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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租赁承包合同
编辑:红尘浅笑 识别码:12-1101181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8-12 17:02:47 来源:网络

第一篇:农村土地租赁承包合同

土地租赁承包合同

甲方(发包方): 浠水县兰溪镇袁垅村委员会

乙方(承包方):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土地承包方式

甲方经村民大会表决通过,以公开协商方式将叶奄山(村级用地老林场)以租赁经营方式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

二、租赁土地的用途

乙方将租赁转的土地用于: 在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三、土地租赁时限

土地租赁期限六十年,从二OO七年二月七日至二O六七年二月六日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更改土地租凭年限不足六十年时,甲方应用另立合同的方式无条件向乙方补满不足的年限。

四、土地租赁租金

1、租赁期限内,土地租赁总租金人民币合计万元。

2、租赁期限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承租权。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土地租赁合同。

五、土地租赁租金支付方式

土地租赁租金已于年月日由乙方一次性支付完毕。

六、租赁土地类型、面积和质量

租赁土地为叶奄山(村级用地老林场),面积亩,四至界限为东至,西至,南至,北至,土地类型为:荒山

七、租赁土地交付

在年月日前,甲方应当将租赁土地交付给乙方;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①按合同约定收取土地租金;②租赁期限届满,乙方不再续租时,按本合同约定收回租赁土地;

2、义务:①协助乙方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租赁的土地,帮助协调本村与乙方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治安等方面的纠纷;②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或占用租赁给乙方的土地;③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要求增加租赁租金。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①在租赁的土地上享有自主生产经营权、管理权、产品处臵权和收益权,无论种植、养殖、起土、建房,甲方不得干预;②租赁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国家征占补偿标准,有权获得与乙方投入相应的补偿;③可以与他人合作经营,或出租或发包给他人经营。

2、义务:①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②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因事故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3、对租赁土地,乙方有权重新进行规划改造,规范经营。

十、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①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③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国家和集体征占用土地等)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或以其他形式使用或占用租赁给乙方土地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与此同时,应当足额赔偿乙方的全部投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

3、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使用该土地的,应服从国家需要。租赁期内地上青苗、附着物基础设施及土地改造投入等补偿款,按照谁投资谁受益原则处理。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按乙方投入额的十倍予以赔偿,造成其他损失的,还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乙方违背合同条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十二、合同纠纷处理

如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在双方协商不成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政策执行,由甲方所在地乡镇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或农业局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进行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合同终止或租赁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1、国家投资建设的农业基础设施、设备属土地发包方所有。

2、乙方对投资建设的农业基础设施、建筑物、附属物、附属设施、设备拥有所有权和处臵权,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委托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由甲方予以现金收购。

3、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种植的经济作物、苗木、果树等难以移植的,由有关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甲方予以现金收购。

4、对乙方在租赁土地上进行更新改造,由甲方对乙方予以合理补偿(具体以审计评估机构评估价值为准)。

十四、其他约定

1、在合同期内国家有关惠农政策(如各种补贴),由乙方享有。

2、在合同期内在不改变土地使用用途的情况下,乙方可以将土地转让给第三方经营。

3、如果乙方从事农业经营项目,争取的国家政策扶持及有关资金归乙方所有,同时甲方应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4、双方约定:本合同不因双方法定代表人的变动而变更,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解除。

5、在签订本协议前,甲方已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一致同意向乙方租赁本合同的土地。

6、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协助乙方申请县人民政府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7、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一式四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甲方、乙方、甲方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鉴证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签章)乙 方:(签章)

鉴证方:(签章)

鉴证经办人:(签章)

年月日

第二篇:农村土地使用权租赁承包合同

农村土地使用权租赁承包合同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承包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有偿的原则,现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退位置、面积

甲方承包经营的集体土地(一下简称宗地),位于_________乡镇(办事处)__________村_________组折合_____________亩。

第二条 租赁土地用途

乙方租赁该宗地只能进行植树造林,不得进行其他经营。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________年,既从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期,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金按年支付,(第一年)当年青苗补偿600元/亩。每年宗地租金为1440元/亩,合计共_________元,由乙方于当年_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逾期超过________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队承包土地行使转包(出租)权、监督权。

2、依照合同约定,将合同项下的租地交给乙方使用,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3、在宗地租赁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侵占宗地;

4、在租赁合同期满前,有权提出续行租赁。具体提款另行约定。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队租赁土地有经营自主权和收益所有权;

2、有权上手甲方提供的各项便利服务;

第三篇:农村土地租赁承包合同(土地流转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

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

住址:电话:

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

住址: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在原承包关系不变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出租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位于第村民小组的亩承包地的承包经营权出租给乙方,出租土地为农业用途,主营项目是生产经营。

二、出租期限

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期限不得超过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剩余年限。出租期限为十八年,自年月日起至202_年8月30日止。

三、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

(一)出租按下列第贰种形式计价:

1.实物。乙方每亩每年支付甲方公斤(大写:)稻谷,共计每年支付公斤(大写:)稻谷,按稻谷当年当地大宗上市时均价折算现金。

2.现金。乙方每亩每年支付甲方人民币元(大写:整),共计每年支付人民币元(大写:仟佰拾元)。

(二)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采取逐年支付的方式,乙方于每年三月一日前支付当租金,且每年递增0%。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获得土地流转收益,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流转土地,有权制止乙方损坏流转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

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违反城乡环境规划、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或给土地流转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土地补偿款由甲方享受。

5.甲方于年月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6.负担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缴纳的各项税费。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条件的改善。

8.保护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协助乙方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

9.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该流转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

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在流转土地上修建直接用于农业生产和管理的非永久性生产设施。

3.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规模性产业发展的奖励、扶持、补助。

4.流转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收回时,有权获得承租土地后的青苗补偿、投资权属明确归己的地上附着物补偿及相关损失补偿。

5.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流转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随意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置,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

6.乙方按时向甲方交付租金。

7.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应及时交还承租的土地。需继续承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并于承租前一个月甲方平等协商,重新订立合同。

六、违约责任

1.因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无过错方依法可免除责任,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违约金每亩人民币贰万元,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

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乙方不按期交纳租金,每天按所欠租金的0.5‰向甲方支付滞纳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天按当年租金的0.5‰承担违约金。

3.如果甲方土地有历史遗留问题或者与政府的其他项目相抵触,造成土地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按乙方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4.甲方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5.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负责修复;不能修复或不能如期修复的,负责赔偿。

七、其他约定

1、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相关事宜(但不限于租金减免事宜)。

2、租赁期内如遇国家征用或征收土地,土地补偿款归甲方所有,地上物补偿及经营损失补偿等归乙方所有。

八、合同变更、解除及纠纷的解决办法

双方当事人可以采取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对租赁合同进行变更或者解除,并报村委会备案。

发生合同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直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双方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签订本合同时,对甲方留在出租土地上的树木、竹林、地上附着物由甲方处置,必须在土地交付日期前清理完毕,土地交付后甲方没有处置的,视为甲方放弃所有权。合同到期后,乙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而投入新建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由乙方处置,甲方无权干涉。

2.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除渠系、道路等生产设施外,对改变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设施,若甲方接受则乙方不负责修复;甲方不接受的则遵循本合同第六条第4款约定。

3.乙方因生产需要招聘员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甲方。

4.乙方可以对土地进行再流转,再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流转期限。

5.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在发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富兴乡人民政府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长宁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长宁县人民法院起诉。

7.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乡政府备案一份。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村委会:(章)

签订地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第四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甲方:(发包村组)伊金霍洛旗霍洛镇喇嘛敖包村八社 乙方:(承包方)鄂尔多斯市禾晟农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承包法)办法》依据甲方依法制定的承包方案,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将土地承包给乙方经营,为了保护合理使用土地维护双方权利,特订立此合同。

二、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经全体村民会议同意并报乡人民政府批准将位于霍洛镇喇嘛敖包村八社两块总计面积1360亩(具体面积以合同附图为准)农用地承包给乙方使用。第一块地方位东起西至 南至。第二块地方位位东起南至。附图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三、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年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

四、在承包其内,如遇国家征用土地,土地及土地上附着物归甲方所有,乙方取得产权物归乙方所有。如遇国家征用土地合同自动终止

五、土地用途:

乙方承包土地限用于种植业、林果业、畜牧业、等农业用途,对地进行改造和长期建筑物应征的甲方书面同意,并按照国家土地征用

补偿法标准补偿所用土地。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

在第二块130亩的土地乙方在承包期内一次性付给甲方承包费共计壹拾伍万人民币,其余土地乙方在再给甲方付承包费壹拾万元人民币的基础上乙方给甲方按安电补偿费贰拾伍万元人民币,总计伍拾万人民币。上述费用均一次性付清,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任何请求。

七、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1、依法享有承包土地使用,收益的权力,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2、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3、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弃耕抛荒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承担经济责任

八、甲方权力和义务。

1、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用途合理和保护土地

2、有权制止乙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3、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执行集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5、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或解除合同

九、承包地流转

乙方以土地入股合作,应书面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土地入股同合作者按合作公司章程报甲方备案。若合作公司章程内没有乙方股份,视为非法转让或转包土地,乙方若自愿放弃承包经营权将土地交回,应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在本合同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

十、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干预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是乙方遭受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改变土地农业用途,或者对土地造成损失和擅自再流转,甲方制止无效可解除合同,并由乙方赔偿造成的损失和承担土地恢复费用

3、任何一方如有其他违约行为,应向对方支付全部费用

4、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对违约行为处理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一、其他约定

1、国家和集体有关土地的补贴以及国家政策调整带来的土地直接收益归甲方享有。

2、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须双方协商一致。如遇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征得对方同意可提前终止合同,相关补偿双方协商解除。承包期满后土地及地面附着物乙方无条件移交给甲方。

3、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政府相关机构调解解决,如遇调解或调解不成的,按向人民法院起诉处理。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付款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 三份份,双方各执一份,报发包方和乡镇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备案各一份。

甲方全体村名签字:乙方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年

月日签约地点:

第五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范本)

土地承包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位于阜涡路以西,原潘寨中学教学楼以东的部分耕地,承包给乙方,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乙方承包甲方土地面积平方米,合亩。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为农业种植,不能建造建筑物,不能取土改变土地原貌。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耕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一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_____元。2.每年____月___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全额交纳本的承包金。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

3.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经营权的土地抵偿债务。4.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5、乙方不能将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

2.本合同履行中,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或教育办学占用该土地,乙方立即无条件让地。

4.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20天签订下期承包合同。

七、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乙方违约,承包金甲方不再归还给乙方。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将土地收回。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月___日

农村土地租赁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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