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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安庆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1名公告
编辑:紫陌红尘 识别码:12-602612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7-28 02:00:22 来源:网络

第一篇:2014年安庆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1名公告

2014年安庆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1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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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现就2014年安庆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经批准,2014年安庆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1名,公告及招聘岗位信息于7月16日起同时在安庆先锋网(http://aq.ahxf.gov.cn/)、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上统一发布。具体招聘专业、人数、报考条件等信息详见《2014年安庆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的“ 30周岁以下”为“1983年7月25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报名时间为2014年7月25日9:00至7月31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2014年安庆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天蓝色背景,jpg格式,尺寸为300×450像素,大小20~8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8月1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8月1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8月4日0:00前登录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14年8月18日至8月19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期间,由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地址:棋盘山路332号11楼)。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8月5日10:00-16:00改报其他岗位。

五、笔试

1、笔试内容及分值:《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分值各100分。《公共基础知识》的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

《专业知识》的主要内容:招聘岗位所需的主要专业基础知识等(详见《2014年安庆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笔试成绩是将《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成绩按4:6合成后折算为百分制。

2、笔试时间: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 8月17日上午9:00-11:00;

《专业知识》考试时间:8月17日下午14:00-16:00。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可于8月13日至8月15日从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最低分数线: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总成绩(含加分)达到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资格复审环节(递补人员按此要求执行)。

5、加分说明:报考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4年8月13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期间,携带相关证书到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棋盘山路332号11楼)申报加分事宜,逾期不再受理。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安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总成绩增加2分。

六、资格复审

市直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本单位招聘岗位数量,按照 3:1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市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面试前依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报考人员中:

(1)属社会人员的,其中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属全日制2014年应届毕业生且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须在2014年12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规定办理缴费手续,领取面试通知书。

进入面试对象根据岗位计划数,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若最后一名有2人以上笔试成绩(含加分)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对因人员缺考出现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进入面试人员的比例等于或大于1:1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列为考察、体检对象。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的方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为2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八、成绩合成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含加分)的50%与面试成绩的50%合成确定。根据有效招聘岗位数与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如出现合成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含加分)优先;笔试成绩相同(含加分)的,按《专业知识》得分高者优先。若仍相同的,以高学历者优先;若学历相同的,有执业资格证者优先;若学历、执业资格相同,以工作年限、执业年限长者依次优先。如以上原则还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加试相关事项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九、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庆先锋网、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公示一周。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拟聘人员相关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有关事宜

本次事业单位有关招聘政策及考务、考察、体检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查询、查阅。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电话:0556-5897207(市人社局事业科)

考务咨询电话:0556-5347150(市人事考试院)

监督举报电话:0556-5702022、5702020(市监察局)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表《2014年安庆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2014年安庆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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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2011年咸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1年咸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和《咸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市直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2011年增人计划,经研究决定,对2011年市直事业单位需要补充的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和岗位

2011年咸阳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92名,其中管理人员19名,专业技术人员173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1年以前(含2011年应届生)毕业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人员。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资格条件按附表岗位要求确定。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的发证日期和全日制统招应往届毕业生的报到证发证日期均为2011年8月15日前。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大学专科学历应为咸阳生源或具有咸阳辖区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1年8月15日前户口所在地为准);

6、招聘岗位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从其要求;招聘岗位没有具体年龄要求的,大专及本科学历要求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83年8月15日至1993年8月15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1年8月15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76年8月15日以后出生);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方法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公布招聘岗位和所需资格条件、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录取聘用等方法分步实施。

(一)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在咸阳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咸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咸阳人才网()等网站上统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8月15日—8月21日(上午 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咸阳市长城饭店(咸阳市渭阳西路6号),乘11路、16路、18路公交车均可到达,咨询电话:029—33210438,33576964。

3、报名办法:报考人员首先从咸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表格下载栏目下载《咸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后打印,连同本人亲笔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版一寸彩照两张,招聘岗位所需条件中另有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已就业人员还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一并带到报名地点,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现场办理登记、缴费、确认等报名手续。填写报名登记表时,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和信息,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

[2001]89号)规定,收取笔试考务费每名考生10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报考人员可以减免考务费用。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于8月22日上午8:30至下午6:00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市政府八楼4号)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逾期不再办理。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携带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

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携带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5、笔试准考证的领取。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身份证于2011年9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在咸阳市长城饭店(咸阳市渭阳西路6号)领取笔试准考证。

6、为了体现公平竞争,报考同一岗位的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能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原则上减少或取消该专业招聘计划;对于报考人数较少且属于我市急需专业的,经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市政府审查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但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予录用;通过笔试进入面试人员,其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所有参加笔试人员的平均成绩,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涉及事业单位概况、政治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公文写作与处理、职业道德、经济基础知识、科技基础知识、国情、省情、市情等内容。

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现场报名经资格确认后,不参加笔试,直接参加面试;研究生以上学历报考本科及以下学历岗位的,面试人数不受1:3比例限制。

笔试时间为2011年9月3日上午9:00—11:00,考生持身份证和

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9月8日前在咸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笔试成绩。

本次统一组织的公开招聘考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面试。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报考职位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考生可在咸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看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工作按招聘单位分步进行。各招聘单位具体面试的工作安排,请注意咸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的通知。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本专科学历职位上报考的研究生与本专科考生凭面试成绩确定次序,本专科考生之间凭综合成绩确定次序),从高分到低分每个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

①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要求的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②其他所有招聘岗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3、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咸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查看。

4、考核。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进行。着重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

养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对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四)录取聘用

体检考核结束后,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上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拟聘用人员发放《咸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录取通知书》,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考生一经聘用,用人单位必须尽快协助办理有关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或拒绝办理。新招聘人员享受本单位现有职工同等待遇。考生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它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考生个人负责。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附件: 2011年咸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

岗位一览表

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八日

第三篇:2014年安庆市太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01名工作人员公告(范文模版)

2014年安庆市太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01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现就2014年太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太湖县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1名。具体招聘专业、人数、报考条件等详见附件《太湖县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中专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4.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3年5月13日以后出生”。(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对不能参加医学类执业资格考试,或已取得医学类执业资格但不能注册的毕业生,不予报考实行资格准入制度的卫生类岗位;2.在读的普通高校、中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3.现役军人;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规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或技能测试)、体检、考察、择优选岗、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一)报名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www.teniu.cc)。

1、报名时间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统一时间为2014年5月13日上午8时至5月19日下午17时,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流程(1)登录报名

登录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后,点击右侧“业务系统登录”中“网上报名”进行报名,选择相应的报名项目。

点击“填写报名表”,阅读“报名须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考生基本资料,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300×450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报考人员报名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2)资格初审 报名时由各主管部门负责按岗位条件规定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报名后至5月20日12时前可登录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查询报考资格初审情况。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初审的,可于5月20日17时前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5月21日17时前登录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缴纳笔试费用和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两科,合卷,合计90元)。

报考人员须提前办理网上支付笔试统考费用的支付工具,指定银行为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e时代卡、信用卡、贷记卡)。

报名确认截止后,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对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取消或减少招聘岗位数量。对招聘岗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须达到3:1方可开考,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降低比例开考,但最低比例不得低于2:1。此类报考人员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4)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5月28日8时后登录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登录报名后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3、其他说明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服务期满考察合格的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兑现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5月22日至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携带相关证明到县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申报加分事宜,逾期不再受理。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2014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或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县人社局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成绩增加2分。(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4年6月1日上午8:30—11:0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分两科,合卷,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1)教育类

幼儿园教师岗位(岗位代码030):

①幼教基础知识20分,②所报岗位专业知识80分。职教中心美术岗位(岗位代码028):

①教育基础知识20分,②所报岗位专业知识80分。(2)卫生类岗位(岗位代码031-058):

①医学基础知识20分,②所报岗位专业知识80分。(3)综合类岗位(岗位代码001-027,029):

①公共基础知识30分,②所报岗位专业知识70分。(三)资格复审

1、根据实际招聘岗位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教育系统幼师(岗位代码030)和县医院护理岗位(岗位代码056)按1:2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其他岗位按1:3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2、在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下,各主管部门负责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以及《考场座次表》和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信息等进行认真的比对核验。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面试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递补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2张近期同底两寸正面免冠照片。报名人员是下列人员的须另提供其他相关材料:(1)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由单位和主管部门在报名资格审查表上签署“同意报考”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2)属全日制2014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学生证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201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即确定为面试对象,经网上公布后,由各招聘单位负责通知面试人员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2.面试的方式和内容:

(1)技能测试:乡镇文化站群文(岗位代码003)、表演(岗位代码004)、美术(岗位代码005)岗位,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岗位代码026)岗位,县职教中心美术(岗位代码028)岗位以专业技能测试为主,幼儿园教师(岗位代码030)以考察五项(说、唱、弹、跳、画)基本技能为主。

(2)结构化面试:其他招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沟通能力、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3.各类考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1:1比例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同一面试考场所有考生面试成绩的平均分数(含)以上,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五)总成绩合成

参加技能测试的报考人员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含加分)的60%与技能测试成绩的40%合成,参加结构化面试的报考人员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含加分)的70%与面试成绩的30%合成。

根据实际招聘岗位数与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若出现合成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的,以高学历者优先;若学历相同的,有执业资格证者优先;若学历、执业资格相同,以工作年限、执业年限长者依次优先。如以上原则还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加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

2.体检合格人员直接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根据体检医疗机构和体检医师意见,区别不同情况应安排考生当日或当场进行复检,对非当日或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考生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结果仍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3、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负责。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情况,提出拟聘用人选。(六)择优选岗

1、县教育局幼师岗位(岗位代码030)按照统一考试、择优选岗的原则进行。

2、选岗方法:选岗前须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报考同一专业类别考生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的地点集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由其选择岗位(限选一次),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依据该招聘专业类别资格条件现场逐人审核确认。(七)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生的总成绩,结合体检、考察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向社会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拟聘用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并跟用人单位正式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逾期其聘用资格不予保留。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察合格者,正式予以聘用。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2014年应届毕业生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办理聘用手续,至2014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职教中心机械制造岗位(岗位代码029)和医学类岗位(岗位代码031-058)聘用人员中未取得相应的执业(从业)资格的,必须在聘用合同正式生效后3年内取得相应的执业(从业)资格,否则用人单位不再续聘。

3.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含自愿放弃选岗的);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等情形而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按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太湖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公开招聘有关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太湖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客观公正,县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参与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本次统一组织的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咨询电话:县人社局 0556-4180843 监督电话:县监察局 0556-4177375 附件:

太湖县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太湖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4月30日

第四篇:吕梁市2010年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吕梁市2010年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直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的有市检察院、人民法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局、档案局、财政局、公安局、环保局、碛口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水利局、经委、体育局、农业局、农机局、煤炭局、卫生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等17个部门所属的29个事业单位,涉及管理、专业技术和工勤技能三类岗位,共招聘394名工作人员(详见附件:《吕梁市2010年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及要求》)。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具有吕梁市户籍(生源)、符合招聘条件和资格要求的人员。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户籍不限。

三、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

5、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和其他条件;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计算年龄、工作年限时间截止到2010年底。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任职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方法、步骤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具体招聘步骤如下: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吕梁人事人才网站(www.teniu.cc)。具体步骤为:(1)提交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请于2010年12月9日8:00—2010年12月15日24:00期间登录吕梁人事人才网站,提交报名信息——填写《吕梁市2010年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请于2010年12月11日至2010年12月17日在提交报名信息两个工作日后登录吕梁人事人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每人收取报名费10元、考务费40元。请按吕梁人事人才网站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0年12月19日24:00前进行网上缴费。

基础知识笔试结束后进入专业知识笔试的人员,考试通知发布后三日内按上述办法每人再缴考务费40元。

招聘岗位要求硕士学位资格的报考人员,只缴报名费,不缴考务费。符合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人员采取先缴后返的办法。

(4)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进入《专业知识》笔试及面试人员,请按吕梁人事人才网站提示,在指定的时间内分别自行下载打印《基础知识》笔试、《专业知识》笔试、面试准考证。

2、报名要求:

①报考人员只准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多岗位报名者,取消应聘资格。②报名序号是报考者网上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请报考人员务必牢记。

③因故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可直接到吕梁市人事考试中心下载打印准考证。

④如所报考人数与该岗位招聘名额之比不达3:1(资格条件要求硕士学位研究生或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特殊专业岗位的除外)时,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取消招聘岗位后,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将通知该岗位报考人员在报名截止后两天内另选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⑤农村特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可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市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后,办理返还考务费手续。

⑥凡因信息填报不准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⑦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所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初审和复审。初审在报名时进行;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分别负责党群和政府序列的审查事宜,确认应聘者报名时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复审时,已就业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笔试 笔试分两步进行:

第一步进行基础知识笔试。一般岗位基础知识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经济知识、法律常识、公文写作与处理、科技与人文知识等;教学、医疗、演职、工勤等岗位基础知识笔试科目分别为《教育学基础知识》、《医学基础知识》、《艺术基础知识》和《工人职业道德规范知识》。基础知识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

考试拟于2011年元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基础知识笔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名额1:5的比例,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专业知识笔试对象(若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列为专业知识笔试对象)。第二步进行专业知识笔试。考试内容原则上为与岗位联系紧密的专业门类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按照管理权限分别与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均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分。

招聘岗位要求具有硕士学位资格的应聘人员,免于笔试直接进行面试。

(三)面试

按照岗位招聘名额1:3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基础知识成绩×60%+专业知识成绩×40%)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对象(若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列为面试对象)。

根据岗位需要,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讲课、答辩、现场实际操作、才艺展示等方式进行,协警岗位还须进行体能测试。面试按百分制计分,面试结束当天公布成绩。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按照管理权限分别与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面试结束后,按照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总成绩×40%,招聘岗位要求具有硕士学位的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

体检在招聘领导组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协警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其他人员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核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会同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现实表现以及工作回避等情况进行认真考核,逐人形成考察材料,提出结论性意见。

(六)公示

依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由市招聘工作领导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吕梁组织工作网、吕梁人事人才网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管理权限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按照管理权限分别下达聘用通知并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五、聘用及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实行人事代理或已在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参加工作满一年以上的聘用人员,不实行试用期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直接确定岗位及薪级工资。

咨询电话:8223396(市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

8220639(市人事局人才流动开发科)监督电话:8223624(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8224954(市人事局纪检监察室)

第五篇:2014年池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2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现将2014池州市市直事业单位使用编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民主公正、竞争择优

(三)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14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为62名(详见附件),招聘岗位、条件等信息于3月31日起在池州市人民政府网()、池州先锋网

(chizhou.ahxf.gov.cn)、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池州市人事考试网()等媒体上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为“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步骤

(一)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池州市人事考试网

(),报名时间为2014年4月14日09:00至4月19日09:00,逾期不再受理。

报考人员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报名期间设立咨询电话(届时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池州市人事考试网公布)。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至4月20日09:00前可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4月20日09: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4月21日16:00前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45元/人标准收取笔试费用。

报考人员须提前办理可用于网上支付费用的工商银行卡。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在5月7日至5月8日上班时间到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地址:东湖南路46号,联系电话:0566--2617353)。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特殊岗位(专业),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可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4月22日09:00--16:00改报其他岗位。

(二)笔试

笔试内容按报考岗位分为两类:

应聘管理岗位的人员考《公共基础知识(一)》;

应聘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考《公共基础知识(二)》。

《公共基础知识(一)》的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

《公共基础知识(二)》的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国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英语、写作。

笔试满分均为120分,笔试时间为2014年5月10日上午9:00—11:30,考试地点设在池州市城区。

报考人员可于5月7日09:00至5月9日24:00从池州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5月25日起,报考人员可登陆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池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资格复审及下一程序。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参加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的,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5月15日、16日上班时间,携带相关证书到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百牙中路1号,市政府大楼512室,联系电话:0566-2023221)申报加分。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增加2分。

(三)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在达线人员中,管理岗位按照1:3比例、专业技术岗位按照1:5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专业测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对入围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规定缴纳专业测试费用。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的时间内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全日制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报名资格审查表。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4年7月31日前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4年7月31日前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专业测试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知识笔试、试讲、专业考评等方式进行(各岗位专业测试方式详见附件)。

1、管理岗位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设定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面试的所有考生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考生最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1.2×0.6+面试成绩×0.4”计算,合成后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2、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测试。根据招聘岗位用人需求,分别采取专业知识笔试、试讲、专业考评等方式进行。其中,采取专业知识笔试的,满分为120分;采取试讲或专业考评的,满分均为100分。

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设定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测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即:专业知识笔试成绩达到60分的、试讲或专业考评成绩达到70分的,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参加专业知识笔试的考生,最终成绩按照“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1.2×0.4+专业知识笔试成绩÷1.2×0.6”计算,合成后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参加试讲或专业考评的考生,最终成绩按照“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1.2×0.5+试讲(专业考评)成绩×0.5”计算,合成后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察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考生如最终成绩相同的,管理岗位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专业技术岗位以专

业测试成绩高者优先,按以上办法,如仍有同分的,则一并进入体检、考察程序,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全面衡量择优聘用。以下环节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形,依此处理。

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全面、详实的考察材料。

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报批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自愿放弃聘用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的缺额,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有关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以上人员尚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其他相应资格证书的,须于2014年7月31日前提供证书原件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其拟聘资格。

五、其他事宜

(一)考务安排、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报批聘用等有关信息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陆续公布。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主管机关、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三)本公告由中共池州市委组织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

咨询电话:0566-2023221

监督电话:0566-2088317、2045717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2014年安庆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1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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