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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改革2012
编辑:梦中情人 识别码:12-771560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0-27 07:48:44 来源:网络

第一篇:事业单位改革2012

1、分类改革继续推进

按照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我国将对现有事业单位进行清理规范,对未按规定设立或原承担特定任务已完成的,予以撤销;对布局结构不合理、设置过于分散、工作任务严重不足或职责相同相近的,予以整合。

在清理规范基础上,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3个类别: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

另外,今后国家将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人指出,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对于创新体制机制,激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活力具有重要作用。

2、全面实行公开招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近日表示,事业单位聘用制度2011年在全国基本实现全覆盖,今年要在全国基本完成聘用制度推行工作,完善聘后管理,制定聘用合同管理办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王晓初则表示,加快完成聘用制度推行工作,是用人机制转换的关键。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都应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建立起以合同管理为基础的用人机制。对关键岗位、骨干人员可按有关规定实行长期聘用,以保持队伍的相对稳定。加强合同日常管理,着重规范聘用合同订立、变更、续订等重点环节。

王晓初同时表示,今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应全面实行公开招聘。公开招聘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要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逐步打破地域和身份界限,创造平等竞争的环境。要把加强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结合起来,坚持规范程序、分类指导、分级管理,探索符合不同行业、专业和岗位特点的招聘办法。

3、岗位设置完成率达到90%

按照改革要求,事业单位应根据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合理设置岗位。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各岗位应当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据了解,今年我国将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完成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入轨工作,岗位设置完成率达到90%。

王晓初指出,要加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的力度,加强分类指导,尽快实现岗位管理制度全面入轨,这是实行新机制的基础。国家确定事业单位通用的岗位类别和等级,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岗位,自主聘用人员,实现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他同时提出,要探索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的调整办法,不断优化岗位结构,形成动态管理机制。

4、扩大实施绩效工资

按照部署,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3步实施:第一步在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第二步在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第三步在其他事业单位实施。尹蔚民表示,今年我国将巩固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成果,做好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不断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激励机制。

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要求,在事业单位实施的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一般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方式和办法。另外,绩效工资分配将向关键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

5、养老保险改革试点适时启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在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方面,要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政策,建立起独立于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

这一通知同时要求,要加快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个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试点省市,要在确保社会稳定的前提下,以事业单位分类、人事制度、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为基础,开展计发办法测算论证和试行职业年金的准备工作,抓紧拟定试点方案,报国务院审定后适时启动试点工作。

第二篇:事业单位改革

在清理规范基础上,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三个类别。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

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事业单位是经济社会发展中提供公益服务的主要载体,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积极探索事业单位改革,不断创新事业单位体制机制,稳步推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行业体制改革,积累了有益经验,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进一步推进改革奠定了基础。事业单位提供公益服务总量不断扩大,服务水平逐步提高,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加快发展社会事业、满足人民群众公益服务需求的任务更加艰巨。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国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一些事业单位功能定位不清,政事不分、事企不分,机制不活;公益服务供给总量不足,供给方式单一,资源配置不合理,质量和效率不高;支持公益服务的政策措施还不够完善,监督管理薄弱。这些问题影响了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迫切需要通过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加以解决。3.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是提高事业单位公益服务水平、加快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客观需要。必须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定不移地把这项改革推向深入。

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4.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以促进公益事业发展为目的,以科学分类为基础,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核心,总体设计、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先行试点、稳步推进,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公益服务的需求。

5.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把提高公益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分类指导,根据不同类别事业单位的特点,实施改革和管理;坚持开拓创新,破除影响公益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鼓励进行多种形式的探索和实践;坚持着眼发展,充分发挥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实现公益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和提供方式多样化;坚持统筹兼顾,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注意与行业体制改革、政府机构改革等相衔接,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6.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到2020年,建立起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中国特色公益服务体系。今后5年,在清理规范基础上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的改革基本完成,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在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会保险、财税政策和机构编制等方面改革取得明显进展,管办分离、完善治理结构等改革取得较大突破,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制度环境进一步优化,为实现改革的总体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第三篇:事业单位改革

事业单位概述

事业单位(Institutional Organization),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第252、411号令)

事业单位一般要接受国家行政机关的领导,要有其组织或机构的表现形式,要成为法人实体。从目前情况来看,事业单位绝大部分由国家出资建立,大多为行政单位的下属机构,也有一部分由民间建立,或由企业集团建立。与企业相比,事业单位有以下特征:一是不以盈利为目的;二是财政及其他单位拨入的资金主要不以经济利益的获取为回报。

中国的事业单位在功能上对应国外的是非营利组织(NPO)、非政府组织(NGO),国外的这些组织是社会自治组织,在中国的事业单位和政府的关系比较密切。这种不同点,有些是社会制度不同造成的,有的是由于中国的社会自治能力不足造成的。

事业单位的特征

1、依法设立。事业单位的设立,应区分不同情况由法定审批机关批准,依法登记,或者依照法律规定直接进行法人登记。

2、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从事的是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涉及人民群众公共利益的服务活动,一般不履行行政管理职能。

3、不以营利为目的。事业单位一般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费来源有的需要财政完全保证,有的可通过从事一些经批准的服务活动取得部分收入,但取得的收入只能用于事业单位的再发展,不得用于管理层和职员分红等。

4、社会组织。事业单位是组织机构而不是个人,要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和经费来源,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在事业单位改革中,应根据事业单位的四个特征,对以前被界定为事业单位的,有计划、分阶段通过改革逐步还原其应有属性。同时,在宪法和现有的法律框架内,重新统一规范目前存在的各种公益服务组织,实行统一的法规和政策,实现政府“有所为,有所不为”和提供公益服务方式多样化的目标,促进各项社会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

事业单位制度改革四方面主要问题亟待解决

王晓初指出,首先是事业单位转换用人机制的任务还很艰巨。在进人方面,存在着进人不公开不透明、向事业单位乱塞人的问题。在管理上,聘用合同还没有真正成为确定人事关系的依据。岗位管理也缺乏具体政策。在出口上,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相关政策不完善,致使出口不畅。在人事监管上,缺乏对事业单位用人的监督管理手段。

其次,事业单位人事法制建设亟待加强。目前,行政机关有《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企业有《劳动法》,惟独事业单位没有一套整体的人事管理法律法规,人事管理的单项政策规定也不健全。

再次,改革发展不平衡。有的省、市聘用制度已经全面推开,像北京、上海、重庆、河南等地已超过80%;有的处在试点阶段;还有的地方由于各方面的困难和压力,改革“醒得早,起得晚”。同一地区也不平衡,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地处偏远的事业单位和乡镇所属的事业单位改革相对滞后。

最后,整体改革需要配套推进。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机构编制和社会保障等领域的改革影响着人事制度改革的进程。

事业单位改革的几大难点

第一,改革涉及大约130万个大大小小的公共机构,公共服务人员近4000万,机构与人员数都比较庞大;

第二,机构类别比较庞杂,不是简单的执法类、公益类和经营类的归类就可以界定清楚的。《公务员法》颁布以后,有些单位既有公务员,也有事业编制人员,界线进一步模糊; 第三,人员知识素质和业务素质差异很大,特别是事业单位聚集了各行各业的大量人才,改革如果不能建立一个有效的制度激励机制,发挥事业单位员工的积极性,将会造成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的大幅度下降,对政府威信、国家和民族造成很大的损失。因此事业单位改革既要有紧迫性,又要稳步推进。

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最值得关注的问题

首先,要警惕事业单位内部人控制现象。这是一个老问题,在改革过程中要引起高度重视。内部人控制也就是管理层控制,前几年曾发生过管理层收购学校、医院的现象,莫名其

妙的把公立学校和医院股份化或私有化,致使国有资产流失和公共服务质量下降,职工和社会都不满意,管理层和职工矛盾激化。改革的目的是通过内部管理改革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改革,而不是新自由主义改革。

其次,体制外及预算外收入管理问题。我国的体制外和预算外收入去年大约有3万亿元人民币,这些收入大部分可以说是事业单位控制,事业单位管理层对这些公共收入有很大的支配权。为什么过去所谓的教育、医疗这样一些清水衙门腐败现象比较严重,一个最重要的原因是这些部门的管理层财权和用人权过大又没有监督,群众不敢监督、上级部门又监督不了,为腐败、渎职、浪费留下了很大的空间。

第三,要注重改革事业单位的内部治理结构。发挥职工在选举、管理、决策和监督方面的作用,这是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遏制公共机构腐败的一个重要手段。笔者注意到深圳市事业单位要实行由各方组成的理事会管理制度,通过民主的方式进行管理、决策和监督,这对我国事业单位的民主化改革提供了一个标杆,将对我国建立现代化的公共服务机构、打破公共服务机构的官僚化倾向有着重要的意义。

第四,绩效考核与评价机制问题。政府管理机构要对各级各类公共机构建立以公共价值为导向的内部与外部的绩效考核与评价机制,确立公共服务机构的外部监督和淘汰机制。

专家解析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将被分成三类

第一类是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属于“政事不分”,改革目标是逐步转为行政机构或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

第二类是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属于“事企不分”,改革目标是逐步转为企业,走向市场。第三类是主要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改革目标是整合资源,强化公益属性,加强政府监管。

第四篇:事业单位改革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问题

我国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是在新中国成立后,随着计划经济体制的建立而形成的。事业单位被视为计划经济体制的最后堡垒,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不仅可以减轻政府负担,大幅度降低行政成本,而且可以理清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提升政府的社会管理能力,培育介于政府与企业之家的社会事业组织的缓冲力量,形成有效的政府与社会共同治理的格局。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后,经过各地的改革实践,从精简人员与机构,减轻财政负担的角度上讲,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取得了较大的成效。但在改革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

前面毕译丹同学已经讲过了前两个方面的问题,接下来由我为大家讲述另外两个问题:

(三)改革成本分摊困难

有学者把事业单位改革视为对计划经济 最 核心堡垒的攻坚以说明其难度之大。难度大由各方面的原因造成,其中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改革成本巨大以及经费来源问题。事业单位的改革成本主要来自以下三个方面:

1、事业单位撤销、合并后,以前单位遗留的未还债务

2、事业单位未聘人员的安置成本

3、事业单位改革中的国有资产流失

对第一类成本可以由改革后新设立的单位分担解决,第三类成本则主要依赖于各级财政部门及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的共同监管,以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最麻烦也是最难解决的是第二类成本,特别是那些转制为企业的事业单位,安置成本就更为可观。

据财政部财科所 国有资产研究室研究资料显示,截至2005年12月,全国各级事业单位共129.08万户(含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人员2900万。在这2900万事业单位职工中,有一部分未安置人员会由处处有保障的 “单位人”变为处处靠自己的“社会人”,他们的离去需要一大笔钱。有专家认为这是政府为了赎回事业编制所必须付出的成本。如江苏一家209人的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支付了2000万元,包括为职工补缴的社会保险、离职人员的补偿费用以及用来弥补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与社会化养老保险差额的补充养老保险。又比如,按照浙江省现行政策,改变身份的事业单位职工的劳动关系补偿款、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预留款等各种费用人均4万-15万。这样高的安置成本经济发达地区是有能力支付的,但许多经济不发达地区的支付能力是有限的。

来源之一是各级财政。人们普遍认为除中央与省级财政之外,其他财政的财力是非常有限的,因而无法为各地事业单位成本“买单”。实际上我国政府的总支出已占到了GDP的22%,这个比例已经不算小了。但为什么会出现财政无钱支付的现象呢?有研究表明,我国财政仍然在为一些从公平和效率来看都不需要政府干预的活动提供资金,而对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公共服务的支出相对较少,这需要各级财政根据改革的重心调整支付优先顺序及重点领域,将财政收入与支出以及政府的政策重点结合起来使用财政资金,并为监督事业单位的运行提供信息基础。

故而,各级财政对事业单位改革的支付以及上级财政对下级财政的专项支持

是解决事业单位改革经费的重要途径,也是保证改革成本不向职工分摊的前提条件。

来源之二是社会资本。我国社会资本的存量是很大的,特别是发达地区的社会资本力量雄厚。只要政府引导有序,社会资本的参与会大大缓解地方事业单位改革的成本压力,尤其是经济不发达地区的事业单位改革项目,对本地区的投资者可能没有吸引力,但对于发达地区的投资者来说,却可能是“香饽饽”,但这需要各地信息的交流与互换,需要一个中介来连接彼此,这可以是政府,也可以是社会组织。

故而,公开透明的信息提供是非常必要的。

(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问题

事业单位是我国知识分子集聚的地方。在2900万的事业单位职工中,教育、医疗卫生行业占了70%,文化、科技研究、农业技术服务等行业也占了很大比重,这些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都是我国的精英。

目前,我国事业单位的收入分配制度类似于行政单位,工资制度、工资结构复杂,工资与贡献并没有真正挂钩。虽然近几年工资标准几经调整,但仍处于“内行记不住、外行看不懂”的状况,在这种工资分配制度下,最大的弊端就是平均主义、吃“大锅饭”,从工资单上看,差别也就是那么几

十、百来块钱,但实际上的差距因行业和地区的不同而存在巨大差异,其中差距的主要来源就是工资外收入。据研究,从2000年到2002年,政府向事业单位的预算拨款由3620亿元增加到6590亿元,增长了82%;同期,事业单位创收收入增长了43%,“事业收入”增长了53%,这些收入增量基本上都是用于增加人员和提高工资。在此期间,从业人员增加了23%,平均报酬增加了25%,总的人员支出增长了91%。这种现象在基层事业单位更加明显。在事业单位职工总收入中,工资外收入(包括灵活的奖金与补助等)几乎占到总收入的一半。正是由于对职工工资待遇的偏重,我国事业单位的效率反而不受重视。

1、高度集中统一的工资分配模式,削弱了事业单位的分配极限,事业

单位自身工资水平、工资总量与社会服务质量、经济效益脱离,最终形成单位躺在国家身上吃财政“大锅饭”的局面

2、事业单位的预算收入缺乏监控

第五篇:事业单位改革

瞭望:内地事业单位改革时间表确定 涉及4000万人

未来5年,将是事业单位改革最为艰苦的攻坚阶段,剥离、重塑的阵痛在所难免,真正的考验到来了

从党的十四大提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目标算起,中国特有的“事业单位”改革已经走过了19年历程。其间,相关的人事聘用、机构编制、管理体制、绩效工资、养老保险等改革和试点细水长流般地延宕至今。其间,各种试探、揣测、观望,甚至抱怨的社会心态,不断推高各界对于事业单位改革的期盼热度。

据《瞭望》新闻周刊最新了解到的权威信息,高层已就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作了全国性的整体改革部署,改革时间表也已确定。这项涉及包括离退休人员在内的四千万“事业人”的改革,终于正式开闸。

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秘书长、国家行政学院汪玉凯教授对本刊记者说:“经过了长期的酝酿、准备、调整,国家层面的中长期改革指导意见将对下一步中国事业单位改革起到重要的宏观性、纲领性、指导性作用。” 据本刊了解,此次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建立起功能明确、运行高效、治理完善、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公益服务新格局,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中国特色公益服务体系。

改革的主要思路,将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以促进公益事业发展为目的,以科学分类为基础,以深化机制体制改革为核心,总体设计、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先行试点、稳步推进,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公益服务的需求。

来自高层的信息显示,今后5年事业单位改革的阶段性目标是,在清理规范基础上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的改革基本完成,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在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会保险、财税政策和机构编制等方面改革取得明显进展,管办分离、完善治理结构等改革取得较大突破,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制度环境进一步优化。

改革任务复杂艰巨

有统计称,我国有126万个事业单位,共计3000多万正式职工中,教育、卫生和农技服务从业人员三项相加,占总人数的3/4,其中教育系统人员即达到一半左右,另有900万离退休人员,总数超过4000万人。

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按照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的不同特点,逐步建立健全分类管理的人事制度。2000年,中央下发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明确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方向。

2002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原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明确了聘用制度的相关政策规定。此后,全国实行聘用制的单位占事业单位总数的比例从2004年的36%,逐步增加到2009年的80%。2010年,全国已基本建立聘用制度。

党的十七大报告和十七届二中、四中全会都明确提出,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2009年中办印发的《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和2010年的《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均对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在收入分配制度方面:2006年,原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及其实施办法。2009年9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并从2010年起,在全国事业单位全面实施绩效工资。在社会保险方面:2009年1月,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下发,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省市先期开展试点。

2010年召开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再次要求,积极稳妥推进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来自高层的判断认为,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国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一些事业单位功能定位不清,政事不分、事企不分,机制不活。公益服务供给总量不足,供给方式单一,资源配置不合理,质量和效率不高。支持公益服务的政策措施还不够完善,监督管理薄弱。

有的事业单位对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的追求,偏离了公共服务这个公共机构的基本价值取向。此外,已经形成的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结构在改革中很难被打破,成为事业单位改革的最大阻力。这些问题影响了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迫切需要通过分类改革加以解决。

“事业单位改革的实质性推进,与‘十二五’时期切实解决与百姓利益直接相关的医疗、卫生、教育等民生难题,以及‘民富’战略相吻合、相呼应”,汪玉凯说。

国家行政学院宋世明教授说,改革后的事业单位,即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成为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组织支撑,成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主力军,以实现政府公共服务的核心职能。“甩掉两头、留下中坚”

从中央的新部署看,强化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是此次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尤为突出的主导理念。

“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未来的事业单位就是公益属性的事业单位,不再包括行政类和经营类的事业单位。可以说,提高公益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需求,就是事业单位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个导向已经非常明晰了。”汪玉凯说。

在宋世明看来,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可谓“甩掉两头、留下中间(中坚)”。所谓分类改革,即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为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

“行政的归行政,市场的归市场”,宋世明说,留下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作为基本公共服务的主要提供者。“甩出两头,不是甩财政包袱、甩人事包袱,而是要进行政府公共服务供给组织的优化”。

作为中国历次机构改革的遗留产物,一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没有纳入公务员管理,造成一些公共机构出现利用所占有的公共资源乱收费、乱罚款的现象,把服务变成了收费以满足部门和个人利益需要。有的事业单位现行的组织结构和管理方式,强化了公共机构的官僚化,造成了公共资源的浪费和公众利益的损失。

这类事业单位回归行政机构后容易出现三大“尴尬”:一是可能突破机构限额,与大部门体制方向相违;二是可能突破人员编制限制,与精简效能原则不符;三是可能给地方政府带来财政压力,继而形成改革阻力。

“解决这些问题和阻力,需要结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机构改革,特别是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整体推进改革。”宋世明分析,尤其是涉及机构编制调整的,不能突破政府机构限额和编制总额,而主要通过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中调剂出来的空额逐步解决。

受访专家解读道,对于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要认真梳理职能,将属于政府的职能划归相关行政机构。职能调整后,要重新明确此类事业单位职责、划定类别,工作任务不足的应予以撤销或并入其他事业单位。

对完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则可调整为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确需单独设置行政机构的,要按照精简效能原则设置。对于已认定承担行政职能、但尚未调整到位的事业单位,过渡期内使用的事业编制须“只减不增”。

“市场的归市场”

被“剥离”的,还有原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近年来,一些科研院所、出版社等事业单位转企改革持续推进,其间也不乏问题、波折。按照中央的明确要求,在转企改制过程中,须按有关规定进行资产清查、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核实债权债务,界定和核定资产,由统计财政部门依法核定国家资本金等,这些程序不可缺少。转制单位要按规定注销事业单位法人,核销事业编制,进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和工商登记。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后,要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深化内部改革,转变管理机制,并按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原则,逐步与原行政主管部门脱钩,其国有资产管理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责任的机构负责。

“推进转企改制,是最具有标志性的改革动作。但此项改革特别要注意一定不能‘演双簧’,市场化要彻底”,宋世明说,“一定要做到清清爽爽、利利索索、明明白白”。

从完善过渡政策看,转制工作可给予一定的过渡期,比如5年。在过渡期内,可以对转制单位给予适当保有原有税收等优惠政策,原有正常事业费继续拨付。在离退休待遇方面,转制前已离退休人员,原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待遇标准不变,支付方式和待遇调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转制前参加工作、转制后退休的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和调整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保证离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平稳衔接。

“这样才能尽量减少改革的阻力,保证公平公正”,汪玉凯说,为了分类改革的顺利推进,在过渡期内“管住增量”很重要,今后不应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据本刊了解,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转制后,离休人员的医疗保障将继续执行现行办法,所需资金按原渠道解决;转制前已退休人员,转制后继续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障等待遇。有条件的转制单位,还可按照有关规定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和企业年金。

公益之“分”

被留下的“中坚”,也进行了细分。据了解,除了以往对行政类、经营类、公益类事业单位的划分,此次改革部署又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等情况,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划分为两类。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性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

“这样分类也可以看作是按照公益属性的纯粹程度来划分的”,汪玉凯说,纯公益类的事业单位,是由政府出资保障的,不再允许其存在经营性活动。“比如乡镇诊所、社区医院等就属于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以前经常说的教育产业化,这个概念模糊不清,现在可以肯定地说义务教育是不可以产业化的,长期不治的义务教育阶段‘择校费’应被叫停”。

汪玉凯指出,高校、职业教育、综合医院等,都具备较强的资源吸引和创收能力,应该属于准公益类的事业单位,允许其部分市场配置资源,但其整体的“非营利性”定位也是确定的,不允许进行以盈利为目的的生产经营活动。

受访专家解析道,应结合不同事业单位的具体特点和财力,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财政支持办法,合理制定标准,实行动态调整,健全监管制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用。比如对公益一类,根据正常业务需要,财政给予经费保障;对公益二类,根据财务收支状况,财政给予经费补助,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公益性事业单位有不同程度的财政支持,并不意味着排斥民间资本进入公益性服务领域”,宋世明说,未来的公益性服务事业单位不是由政府大包大揽,而是多元并存、竞争发展的,因此管办分开、网络化、社会化发展是必由之路。

据悉,高层提出要完善相关政策,放宽准入领域,推进公平准入,鼓励社会力量依法进入公益事业领域。对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在设立条件、资质认定、职业资格与职称评定、税收政策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与事业单位公平对待,并切实加强监管,引导其健康发展。完善和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捐赠公益事业。

“这将给民办医院、民办学校的生存发展开拓更为广阔的制度空间,摒除原有的准入限制、制度歧视等问题”,汪玉凯说。“社会力量进入公益事业领域,可以适当收费,但与公益二类的事业单位一样,整体上也必须是非营利的。”

优化、提升、改造

“‘留下中坚’也并不是‘原封不动’地留下,而是要对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进行整体的优化、提升、改造”,宋世明分析,这其中包括改革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加强监督等若干“重塑”项目,“这一系列改革,无不是为了强化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

“重塑”项目中最引人注目的,是社保制度的改革。

自从2009年5省市开展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试点以来,这一领域的话题一直牵动着社会敏感神经。“虽然改革试点进展缓慢,但目前来看,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总体方向仍与最初的改革思路基本一致”,汪玉凯对本刊记者说。

据悉,高层要求是完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政策,逐步建立起独立于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险体系。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个人缴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实行省级统筹,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

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妥善保证其养老待遇水平平稳过渡、合理衔接,保持国家规定的待遇水平不降低。此外,还将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老人、中人、新人’的制度区分,保障了改革的公平性。对‘事业人’普遍关心的养老待遇水平问题,也有了正式回应”,汪玉凯说,即便如此,仍可预计这项改革的难度和阻力将会相当巨大。“为减小阻力,公务员的社保改革需要同步推进。统筹考虑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水平。”

关于管理体制改革,“政事分开、理顺政府与事业单位关系”是当之无愧的主题词。受访专家解读道,行政主管部门需要加快职能转变,减少对事业单位的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进一步落实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对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积极探索管办分离的有效实现形式,逐步取消行政级别。

“长期困扰事业单位改革的种种难题,归结起来都与政府自身的改革有关”,汪玉凯说,事业单位的改革很大程度上有赖于政府的同步改革和真正的“放权”。

此外,此次改革还强调继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探索建立理事会、董事会、管委会等多种形式的治理结构,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提高运行效率,确保公益目标实现;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事业单位工资正常调整机制等。

一切为了公益服务 根据中央的要求,大力发展公益服务,就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要,不断扩展公益服务领域,增加公益服务品种,扩大公益服务供给总量。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不断增强公益事业发展活力。通过改革,形成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公益服务新格局。

“可以看出,未来的公益服务新格局将为公众提供广覆盖、多层次的公益服务”,汪玉凯说,事业单位改革并不是单纯地减少数量和人员,经过剥离、重塑后的事业单位,在未来发展中质量将提升,数量也会调整和增加,“一切服从于人民群众对于公益服务的需要”。

从强化政府责任的部署看,就是按照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优先发展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基本需求和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公益服务,促进公益服务公平公正。加快发展农村、欠发达地区和民族地区公益事业,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公益服务水平差距,切实满足广大农民和城市低收入群体医疗、教育文化等公益服务要求。优化公益服务资源配置,合理规划布局,科学设置事业单位,打破条块分割和行政区划界限,推进资源共享。创新公益服务提供方式,完善购买服务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据悉,高层对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安排十分具体。受访专家解读道,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应按中央要求稳步实施,分类指导、分业推进、分级组织、分步实施,注意把握节奏,加强统筹协调,做到条块结合、上下结合,条件成熟的可率先改革,暂不具备条件的允许过渡,不能搞“一刀切”。

“在过渡期内,尤其应严格禁止突击提拔干部、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或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确保公益事业健康发展”,汪玉凯说。□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杨琳

昨天,人社部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院长吴江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此前启动的5个事业单位改革全国试点,目前仍在试点阶段,并未停滞。

他也表示,事业单位改革在制度设计上会有合理安排,不论是北京还是其他地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没必要因此提前退休。

改革试点并未停滞

京华时报:国家层面近年来屡推事业单位改革,但据了解,2008年开始试点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改革,试点地区没有细化的实施方案,目前处于停滞状态。你对此如何看?

吴江:这并不是有没有细化方案的问题,可以说,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改革涉及全社会、涉及公务员,情况比较复杂。目前突出的问题是,事业单位没有为纳税人提供最完美服务产品。因此对于事业单位的改革当然是非改不可了。2008年国家启动的这项改革在全国5个城市进行试点,目前仍然在试点阶段,现在也并不是停滞,国务院还是决心将这项改革试点好。现在的情况是,要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建设放在前面来做,实现事业单位聘任制、绩效工资和岗位管理,由此来推进改革。

京华时报:你刚才提到的复杂性体现在哪些方面?

吴江:首先是事业单位分类的问题,分类不清楚,就很难确定哪些事业单位是要加强它的公益性,哪些要进行改制推向社会,无法分类清晰就无法将改革推行下去。

此外,事业单位改革的复杂性还体现在我国还存在大量的民办事业单位,如民办的公益单位、公共服务机构,民办的教育、医疗等公共机构,其中一部分也是不以盈利为目的提供公共服务,这类事业单位在经过明确分类之后,也需要与公办单位一样获得政策上的支持。

公务员改革也是必然

京华时报:很多人认为在公务员改革按兵不动的情况下,对事业单位大刀阔斧地改革有失公允。吴江:确实,我们现在很多人老跟公务员比较,其实,客观来讲,公务员是一个运用行政手段的执法单位,我们很难评价公务员个体的绩效。当然,从长远来看,公务员也要打破“铁饭碗”,也要引入竞争机制,也要“有上有下”,以后有相当一部分公务员要实现聘任制,这一条路也是必然的。

急需引进竞争机制

京华时报:你刚才讲了事业单位目前存在的一些弊端,那么,目前推进改革的突破口是什么?

吴江:事业单位目前存在这些突出的问题,从根本上来说,是事业单位长期以来缺乏竞争机制造成的,因此,迫切需要引入竞争机制。这就是在事业单位内部推行绩效工资、绩效考核机制的原因,通过你对纳税人提供的服务和产品的质量,来评定你的职称,这样一来双方都有个约束,结果就会不一样,因此绩效在事业单位非常重要。

进一步来讲就是,事业单位的“铁饭碗”一定要端掉!不能够拿“铁饭碗”,这个饭碗谁来给,需要纳税人老百姓来给,大家认可你,你就有饭碗,你服务得好就有好饭碗,反之就没有好饭碗或者失去饭碗。但是,需要明白,这种通过竞争机制来提高对老百姓的公共服务质量的方式,并不是“甩包袱”。在设计改革路径上,不能简单化地对待,既不能把他们全部推向社会,让他们自己养活自己,也不能回归到公务员队伍,而是走一条既要使他们很好地提供公共服务,又要使他们积极性调动起来的中间路径。

提前退休没有必要

京华时报:北京市目前对于事业单位改革的规划尚局限在国家的制度设计范畴,仿佛没有细化和突破。你怎么看北京在这方面的举动?

吴江:步伐不一样,大的指导思想是中央定的调子,只是有的地方走得快一点,有的走得慢一点。但是,有些内容是坚定不移,有些路径从长远看早晚都得走。比如下一步的操作路径可能就是养老、工伤、医疗都要社会化,对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采取“新人有新办法,中人有中办法,老人有老办法”的方式,国家都有不同的制度设计安排。

京华时报:你刚才提到的养老社会化的改革在一些试点地区出现了提前退休的情况,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改革的进行吧? 吴江:我们改革就是要形成统一的社会养老保险机制,在改革过程中,如果想要国家全都包下来是不现实的。但是确实也产生了一些恐慌心理,怕政策变动之后,对自己的退休收入有所影响。退还是不退,首先要看是不是符合国家规定,实际上国家制度的设计是没有空子可钻的,针对不同人群设计的办法不同,对于有条件退休的这部分人,国家会对他们考虑补偿,换句话说就是待遇不会降低,因此也需要对制度设计有信心,没必要提前退休。

事业单位改革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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