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范本
工程承包工作一般来说对于质量的监督还是比较看重的,因此签订合同需要考虑到相关事项的重要性。以下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程承包合同范本简单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范本1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______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范围: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筑安装面积共计______平方米。
五、工程造价: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为人民币______元。
第二条 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总工期为______天(日历天),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验收。
二、开工前______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得顺延工期,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因天灾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畅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4、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其所供材料以及设备不合规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5.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6.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7.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8.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四、工期提前
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乙方按此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5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第三条 施工准备
一、甲方在开工前应办妥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申请领取建筑执照;清除施工场地范围内影响施工的原有管线、树木等障碍物;解决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构件的堆放和中转场地,搭建大型临时设施用地);解决施工用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的畅通;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设计图纸______份;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交底。
二、乙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和熟悉图纸,参与设计交底;编好施工图预算;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内的用水、用电、道路以及搭建施工临时设施,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储备材料,加工构件,做好一切施工准备。
第四条 物资供应
一、由发包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或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采购;
三、发包方供应、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应由甲方负担。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四、本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格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本合同签订后____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______%备料款,计人民币______万元;临时设施费,按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______%计人民币______万元,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______%计人民币______万元;材料设备差价______万元,分__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为______,金额______元。
二、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__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______%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四、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______%的违约金。
五、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第七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全部达到合格。
二、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适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3.在施工中,如发现甲方投资不足,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而中途停建、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安全施工
一、乙方有责任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盗。在施工中因因乙方责任发生的伤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三、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第九条 工程分包
1.乙方可按协议条款约定分包部分工程。
2.乙方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后,将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条 违约责任
承包方的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本合同关于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
发包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四、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______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______%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第十一条 纠纷解决办法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选择下述第()项处理:
(1)向建筑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合同附件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发包方报送____________________机关、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范本2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外环境景观及____________________景观园林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园林景观、____________________景观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景观工程(含各出入口)、绿化工程、园林建筑工程及配套水电工程、照明系统等(详见施工图)。本工程施工图的深化、优化设计由乙方负责,如本工程的施工由乙方承包,则乙方免费提供该项服务;如不由乙方承包该工程的施工,则甲方支付该项服务费用______元予乙方。
4.承包方式:由乙方包工、包料、包机械、包管理、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税金、包文明施工及包深化、优化设计等。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开工日期以甲方的开工通知单并经乙方确认为准,竣工日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______天,不能移交承包方主要的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用电,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阶段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______小时以上者;
(4)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5)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6)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7)发生重大设计变更。
第三条 工程合同造价
1.本工程合同预算造价为人民币______元,即人民币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含税)。
2.按照第八条标准按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
第四条 材料、设备供应、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
4.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5.具有合证书建筑材料、设备、发包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发包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承包方负担。
6.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证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承包方不得用于本工程。
7.乙方已预定或已采购的材料,若甲方发生变更,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本工程质量要求为优良;
2.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3.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为____________;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接到通知后 24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6.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纸说明、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7.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
8.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
9.工程交工验收后,园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水电保修期为2年,保修期间由施工质量造成的损坏,其费用由乙方承担,绿化工程保养成活期6个月,保养水费由发包方承担。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承包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修复。
第六条 施工设计变更
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承包方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发包方、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______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发包方签证后,承包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结构改变、标准提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4.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
5.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事实之一时,承包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发包方,要求确认;
(1)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
(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
(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4)确认的事实必须在2天内解决,不能如期解决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第七条 双方负责事项
1.发包方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拆迁、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2)在开工前做好“三通”;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红线图以内距建筑物不大于______米的水、电源联结点,并装好水、电表,以便承包方按表计费;
(3)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4)按规定提供施工场地;
(5)合同签订后____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施工技术资料______套;
(6)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7)组织承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纪要,并在____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8)审核承包方工程进度表,及时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9)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款拨款签证和其他必须的签证。
(10)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承包方办好竣工结算工作。
2.承包方
(1)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及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用水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发包方及有关单位;
(3)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4)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5)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6)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7)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责任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第八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签定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合同总价的______%;
2.乙方完成合同工程量的______%时,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工程款申请报告后十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总价______%进度款;
3.工程竣工后,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工程款申请报告后十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总价______%进度款;
4.工程验收后甲方在收到乙方结算书后三十天内完成工程结算的审核工作。工程结算后七天内付至结算总价的______%工程款;留结算价的______%尾款,园建工程及绿化工程单项保修期满后______天内分别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5.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6.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承包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元作为逾期违约金。
2.发包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责任,竣工日期得以顺延。
(2)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以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方可直接向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特殊条款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
第十二条 附则
其他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合同附件:全部施工图纸。上述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全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______份,其中发包方执______份,承包方执______份,副本______份,发包方执______份,承包方执______份。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委托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范本3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建设工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
4、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合同工期总天数______天(以实际进场施工之日算起);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按照《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验收。
四、合同价款
总计合同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小写¥______。
五、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本工程进场完成______%工作后10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______%工程费用;本工程进场完成______%工作后15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______%工程费用;本工程竣工验收后20天付清余下的工程费用(除工程保修押金)。工程价款通过银行转(汇)入对方帐户(以本合同注明帐号为准)。所有款项支付须先开发票后支付。
六、施工准备
1、承包人在合同签定后______日内免费完成图纸的设计和细化,完成后由发包人提交给设计院,承包人协同参与技术交底以便图纸通过。
2、发包人应在施工前做好三通一平工作,提供基准测量点和水、电接入点;
七、安全责任
1、甲方指导乙方组织实施,检查乙方施工安全设施。
2、乙方应指派专人负责安全,施工现场应有安全标示和安全设施。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责任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法律和经济责任。
八、工程竣工验收及保修
1、承包人在工程竣工前三日内,应将验收日期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届时验收,如发包人不能按期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承包人,并与承包人另行商定验收日期,但发包人必须承认承包人的竣工时间;发包人推迟验收,其间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其他损失均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的验收通知未提出异议,但到期又不按期组织验收或发包人提前使用的,视为验收合格;
3、竣工工程经验收合格之日,办理工程移交,从验收之日起三日内移交完毕,如发包人不按期接管,致使工程发生损失,应由发包人承担;
4、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可作减项竣工,并对已完成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
5、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壹年内承包人对工程负责免费保修,保修期限届满后,承包人提供终身优惠服务。
6、承包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技术要求进行工程施工,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工程产品,并对其负责。由于承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承包人应负责无偿给予修缮,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承包人无力补充完善,需委托其他单位时,承包人应承担全部工程费用。
九、现场代表
发包人现场代表______,承包人现场代表______,双方代表的权利义务按本合同约定,解决工程中所遇问题的协商、及决策意见的签证、处理;如一方换人时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对方。
十、违约责任
因承包人施工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承包人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费外,应根据实际损失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
一方违约时,除前面条款另有约定外,违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_万元。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以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贰份,发包人与承包人各执壹份。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共______页
发包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签字)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范本
第二篇:工程项目总承包合同(样本)
合同编号:
X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总承包合同
发包方: XXXXXXXXXX有限公司
承包方:
XXXX年XX月XX日
目录
第一条 工程项目概况.....................................................................................................................3 第二条 发包方的责任和义务.........................................................................................................3 第三条 承包方的责任和义务.........................................................................................................4 第四条 工程质量.............................................................................................................................4 第五条 工程款及结算.....................................................................................................................5 第六条 工程验收.............................................................................................................................6 第七条 开工及延期开工.................................................................................................................6 第八条 施工安全.............................................................................................................................8 第九条 违约责任.............................................................................................................................8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9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变更和终止.................................................................................................9 第十二条 其他.................................................................................................................................9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概况
1.1 工程项目名称: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项目工程。1.2 工程项目地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1.3 工程项目工期:本工程工期XX天,自XXXX年XX月XX日开工,于XXXX年XX月XX日工程竣工,完成装臵建设及联动试车。
1.4 承包范围:总承包,包工包料。
1.5 工程内容及范围:负责该工程项目的施工,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安装和调试,项目的试车运行和验收。
1.5 工程总价款(人民币大写):XX万元整。
1.6 工程项目要求:在规定的工期内,按国家相关标准和本合同附带的技术文件要求,在确保工程进度的前提下,保质保量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建设、设备安装调试,整体装臵开车运行,确保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第二条 发包方的责任和义务
2.1 发包方向承包方提供工艺包,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指导。2.2 说明工程项目的任务,提供相关技术文件。2.3 提供项目设计文件及图纸。
2.4 考核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并按进度拨付工程款。2.5 及时组织工程项目验收。
第三条 承包方的责任和义务
3.1 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施工、竣工及验收。3.2 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
3.3 负责工程项目的土建施工、设备、材料的采购、设备、管道及仪电的安装调试、验收。
3.4 自觉遵守国家、地方及建设主管单位对施工现场的规定,妥善保护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等不受损坏,未经有关单位同意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5 工程项目未移交前,负责该项目一切设施、设备的保护。
3.6 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和国家有关规范及标准进行施工建设,做好各项记录,接受现场指导和质量监督。
3.7 严格按有关操作规范组织施工,确保施工安全。如出现安全问题,由承包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3.8 项目竣工后,编写验收方案,向发包方申请验收,提交所有施工验收资料。
第四条 工程质量
4.1 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符合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标准;
4.2 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专人的监督。4.3 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3)承包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发包方。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发包方进行结构中间验收;
4)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发包方派驻专人,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发包方备案;
5)工程项目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至XXXXXXXXXXXXXXXXXXX。
6)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第五条 工程款及结算
本合同总价款为XXXX万元(XXXX万元整)。
5.1自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即XXX万元作为预付款。5.2 土建施工结束,主要大型设备进场后14日内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5%,即XX万元。
5.3 工程安装调试完毕且验收合格后,承包方按合同总价款向发包方全额开具发票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5%,即XXX万元。
5.4 合同总价款的10%,即XX万元作为质保金,在装臵稳定运行六个月后支付。
5.5 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5.6 一切税费均由承包方承担。
第六条 工程验收
6.1 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6.2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6.3 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十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6.4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十个工作日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6.5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第七条 开工及延期开工
7.1 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发包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发包方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发包方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发包方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7.2 暂停施工
发包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发包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发包方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发包方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发包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7.3 工期延误
7.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发包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发包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关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地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发包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3.2承包人在上述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发包方提出报告。发包方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第八条 施工安全
8.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8.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8.3安全防护
8.3.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发包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方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3.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通知发包方,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8.4事故处理
8.4.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方,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8.4.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承包方须自行完成本施工任务,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不得将本项目再次进行分包或转包。
9.2因承包方责任原因而延误工期逾期完工,每延期一天承包方向发包方赔付0.5%违约金。
9.3承包方必须给进场施工的工作人员购买人身保险,在施工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由承包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9.4如承包方违约给发包方造成经济损失,由承包方负责经济赔偿,且发包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及本合同相关事宜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将争议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变更和终止
11.1 本合同经双方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11.2 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11.3 本合同所属于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4 合同生效后,需要修改变更合同条款和内容的,经双方友好协商后签订书面补充协议,经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11.5 需解除本合同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除协议后,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二条 其他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二份;其具有法律依据和效力;发包方保留其最终解释权。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开户银行:XXXXXXXXXXXXXX 税号:XXXXXXXXXXXXXXX 账号:XXXXXXXXXXXXXXXXXXXX
生效日期 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 开户银行:XXXXXXXXXXXXXXXXX 税号:XXXXXXXXXXXXXXX
账号: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年 月 日
第三篇:施工总承包合同
白佛实业集团
二期施工承包协议书
甲方:白佛实业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本协议与本案的合同不一致时,按照本协议执行。甲方将:“白佛实业集团”二期工程交由乙方承包施工,为保证工程按期、保质保期完成,现双方订立协议如下: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白佛实业集团二期工程,建筑面积约5万多平米,具体施工范围以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的设计图纸为准,建筑面积据实结算,工程阳台按全面积计算。1.2工程地点:白佛实业集团
1.3工程承包范围:图纸所示全部内容,包括水、电(含弱电管)、暖、土建、装修、消防、通风设备安装、门窗等,自进场至竣工交付的全部建设施工工作并应承担承包范围内临水临电、现场道路及安全文明施工所涉及相关费用。不包括现场临建、围墙、住户用电梯。
二、工期
本工程工期为
个自然日,协议生效后甲方即协助乙方进场施工建设,工期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四、质量等级:合格
五、协议价款
5.1协议价款为固定单价,即每平方米1500元,(最终结算以实际施工建设面积为准)。
5.2协议价款含施工所需水电费、开具正式发票,与工地建设有关的所有税费、建设主管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所交的保证及其他支出,属于施工方应承担的范畴,由施工方承担。
六、协议价款约定及调整
6.1协议价款约定:协议价款采用固定平方米造价方式,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500元单价,结算时按建筑面积据实结算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进行计算(阳台除外),阳台按全面积计算。
6.2调整因素: 工程洽商、设计变更、索赔、现场签证、变更材料价格调整,按河北省消耗量定额(2012)结算。
6.3任何工程洽商、工程变更、设计变更、索赔、现场签证、变更材料价格调整的批准和审定,均需经甲方有签字权的代表签字同意和盖甲方印章后生效,乙方方可实施。甲方工程管理部门、监理有执行本条的权利。
6.4如甲方对材料的质量及价格有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材料,但应结合施工进度,若造成不属于施工方应承担的损失,按预算甲方给予补偿。
七、协议价款调整方式
图纸会审、工程洽商、工程变更、设计变更、索赔、现场签证等造价调涨:根据河北省消耗量定额(2012)确定总价,按三类工程取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规费及税金以上均不调整,垂直运输费、超高费用,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用及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施工降效增加费用不予计收,二次搬运费、临时停水停电费也不予收取)。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签证总价下浮3%:协议 2)主体12层施工完成后7日内,双方核实完成的建筑面积(7层至12层)确定工程进度款额,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额的75%。
3)主体18层施工完成后7日内,双方核实完成的建筑面积(13层至18层)确定工程进度款额,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额的75%。
4)主体24层施工完成后7日内,双方核实完成的建筑面积(19层至24层)确定工程进度款额,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额的75%。
5)主体封顶后7日内,双方核实完成的建筑面积,确定主体总造价,甲方向乙方支付至主体总造价的97%。
2、二次结构、装修及安装
1)每月25日乙方向甲方上报当月完成工程预算,工程预算按河北省消耗量定额(2012)一类工程取费确定工程进度款额,次月2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额的75%。
2)全部完工后双方据实核实建筑面积确定工程总造价,15日内甲方向乙方付至工程总造价的97%。8.2 保证金支付
甲方于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满两年后,建筑项目满足正常使用,甲方支付给乙方剩余的3%工程款。支付日期为满两年之日起7日内。
九、特别约定
1、乙方除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施工,独立承担因施工方的相应法律责任外,还需为本项目施工方工作人员提供合法的工作环境、劳动保障及支付劳动报酬,如乙方履行本协议期间发生劳资纠纷的,乙方负责妥善处理,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赔偿范围包括诉讼或仲裁费、律师费、交通费、误工费、食宿费及其他所有损失。如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给予乙方赔偿。
2、因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不含政府行为)造成的停工,工期顺延,费用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相应责任方承担。
3、政府行为(雾霾、手续问题、与现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无关的政府会议或指令等引起的停工)造成的费用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给予乙方赔偿,工期顺延。
十、其它约定
10.1乙方施工现场禁止与工地无关的闲杂人等入场,若发现甲方有权将其请出场外。
10.2本工程项目施工大门由乙方自行设计并承担相应费用,征求甲方认同。
10.3本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办理竣工备案验收及竣工资料归档(含竣工图),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竣工备案不能受理,乙方应承担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10.4甲方或监理有权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对乙方的违法行为提出整改,乙方接到整改通知后24小时内未采取相应整改措
施,乙方每次承担违约金1000元。累计3次扣款后,乙方每次承担违约金5000元。
10.5必须由监理牵头乙方组织,每月进行一次施工安全检查及安全教育,3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汇报。
10.6针对不同的分部分项工程,乙方在开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有监理人员参加),并以书面形式向监理汇报,经双方同意后方可开工。
10.7施工中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伤亡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将暂停付款直至乙方整改处理完毕。
10.8本工程的临时防护栏杆、现场围护等要达到牢固美化标准,符合安检要求,费用由乙方承担。
10.9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发生不尊重甲方工作人员的行为,不得恐吓、辱骂甲方工作人员。如发生恐吓、辱骂行为,经三方调查情况属实,甲方可单方认定并处以罚款。
10.10乙方收到施工图后,应在14天内作出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经乙方公司总工签字确认,报监理、甲方审批后方可实施,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产地、规格型号、品牌)等供应进场计划,人员安排、质保体系、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施工机械设备配置情况以及施工现场优化布置等内容。由甲方确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应作为工程验收的重要依据,乙方不按时送审施工组织设计,造成甲方无法判断工程进展是否顺利,甲方可拒付相应部分工程进度款,责任由乙方承担,监理及甲方对施工组
织设计方案的确认是对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的可行性的确认,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属乙方自身的施工措施,并不是对所涉及费用的确认。
10.11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甲方须按乙方施工进度及时进场或安装,若因甲供材不能及时进场造成工期延误或费用损失,甲方应承担责任,补偿乙方费用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10.12甲方负责办理工程所需的相关手续,负责缴纳甲方应缴纳的相关费用。
10.13甲方负责现场的三通一平,将施工用水、电引至施工现场,负责提供临建、围墙。
十一、违约责任
11.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资金不足、人员不到位等原因造成误工的,迹象表明乙方没有能力再完成承包内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解除后乙方支付已完工程量60%工程款,其余款项作为违约金扣除)。
11.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本协议约定要求甲方提前付款的、未按图纸标准及技术规范施工擅自变动的、使用不合格材料的均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让乙方整改,整改完成前每月按工程造价的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如乙方出现上述任何违约,甲方有终止并解除协议的权利。
11.3甲方不按时支付工程款,7日内乙方以书面形式催促甲方付款,7日后乙方可自行停工,费用及损失由甲方承担,双方协商
无法解决的,乙方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依法解决。11.4工程施工中发生的因甲方手续不全或资金不足造成的停工、拖延工期的,甲方赔偿乙方费用损失,并顺延工期。
十二、管辖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同时双方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解决。
十三、协议补偿及变更事宜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或变更,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生效约定
本协议一式八份,甲乙双方各执四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或授权人签字:
法人或授权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月**日
第四篇:施工总承包合同
施工总承包合同
发包人(甲方):河北兴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人(乙方):
为了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23、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平米,框剪结构,地上
二、承包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除发包人负责的工程内容以外所有的土建等其它项目,发包人负责的工程内容:弱电(安装部分)、门窗、电梯、土方、桩基等。:
三、合同工期:
1、开竣工日期年天数500天,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非承包人原因某段(栋)延期开工,承包人提供文字资料,经发包人确认后,工期顺延。
2、竣工日期:竣工日期以甲方出具的竣工验收报告签署日期为准。
四、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六、合同价款确定:
1、合同价款:执行河北省《2008河北省建筑、安装、装饰工程消耗定额预算综合定额》,以二类工程取费,人工费执行现行的河北省有关政策性文件进行调整,施工的主材按邢台地区当月信息价调整材料价格(辅材按预算定额计算)。
2、合同价款计算范围及依据:以施工图纸、图纸会审等文件为计算依据。
3、此合同价款中已包括人工、机械费、材料费、管理费、利润、税金。
4、由于发包人原因变更引起的剔凿和拆除执行河北房屋修缮工程消耗量定额(2009版)。
5、变更签证:由于发包人原因变更引起的现场签证及变更,按双方签
证计取。变更签证按河北省2008定额及相关文件计算。
七、工程结算:
1、结算原则:合同总价±洽商变更签证±材料调差。
2、承包人在各栋号工程竣工后,向发包人提交结算书,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结算书30日内出具审核意见。
3、双方预结算中的分歧以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解释为准。
4、材料调差:施工中钢筋邢台地区信息价超过或低于3800元/吨时,按实际价格调整材料价格。
八、工程款支付:
l、本工程单栋垫资施工至一层封顶,在发包人确认承包人完成垫资施工部分5日内,发包人支付一层以下垫资工程量的80%工程款,以后每月支付一次进度款,承包人每月25日报完成工程量,发包人确认承包人完成量后,于下月5日前支付承包人当期完成工程量价款的80%;主体结顶后工日内付至主体工程量价款的90%。以上价款均按单栋进度以施工面积乘以单方价计算为准(执行预算定额计价为准)。
2、装饰、装修及安装工程按每月完成工程量价款的80%支付,支付时间为次月5号前。
3、工程符合综合竣工验收条件日内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价款的95%。
4、竣工验收合格后两个月内,发包人完成对承包人的竣工结算,否则以承包人的结算报告为准,竣工结算10日内,承包人配合发包人办理综合竣工备案验收手续,办理完毕后发包人支付至结算工程量价款的97%,余3%留做工程质保金。
5、保修金:按结算总价的3%留做工程质量保修金,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7日内支付扣留保修金的70%,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二年后7日内支付除防水分项工程款的3%的保修金以外的全部保修款,满五年后的7日内支付防水工程分项工程款的保修金。
九、安全施工
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施工规范施工,必须做好安全防护,否则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十、发包人工作及权利、义务:
1督,组织竣工验收及工程交接。
2、施工代表负责对承包人提出的洽商、签证等有关文件进行审核,并在3个工作日内签批。
3、甲方确保乙方进场前,工程现场达到“三通一平”,并在开工前提供工程周边地下设施的相关资料,协调处理民扰确保乙方正常施工。保证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相关遗留问题。
4、将施工所需水、电源提供至工地围墙以内。
5、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6、办理施工许可证等开工手续并承担发包人应承担的费用。
7、向承包人提供工程地质及地下管网线路资料,将水准点及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现场交验给承包人。:
8(含竣工图两套)。
9、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
10、对不服从管理野蛮施工的项目管理人员及分包班有权更换、清退和处罚。
十一、承包人工作及权利、义务:
1、承包人派驻现场施工代表负责对工程实施全面管理工作。接受发包人的管理、监督,并负责对工程实施全面管理工作。
2、参加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后7日内,承包人按合同工期
要求向监理及发包人报送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份,经监理公司审批后报发包人。
3、每月25日前向发包人报送当月实际完成产值报表及下月的具体施工进度计划。
4、按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扬尘和施工噪音等手续,做好施工安全防护和环卫工作,并由承包方承担全部费用。
5、按照市政府要求,防止扬尘污染。保证施工场地清洁卫生,并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6、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施工使用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7、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国家及河北省现行施工规范、施工标准进行施
8、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人及监理检查、验收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9、负责施工期间自身安全、防火、防盗工作,严格按规定程序安全保质施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包人负责。
10、承包人已施工完成的工程或已施工竣工工程未交付使用前,承包
人负责自身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丢失的,承包人负责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
11、服从监理公司的管理、遵守发包人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12、办理施工许可证等开工手续并承担由承包人应承担费用。
十二、物资供应:
1、本工程物资除发包人供材外均由承包人采购,承包人必须对进场材料负责,保证采购合格品,同时提供材料合格证明文件,主材必须先在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取样复检后方可使用,保证进场材料全部合格。发包人及监理单位有权对进场材料把关,发现不合格材料禁止使用,不合格材料限期退场,如已使用必须更换,延误工期不顺延,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进行处罚。
2、发包人制定的供应商供应的材料,价格可据实调整。变更涉及未定价材料,由双方协商定价。
3、发包人供材的协调与管理:承包人配合发包人提供数量、尺寸、型号及用货时间等。
十三、违约责任:
1、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和监理供材师指令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如承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或监理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且在监理工程师书面要求改正后的7天内仍未采取补救措施的,则发包人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补救,因此发生的费用和损失应由承包人承担。该笔款项经发包人核实后,由发包人从应付或将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
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的质量达不到建设部颁发的规范验收标准,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处罚、限期修复、停工,延误的工期不顺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如不能限期修复或修复后仍不能通过质检部门验收,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无条件退场,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3、发包人和监理公司组织初验,承包人必须配合,在初验和保修期内发包人对发现的质量问题有权要求承包人限期修复,如承包人未在发包人指定期限内开始维修或未在指定期限内修复完毕,发包人有权自行维修,除维修费用由承包人负担外,并对承包人处以维修款10%的罚款。
4、甲方必须及时支付双方约定的工程款,逾期不支付应按工商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向乙方支付利息,如甲方违约出现超过30日,则甲方除向乙方支付利息外,每拖延一天、按应付价款的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乙方可停上施工。
十四、双方保证
1、乙方向甲方缴纳贰值五元履约保证金,在签定合同后乙方向甲方缴纳保证金贰佰万元,按甲方指定账户。
2、乙方承诺垫资施工至结构一层封顶,若乙方不能实现承诺施工,愿接受甲方处罚,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乙方承担所有损失。
3、甲方向乙方保证此项目正常顺利施工,若在乙方缴纳保证金一个月内不动工,甲方退还履约保证金。
4、甲方在乙方施工至一层封顶时退还履约保证金的50%,施工至五层时退还剩余的50%履约保证金。
5、甲方用开发建设项目作为保证,甲方如不能按本协议约定时间、节点、比例支付工程款时,甲方将该部分房产按乙方建筑成本价冲抵应付款项。如正常履行本协议付款约定,保证条款解除。
十五、保修:
1、保修内容:承包人施工的所有项目。
2、保修期限:执行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3、保修期内承包人按发包人或物业公司通知3日内到达进行保修,逾期发包人或物业公司可自行维修,费用由承包人负担。如因承包人工程质量问题导致业主向发包人索赔,全部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4、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十六、特约事项:
1、承包人对所有工程项目,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擅自转包。否则,由此造成的责任和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单独分包的项目,承包人积极配合,配合费按分包工程价款的2%计取,由发包人直接支付给承包人。
2、因发包人原因,工程不能按约定时间开工,承包人须提出文字材料,经发包人确认后相应顺延工期,中途停建、缓建,相应顺延工期,发包人按双方确认的实际损失予以补偿。
3、发包人代缴的应由承包人承担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承包人应按规定支付其应支付的材料费、人工工资,若发生拖欠材料费、人工工资问题,致发包人代为支付,承包人须按发包人代付金额偿还,该款由发包人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十七、工程验收:
1、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竣工报告及全部竣工资料后十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
承包人工程竣工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向发包人交付工程及钥匙,否则每延迟一天按工程总造价的万分之三赔偿发包人损失。
2、备案验收时,承包人应予以配合。
3、发包人办理竣工备案手续,承包人须按要求予以配合,提供资料和盖章。
十八、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约过程中的争议由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协调,协调不成的向本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九、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十、本协议一式陆份,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各持叁份,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河北兴杰房地产乙方:
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签字或盖章)法人:(签字或盖章)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五篇:工程项目内部施工承包合同
52122735.doc
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本合同内容包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1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面积M2,工程结构。
1.3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1.4 承包内容安装。
1.5质量等级:确保工程,争创工程。
1.6工程造价元。
第2条 工程施工管理进度计划
2.1甲方将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乙方同意承包该项目施工,并服从甲方对项目的各项管理,乙方不得将该项目擅自分包。
2.2根据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甲方承诺业主的条款和义务,乙方应全面及时的履行。
2.3本工程甲方指定为工程负责人,乙方指定为工程负责人,为工地负责人。
2.4双方密切配合负责处理好施工中各项工作。
2.5乙方应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2.6乙方应负责审学图纸,参加图纸会审,编制施工预算和决算工作。
2.7乙方应向甲方每月提供月度计划表和劳动力用工计划表.以保证进度计划完成。
2.8乙方应配合甲方及时做好工程变增、变减工作量手续与签证收集工作。
2.9乙方不履行施工计划或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应对甲方给予赔偿,赔偿金为元/天。
第3条 工程质量与验收
3.1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随时接受业主、监理和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3.2对检查、检验提出的质量问题,应及时组织返工、整改,并承担返工损失费用。
3.3乙方做好分项的自检自查及中间验收工作,乙方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验收。
3.4隐蔽工程验收必须提前三天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及监理验收签章后方可隐蔽。
3.5做好做齐隐蔽分项、分部的验收资料工作,并收集装订成册。
3.6分项工程优良率达80%,工程一次交验达100%。因工程验收未通过,造成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乙方承担负责。
3.7工程施工完毕,应及时做好质量检测、电气安全检测、消防系统检测工作,及时提供检测报告,检测费用乙方负责。
3.8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前一周提供装订成册的五套竣工资料和二套竣工图纸。
第4条 文明创建安全
4.1确保文明施工,现场文明达85分以上,创建级文明工地,做好交付前的产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被窃,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4.2贯彻执行安全操作各项规章、法规制度、安全管理达标,无一般事故及重大伤亡事故发生(包括重伤、火警、机械电器设备、交通、食物中毒)等事故。
4.3遵纪守法抓好综合治理工作,用工需三证齐全(身份证、暂住证、上岗证),严禁私顾乱招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工程施工,禁止使用假证件人员、年老体弱人员、童工,一经发现后果自负。
4.4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代表或委派人员对文明创建、安全、综治、防火等方面的检查、督促,及时组织整改、检查、督促时提出的问题。
4.5由于乙方未按有关规定、法规,未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应承担由于自身防护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由此发生的费用。
4.6如发生重大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进行处理。甲乙双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第5条 合同价款和工程款支付
5.1本工程必须执行甲方与业主签定的预算定额版本和费率取费承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5.2合同价款确定后,今后如有政策性调整工程造价不作调整(除工作量发生变更、签证认可审计外)。
5.3乙方每月25日前向甲方和监理提交已完工程量月报表,经监理、业主认可后收取工程款。
5.4根据业主认可月报表工程量款,按甲方与业主签定的合同给予付款。
5.5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业主直接付款给乙方,有责任共同催讨资金。
5.6甲方按合同按时付款,以保证乙方顺利施工。但可能业主、甲方在资金上有短期困难,但乙方不得借故停止施工,待资金好转,甲方一并付清。
5.7乙方应向甲方上交管理费,税金(3.73%)和其他各项规费。
5.8甲方按月报表和承诺业主比例进行付款给乙方,甲方应扣除总包管理费和税金后的80%作为月度付款依据,留20%为工程保证金,乙方在收款时应出具收款凭证,待工程总结帐应出具本市建管发票。
5.9工程保修期年,保修金为工程总价的%,乙方在保修期间应接通知后2天内组织力量保修。保修费用由乙方负责,如乙方在2天内未派力量修理,甲方自行组织修理,费用在修理金中
扣除。
5.10甲方向业主承诺的让利、下浮,乙方同步履行。
第6条材料采购
6.1材料设备采购应做到优质优价,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甲方、监理进行验收,对设计和规范不符的产品甲方和监理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至验收合格并使用。
6.2业主提供材料设备应提供规格、型号,、数量、供货日期,并组织验收及保管。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设备,建议业主更换并出具合格证明。
6.3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供应商和价格应事前征得甲方认可,并办理批准手续。
6.4乙方在采购材料设备的有困难,可由甲方供应。甲方在市场基准价内优惠供应和提供使用。
6.5乙方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由乙方自行组织保管,由于乙方保管不力材料设备的损失,损坏自行负责,乙方不得借故停止施工。
6.6甲方按规定对乙方所承包的工程给予月度检查讲评,作出精神和物质上的奖惩,待决算时纳入决算范围。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经审计后,甲方按合同应付工程款,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并对工程终身保修。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贰份。
其他约定内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法人代表或委托人:法人代表或委托人: 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