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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申请报告
编辑:琴心剑胆 识别码:12-862988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1-06 23:04:36 来源:网络

第一篇: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申请报告

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申请报告

长沙市地方税务局芙蓉区局:

我公司即湖南省国泰君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于202_年3月2日成立,注册资本201万元。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区嘉雨路469号203房。注册号:***。法定代表人:李怀。公司主要经营门卫、巡逻、非武装押运、守护、随身护卫、安全技术防范、安全检查等。

由于我公司开办期间202_年度未达到盈利,各项费用及成本超过了收入,其亏损额度为人民币16629.69元。202_年度虽有所好转但仍然属于亏损,经事务所核定调整后202_年度盈利所得为人民币37949.97元,故在此申请弥补亏损。

以上所述均系事实,附事务所202_年度和202_年度鉴证报告,请予以核实并批准!

湖南省国泰君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2_年5月2日

第二篇: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亏损审核管理办法

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亏损审核管理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为加强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规范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亏损的审核和扣除,特制定本办法。

一、税前弥补亏损的适用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并按规定向税务机关报送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会计报表和其他资料的纳税人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下一纳税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五年。(注:根据202_年6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已取消和下放管理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2_]82号),本文以上阴影部分予以修改。)

二、汇总、合并纳税成员企业(单位)的亏损弥补

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实行由行业和集团公司汇总、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成员企业(单位)当年发生的亏损,在汇总、合并纳税时已冲抵了其他成员企业(单位)的所得额或并入了母公司的亏损额,因此,发生亏损的成员企业(单位)不得用本企业(单位)以后实现的所得弥补。

成员企业(单位)在汇总、合并纳税以前发生的亏损,可仍按税收法规的规定,用本企业(单位)以后的所得予以弥补,不得并入母(总)公司的亏损额,也不得冲抵其他成员企业(单位)的所得额。

三、分立、兼并、股权重组的亏损弥补

(一)企业分立前尚未弥补的经营亏损,根据分立协议约定由分立后的各企业负担的数额,按税收法规规定的亏损弥补年限,在剩余期限内,由分立后的各企业逐年延续弥补。

(二)被兼并企业尚未弥补的经营亏损,应区别不同情况处理。

1.被兼并企业在被兼并后继续具有独立纳税人资格的,其兼并前尚未弥补的经营亏损,在税收法规规定的期限内,由其以后的所得逐年延续弥补,不得用兼并企业的所得弥补。

2.被兼并企业在被兼并后不具有独立纳税人资格的,其兼并前尚未弥补的经营亏损,在税收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可由兼并企业用以后的所得逐年延续弥补。

(三)企业进行股权重组,在股权转让前尚未弥补的经营亏损,可按税收法规规定的亏损弥补年限,在剩余期限内,由股权重组后的企业,逐年延续弥补。

四、亏损的确认

纳税人可在税前弥补的亏损数额,是指经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税收法规规定核实、调整后的数额。纳税人发生亏损,必须在终了后四十五日内,将本纳税申报表和财务决算报表,报送当地主管税务机关。主管税务机关要依据税收法规及有关规定,认真审核纳税人纳税申报表及有关资料,必要时要调阅纳税人的帐册、凭证等有关资料或深入实地进行审核,以确保纳税人税前弥补亏损数额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五、税前弥补亏损的审核

纳税人在税收法规规定的亏损弥补期内,以实现的所得弥补以前亏损的,在终了后四十五日内,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必须附送《企业税前弥补亏损申报表》(表式由各地自定),主管税务机关要依据税收法规及有关规定和纳税人弥补亏损台帐的有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审核无误后方可弥补。

六、建立弥补亏损台帐

主管税务机关要建立纳税人弥补亏损台帐。台帐的内容应包括以前亏损亏损数额、已弥补亏损数额、待弥补亏损数额及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纳税人弥补亏损等情况。

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第三篇: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表填写说明

《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填报要领

■晓杰/文 《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填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填报本纳税及本纳税前5年发生的税前尚未弥补的亏损额。

第1列“”填报公历。

第1行至第5行依次从第6行往前倒推5年,第6行为申报。

第2列“盈利额或亏损额”填报《主表》第23行“纳税调整后所得”的金额(亏损额以“-”表示)。

第3列“合并分立企业转入可弥补亏损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企业合并、分立允许税前扣除的亏损额以及按税收规定汇总纳税后分支机构在202_年以前按独立纳税人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尚未弥补完的亏损额(以“-”表示)。

第4列“当年可弥补的所得额”金额等于第2-3列合计。

第9列“以前亏损弥补额”金额等于第5-8列合计(第4列为正数的不填)。第10列第1至5行“本实际弥补的以前亏损额”:填报主表第24行金额,用于依次弥补前5的尚未弥补的亏损额;第10列第6行“本实际弥补的以前亏损额”:金额等于第1-5行第10列的合计数(6行10列的合计数小于或等于6行4列的合计数)。

第11列第2-6行“可结转以后弥补的亏损额”填报前5的亏损额被本年主表中第24行数据依次弥补后,各仍未弥补完的亏损额,以及本尚未弥补的亏损额。11列=4列的绝对值-9列-10列(第4列大于0的行次不填报);第11列第7行“可结转以后弥补的亏损额合计”填报第2至6行第11列的合计数。就表间关系而言,第6行第10列=主表第24行。

案例:北京材料建设集团为跨地区汇总纳税的总机构,下设成都、南京、武汉3家分支机构。该企业前5年的盈亏情况为:202_年亏损100万元、202_年盈利1200万元、202_年亏损6万元、202_年亏损19万元、202_年亏损10万元。202_年汇算清缴时需要弥补武汉分支机构202_亏损5万元。该企业202_经过税务局认可的纳税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为2477.8万元,请填写《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附表四)。分析:根据案例提供的材料数据,先把第1行到第5行的第2列按照时间顺序依次填写-100万元、1200万元、-6万元、-19万元、-10万元。需要注意的是,第2列的数据不是按照每年利润表上的会计利润总额来填写,而是来自每年的纳税申报表主表(A类)第25行“应纳税所得额”的数据。

根据“202_年汇算清缴时需要弥补武汉分支机构202_亏损5万元”可知,在第3行第3列填-5万元。

根据第4列=第2列+第3列的等式关系,第1行到第5行的第4列依次填写-100万元、1200万元、-11万元、-19万元、-10万元。

第6行第2列和第6行的数据是实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年的纳税申报表《主表》(A类)第25行“应纳税所得额”的数据。根据案例提供的2477.8万元填写,而202_北京材料建设集团没有发生合并分立转入可弥补亏损额,则第6行第4列填2477.8万元。

第9列“以前亏损弥补额”:金额等于第5-8列合计(第4列为正数的不填)。因此,第2行第9列不填。

关于弥补亏损方法。由于税法上规定亏损的亏损额可以用以后的盈利进行弥补,但最长时间不得超过5年。如本案例中企业202_年有亏损100万元,可以用下一202_年(起点)往后5年的盈利依次弥补。这5年时间是连续计算,假设连续5年都是亏损的,则202_年的亏损在202_年(盈利)就不能够在税前进行弥补了。回到本案例中来看,202_年的100万元亏损,可以用202_年的1200万元盈利来弥补,则填写在前四,即第5列第1行中。由于202_年弥补了前一年的亏损100万元,则应该对1200-100=1100(万元)作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法定税率计算应缴的企业所得税。

202_年的11万元亏损可以用202_年到202_年的盈利进行称补,由于202_年和202_年也是亏损,只能够用202_年的盈利进行弥补,因此,在第3行第10列填写11万元。同样202_年和202_的亏损弥补原理与前面讲的原理是一样的,所以,第4行第10列填写19万元,第5行第10列填写10万元。

综上所述,第10列第1-5行“本实际弥补的以前亏损额”,填报主表第24行金额,用于依次弥补前5的尚未弥补的亏损额。用数学公式来表示是第10列第1-5行“本实际弥补的以前亏损额”=第4列负数的绝对值-第9列。

第6行第10列的数据为第1行至第5行第10列的各个数据的总和,即11+19+10=40(万)。第2-5行第11列的数据为第4列附属的绝对值-第9列-第10列。

您好hrb:这个是我为一位同行回复的有关于弥补亏损明细表的回复.希望对您会有帮助.企业各盈亏情况

202_ 2903699.34 202_-1099954.12 202_ 960012.86 202_ 1996662.33 202_-376893.86 202_-235580.99 202_-785855.04 您好.fmxq2010: 结合您所举的例子现将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填制过程简介如下: 1.该明细表中的“项目”1到5年和本年是指以汇算清缴为基准往前推五年即可.企业是进行202_的所得税汇算清缴.所以“本年”为202_年.那么往前推五年的话“”分别是第一年为202_年.第二年为202_年.第三年为202_年.第四年为202_年.第五年为202_年.2.盈利或亏损额这个项目是指企业按税法计算出来应纳税所得额.即主表的第23行的“纳税调整后的所得”而不是指利润表中的利润总额(这个利润总额是按会计计算出来的盈亏).3.合并分立企业转入可弥补亏损额一般企业很少会填列该项目.一般只有企业合并分立的情况下和汇总纳税的企业会涉及到.所以这里属于特殊的项目,不再展开.4.因为明细表的后几个项目在数据勾籍关系上有关系所以我将“当年可弥补的所得额(第4列),以前亏损弥补额(第5到9列),本实际弥补的以前亏损额(第10列),可结转弥补亏损额(第11列).”这几个项目结合起来加以说明.(注:这里为了说明的方便我以明细表中的各项目的列数来代表各项目)第4列的各的数据为第2列盈利或亏损额与第3列合并分立企业转入可弥补亏损额的合计数.所以第4列的数据如下: 202_年:-1099954.12 202_年:960012.86 202_年:1996662.33 202_年:-376893.86 202_年:-235580.99 202_年:-785855.04 第5到9列的各年数据如下: 第1行第5列“前四”为960012.86.第1行第6列“前三”为139941.26.第1行第7列“前二”为0.第1行第8列为“前一”为0.则第1行第9列“合计”为1099954.12.第1行第10列“本实际弥补的以前亏损额”为0.第1行第11列“可结转以后弥补亏损额”不允许填列.(因为202_已经到了五年的弥补亏损年限了.即使有未弥补完的也不允许再弥补了)由于202_年的当年可弥补所得额为正数960012.86.所以从第2行第6列到第2行第11列均填0.由于202_年当年可弥补所得额为正数1996662.33元.所以第3行第7列到第3行第11列均为0.由于202_年当年可弥补所得额为-376893.86.但是第4行第8列“前一”为0.(这是因为202_年也为亏损.所以无法弥补)所以第4行第9列“合计”也为0.那么第4行第10列也为0.第4行第11列“可结转以后弥补亏损额”为-376893.86元.由于202_年的可弥补所得额也为:-235580.99,则第5行第10列“本年可弥补以前亏损额为0.第5行第11列则为-235580.99 由于202_年的可弥补所得额也为亏损额:-785855.04.所以第6行第10列为0.第6行第11列为:-785855.04元.那么第7行第11列”可以结转以后弥补的亏损额“为376893.86加235580.99加785855.04元等于1398329.89元.另外对于第6行第10列”本实际弥补亏的以前亏损额“与主表第24行”弥补以前亏损数额是相等的“.上述的填表说明仅是根据贵公司的各年盈利亏损额来填写的.但是这里我需要说明如下几点.1.目前各地的税务机关针对汇算清缴时弥补以前亏损会有不同的具体规定.例如北京地区有些区的国税或地税局就要求对需要弥补亏损的数额要提供由税务师事务所或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鉴证报告.所以在具体填表时建议您还要先去国税或地税局去咨询一下.是否需要提供中介机构的报告.2.现在有些地区的所得税汇算清要先进行电子申报.那么在报电子报表时有些税务局会将第6行第2列到第6行第11列设为不许填列的项目.这是因为这些项目是和主表的第23行”纳税调整后的金额“是相关联的.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您要先填好主表中的其他项目和相关附表后算出第23行后,那么这个数据会自动转入到第6行第2列.那么第6行第4列.第10列.第11列就会自动生成.附表四《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填报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填报。

二、填报依据及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填报本纳税及本纳税前5发生的税前尚未弥补的亏损额。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1.第1列“”:填报公历。第1至5行依次从6行往前倒推5年,第6行为申报。

对于贵公司来说,第6行为202_年填-40000,202_-202_不用填写了,202_-202_年的亏损额已经用202_年的利润弥补了。

2.第2列“盈利额或亏损额”:填报主表的第23行“纳税调整后所得”的金额(亏损额以“-”表示)。

3.第3列“合并分立企业转入可弥补亏损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企业合并、分立允许税前扣除的亏损额,以及按税收规定汇总纳税后分支机构在202_年以前按独立纳税人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尚未弥补完的亏损额。(以“-”表示)。

4.第4列“当年可弥补的所得额”:金额等于第2+3列合计。

5.第9列“以前亏损弥补额”:金额等于第5+6+7+8列合计。(第4列为正数的不填)。

6.第10列第1至5行“本实际弥补的以前亏损额”:填报主表第24行金额,用于依次弥补前5的尚未弥补的亏损额。

7.第6行第10列“本实际弥补的以前亏损额”:金额等于第1至5行第10列的合计数(6行10列的合计数≤6行4列的合计数)。

8.第11列第2至6行“可结转以后弥补的亏损额”:填报前5的亏损额被本年主表中第24行数据依次弥补后,各仍未弥补完的亏损额,以及本尚未弥补的亏损额。11列=4列的绝对值-9列-10列(第四列大于零的行次不填报)。9.第7行第11列“可结转以后弥补的亏损额合计”:填报第2至6行第11列的合计数。

四、表间关系

第6行第10列=主表第24行。

您好,笑红尘,根据您所提供的数据附表四的填写过程如下: 第1行第4列”当年可弥补的所得额“要填写负23107.44元.这是因为根据所得税年报的填写说明规定:第4列=第2列+第3列.而第3列”合并分立企业转入可弥补的亏损额“企业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发生这种业务的.所以如果没有的话可以填写0.则第1行第4列则填写负23107.44元.那么根据上述的规定第2行到第5行第4列则依次填写为:负9681.07元 1141.08元 1980.34元 1499.66元

第6行第4列则填写1512.67元.但是这里您所提供的数字必须是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中第23行”纳税调整后所得“的金额.如果是07年的数据则是原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中的第16行”纳税调整后的所得“的金额.如果是07年以前的则是原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的第63行”纳税调整后的金额“数.因为这里的第2列”盈利或亏损额“是以企业主表的纳税调整后的金额来填写的.第1行第5列”前四“填写0.第1行第6列”前三“填写1141.08,第1行第7列”前二填写1980.34,第1行第8列“前一”填写1499.66 第1行第9列“合计”填写4621.08 我需要说明一下“本实际弥补的以前亏损”中的第1列第10行,这一行根据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说明中规定:用于依次弥补前5年的尚未弥补的亏损额.但是第10列要小于等于第4列负数的绝对值减第9列.同时还要小于等于第6行第4列“当可弥补亏损的金额”中的1512.67元.那么第1行第10列按正常的表计算的金额为|-23107.44|-4621.08=18486.36元.但是这个金额超过了第6行第4列的金额1512.67元.那么只能填写1512.67元.但是如果贵公司采用的是网上申报的话,那么您还要看一下第10列是否被写成了保护.即不能直接填写.而是通过前面的计算后生成该数.有些地方的电子申报表可能第1行第10列就只能按0来填写.所以这个行次的填写可能是1512.67,有可能是0.这个要看各地税务机关的电子表格中是如何设定的.第2行第6列到第8列均填写为0.这是因为企业弥补亏损是按照顺序来弥补的.03年的亏损并未弥补完毕,04年也算做是03年亏损弥补5年期限中的一年.而04年也发生了亏损,所以均填写为0.第2行第9列“合计”数也为0.但是对于第2行第10列我要特别的说明一下: 因为按报表的说明来看这一行应该是第2行第4列的绝对值减去第2行第9列后的差额来列示.但是这个差额小于或等于第6行第4列减去第1行第10列的差额.即|-9681.07|-0=9681.07元.而第6行第4列减去第1行第10列等于1512.67-1512.67=0那么9681.07大于0,则第2行第10列只能填0.那么第2行第11列“可以结转以后弥补的亏损”则为第2行第4列减去第2行第9列减去第2行第10列等于9681.07元

那么第3行第7列到第9列均填写0,第4行第8列到第9列均填0,第5行第9列如果是电子申报的话,正常来说是什么都不让填写的.即如果是灰色的行次一般是不用填写的,如果是白色的行次则填写0.本实际弥补的以前的亏损额中的第6行第10列则填写1512.67元.因为它是按照第1到第5行第10列的累计金额来填写的.第3行到第6行第11列“可结转以后弥补的亏损额”正常来说均不填写.因为如果第3行到6行第4列“当年可弥补的亏损额”均为正数则这些行次均不填写.但是如果电子表格中是灰色行次的话可以不用填写.如果是白色行次的话则可以填0.第7行第11列“可以结转以后弥补的亏损额合计”则根据第2行到第6行的第11列累计数来填写.那么应填写9681.07元.

第四篇:《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填报说明[附表四]

《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填报说明[附表四]

附表四《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填报说明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2_〕1081号)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填报。

二、填报依据及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填报本纳税及本纳税前5发生的税前尚未弥补的亏损额。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1、第1列“”:填报公历。第1至5行依次从6行往前倒推5年,第6行为申报。

2、第2列“盈利额或亏损额”:填报主表的第23行“纳税调整后所得”的金额(亏损额以“-”表示)。

3、第3列“合并分立企业转入可弥补亏损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企业合并、分立允许税前扣除的亏损额,以及按税收规定汇总纳税后分支机构在202_年以前按独立纳税人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尚未弥补完的亏损额。(以“-”表示)。

4、第4列“当年可弥补的所得额”:金额等于第2+3列合计。

5、第9列“以前亏损弥补额”:金额等于第5+6+7+8列合计。(第4列为正数的不填)。

6、第10列第1至5行“本实际弥补的以前亏损额”:填报主表第24行金额,用于依次弥补前5的尚未弥补的亏损额。

7、第6行第10列“本实际弥补的以前亏损额”:金额等于第1至5行第10列的合计数(6行10列的合计数≤6行4列的合计数)。

8、第11列第2至6行“可结转以后弥补的亏损额”:填报前5的亏损额被本年主表中第24行数据依次弥补后,各仍未弥补完的亏损额,以及本尚未弥补的亏损额。11列=4列的绝对值-9列-10列(第四列大于零的行次不填报)。

9、第7行第11列“可结转以后弥补的亏损额合计”:填报第2至6行第11列的合计数。

四、表间关系

第6行第10列=主表第24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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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弥补以前亏损

弥补以前亏损,无需特别做分录,只需将本年税后净利直接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就可以了。转入后,“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的借方余额就是未弥补的亏损。如果转入后,该科目为贷方余额,则为弥补亏损后的留存收益。

亏损可以用以后连续5个会计内的税前利润弥补。也就是说,在亏损后连续的5个会计内,企业获利,可先弥补亏损,补亏后若还有盈余,才叫企业所得税。如果超过5个会计,企业获取的利润必须先交企业所得税,然后,才能用税后的净利去补亏。

本例中,本年盈利3万,可以弥补前面未超过5个会计的亏损9万中的3万,弥补后,累积亏损还有6万。三万必须全部税前补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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