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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编辑:落花时节 识别码:12-1009869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5-25 22:50:27 来源:网络

第一篇: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甲方(装修管理服务方):

联系人:电话:

乙方(装修业户):

联系人:电话:

丙方(装修施工方):

联系人:电话:

为加强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装修活动的管理,保持良好的生活环境,维护业户合法权益,根据《合同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物业管理条例》、《贵阳市装饰装修管理暂行办法》、《(临时)管理规约》等相关法规、规约,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协议书,以共同遵守。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物业服务中心、装修人、装修施工单位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装饰装修工程的范围及内容

乙方委托丙方对其所有的位于小区组团幢(栋)单元楼号的房屋进行装饰装修,工程具体内容:

1;

2;

3;

4。

二、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期限及施工时间

本次装饰装修工程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作为乙方所在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临时)管理规约》约定,甲方有权就业主进行建筑物装饰装修活动进行相应管理。

2、甲方告知乙方、丙方装饰装修中所禁止的行为及须注意事项,乙方、丙

方应当遵守以上规定。同时,甲方有权在装饰装修现场进行巡查,就实际情况提出的合理建议,乙方、丙方应听取。

3、如乙方、丙方在装饰装修过程中,出现本协议或《(临时)管理规约》中 所约定的禁止行为和违规行为,甲方有权禁止施工人员、施工工具、装修材料、家装物品等进入物业管理区域,同时,甲方有权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违规行为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装饰装修过程中,如须甲方协助,甲方应予以必要协助。

5、对乙、丙方施工中的消防安全负有监督的权利,在发现乙、丙方施工现场有不安全的因素,有权责令乙、丙方改正直至停工,并进行处理。

四、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在进行装饰装修前应通知甲方,告知装饰装修时间、施工单位及人员、装修范围等必要信息。

2、装饰装修工程过程中,甲方工作人员对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噪音、垃圾处理、施工人员着装、施工时间等)提出合理整改意见的,乙方应及时要求丙方整改。

3、乙方应严格遵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及甲方经授权所制定的规章制度的规定,维护小区良好环境及形象。

4、乙方应根据装饰装修工程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布置施工环境等,尽量避免因装饰装修工程而影响其他业主正常生活。

5、乙方应严格约束自身及丙方行为、言语、举止及装饰装修行为等,如在装饰装修过程中,因乙方行为致使业主共有设施设备、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与丙方共同负责装饰装修期间的消防安全责任,保证不发生火灾,火警事故。

7、装修现场禁用明火,动用明火须先告知甲方,并做好防火措施,清除易燃物。

8、装修现场须配备手提灭火器,每50平方米须配置1只2公斤灭火器,灭火器存放于易取用的位置。

五、丙方权利及义务

1、丙方应具有承接本协议所指装饰装修工程的相关资质,同时丙方应将相关证件及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交由甲方备案。

2、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装饰装修义务,高效及时完成工程。

3、丙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中约定,遵守注意事项,不得出现本协议所列禁止行为。

4、丙方应本着文明施工的原则,按甲方规定规范施工人员着装、行为、言语等,施工人员遵守甲方出入制度,同时尽量避免因装饰装修工程而影响其他业主正常生活。

5、在装饰装修过程中,因丙方行为致使业主共有设施设备、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丙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与乙方共同负责装饰装修期间的消防安全责任,丙方必须指定一名防火安全责任人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保证不发生火灾,火警事故。

六、装饰装修禁止行为

1、所有装修活动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规约,保证建筑物的整体性、抗震性和结构安全性,符合防火、防水、保温、隔音、卫生等有关规定及建筑功能要求,不影响相邻业主或使用人的正常使用,并严格按照业户申请的项目进行,严禁下列行为:

(1)房屋装修不得影响建筑结构安全。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不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开挖地下室,不超过建筑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如超负荷吊顶、安装大理石和大型吊灯等)。

(2)不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确需改动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订施工方案,完工后需做48小时闭水试验,经试水检查合格后,方可回填。

(3)不扩大、增加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数量,不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不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4)在不影响结构安全与使用功能、不损害原建筑设计风格前提下,经甲方同意,乙方才可按统一设计款式对阳台、露台等实施统一封闭。以上统一设计

款式由甲方统一提供(包括材料和颜色等)。

(5)一楼私家花园、业主户内可通达的平台等不得违章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在不影响结构安全与使用功能、不损害原建筑设计风格的前提下安装花架、遮阳(雨)蓬等改变建筑物外立面外观的,须经该幢(栋)楼专有部分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及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按照统一款式安装。以上统一款式由甲方统一提供(包括材料和颜色等)。

(6)不得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7)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规划、设计用途,也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原设计功能和布局,对房屋进行分割搭建;

(8)不得擅自拆除、改变公共烟道等其他共有设施设备;

(9)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2、乙方和丙方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1)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2)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3)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4)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本条所列第(1)项、第(2)项行为,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3)项行为,应当经供暖管理单位批准;第(4)项行为应当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

3、室内装饰装修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应当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

4、上述行为经批准后,乙方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装修施工单位承担。

5、丙方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确保装饰装修工程质量。

6、丙方从事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运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

7、装修现场禁止私自接驳非本户的水、电,不得擅自更改水表和电表。严禁从消防栓取水,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电气、电焊等特殊工作的操作人员均需

有电工、电焊工等操作证,不得无证操作。

8、装修施工区域禁止吸烟。

9、乙方和丙方从事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和设施。

10、严禁高空抛物。

七、装饰装修注意事项

1、装修时间:冬季:8:00-12:00,13:00-19:00;夏季:7:00-12:00,14:00-19:00;(18点以后严禁使用电锤、切割机等),12:00-14:00、星期

六、星期日、法定节假日全天严禁使用噪音较大的设备(如电锤、切割机等)或噪音扰邻。

2、装修垃圾应袋装,包装袋不得有穿、漏现象,按甲方指定的地点、时间堆放和清运。

3、不利用楼道、路面等公共部位拌沙浆、锯木板或进行切焊作业等。

4、装修施工时,应预留经过改房屋的管道检查口,以便日后检修,不得封闭煤气管道和煤气表等。

5、装修进场时,乙方应通知甲方做闭水试验,经闭水试验48小时无渗漏后,装修施工人员进场后出现一切渗漏情况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6、装修时,请注意保护已开通的NDT系统(智能终端、煤气探头、应急按钮),不要随意移位。煤气探头应低于厨房吊顶10公分以上,以免影响煤气探头的灵敏度,避免产生可防范的安全事故。

确实需要移动上述终端位置,必须向甲方申报,由甲方派专业技术人员上门操作。因擅自移位而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7、为保障小区外立面的统一,安装空调外机必须安装在统一的固定空调板上或指定的位置,冷凝水管应接入到指定的排水孔内。

8、落地窗窗底部易回潮,装修时建议该处不用易腐材料(可采用如花岗石、大理石等)。

八、装修相关费用

1、装修保证金:202_.00元/户,装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个月满后凭装修保证金单退还。

2、装修管理服务费:200.00元/户/次。

3、装修垃圾清运费:5.00元/㎡/次(按建筑面积)。

4、拆墙清运费:20.00元/㎡(按拆墙面积)。

5、装修出入证:工本费:10.00元/张;保证金:50.00元/张。

6、乙方在办理装修手续前一次性交纳。

九、违约责任

1、凡乙方、丙方违反本协议或装修相关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其纠正、恢复原状、禁止其进场施工或暂停乙方装修施工,待乙方整改合格后恢复施工。

2、因违约视情节程度从装修保证金中暂时扣除装修违约金,待整改恢复原貌后退还,情节严重者取消其装修资格直至诉诸法律。

十、附则

1、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起生效,三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以及甲方经授权所公开发布的物业管理规章制度为本协议的必要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丙双方应遵守。

3、如因本协议引发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意一方有权向建筑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贵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中心代表人(签章):日期:

乙方:(业户)代表人(签章):日期:

丙方:(施工方)代表人(签章):日期:

第二篇: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本着甲、乙双方互益互利的原则,遵行国家的法律法规,为了维护各方的合法权利,特制定双方装修协议。

甲方:山西太钢岚县矿业有限公司

1、甲乙双方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依据甲方单位设定方案,对本装修工程进行监督;

3、协调乙方进场施工事宜;

4、负责向乙方介绍与本工程有关的设计方案和规定;

5、协调乙方在施工中用水,用电和动火事宜。乙方:源艺装饰

1、无条件接受甲方的设计方案施工;

2、在装修方案获得有关部分审批后三日内提交甲方施

工进度表,以便甲方安排乙方进场施工事宜;

3、付款方式:按进度付款或是按工程总造价分期付款

方式:一期付总价的35%(工人进场1-7天内),二期付总价的45%(工程完工80%),尾期付20%(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不包含质保金)。

4、如甲方不按期付款,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要,三日内

如不付款,乙方即将停工。协商解决。

5、施工中,如需工程变更项目,甲方应提前向乙方告

知或提审方案。变更项目视为增项项目。

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第三篇: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物管公司:湖北佳俊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购 房 人:(以下简称乙方)

装修单位:(以下简称丙方)

为加强舣景广场住宅小区房屋装饰装修的管理和监督,有效制止违章装修行为,保障房屋的结构安全和外观统,维护小区环境整洁、美观、协调及业主的正常生活秩序,使业主有一个安全、清洁、优美、舒适的居住环境。根据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黄石市物业管理、消防、供水、供电、燃气、环境保护等有关规定和标准,特签订本协议。

1、前期统一装修无时间限制,当业主开始入住生活后装修施工时间为: 8:00-12:00,14:00-19:00,其余时间禁止进行一切施工。如违反规定,物管公司有权责令停工。

2、为保证小区统一美观,以下内容为禁止之列:

(1)、改变建筑物的外观及造型,在公共设施部位及私人花园乱搭建;改变外墙的颜色;

(2)、拆改外窗、防火窗、防火门、阳台,不得擅自加装护栏。

(3)、楼房外墙、楼内公共用地上进行任何形式的搭建、安装、铺设;

(4)、一切屋外更改或加建皆在禁止之列。例如:封闭阳台、天线、伸缩衣架、附加建筑物及标志等。

(5)、改变天然气管道及表位。

3、安装分体需到物管公司办理审批手续,按物管公司规定安装(不得暗装窗式空调),必须安装在物管公司指定的位置,以确保建筑外观统一整齐。

4、凡安装防盗网的,必须按照物管公司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安装内置式。

5、各业主 /装修单位必须将物管公司签发的《装修许可证》张贴在入户大门上。装修单位必须对所属装修人员的行为负责,装修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必须衣着整齐,不得在非工作区逗留;严禁随地吐痰、喧哗、打闹、赌博饮酒等。物管公司亦严禁工人在辖区内随意留宿或生火,如需留宿应由业主本人出面到物管公司办理担保手续;如私自居住在楼宇内,一经发现,则按《黄石市治安管理条例》规定送交当地派出所。工人在进入小区范围内必须配带《装修出入证》。物管公司有最终决定权批准进入与否。装修人员严禁串栋、串户,严禁施工人员在本小区内留宿。违者酌情给予处罚。

6、垃圾/杂物清理区,装修垃圾由物管公司委托清运公司集中统一清运。各户装修垃圾装袋后,按物管公司指定的方式和时间堆放到小区装修垃圾指定位置。装饰材料搬运:切勿损坏电梯、公共区域墙壁、楼梯间墙壁等公共设施设备。搬运建筑材料必须封装不漏,搬运完毕须将搬运路线及时清扫干净。户内装修垃圾清运时间定为每日上午11:00-12:00,下午17:00-18:00。严禁将建筑材料、垃圾堆放在公共场所(包括公共走廊及公共区域),违者给予处罚。严禁高空抛物。并由肇事者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如经通告后,业主/住户及装修单位未能作出适当清理安排,物管公司将自行雇用工人清理,而费用则从有关装修押金中扣除。

7、施工现场必须自备足够灭火设备,如手提灭火器。要求每50m2建筑面积设2kg灭火器一个(每户至少两个)。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的规定,施工单位必须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各施工单位必须指定一名防火安全责任人,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

(2)、各施工单位对现场人员进行防火安全和工地管理制度的宣传教育,使施工人员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

(3)、如发生消防事故,由发生事故的施工单位、个人以及雇请施工的业主或住户按规定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8、(1)、各施工单位必须聘请有合格证的电工、焊工,方可进行作业。

(2)、施工用电必须严格执行市用电防火管理条例和规程。

(3)、施工动火,一律到物管公司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动火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操作程序和安全规定,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4)、未经批准,工地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炊具等电热设施。不准使用高瓦数灯照明。照明灯泡瓦数一般限制在100W以下,因施工需要使用碘钨灯的,应先征得物管公司的书面同意,并要做好安全措施,人离灯灭。装修工人使用电器设备时,务必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包括采用适当绝缘电线。临时接驳电线须保证一机一闸一个漏电开关,在施工完成后及时拆除。

9、物管公司每天将不定时派专人入户进行巡查,监督装修情况,对违规现象轻者现场即予纠正。重者物管公司有权保留权利要求业主 /住户对所有装修工程(如该工程影响楼宇设施、结构,或严重影响外观)进行更改或还原。物管公司发出更改通知单给业主/住户,业主/住户须在指定时间内完成更改/还原工程,并负责一切费用。如业主未能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物管公司有权安排施工力量完成该项工程,所需费用将全部由业主/住户承担。

10、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11、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12、本协议正本连同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签订本《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各自依照协议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丙方盖章:

代 表 人:代 表 人:代 表 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年 月 日

第四篇: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甲方:乙方:丙方:

第一条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202_年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北京市房管局《家庭居室装饰管理试行办法》(建字【1977】92号)、《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承发包及施工管理暂行规定(试行)》(京建法【1999】413号)和《关于加强新建商品住宅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若干规定(试行)》(京建法【202_】616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本着甲、乙、丙三方平等、自愿、协商的原则,为保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规范小区装饰装修施工管理,保证建筑物的完好与安全,特订立协议。

第二条 装饰装修申请

乙、丙方在装饰装修前,应向家庭审批处申报办理装修手续,包括填写《房屋装饰装修申请表》,提交装修方案及设计图,施工合同或协议,并提供装修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审核批准,乙、丙方交齐有关费用并签订本协议、《装修安全责任保证书》,办理《施工备案表》和《装修人员临时出入证》后可进场施工。

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需提供业主同意装修的书面证明,并提供业主身份证复印件同时加盖业主人名章。

装饰装修工程完工后请到

第三条乙方装饰装修工程的方案:

乙方应将装修工程的方案如实申报并填写在《房屋装饰装修申请表》中,该表作为本协议附件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条 装修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五条 装修施工允许时间:

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得施工。

第六条 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

装修垃圾由装修企业统一装袋后运送到小区指定集放处,由管理单位统一清运。不得随意抛撒和堆放,严禁从楼上向楼下或从下水管道中抛弃。

第七条乙、丙方在装修过程中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协议及本协议的附件内容《装修安全责任保

证书》,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二)凡涉及拆改主体结构或者超出房屋设计荷载的,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

人必须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遇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对装饰装修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

(三)施工企业在施工中禁止偷工减料,粗制滥造,野蛮施工;材料不得以次

充好、弄虚作假、不得发布虚假广告、信息。

(四)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和消费措施,保证作

业人员和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对丙方在小区内的一切违反国家、市政府的有关法规、法令、政策及违反本协议的行为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及

责任纠纷,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五)不得改动外墙窗户的样式、开启方式、规格及颜色。

(六)跃层平台不得进行搭建及封闭。

(七)空调室外机应安装在小区统一指定位置,空调冷凝水应接入专用排水管

内。

(八)户门已依据建筑、消防等专业部门的设计要求安装完毕,不得改动。

第八条家居装饰活动必须保证建筑物结构和使用安全,禁止下列行为:

(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遇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随

意改变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或接入出水点。

(三)改变或损坏房屋原有承重结构和外貌,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

窗尺寸。

(四)破坏卫生间的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为穿管就

在、直接埋设电线或改线。

(五)拆改,堵塞厨房及卫生间通风道。

(六)私自拆改自来水及中水管线,或将自来水管线及中水管线串接。

(七)在地面,顶棚打洞,开槽或钉钉,在顶板钻孔。

(八)将生活污水下水道接入雨水管。

(九)在楼顶随意安装太阳能热水器,随意安装电视信号接收装置,遮阳伞,遮阳棚。

(十)装修企业在未得允许,在小区内搞各种宣传活动(张贴广告,悬挂横竖

幅等)。

(十一)其他影响建筑物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第九条装修注意事项:

(一)装修前:

1、乙方装修前应监督丙方对会内设施进行检验,如有问题应及时通知物业联系施工单位维修,维修完毕后再行施工。如装修后屋内设施发生一切问题,由丙方承担。

2、装修施工前乙方应监督丙方对卫生间的防水层做24小时的闭水试压,由楼下业主确认是否渗漏并在《防水试验记录表》上签字。如防水存在渗漏问题,应由施工单位负责进行维修,维修后需再进行一次闭水试验,经楼下业主确认无渗漏现象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

(二)装修期间:

1、卫生间如按照淋浴,应在卫生间墙面加做防水,高度不得低于1.8米;将水管改为暗埋管,要在剔槽位置内加刷防水材料,以免渗水。

2、如封装水表、阀门、排水立管检查口、浴缸存水弯等位置应留出足够的检查维修空间,以便日后检查。如未预留检查口,管理部门在检查及维修时,将封闭部位无条件拆除,并不负责恢复,更不承担赔偿责任。

3、室内电气线路如需改动,应确认各线路是否完好,线路改动应穿BG绝缘套管,不许将有接头的电线埋在墙内,严禁照明与插座混接。

4、各种埋地、墙管线不得有接头,隐蔽工程隐蔽前必须做好各项实验。

5、装修施工时应对排水预留口等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如因施工造成堵塞,丙方应负责清理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乙方负有连带责任。

6、业主不得对结构、防水部位设备设施、管线进行改动。

7、完工后乙方应监督丙方对卫生间的防水层做二次闭水,时间不少于24小时,请楼下业主再次签字确认。因施工将防水破坏导致的任何损失由丙方承担。如装修施工过程中损坏到原有防水,应由丙方重新加做防水层,并进行闭水试验。

8、乙方应严格按照在审批处备案的装修方案进行装修,如自行改装修方案,应承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

9、装修施工人员仅限在施工现场工作,文明施工。不得在小区内四处游走、坐卧、发宣传品,严禁在无关区域进行活动。

10、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指定专门负责本户的治安工作,严格防止案件和灾情的发生,遇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

11、为确保装修过程中的消防安全,装修期间,每户至少配备二个灭火器。

12、因更换地漏可能造成的串味,故业主在装修时需格外注意,因更换地漏造成的管道串味问题由业主自行解决。

13、拆改原卫生间非承重墙体后必须重做防水层。

14、厨房预留的下水侧排口在进行封装时必须留出足够的维修空间,下水管与侧排口处连接要求密实,避免脱开造成跑水或漏水。

第十条装修保证金及管理服务费用

(一)装修企业交纳:

装修质量保证金:元(丙方交纳,装修竣工备案三个月后经业主书面认同后退还);装修管理服务费用每套房间:6元/建筑平方米(丙方交纳)

(二)业主交纳:

装修垃圾清运费:初装元,二装元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因家居装饰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及其管道堵塞、渗漏、停电、停水等

现象的,视具体情况由乙方和丙方共同承担责任;

(二)如乙方在装修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小区管理规定及本协议等行

为的,甲方可以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并可根据违约情况采取下列措施:

1、下发《整改通知书》并要求限期整改;

2、责令停工;

3、延期退还或扣除装修保证金;

4、责令恢复原状;

5、赔偿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6、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上报本地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第十二条 其他:

(一)乙方在装修前应详细阅读《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

(二)乙方应同时遵守国家及北京市相关装饰装修法规的其他规定;

(三)乙方应同时遵守《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小区其他管理规定;

(四)乙方在装修过程中应配合甲方监管工作;

(五)乙方有权利及义务监督装修企业配合甲方工作,并对装修企业的行为负

有连带责任;

(六)乙方装修竣工后,应报请装修工程竣工备案,甲方将根据管理服务协议

进行检查,对违反、法规和管理服务协议的,应当要求乙方及装修企业

纠正;

(七)如乙方、丙方为同一主体,则业主同时承担乙、丙方费用及责任、(八)本协议及附近内容自叁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协议及附近内容执行完毕后自行终止;

(九)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

附近:

装修安全责任保证书

为使业主有一个舒适安宁的生活环境,维护业主正当合法权益,加强对装修单位的管理,凡业主装修申请,经鹿港嘉苑家装审批处同意后,业主和装修单位进入小区装修之前必须签订本保证书。

一、施工人员管理:

1、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小区《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及其他各项规章制度,并服从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管理。

2、如实申报装修施工人员的名单,装修人员凭临时出入证进入施工区域。

3、装修人员在本小区装修过程中,每户只允许留两名施工人员在小区过夜,负责看管户内的装修材料及工具,其余人员不得在小区过夜。如有特殊原因须经物业服务中心及业主同意,并报物业服务中心备案,由服务中心统一管理。留守人员仅限在装修户内活动,不得在户外公共场地及本小区其他地方活动。

4、装修人员不准在其他住户门前滞留和休息。

5、不得打扰其他业主的正常休息和生活。

6、不得坦胸露背,应衣着整齐。

7、不得在小区内大声喧哗、嬉笑打闹。

8、眼睛骂人、吵架、打架斗殴、赌博、吸毒、偷盗、欺诈等违法乱纪的行为。

9、施工过程中,装修队必须指定治安负责人,房子作业区内案件、灾情的发生,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处理并报告鹿港嘉苑物业服务中心。

10、施工人员在装修过程中禁止在小区内招揽工程。

11、施工人员必须将施工人员出入证佩戴于胸前,以备检查。

二、施工作业管理:

1、严格按照审批处的装修方案进行装修,如装修单位自行修改装修方案,应承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责任。

2、装饰装修企业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

3、严禁将装修垃圾倒入下水管道内或将生活污水由雨水管道排出。

4、装修用电应不得超出户载电表额定容量,超负荷用电。

5、遵守小区对装修垃圾清运的规定,装修垃圾必须用袋装好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运送装修垃圾是不得有遗撒,如有应及时负责清理。

6、严禁向窗外、阳台外、楼梯内或其他公共场所抛撒装修垃圾或装修材料。

7、严禁在楼梯、过道、电梯轿厢内等公共场所堆放装修垃圾或装修材料。

8、装修单位在装修期间应将户门关闭,加工作业只能在户内进行,不得在天台、楼道及其他公共部位加工操作。

9、施工现象要注意防火,安全操作。严禁在现场抽烟,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存放,必须配足够的灭火器,(三居以下最少应配备二个4KG装的灭火器,四居以上最少应配备三个4KG装的灭火器),现场施工人员应会使用上述消防器具。

10、装修施工时应对地漏、下水管道等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因施工造成的堵塞问题,有施工人员负责清理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11、将《施工备案表》复印件张贴在门户上。

三、违约责任:

1物业服务中心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对装修单位给予停工、责令恢复原状、扣除部分至全部装修保证金的处理。

2、对装修施工中有意或无意损坏共用设施设备和给他人财产物品造成损害的,必须照价赔偿。

3、对因装修施工造成管道堵塞、漏水、停电、坠物等给共用设施,毗邻造成影响或损害的,应负责修复或承担全部费用。

4、对因装修施工造成外墙破坏、污染的应负责修补。

四、如遇突发事件,安全责任单位应遵从管理单位的统一指挥,积极采取措施。

甲方乙方 :丙方:

经办人经办人:经办人: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第五篇: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物管公司:重庆银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购 房 人:(以下简称乙方)

装修单位:(以下简称丙方)

为加强 银都·滨江新城 房屋装饰装修的管理和监督,有效制止违章装修行为,保障房屋的结构安全和外观统-,维护小区环境整洁、美观、协调及业主的正常生活秩序,使业主有一个安全、清洁、优美、舒适的居住环境。根据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重庆市物业管理、消防、供水、供电、燃气、环境保护等有关规定和标准,管理公司、购房人、装修单位特签订本协议。

一、装修流程说明

1、业主本人或其委托人到物管公司办公室领醛装修申请表》,并按表中要求逐项详细填写。

2、业主本人选定装修施工单位,确定装修方案,并由施工单位指定一名防火责任人。

3、业主会同装修施工单位负责人备齐如下装修申报材料到物管公司办理报批手续:

(1)、填好装修申请表;

(2)、装修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司允许复制的公章);

(3)、装修项目明细表(可在装修申请表上载明);

(4)、装修方案;

(5)、装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1寸照片2张。

(6)、办公楼或商场的装修面积≥50平方米以上,需到县消防管理部门申报审批,审批后按审批要求进行装修。

4、物管公司客户服务部为装修施工的管理及服务部门,在查验装修申报材料齐全、受理装修申报后,现场予以审批。装修方案的审批原则如下:

(1)、不能破坏建筑物的主体结构:

(2)、不能破坏建筑物的建筑面积;

(3)、确定用电负荷;

(4)、厨房、卫生间等楼板防水措施;

(5)、装修方案是否符合防火要求;

5、装修方案经审批同意后,由业主/装修单位负责人到物管公司财务室缴清各项装修管理费用。

6、装修单位负责人持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l寸照片2张和财务收款单据到物管公司客户服务部办理装修进场手续,包括办理施工人员《装修出入证》、领取装修许可证等。

7、装修人员进场施工过程中,物管公司有权进行检查,纠正违章,对违反装修规定者,物管公司将酌情对施工单位或有关人员给予处罚。高空抛物者从重处罚。

8、若在装修过程中增加施工人员,必须由装修单位负责人本人来物管公司填表缴费,办理人员增补手续,其它人员一律不予办理;

9、装修竣工后,由业主(或其授权委托人)通知物管公司安排初次验收。初次验收通过后,由装修单位负责人带施工人员的《装修出入证》、办证押金收据、初验合格单财务室办理退证手续、领醛装修出入证》押金。

10、自初次验收通过之日起__月内安排复验,复验合格后,由装修单位负责人会同业主凭装修押金缴纳收据和复验合格单到财务室办理退领房屋装修押金手续。

二、装修收费项目及缴纳标准

序号

收费项目

缴费主体

收费标准

备注

装修保证金

业主

住宅: 1000元/户其它性质物业另行约定。

1、业主与装修单位可协商确定缴费主体;

2、确定管理公司推荐的装修公司,不用再行缴纳保证金;

装修出入证押金及工本费

装修公司

出入证押金: 20元/个 ;

工本费: 5元/个。

装修垃圾清运费

业主

100-250元/户

•业主与装修单位可协商确定缴费主体;

•100 ㎡ 以下 100元,150 ㎡ 以下 150元,150 ㎡ 以上 200元,跃层250元。

三、装修规则

•前期统一装修无时间限制,当业主开始入住生活后装修施工时间为:周一至周五 8:00-12:00,14:00-19:00,周六、日9:30-12:00,14:00-19:00。其余时间可以进行墙面粉刷等无声响的装修施工,禁止进行一切噪音施工。如违反规定,物管公司有权责令停工,扣留或没收工具,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2、为保证小区统一美观,以下内容为禁止之列:

(1)、改变建筑物的外观及造型,在公共设施部位及私人花园乱搭建;改变外墙的颜色;

(2)、楼房外墙、楼内公共用地上进行任何形式的搭建、安装、铺设;

(3)、一切屋外更改或加建皆在禁止之列。例如:天线、附加建筑物及标志等。

3、安装分体及窗式空调需到物管公司办理审批手续,按物管公司规定安装:

(1)、空调支架必须使用足够强度的不锈钢材质,固定螺栓须经防锈处理,否则,装修业主(住户)要承担由此造成的返工及其它损害(如下雨铁锈污染外墙面、空调坠落等);

(2)、必须安装在物管公司指定的位置,以确保建筑外观统一整齐。

4、凡安装防盗门、防盗网的,必须按照物管公司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安装。

5、施工人员的行为

各业主 /装修单位必须将物管公司签发的《装修许可证》张贴在入户大门上。装修单位必须对所属装修人员的行为负责,装修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必须衣着整齐,不得在非工作区逗留;严禁随地吐痰、喧哗、打闹、赌博饮酒等。物管公司亦严禁工人在辖区内随意留宿或生火,如需留宿应由业主本人出面到物管公司办理担保手续;如私自居住在楼宇内,一经发现,则按《重庆市治安管理条例》规定送交当地派出所。工人在进入小区范围内必须配带《装修出入证》。物管公司有最终决定权批准进入与否。装修人员严禁串栋、串户,违者酌情给予处罚。

6、垃圾/杂物清理区,装修垃圾由物管公司委托清运公司集中统一清运。各户装修垃圾装袋后,按物管公司指定的方式和时间堆放到小区装修垃圾中转站内。户内装修垃圾清运时间定为每日上午12:00-14:00,晚上6:00-9:00。严禁将建筑材料、垃圾堆放在公共场所(包括公共走廊及公共区域),违者给予处罚。严禁高空抛物。(违者将承担违约金500-1000元),并由肇事者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如经通告后,业主/住户及装修单位未能作出适当清理安排,物管公司将自行雇用工人清理,而费用则从有关装修押金中扣除。

7、防火责任

(1)施工现场必须自备足够灭火设备,如手提灭火器。要求每50m2建筑面积设2kg灭火器一个(每户至少两个)。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的规定,施工单位必须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各施工单位必须指定一名防火安全责任人,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

(3)各施工单位对现场人员进行防火安全和工地管理制度的宣传教育,使施工人员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

(4)如发生消防事故,由发生事故的施工单位、个人以及雇请施工的业主或住户按规定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8、安全

(1)各施工单位必须聘请有合格证的电工、焊工,方可进行作业。

(2)施工用电必须严格执行市用电防火管理条例和规程。

(3)施工动火,一律到物管公司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动火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操作程序和安全规定,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4)未经批准,工地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炊具等电热设施。不准使用高瓦数灯照明。照明灯泡瓦数一般限制在100W以下,因施工需要使用碘钨灯的,应先征得物管公司的书面同意,并要做好安全措施,人离灯灭。装修工人使用电器设备时,务必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包括采用适当绝缘电线。临时接驳电线须保证一机一闸一个漏电开关,在施工完成后及时拆除,违者承担违约金500元。

9、违章处理

物管公司每天将不定时派专人入户进行巡查,监督装修情况,对违规现象轻者现场即予纠正。重者物管公司有权作如下处理:

(1)责令停工;

(2)责令恢复原状;

(3)扣留或没收工具;

(4)停水、停电;

(5)赔偿经济损失;

(6)根据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条款予以罚款。

以上几种处罚可同时并处。

10、更改/还原工程

物管公司保留权利要求业主 /住户对所有装修工程(如该工程影响楼宇设施、结构,或严重影响外观)进行更改或还原。物管公司发出更改通知单给业主/住户,业主/住户须在指定时间内完成更改/还原工程,并负责一切费用。如业主未能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物管公司有权安排施工力量完成该项工程,所需费用将全部由业主/住户承担。

四、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五、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银都滨江新城业主临时公约、住户手册为本协议的附件。

七、本协议正本连同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签订本《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各自依照协议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九、本协议双方必须遵守,否则违约方应支付守约方违约金 500元,并主动按本协议予以纠正及承担相应责任。

甲方盖章: 重庆银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丙方盖章:

代 表 人:代 表 人: 代 表 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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