的崇高我们坚持。“小悦悦事件”警示我们,现代社会建设必须实施“两手硬”的发展战略,在加快经济建设的同时,必须重视精神文明建设,要加快培养现代的社会价值观和道德规范,营造民主、法制、诚信的现代公民社会,为培养和提升公民意识提供社会的土壤。
构筑“精神家园”需要公众自己的努力,也需要政府的引导。首先,要解放思想,从传统的“唯GDP”观念中解放出来,树立科学GDP理念。其次,要构建有效GDP统计指标,更多地考虑居民接受文化教育状况、居民收入增长及分配合理状况、就业状况、环境状况等因素,将地方政府的关注点吸引到改善民生和保护环境上来,做到藏富于民,同时建立起符合科学发展观的经济社会综合评价体系。第三,要加强对公众价值观的引导,充分利用媒体制造社会舆论,引导公众破除“财富就是金钱”,“名望和金钱代表成功”的思想。
与物质发展相比,“精神家园”生长着情感、智慧和力量,寄托着人们对未来的希望,凝聚着社会发展的共识。构筑物质时代的“精神家园”,我们的国家才能拥有持久活力,我们的民族才能赢得世界尊重,我们的人民才能获得安宁和祥和。
适应角色转变,扎实开展团的工作
———共青团铁东区委书记的述职报告
2011年是适应角色转变、思想进一步成熟的一年。这一年,自己能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紧紧围绕党的中心,立足本职岗位,较好地完成本线的工作任务。自己政治觉悟、理论水平、思想素质、工作作风等各方面有了明显的进步和提高。总的来说,收获很大,感触颇深。
一、以德为先,进一步提升个人思想素质
过去的一年,我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以一个团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个人的道德修养、党性锻炼、思想素质上有了很大的进步。一是道德修养进一步提高。作为一个团干部,我的一言一行、我的自身形象将直接影响到团委各成员,甚至更广大的青少年。因此,在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我每时每刻提醒自己,从小事做起,注重细节问题,做到干净做人、公正做事,以平常心看待自己的工作,要求自己在工作中诚实、守信、廉洁、自律,起好表率作用。二是党性锻炼得到不断加强。不断加强自己的党性锻炼,我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来要求和约束自己的行为,牢记党的宗旨,在团的工作中,以广大青少年的权益为出发点,务求时效。三是政治思想素质不断提高。一年来,我继续加强学习,积极参加理论中心组学习,经常自发利用休息时间学习,积极参加团省委组织赴井冈山革命传统与理想信念教育专题培训班、区委区政府组织赴清华大学县域经济培训班,通过“看、听、学、思”,进一步加深了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解,进一步系统掌握了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对共青团工作的要求。特别是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以来,我通过学习原文、听专家讲课等,开拓了思想新境界,政治思想素质有了新的飞跃。
二、以能为先,进一步加强组织工作能力
在上级领导的信任和支持下,我本人也自加压力,抓住一切机会学习,注重与同事、与兄弟单位团委书记的交流,虚心请教,不耻下问,使各项工作都有序地开展。一是工作的统筹安排能力不断加强。我尽量做到工作提前一步,有计划、有安排、有预见性,保持思路清晰和决策的科学,力求操作有序,顺利开展。二是工作的协调能力不断加强。在工作中,我注重与上级的及时衔接、汇报,同时也注重与基层的交流沟通,听取多方意见和建议,从大局出发,对上做好配合,对下做好团结。三是有创新地开展工作。在工作中,我注重不断创新,使工作保持生机,使管理不断趋向人性化、合理化。
三、以勤为先,进一步提高团的业务水平担任团委书记以来,认真了解情况、掌握知识,积极向团委领导、向前任书记学习、请教,了解团情、团史,努力掌握团的基本运作方式程序,便于更好地开展工作。加强沟通了解,增加感情,深入基层,了解基层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有关情况,以“活动”来强化自己的知识和水平。一年来,我立足以活动来促使自己尽快适应角色,迎接挑战。今年五四,团区委以全区人居环境整治为依托,以“五四火炬传承九十二载生生不息,铁东青年投入人居环境立志强区”为引领,积极开展了“共青团路,红领巾街”,“铁东青年林”等一系列活动。在活动中,增长了知识,深化了理解,使自己对团务工作有了全面的、系统的提高,为今后更好地提高团的业务水平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以绩为先,进一步完善团的组织建设
把《关于进一步深化“党建带团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到实处,把党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团的建设中去,使团的建设纳入党的建设的总体规划。依托党建,从政策层面来解决和落实基层团组织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是基层团干部的待遇问题。积极争取党组织在团干部配备上的重视和支持,基层团干“转业”得到了很好的安排(叶赫的荣威,住建局遇良,卫生局王国宴等);二是解决好基层团组织活动的经费问题。积极争取专项,今年为每个乡镇街道从团省委争取经费三千元,共计三万六千元;三是团的基层组织格局创新工作。按照“1+4+N”模式,通过换届调整选配了大批乡镇(街道)团干部,变原有的“团干部兼职”模式为现在的“兼职团干部”模式,提升了基层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此次工作得到了团市委的充分认可,2011年四平市组织部班工作会议在我区召开。
以服务青年需求为目的,从单一组织青年开展活动转到生产环节,开展就业培训、创业交流、贫富结对;以服务党政中心为目的,发挥团组织自身优势,引导青年树立市场意识和投资意识,强化科技意识和参与意识,投身知识化、信息化和现代化、文明创建、环境整治、植绿护绿、社会治安等活动,把党政思路实践好。突出做好当前新兴的农村、社区和非公经济组织建团工作,延长团的工作手臂,丰富团的组织形式。先后与农联社、吉林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积极协调,为青年创业就业提供帮扶支持。特别是吉林银行的“吉青时代”小额贷款项目更得到团省委的无偿贴息。
五、以廉为先,进一步保持清正廉明形象
作为新任职的年轻干部、党员干部,我既感受到了组织的信任与关怀,同时也感受到了责任重大。我区在党委和政府的带领下,励精图治、奋发图强,取得了辉煌的成绩。越是这种时候,就越需要我们这些干部保持清醒的头脑,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本色。深知,作为一级干部,应该努力做到“清正廉洁”。古人说“物必自腐而虫生”,腐败现象表现上看来是经济问题、道德问题,但深层次的原因却是理想信念出了问题。要不断加强实践锻炼,要结合党的历史经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以及自己的工作和思想实际,来刻苦磨炼自己。勇于剖析自己,积极开展自我批评,净化自己的灵魂。不断增强拒腐防变意识。在思想上、在行动上、生活中争作表率。在团区委开展“争做勤廉表率,竭诚服务青年”主题教育,召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动员会,全面启动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活动。按照学习贯彻区委、区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学习党的十七届六中精神,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计划。我们根据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要求,为了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立了团区委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并由我任组长。按照“一岗双责”的责任要求,明确了单位正职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每年约谈团干部一次,就有关廉洁从政个人“不准”和“禁止”行为适时对所管的团干部进行廉政谈话。
在2012年即将到来之际,共青团区委迎来组织部考核组,对共青团区委一年来的工作进的实地测评,感谢组织的帮助与关怀,今后我们更要自觉地接受组织的监督与考核。铁东区的发展已经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而今又开始了新的征途。广大青年有幸成为亲历者,成为追随者,同时我们也是共享发展成果的受益者。我们应该心怀感恩,心存畏惧,“做一个组织和群众信赖的人,做一个同事和朋友敬重的人,做一个亲属子女可以引以为荣的人,做一个回顾人生能够问心无愧的人”。我们要牢记党的宗旨,全面贯彻党的方针路线,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弘扬“攻坚克难、求富图强”的四平精神,坚定不移的实施 “五区”战略的发展规划,为建设富裕和谐新铁东的伟大目标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