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东莞市2012年中小学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东莞市2012年中小学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适应东莞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保证我市中小学校2012年秋季开学教师需求,根据《东莞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07〕34号文)、《关于印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的通知》(教师〔2010〕2号文)和《东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方案》精神,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92名。具体招聘岗位见《东莞市2012年中小学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和符合国家政策仍保留毕业生分配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社会人员,指除毕业生外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其中,应聘教师岗位的社会人员,必须具备在教育部门认可的教育机构内任教师岗位一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现任教师岗位或离开教师岗位不得超过半年。
3.东莞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指东莞生源2011届和2012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报名时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已满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2)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3)毕业专业须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
(4)报考教师岗位的,除研究生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外,必须取得相应层次、相应科目的教师资格, 或者已经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类别认定需要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和普通话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的证明;研究生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如获聘,须在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否则取消聘任资格;
(5)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项条件;
2.具体条件。应聘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同时还必须符合下列相应的资格条件:
(1)应聘教师岗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教育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66年6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非教师岗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6月1日以后出生)。
(2)应聘小学教师岗位的,必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其中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或以上。除紧缺岗位(仅指心理学、音乐、美术、科学、综合实践)外,小学教师其他岗位招聘对象主要面向东莞户籍人员。
应聘中学教师岗位的,必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其中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或以上,并取得学士或以上学位。初级中学除紧缺岗位(仅指心理学、音乐、美术、科学、综合实践)外,其他岗位招聘对象主要面向东莞户籍人员。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的招聘对象可适当放宽户籍限制。
应聘非教师岗位的,必须具有东莞户籍,其中应聘职员岗位的人员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应聘工勤岗位的人员学历必须为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
以上学历条件均为基本条件,各招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提高招聘人员学历条件。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能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应聘人员不受户籍限制,学历学位适当放宽:
①获特级教师荣誉称号;
②近五年获地级市以上名校长、名教师、优秀校长、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教坛新秀荣誉称号;
③近五年被评为地级市以上学科带头人;
④获东莞市委市政府授予荣誉称号。
所有非东莞户籍的应聘人员,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符合《东莞市引进人才暂行规定》
第四条适合引进的人才对象及条件。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按报名、资格审查、学科水平测试和试讲、统一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具体程序安排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http://rlzyj.dg.gov.cn)和东莞教育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6月5日至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东莞市中心人才市场(宏远酒店一楼)。
3.报名方式:报考者须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招考条件、要求、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考;材料齐全的,可以允许代报,但不接受网上和电话报考。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需预先登录东莞教育网()下载并手写体填写;
(2)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集体户口的提供个人户口卡或户籍机关证明);
(3)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2012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代替学历学位证书);
(4)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如只有申请验证的回执,必须在考察阶段前提供;2012年应届毕业生不需提供);
(5)教师资格证,或教育学、心理学、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80分)三科考试成绩单的原件和复印件;
(6)已婚的,须提供近三个月内镇一级及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7)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须提供有效的《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人事关系挂靠在市人才管理办公室(含镇街人才办)的毕业生,须提供有效的人事挂靠合同(或档案保管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非在编在职(非公职)人员,须提供人才代理协议的原件和复印件;
(8)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名,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9)个人简历(公职人员须在简历中写明现职单位,包括人事关系仍在原单位的)及相关证明材料;
(10)报考人员进入到统一考核阶段的,国有单位在编正式员工(含人事关系仍挂靠在原单位的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他社会人员须出具所在工作单位工作经历书面证明。
上述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纸复印件(2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照片5张。
4.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按招考对象类别对应报考。每个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同时报考两间及以上学校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三)资格复审
按照报名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审核者,招聘单位在报名结束后的五日内电话通知初审合格人员按时到学校参加复审,领取学科水平测试和试讲阶段准考证,及通知考试时间。
(四)考试
考试定于2012年6月14日—7月1日进行,具体安排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考生在任何考试环节均不能向考官透露个人资料,否则取消考试资格。考试分两个阶段进行:
1.学科水平测试和试讲(实操)阶段。
(1)学科水平测试。以闭卷笔试形式分科进行,考试时间统一定于2012年6月14日上午9点开始。笔试合格人员(百分制60分为合格)进入试讲(实操)环节。其中,招聘东莞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的岗位不设学科水平测试考试,直接进入试讲(实操)环节。
(2)试讲(实操)。教师岗位以试讲形式进行,非教师岗位以实操形式进行,实操性较强的教师岗位也可以在本环节加考实操。时间一般为25-45分钟。试讲(实操)结束后,考生需在考场指定地点等候并领取试讲成绩后方可离开。
在第一阶段考试中,笔试成绩占30%,试讲(实操)占70%,合并计算出学科水平测试和试讲(实操)阶段成绩(百分制60分为合格)。此阶段考试结束后,各招聘单位要在考场公布成绩,接受考生电话咨询。
在合格人选中,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统一考核阶段人员,达不到报送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岗位,否则不能进入统一考核阶段。另外,根据《国
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07〕34号文)和《关于印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的通知》(教师〔2010〕2号文)的文件精神,以及中职学校招聘的数字媒体、平面媒体印制技术、数控技术应用、模具制造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汽车整车与配件营销、汽车电子技术应用、服装设计、汽车技术、动漫类、电气自动化、工业设计、机械工程及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车辆工程等专业岗位人员十分紧缺等实际,招聘东莞生源免费师范生的岗位和中职学校上述专业教师岗位,如果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经教育局批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进入统一考核人员的比例。
2.统一考核阶段。采用说课及现场问答的形式进行(非教师岗位只考现场问答)。时间为15分钟,其中10分钟为说课环节,5分钟为考官提问环节。考核时间定于2012年6月30日—7月1日在东莞中学初中部进行。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考生于2012年6月29日下午4—5点凭身份证到东莞中学初中部领取考核课题,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到达考场领取课题和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考核结束后,考生需在考场指定地点等候并领取考核成绩后方可离开。统一考核不及格(按百分制不达60分)的不计入综合总成绩,不予录用。
综合总成绩,按学科水平测试和试讲(实操)阶段成绩占50%,统一考核阶段成绩占50%的办法合并计算而成。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如出现2人以上综合总成绩相同,则按试讲、统一考核分数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1年修订)》执行。
(六)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精神,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撰写考察材料并确定考察结果。
(七)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和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和东莞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为聘用人员,经市人力资源局核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设六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须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或考核等过程中作弊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三)本次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和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本公告的具体内容由东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东莞市2012年中小学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第二篇:东莞市中小学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011年5月)
东莞市中小学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011年5月)
点击数:28735 提交时间:2011-05-11
根据《东莞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东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方案》精神,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保证我市中小学校2011年秋季开学教师需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见附件)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程序、办法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2)招聘对象分为毕业生和社会人员两类,毕业生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和符合国家政策仍保留毕业生分配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社会人员是指除毕业生外符合报考条件的公民办学校在职人员。
(3)毕业专业须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报考教师岗位的需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 或者已经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类别认定需要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和普通话测试成绩(研究生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除外,上述两类人员如获聘须在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否则取消聘任资格)。应聘教师岗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0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教育系列高级职称或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5周岁(1965年5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非教学人员岗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5月1日以后出生)。
应聘小学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本科或以上学历,其中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或以上。除紧缺岗位(仅指心理学、音乐、美术、科学、综合实践)外,小学教师其他岗位招聘对象主要面向东莞户籍人员。
应聘中学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或以上学位。初级中学除紧缺岗位(仅指心理学、音乐、美术、科学、综合实践)外,其他岗位招聘对象主要面向东莞户籍人员。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招聘对象可适当放宽户籍限制。应聘非教学人员岗位的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或以上,具有东莞户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能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应聘人员不受户籍限制,学历学位适当放宽:
获特级教师荣誉称号;
近五年获地级市以上名校长、名教师、优秀校长、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教坛新秀荣誉称号;
近五年被评为地级市以上学科带头人;
获东莞市委市政府授予荣誉称号。
所有非东莞户籍的应聘人员,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符合《东莞市引进人才暂行规定》第四条适合引进的人才对象及条件。
(4)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每个报考人员只限报考一个岗位,同时报考两间及以上学校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3.报名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予以严肃处理。
4.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考,报考者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招考条件、要求、时间到公告指定的地点进行报考,材料齐全的,可以允许代报,但不接受网上和电话报考。
5.报名时间:2011年5月25日至5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6.报名地点:东莞中心人才市场(宏远酒店地下一层)。(二)资格审查 1.初审
报考人员需提交下列材料: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的提供个人户口卡或户籍机关证明)、学历和学位证书(学历和学位验证证明书可推迟至考察阶段前提供,201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推荐表代替学历、学位证及其验证证明)、已婚的必须提供三个月内的计划生育证明、教师资格证(或者是教育学、心理学和普通话测试的成绩单),个人简历,及报考条件提及的相关证明材料。上述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复印件各二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照片5张。
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须提供有效的《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人事关系挂靠在市人才管理办公室(含镇街人才办)的毕业生,须提供有效的人事挂靠合同(或档案保管合同),与单位在人才服务中心签订人才代理协议的,须提供人才代理协议。国有单位在编正式员工(含人事关系仍挂靠在原单位的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报考证明;其他社会人员须出具所在工作单位在职书面证明。
各报考者需预先在东莞教育网(www.dgjy.net)下载《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并填写好,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点报名。2.复审
按照报名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审核者,招聘单位在报名结束后的五日内电话通知初审合格人员按时到学校参加复审、考试和领取试讲阶段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定于2011年6月4日—2011年6月30日进行,具体安排见准考证。考生凭有效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
考试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学科水平测试和试讲阶段,第二阶段为统一考核阶段。
1.学科水平测试和试讲阶段。学科水平测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由各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职位分科进行,开考时间统一定于2011年6月4日上午9点。笔试合格人员(百分制60分为合格)进入试讲环节(非教学人员岗位为实操,实操性较强的学科也可以在本环节加考实操),试讲(实操)的时间一般为25-45分钟,试讲结束后,考生需在考场指定的地点等候并领取试讲成绩后方可离开。笔试成绩占30%,试讲(实操)占70%,合并计算出学科水平测试和试讲阶段成绩(百分制60分为合格)。学科水平测试和试讲阶段结束后,各招聘单位要在考场公布成绩,并接受考生电话咨询,在合格人选中,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统一考核阶段人员,不达报送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岗位,否则不能进入统一考核阶段。
2.统一考核阶段
统一考核阶段采用说课及现场问答的形式进行(非教学人员岗位只考现场问答),时间为15分钟,其中10分钟为说课环节,5分钟为考官提问环节。考核的时间定于2011年6月25-26日在东莞中学初中部进行,招聘单位负责通知参加考核考生于2011年6月24日下午4—5点凭身份证到东莞中学初中部领取考核课题(非教学人员岗位不用领取课题),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到达考场领取课题和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考核结束后,考生需在考场指定的地点等候并领取考核成绩后方可离开。统一考核不及格(按百分制不达60分)的不计入综合总成绩,不予录用。最后,按学科水平测试和试讲阶段成绩占50%,统一考核阶段的成绩占50%的办法合并计算出综合总成绩,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如出现2人以上综合总成绩相同,则按试讲、统一考核分数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精神,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撰写考察材料并确定考察结果。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和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和东莞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为聘用人员,市教育局将聘用人员的函件、《广东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核表》(每位聘用人员各一式三份)、考核鉴定(要有考核人签名和考核单位公章)等材料送市人力资源局核准后,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设六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有关问题的说明
1.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按招考对象类别对应报考。
2.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报名时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已满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3.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本次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考试无关。
4.本公告的解释权在东莞市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联系人:袁先生,王先生,宁小姐 咨询电话:23126003)
第三篇:岚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岚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5-07-17 17:25 查看:3575 次 [打印][收藏]
为加快岚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需要,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并报请吕梁市人社局批准,决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使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省和吕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岚县部分事业单位,更好地适应岚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岚县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5名,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岗位要求等详见附表一。
三、招聘对象、范围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未在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学历要求、专业要求、技能条件和执业资格。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15日以后出生),紧缺专业的可适当放宽到40周岁以下(见岗位需求表)。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
1、拟定招聘方案。
2、发布招聘公告。
3、组织报名。
4、资格审查。
5、组织笔试。
6、资格复审。
7、组织面试。
8、组织体检。
9、组织考核。
10、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11、办理聘用手续。
五、实施步骤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吕梁市人事人才网、岚县政府网、岚县电视台、岚县人民广场电子屏发布。
(二)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于2015年 7月20日上午8:00至 7月24日下午6:00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生持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岚县人才市场报名,填写《岚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三份),并提供6张近期1寸免冠彩照。放宽年龄的,还需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报名及考务费每人60元。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本次考试要求报考人数达到计划聘用人数的3倍以上。若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达不到3:1的,要按比例减少聘用计划,使报考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达到3:1,如聘用计划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取消该岗位考试。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及时通知相关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服务基层专门岗位(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报名截止后,所空缺名额的报名条件可放宽到其他人员。
按照晋人社厅(2014)20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精神,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但成绩需达到规定的合格线。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按照所公布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其是否具有资格,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核发笔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招聘资格,按规定2年内不得参加本县组织的招聘活动,情况严重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四)笔试
笔试时间提前5天通知考生,考生在笔试时间的前3天到岚县人才市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笔试内容: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综合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专业知识包括专业所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及技能。笔试满分100分,其中综合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笔试采取闭卷方式。
(五)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揭晓后,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的考生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聘用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若最低合格分数线内人数未达2: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不能按时提交个人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合格确定为进入面试环节人员。
(六)面试
面试包括目测和回答问题,主要考察适应所报岗位须具有的能力素质,如语言表达、应变能力以及形象气质等,按百分制打分,考官当场打分后算出平均分,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过程要进行全程录像,并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机关人员参与旁听和监督,人大代表名单由人大办提出,政协委员名单由政协秘书处提出,并实行回避。
面试结束后,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的考生,按照岗位计划聘用人数,以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时,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员。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面试委托有资质的人事考试机构封闭运行。
(七)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项目和标准执行。对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进行体格检查,逐项体检完毕,做出合格或者不合格的结论,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
(八)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定性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尚未终结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6、应聘人员在当次人事考试考核过程中违规违纪的;
7、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不良,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参与赌博吸毒、流氓斗殴及从事封建迷信、邪教活动被查处的;
8、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考核小组根据对被考核者的情况写出考核报告。考核报告内容主要包括:被考核者基本情况、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业务能力评价、存在的问题、考核小组的考核意见等。对考核不合格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详实、准确的证据,并附上有关部门的认定和证明。
体检、考核如有不合格者,在达到笔试、面试规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体检和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
(九)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结果,提出拟聘人员名单,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署名举报反映的问题由人事、监察等部门核实。公示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考生应做到诚信报考。对进入考核及其以后环节放弃的,以及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在2年内不得报考岚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聘用及待遇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县组织、人事、编办、财政、聘用单位办理入编、工资等有关手续。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聘用单位与拟聘人员订立聘用合同,合同期限3年。聘用期间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解除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续聘合同。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上述所涉及工作人员都应在各个环节中实行回避。
本方案只适用于本次招聘活动,未尽事宜由县人事局负责解释。
第四篇:井冈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井冈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井冈山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名,现将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笔试、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1、招聘岗位(详见井冈山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或技能条件;(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条件的高校应、历届毕业生及在岗人员均可报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正在服刑或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
2、因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被其所在单位开除的人员;
3、试用期内尚未转正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情形。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1月3日至15日(工作日8:00-17:00)。
2、报名地点:井冈山市人才交流中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
3、报名需携带的材料: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A4纸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职位,每个职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以上方能开考,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4、报名费:按当地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费。
5、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31日。以本人档案为准。
6、专业分类按赣人社发〔2012〕86号文件执行。
四、笔试和面试
江西中公教育总部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阳明路310号江西省出版大厦8楼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试卷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14年11月20至21日,领取地点为井冈山市人才交流中心办公室(市人社局二楼)(8:00-17:00)。
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1:3的全部进入面试),若出现末位同分则同分人员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前,考生自愿放弃的不予递补。面试按当地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费。
4、面试采用结构化形式,总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公告。
5、合成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按笔试50%、面试50%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6、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小于或等于1:1时,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需达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核,否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体检、考核和公示
1、根据笔试和面试合成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若出现合成总成绩同分,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核。体检前,体检对象需提交毕业生(或人事)档案、就业报到证原件,否则视为自愿放弃。
2、体检在具备资格的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考录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前考生自愿放弃的(放弃人员需提交放弃书面材料)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若出现合成总成绩同分,则以面试成绩高者递补进入体检。
3、体检合格后,由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核。
4、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不予递补,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5、拟聘用人选在井冈山市人民政府网、井冈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由人社部门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新聘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八、本公告由井冈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附件:
1、井冈山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井冈山市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表。
招聘咨询电话: *** 井冈山市人才交流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796—6890950 井冈山市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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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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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2014青阳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4青阳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推荐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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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2014青阳县部分事业单位使用编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2014青阳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30名(详见附件),招聘公告、岗位、条件等信息于4月28日起在池州人事考试网()、青阳县政府网()、青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等媒体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年龄条件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为“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条件”中的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31日。在不同工作单位的工作时间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池州市人事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