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安检查员交接班制度
安检查员交接班制度
1.交接双方必须在现场进行认真地交接班。
2.交接双方必须按规定时间并在工作岗位进行交接,做到接班人不到位,交班人不离开工作岗位。
3.交接班时,交班人必须把本班的情况向接班人交待清楚,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交接双方签字后,交接人方可上岗或离岗。
4.在交接时,如果设备在运行中存在有不安全隐患尚未进行处理或没有处理完毕,接班后继续处理。如果交班人提前离岗,或没按交接班制度进行交接,接班人有权拒绝接班并及时向领导进行汇报处理。
5.交班人员如发现接班人有醉酒或精神不正常时,有权拒绝交班,并及时向领导汇报处理。
6.接班人按交接班程序要求接班后,发生的问题由当班人负责。
7.交接班工作要认真向矿调度室汇报,对重大隐患问题要及时填写隐患档案,及处理隐患的负责人。
第二篇:六矿瓦斯检查员交接班制度
六矿瓦斯检查员交接班制度
第一条
井下交接班地点。1333采煤工作面在133主下山下平台交接班,132措施下山掘进工作面在132主下山下平台交接班,134主下山掘进工作面在掘进迎头附近交接班,瓦斯巡回检查人员在井下交接班硐室交接班。
第二条
瓦检员井下交接班时间。早班:7:30;中班:15:00;夜班:23:00。瓦斯检查员必须按规定时间进行交接班,不得提早离开检查地点到候车地点等下班。
第三条
交接班时,交班瓦检员要交清本班如下几个内容:
1、分工区域内的通风、瓦斯、防尘、防火、放炮、局部通风和生产情况有无异常,是否需要下一班处理及应采取的措施。
2、分工区域内的各种通风安全设施、装备的运行情况,是否需要维修、增加或拆除。
3、分工区域内出现的“一通三防”隐患,当班处理的情况和需要继续处理的内容。
4、有关领导交办工作的落实情况和需要请示的问题。
第四条
交接班要做到上不清下不接。接班人对交接内容了解清楚后,交接班人员都必须在《瓦检员交接班记录本》上签字,记录备查。
第五条
交班时,如果下一班的瓦检员未到岗,交班瓦检员必须请示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决定是由交班瓦检员继续进行下一班的瓦斯检查工作,还是由地面另派瓦检员。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不能造成空班漏检现象。
第六条
光干涉瓦斯检定器不能作为交接班的物件,每班用后必须升井更换。
第三篇:瓦斯检查员交接班制度
金龙川煤矿
瓦斯检查员交接班制度
202_年8月
瓦斯检查员交接班制度
为了规范瓦检员管理,经矿安全生产调度会议通过,特作以下交接班制度
1.瓦斯检查员必须实行井下现场交接班制度。
2.高瓦斯区和瓦斯异常区必须设专职瓦斯检查员,要在作业地点交接班,并在规程措施中做出明确定。
3.严格执行填写交接班记录制度。记录填写内容包括:检查员检查地点,当班瓦斯及沿途通防设施、设备的检查情况,交接班人员签字等。交接班记录在井下保存一个月,带到地面保存一个季度以上。
4、交接时间:
早班 7:00--8:00 中班 15:00--16:00 夜班 23:00--0:00
二、矿井瓦斯检查制度
(1)、认真负责当班井下工作地点瓦斯和其它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查工作,每班检查不少于三次或三次以上,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严禁空班漏检。
(2)、坚持八小时工作制,不迟到不早退,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手册签字交接记录,必须做到三对口,严格执行上不交清下不接的交接班制度。
(3)、班中严格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瓦斯检查结果要认真填写在瓦斯牌板上及瓦斯记录本上。并与工作面瓦斯探头进行校对,上井后迅速填写报表。
(4)、发现瓦斯和有毒有害气体超限、有可能危害职工安全生命时,有权责令其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
(5)、坚持每班检查局扇通风机和一切通风设施的完好和运行情况。
(6)、爱护仪器,不准将仪器乱扔乱放,保持仪器灵敏、可靠、负责工作面风筒和瓦斯监控探头的吊挂符合《规程》规定。
(7)、加强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瓦斯抽放管、管理,每班注意检查抽放管进气口、是否有杂物或抽放管被矸石压住、堵塞等。
(8)、采煤工作面瓦检员每班、没两个小时向调度室汇报一次瓦斯情况。如:(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回风流等)
三、所管区域管理制度:
(1)、11601采煤工作面瓦检员所管区域。负责采煤工作面及回风流瓦斯监控探头的吊挂符合《规程》规定。巡回检查采煤工作面瓦斯情况,上隅角瓦斯情况和回风流瓦斯情况、上隅角瓦斯抽放管的临时管理。回风巷防突风门。
(2)、11703运输上山瓦检员所管区域。负责工作面风筒和瓦斯、温度、一氧化碳监控探头的吊挂符合《规程》规定,瓦斯探头显示浓度是否与瓦检器检测的数据偏差。和防突风门。
四、处罚制度
(1)、必须严格执行瓦斯巡回检查管理制度,严禁脱岗或在井下睡觉,每班对各地点检查次数不到、三次以上、少检、漏检或不检,每次处罚100-200元。
(2)、风筒离迎头距离超过5米,风筒破损处未及时修补,悬挂整齐。使用铁丝兼着它用吊挂风筒。每次处罚50元。
(3)、对检查出的有害气体未通报当班班长,“放炮未执行”一炮三检制,每次处罚100元。
(4)、加强:一通三防管理,并把井下不用的风筒及时回收到地面修补(包括工作面,回风等地段)如有风筒乱堆放的现象,处罚20-50元。
(5)、如瓦斯超限、监控探头不显示、不向矿调度室汇报,并且不说明原因。每次处罚100-200元。
(6)、未按时填写交接班记录,瓦斯台帐,或涂改瓦斯台账,每次处罚50元。
(7)、在各自所管范围。当班通风设施《风门、风机》被损坏,不知道或知道不汇报调度室。每次处罚100元。
(9)、探头吊挂不到位或不符合规定。瓦斯脾板和瓦斯手册未认真填写,每次处罚50元。
(10)、瓦检员未请假或未按请休假制度按空班处理每次300元。(11)、所管区域被上级安监煤管部门检查存在一通三防隐患,根据情节处罚100-1000元。
(12)、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迟到或早退每,次处罚50元。
(13)加强瓦检器的爱护,如丢失,无故损坏由自己负责。从单月工资里按原价扣。
第四篇:安管员交接班制度
安管员交接班制度
一、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做好接班前的准备工作。
二、接班人员要详细阅读交接班日记和有关通知单,详细了解上一班的执勤情况和本班应注意事项,做到三明:上班情况明,本班接的事情明,物品(含业主寄放的物品)、器械清点明,对不清楚的问题一定要向交办者问清楚,交班者要主动向接班者交底,交班记录要详细完整。
三、交班人员在下班前必须填写好值班记录,应做到三清:本班情况清,交接的问题清,物品(含业主寄放物品等实物实数)、器械清。
四、交班人员要对接班人员负责,要交安全,交记录,交工具,交场所
卫生,交设备运行动态,双方要办签字手续。
五、当班人员发现的情况要及时处理,不能移交给下一班的事情要继续
在岗处理完毕,接班人员积极配合,待处理完毕或告一段落,报告上级,征得同意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去。
六、在规定的交班时间内,如接班者因故未到,交班者不得离岗,擅自
离岗者作旷工处理,发生的一切问题由交办者负责。接班者不按时间接班,追查原因,视具体情节作出处理,交班者延长的工作时间除公开表扬外,并发给超时工资。
七、接班人员酒后或带病坚持上班者,交班人不得交给他们,并及时报
告经理室,统筹安排。
八、当班人员交班后,应清理好卫生后方可离开。
九、在整个交班过程中都应讲究文明用语。
第五篇:瓦斯检查员交接班管理制度
瓦斯检查员交接班管理制度
1、瓦斯检查员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2、瓦斯检查员交接班地点及交接班时间按通维区规定,各采掘头面交接地点处悬挂交接班牌板,牌板必须填写清楚。
3、交接班内容包括:检查区域内各类气体浓度、通风设施完好情况、防尘设施完好及使用情况、区域内煤尘情况等,当班存在问题及处理情况,有无重大隐患及注意事项。
4、交接班要求双方在采掘头面的交接牌上签字,双方同时向通维区及通风调度汇报。
5、通维区每月对瓦斯检查员交接班情况抽查不得少于10次,生产科每月抽查不少于5次。
6、对未按管理制度进行交接班的瓦斯检查员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