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法制故事最新700字
“法制”一词,我国古代就有了。然而,直到现在,人们对于法制概念的理解和使用还是各有不同,其中广义的法制就是指一切社会关系的参加者严格的,平等的执行和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原则和制度。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法制故事,供大家参考。
法制故事1
孟子曾经说过: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法治”指一种治国方略或社会调控方式,在这个意义上,法治是与人治、德治相对立的。如果许多人都不受法治控制,想干什么就干什么,那么世界该变得如何?法治让人讲究文明,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少些人们的纠纷,使人们和谐,社会安定。
法治,无声警察
一个未满18岁的青少年,他的父母由于身体不好,而没有时间管他,他便像一个流浪子一样,整天游着,游着。他慢慢地迷上了电脑游戏,为了去网吧打游戏,有时甚至还逃学。当他没有钱时,他第一想到的就是他的母亲,无论是谁说的话,他母亲都会信。他就以她母亲的这一弱点,来求得他的奢侈之心。他回了家,骗他母亲说学校要买资料,需要交15元钱,他的母亲毫不犹豫的把15元钱给了他。
他继续逃学,并得寸进尺地向他母亲要更多的钱。直到后来,学校老师知道了这件事,狠狠地批评了他,并告诉了被蒙在鼓里的父母,让他们认真监督他,不让孩子偷偷溜去网吧,然后让学生帮助他,让他知道原来世界上还有一种这么可贵的东西——情感!
法治,知心朋友
说到小学,我便想起了我的一位同桌,她。。
我每次出教室的时候,总感觉有一件不好的事要发生,当我回来的时候,发现我的一支笔不见了,反正是一支笔,我也没去探究了,但后来,这种情况出现很多回,我就发誓:这件事我一定要查个水落石出。
有一次,我假装出去了(其实我在墙壁边谨慎地望着)。突然,我看到我的同桌,趁有些人不注意,悄悄地从我的位子里拿出一样东西来。我便跑去告诉老师,要老师为我做主。
老师把同桌叫去,同桌进教室时眼睛红肿着,后来,老师安排他一个人坐,并让她父母好好教育她,让她改正偷东西的行为。
法治,法治,就是这么厉害,你们的一举一动都会被它看在眼里。
法治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治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
法制故事2
是什么原因使青少年踏入一个又一个黑深的陷阱,让青少年无法脱离犯罪的魔爪。这里就有两个真实的故事,值得我们思考。
在某中学内有一名高中学生小华,平时爸爸妈妈对他很严格,一分零花钱也不给他,并且每次考试都要求他考高分。他恨自己的父亲不给他零花钱,又抱怨父亲对他太严格。
于是,小华就开始了犯罪行为。在一个夜深人静的晚上,在学校里学生的居住区,小华悄悄偷了某位同学200元钱。父亲知道了这件事后大发雷霆,决定要狠狠惩罚他。可没想到,儿子被父亲逼的离家出走,开始大胆的到居民家去偷钱。最后,小华在一次偷窃中被警察抓住,被判有期徒刑3年。
其实,青少年犯罪有很多就是因为金钱的缘故。
某初中同学明明,平时在父亲的溺爱下花钱大手大脚。最近花钱如流水的他迷恋上了网络,还经常请客带同学们去网吧。在他眼里,家里有钱。因此,当父母知道他迷恋上网,控制了他的经济来源后,他就受不了了,想出一个绑架自己的闹剧来吓父母,向父母开口索要金额十万元之多。
从这两位同学的犯罪过程中可以看出,他们对于法律知识非常无知。确实,青少年为何犯罪呢?无非是为了金钱,为了报复,或为了其它利益。
著名诗人但丁说过:“人不能像走兽那样活着,应该追求知识和美德。而法律是人类一切知识的结晶。”我想作为新世纪的少年,我们应该多学习法律知识,尤其是那些和自己有密切关系的法律知识。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这些法律对我们青少年起着时时保护和监督的作用。
同学们,“不以规矩,不成方圆”让我们抵住一切诱惑,堂堂正正做人,安安心心过日子,相信我们的国家会越来越强大的。
法制故事3
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
作为当代小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年代。亲眼目睹了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法制进程的突飞猛进,“依法治国”被写进宪法,多么令人振奋!然而我们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可能会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就约束不到我们。我说:不!法律离我们很近。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
有统计表明,每5分钟,就有一场抢劫上演。而在我国学生群体中也存在着一些触犯刑法的不良现象。如:强要同学钱财,参与抢劫,更有甚者结帮犯罪。据报道:今年4月30日,海南省万宁市17岁学生温某,因持塑料枪打劫被判有期徒刑5年。近年来,青少年结帮犯罪现象也呈上升势头,加入黑帮犯罪的一般是18岁以下的在校学生
如果你认为“现在违反一下学校纪律没什么大不了,只要我以后不违法就行”,那就请你赶快打消这种念头吧!“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在将来会酿成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法律制裁的时候才悔恨呢?所以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中学生做起,将来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总之,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因为权利在规则中行使,义务在规则中履行,自由在规则中拥有。同学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
法制故事4
每个国家都有法制,法制可以让我们在人与人之间和平相处,不再发生争执,大家生活得快快乐乐,幸福美好!可是每当灾难的到来,经常是因为人们不遵守法制,所以让灾难有所来临。我相信上帝对每个人都有是公平的,只要人人都遵纪守法,这个世界将会变得多么美好啊!
我们从小就开始学习法制了,比如说老师教我们过马路要“红灯停,绿灯行”,妈妈教我不能偷东西,偷东西会被警察抓走的噢……
走进小学的殿堂,我还听老师对我们讲关于学校的校规、校风一些学校的制度,小时候我根本不知道为什么要遵纪守法,我真是一窍不通,后来我才明白只要人人遵纪守法,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加美好!
以后我走进社会,只要法制永远在我心中,我的未来将会更加美好!更加快乐!更加成功!
我要好好学习,遵纪守法,长大后,我要以法制第一,来报效伟大的祖国!为祖国更进一层楼!
只要人人遵纪守法,法制在我们心中,人们就会团结友爱,和谐友好,人们的灾难越来越少,生活过得幸福安康。
这将是多么和平、多么友好、多么美丽的世界,地球妈妈将更美丽!
让我们一起遵纪守法吧!
法制故事5
9月29号下午,老师和几名警官给我们上了一堂法制交通安全的的大课堂。
首先,校长为我们介绍了三位法制交通安全的副校长。
校长介绍完法制交通安全副校长,姜警官为我们讲了几条关于法律的事:1、有些同学,学习外面的黑老大,黑社会,叫了几个兄弟,见了不顺眼的学弟、学妹、就把他们打一顿,见了不听话的学生也一样。2有些学生,在家长、老师不知情的情况下,偷偷去网吧。因为没钱,就问比自己小的学生要钱。开始是1元、2元、后来就是几十,几百的要,姜警官希望这样的学生可以停止违法行为。3还有一些学生去偷钱,偷同学的钱,偷同学书包里的零用钱,有的还去偷学校里的钱,有的甚至去偷停在学校附近的自行车。姜警官告诉我们,他们遇到很多这样的事例,这样已经构成了犯罪,有的学生还被公安机关拘留了呢!4有的学生不求上进,内心空虚,自己的学习成绩本来就不好,他(她)没事干,用石头砸篮球架,对自己没有好处,还破坏了公共财产。所以,在这里,我呼吁大家:不要损坏公共财产。姜警官讲完,陈主任进行了总结,要求我们做一个好学生,好公民;做一个对社会,对祖国有用的人;做一个知法.懂法的好公民。
接着,王警官为我们讲了三大点关于交通方面的知识:一交通安全形势:我国平均每年有10万人在车祸中死亡,50万人受伤。平均每5分钟就会有一人死于车祸。想必,大家都听过篮球女孩的故事吧!4岁时,她的双腿被车撞掉了,下半身没有了,只有上半身,他的爸爸妈妈就把她放在一个篮球里,她不能与小伙伴们一起玩耍,几年来,她一共磨坏了8个篮球。二、交通常识: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是我们经常见到了。交通信号灯分为红、绿、黄三种。红灯时行人以及车辆不能通过,绿灯可以走,黄灯时要等待。红绿灯是我国统一的交通信号灯。我们要爱护交通标志,遵守交通规则,如果交警与交通标志、交通信号灯的不一致,要听交警的指挥,过马路要走斑马线。为达到非法年龄不能骑车上路.三、安全走路:行人应在人行道上行走。节假日外出时,不能一边走,一边看书,不三五成群的走,不追逐打闹。不突然从车前、车后下车,不能在车未停稳就拉开车门,等车靠边停稳后上车。
这一次法制交通大讲堂,让我懂得了很多安全知识,懂得了守法的重要性。在今后的岁月中,我一定要时刻要警醒。做一个遵纪守法、遵守交通规则的小公民,让生命之花绽放得绚丽多彩。
法制故事最新700字五篇
第二篇:法制故事
篇一:法治故事
法治故事:生命之花常青 提起法律,就应该给人一种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举止。正是因为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我们这个社会才会变得有条有理:正是因为由于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了应有的保障,我们应该感谢法律带给我们的一切。法律和我们息息相关,“与法律同行”从表面意思看是:和法律一起行动。最简 单的例子就是走路了,人们走在马路上可不是那么简单的,它也受法律的控制。“红灯停,绿灯行”这是法律规定的,人人都知道,可是并不是人人都可以做到。这样,法律就起到了它的作用。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当纠纷的出现也意味着法律 的到来。它可以合理解决事故,可以让一切平息。没错,如果没有人违反法律,就 没有事故的出现,也就不需要法律的制裁。这里面有着很奇妙的关系,而一切都关 于法律,所以如果我们从一开始就与法同行,那么一切都不会发生了。作为青少年 的我们,我们必须要知法守法,做任何事都要与法律同行。法律素质如何,就关系 到我们的生活,我们的人品道德,甚至直接关系到我国依法制国,建设社会主义法 制国家的进程。
我曾看过这样的故事:某大学生买的两条狼狗丢失后,怀疑是邻家小孩所为,便强行将其绑回家中,逼其说出狗的下落。三天后邻家小孩伺机逃脱后报警。司法机关以非法拘禁罪将他缉捕归案。在监狱的高墙里,那位大学生说自己只想找回丢失的狗,不料却犯罪了。我不禁唏嘘:一个大学生竟然连法律常识都不懂,何等可悲!等待他们的将是铁窗生涯和未卜的前程。从我们很小的时候,我们的父母就教育我们要做一个知法守法的人,老师也常教导我们要做一个守法的人,甚至于电视上也常常播放一些关于违法犯罪的事,以此来警告我们这些未成年的孩子,不要重蹈这些人的覆辙。人生在世,法律二字。人人学法,家庭幸福,社会安定,国家的发展日益前进,朋友们你们是否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请你意识到它的重要性吧!因为只有你意识到了,你才能理解老师们“苦口婆心”地讲法律的原因,法律要行动来奠基,教育来浇灌,自觉来支持。让我们在法律的蓝天下健康成长,成为二十一世纪的栋梁之材。国无法不治,民无发不立。小到一个家庭,一个学校,大到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只有形成“人人守法纪,事事依法规”的浓厚氛围,才能确保井然有序,稳步发展。
我记得有这样一个故事:小范是一个转学生,家庭条件不好。一次,一个同班同学在网吧前碰到了小范,邀请他进去玩一把,同学请客,小范便进去玩了一次,结果一发不可收拾,学习成绩也直线下降。后来老师找到同学、小范父母了解情况,才知道他近来一直沉迷网吧。老师父母苦口婆心的劝说,使他有所转变,但时间不长,他又禁不住诱惑,再次光顾网吧;甚至把妈妈给他交学费的200块钱也玩了进去。事后有担心没法向妈妈交代,就伙同同学一起去抢劫。结果在打斗中,小范用刀捅死一个人。这令人痛惜的案件发生在青少年的身上,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深思。
和谐社会的建立要靠全体公民的共同努力,我们没一个公民,特别是每一个青少年更应懂得遵纪守法的重要性。我们中学生更要明纪知法,守法。但是一项调查结果显示,我国中学生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基本了解的分别只有24.7%和16.4%。这也说明了青少年的自控能力较差,如果法制意识薄弱,就会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法律,要靠我们大家自觉遵守。遵纪守法,我们要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中学生的社会经验不够丰富,却自我感觉已经是大人了,喜欢独来独往,而有时却有怀疑自己的能力,需要寻求他人的帮助,因此有些学生喜欢拉帮结派,重“感情”,讲“义气”,崇尚“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有人更是无法无天,强行索取他人的个人财产,发生与他人斗殴,一句话说他不对就拳脚相加,打得你求饶为止。连点学生的样子也没有,说难听点,这就是地痞流氓。当他们在家庭、公共场所遇到社会难题时,只相信自己,过于信任自己的狐朋狗友,而不听家长老者的劝阻,遇事不冷静,行动不计后果,喜欢“先动手”,“后动脑”,事过之后也没任何反应,知道冷静下来发现出了大祸才惊慌失措,痛恨不已。也有些人沉迷于网络、电子游戏之中,因没钱玩游戏,常常干出不可饶恕和难以想像的事情来。这时,一切的一切已经迟了?? 所以,树立公民法律意识,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是必须且十分必要的。作为新世纪的接班人,我们更应知法懂法,学法用法。唯有如此,才能学会明辨善恶,识别是非,不误入旁门左道,不在人生的道路上背道而驰,越走越远,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增强法制意识,学以致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不仅能使我们的生活更加幸福美好,也能为国家建设法制社会贡献力量。法律是我们人身、财产安全的护身符,是国家发展道路的路基,是扬善惩恶、维护正义的利剑,是衡量群众利益的天平。
我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而法律是国家文明的体现,我们只有知法守法、学法用法,才能协力构建和谐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新社会,才能保障我国这条东方巨龙的腾飞。篇二:法制故事
随着一声凄厉的惨叫,又一个鲜活的生命在这个世界上消失了。死神夺走了他的生命却仍不满足,依旧残忍的带给他的亲人们撕心裂肺的悲伤。可是这又有什么用呢? 我还记得那血淋淋的事实?? 那是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傍晚的霞光分外妖娆好看。清风拂柳,碧绿的草叶在阳光的照下竟发出一些诡异的暗红色的光——那是血。一个男人的血。这是雨花台区汽渡路红太阳装饰城附近的绿化带。一个男人倒在这里,头部的鲜血正不断涌出,宛如炽烈盛开的罂粟,飞快地在他头上和身旁绽放,浓浓的血腥味肆无忌惮蔓延着,与此同时,他的意志正慢慢消磨。已经深度昏迷不省人事的他的身旁倒着一辆破旧的自行车。
确切的时间是2010年12月15日6点22分。6时45分,交警八大队民警接到报警,与120救护车同时赶到现场。该男子立即被送往梅山医院抢救,然而由于伤势过重,于12月17日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现场没有路灯,交警八大队大队长潘维带领事故民警对现场进行了勘查,发现现场只有少量塑料碎片,自行车上没有明显撞痕,受伤男子除了头部伤痕,其他部位没有受伤。根据现场遗留下的痕迹,甚至不能断定该男子是交通事故受害者,还是自行摔倒的。
几天后,一名康明斯驾驶员向民警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事发当天,我路过这里,看见前面停了一辆红色运沙车,一个人在车的旁边打电话,我当时就觉得出了事故,那人正在打110报警呢,所以没在意。除此之外,该驾驶员再无法记起其他线索。民警根据红色运沙车,将嫌疑车型确定为康明斯,同时着重对附近沙场的车辆进行排查。21日,一个名为王冰(化名)的驾驶员,托人打听情况,要求投案自首。王冰今年34岁,当天夜里他开着红色康明斯运沙车沿着汽渡路行驶,突然发现前方有一辆正在行驶的自行车,他急打方向,并紧急刹车,可是车辆还是向前滑行了20米左右。由于康明斯的右边有一块驾驶员的视线盲区,因此他无法确认是否撞到了自行车,只听到一些响声,于是他下车往回走想看看情况。
当王冰发现骑自行车的人倒在地上,他吓坏了,连喊了几声,却没有听到回音。他连忙掏出手机想要报警,110都已经按好了,可是突然我害怕起来,脑子里一片空白,没把电话拨出去,然后就回到车上,走了。王冰说。
我想王冰在临被警察带走之前,一定是面如死灰,或许他在被人问及为什么自首时,一定说过:“逃跑?逃不掉。因为这是法啊!”对!这就是法!铮铮的事实就摆在我们面前告诉我们一个铮铮的真理:这就是法!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它遍布天涯海角;最公平,最公正,它不冤枉一个好人,但也绝不放过一个坏人;它具有绝对最严和威严,无论是哪个国家,哪个地区的人,都要信仰它,守护它。这就是法,铁面如山的法!我想用最近就行的一件事来结尾: 还记得2010年10月16日,李启铭在撞了两位大学女生,致一死一伤时所说的话吗? 他说:“我爸是李刚!”一句话,引来网友无数热议。老爸再牛又如何?如今的他,靠着冰冷的铁窗,六年的牢狱之灾,足够让他反思一下,“我爸是李刚”的代价,“法”的代价!时间齿轮契合的声音,时光之河无形的潮水,夹杂着梦境里的碎片,灌进眼里,拨动心里那根柔软的铉。
在生活中道德法律是天界人们行为的俩大社会规范,二者密切相关,我们在现在社会中成长,既要践行基本的道德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又要遵守国家法律,懂得用法律来维护自己应当享有的合法权益。
遵守法律,是现代公民的基本素养。
17岁的中学生赵某,原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他有一个发小王某,小学没毕业就步入了社会。
一天放学,赵某再附上看见了王某和其他几个人正在抢一个学生的钱物,那个小学剩下的双眼直直的瞪着王某,双手不停的发抖,嘴里还不是的喊着:求求你们别伤害我。在搞么看见了之后本想假装没看见,可是当他转身刚要走势听见王某叫他,就这样赵某限速了一个无敌的深渊。
王某告诉赵某,他只是和那个小学生开个玩笑而已,并求赵某不要乱传。
自从那次见面之后,王某就经常到赵某所在的学校去找赵某。久而久之,赵某觉得和王某在一起很自在,很轻松,于是开始无心学习,甚至讨厌学习,不完成作业,旷课。
后来,赵某几次看到王某向他人是抢劫。王某索性不再掩饰,赵某只觉得自己只是跟他在一起,并没有赞誉抢劫,因此渐渐地他就绝倒见怪不怪了。
直到一天,赵某去一所小屋里找王某,终于,王某露出了本来面目。一件四四方方的屋子里只有一张床,一张椅子和一张桌子,里面却挤了七八个人,屋里却被一种白色的烟雾笼罩,空气中弥漫着一种死亡的味道。赵某来到王某的身边,看见王某正在吸食一种白色粉末壮的东西,而且王某竟然将这种东西推给赵某的手边让他尝尝,赵某原来不感兴趣,后禁不住王某的诱惑就吸了一下,谁知吸过之后赵某有一种飘飘欲仙的感觉,而且越吸越上瘾。
第二天,赵某耐不住这种诱惑,便又去找王某,主动要求王某再给他吸一点,不料遭到了王某的拒绝,王某告诉他“其实我也不是不想给你,只是真的没有了,这种东西太贵,而我们几个又不挣钱,所以只能去抢了”说完,王某又鼓动赵某自己去抢,赵某起初有些犹豫,可是后来一想,只此一次,下不为例,于是赵某一步一步的被王某拉近了这个犯罪的泥沼,越陷越深,直到不能自拔。
一次,两次,三次,......随着次数的增加,赵某心里原来的负罪感也越开越浅,相反,对那种粉状的东西的依赖却越来越强,而他的好哥们王某呢?自己亲自动手抢劫的几率却越来越小。
直到有一天,赵某又向他人抢劫,很顺利的便得手了,买了一些粉末状到家吸食,突然,门被踹开了,一群警察破门而入,赵某阴抢劫罪吸食毒品而被判入狱,原来,当他刚抢完受害人之后,受害人悄悄地跟在他后面报了案。
此后,冰冷的牢房代替了温暖的家,黑暗的牢笼取代了自由。看着外面天空中的小鸟,赵某不仅失声痛哭。
一个花样的少年因为交友不慎,禁不住诱惑而失去了本来的美好未来,若守在家里的父母潘星星盼月亮的希望孩子好好学习,最终等到的却是一纸诉状,撕心裂肺的痛苦足以让群山共泣,大河呜咽,原来该在家侍奉父母,享受并不奢侈的天伦之乐,然而一失足成千古恨,如今这最简单的道理成了奢望。无论是亲情还是自由,樊虎不存在于另一个时空,遥远而难即。入狱之后,赵某的好友也来探望,原本希望可以从王某那你得到点慰籍,可谁又想想到等来的是王某的一声“自己运气不好,谁也怨不着”。此时的赵某幡人醒悟,原来,王某一直在利用自己,可如今已经太晚了。
月色朦胧,夜静了,一阵清风,一双明眸留下了炽热的泪,一颗脆弱的心瞬间支离破碎,一团希望的火花开始迸溅,赵某决定从此以后与王某等人划清界限,重新做人。
倘是忧伤,他便是明媚的忧伤,他可以讲极不理智,无限冲动的人重新拉回生活的美好中。锋芒毕露的时候惹人嫌,让你恨不能将他从生活驱除出去。他的棱角不会被时间磨平,五彩斑斓的世界,形形色色的人生注定要有一个约束人们行为规章制度,这就是------法。篇三:法制案例小故事 法制案例小故事
故事一:一天,学生小丽放学以后,正在校门口等她妈妈来接她回家。这时,一名陌生男子骑着自行车到小丽身边,说:“你在等妈妈接你回家是吗?”小丽点点头。那名男子接着说:“你妈妈在单位里正开会,让我接你回家。”小丽听这人说得有板有眼的,没有半点犹豫,就跨上了自行车。但是,当车子骑出去不远,小丽发现不对了——回家可不是这条路!啊!她知道上当了,大声地哭道:“放我下车,我要回家!”喊声惊动了行人。行人围拢过来,问明了情况,将骑车人扭送到派出所。原来,此人是专门拐卖儿童的罪犯。【反思】:
现在社会上有骗子、坏人。他们抓住小学生年纪小、单纯、易于上当的特点,用一点小恩小惠或叫你干坏事或骑到外地拐卖你,或骗到幽静的地方侮辱你,或作为人质敲诈钱财,这样,小朋友的身心受到伤害,还危及生命,给家长带来痛苦伤心,使学校老师担心。
我们小学生一定要学会自我保护,遇事动脑不上当受骗,不要让坏人得逞。对来路不明的陌生人,要多问几个为什么,不听信花言巧语,不轻易行动。遇事可请老师、家长帮忙。我们在外面是随时可能遇到坏人,在家时也不能放松警惕,遇到陌生人多长个心眼,不要上当受骗,因为坏人是无孔不入的。故事二:学生上课出意外 责任就在不听劝
某市农村中学初二男生张某生性好动,十分喜欢上体育课,但学校每年的学生体检都查出他有先天性心脏病,多次劝家长对起进行治疗,并决定免其上体育课。他家长都在省外办厂,而且见其身体很正常,学校老师和校长多次打电话要求家长配合,均不予理睬。还说出了事我们自己负责,还要求学校让张某上体育课。学校为慎重起见,上体育课时让他在教室内休息,并要求其在室内文明休息,经过了解其能在教室里正常休息。一天,班级里其他同学在室外上体育课,教室里只剩下张某,张某觉得无聊,在教室做跳跃伸手拍日光灯,结果灯管被拍碎,碎片打在他头上,既造成外伤,又引发心脏病,幸亏老师及时发现,将其送入县人民医院急救,终于脱险,花去了人民币12000元。不久家长来学校论理索赔,说学校如果让其上体育课就不会发生此事。那么学校的做法对吗?应该是对的,因为学校是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根据条件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纳入学生档案。学校对体格检查中发现学生有器质性疾病的,应当配合学生家长做好转诊治疗。学校对残疾、体弱学生,应当加强医学照顾和心理卫生工作。”所以后来家长不再提出索赔要求了。
第三篇:法制故事
法制道德讲座道德故事
广东饶平青年杨杰丰:赣州舍身救人
6月13日凌晨3时许,江西赣州中心城区,29岁的杨杰丰下班后,为救一位不慎落水的女子,不幸遇难。连日来,这位饶平青年见义勇为的事迹成为潮州城内的热门话题。从800公里外护送其骨灰返回潮州的赣州市工作人员说,杨杰丰的英雄事迹感动了赣州市民,不少市民自发聚集到江边,悼念这位身边的英雄。
善良懂事,乐于助人,这是杨杰丰身上最大的“特点”。而正是具有这些最普通特质的杨杰丰,以不普通的行动,诠释了新时期的“广东精神”。
事件发生后,赣州、潮州两地高度重视。赣州方面很快追认杨杰丰为章贡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潮州市委书记许光闻讯后第一时间作出批示,称杨杰丰事迹是弘扬新时期“广东精神”的楷模和标兵。目前,潮州正积极做好其家属的抚恤和善后工作。
凌晨3时,他奋力跳进河里救人……
6月13日凌晨3时许,赣州中心城区章江浮桥上,正与网友王某等8名朋友聊天玩耍的青年女子陈某,不慎掉入河中,同行的朋友们见此情况大声呼救,此时刚刚下班,也在浮桥上与朋友聊天的杨杰丰听到呼救后迅速跳入河中施救,并将陈某托起奋力游向浮桥。就在快到浮桥时,因体力不支,杨杰丰无力再托起陈某,两人被江水冲向下游。
接到报警后,赣州市公安局巡警支队和章贡分局水上派出所派出警力赶往现场,与在场人员一起对江面和沿河岸开展搜救工作。至13日下午5时,终于将杨杰丰和落水女子的尸体先后打捞上岸。
救人遇难的施救男子,很快引起了赣州市民的关注:杨杰丰,29岁,广东潮州市饶平县人,在赣州市中心城区一家牛肉馆工作,一名普通的广东务工人员。
面对异客义举,赣州市民自发悼念……
事情发生后,广东青年杨杰丰见义勇为、舍身救人的事迹在赣州迅速传开,并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关注。《赣州晚报》6月15日头版头条刊出《赣县女子不慎落水 广东青年舍身救人》报道。6月18日,章贡区政府正式追授杨杰丰“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将见义勇为奖金3万元和慰问金1万元交到杨杰丰家人手中。
赣州网友纷纷评价说,杨杰丰的英雄事迹令人敬仰,他是外出务工人员中的优秀代表,树立了当代青年的榜样。一些市民还自发聚集到章江边上,悼念这位身边的英雄。
杨杰丰救人事迹传到家乡饶平后,当地人们既伤心又骄傲。
村民们对这位常年在外打工的救人青年并不陌生。一位村民告诉记者,杨杰丰读书时成绩不错,但由于母亲很早逝世,初中毕业时就外出打工了,“穷,可是不自卑,很懂事。他大概每年回家一两次,邻里有需要帮忙的,他总是随叫随到。”
记者了解到,事情发生后,潮州对杨杰丰见义勇为遇难事件十分重视。饶平县委县政府迅速组织开展善后工作,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互助互帮、见义勇为的浓烈氛围。
第四篇:法制故事演讲稿
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好:
在这里,我先向大家提一个问题,一个脑筋急转弯的问题,就是:一个家庭里不能有哪两个人?
其实答案很简单:一个是病人,我想病人大家都能理解,另一个是-------------,我先卖个关子,下面我们先一起看一件我去年亲身经历的案件。
沈小弟,男,52岁,汉族,苏州市人,大
专文化,中共党员,原沧浪区第十四届人大代表,原苏州市政设施管理处处长,2004年2月7日因涉嫌受贿被沧浪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拘留,2月20日,被逮捕。4月16日,沧浪区人民法院以受贿720000元人民币、5000美元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0000元。
人性本善,沈小弟是如何走上犯罪道路的呢?
下面我们先一起来看一下沈小弟犯罪特点:
一、犯罪的特点:
(一)受贿原来不缺钱。
沈小弟出身在江南名镇周庄的一个商人家庭,据说还是沈万山的后人。一家人的生活相当不错。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沈小弟的父母做起了丝绸生意,并且不断发展壮大。
自己又有着七、八万的年薪,和妻子两人也有十几万的年收入,加上母亲不时的贴补,以及这几年买下的几处房产,一个相当富有的三口之家,就连沈小弟自己也说,“我不缺钱花,家里生活确实不错,已远远超过了小康标准”,那么不缺钱的他为什么会走上犯受贿罪道路呢?我们接着看他犯罪的第二个特点。
(二)痴迷赌局 不能自拔
提到打麻将,还有一段由来,原来沈小弟并没有什么业余爱好,每天把 全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去,他的老母亲看了心疼,为了让儿子放松一下,就鼓动他学打麻将,说以后退休也有个业余爱好,但善良的老人却万万没有想到后来发生的事情,让她懊悔一辈子。
刚开始,沈小弟打麻将只是“小来来”,只和自己的亲戚,连自己的下属都不打,“决不打感情麻将”,这是沈小弟最初的原则。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事业的成功,环境的改变,慢慢地,不知什么时候起,他的那个原则早已经被他抛到脑后了。
2003年上半年——沈小弟生命中的转折点,他结交认了社会上的一些所谓颇有身价的老板,命运的车轮开始倾斜了,赌局在不断升级,赌注也在不断的升级,从最初的一个花2元,到5元,20元,50元,最后到了200元,输赢也从几千升级到了几万。聚赌的地点也从家里转移到了吴宫喜来登、胥城大厦高级酒店。
十赌九输,从2003年下半年开始一直到2004年春节这半年中,沈小弟在赌桌上输掉的钱达到了几十万之多。
那么为什么沈小弟如此痴迷呢?我们听听沈小弟对此问题的看法:“之所以在赌博上面一发不可收拾,实乃这些钱来得太容易。”对的,钱来的太容易了!钱来的容易,所以输起来也不心疼,更加赌的厉害;赌的厉害,更需要金钱,就更贪婪地索要。这使沈小弟在犯罪的深渊里越走越远。
(三)疯狂收敛钱财
从2003年7月到2004年1月短短的7个月间,沈小弟所收受的贿赂高达76万元之多。月进10万余元的速度令人惊讶!2003年7月上旬,沈小弟被区区30000元打倒了,这是他收受的第一笔贿赂。他收了之后,还是有些害怕,心里还告诫自己下不为例。
但是贼手伸出去以后是再难缩回来的。在以后的日子里,沈小弟就来者不拒,一而再、再而三的心安理得收起了别人的钱。用他自己的话说,一开始还是真客气,后来就是假客气两声了。
再后来,他收受贿赂的方式也从在家里坐等上门发展到开口索要。有一次,他开口就向下属公司的经理要20万,由于该经理当时身上没有带那么多现金,将仅有的2万元分文不剩地给了他,但过后该经理又心领神会地分两次给了他28万,如此大的数目,沈小弟客气了两声就收了下来。
“反思自己的行为,实在是令人后怕的。如果不是检察机关及时查处,以月进10万元的速度计算,几年下去自己也将和报道上的有些人一样,受贿数额达到几百万之多甚至是千万。届时所受的可能就不仅仅是牢狱之苦,等待自己的可能就是终结生命的一击了”。
李真也有同样的话语,“对我的立案侦查如若发生在5年前,绝不会有如此严重的问题,但若发生在5年后,也一定会比今天的问题还严重。”那么沈小弟为什么会如此肆无忌惮呢?我们一起来看看他的第四个犯罪特点:
(四)知法犯法, 心存侥幸
沈小弟之所以会走上犯罪的道路,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私心膨胀,把权力置于法律之上,同时又心存侥幸。
我们在他的办公室搜到一份预防职务犯罪讲座的笔记,记录的很详细。沈小弟也坦然地承认,“从我收别人送的第一笔钱起,我就知道这
第五篇:法制小故事
自古以来“无规矩不成方圆”而现实生活中这“规矩”就是法律我想法侓就在我们身边。下面就让我来讲个故事,想必大家看完后一定会有一些感慨。
小冀是个有大学文凭的人,现在在一所公司上班。今年假期自己学会了开车,但是没有考驾照,自己还买了一辆二手车。自从小冀买了车后,就变成了一个以车代步的人,平时出门, 无论是五分钟的路或是五十分钟的距离,只要没下雨,他都习惯以车代步。这天天空下着大雨,小冀心想今天不能汽车去上学了,只好认命地拿着雨伞, 搭车上班去.到了中午休息时间,小冀突然发现下午要交的报告竟然放在家里忘记带了!于是他决定回家一趟.小冀习惯地走到自己常停车的地方, 找了半天才记起今天并没有骑车来学校.这时小冀发现有一台汽车的钥匙还插在车上,没有被拔下来。小冀好心地把钥匙拔下来,本想把钥匙交给学校的警卫室,但他想起自己要回家一趟,今天刚好又没有开车,不如就借用一下吧!他估计了一下往返的时间,大概半小时内就可以回到公司了,到时再替车子的主人将钥匙交到警卫室,说不定车子的主人还不知道自己的车子曾被人借开过呢!在骑车回家的路上一路狂开,最高时速达到了140码连闯了好几个红绿灯,在闯红灯的时候,被警察给拦下,警察先生要求小冀拿出驾照来让他检查,没有驾照的小冀,向警察先生解释,他只是借用一下这部机车而已,并没有要偷窃的意思,可是法律是严格的一旦触犯了它,就会受到相应的惩罚。
是啊,法律就在我们身边。只有我们遵纪守法,做一个好公民,就不用害怕自己做错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