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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葫芦九江旅游专线合作协议书
编辑:落梅无痕 识别码:12-1111330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8-21 00:31:44 来源:网络

第一篇:宝葫芦九江旅游专线合作协议书

宝葫芦九江旅游专线合作协议书甲方:南昌宝葫芦农庄有限公司乙方:

地址:新建县生米镇为民路88号 地址:

电话:0791—83728666电话:

传真:0791—83728688传真:

本着服务游客、诚信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宗旨,甲乙双方就开通宝葫芦旅游专线车合作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方式:

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可在九江市场开通九江市区—宝葫芦旅游专线车,并以同行(旅行社)销售和直客销售方式,输送游客到乙方景点游玩。甲方以优惠价格向乙方提供门票及相关服务项目门票,并搞好游客的接待工作。

二、运营方法:

1、乙方每天定点、定时向甲方景区发放专线车,输送游

客到甲方景点游玩。

2、甲方授权乙方为宝葫芦九江市场代理资格,同意乙方

利用甲方的门票销售网络系统代售甲方门票业务,并给予乙方团队和散客同价及九江市场最优惠的门票政策,并根据乙方每季度进景区游玩的累计人数,按季度实行量返。

1)门票政策:

甲方景区统一门票对外价100元/张,给予乙方散客及团队

7折优惠(即70元/张),并在7折优惠的基础上给予乙方散客及团队增加15元/人返利作为专线补贴(甲方开具有效的人数确认单给乙方),双方每月核对人数,满一季度结清所有返利(即第四个月结清前三个月返利);

2)返利政策(专线补贴)

(1)每季度进景区游玩的累计人数在1000人—1500

人,按照5元∕人再进行量返;

(2)每季度进景区游玩的累计人数在1501人—202_

人,按照8元∕人进行量返;

(3)每季度进景区游玩的累计人数在202_人,按照

10元∕人进行量返;

三、售票方式

1、旅游套票:甲乙双方共同研究制作旅游套票,同时加盖

专用章,客人可以到现场购票,并凭旅游套票车票联往

返乘车,凭门票联(贴有甲方门票条形码)验票进景区,门票款按月结算,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有效发票(此套票

指定窗口出售,不得在其他场合出现,一经发现,甲方

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经济赔偿)。

2、团队票:

乙方导游或者工作人员凭介绍信、传真件直接到甲方窗

口购买团队票。

四、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在工作的开展过程中本着诚信的态度,为乙方公司的品牌、形象信誉等负责。

2、乙方在与乙方合作期间,须加强对宝期芦景区的宣传力度,主要是通过相关媒介在客源市场上的宣传(报纸宣传、户外媒体宣传等)。

3、乙方不得以取得乙方优惠价格,而扰乱乙方在九江市场的价格体系。

五、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景区现场秩序,做好对甲方组织的游客的接待工作,并负责与甲方保持良好的信息沟通,收集乙方返回的意见并及时做出反馈工作等。

2、甲方确保乙方在达到双方约定的累计人数时,按照协议,执行量返政策并按时结算;为保障合作双方利益,乙方每次购票时,甲方将向乙方出具凭证,最终由双方共同核对确认累计人数。

3、甲方在九江地区给予乙方最优惠的门票价格。

4、甲方景点门票价格需要调整,应当提前30日通知乙方,且须按本协议书确定的门票折扣比例给予乙方优惠的门票结算价。否则乙方有权按照原价格结算。

5、乙方对门票条形码的使用安全性负责,甲方应积极配合维护门票销售秩序。

六、甲、乙双方不得无故提前终止本协议,如无故提前终止协议

违约方除赔偿对

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外,并支付违约金壹拾万元整。

七、协议期内,若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谁遇谁承担相关损失,双方互不追偿。

遭遇不可抗力,使协议无法履行,协议自行终止。

八、合作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九、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待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签订补充协议

与本协议同具有

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履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必须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也可直接

向签约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第二篇:专线合作协议

CMNET专线接入服务协议

甲方:天合导航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信部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1 通过乙方的数据线路为甲方提供INTERNET宽带接入服务。

1.2 甲方通过乙方提供的数据线路接入INTERNET互联网的独享

带宽为10M。地点:山东广播电影电视局28楼。

第二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2.1甲方权利和义务

2.1.1甲方应按双方约定的方式使用相关服务。因甲方不当

使用等原因导致乙方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因乙方过错原因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2.1.2甲方对服务的使用方式负责,即使用接入服务时应遵

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

2.1.3甲方应对乙方分配的IP地址进行严格管理,保证IP

地址的合理、合法使用。

2.1.4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施工。

2.1.5 甲方应按本协议书约定的时间及时交纳线路租用费。

2.2乙方权利和义务

2.2.1乙方负责完成数据线路的调测,保证线路畅通,甲方

用户端设备到Internet能够Ping通正常。

2.2.2乙方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为甲

方提供接入服务。

2.2.3如果甲方在使用本协议项下服务时违反有关法律、法

规、行政规章的规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以合法方式

使用各项服务;甲方无理由拒绝改正的,乙方有权在书面通知甲方后,立即中止向甲方提供相关服务,直

至部分或全部解除协议,而乙方无须承担任何赔偿责

任。如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就甲方使用该服

务向乙方下达涉及本协议项下的服务的禁令或类似

要求,乙方应立即予以执行,但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而乙方无须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2.2.4 如果甲方不能按时缴纳费用,乙方有权在缴费月过后的3日后停止对甲方提供本协议规定的所有服务。

2.2.5乙方保证提供的网络带宽符合双方的约定。

2.2.6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足够的IP地址,不少于2个,以满足甲方的网络和用户需要。

2.2.7乙方的带宽利用率达到80%以上,甲方可以提出带宽扩容申请,乙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扩容工作;

2.2.8乙方要做好经常性的客户走访工作,宣传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杜绝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妨碍

社会治安和淫秽黄色的信息。

第三条 服务合作内容及费用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利用移动CMNET专线开展无线数据传输业务合作。

1、SIM卡通信费用

SIM卡3264张,每卡 5元/月,包30 M的全国GPRS流量,超出部分按照1元/M收取。付款方式:甲方采用预存费用的模式进行专线费用支付,每卡每年预付人民币60元。济南移动将会每月初自动从甲方预存款中扣除当月业务费用。

2、CMNET专线费用

专线接入费用按包月制收取,每月人民币1000元,付款方式:客户采用预存费用的模式进行专线费用支付,每年预付人民币12000元。济南移动将会每月初自动从客户预存款中扣除当月业务费用。

本协议签署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第一年通信费用(SIM卡费195840元,专线费12000元,合计:207840元,大写:贰拾万柒千捌佰肆拾元整。)到乙方帐户。乙方收到款项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专线建设。

甲方所需SIM卡以书面开通方式通知乙方,分批开通。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开通所需SIM,并开始计费。

第四条 网络安全和合理使用

甲方应保证其用户按以下规定安全及合理使用网络:

4.1用户在使用CMNET业务时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

4.2用户接入前须取得ISP或IDC许可,禁止转租接入服务,如用户违规则立即停止接入,乙方有权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

4.3用户不得利用CMNET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等犯

罪活动,不得利用网络查阅、复制和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妨碍社会治安和淫秽黄色的信息,用户若发现此类信息需

向国家主管部门报告,并同时告知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

4.4 严禁利用互联网或WAP网站传播各种淫秽色情及“九不准”、疆独藏独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害信息,禁止客户擅自改变使用用途,不得擅自申请域名解析服务,如申请必须通过移动公司代为申请。

4.5用户在使用CMNET业务时,应遵守INTERNET的国际惯例,不得向他人发送恶意的、挑衅性的文件或商业广告,包括垃圾邮件、垃圾短信等;不得向任何网络发动任何形式的攻击。

4.6用户有责任对自身系统的安全状况负责,并定期对其系统进

行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4.7用户单位应承担如下责任:

a)向所属员工宣传国家及电信主管部门有关使用因特网的法规和规定。

b)建立健全使用者档案,加强对使用者管理、教育工作。c)有健全的网络安全保密管理办法。

4.8对出现来源用户的互联网攻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

公司济南分公司将通知用户限期进行处理,对未按照要求及时处理的,中国移动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安全事

件的进一步扩大;当出现紧急事件时,为保护广大用户的合法权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有权在事先不通知用户的情况下采取相应措施。

4.9一方出于保护己方网络安全之目的,当有合理理由相信己

方网络将要或正在受到来自对方或其他网络的安全威胁

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有权切断己方网络与对方网络的联

接;

4.10用户应积极配合国家主管部门和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

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进行网络安全事件的跟踪,并提供相关的、合法的资料。

4.11 甲方需向乙方进行网站资料的报备,方可使用。

第五条 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战争、政府行为、非因各方原因发生的火灾、由第三方所有的电路造成的及其他各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原因,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义务,该方不承担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保密、争议、违约责任

6.1双方应对与本协议的条款内容承担责任,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不得向协议以外的任何第三方、任何人透漏。

6.2协议执行期间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

请乙方所在地济南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6.3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条款,如有违反,违约方需赔偿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若提出修改或中止,需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任何一方未经商讨单方面中止本协议,需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一切后果。

第七条 其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访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文本、各项附件及协议的补充文本均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公章后生效,四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

济南分公司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单位盖章:单位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第三篇:专线运输合作协议书(样)

专线运输合作协议书

(以下简称甲方)

甲方:

地址: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依国家法律、行业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物流专线合作业务的原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条款。

一、合作条件

1、乙方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行为的企业或个人。

2、认同甲方公司的企业文化、品牌及服务标准。

3、乙方须按照甲方制定的服务标准、运输价格、形象标识等开展经营活动,并服从甲方对乙方车辆的调度及运输线路的安排。

二、双方关系

1、甲乙双方之间是加盟合作关系,乙方不是甲方的投资对象,双方各自为独立的权利义务主体,双方不存在法定劳动关系,甲方不承担任何第三方连带责任。

2、甲方不承担乙方发生交通事故,引发的财产损失或伤、残、亡等一切损失,也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3、甲方不承担乙方车辆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货物损毁、丢失等赔偿和其他一切经济责任及连带责任。

三、合作项目 甲方将____ ______ 区域货运专线业务与乙方合作。乙方负责该

区域的货运专线业务经营、服务和市场开发。

四、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合作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始到 年 月 日止。

五、合作费用

1、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向甲方交纳服务质量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

2、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向甲方交纳专线合作管理费人民币 元(大写:)。

六、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对承包车辆按要求采用“统一运价、统一标识、统一调度、统一服务规范”。(2)、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承包证件做审核验证,如有虚假,甲方有权按具体情况单方面终止协议,同时按相关法律和规定赔偿违约金。(3)、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经营行为以及执行协议约定的情况,并对乙方违背协议条款行为,按照协议条款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4)、甲方应帮助乙方协调处理与客户业务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5)、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车辆运输、运营的保险事项和各种证件的年审、年检、换证、补证等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6)、甲方协助乙方处理在营运中发生的交通事故,事故损失费用及各项开支由乙方承担。(7)、甲方向乙方免费提供交通安全和职业道德、岗位职责等培训,帮助乙方提高业务经营水平。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合作期间乙方有权共享甲方所提供的业务资源、货物信息资源和协议客户货源。(2)、合作期间乙方有权以公司车辆成员进行独立经营,但不得假借甲方的名义欺骗客户、损害甲方声誉。(3)、乙方有权在协议解除/终止时,要求甲方依本协议约定结清相关费用。(4)、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行业规定,遵守甲方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安全规范运营。(5)、乙方必须依协议约定交纳相关费用,按时交纳甲方代缴的保险费、行驶证、运营证审检产生的相关税费。(6)、乙方在使用甲方提供的公司标识及各种单证,乙方只能在业务范围内进行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责任。(7)、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制订的车辆管理规章制度,并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

七、违约责任

1、协议期内,如乙方未能按时交纳承包管理费,每逾期一天,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年管理费的 ‰ 作为违约金,如乙方逾期15日内未按协议规定交纳费用,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

2、乙方无故拒绝出车或擅自改变甲方指定的行车路线,甲方有权追究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按车辆管理制度处罚条款扣除乙方的服务质量保证金。

3、协议期内,乙方如需转让或变更他人经营时,必须提前15日通知甲方。如果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私自转让车辆,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4、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或违反相关法律,进行违法活动,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

5、协议期内,因乙方违约而造成协议终止,甲方一律不退还管理费和服务质量保证金,并且乙方还应承担因其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

八、协议解除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期为 年。期满后如继续经营合作的双方须重新再签订新协议,乙方所交纳的质量保证金延续至下一期协议期满。

2、根据协议约定时间要求解除合作关系的一方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应明确指出解除合作原因以及停止业务往来时间,在停止日之前所有业务关系不变。

3、甲乙双方应该积极主动的就合作期间所发生的所有业务往来进行对账,双方确定对账结果无误,并且无后续经济纠纷或业务责任的,根据协议规定结清所有业务款项后,双方解除合作关系。

九、结算

1、乙方通过甲方调度配载的货物,运费定价和价格结算必须按甲方制定的定价制度执行,另乙方须向甲方交纳运费金额的 %作为业务管理费。

2、乙方介绍的业务货源,甲方按运费金额的 %作为付给乙方的提成佣金。

3、甲乙双方的业务往来费用每月结算一次,即每月 日(节假日顺延)前,结清上月的业务 往来账目,但运费超过 元时,应先预支或预付运费,预支或预付运费时不应超过实际

已发生的运费。

十、保密条款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将获悉甲方的内部价格信息、客户信息以及相关的业务信息、内部资料等所涉及的内容向任何第三方公开、透露、许可使用,否则乙方应赔偿因商业秘密泄露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甲乙双方应责成其公司成员遵守本条款所规定的保密义务。

3、本保密条款不因本协议的变更、终止或解除而失效,对协议双方及其他加盟成员都有约束力。

十一、不可抗力 协议履行期内如因非双方所能控制的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等意外事件,导致双方的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协议时,遇不可抗力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书面资料,双方可按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协议影响的程度,协商是否解除协议或延期履行协议。

十二、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

1、甲乙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均可以当面交付或按本协议中所列明的通讯地址、图文传真送达通知人后,即视为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变更电话,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

2、本协议未涉及内容,双方另行协商,协商一致后达成的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文********************************************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日期: 日期: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盖章: 盖章: 电话:

第四篇:宝岩-产学研合作协议书

研究项目合作协议书

甲方:佛山市宝岩机器制造有限公司

乙方:佛山职业技术学院

为加速科技项目的研究和成果转化,甲乙双方就产学研合作的有关事宜,经过双方友好、充分的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方式、分工与合作项目

甲、乙双方联合申报产学研专项资金,甲方为项目承担单位,乙方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项目:《三维数控布料技术的研究开发》。

二、甲方职责

1、负责乙方工作人员到企业工作的食宿费用。

2、甲方配合乙方技术人员工作,为项目的研发、中试和产业化提供场地、设备和人员支持,购置相应的检测设备和生产设备;

3、依据自身拥有的技术,组织技术攻关、产品设计、制造、试制和生产;

4、负责科技项目申报。

三、乙方职责

1、提供以往相关技术资料,并组织专门的课题组,依据自身拥有的技术,与甲方共同进行

相关测试。

2、制定相关试验计划、开展实验室模拟试验工作、提交试验报告,撰写论文或专利。

3、甲方在项目研制过程中遇到生产工艺、产品开发、项目组织方案存在困难时,乙方提供技术支持;

4、协助项目的申报工作,协助起草、填写申报书等文件资料;

5、乙方协助甲方编写相关工艺流程及标准。

四、合作双方权益

1、甲、乙双方共同申请科技计划项目,甲方为项目承担单位,乙方为合作研究单位。如科技项目申请成功,原则上经费全部用于项目的研究。

2、乙方自行研制的科研成果,包括有效专利和发明专利,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转让给甲方,相关费用另行商定,其转让办法依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办理。

五、项目推广

甲、乙双方均有义务对本项目的研究成果进行应用推广,甲方有义务优先考虑应用本项

目的研究成果。甲、乙双方共同申请的发明专利,由双方共同确定专利技术的使用价格和执行方式,以甲、乙双方的利益均得到保障的原则确定。

六、未尽事宜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如申报项目未能成功立项,本协议自动废止。有未尽事宜,合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共同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佛山市宝岩机器制造有限公司

(盖公章)

日期:202_年 2月 27日

乙方:佛山职业技术学院(盖公章)202_年 2月 27日日期:

第五篇:旅游营销合作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就双方以旅游电子商务平台为依托,开展旅游营销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提供下列旅游线路由甲方负责营销旅游线路列表:

┌─────┬─────┬─────┬─────┬─────┬─────┬─────┐

│旅游线路 │名称│发团周期 │天数│出发地│价格(元)│详细说明资│

│││││││料│

├─────┼─────┼─────┼─────┼─────┼─────┼─────┤

││││││││

├─────┼─────┼─────┼─────┼─────┼─────┼─────┤

││││││││

├─────┼─────┼─────┼─────┼─────┼─────┼─────┤

││││││││

└─────┴─────┴─────┴─────┴─────┴─────┴─────┘

(列表不够自制附件)

二、据乙方提供的旅游线路(产品),通过甲方旅游电子商务平台、预订热线开展旅游营销;甲方组织的旅游客户由乙方负责接待安排行程服务。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发布、更新即时的旅游线路(产品)信息;同时通过网上宣传、营销扩大乙方旅游线路(产品)的知名度,促进旅客招徕。

2、甲方把握的旅游市场动态和旅客反馈的信息随时提供给乙方,双方共同制订适应旅游市场、有竞争力的旅游新产品;同时甲方以庞大的旅游联盟体,通过旅游资源整合、互补、共享等联盟合作使乙方获得利润最大化。

3、甲方承销乙方旅游线路(产品)。甲方收到客户订单后,以电话、传真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即时做出回复是否成交,乙方同意成交,应做好接待安排旅游行程服务工作;甲方应做到旅游客户信息的准确性,旅客行程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取消接待。

4、乙方由于旅游淡旺季及节假日等原因,使乙方所提供的旅游线路内容及价格发生变动,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以新的旅游线路内容及价格进行发布营销。

5、乙方应确保旅客行程的服务质量,不得变相加价或降低服务标准等损害旅客的行为,否则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四、利润分成乙方同意按每一单旅游销售额__________%提成给甲方,或者按每人_______ 元作为佣金返回给甲方。

五、结算

双方每发生一笔业务,乙方发送业务清单传真一份给甲方存底,每月结算一次,由双方财务人员按相关结算凭证对上月的业务进行结算。

六、其它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九、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代表:代表:

业务负责人:业务负责人:

开户名:开户名: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地址:签署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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