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4号文库
迎接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工作方案
编辑:深巷幽兰 识别码:13-1014204 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5-29 11:14:29 来源:网络

第一篇:迎接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工作方案

冷水滩区教育局迎接区人大常委会

审议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于202_年对全区教育工作进行审议,这既是对全区教育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阅,又充分体现了区人大常委会对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同时也是促进教育部门依法行政、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水平的一次难得机会。为扎实做好迎审工作,根据人大审议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针,以努力创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以提高依法治教水平和加强干部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自觉接受区人大审议,通过审议促进全区教育事业健康、均衡、特色发展。

二、审议对象及内容

1、本次区人大审议教育工作的对象是区教育局机关和各级各类学校。

2、本次审议工作的主要内容(202_年以来):

①关于发挥职能作用,履行职责,服务大局的情况; ②关于执行法律法规、特别是以本部门本单位为执行主体的法律法规的贯彻实行情况;

③关于执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承办代表议案,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1

④关于加强自身建设,改进工作作风的情况。

三、迎审方法与步骤

整个迎审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从3月中旬开始至12月底结束。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3月至4月)

1、召开动员会,明确审议的目的、意义和要求,统一思想,端正态度,以实际行动迎接审议。

2、成立迎审工作领导小组,设立迎审工作办公室,明确职责,制定迎审工作实施方案。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通过教育网站、墙报、板报、横幅标语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教育系统的职能、教育改革发展的成果、教育改革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宣传人大工作审议的意义和作用、审议内容和要求,营造良好的迎审氛围。

4、局机关、各级各类学校向社会公布人大工作审议举报电话,设立意见箱,拓宽渠道,广泛收集意见。

第二阶段:自查自评阶段(5月至7月)

1、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到中小学开展视察、调研工作。

2、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认真检查202_年以来的教育行政执法、干部教师队伍建设和工作作风方面的情况,开展自查自纠,边查边纠,未评先改。各中小学校于6月上旬写出自查自纠报告,报局迎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局迎审办进行情况汇总,形成教育系统自查自纠报告,报区人大常委会教育工作审议调查组和工作审议领导小组办公室。

3、局迎审办组织有关人员加强对局机关和全区各中小学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三阶段:接受审议和交办阶段(8月份)

1、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群众代表座谈,认真听取建议意见。

2、撰写专项工作报告。

3、邀请区人大领导前来视察指导。

4、对区人大领导提出的关于教育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具体分解到局机关相关股室和相关学校,并通过教育网站向社会公布。

第四阶段:落实整改阶段(8月份至12月份)

1、制订整改方案。各中小学校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人大代表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上报局迎审办。局迎审办制订整改方案,上报区人大常委会教育工作审议调查组和工作审议领导小组办公室。

2、抓好整改落实。各股室及学校要组织力量,按照整改方案,逐个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对能及时解决或通过努力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对一时不具备条件解决的,要列出整改计划。11月上旬,局迎审办将对各股室、各中小学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一些突出问题将邀请代表视察,听取相关股室和中小学整改情况汇报。将全区教育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区人大常委会教育工作审议调查组和工作审

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将整改情况通过教育网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3、接受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和整改情况满意度测评。

4、总结提高。审议工作结束后,局机关、各职能股室和各中小学校要写出书面总结,上报局迎审办。局迎评办汇总后,写出书面总结,报区人大常委会教育工作审议调查组和工作审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区人大交办的尚未解决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落实好,巩固审议成果。

5、整章建制。针对审议反映出来的问题和前阶段整改情况,依照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使各项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形成长效机制。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迎审工作的领导,区教育局成立了迎审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徐正祥同志任组长,刘建民同志任常务副组长,贺建明、李秀江、雷发云、文建喜、杨联国、唐春江、周健等同志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及各中小学校校长为成员。迎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周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中小学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本单位的迎审工作。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区人大开展教育工作审议为教育强区,推动教育健康、均衡发展提供了动力和契机。局机关和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次工作审议,把它与推行依法行政、依法治校高度结合起来,认真抓紧抓好。要切实加强领

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原则,认真把迎审工作落实到位。

2、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审议的目的是促进工作,局机关核各中小学校在抓好日常工作的同时,要特别重视迎审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积极配合区人大常委会及人大代表视察、检查,并实事求是地向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汇报工作。

3、加强联系,主动迎审。局机关核各中小学校要主动加强与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调查组、审议代表的沟通和联系,积极主动配合审议代表开展工作,正确对待审议代表的意见、批评和建议,确保审议代表顺利履行职责。在工作审议期间,各职能股室和学校要及时向局迎评办报告情况。

4、强化责任,严肃纪律。局机关和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区人大常委会的要求,把迎审工作作为今年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认真落实好。局党委成员要加强对各自联系点学校迎审工作的督办力度。局迎审办要对局机关和各中小学校迎审工作进行督查和通报,并将结果作为各职能股室、各中小学校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对重视不够、整改不力、效果不好的,将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冷水滩区教育局

二0一一年三月

第二篇:XX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人大常委会审议程序,增强审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强化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每年听取和审议旗人民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要选择若干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有计划地安排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

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各工作委员会受主任会议的委托,可以听取本级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同本委员会有关的专项工作汇报。

旗人大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计划,经主任会议通过,印发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条旗人大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旗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的议题,根据下列途径反映的问题确定:

(一)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

(二)旗人大代表对旗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工作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集中反映的问题;

(三)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比较集中的问题;

(四)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各工作委员会在调查研究中发现的突出问题;

(五)旗人民政府作出的决定、命令、制定的行政措施、规范性文件,在公布之日起30日内应当报送旗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经审查认定同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不适当的决定或文件规定的有关问题;

(六)人民群众来信来访集中反映的问题;

(七)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

旗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可以向旗人民代表大会常(202_年3月4日 XX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XX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制度

务委员会要求报告专项工作。

第三条旗人大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前,主任会议可以组织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旗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对有关工作进行视察或者专题调查研究。未组织专题调研时,组成人员个人可以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

旗人大常务委员会可以安排参加视察或者专题调查研究的代表列席常务委员会会议,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

第四条旗人大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前,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应及时将征集到的各方面的意见进行汇总,交由旗人民政府、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研究并在专项工作报告中作出回应。

第五条旗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旗人大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的二十日前,将专项工作报告送交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委员会征求意见;旗人民政府、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对报告修改后,在旗人大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的十日前送交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委员会。

旗人大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应当在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的七日前,将专项工作报告发给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第六条在会议召开之前,旗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根据调研情况对报告进行认真审查,审查后要写出审议发言提纲。

第七条旗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查报告时,对报告中不清楚或不明白的情况或问题,可以通过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或直接向“一府两院”及其有关部门询问。“一府两院”及其有关部门要认真回答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询问或疑问。

第八条专项工作报告由旗人民政府、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的负责人向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有关部门负责人向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旗人大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工作报告时,有关机关或者部门应当派负责人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第九条旗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根据“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积极发表审议意见,提出的意见建议要符合实际、有针对性、合理可行。旗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要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发言及时整理成审议意见。

第十条旗人大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对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研究处理。旗人民政府、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应当将研究处理情况由其办事机构送交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委员会征求意见后,向常务委员会提出书面报告。旗人大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以对专项工作报

告作出决议;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应当在决议规定的期限内,将执行决议的情况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第十一条旗人民政府报送旗人大常委会备案的规范性文件,一般由旗人大常委会委托法制委员会进行审查。经审查,发现有同宪法、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以及上级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相抵触或者不适当的,应当向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提出报告。经主任会议审议认定同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不适当的决定或文件,主任会议可以责成文件制定机关自行纠正,制定机关拒不纠正的,主任会议可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决定。

第十二条旗人大常务委员会听取的专项工作报告及审议意见,旗人民政府、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或者执行情况的报告,由旗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向旗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通报。

第十三条审议意见一般应在3个月内办理完毕,特殊情况应在6个月内办理完毕。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XX区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三篇: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提高人大常委会审议质量的意见

为了推进区人大常委会会议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增强会议的实效,加强区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的监督,保证区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好监督权、决定权、人事任免权,根据宪法、地方组织法、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提出进一步提高人大常委会审议质量的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深入开展会前调查研究

常委会会议议题有关事项的调查工作一般应在会议召开20日前进行。会前调查由主任会议或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对于事关全局性议题的调查,可以由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和部分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参加,也可视情况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参加;对于专题性议题的调查,可以由工委和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前调查应由常委会领导或常委会有关办事机构负责人带队,分组进行。调查主要围绕“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和议案有关的事项,采取看、听、查、访等方式进行。调查组要根据调查内容,深入基层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找准“一府两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调查范围要广泛,了解情况要深入,查找问题要准确。调查结束后,由与审议议题相关的工委综合情况,写出书面调查报告,供会议参考。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个人在会前也要按要求围绕会议议题,结合工作就近搞好调查研究,全面了解有关情况,为参加会议作好充分准备。

二、积极开展会前学法活动

一是在每次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正式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和议案之前,首先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中学习与审议议题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常委会的审议提供确切的法律依据,使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更具有针对性。二是每次人大常委会会议散会前,或常委会会议闭会期间,围绕下次常委会会议议题,举办法律知识讲座,组织观看法律知识光盘,或邀请有关法律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和长期从事人大工作的同志进行授课,为下次会议做好充分准备。三是在人大常委会会议召开的5日前,相关工委要将与会议议题有关的法律法规发放到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手中,要求他们认真进行自学,了解和掌握有关法律知识,做到审议时胸中有数,依法审议。

三、认真组织会中审议

要按照实事求是、依法办事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组织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对会议议题进行认真审议,务求实效。一是要认真听取“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结合会前调查和会前学法情况,深入分析工作报告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总结成绩是否实事求是,查摆问题是否客观公正,整改措施是否切实可行。二是安排好分组审议,各组由召集人负责召集,相关工委负责人首先进行引导性发言,与会常委会组成人员都要本着总结成绩简明扼要,指出问题一针见血,提出意见切实可行的原则,积极发言,认真审议,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形成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的民主气氛。同时注意听取列席人员和旁听公民的意见。各组要指定审议记录人,详细记录本组审议发言情况。三是在分组审议的基础上,认真组织集中审议。由各调查组指定一名发言人,简要汇报本组调查情况。各审议组同时指定一名发言人,综合本组发言情况,向会议作简要汇报。综合发言要高度概括,简单明了,重在提出问题,提出建议。审议发言情况由与会议议题相关的工委负责综合汇总。四是相关工委在会前要根据对“一府两院”工作报告的初步审查和调查情况,草拟出审议意见(草案),提交会议进行审议,并根据审议情况进行认真修改后,以常委会文件形式交“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办理。五是为了确保常委会组成人员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审议,常委会会议的会期一般为两天。常委会召开会议时,除报告机关外,会议议题所涉及的有关部门负责人应列席会议听取意见,同时邀请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和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公民经申请批准可以旁听会议。

四、改进和完善审议表决方式

遵照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和人大常委会应集体依法行使职权的要求,积极改进和完善人大常委会的审议表决方式。凡是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和审议通过的议案,均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以过半数票为通过。对“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和专题工作报告的表决,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按同意、不同意、弃权三个档次进行,同意票超过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半数者为通过,表决结果当场公布。对于未获通过的工作报告,由常委会会议或主任会议责成报告机关进行认真整改,并在下次常委会会议上重新报告。重新报告仍未获得通过的,人大常委会可以就工作报告作出相应的决议、决定,或组织进行质询和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

五、强化审议意见的督办落实

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要根据工作分工,认真负责常委会审议意见和有关决议、决定的督办落实工作。常委会会议结束后,有关工作机构要及时将审议意见和决议、决定交由报告机关及有关部门办理和执行,要跟踪了解办理情况,并负责向下次常委会会议或主任会议书面报告督办情况。报告机关要以积极、认真、负责的态度,切实抓好常委会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和审议意见的办理工作,办理时限一般为两个月,对于短期内不能办结的事项,经常委会会议或主任会议同意可以延长办理时限。办理工作结束后,重要的审议意见,由办理机关在下次常委会会议上报告办理结果,一般的审议意见,在主任会议上报告办理结果。常委会会议或主任会议经过审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按满意、不满意两个档次进行表决,满意票超过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半数者为通过,表决结果当场公布。会议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责成办理机关限期重新办理,并重新报告办理结果。

六、严格会议材料送审和工作报告程序

为了保证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如期进行,使“一府两院”和有关部门提前做好会议准备,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要在会议召开的30日前发出书面会议通知,并在襄阳电视台上公布会议公告,及时向社会公布会议时间和议题。主任会议建议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的工作报告和有关机关提请常委会审议的议案,报告和提请机关应在会议召开的15日前将工作报告、议案、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材料报送人大常委会,常委会相关工委审查后,报常委会分管主任把关,认为报告内容不适当或不清楚的,可以退由提出报告的机关进行补充修改。工作报告和有关会议材料,要在会议召开的10日前按要求打印成册,报人大常委会,由相关工委于会议召开的5日前送达常委会组成人员审阅。

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时,报告机关的主要负责人要到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回答询问。属政府综合性工作报告,由区长到会作报告,区长因特殊情况请假不能到会时,可以委托副区长到会作报告;属专题性工作报告,可以由区政府委托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到会作报告;属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由院长、检察长到会作报告,院长、检察长因特殊情况请假不能到会时,可以委托副院长、副检察长到会作报告。“一府两院”报告工作时,要指派办公室负责人和有关部门干部到会作好记录。为了严格审议程序,把好审议质量关,凡是报告机关主要负责人无正当理由不到会报告工作的,不按时间要求提交工作报告和议案的,经审查认为报告内容不适当、不清楚而报告机关又未及时进行修改或提供说明材料的,对“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和所提请议案的有关事项未组织调查的,工作报告和议案违反报送程序的,经主任会议研究,可以不提请列入本次常委会会议议程,不予审议。原创文章,尽在文秘知音www.teniu.cc网。

七、不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素质

一是要采取举办培训班、讲座、看录像、外出学习考察等多种形式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学习政策和法律,学习人大制度的理论和人大业务知识,学习外地人大先进工作经验,不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政策法律水平和议政能力,使他们更好地依法行使职权。二是要加强对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人大制度、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和爱岗敬业教育,使他们真正懂得人大常委会委员是一种法定重要职务,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手中的权力是法律赋予的,是人民给予的一种神圣的权力,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审议就是代表人民依法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从而进一步牢固树立人大意识和法制观念,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不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工作信心,更加积极主动地依法行使职权。三是常委会组成人员要积极参加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调查、检查、评议等各项活动,要深入基层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积极反映他们的要求,在活动中要善于归纳总结,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四是要严肃常委会组成人员工作纪律。常委会组成人员一年内无故不参加会议达2次以上者,应通报批评。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和活动及发言情况,由办公室作好记录,半年通报一次。

第四篇:关于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卫生防疫工作审议意见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

202_年6月15日,区人大常委会对我区卫生防疫工作情况进行了审议。根据审议意见,我们召集有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精心部署,狠抓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卫生防疫工作是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做好卫生防疫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多年来,区政府对发展我区卫生事业十分重视,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全区已建立了卫生防疫工作的应急指挥、医疗救治、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和预警监测等五大体系,形成了覆盖城乡的区、镇(街道)、村(居)三级医疗卫生保健网络,现共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38所,社区卫生服务站28家,卫生技术服务人员1420人,床位1365张。

随着我区卫生事业整体水平迅速提高的同时,卫生防疫工作也得到了长足发展。通过强化宣传,增加投入,建设队伍,健全网络,严格执法,较好地防止了各类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有效保障了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工作成绩得到了各级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肯定。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我区的卫生防疫工作还有困难,还不能很好满足人民群众对卫生保健的需求,主要表现在:一是全民对卫生防疫的重视程度不足,卫生意识还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公共卫生事业的投入跟不上现实需要,制约了卫生防疫事业的发展。三是流动人口的卫生防疫工作压力很大。四是整个公共卫生体系仍有漏洞,基础设施薄弱,设备落后,信息管理网络不够健全。五是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机构人员少力量还比较薄弱。

收到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后,我们着重加强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深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政办发〔202_〕89号),对全区的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进行全面监管;二是全面开展精神病防治工作,区政府成立了相关工作机构,出台了《关于印发**区202_-202_年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函〔202_〕67号;三是进一步完善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就医方式和手续等方面更加方便了群众,提高了报销额度,有效解决了农村群众就医难的问题;四是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净化生活环境;五是加强狂犬病预防控制,深入开展狂犬病预防控制专项整治活动,将集中打击阶段延长到月底,并认真开展了总结验收工作;六是切实加强了伤寒副伤寒的防治工作,制定并落实了工作预案,有效防止了伤寒副伤寒在我区的暴发流行。

今后,我们将继续根据人大审议意见,进一步结合实际,深入改革,勇于创新,落实责任,力争把我区卫生防疫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一、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努力构建公共卫生体系

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人民群众最基本的需求,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各级政府的首要责任。区政府将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把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作为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切实加强对公共卫生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类工作机构,落实各地各部门的卫生防疫工作职责,务使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形成工作合力。强化激励与考核制度,充分调动各地各部门发展卫生事业的积极性,为公共卫生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保证卫生防疫工作有效推进。增加卫生系统人员编制,增强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力量,使区级公共卫生人员数达总人口数的2/万。不断加大投入,树立卫生防疫投入是战略性投入的观念,坚持政府投入为重点、为主渠道,对卫生防疫投入的增长幅度,原则上不低于同期财政经常性支出的增长幅度,并逐步达到同级财政总支出的5%。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通过合理配置资源、完善机构设置、加强基础建设、提高装备水平、培训专业队伍、改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等措施,同时,加强法制、政策、信息、人力、科技、资金和物资等多重保障,全面提升我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执法、紧急医疗救治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提高城市初级卫生保健、基本医疗服务和健康教育水平,基本建成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能够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统一、信息畅通、反应灵敏、高效运转、科学规范、功能完善、统一协调、职责明确的公共卫生体系。

二、依法管理,努力做好重点传染病的防治工作

1、继续抓好非典、禽流感的预防和控制。完善应急预案,加强监测和报告工作,密切关注疫情动向;组织开展非典、禽流感防治专业知识培训,加强督导检查,督促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一旦发生非典、人间禽流感疫情,要积极救治病人,并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迅速予以扑灭。

2、加强霍乱、伤寒、副伤寒、O157:H7等肠道传染病监测与控制。根据近几年,我区周边县(市)的肠道传染病疫情动态,预示着我区的疫病防治形势也十分严峻,我们将务必保持高度的警惕,切实加强霍乱、伤寒等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一是加强疫情监测,规范肠道门诊。要求区级医院常年开设肠道门诊,加强疫情监测和报告,做到早发现,及时报告,一旦发生疫情,能够迅速有效地控制。加强学校、外来人口聚居地监测,主动开展发热疑似病人监测,尽快明确诊断,以早发现和管理传染源。建立健全预警机制,加强暴发疫情的监控与预警,防止疫情扩散蔓延;二是加强传染源管理,对(本文权属文秘之音所有,更多文章请登陆www.teniu.cc查看)所有病人和疑似病人实行住院隔离治疗,要严格隔离措施,按照伤寒防治方案和出院标准诊治病人,确保全程、规范、有效治疗;三是实施“三管一灭一宣”为重点的综合性防治措施,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不断改善城乡的卫生状况。加强对农村水厂和单位自备饮用水消毒监测。加强食品卫生监督和从业人员健康监测,落实“三防”设施和餐具消毒,防止食物型和水型霍乱的暴发;四是保护重点人群,防止群体发病。加强流动人口卫生管理,及时发现、处置病人及可疑病人,将疫情消灭在萌芽状态。

3、加强艾滋病和性病的防治工作。认真贯彻执行《**省艾滋病性病防治办法》和《〈全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省实施意见》,开展有针对性的艾滋病防治形势、政策、措施和知识的宣传,认真落实国家提出的“四免一关怀”政策,继续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进家庭活动;实施规范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告知制度;加强对医务人员艾滋病防治知识、有关法规知识、医德教育和咨询技术的培训,加强艾滋病初筛实验室建设,落实对高危人群的主动监测和重点人群追踪检索;开展以宣传教育、培训和关怀为主要内容的社区综合防治工作,帮助已感染艾滋病的人员获得治疗和生活帮助。

三、坚持依法行政,加大卫生执法力度

按照《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职业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卫生监督,全面提高综合卫生执法力度。以打假保健康,打假保节日为主题开展食品卫生执法行动;以职业安全为主题开展职业卫生执法行动,以预防医源性感染和预防用生物制品安全为主题,开展传染病防治执法行动,狠抓大案、要案查处,对违法行为要坚决查处,触犯刑律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深入贯彻《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提高食品、化妆品卫生质量

深入开展食品放心工程建设,加强食品卫生监督,加大查处力度。针对季节性、时令性的重点卫生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热点”、“焦点”问题,继续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加大食品卫生查处力度,协调各部门形成合力,营造强大的声势,严厉打击违反卫生法律的行为。

加强对各类食品抽样检测,重点加强集贸市场、散装食品和规模小、设备工艺落后、卫生条件差、合格率偏低企业和集贸市场的监督监测,开展食品污染和食源性疾病的监测,掌握动态,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加大对不合格产品和违法企业的曝光力度。要切实加强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继续实施餐饮业和学校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提高餐饮业食品卫生质量。切实抓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解决当前我区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2、依法加强管理,规范传染病防治工作

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督促各地和有关部门进一步建立机制、完善制度,全面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

加强对医疗机构的肠道门诊、传染病疫情和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消毒隔离制度和消毒产品的使用管理监督检查。

加强预防用生物制品的监督管理。对非法经营、出售预防用疫苗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并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3、深入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加强职业卫生监督工作

进一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为中心,加大对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的监督力度,重点检查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生产场所卫生状况、劳动者的个人防护、卫生知识培训、健康监护等措施落实情况。加强对新、改、扩建项目的职业危害防护“三同时”监管,狠抓危害源头控制。督促企业落实法律规定防治措施,完善职业病防治制度,防止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组织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行为。

四、强化宣传,广泛发动,努力提高全社会公共卫生意识

制订科学的宣传方案,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工作。在宣传形式上,注重多渠道、多途径,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贴近生活,贴近实际,通俗易懂,使群众易于接受。充分利用会议、资料、媒体、广告、横幅、标语等,在全社会营造浓郁的氛围。在宣传内容上,着重加强对卫生防疫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性内容和科学防病知识以及有毒有害东西的识别等,增强群众的卫生意识和防病能力。在宣传对象上,面向全体社会人群,同时又区别不同的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务求实效。在宣传时间上,既坚持开展经常性的宣传,将宣传贯穿在全年工作的始终,又注意根据形势的需要,在不同的时候突出不同的宣传内容。

卫生防疫工作直接决定了人们的生活质量。今后,区政府将继续致力于发展我区的卫生事业,认真倾听卫生部门的意见,了解卫生防疫的进展情况,掌握卫生防疫改革的热点、难点问题,熟悉卫生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给卫生防疫工作创造一个宽松和良好的环境。并请区人大常委会一如既往地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关心,监督和支持。

第五篇:浅谈如何提高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

浅谈如何提高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的质量

钟昌发

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是监督法赋予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也是监督法规定人大常委会监督的一种基本的监督方式。提高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的质量,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监督法,推进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都具有重要意义。笔者认为,要提高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的质量,需要在以下四个方面下功夫。

一、正确把握三个“度”,精选审议工作议题

“一府两院”工作林林种种,人大常委会要审议其工作报告只有进行选择。本人认为,要想提高审议工作报告的质量,应把握以下三个度,精选审议工作报告的议题:

1、把握“量度”,在数量上宜精不宜多。一方面,人大干部队伍情况特殊,队伍年龄偏老,专业人才缺乏,素质参差不齐,职务层次差距大,且有人事安排导向影响人大干部积极性的发挥。另一方面,人大监督措施的刚性不足,工作中要摸清情况,要督促落实到位,都要费很多时间和精力。因此,审议工作报告不宜安排过多,建议每次会议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1-2项,最多不要超过3项。

2、把握“宽度”,在涉及面上宜小不宜大。各项工作涵盖范围有差异,涉及面有大小,有的涉及面很大。对于涉及面大的议题,情况复杂,牵涉时间长,牵涉单位多,要全面弄清情况,需要大量的时间和人力。有的甚至耗费了大量时间和精力去调查研究,情况是摸到不少,但因为议题大,要求的层面高,范围大,被监督者也往往不知从何着手整改,整改也往往达不到要求。而涉及面小的议题,监督起来不仅省时省力,而且情况摸得准,提出的意见建议针对性强,监督对象整改起来也更容易找到切入点,效果往往会更好。因此,选择审议工作报告的议题,不求大,而求准,抓住某一大块工作中的某一个重要专题开展专题工作进行审议。

3、把握“温度”,在影响上宜热不宜冷。抓不同的工作产生不同的影响。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监督,能引起人民群众的关注,能引起更多人的共鸣,能得到更多人的支持,做好这类工作能取得更好的社会影响。而比较少的人去关注的问题,也就是说冷门问题,监督起来自然很难吸引人们的注意力。因此,审议工作报告要紧紧围绕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去开展,关注热点问题,多说热门话题。对于偏辟的问题,冷门的问题,不必花太多的力量去关注。

二、,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调查研究的力度直接影响到掌握情况的程度。掌握情况全面与否,真实与否,是影响审议能否具有针对性的重要因素。所以要在调查研究环节上下功夫,抓好三个“安排”,深入调研,摸清摸准审议工作的情况。

1、把好力量配置关,配齐配强调研队伍。有些地方人大常委会对会前调查重视不够,力量安排不足,调查往往出现走马观花、蜻蜓点水的现象。本人认为,应切实加强调查的领导力量和工作力量,确保调查有足够的人力。每次审议工作报告,都要成立一个由常委会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指挥协调、由对口联系的专门委员会或工委具体负责、其他专委或工委的人员及部分兼职委员和从事专业工作的人大代表参加的调查组,必要时调查组又可以分成若干小组,扩大调查范围。

2、把好调研方式选择关,综合运用多种有效调研方式。各种调查方式都有各不相同的效果,要尽可能采取多种调查方式,取长补短,相得益彰。有的地方人大常委会搞调查研究,仅仅到需要作汇报的单位听一听介绍,或召开一两个共一、二十人参加的座谈会听一听反映。如此掌握的情况不全面、也不一定准确可靠中。笔者认为,审议工作报告前的调查研究,除要采取听取汇报、召集座谈等常见的调查方式外,还应采用执法检查、视察、明查暗访、督促审计介入等方式方法,尽可能查看更多的资料,接触更多的知情者,征求更多专家、专业工作者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确保总结成绩实事求是、梳理问题和提出改进意见具有较强的针对性。

3、把好情况分析关,抓住要点,突出重点。人大监督,不是向“一府两院”布置工作,不需要也不宜面面俱到。事实上,每一次象审议工作报告这样的监督活动,如能解决一个或几个突出问题,监督成效人就算不错。所以笔者认为,无论是会前调查,还是会上审议,或是会后形成的审议意见,都不宜提出太多的问题,而是要抓住要点,突出重点,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和反映较为强烈的问题,作为重点来写深议透。至于并不突出的问题,可以一概不提。在篇幅的分配上,笔者认为,总结成绩时力求简明扼要,主要篇幅应放在指出问题和提出建议的部分。

三、把好三道“关”,规范审议意见形成程序。审议意见如何形成,直接关系到审议意见本身的质量和效力,进而影响审议工作报告的质量和效果。审议意见的形成,监督法没有作明确规定,还处于探索中,各地的实践又不大一样。有的是由相关工委负责整理会议审议情况,交主要领导审定签发。有的是由办公室负责整理交主任会议审定后签发。本人认为,前一种做法,难以保证审议意见的的质量,也难以保证审议意见的效力。后一种做法形成的审议意见,质量提高了较多,但效力却也很难提高多少。审议意见是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是人大常委会审议工作报告后产生的一种法律性文件,是具有法律强制力的。如果审议意见由某一个人或某少部分人说了算,或由主任会议等其他机构决定,都有越俎代庖之嫌。因此,要积极探索研究审议意见的形成程序,以提高审议意见的效力和质量。笔者认为,审议意见的形成应把握以下几个程序:

1、把好审议意见初稿关,在会议召开前,主任会议初步审查工作报告,形成。常委会会议前,主任会议要就需要提交会议审议的工作报告进行初步审查,结合相关工委撰写的调查报告,提出意见建议,形成审议意见初稿。

2、把好审议意见完善关,在审议结束后,主任会议研究审议发言情况,形成审议意见草案。当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完成后,主任会议对会上的审议发言情况进行研究,根据审议发言,修改完善审议意见初稿,并在审议意见初稿的基础上形成审议意见草案。

3、把好审议意见表决关,在会议结束前,常委会讨论审议意见草案,表决通过审议意见。审议意见草案形成后,提交常委会会议讨论,发表意见,最后由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表决通过,形成具有法律意义的审议意见,交“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处理。

四、强化督查,务求实效

审议意见能否得到处理落实,直接反映审议工作报告的效果。有的不少地方人大常委会调查研究搞得有声有色,会议审议严肃尖锐,但是对于问题的整改却不大关注,结果很多问题不了了之,出现人们常说的“雷声大、雨点小”的现象。本人认为要想审议工作报告取得好的质量,必须在督促检查这个环节上下功夫。

1、对于督促检查的组织实施,要精心部署。督促检查这一环节,应该象调查研究一样,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主任会议进行专门研究,明确检查人员,确定检查时间、阶段、范围和方式,明确检查要求,确保检查不走过场,全面真实地掌握整改情况。

2、对于督促检查的情况,要集体研究。督促检查要分多个阶段进行。在每一阶段结束后,查检组都要对检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出下一步整改重点。督促检查工作全面结束后,主任会议要研究检查的情况,分析整改成绩,找准整改差距,为提出审议意见初稿打下基础。

3、对于审议意见处理结果,要表决验收。很多重要工作,都有检查验收的一个环节。有了这个环节,工作才能善始善终,工作才能更好地落到实处。审议工作报告,是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也应该对审议意见处理情况进行验收,而且应由人大常委会进行验收。验收程序建议如下:会前,主任会议研究分析审议意见处理情况,指出工作差距,衡量有没有达到审议意见中提出的要求,要不要继续整改和再次报告整改情况。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结合主任会议的意见发言,审议结束后,以满意度测评等方式,由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投票表决。通过表决,一方面可以扩大民主,另一方面也可以增强再次落实审议意见的强制力。

迎接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工作方案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