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司法局强化新时期调解方案讲话
一、充分认识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随着改革开放和利益格局的调整,社会矛盾纠纷日益增多,且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土地承包、村务管理、征地拆迁、企业改制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呈上升趋势。群众上访、重复上访、越级上访、集体上访有所增加,影响了正常的社会秩序。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容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十分紧迫和繁重。人民调解作为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是诉讼程序之外的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有效手段,是新时期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人民调解工作也是坚持执法为民,关心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一项重要工作。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纠纷,大多数都涉及到群众的切身利益,群众利益无小事。因此,必须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发展经济是政绩,化解矛盾、保护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也是政绩。
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的职能作用
(一)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调处民间纠纷的调解功能。人民调解组织要适应新形势下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需要,在认真做好婚姻、家庭、邻里、损害赔偿、房屋宅基地、生产经营等多发性、常见性民间纠纷的调解同时,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着力做好涉及土地承包、村务管理、征地拆迁、企业改制等方面的群体性、复杂性、易激化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
(二)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预防纠纷、防止矛盾激化的功能。一方面,人民调解组织要积极调解,及时化解矛盾,将可能激化的矛盾纠纷减少到最低限度,特别是要妥善调处好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民间纠纷,努力防止因民间纠纷化解不力而导致刑事案件和其他恶性案件的发生。另一方面,要把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上,科学把握民间纠纷发生发展的规律,不断总结经验,建立因人预防、因地预防、因事预防、因时预防等预防机制,建立民情民意分析制度、重大疑难纠纷报告制度、定期排查和专项治理制度、纠纷调解督办制度,使人民调解工作成为党委政府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
(三)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法制宣传教育功能。要充分利用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分布广、贴近群众的优势,在调解工作中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道德教育,提高群众的法律素质和道德修养。尤其是在党和国家重大政策出台时,要结合调解条例有针对性地加强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增强时效性,从源头上防范矛盾纠纷。
(四)要切实强化人民调解工作功能。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便民、利民、亲民和不收费的特点和优势,利用“田间”、“地头”等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及时、就地调解矛盾纠纷。对于那些疑难复杂、跨地区、跨单位的民间纠纷,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要及时受理、及时调解。
在强化人民调解四项功能的同时,要进一步拓展人民调解工作的领域。在积极调解婚姻、家庭、邻里、损害赔偿、生产经营等常见性、多发性纠纷的基础上,对公民与法人、公民与其他社会组织的矛盾纠纷,人民调解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农村人民调解工作,要结合当前社会矛盾纠纷的特点,努力排查,就地排查,就地化解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中出现的土地承包、税费改革、民主管理、生产经营等各种矛盾纠纷。城市的人民调解工作,要主动预防和及时调解市政建设、旧城改革中因拆迁引发的矛盾和因职工下岗引发的矛盾纠纷,协助基层政权组织积极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厂矿企业人民调解工作,要认真研究解决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纠纷,积极探索改进和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途径和办法,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理解并支持改革,保障企业改制和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
三、建立人民调解工作长效机制
一是要坚持矛盾纠纷排查例会制度,做到乡镇一周一排查,办事处半月一排查,全县一月一排查,对突发性、群体性矛盾纠纷,及时呈报信息,组织专门力量进行处置。认真分析矛盾纠纷的重点与难点,对排查的矛盾要归口管理,并制定落实好处理方案与调解人员。二是要坚持及时上报纠纷信息制度,各相关单位要确定一名专职信息员,负责各类报表及信息,信访工作的统一登记、统一上报工作。三是要坚持重大矛盾纠纷群众性事件及时报告制度,做到事先能知情、事头能控制、事中能妥善处理、事后能上报结果的要求,增强对社会的控制能力。四是要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负责制。五是建立人民调解工作考核制。凡是民间纠纷因调解不及时转化成民转刑案件,或其他信息上报不及时,工作未做到位而引发的群众性械斗和上访事件或引起矛盾激化,所在单位在综治年终考评中均实行一票否决。真正做到预测走在预防前,预防走在调解前,
调解走在矛盾激化前,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街道),矛盾不上交。最大限度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切实加强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制度建设
(一)要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要按照相关法制法规,建立健全各种形式的人调解组织。当前的重点是巩固、加强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健全规范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调委会作用,积极探索在外资企业、合资企业及民营企业中建立调委会,进一步完善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委会,在集贸市场、经济开发区、流动人口聚集区域以及房地产、消费者协会等行业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要消除“空白点”,做到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人民调解组织。
(二)要努力提高调解队伍素质。一是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选任人民调解员,积极吸收符合条件的离退休法官、检察员,以及律师、法律工作者等志愿者参加人民调解工作,逐步建立起一支懂法律、懂政策、知民情、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专兼职相结合的人民调解员队伍。二是利用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旁听审判,担任人民陪审员等多种形式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使其掌握人民调解工作常用的法律、法规和工作技能,熟练制作人民调解文书。
(三)要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要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委员会学习、例会、排查重大纠纷讨论、信息反馈、回访等各项工作制度,保障人民调解工作顺利开展。要积极创造条件,实现人民调解委员会标牌、印章、标识、程序、制度、文书“六统一”。保障人民调解的公正、规范和效能,不断提高人民调解的社会公信力。
五、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
(一)人民调解工作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所在基层党委、政府和党政领导要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办实事、务实效、求实绩的政绩观,科学、合理地统筹安排本地的经济社会发展,将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人民群众可承受的程度结合起来,从源头和根本上减少和防止矛盾纠纷的发生;要高度重视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民间纠纷中的独特作用和优势,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要关心、支持人民调解工作,认真研究解决人民调解工作的突出问题。
(二)司法行政机关要定期向基层党委、政府通报人民调解工作。主动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帮助解决人民调解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同时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共同研究,及时指导人民调解工作。
(三)建立和完善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司法行政机关要将人民调解宣传、培训、表彰等经费列入业务经费预算,落实到位,并根据工作发展逐年增加,足额保障。要争取政府落实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经费和调解人员补贴经费,为促进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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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强化调解春风化雨
和谐司法春风化雨 倾情调解润物无声
——聚焦毕节试验区人民法院民商事案件调解工作
段永全
党的十七大以来,全市法院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条主线,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着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在案件数量激增,案件处理难度加大的情况下,调解工作成效突出。2007年以来,民商事一审案件数量从7481件增至2011年的9333件,民商事案件调解率却从的62.72%提升到2011年的72.32%,净增近10个百分点,在民商事案件审判领域走出了一条和谐司法之路,谱写了一首动人的‚和谐毕节‛曲。
突出组织领导抓关键 调解工作全面推进
调解已被实践证明是化解纷争、实现双赢最有效的方法,被称为‚东方经验‛,是中国‚和‛文化的集中体现。西方国家在审理民事案件时,逐步借鉴中国的调解模式进行处理,‚调解‛从一枝独秀走出国门。全市法院历来高度重视调解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努力营造‚大调解‛工作格局。一是健全调解工作领导机构。成立以院长为组长,主管副院长为副组长,各审判庭、人民法庭庭长为成员的调解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民商事案件调解工作,强基础固根本,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是明确要求院、庭长带头审理案件,带头组织调解,带头深入基层,充分发挥领导示范作用,形成良好的案件办理导向,营造‚全员调解‛的良好氛围。三是定期不定期对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等进行培训,加大指导力度,着力提高基层调解人员的调解能力。四是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探索刑事和解、行政协调新路子,充分运用调解理论、调解理念、调解方法指导各类案件的处理。在各级领导的带动下,一个个疑难案件通过调解得到办结,一个个社会矛盾被逐一化解,一个个社会隐患通过调解被排除。2007年以来,全市人民法庭办理的民商事案件,绝大部分调解率达80%以上,个别人民法庭甚至高达90%以上。
突出案结事了抓核心 调解目标全面实现
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调解是更高水平的审判。调解不仅需要法官熟悉案情、精通法理法律,还要求法官掌握诉讼心理,熟悉社情民意。正如一位普通法官说的,‚一纸判决只能让纷争在法律层面得到解决,但并不一定能让社会关系得到真正、全面的修复‛。一枝一叶总关情。调解虽费时费力,结果无法预见,但广大法官都付出了100%的努力。2007年以来,各县区 法院调解率稳步上升,如金沙县法院民事案件调解率从2007年的49.09%上升到2011年的76.03%,净增26.94个百分点,该院调解工作得到时任毕节地委书记秦如培同志的批示肯定。全市劳动争议案件,80%以上都通过调解方式予以解决,某些案件的处理还在相关领域起到示范作用。
如市中级法院受理的黔西国资营运管理公司与徐某某等十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一案,法院了解到这一类案件实际涉及该公司1300余名职工,多次与黔西县委、政府沟通后,认为调解结案是最佳选择。分管领导与案件承办人多次到黔西与当地党政领导、国资公司决策层、一般职工进行座谈,全面掌握案情。先后制定了数套调解方案,合理兼顾职工与公司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更是利用晚上、周末的时间,打了百余个电话,从情理、法理、事理各方面做深入细致的调解工作。徐某某等人被感动,接受了调解方案并承诺主动做公司其他同志的工作。该公司与千余名劳动者的纠纷未进入诉讼环节,借鉴本案调解处理模式圆满解决。
突出制度建设抓保证 调解机制全面运行
全面深入推进民商事案件调解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要求法官要有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全局观和高度自觉性,同时健全完善、运行良好的制度是保证。全市法院在充分激发法官调解的能动性积极性上狠下功夫。一是强化考评考核。把调解纳入对各审判业务庭的重要考核指标予以考核,明确工作目标要求。全市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达标检查时,对民事案件调解率合理设臵分值进行量化考评。市中级法院对各基层法院考评时,对调解率达不到50%的,该项的6分全扣。二是强化模范带动。在全市法院开展‚调解能手‛评比活动,对调解工作突出的给予表彰,并形成评先选优的长效机制。三是强化学习交流。通过定期不定期的交流会,学习培训,为全市广大法官交流经验,提高能力搭建良好平台。四是强化激励保障。全市法院针对民商事案件审判,切实做到政策激励倾斜、人力配臵倾斜、后勤保障倾斜,配套建立了相应的激励机制。
突出调解方法抓根本 调解原则全面确立
全市法院在民商事案件调解工作中,探索确立了‚合法、合理、公开、效率‛的‚调解四原则‛,对指导全市调解工作规范进行发挥了积极作用。许多群体案、疑难案、“骨头”案都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得以解决,最大限度地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节省了审判资源。如一起涉案标的上千万元的煤矿整合合同纠纷案件的调处,就是生动的阐释。该案金额巨大,一退一让间利益数百万,双方互不相让,且因诉前有过激行为,矛盾极深。法院认为,要彻底化解矛盾,不留隐患,首选调解方式。由于方法恰当,法理、情理分析丝丝入扣,多轮磋商谈判,最终变不可能为可能,连带解决不属本案处理的阻碍煤矿道路等问题。本案中,承办法官一是准确把握案件争议焦点,进行充分的释明,让当事人正确理解法律规定,理性对待诉讼预期。二是锁定关键证据,查清案件主要事实,为案件顺利调解奠定事实基础。三是抓住案件主要矛盾,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引导当事人作出合理判断,为案件的最终调解铺平道路。正如承办法官所言,‚本案之所以能调解结案,取决于法官如何认识判决与调解的辩证关系,如何考量平衡当事人的利益、如何向当事人进行法律释明、如何让当事人回归到理性状态。算好时间帐、经济帐、感情帐、社会成本帐,调解自然水到渠成。‛
突出多方联动抓基础 调解格局全面建立
调解就是要调出和谐,解开心结,就要充分利用和动员各方面力量,让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协调配合。通过左右联动,上下互动,多种调解方法和成果相互融合、整合,积极推进人民调解、诉讼调解和行政调解‚三位一体‛的调解机制的建立。
对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人身损害赔偿、劳动争议各类案件,法院一是抓好诉讼各环节调解,诉讼前、开庭前、庭 审中、庭审后、宣判前都作调解的积极努力,全程跟进,力促通过调解有效化解各类纠争。二是坚持积极能动司法,与人民调解组织、相关行政部门协调,形成各基层组织、各社会团体、各有关部门积极参与调解的良好工作格局,调解合力得到充分体现。三是上级法院对二审案件,在开庭前、宣判前与下级法院积极沟通,掌握案件发生发展轨迹,寻求调解的契合点,努力通过调解化解矛盾。据初步统计,近年来,每年全市法院均有上千件案件在诉前通过多元化调解模式得到圆满解决。这些没有进入司法程序,未能进行司法统计、没有进行绩效考评的数据,充分体现了全市法院法官默默奉献、顾全大局、一心为民的情怀。
突出方法创新抓动力 调解思路全面拓宽
在多年的司法实践中,全市法院逐步完善并推行了一系列调解方法,如辩法析理法、利益平衡法、抢抓关键法、案例诱导法、借力使力法、冷却处理法等。在大部分民商事案件调解过程中,一是要求灵活运用,二是要求有机结合,三是要求适时创新,通过方法创新不但能解开法结,还能解开心结,使案件顺利调结。我市法院审理的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双方当事人是相邻居住的堂兄弟,一方起诉,一方反诉,诉请均大大高于法律规定且各执一辞,剑拔弩张,情绪激动,矛盾 随时可能激化。承办法官敏感地意识到,本案不管如何判决,都不可能从根本上化解双方的矛盾。于是,在与双方诉讼代理人充分沟通基础上,由代理人分头做委托人的工作,借力使力,最大限度化解双方对立情绪。临近晚上,法官与双方当事人、代理人到原被告住所实地查看,并详细询问双方之前交往良好时的一些事例,唤发出双方对和谐、安宁的期望,适时提出调解方案。在对情与理、情与法、情与利进行充分权衡后,双方终于摒弃前嫌,互相道歉,握手言和。这表明,进行调解的时候,要出以真心、付出真情,唤醒亲情,趁热打铁,让双方当事人相信法官是他的贴心人,会出自公心主持公道,消除抵触情绪,找到心理释放,情绪宣泄的闸门,从而愿意讲出真实的想法并接受法官提出的调解意见。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兴文说,‚在试验区后发赶超、在西部超常规崛起的新形势下,社会矛盾化解任务将会更加繁重,全市法院广大民商事审判法官要用更多时间、更大精力做好调解工作,用我们的‘辛苦指数’赢得试验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和谐指数’、‘发展指数’、试验区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第三篇:伍家岗区司法局强化个人调解室凸显三效应
第一期
宜昌市伍家岗区司法局编二〇一二年一月四日
伍家岗区司法局强化个人调解室凸显三效应
一是适应多层次需求,凸显社会效应。为及时化解基层社区突出矛盾,构建和谐社区,我区第一个以个人名字命名的张明跃人民调解工作室,于去年5月正式挂牌成立。该调解室按照“立足基层、面向社会、化解纠纷、诚信服务”的工作原则,贯彻“调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服务方针,坚持用法律明辨是非,用道德化解纠纷,用真情消融矛盾,充分发挥其专业优势,构筑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二是发挥多方面作用,凸显品牌效应。该调解工作室的调解员,由社区具有丰富基层调解工作经验、群众信任、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张明跃担任,他以其人员专业化、管理科学化、调解高效化的独特优势,较好的发挥了化解矛盾纠纷骨干主体作用、化解矛盾纠纷龙头带动作用、普法宣传教育引导作用以及维护稳定
预警预报作用,真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是提供全方位支持,凸显示范效应。为进一步规范以个人名字命名的人民调解工作室这一工作模式,扩大其社会影响力,局党组高度重视,不断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室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有力支持了我区个人调解室的健康有序、长期稳定发展。
据不完全统计,张明跃人民调解工作室自开设以来,已调处各类民间矛盾150多起,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有效防止了重大事件的发生,为保一方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伍家岗区司法局办公室2012年1月4日印发
第四篇:司法局强化队伍建设
县司法局开展“四抓”活动强化队伍建设近日来,县司法局大力开展“四抓”活动,努力开创了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一、抓班子、带队伍。“火车跑得快,全看车头带。”县司法局紧紧围绕“公正司法行政、一心便民为民”的工作主题,力图打造出一支职业素质优良、司法行政能力较强、工作作风严谨的干警队伍。完善健全了本局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在管理中规范工作,在服务中体现管理,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理财。
二、抓学习、强素质。局领导班子始终把学习当做首要任务来抓,充分利用一切业余时间抓学习、抓业务培训,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工作指导水平和广大司法行政干警的业务能力。
三、抓作风、树形象。按照“工作态度明显转变、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工作质量明显提升、工作纪律明显加强”的要求,司法局结合工作实际,提出搞好“五个破除”,树牢“五种意识”。“ 五个破除”:即破除满足现状、低标准工作的落后思想;破除懒惰等靠、贪图安逸的落后思想;破除因循守旧、怕担风险的落后思想;破除反应迟钝、等待观望的落后思想;破除各自为战、自我封闭的落后思想。树牢“五种意识”:一是科学发展意识。二是忧患意识和艰苦奋斗精神。要受得了寂寞,守得住情操,耐得住清贫,要有无私奉献的精神。
三是创新意识。坚持创新发展理念、创新发展思路、创新工作载体、创新发展举措、创新领导方法。四是全局意识。牢固树立全局上下一盘棋、系统上下一股劲思想,形成制度健全、机制完善、管理规范、运转协调的机关工作秩序,形成推动工作务实创新的强大结合。五是服务意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养法律思维,弘扬法治精神,正确处理依法履行职责与服务经济建设的关系,在服务中推进司法行政工作。
四、抓硬件、上台阶。县司法局大力改善办公环境,根据各所需求配备了硬件设施,使机关办公条件明显改善,为干警营造了拴心留人的工作环境和鼓励干警工作、支持干警办事的浓厚氛围。
第五篇:2021年司法局调解工作总结
2021年司法局调解工作总结
撰写人: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
2021年司法局调解工作总结
__年以来,基层工作在局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业务指导下,紧扣“抓基础、求创新”这一主题,以___排查调解网格化建设为重点,以加强司法所建设为抓手,不断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__年__-__月,全区排查各类纠纷隐患___件;共受理各类纠纷___件,调解___件,调解成功___件,调解成功率___%。无民转刑案件。
一、加大矛盾纠纷网格化建设力度,进一步细化网格单元
全区共建一级网格___个,二级网格___个,三级网格___个,四级网格___个。配有网格专职调解员___名,兼职调解员___名,信息员___名,达到了调解网格百分之百全覆盖,实现了全区调解工作网格化。并依托网格优势,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建立了公示制度。在全区网格内对网格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公示,确保网格内群众明白知悉,方便群众反映情况和寻求服务。制作公示版___块,制作经费___万元。明确了网格负责人、调解员和信息员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工作指标,制定了网格调解员和信息员的考核奖励办法。每一个网格负责人能做到熟悉了解责任区内每一户家庭情况,第一时间掌握责任区内矛盾纠纷信息,并及时会同社区调解委员会进行调处和化解。使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对于矛盾纠纷隐患较多的社区,配合有关部门,宣讲法治,切实做好群众工作。能主动参与___和___的预防和应对,制定事前预防预警、事中应急处理和事后调处工作措施,形成有效的___源头治理和应急处置长效机制。
二、抓好重大矛盾纠纷风险评估制度
对征地补偿、房屋拆迁等方面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进行综合研判,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制定风险化解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和措施,对存在的矛盾隐患进行有效化解。对排查出来的重大复杂疑难的矛盾纠纷,实行领导包案、挂牌督办,落实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度,强化调处责任落实。
三、专项排查和常规性排查相结合,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做到能够及时化解的就地解决,对涉及范围较广、调解难度较大的矛盾纠纷,采取先稳控并报告上级部门,后联合相关部门及时化解的措施,有效化解纠纷,防止和避免了工作中走过场、搞形式、敷衍了事等现象发生,实现了村(社区)每周、街道每半月、区每月一次的集中排查、针对特定地区或特定领域带有倾向性矛盾纠纷的专项排查和针对重点类型、重点区域的重点排查。
四、积极整合调解资源,进一步加强“大调解”机制
按照“整合资源、整体联动”的要求,各级调解___积极加强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实现矛盾纠纷排查、登记、化解、结案各个环节的有效衔接,形成上下贯通、工作互动、资源共享的工作格局。积极开展区法律服务“四万”工程,整合我区优秀法律服务人员、调解员深入企业,帮助企业建立健全预防和处置___的工作预案,强化对可能引起___、___的重大矛盾纠纷的预警预告能力,提高预防和化解的主动性。
五、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
按照分层分批培训原则,通过集中培训,以会代训,庭审旁听,以案说法等方式开展常用法律法规、调解工作技巧、调解文书制作等方面的业务培训,注重加强网格化管理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不断提高调解员素质,增强网格化管理能力。__月__日,司法局和区法院联合___举办了全区人民调解员培训暨召开调解网格化工作推进会。培训会上,孙局长要求人民调解员一要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做好当前___纠纷调解网格化建设的责任感,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独特功能和优势,更好地为构建___和谐社会服务。市司法局矛盾纠纷协调处副处长钱苏青同志和区法院民一庭副庭长董新同志以人民调解业务知识、调解文书制作、调解技巧和方法为主,结合实际案例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受到了全体参训人员的欢迎。全区司法行政人员、村(社区)调解主任、专职调解员、司法协理员、人民陪审员___余人参加了会议。
六、成立了专家调解团
调解专家团的组成主要是从区机关中选聘精通本部门业务、熟悉相关法律并的业务骨干,从司法干警以及执业律师中聘任素质过硬的调解能手,从基层聘任善于开展调解工作的资深人民调解员。在相关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发生时,该区将根据矛盾纠纷类型,召集调解专家团相关专业的专家,对该矛盾纠纷进行会诊并实施调处,涉及多个部门和专业的,则由该区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牵头,由相关领域的调解专家组成调解专家组进行联合调解。专家调解团成立以来,已成功调解了___件重大疑难纠纷,集中解决了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确保重大___纠纷及时调解,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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