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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关键点
编辑:蓝色心情 识别码:13-931724 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3-02 11:07:24 来源:网络

第一篇:浅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关键点

程涛 郑绍越浅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关键点

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为了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正确评价其任期经济责任,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而实行的一项监督管理制度。搞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要重点抓住以下六个关键点:

一是加强与组织部门的沟通。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临时性较强的审计项目,而且时间紧、要求高,往往与年初安排的常规审计发生冲突,致使审前准备工作不充分,容易造成盲目审计。针对这一特点,我们应同干部管理部门及早协商确定本年度需要审计的领导干部,并列入当年审计工作计划,做到早部署、早安排、早准备,避免被动审计。

二是加强与被审计单位的沟通。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在许多方面都涵盖了其他审计的一些内容,然而它又是一项特定历史时期所产生的具有独特性质的审计,无论从审计的目的、对象、内容、程序等方面都与以往进行的其他审计有着较为明显的区别。因此,在审计前要加强与被审计单位的沟通,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有关资料数据。

三是严格实行会计资料承诺制。审计通知书应该向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对象同时送达,要求其所在单位对提供给审计组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要求其对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以及未决诉讼事项等方面作出书面承诺并承担相关责任,保证没有隐匿、销毁会计资料的问题发生。通过签署承诺书的形式区分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审计风险。

四是灵活运用审计方法。在全面审计的基础上,注意把好“三个环节”、划清“四个界限”、做到“五个结合”:即把握好会计资料收集、审计结果认同、审计评价审定的环节;划清前任责任与现任责任、政策性亏损与经营性亏损、上级部门干预失误与领导干部决策失误、主观故意与政策不清的界限;做到全面与重点、账面与实物、审计与调查、会计资料与内控制度、审计评价与组织评议的结合。同时,注意检查以往审计意见的落实情况,将易发生问题的内部控制等薄弱环节作为审计检查的主要内容之一。

五是做好审计评价。审计评价既是具体审计项目质量的集中体现,又是对审计工作质量的检阅,着重评价人的因素对于相关经济活动的影响,不但事关被审计人的利益,而且关系到部门利益和党的干部政策。因此,应本着慎重、负责的态度对被审计人任职期间履行职责的情况作出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价。切忌对审计过程中未涉及的事项进行评价,对证据不足、评价依据或标准不明确以及超出审计范围的事项不予评价。

六是利用好审计结果。审计结果能否正确运用和处理,是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能否发挥作用的关键。干部管理部门必须重视审计结果,使之真正成为干部使用和监督的重要依据。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采取“三不放过”的原则,即问题的原因不清楚不放过,问题的责任不明确不放过,问题的整改不落实不放过。切实做到“审而要究、审而要改、审而要用”,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干部考核和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马言志如何撰写较高质量的乡镇长或乡镇党委书记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一、一篇好的审计报告来源于丰富的素材,因此,在组织审计的同时,要有目的的收集和占有详实的材料,并认真核实,核实证据是否合法有力,收支数据是否完整准确,材料性质是否以偏概全,责任人的责任界定是否准确无误。4QP中国国家审计网

二、审计报告中的“基本情况”的表述要相对简单,重点放在“审计评价”、“存在问题”和“责任认定”上。评价乡镇长,应从乡镇主要财政财务指标完成情况,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性,内部控制制度及其他经济活动几方面入手。而评价乡镇党委书记,则注重把握遵守财经纪律、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任期内重大经济决策情况,任期内主管及分管部门的财务及收支情况,以及廉洁自律等情况。4QP中国国家审计网

三、对于乡镇长和党委书记两个不同职务的审计报告,可根据二者职责不同决定报告内容。党委书记审计报告中要反映乡镇长审计报告中的一些问题,但又不是反映其所有问题。党委书记在乡镇的主要职责是“把好关、决好策、用好人”,因此只有乡镇长审计报告中存在的违纪金额巨大,性质严重,或由于决策不到位影响当地经济发展等大问题,才需要在党委书记审计报告中反映,而对于其它一些细枝末节的问题则不必要反映。4QP中国国家审计网

四、审计报告反映“存在问题和责任分析”时,对于问题和责任的表述,要充分说明问题产生的原因和历史背景、带来的影响和危害性及为什么要负这样的责任。即按照“问题事实——产生原因——造成后果——审计定性——应负责任”的程序进行阐述,这样才能较为客观地分清、界定责任。4QP中国国家审计网

五、审计报告对“违纪问题”。要分清书记和乡镇长的责任。凡是经党委会决定的,应由书记承担主管责任;如经乡(镇)长办公会决定的,则由乡(镇)长承担主管责任;对书记或乡(镇)长个人决定的,分别由个人承担直接责任。云中的神那,雾中的仙,神姿仙态桂林的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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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探讨

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探讨

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指对高校的法定代表人或部门、二级学院负责人在任期内应负的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所进行的审计。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教财〔202_〕13号)》的规定,高校领导干部在任职期满或者任期内办理调任、转任、轮岗、免职、辞职、退休等事项前,都应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对象主要是各院、系、部、处的主要领导人,其主要目的通过对高校领导干部财务收支及重要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资产管理、重大经济决策的程序与效果、内控制度建设、本人遵守廉政规定等情况的审计,分清责任人任职期间在本部门、本单位经济活动中应当负有的责任,并为组织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和上级机关考核使用干部提供参考。开展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对高校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是加强干部管理和监督的重要途径,也是维护学校经济秩序、提高办学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途径,同时也是深化高校改革与发展、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

二、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普遍存在先离任,后审计的情况

目前,大部分高校内部都存在先离任,后审计的情况。干部往往先接受任免,然后再接受审计工作,造成审计和干部考核两张皮的现象,同时,审计人员在搜集审计资料、核实材料、落实审计结论等方面都存在着一定的困难。一方面,因为被审计对象己到新的岗位上任或退休,新任领导又因不了解情况或者认为是前任的事情,对审计缺乏有效的配合,即所谓的新官不理旧账;另一方面,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被审计对象己不在任职,整改或处理存在很大困难。先离任,后审计的情况造成审计的时效性不高,难以实现审计的目的,也起不到监督、考核的作用。

(二)审计结果的运用度不高

目前,我国高校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还没有完全实行公开制,审计部门根据审计情况出具审计报告,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上讨论通过后,除了报委托部门外,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不公开披露,这样不利于将群众监督与审计监督结合起来,很少有高校的组织部门把审计结果真正纳入干部考核范围和计入干部人事档案中;如果是离任审计,新上任的领导对于经济责任审计中要求整改的内容重视度不够,整改的积极性不高,整改效果不明显,使得审计成果的运用不充分,降低了审计的结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责任追究得不到落实

有些高校虽然建立了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但相关部门对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能认识不到位,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机制不够健全,职责履行不够充分,没有建立健全审计整改的督促、落实和责任追究等相应的制度,致使这个部门领导出现的问题在其他部门领导间也同样会出现,再加上内部审计机构与被审计单位是平级关系,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利,也是责任追究得不到落实的主要原因之一。

(四)审计队伍建设不足,审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高校经济活动的日益复杂,高校违法违纪、腐败问题时有发生,这就对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政治性、业务性较强的工作,许多离校审计队伍建设力量薄弱,审计人员配备少,专业索质不高,审计经验缺乏,很难胜任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审计结论很难做到客观、公正,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计质量。

三、对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一些思考

(一)完善制度建设,坚持先审后离

高校应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建立起相应的约束机制和监督机制,促进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范有序、严谨高效的开展。组织部门要尽快建立和完善干部监督管理的新机制,使经济责任审计成为干部考核的必经程序和重要内容,在调整干部时事先和审计部门沟通,尽量避免大批量的进行,真正将先审后离这一制度落到实处。

(二)合理运用审计成果,发挥好审计作用

组织部门将经济责任审计纳入干部管理监督体系,重视审计结论,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存入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档案,并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纪检监察部门对审计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要依纪依法受理审计移送的案件线索、依法依归进行查处;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应共同研究审计结果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并将其作为采取有关措施、完善有关制度规定的参考依据解决具体问题,多部门联动,形成审计合力,做到客观公正地考察和任用领导干部,充分发挥审计结果应有的作用。

(三)强化整改,巩固和扩大审计工作成效

高校应逐步实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推动审计发现的问题能及时得到整改。纪检部门对负经济责任问题的领导干部一定要严肃处理;被审计领导干部要将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作为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被审单位和责任人要重视审计意见与建议。针对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和审计建议,认真讨论,深入研究,做出整改方案,进行整改落实,并将整改结果书面报告审计部门、组织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等管理监督部门。

(四)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提升审计人员素质

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政策性、业务性较强的工作,高校要一步健全教育审计机构,配备与本单位审计工作需要相适应的审计人员。要加强对审计人员的培养,努力提高审计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专业能力,建立一支知识结构合理、专业能力强的审计专业队伍,以适应新形势下对高校内部审计工作的更高要求,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科学发展。

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高校依法治校的一项有效措施,对于增强领导干部的财经法制观念、廉洁意思,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对于促进高校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第三篇: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摘要:我国自上世纪80年代末实施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以来,已有十多年的历程。在此期间,离任审计从探寻、摸索阶段,逐步走向完善与成熟。但在离任审计中,由于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也出现了这样或那样的问题,针对当前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现状及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并对加强和规范这一项新的审计工作提出了一些建议及对策。

关键词:离任审计;廉政建设;经济责任 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概述

1.1 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作用

干部离任审计是指在各级领导干部任期届满,或者在其任期内提升、调任、免职、辞职、退休时对其在任期内经费收支管理、业务管理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承担的责任进行的权威认定。

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是经济责任审计中的一种形式,经济责任审计包括定期审计、任期审计、重点审计和离任审计四种形式,其中以定期审计、任期审计为基础,以离任审计为重点,未经审计不得解除离任干部的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为进一步客观、公正评价和使用干部提供了重要依据,符合当前的官员选拔和任免制度,同时也拓宽了干部监督、考核的渠道。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有利于完善干部管理机制。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考核任用干部的重要参考条件之一,可以有效地防止跑官、要官和买官、卖官的问题,还可以体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管理思想。可以最大可能地消除经济指标中的泡沫成分,防止“数字出官、官出数字”不良现象的恶性循环,有利于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正确评价和使用干部。

(2)规范干部行为,促进廉政建设。离任审计立足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落脚点在于查明个人经济责任,既对事又对人,而且审计涉及领导干部任职期间一般较长,往往能够发现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不易发现的问题,有利于揭露和惩治腐败分子。另外,离任审计着眼于防范,健全了监督制约机制,有利于发现财务管理漏洞,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促进了廉政建设。

(3)核实了家底,客观公正地鉴定前后任的经营业绩。离任审计立足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一方面能够摸清家底,有利于继任者了解接任单位的真实情况,明确工作思路,缩短适应期,尽快进入角色;另一方面由于明确了离任者的经济责任,事实上也就划清了前后任的责任,有利于工作的交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

(4)促进领导干部遵守财经法规法纪,依法管理经济,避免和减少因决策失误带来的经济损失。

1.2 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内容

(1)任职期间经营目标和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经营目标和各项指标完成情况是领导人任期内各项成果的最终体现。审计时,主要审查企业上级单位及本企业制订的经营目标是否完成,重点检查成本、利润等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用以评价企业领导的工作业绩。

(2)任职期间经营活动的合法性。依法经营是企事业单位和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始终坚持的原则。审计时,主要审查有无违反国家财经法规、挪用公款、贪污受贿、挥霍钱财、偷税漏税等损害国家、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问题。

(3)单位负责人在任期间廉洁自律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是对领导干部的最基本要求。推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目的之一,就是为了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它对于推进以法治国、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干部管理机制,具有重要意义。审计的主要审查负责人有无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等行为。

(4)内控制度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严格的内控制度是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调查了解企业内控制度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有助于评价离任领导的管理能力和管理现状。审计重点是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资金结算、财务预算、财务决算、各项费用审批制度等执行情况。有无有章不循违规操作的现象。

(5)审计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资产的保值、增值,是企业所有者对经营者的管理要求,因此它作为评价经营管理者的一项指标。以所有者权益价值为依据,运用资产收益率、总成本费用率等指标,对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进行审计,以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6)重大经营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主要审查离任负责人在职期间所作重大经营决策是否正确。是否有经济效益,是否存在重大经营决策失误。通过审计评价离任负责人的领导水平、分析预见能力。

(7)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确认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是评价领导人任期经营业绩的前提和基础。审计时,主要审查确认资产、负债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看账务是否相符,债权、债务的发生和偿还增减变动是否真实、合法,有无纠纷和遗留问题,任职期间新增债权、债务是否正常。

(8)负责人离任时工作移交问题。单位负责人离任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以利于单位各项工作的连续性、完整性,避免因工作间断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也有利于分清前后任的责任。

1.3 单位负责人离任审计的方法

(1)现场审计与非现场审计相结合。现场审计是指审计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到被审计单位现场进行实地检查,它能够直接检查会计资料的真实性,评价其经营活动的合规性、安全性和效益性,同时可以直接查访有关的人和事,较易发现问题,找出隐患,并可以在此基础上,对查出的错误和弊端,提出整改方案和措施。但现场审计在时间上是滞后的,在形式上是不连续的,在对象上是单一的、独立的。同时受审计人数和审计成本的制约,监督的范围和频率也有很大局限性。而开展非现场审计能够弥补现场审计在监督范围和频度上的不足,使审计监督职能得到充分的发挥。同时在实施现场审计之前,先通过非现场审计所掌握的资料,对审计单位的经营情况进行事先的了解和分析,将有助于提高现场审计的针对性和工作效率。因此,现场审计与非现场审计结合,能够取长补短相得益彰。

(2)离任审计与任中审计相结合。离任审计属于事后审计,它不能对企业经营过程发生的问题及时进行监督,不能有效防止因决策失误或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只能做事后评价。任中审计可以对被审计单位负责人进行全程监控,及时查找经营过程存在的问题,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并提出改进意见,减少损失;增强领导干部审计的工作量,缩短离任审计时间,提高离任审计的时效性。因此,离任审计与任中审计应结合进行。

(3)审计与鉴证相结合。在监督领导干部经济行为和经营业绩的同时,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资产盈亏、财务管理状况进行鉴证。

(4)帐内审计与账外审计相结合。审计前首先听取离任者述职报告,听取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对离任者在职期间工作介绍。了解离任者在职期间单位取得的经营业绩,存在的问题,确定审计重点。要做到账内账外一起查。并以外调、函调、询问等形式,将查账与调查结合起来。对重大问题和疑点较多的问题,要仔细查证,并取得确凿的证据。同时还应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清离任者应承担的责任。领导干部离任审计中仍存在的一些问题

(1)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法律依据不够充分。当前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还没有专门的国家立法,该项工作的开展在各地还属于各自为政状态。依据的只是地方规章制度。严格来说,并不具法律效力。因此,当前开展的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仍处于审计法规依据不充分的状况,执法力度显然跟不上形势发展的要求。

(2)审计主体不明确,审计客体不清楚的现象依然存在。由于缺乏统一的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法规,在各地开展离任经济审计时,对审计主体和审计客体有不同的规定。

(3)审计方法不科学的现象依然严重。主要表现在把审计范围定得过宽,面面俱到,这样不仅没有突出离任审计的重点,而且影响审计工作质量,容易使离任审计流于形式。因为领导干部任期一般都在数年以上,审计部门要在较短的时间内一次性对几年来的财政财务收支、资产负债损益及基建项目等各项内容实行全方位审计的难度较大,审计工作质量很难得到保证。

(4)审计工作程序紊乱。很难保证审计效果。由于是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其审计客体大多数由组织人事部门确定。审计部门处于被动局面,对审计时间、审计力量的安排不能按正常审计项目进行,很容易在审计程序上出现差错。这样往往造成离任审计时间拖得过长,审计结果滞后,达不到离任审计应有的效果。3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工作的对策

(1)加大离任审计工作的宣传力度,争取各级领导的支持,选配好离任审计人员,作到专人、专门组织和临时组织相结合,是作好离任审计工作的基础。要重视审计人员素质的提高,每年除安排重点集中的审计业务培训外,还要尽可能的多组织实地审计,使理论和实际更好更快地结合在一起。离任审计是对一个单位最重要的几个要素——人、财、物等运用过程及结果的综合评价,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工作,因此,要求审计人员不仅要有能够发现问题的慧心,还要求审计人员要有对政治高度敏感的责任心,要有坚持原则,不畏权势的恒心,更要有相信组织,相信领导,坚持正义必胜的信心。

(2)处理好先离后审与先审后离的关系,是作好离任审计工作必须注意的一个问题。总的原则是坚持任前审计,先审后离或一审计二离任三使用,这是干部考核及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程序,也是离任审计评价活动的一项重要基本原则。

(3)处理好日常审计和离任审计的关系,是做好离任审计工作的关键。由于离任审计区间长,难度大,工作量也大,为了更好的完成离任审计任务,有必要把离任审计和日常的审计活动结合起来,作到资源共享,提高审计效率,降低审计风险。尤其是对于那些任职时间很长的离任领导,更是要充分利用日常审计过程中积累的财务信息和资料。这样,在离任审计时就可以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对平时容易出问题的地方进行重点审计。从而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4)加强离任审计的权威性,使离任审计真正成为干部使用和干部监督的重要依据,这是搞好离任审计工作的最终日的。要切实做到这一点,就要进一步加大审计结果的运用和对违法违纪行为的追究力度。首先必须建立一整套系统内部控制制度,赋予审计人员更大的权限;其次审计部门要将干部离任审计结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送同级党组、行政领导,把处理结果记入干部的廉政档案,组织部门将审计结果归人干部实绩考核记录;第三、对于违法违纪资金和各种不合理开支等问题,除限期整改外,计财部门应根据监察部门的意见从其月拨经费中直接扣除;第四、开展离任审计的后续审计工作。对于在离任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的处理意见,监察部门应通过后续审计检验审计结果,监督部门领导认真整改,切实执行审计处理意见。

财政部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财政部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规范其行使财政职能和财政财务管理、资产管理行为,正确评价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正确履行职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干部管理、监督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财政部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是指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发生晋升、调任、转任、免职、辞职等离任情况时,对其任期经济责任进行的审计。

任期经济责任,是指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对其所在部门、单位管理的财政资金的收入、分配和使用,以及单位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等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责任。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分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直接责任,是指领导干部对其任职期间内的下列行为应当负有的责任:

(一)直接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

(二)授意、指使、强令、纵容、包庇下属人员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

(三)失职、渎职的行为;

(四)其他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

领导责任,是指领导干部对其所在的部门或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业务活动应当负有的直接责任以外的领导和管理责任。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领导干部,是指部机关、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负有财政财务收支及资产管理责任的司处级领导干部,部属事业单位负主要责任的领导干部和负有财政财务收支及资产管理责任的主要领导干部。重点审计部属事业单位负主要责任的领导干部和负有财政财务收支及资产管理责任的主要领导干部。

第四条 离任审计实行先审计后离任,特殊情况可先离任后审计。

领导干部离任前一年内,已由监督检查局进行过内部监督检查,其后未发生实名举报情况的,可以免于离任审计。

第五条 离任审计工作由人事教育司负责,监督检查局、机关纪委等部门有关人员参加。实施离任审计时,抽调有关业务人员,组成离任审计小组,必要时可以聘请有关社会中介机构人员参加。

第六条 离任审计主要是对如下内容进行审计:

领导干部在本职位任职期间单位资产、负债、损益、所有者权益的真实性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贯彻执行国家重要经济政策情况;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有无个人违反决策程序或决策造成重大损失情况;个人遵守有关廉政规定情况等与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相关的内容。

第七条 离任审计程序

(一)立项及组织。对需要进行离任审计的领导干部,由人事教育司提出离任审计工作任务,报部党组批准后实施,并成立离任审计小组。离任审计小组根据确定的工作任务,制定具体的审计方案和审计项目计划,报人事教育司批准后实施。

(二)审计通知。离任审计小组应在实施审计工作3日前,向被审计的领导干部所在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同时抄送驻部监察局和被审计的领导干部本人。

审计通知书的内容包括:审计的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配合检查工作的具体要求;审计小组组长及成员名单;审计纪律要求。

(三)现场审计。离任审计小组查阅有关文件、会计记录、账表、凭证等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取证,核实有关情况。

(四)确认事实。离任审计小组实施审计事项结束后,应形成书面审计报告,送达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征求意见。被审计领导干部接到审计报告后,应于5日内将本人的书面意见随同审计报告送交离任审计小组。逾期不反馈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审计报告。被审计领导干部对审计报告提出异议的,离任审计小组应当进一步核审、取证。对其提出的合理意见应予采纳。

(五)审计报告和审计结论。离任审计小组征求被审计领导干部意见后,应形成正式的审计报告,同被审计领导干部反馈的书面意见一并报送人事教育司。

人事教育司会同监督检查局、机关纪委共同审定审计报告,对审计事项和被审计领导干部作出评价及审计结论。审计结论中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规定的行为,要依法提出处理建议。审计报告和审计结论抄送驻部监察局。

第八条 离任审计要求

(一)审计通知书送达后,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应当按照离任审计小组的要求,积极配合离任审计小组的工作,及时如实地提供有关材料,并于审计工作开始后5日内将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和执行廉政规定情况的报告送交离任审计小组。

(二)离任审计小组和审计人员按照规定实施审计时,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及领导干部提供预算、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财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有权检查与被审计人员有关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有权就审计事项的有关问题向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有效证明材料。

(三)离任审计小组组长对审计工作质量负责,对离任审计小组成员的工作质量进行监督,并对有关事项进行必要的审查和复核。离任审计小组在实施审计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人事教育司请示汇报。

(四)审计人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办理审计事项,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遵守审计回避制度有关规定,并负有保密的义务。

(五)离任审计小组通过审计,发现被审计领导干部负有经济责任问题的,应查清其相关问题,并分清其应当负有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第九条 人事教育司应当将离任审计结论,作为对被审计领导干部的晋升、调任、转任、免职、辞职等提出审查处理意见及业绩考核的参考依据,并归入干部考核档案。离任审计结束后,人事教育司应根据审计结论与被审计领导干部进行谈话,通报审计情况。

第十条 对领导干部涉嫌违纪的,要按照干部监督管理权限分别移送驻部监察局、机关纪委调查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人事教育司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2_年《财政部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202_年1月17日

第四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经验材料

近几年来,湖南省**市**区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作为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实绩考核的重要措施来抓,不断创新机制,突出成果运用,使之逐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一、加强制度建设,夯实审计基础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成立了区委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在机构、编制、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保障。与此同时,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定期召集纪检、监察、人事、财政、审计等单位参加的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

(二)规范具体操作。区委、区政府出台《关于区管领导干部离任(任中)审计的暂行规定》,制定了《审计要情报告制度》、《重大审计事项集体审定制度》、《审计复核制度》、《审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案件线索移交制度》、《审计回访制度》。密切关注审计人员的廉政勤政情况,由纪检、监察机关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回访检查,严格实行审计组长、经济责任审计办、审计局法制股三级复核制,确保了经济责任审计质量。研究出台《区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暂行办法》,就领导干部所承担的决策责任、发展责任、管理责任、法律责任、廉政责任,是负直接责任还是负领导责任均作了明确界定和划分,规定了审计、组织、人事、纪检、财政等部门运用审计结果的程序、职责和纪律责任,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及结果运用提供了依据。

(三)加强部门协作。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注重部门联动效应,组织部门负责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指导和协调,下达审计委托书,充分运用审计结果考核和使用干部;审计部门接受委托审计,按要求提交审计结果报告;区执纪执法机关及时受理审计发现的严重违法违纪线索,严惩经济违法乱纪行为。尤其是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的督促、协调作用,凡审计工作遇到阻力,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主动出击,排除干扰。202_年以来,针对少数单位执行经济责任审计决定不力的现象,组织、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协同审计机关组成联合督查组,多次深入被审计单位召开专门会议,督促落实经济责任审计决定,共收缴违纪金额26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180万元,经济责任审计决定落实率达到100%。区财政每年安排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工作经费4万元,确保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顺利开展。

二、创新工作手段,加大审计力度

(一)拓宽领域,全面推进。在审计时限上,全面实行逢离必审,大力推进任中审计,实行监督关口前移。202_年以来,先后对21个区直单位和27个乡镇、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共计75人开展了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共查出9个单位违纪违规问题,查出违纪资金230万元,决定收缴上交区财政7.7万元,为单位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0.2万元。在审计内容上,根据不同单位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突出审计项目。如对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审计,突出了财源建设、招待费、重大经济决策、消赤减债及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审计。对区直单位的审计则把招待费、小车燃修费、公费出国(境)费用、基建预决算作为审计特别关注事项。在审计重点上,突出三种对象:一是干部考察发现有问题的领导干部;二是任职时间超过5年、计划调整交流的领导干部;三是掌管人、财、物部门的领导干部。

(二)改进方法,提高质量。突出开好“两会”,严格“四查四看”。开好“两会”,就是开好被审计单位干部职工代表座谈会、社会各界有关人士座谈会,充分听取被审计单位和责任人的情况介绍。“四查四看”,即查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看经济责任履行好坏;查财政财务收支是否真实合法,看领导干部遵守财纪纪律和廉洁状况;查内控制度是否健全,看内部管理监控是否到位;查财政财务收支状况,看国有资产是否保值增值。

(三)适度公示,扩大影响。推行审前公示制度。在被审计单位张榜公告被审计对象的姓名、职务、审计内容以及审计组人员名单及举报电话等,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充分搜集审计线索,全面掌握被审计对象所在单位的经济运行和个人财经纪律执行情况,寻找审计突破口,力求审深审透;坚持审计结果与被审计对象见面制度,充分征求意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依法作出审计决定;坚持审计结果适度公示制度,除涉密及其它不宜披露的内容外,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充分运用成果,强化审计效力

一是作为干部奖惩的依据。凡是区委、区政府拟表彰奖励、考核评优评先,都事先征求审计部门的意见,或提请审计部门审计。如202_,评选市、区“艰苦奋斗、勤廉为民”优秀领导干部时,就对候选人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其中1名候选人因经济上不过硬而被取消评选资格。近年来,有2名领导干部因经济责任存在一定问题没有评为先进个人,5名领导干部考核评优资格被取消。如202_,

第五篇: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进点会讲话

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进点会讲话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25条的规定,受县委组织部的委派,今天我会同县审计局审计组到 召开审计工作进点会。按照工作部署,从今天起对 同志任 期间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进行审计。下面,我代表县委组织部部务会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正确对待这次审计工作

开展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国家审计机关履行的法定职责,是一项正常的审计制度安排,这在《审计法》都有了明确规定。近年来,随着审计监督工作的逐步深入,目前经济责任审计监督的对象和范围,已经涵盖了“村官”、县乡和省部级党政领导干部以及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审计的内容也从原来单纯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拓展为以政府性资金审计为基础,重点审查领导干部履行经济决策权、经济管理权、经济政策执行权、经济监督权、廉政规定情况等;同时也从过去对事不对人的审计转变为既对事又对人的“人格化”审计上来;审计的目的从传统的纠错防弊的防护性审计向增强经济社会“免疫系统”功能的建设性审计上来。(可略)

刚才 同志对这次审计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内容和纪律要求等都作了重要讲话,我在这里就不再重复了。现在我简要介绍一下我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情况。

近几年,我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有序进行,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0 年至201 年,全县已对 名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进行了离任和任中审计。

本次审计,是县委组织部和县审计局按照《审计法》和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要求而实施的,是一次正常的经济责任审计。是对 同志任 期间 事业发展情况、经济决策能力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综合审计判断和客观评价。通过审计,实现监督和服务两大职能,为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搞好服务,为县委管理干部提供参考依据。

二、严守程序,做到依法审计文明审计

一是要依法审计,确保审计质量。审计组要严格按照《审计法》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有关规定,全面提高审计质量,强化意识,认真扎实地做好审计实施工作。

二是注重学习,提高能力。要立足于审,着眼于帮,真正发挥审计“审、帮、促”的作用,坚持做到边审边改,帮助改进,促进提高,要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水平和业务质素。

三要严格遵守审计纪律、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严格执行审计“八不准”规定,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三、积极沟通配合,确保审计工作顺利完成

一是要理解审计。这次审计是一次正常的审计工作,大家要给予充分理解,并不是 同志存在什么问题我们才进行审计,这是审计机关经常性、制度化的工作。

二是要配合审计。这次审计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时间跨度长,搞好这次审计工作,离不开在座各位同志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为此,涉及的的同志要及时真实完整地向审计组提供所需的审计材料,如实出具证明,需要相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调查的要如实向审计组反映情况。

三是要监督审计。审计纪律“八不准”是全国审计机关的制度要求,审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在座的各位要对审计人员严格执行审计纪律给予充分理解,这是制度要求。同时也希望大家对本次审计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以上是我要讲的几点意见,如有不妥之处请指正。谢谢大家!

浅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关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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