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创新工作机制 发挥人民调解作用
创新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
星火司法所按照新形势下维护社会稳定的新要求,把人民调解工作作为处理社会经济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及引发的各类矛盾的重要手段,使人民调解工作在创建“平安星火”、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积极作用。今年以来,全乡各级调解组织已调处民间纠纷68件,调解成功68件,调解率达到100%,无因民间纠纷调解不及时或不当而引发民转刑案件或酿成群体性事件。
一、创新组织领导责任机制。司法所积极争取乡党委政府支持,将开展人民调解作为改善民生、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基础工作,成立了星火乡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人民调解工作计划,把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全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主要目标责任体系,定期对各村各单位的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察,完善了党政统一领导、司法行政为主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不断优化人民调解工作环境。
二、创新专业调解指导机制。一是成立了乡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切实加强对全乡的人民调解工作的领导;二是充实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全部配齐了专职人民调解员,贴近群众、为民服务。三是在村社设立调解信息员,及时掌握民间矛盾纠纷信息。全乡共建成调委会12个,建成率达到了100%,从而形成了以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导、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社调解信息员队伍为补充的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化解各种矛盾纠纷的需求。
三、创新业务教育培训机制。司法所采取集中培训、分级培训、重点培训等方式组织调解人员开展经常性的业务培训。今年来,已举办人民调解员培训班4期,全乡42名人民调解员的培训率、合格率均达到100%,使调解员的调解技能和工作效率得到了有效提高。
四、创新调解工作宣传机制。针对农民群众不熟悉人民调解组织的功能与作用的现状,司法所加大了对人民调解组织的性质、功能、等方面的宣传力度,引导村民合理选择解决纠纷的途径,减少当事人不必要的开支,最大限度减轻负担。积极开展了《人民调解法》宣传主题活动,现场解答法律咨询200余人次,发放《人民调解法》等人民调解宣传资料3000余份,得到了人民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认同。
五、创新排查调处机制。司法所指导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扎根基层的优势,认真研究新时期社会矛盾纠纷发生的规律和特点,最大限度地调动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建立因人、因地、因事、因时等预防机制,主动做好排查调处工作,实现了矛盾纠纷及早、及时得到有效解决。
第二篇:新华区司法局+创新工作机制+发挥人民调解作用
第74期
平顶山市司法局办公室编2010年10月22日
新华区司法局创新工作机制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
新华区司法局按照新形势下维护社会稳定的新要求,把人民调解工作作为妥善处理社会经济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及引发的各类矛盾的重要手段,使人民调解工作在创建“平安新华”、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积极作用。今年以来,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已调处民间纠纷529件,调成518件,调解率达到100%,调成率达到98%,协议履行率98%,无因民间纠纷调解不及时或不当而引发民转刑案件或酿成群体性事件。
一、创新组织领导责任机制。新华区司法局积极争取支持,区委政府将开展人民调解作为改善民生、化解矛盾、促 1
进和谐的基础工作,成立了新华区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新华区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把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主要目标责任体系,定期对各级各单位的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察,完善了党政统一领导、部门共同参与、司法行政为主协调、各级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不断优化人民调解工作环境。
二、创新专业调解指导机制。一是成立了区级人民调解“三支队伍”(成立了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任组长的区人民调解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全区的人民调解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的区重大矛盾纠纷调解巡回指导小组,负责对全区重大矛盾纠纷进行业务指导,积极参与调处群访案件、突发事件和有影响的疑难案件;组织新华区司法局调解能手成立了联合调解小组,对较重大复杂的纠纷案件实行专门调解)。二是壮大镇(街道)人民调解委
员会,形成立足一地、稳定一方的地区性矛盾纠纷化解中心。三是充实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全部配齐了专职人民调解员,贴近群众、为民服务。四是在农村村组、社区楼院设立调解信息员,及时掌握民间矛盾纠纷信息。全区共建成调委会104个,建成率达到了100%,从而形成了以区人民调解领导小组及重大矛盾纠纷调解巡回指导小组为龙头、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导、村(社区)及企事业单位人民
调解委员会为基础、村组、楼院调解信息员队伍为补充的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化解各种矛盾纠纷的需求。
三、创新业务教育培训机制。新华区司法局建立了严格的人民调解员准入制度,按照分层次、轮训的方法,采取集中培训、分级培训、重点培训等方式组织调解人员开展经常性的业务学习教育。今年来,已举办人民调解员培训班15期,全区778名人民调解员的培训率、合格率均达到100%,使调解员的调解技能和工作效率得到了有效提高,并统一颁发人民调解员证书,做到了持证上岗。
四、创新调解工作宣传机制。针对社区和农民群众不熟悉人民调解组织的功能与作用的现实状况,新华区司法局加大了对人民调解组织的性质、功能、效益等方面的宣传力度,引导村(居)民合理选择解决纠纷的途径,减少当事人不必要的开支,最大限度减轻诉累,积极树立人民调解组织的工作威信。6月17日,开展了《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宣传主题活动,现场解答法律咨询500余人次,发放《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等人民调解宣传资料3000余份,得到了人民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认同。
五、创新“三调联动”大调解衔接机制。区政府制定了《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宏观指导性文件,新华区司法局与信访局联合出台了《信访调解衔接工作实施意见》,并分别与区人民法院、区公安分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相互衔接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治安调解与人民调解相互衔接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探索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联动,切实加强与人民法院、公安、信访等部门的衔接配合,更好的从根源上化解矛盾纠纷。
六、创新排查调处机制。新华区司法局指导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扎根基层的优势,认真研究新时期社会矛盾纠纷发生的规律和特点,最大限度地调动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推进分级调处制,建立因人、因地、因事、因时等预防机制,主动做好排查调处工作,实现了矛盾纠纷的“三抓”(即抓早、抓小、抓苗头)、“二在”(即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三不”(即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街道、矛盾不上交)工作目标。
通过各项机制的贯彻落实,初步实现了辖区群众能自觉把人民调解作为解决纠纷的首要选择;调解率、调解成功率和调解协议执行率明显提高;人民调解员选拔与培训机制健全,调解人员运用法律、政策能力和调解技能明显增强;人民调解工作体系与工作机制运转良好。
第三篇: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
阳固镇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提升
化解矛盾纠纷能力
近几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杞县司法局阳固司法所积极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拓展工作领域,努力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全镇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基层矛盾纠纷得到了及时、有效的排查、调处和化解。主要工作情况是:
(一)进一步建立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排查化解、纠纷信息快速快递等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二)健全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机制。
(三)健全人民调解工作目标考核激励机制。
(四)健全完善调解组织内部管理机制。
(五)健全和完善预警机制。
(六)规范应急处置机制。
(七)落实责任追究机制。
多年的实践我们深深体会到:人民调解工作所取得的每一个进步和成绩离不开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离不开各部门的协作配合。阳固人民调解工作将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调解工作方针,在新的形势下积极发挥人民调解在解决矛盾纠纷中的预防功能、化解功能和法制宣传教育功能,积极
化解矛盾纠纷,发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职能作用,为构建繁荣活力、文明法治、和谐安康、生态环保杞县做出新的贡献!
第四篇:发挥市场导向作用努力创新人才工作机制
发挥市场导向作用努力创新人才工作机制
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必须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第一要素、第一推动力的理念,必须努力推进人才工作机制创新,不断提高人才工作水平,为振兴老工业基地、建设“大大连”,加快推进旅顺口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一、以公开、平等、竞争、择忧为导向,构建有利于忧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任工作机制一是为各类人才施展才华搭建平台。党政机关以机构改革为契机,以扩大民主、加强监督为重点,逐步深化党政于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不拘一格地选贤任能。企业积极落实竞争上岗制度,使各类人才创业有机会、干事有舞台、发展有空间,为企业面向市场搭建人才平台。事业单位以聘用制为重点,抓住分配制度改革的关键,通过全员聘用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逐步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的聘用关系转变。
二是建立合理的人才流动机制。人才合理流动对经济的发展将产生极大的推动作用。坚持“不求所有,不求所在,但求所用” 的用人原则,开辟灵活多样的引进人才途径,建立人才柔性流动机制。鼓励优秀人才以惜调、兼职、技术合作、技术承包、技术入股、投资创业等形式自主择业,开辟“人才引进”新的空间和新的渠道。大力调整人才结构,建立人才结构调整与经济结构调整相协调的动态机制,积极引导人才合理流动,鼓励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人才互动,促进青年人才向企业转移;鼓励有农业技术专长的人才到农村发展创业。
三是建立完善的人才市场机制。健全人才市场机制,必须进一步打破人才部门、单位壁垒,促进用人单位和人才两个主体进入市场。变政府办市场为政府管市场,创造公平竞争的人才市场环境。完善人才市场的供求、价格和信息机制,并使其充分发挥作用,提高人才资源配置的市场化程度。努力发展高层次人才市场,把高级人才的市场配置与各项事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建立有效的信息机制,使各类人才在广阔的空间选择职业,使用人单位在丰富的信息中,找到需要的人才。重点发展网络人才和网络人才信息库,实现人才开发的信息化、网络化、社会化。培育发展社会急需的各类专业化的人才中介机构,全面建立门类齐全、设施先进的服务体系,更好地完善人才市场的服务功能。
二、以求贤若渴的“大人才”观为动力,构建扩大人才总量、提升人才整体素质的培训机制一是确定人才引进的条件和重点。抓住重点工程、重点项目落户旅顺的机遇,依托“大大连”建设对旅顺的功能定位,充分考虑城区、产业不同发展时期和发展趋势对人才的需求,科学分析地域性、外部人才竞争环境等因素对人才引进的影响,合理确定人才引进条件。在稳定现有人才队伍的基础上,招聘引进所需要的各类人才,不断扩大人才总量。重点引进以下方面的人才:国内外知名的专家、学者,拥有国内外领先的专利、发明专项技术的人才,具有高级资格的经营管理人才,以及我区各项事业发展需要的特殊人才(如软件人才和高级技师等)。
二是建立科学的人才培训投入机制。与大连市平均人才密度14%相比,我区低近4个百分点,可见,人才总量不足,高层次人才匾乏是我区人才工作面临的重大难题。为此,要构建终身教育体系,改革和完善教育体制和教育结构,整合各种教育培训资源,统筹规划,合理分工。注重强化用人单位在人才培养中的主体地位,把人才的培养纳人发展规划中,坚持“谁用人,谁培训,谁出资,谁受益”的原则,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导向,用人单位投人为主体,个人投入为补充”的多元教育培训投入机制。研究有偿培养、有偿转让的有效措施,规避用人主体因人才流动而带来的人才教育投人风险,保护用人单位在人才教育培训投入上的积极性。
三是完善人才长效培训机制。首先,要根据人才市场需求来确定人才培养计划。培训部门要及时根据市场需求信息来制定和调整人才培养计划,“以需定产”,分层次培训。坚持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三支队伍”一起抓,重点抓好高层次人才培养。其次,要注重人才的“继续培养”。借鉴发达国家在人才培养上的先进理念和做法,对人才进行有目的。有针对性的继
续培养,改变“重使用轻培养”的现象。在全社会进一步树立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理念,鼓励人们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终身学习,尽快构建开放式、终身化教育体系。加大对优秀年轻干部及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抓好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充实和完善后备人才库。
四是提高人才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提高农民素质、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以培养农村实用技术人才为重点,探索建立农村义务教育、农业技术培养相衔接的农村教育体系。大力培养高素质的企业家队伍,培养管理和技术型复合人才,支持一流人才向企业集聚。努力与高校和科研机构寻求多种形式的合作,积极创造条件,因地制宜地建立技术创新中心和专业技术人员创业园。适时选派优秀青年干部到国外进行中、短期培训,到经济发达地区或市以上党政机关、科研院所和金融机构挂职学习,到革命老区、艰苦地区挂职锻炼,增强实践经验。落实“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积极鼓励大学毕业生到社区工作,丰富实践经验,为其成长成才提供舞台。
五是拓宽人才引进渠道。要广开思路,加大引进科技含量较高的重大项目,把吸引人才同资金、项目、技术的引进密切结合起来,对重点科研项目要给予专项资金支持。依托重点工程、项目,鼓励企业建立技术开发机构,加大技术创新和人才开发的投入,使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和吸纳人才的主体。建立地区人才信息网,加强与外地专家、技术人才的合作,通过便捷的交流和良好的服务吸纳人才。继续推行优秀大学毕业生的选调工作,每年选调一批优秀大学毕业生到我区工作。通过人才流动站、区校联姻、企校联合等方式,实现人才资源的共享。
三、以营造敬业乐业的社会环境为目标,构建切实可行的人才激励保障机制
一是改革收入分配制度。进一步扩大事业单位内部分配自主权,推进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进程,实行灵活有效的分配激励机制,以岗定薪,突出分配差距,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探索完善知识、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做法,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企业管理人员年薪制,对有突出贡献的人才实行重奖,鼓励企业对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奖励红股或股份期权。
二是制定人才表彰奖励办法。加大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科研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的奖励,技师、高级技师在工资、养老、福利等方面可分别享受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待遇。按照高标准、多层次、多渠道奖励的方式,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政府奖励和社会奖励相结合,调整和完善现行人才奖励政策和办法,建立经常化、规范化的人才奖励政策。探索建立人才资本及科研成果的有偿转移制度,将人才资本和科研成果,包括知识、管理、专利、商标、科技发明和原创科研成果等有形和无形的资产转化为货币或股权,作为对人才进行激励的依据,同时建立起一套完善、规范、科学的激励制度。
三是规范人才评聘制度。全面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完善配套措施,尤其是社会保险制度、分配激励制度和来聘人员的安置制度,坚持评聘分开的原则,逐步建立以岗位聘任评价和社会评价相结合的科学规范的人才评价体系,不断完善个人申报、社会评价、单位聘用、政府调控的人才评价新机制,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可参加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合格者可获得职业资格。拓宽人才评价的服务领域,改革评价方式,完善评审标准、条件,规范评审程序,强化评价的客观公正性。以科学设岗为基础,以加强单位自主聘任为核心,真正建立起“按需设岗、按岗聘任、竞争择优、优胜劣汰”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四是提高人才福利待遇,完善人才社会保障制度。实现福利和待遇的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各类人才的福利待遇水平随着经济发展不断提高。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健全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制度,对特殊人才实行补充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才的体检、休假和高层次人才疗养等健康福利待遇。做好人才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之间流动中社会保险的衔接工作,健全衔接相关政策。
第五篇: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创新机制争创一流
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创新机制争创一流 ——资中县人民法院先进事迹材料
资中县人民法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三个至上”为指导,牢牢抓住班子建设和发挥党员主体作用这两个队伍建设的关键,不断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充分激发党组织和党员内动力,全面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实干,在实干中发展,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和促进地方经济建设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受到当地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好评,树立了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一、加强班子建设,夯实党建工作基础
一是坚持“以钢班子带铁队伍”,狠抓班子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班子成员不断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和领导水平,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充分发挥核心带头作用。二是始终坚持以党建带队建,狠抓党的组织建设,始终把握党建工作的方向,将党建工作融入到法院整体工作中来安排部署,强化领导班子和组织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三是坚持“责权一致”的原则,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出”的用人机制,优化中层干部队伍结构。
二、加强
队伍建设,推进公正廉洁司法
一是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每年请党校老师或由6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系统地学习党建基本知识,发动党员结合本院的实际找问题、提建议、定措施,使“三会一课”制度落到实处。二是强化主题教育。认真组织开展各项主题教育,进一步改变干警思想观念,提高综合素质,转变工作作风。三是加强警示教育。坚持用典型引路,用模范带头,通过正反两方面的教育,使干警思想上确立为人民服务意识,筑牢反腐防线。四是丰富组织生活。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争做“学习型党员”为目标,采取召开经验交流会、以会代训、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多种形式,丰富学习内容,切实把共产党员培养成工作骨干和中坚力量。
三、健全管理机制,营造氛围创先争优
一是对党建工作目标实行党支部、党小组和党员三级分解,做到层层有目标,人人有责任。党组成员和部门领导实行“一岗双责”,建立了领导干部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定和完善了党建目标标准,要求党建目标与审判目标做到“六同步”。二是紧紧围绕“抓党建,促审判,争创全省优秀法院”主题,以“争创人民满意法院,争当岗位能手,争创一流作风,争创一流业绩”的“四争创”活动为载体,紧贴实践特色开展创先争优“七大活动”、基层党建“六大行动”,实施“六大工程”,加强队伍建设,推进公正廉洁执法,不断发挥创先争优活动创出效果、争出动力的实际作用,在全院形成了弘扬正气、比学赶帮、奋发进取、争创一流的氛围,有力地促进了法院的各项管理和审判质效的提高。
四、发挥示范作用,促进审判服务大局
一是强化能动司法,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司法职能作用,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和促进地方经济建设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建立健全“大调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司法调解的主导作用,设立温馨调解室,甄选特邀调解员,建立司法调解工作联系指导点,坚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并在最高人民法院、省高院在成都举行的“能动司法与大调解”论坛峰会上作经验交流。建立了以“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政协支持、各界配合、法院主办”的执行联动机制和执行救助基金,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得到省高院的好评。
二是落实司法为民,切实维护群众利益。采取以“完善立案信访窗口硬件设施、健全立案信访制度、规范立案信访窗口行为、完善立案信访窗口功能、强化队伍建设”为内容的“五项举措”,建立功能完善、制度健全、设施齐备、服务到位的立案信访大厅,实行“窗口式”管理,实现“阳光执法”。2010年5月25日,全市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工作”现场会在资中召开,该院“窗口建设”得到了省市县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并向全市推广。在全县部分乡镇设立巡回办案点13个,实行就地立案、就地审判、当即调解、当即结案,极大的方便当事人诉讼,也让当地群众更好的接受法制教育,近三年巡回办案共2089件。对有诉求但经济困难的群众进行司法救助,2007年至2010年7月共缓、减、免诉讼费案件492件,金额104万余元;对生活特别困难而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的申请执行人,发放了特困群体执行救助资金40万余元。
三是大胆改革创新,科学发展争创一流。建成一个集局域网、党政网、政务网、政法网、互联网、监控网于一体,含智能会议系统、数字审判法庭,并实现从高级法院到人民法庭的四级联网互通的信息化办公办案系统,开创了审判工作的新局面。2010年10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苏泽林到资中县法院视察后认为:资中县法院的信息化建设及依托信息化系统加强的审判管理为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起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近年来,资中县法院荣获各类集体荣誉113项、个人荣誉156项。2010年被省高院确定为全省法院系统信息化建设优秀示范单位、软件开发试点单位,并被省高院推荐为2010年全省法院系统唯一一个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工作联系点;2010年被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记集体二等功、被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记集体三等功;日前,作为全省推荐的7个法院中唯一一个基层法院,向省委政法委、中央政法委推荐为执法考评示范单位。
资中县法院将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紧紧围绕“一流队伍、一流管理、一流业绩”的建设目标,结合审判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审判,使法院的各项工作稳步开展,审判质量逐年提高,促进司法和谐,为维护资中的稳定、改革、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