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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_双学位审计学习题集
编辑:落花成痕 识别码:13-891716 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1-29 23:12:30 来源:网络

第一篇:202_双学位审计学习题集

第一讲审计概论

一、单项选择题

1.以下关于财务报表审计性质的理解中,正确的是()。

A.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是合法性和效益性

B.注册会计师应合理保证审计意见的准确性

C.注册会计师对于已审计财务报表的合法性和公允性承担首要责任

D.查错防弊已不是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

2.二、多项选择题

1.以下有关审计方法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风险导向审计是以重大错报风险的识别、评估与应对为重心

B.风险导向审计是以审计风险的防止或发现并纠正为重心

C.制度基础审计是以内部控制为基础的抽样审计为重心

D.账项基础审计是以发现和防止资产负债表错弊为重心

三、判断题

1.审计就是查账,其目的就是查错揭弊。()

以上题型,每大题10小题,每人出题两个,所考的点或出题方式尽量避免重复

四、简答题 或案例分析题(由兴趣小组同学自己拟定)

答案部分

一、单项选择题

1、【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A,“效益性”应改为公允性。选项C,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对已审计财务报表的合法性和公允性承担首要责任的是被审计单位的负责人。选项D,查错防弊虽然不是现代财务报表的主要目标,但属次要目标。

二、多项选择题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风险导向审计是以重大错报风险的识别、评估和应对为导向,将审计风险降低至可接受的低水平,而不是对审计风险的防止、发现或纠正,故选项B不正确。

三、判断题

1.×解析:不同的审计分支目的有不同,财务报告审计目的在于对报表的合法性和公允性发表意见。

第二篇:双学位

202_级会计学双专业双学位教育招生简章

发布部门:会计学院发布时间:202_-6-28 11:06

为了培养具有扎实管理学理论素养,熟悉现代会计理论和方法,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素质复合型会计人才,经学校申报贵州省教育厅批准,同意我校作为试点举办会计学双专业、双学位教育。根据《贵州财经大学双专业、双学位教育管理办法(试行)》、《贵州财经大学会计学双专业双学位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特制定和发布202_级会计学双专业双学位招生简章。

一、会计学专业介绍

会计学专业是我校历史最悠久的专业之一。1958年建校后即成立会计系并于当年招收了会计学专业学生;1978年恢复建校后成立财会教研室(依托当时的财政金融系),1985年组建会计系之后随之组建了主要按课程划分的若干专业会计学教研室,在之后20多年发展历史中几经变迁,202_年,按照学校的精神,会计学院按专业重新整合了教研室,在原基础教研室、专业会计教研室、电算化会计学教研室的基础上成立了会计学专业教研室。

近年来,会计学专业积极开展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并取得了颇为丰硕的成果。202_年,教研室承担的《会计学原理》课程被确定为“省级精品课程”。202_年,会计学专业被学校确定为“校级品牌专业”,同年被贵州省教育厅批准确定为“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示范性本科专业”;202_年9月,会计学专业被教育部、财政部批准确定为第三批“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同时,会计学科还是全省唯一的硕士学位授权点,并且是省级第三期、第四期重点学科。

截至目前,我校会计学专业的专任教师有62人,其中教授11人,副教授30人,博士13人(含在读博士5人),硕士36人,基本形成了一支结构较为合理、业务素质过硬、专业能力强的教师队伍。

恢复招生二十多年来,会计学专业已经培养了22届会计学专业学生,共计向社会输送会计本专科毕业生近202_名。经过对用人单位的调查、访谈等渠道反馈,会计学专业毕业生大多后劲足、成长空间广阔,很多人已成为所在单位的业务骨干和中高级管理者。会计学专业已经成为在省内领先,在西南地区和全国均有一定影响的经济管理专业人才培养基地、知识创新基地和社会服务基地,为社会经济特别是贵州经济的发展做出了不可估量的贡献。

二、招生对象

申请修读会计学双专业、双学位的学生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基础上按照前三个学期的绩点进行排序,从高至低进行择优录取。

1.贵州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学生;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没有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 3.必修课程合格且前三个学期累计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0,补考学分不超过8学分。

在绩点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如下顺序和原则进行择优录取:(1)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2)高等数学期末考试成绩;(3)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4)西方经济学期末考试成绩。

三、学制与学分

会计学双专业、双学位教育实行4-6年的弹性学制,学生修读课程学分不低于59学分,修读双学位同时必须完成10个学分的会计学专业毕业论文和专业实习。会计学双专业、双学位的培养方案可在会计学院网站上进行查询。

四、报名注册 1.申请程序

申请者从学校教务处网页下载并如实填写《贵州财经大学双专业、双学位学习申请表》,并将申请表先后提交给主修专业所在学院、会计学院和学校教务处进行审核、批准。

2.报名程序与时间[1] 每学年的第二学期,(1)第4周教务处公布双专业、双学位专业目录和招生简章;(2)第6周学生填写《贵州财经大学双专业、双学位学习申请表》,并报主修专业所在学院审核、批准;

(3)学生主修专业所在学院审批同意后,于第8周前向会计学院推荐;

(4)会计学院在接到学生主修专业所在学院推荐意见后,于第12周前完成对申请者审核并将批准结论上报教务处;

(5)教务处审核后于第16周将批准的学生名单予以公示。3.授课方式

单独组班,招生30人以上开班,上课时间按均衡原则安排在晚上、双休日和小学期。不在小学期上课的课程在第16周进行期末考试。

五、课程免修

会计学双专业、双学位的课程与主修专业的课程名称相同,教学要求也相同时,不需再修读该课程,所缺学分可由会计学专业培养方案中的其他课程补足;课程名称相同,但教学要求与内容有所不同,可以申请免听或免修。但双专业、双学位学习的免修课程总学分不得超过12学分。

修读会计学双专业、双学位的学生,相应取得的课程学分不同时作为主修专业的课程学分重复计算。如果毕业时未达到会计学双专业、双学位学分要求而放弃的,在向教务处提交书面申明后,其相应课程学分可作为主修专业选修学分。

六、证书与学位授予

修读会计学双专业、双学位的学生,在主修专业申请毕业时,须向会计学院申请会计学双专业、双学位毕业或延期毕业。学生在校期间只允许申请一个专业作为双专业或双学位。

修读会计学双专业、双学位的学生在主修专业达到毕业条件和取得学位后,其修读的会计学双专业双学位达到毕业条件和学位授予条件,在院、校两级审查合格后,可获得辅修的会计学第二专业证书和第二学位证书(管理学学士学位)。

七、招生咨询电话

彭老师、杨老师:0851-6903313

202_年在校大学生修读第二专业自考助学班招生简章 发布部门:会计学院发布时间:202_-12-13 14:12

贵州财经学院会计学院

202_年在校大学生修读第二专业自考助学班招生简章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与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并存的三项国家教育之一。根据省招生考试中心文件精神,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养素质较高的应用型、实用型、职业性人才,以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求。为了满足学生的需要,实施在校大学生素质拓展工程,经贵州财经学校批准(财院字【202_】108号),从202_年开始,我院在普教学生中通过自学考试及助学开展了第二学历教育,很受学生欢迎。此种方式,是目前我省在校大学生获得本科第二学历、第二学位的唯一途径。

一、自学考试会计学专业介绍:

考试计划为15门课程(含论文),对于参加助学考试班的学生(经济管理类),其中8门课程可办理免考(公共政治课或者公共基础课)或者校考(衔接课程),6门课程参加全省统考。非经济管理类学生报考需要加试一门校考课程。

二、学制及学历

考生参加二年制助学班:每学期学习2-3门课程,全省自学考试一年举行4次(分别为1月、4月、7月、10月)。统考课程结束后,由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单科合格证(八年有效)。专业规定课程全部合格后并完成毕业论文即颁发国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独立本科),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验印、上网注册,我院作为主考院校附属。(在学制内未完成学业的仍可继续参加自学考试,完成课程考试及毕业论文后获取毕业证书。)

三、学位

学生获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文凭,并参加成人学位考试合格,即可由贵州财经学院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学科考试课程:英语、计算机)

四、招生对象

贵州省高校在校普通教育各专业学生(本科)。

五、学习形式及地点 贵州财经学院 北校区

六、师资 由贵州财经学院具有多年从事自考助学经验的教师担任。

七、免考课程及衔接课程

免考科目及衔接课程包括(8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西方经济学、管理学原理、英语

(二)、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经济管理类的考生,有关课程在校考试合格者,可以申请办理自考相应课程免考。非经济管理类的学生,在校没有学过相关课程的,可在学校助学考试合格后,办理免考。

八、统考课成绩核算

统考课程包括(6门):资产评估、高级财务会计、审计学、财务报表分析、市场营销学、会计制度设计

统考课最终成绩=统考成绩+助学平时成绩

助学平时成绩: 我校自考生参加自考(课程终结性考试)取得的成绩占综合成绩的80%,过程考核成绩由本院按学生参加助学辅导课的出勤率,平时作业和考核组成,其成绩占综合成绩的20%。

九、报名注意事项

1.学费:3300元,考试费用和教材费自理。报名时请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张,蓝底一寸照片2张。2.咨询电话及联系人:6903313 彭老师

贵州财经学院会计学院

202_年3月10日

第三篇:双学位。 文档

南 昌 大 学 文 件

昌大校发[202_]60号

关于印发《南昌大学全日制本科生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南昌大学全日制本科生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管理办法(试行)》业经202_年10月19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南昌大学全日制本科生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管理办法(试行)》

二○○九年十一月五日

主题词:教务 双学位 管理办法 通知

南昌大学校长办公室二00九年十一月五日印 校对:周新打印:雷红(共印12份)

附件:

南昌大学全日制本科生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及教育的发展趋势,加速培养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知识复合型人才,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使学生充分利用学校的教育资源,学习更多的知识技能,提高就业竞争能力,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日制本科生中实行双学位制和主辅修制。为规范其教学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双学位、辅修专业制。

(一)双学位。学生在攻读主修专业学士学位的同时,修读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颁布)》中一级学科门类标准划分的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专业学士学位,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即可获得双学士学位。我校学士学位系统设置为:哲学学士、经济学学士、法学学士、教育学学士、文学学士、历史学学士、理学学士、工学学士、农学学士、医学学士、管理学学士。

(二)辅修专业。学生在修读主修专业的同时,修读其它专业作为第二专业,成绩合格者即可获得辅修专业证书。

第二章 修读申请

第三条 学校全日制在籍本科生,原则上连续两学期的平均学分绩达到或超过65分,可申请修读辅修专业;平均学分绩达到或超过70分,且首次考试无不及格者,可申请攻读双学位。符合修读条件的学生最多只能选修1个双学位或辅修专业。

第四条 开设双学位、辅修专业的学院(系),应提前将本学院(系)所开设双学位、辅修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接受名额报教务处,教务处应于每学年第2学期放假前予以公布。

第五条 符合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条件的学生,应于每学年第1学期第1周内向其所在学院(系)提交书面申请,填写《南昌大学修读双学位申请表》或《南昌大学修读辅修专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学院(系)对学生进行资格审核,经分

管教学的副院长审核同意后,将《申请表》转至开设双学位、辅修专业的学院(系)审批;开设双学位、辅修专业的学院(系)负责将审批情况通知学生本人及其所在学院(系),同时将录取双学位、辅修专业的名单汇总报教务处;教务处应于第2周对各学院(系)录取的双学位、辅修专业名单进行复审,并将复审结果及时反馈各有关学院(系)。

第六条 开设双学位、辅修专业的学院(系)应于第3周通知学生在规定时间内交纳培养费。未交费学生不得参加双学位、辅修专业的学习。

第三章 教学安排

第七条 双学位、辅修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由专业所在学院(系)根据专业特点和要求,按照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订,经教务处审核后实施;课程由该专业的主要学科专业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组成;教学培养要求应与该专业本科人才培养要求相同,以保证培养质量标准的统一。

第八条 双学位、辅修专业的学习均实行学分制管理,双学位学习时间为2年,辅修专业学习时间为1年。辅修专业一般设置8至10门课程,总学分为30学分左右;双学位的课程可在辅修专业课程基础上增加若干门课程,总学分为60学分左右,其中,包括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环节,毕业设计(论文)的学分数不高于8学分。

第九条 双学位、辅修专业的课程教学,可采取单独开班、随堂听课选修、网络辅助授课等形式,选修人数达到15人的专业,须单独开班授课。上课时间为双休日、节假日、晚上或寒暑假。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的学生,应根据主修专业的教学计划合理安排学习时间,有计划地选修课程。

第四章 考核与成绩记载

第十条 开设双学位、辅修专业的学院(系)负责建立双学位、辅修专业学生的学籍档案,并依据学校相关规定和本办法进行规范管理。双学位、辅修专业学生的成绩由开设双学位、辅修专业的学院(系)负责管理,待学生修业完毕,由开设双学位、辅修专业的学院(系)出具成绩单一式3份,经教务处验印后,1份由学生所在学院(系)存入学生学籍档案,1份留教务处备案,1份留开设双学位、辅修专业的学院(系)存档。

第十一条 双学位、辅修专业课程授课结束后,任课教师应按本专业学生相同的标准和要求对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的学生进行考核和评分,课程成绩由平时成绩(包括上课出勤、完成作业情况等)和卷面成绩折合评定,平时成绩占20%,卷面成绩占80%。

第十二条 双学位、辅修专业学籍实行独立管理制度,即学生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的课程成绩优劣不影响其主修专业的学籍管理。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的学生,应首先保证完成其主修专业课程的学习,若学生在主修专业课程的学习过程中达到《南昌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中的退学条件,其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资格予以取消。

第十三条 双学位、辅修专业课程考核未通过的学生,可在下学期开学初参加补考。若补考仍未通过,或对成绩不满意者,可按学分缴费随下一年级学生重新选课学习。

第十四条 双学位、辅修专业课程成绩合格取得的学分,可冲抵主修专业的公共选修课学分、个性课程学分和Ⅱ类通识课学分。

第十五条 修读期间,若学生已经学习并获得某门应修课程的学分,可向开课学院(系)申请免听,但须参加该课程的统一考试,重新取得学分。

第十六条 修读期间,若双学位、辅修专业课程与主修专业课程在上课、实践教学环节或考试时间的安排上有冲突,学生应优先保证主修专业的学习和考试。因时间冲突未修读的课程内容,学生应通过自学等方式补上;若考试时间发生冲突,学生可在考前向双学位、辅修专业课程开课学院(系)提交书面缓考申请,经开课学院(系)批准后,可参加补考或随下一年级的学生一同考试。

第十七条 学生在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的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坚持继续修读,应办理退学手续。未申请办理退学手续而擅自中途退学者,学校对其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的课程已获得的学分不予认可。学生的退学申请应向开设双学位、辅修专业的学院(系)提出并经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

第五章 毕业与学位

第十八条 双学位、辅修专业学生的毕业资格审核工作由开

设双学位、辅修专业的学院(系)负责,与本科应届毕业生授予学位审查工作同时进行。双学位的授予应经开设双学位的学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报教务处学籍与信息管理科复核后,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第十九条 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在主修专业学制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取得相应的学分,可颁发“南昌大学辅修专业证书”和“南昌大学辅修专业成绩单”。未修满辅修专业规定学分的,仅提供“南昌大学辅修专业成绩单”,其辅修专业学籍表不存入学生本人档案。

第二十条 修读双学位专业的学生,在主修专业学制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双学位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环节),成绩合格取得相应的学分,并取得主修专业学位证书后,方可授予南昌大学双学位学士学位证书,并在主修专业毕业证上加注第二专业名称。体育、艺术类专业学生修读其它专业双学位,须达到相应的外语要求。未获得主修专业学位或未完成双学位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教学环节,但达到辅修专业要求者,颁发“南昌大学辅修专业证书”;未达到辅修专业条件的,仅提供“南昌大学辅修专业成绩单”。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双学位、辅修专业收费标准按照《关于核定南昌大学全日制本科双学位收费标准的批复》(赣发改收费字

[202_]536号)文件执行,双学位收费按学年收取;辅修专业收费按实际学分收取,一次缴清。未按期缴清培养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双学位、辅修专业学籍。若中途退学,所交当年学费一律不退。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若学校其它规定与本办法不符,以本办法为准。外校全日制本科生修读我校双学位,可参照本办法执行。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四篇:双学位

近日,从北京教育考试院了解到,本市共有6所参加计划内国家统一招生的高校设置了双学位专业,相关学校招办负责人建议,英语水平不高的考生慎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六所可拿双学位的学校及相关专业分别为中国农业大学经济学类专业、北京邮电大学中英合作的电信工程及管理和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北京林业大学中美合作草坪管理专业、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工商管理“中法兰斯2+3”项目、中央财经大学中澳合作的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北京农学院中英合作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

第一,要先了解本专业的课程安排,如果本专业每学期的课程都很多,那么你根本就选不上几门课!到时只有在大四一年去赶着修完,必定要耽误你找工作,考公务员等的时间,所以课程多的,建议慎重!第二,由于学校对双学位教学的缺陷,双学位学生的学习很不系统!由于我们只能在空闲的时间选修,所以我们可能一开始就学大三,大四的专业课,由于没有大一大二的专业基础课的学习,学习起来相对吃力!这是要考虑的!第三,由于各院对双学位大四下学期清考的要求是不一样的,能否正常毕业也是由各院自行决定的!所以可以事先了解能否正常毕业…建议争取大四上学期把课都结了!对于学位发放的形式,目前我没收到,所以也不了解!但我问过工商管理学院教务处的吴老师和校教务处负责学生选课和双学位成绩登记的曹志伟曹老师,他们的答复是,只要把学分修够,会给我们发一套毕业证和学位证!(应该属实,试想那些推迟半年到一年领第二学位证的同学难道连本专业的毕业和学位证也领不到吗?!)

双学历应该是毕业之后考的,发学位证和毕业证

双学位在校期间申请的,只发第二学位证,不发毕业证,据《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87)教计字105号)精神和相关资料,双学位与第二学士学位又以下区别:

一、报考条件不同。第二学士学位主要招收大学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含实行学位制度以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也招收少量大学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含按学分制提前完成学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在职报考要经单位批准,经过必要的资格审查与入学考试、考核,择优录取。第二学位修业年限一般限定为两年,有的专业如中医学专业为三年。双学位只招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且在未取得第一学位即可跨专业选学第二学位课程。

通过成人高考和自学考试获得本科学历的人,不能报考第二学士学位。如果想报考第二学士学位,需参加由国家学位办组织的学士学位考试,获得学士学位后再报名参加第二学士学位考试。

二、审批权限不同。双学位由学校自己制定批准;第二学士学位需要教育部审批。只有教育部批准设置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高等学校才有权颁发第二学士学位证书。

三、发证不同。双学位毕业证是在一个毕业证上注上两个专业名称,双学位证是在一个学位证上注上两个学位名称;而第二学士学位是另外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四、毕业待遇规定不同。国家对双学位毕业生没有明确的毕业待遇规定;而国家对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明文规定“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者,毕业后起点工资与研究生班毕业生工资待遇相同”。

双学位:学生在攻读主修专业(即:第一专业,是学生入校时所学专业)学士学位的同时,又修读不同学科门类的另一专业学士学位。

双专业:学生在修读主修专业的同时,(在同一学科门类或不同学科门类中)修读其它专业作为第二专业。

学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高等学校授予,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由国务院授予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授予。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成绩优良,达到规定的学术水平者,授予学士学位;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通过硕士(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规定的学术水平者,授予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学位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在学位评定委员会做出授予学位的决议后,发给学位获得者相应的学位证书。

什么是双学士学位:

双学士作为一种新的学位制度出现在我国只有短短几年,但是在国外却很普遍,不但有双学士,还有双硕士和双博士。

国家教育部委托国内几所重点大学,开设了作为第二学士学位的新兴专业,着重培养当前社会急需的高级新兴专业人才,从应届和往届的大学本科非本专业毕业生中招收学员。由于他们已经接受过严格系统的高等教育,有的还有一定的工作经验,所以入校后将直接进入专业课程的学习,两年之后他们会作为知识结构较为完整的跨学科的高级科技和管理人员进入社会。

关于双学位和第二学士学位的学历区别在于:

从严格规定来讲:双学位是国家不承认的学历,即国家没有双学位学历,只是一些院校开放两个学位让本科生读,毕业后有两个学士学位,但学历还是本科。第二学士学位是国家规定的五个学历之一,排在本科之后但排在研究生之前,是全日制有学士学位的本科生在工作二年之后再去考第二学士学位的入学考试,脱产读二年后取得第二学士学位。学历高于本科而低于研究生。

随着经济改革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的各种社会制度日益完善,尤其是经济制度和法律制度。国家急需一批跨学科高层次的特殊专业的人才,以满足目前的需要,为了快出人才,国家教育部在部分高校设立了第二学士学位与辅修二学位的教育政策。第二学士 学位与辅修二学位现在都被俗称双学位。但实际上教育部回复的双学位概念等同于辅修二学位,而第二学士学位是作为独立的概念提出。

毕业证书是在第一专业证书上注明辅修专业,即两个专业,或者由校方颁发辅修专业证书,但证书编号不是教育部统一的编号,辅修专业毕业证不进行电子注册。

学位证书是颁发第一学位证书上注明第二专业的学位,即两个学位。或由校方独立颁发辅修学科的学士学位证书。

毕业待遇:按第一专业就业,毕业待遇为本科。但辅修二学位可以作为参考,部分省份有所认同。

相关规定与要求,自己的看法,原因,修什么专业,接受度,门槛,法律地位,受益程度,社会影响

浙江林学院不具有教育部颁发双学位证书的权力的类 原来我们学校的双学位是学校自行颁发的证书 不具备真正双学位在社会上的效应的不被教育部认可的 浙江省具有双学位授予权的学校只有浙江大学和浙江工业大学两个

近日,从北京教育考试院了解到,本市共有6所参加计划内国家统一招生的高校设置了双学位专业,相关学校招办负责人建议,英语水平不高的考生慎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六所可拿双学位的学校及相关专业分别为中国农业大学经济学类专业、北京邮电大学中英合作的电信工程及管理和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北京林业大学中美合作草坪管理专业、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工商管理“中法兰斯2+3”项目、中央财经大学中澳合作的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北京农学院中英合作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中所规定的十个学科门类(即: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一般地凡是已修完一个学科门类中的某个本科专业课程,已准予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再攻读另一个学科门类中的某个本科专业,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的,可授予第二学士学位。

一、报考公务员时很有用,比如法学、金融、会计,仅推荐以上三门,我们那一届很多同学就是凭双学位才考上公务员的,因为大家都知道我们学校有些专业实在不好找工作,考公务员专业限制也很厉害,诸如管理、经济类的部门虽然也可以报,但是大家想一想全国有多少这类的专业,有多少学生报呀。(推荐我们学校比较偏的专业的同学一定修一个,就5000元钱嘛换一个进入的门槛还是很值得的,本人就十分后悔当初没有修双学位)

二、在找工作时有些单位还是看一下你修的学位的,毕竟现在都流行招复合型人才,比如学会计的再学一下法学和金融比较好。虽然双学位没有第一学位那么受重视但还是能起到一些作用的,毕竟你比别人多学了一些课嘛,虽然我们都知道修双学位不一定能学到啥(对不同的人来说不一样)

三、给自己一个机会发现自己的爱好,给自己多一个选择

第五篇:审计学

单项选择题

1.1.审计对象包括A.被审单位的财务报表及其有关经济资料B.被审单位的财政收支及其有关经济资料C.被审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资料D.A、B、C都是【D】

1.2.审计机构或人员独立于被审计者的身份进行工作,在审计的过程中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根据一定的准则、原则、程序进行。这体现了审计报告的A.公正性B.权威性C.客观性D.独立性【B】 1.3.“上计制度”的实质是A.定期报表的审核制度B.抑制贪污审计制度C.审计监督制度D.财政监督制度【A】

1.4.我国明确规定建立审计机构,恢复审计工作的时间是A.1949年新中国诞生后B.1956年公私合营后C.1978年第十一届三中全会后D.1982年第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后【D】

1.5.为政府审计的振兴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的是A.1995年1月1日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B.1988年11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条例》C.1912年颁布了《审计法》D.1985年8月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审计工作的暂行规定》【A】

1.6.在西方国家,发展较早的审计组织形式是A.民间审计B.官厅审计C.内部审计D.经济效益审计【B】

1.7.下列属于财政部领导的国家审计机关的是A.加拿大的审计总署B.瑞典的国家审计局C.菲律宾的审计委员会D.西班牙的审计法院【B】

1.8.最早建立内部审计师协会的国家是A.英国B.美国C.德国D.日本【B】 1.9.我国的社会审计起源于年。A.1918;B.1919;C.1949;D.1982【A】 1.10.世界上第一个职业会计师的专业团体是A.爱丁堡会计师协会B.国际会计师联合会C.美国内部审计师协会D.英格兰•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A】 1.11.详细审计又被称为A.美国式审计B.英国式审计C.英格兰式审计D.爱丁堡式审计【B】

1.12.被称为美国式审计的是A.详细审计B.会计报表审计C.资产负债表审计D.现代审计【C】 1.13.--是受国家机关或其他单位的委托而实施的审计。A.经济效益审计B.社会审计C.国家审计D.内部审计【B】

1.14.审计对象可以是组织机构、计算机系统和市场营销的审计是A.内部审计B.事中审计C.现代审计D.经营审计【D】

1.15.是以考核被审计单位全部经济活动为对象的。A.合规性审计B.报送审计C.经营审计D.财务报表审计【C】

1.16.对被审计单位的年终财务报告和工程决算报告所进行的审计属于A.事中审计B.事前审计C.事后审计D.突击审计【C】

多项选择题

1.1.审计的专职机构主要包括A.国家审计机关B.国家审计部门C.单位内部审计机构D.社会审计组织E.国外审计协会【ABCD】

1.2.审计依据主要包括A.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B.会计制度C.企业会计准则D.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E.企业内部的预算、计划、经济合同【ABCDE】 1.3.审计的目标就是指审查和评价审计对象的A.独立性B.客观性C.公允性D.合法性E.效益性【CD】

1.4.下列各项中,属于我国审计确立阶段的表现的是A.初步形成了统一的审计模式B.“上计”制度的建立C.“上计”制度日趋完善D.审计地位提高、职权扩大E.越来越重视审计的职能作用【ACD】

1.5.世界各国的国家审计机关按其设置和隶属关系,大致可以分为A.属于议会领导的国家审计机关B.属于注册会计师协会领导的国家审计机关C.属于政府领导的国家审计机关D.属于国务院领导的国家审计机关E.属于财政部领导的国家审计机关【ACE】

1.6.国际上常采用的内部审计机构模式有A.隶属于董事会B.隶属于监事会C.隶属于总经理D.隶属于财会部门E.隶属于财务总监【ABCD】

1.7.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关于成立会计顾问处的暂行规定》标志着我国注册会计师制度开始恢复B.1986年7月,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条例》C.1995年2月,财政部发布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D.1996年10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加入国际会计师联合会E.202_年,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了《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ABCE】

1.8.国外社会审计经过阶段为A.详细审计阶段B.资产负债表审计阶段C.会计报表审计阶段D.现代审计阶段E.以上均正确【ABCDE】

1.9.“四大”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是指A.布亚瑞格会计师事务所B.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C.安永会计师事务所D.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E.德勒会计师事务所【BCDE】

1.10.现代审计阶段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特点有A.审计组织机构不断地发展壮大B.开始呈现出集中化的趋势C.审计技术不断完善D.风险导向审计法得到推广E.计算机辅助技术在审计中已被广泛采用【ABCDE】

名词解释题目录 1.1.审计

1.2.国家审计 1.3.内部审计

1.4.注册会计师审计 1.5.事前审计 1.6.事中审计 1.7.事后审计 1.8.就地审计 1.9.顺查法 1.10.逆查法 1.11.审阅法 1.12.分析法 1.13.复算法 1.14.监盘 2.1.实质上的独立 2.2.形式上的独立 2.3.独立性 2.4.业务期问 2.5.或有收费

2.6.前任注册会计师 2.7.后任注册会计师 3.1.政府审计准则 3.2.内部审计准则

3.3.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 3.4.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3.5.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 3.6.鉴证业务 3.7.合理保证 3.8.有限保证 3.9.审计质量

3.10.审计质量控制

3.11.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 3.12.经营失败 3.13.普通过失 3.14.重大过失 3.15.共同过失 4.1.审计目标 4.2.“公允性” 4.3.认定

4.4.审计业务约定书 4.5.计划审计工作 4.6.总体审计策略 4.7.具体审计计划 4.8.审计流程 4.9.重要性 5.1.审计证据 5.2.认定

5.3.审计证据的适当性 5.4.审计工作底稿 6.1.分析程序 6.2.内部控制 6.3.特别风险

6.4.进一步审计程序

6.5.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性质 6.6.实质性程序 6.7.实质性分析程序 7.1.贷项通知单 7.2.函证

7.3.肯定式函证 8.1.付款凭单 8.2.应付账款 9.1.生产指令

9.2.成本费用管理控制 9.3.成本费用会计控制 9.4.制造费用 9.5.管理费用 10.1.银行借款 10.2.资本公积 10.3.盈余公积 10.4.未分配利润 11.1.货币资金审计

11.2.货币资金的审计范围 12.1.审计报告 12.2.合法性

12.3.财务报表的公允性 12.4.标准审计报告 12.5.非标准审计报告 12.6.无法表示意见

名词解释题答案

1.1.审计是由国家授权或接受委托的专职机构和人员,依照国家法规、审计准则和会计理论,运用专门的方法,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经营管理活动及其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合规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查和监督,评价经济责任,鉴证经济业务,用以维护财经法纪、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一项独立性的经济监督活动。

1.2.国家审计是指国家审计机关依法所进行的审计,是国家审计机关代表政府依法对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事业组织等的财政和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在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过程中,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1.3.内部审计是指组织内部专职审计机构或人员实施的审计,是组织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它通过审查和评价经营活动及其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

1.4.注册会计师审计又称民间审计、社会审计,是指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审核批准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审计。

1.5.事前审计是指审计机构的专职人员在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活动及其他经济活动发生之前所进行的审计。

1.6.事中审计是指被审计单位经济业务执行过程中进行的审计。通常是指对工期较长的基建项目和承包合同期中执行情况等进行的审计。1.7.事后审计是指在被审计单位经济业务完成以后所进行的审计。

1.8.就地审计又称现场审计,是审计机构派出审计小组和专职人员到被审计单位现场进行的审计。

1.9.顺查法是按照会计核算的处理顺序依次进行检查核对的一种方法。

1.10.逆查法又称倒查法,是指按照与会计核算程序相反的顺序依次进行审计的方法。

简答题目录

1.1.审计的定义可以从哪些方面去理解? 1.2.简述审计的独立性体现在哪些方面? 1.3.简述详细审计阶段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特点。

1.4.简述资产负债表审计阶段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特点。1.5.简述会计报表审计阶段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特点。

1.6.简述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一个单位时必须考虑利用其内部审计工作成果的原因。

1.7.审计按内容分类可分为哪几类?各自的目的是什么? 1.8.简述审计按其所依据的基础和使用的技术分类。1.9.什么是审计方法?审计方法体系包括哪些内容? 1.10.简述详查法和抽查法的概念、特点。1.11.简述证实客观事物的方法。

1.12.简述审计人员选择审计方法时应注意的问题。1.13.审计具有哪些职能? 1.14.简述审计职能的实现应具备的条件。1.15.审计能发挥哪些作用? 1.16.简述审计制约作用和促进作用的具体表现。

1.17.国家审计监督体系,一般由国家审计机关、内部审计部门和社会审计组织三种审计机构组成,试述我国审计机构之间的相互关系。2.1.简述《职业会计师道德守则》的内容。

2.2.简述在确定哪些情况和业务尤其需要遵循客观性时需要考虑的因素。2.3.简述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关注的内容。

2.4.根据《独立审计基本准则》的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在开展审计活动和执行审计业务中应对同行承担什么责任? 2.5.简述经济利益对独立性威胁的情形。2.6.简述自我评价方面对独立性威胁的情形。2.7.简述外界压力对独立性威胁的情形。2.8.简述独立性威胁的防范措施。

2.9.简述在审计业务期间降低非审计业务威胁性的措施。2.10.简述向由非上市公司转为上市公司的单位提供非鉴证服务而不会损害独立性应具备的要求。

2.11.对高级职员与鉴证客户之间长期关系所采取的防范措施有哪些? 2.12.简述可能产生重大经济利益或自我评价威胁的活动。2.13.简述专业胜任能力的两个阶段。2.14.简述注册会计师发现客户的违法行为或可能存在的违法行为应当采取的措施。

2.15.简述注册会计师可以披露客户的有关信息情形及应考虑的因素。2.16.简述审计收费需考虑的因素。

2.17.简述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不得刊登广告的原因。

2.18.简述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在招揽业务时所不允许的行为。2.19.简述接受委托前的沟通内容。

3.1.简述我国制定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应该达到的目标。3.2.简述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作用。3.3.简述执业准则体系的框架结构。3.4.简述注册会计师业务准则的内容。3.5.简述三方关系的内容。

3.6.简述鉴证业务的基本分类内容。3.7.简述审计业务的特点。3.8.简述其他鉴证业务的特点。3.9.简述相关服务的内容。

3.10.简述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质量控制的目的。3.11.简述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措施。

3.12.简述会计师事务所针对顾客诚信方面应当考虑的事项。3.13.简述会汁师事务所在确定是否接受新业务时需考虑的事项。3.14.简述会计师事务所在考虑解除业务约定或同时解除业务约定及其客户关系时制定的政策和程序要求。

3.15.简述确定复核人员的原则。3.16.简述咨询的具体要求。

3.17.简述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定义及其政策和程序的制定要求。

3.18.会计师事务所针对业务工作底稿设计和实施适当的控制的目的是什么? 3.19.会计师事务所应从哪些方面对质量控制制度进行持续考虑和评价? 3.20.简述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防范措施。

4.1.简述评价财务报表的合法性时,注册会计师应考虑的内容。4.2.简述注册会计师对所审计期间的各类交易和事项运用的认定包含哪些类别。4.3.简述与各类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审计目标。

4.4.当拟承接的业务具备哪些特征时,注册会计师才能将其作为审计业务予以承接。

4.5.简述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的目的。4.6.简述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内容。

4.7.简述注册会计师开展初步业务活动有助于确保在计划审计工作时达到的要求。

4.8.简述总体审计策略中包括的内容。4.9.符合性测试与实质性测试有什么区别与联系?为什么即使被审计单位经符合性测试被认定拥有非常健全的内部控制,注册会计师仍不能完全省略实质性测试程序? 5.1.在确定审计证据的相关性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哪些因素? 5.2.在评价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时,应对哪些事项予以特殊考虑? 5.3.简述实施控制测试的目的并说明在什么情形下控制测试是必要的。5.4.按获取手段的不同可以将审计程序分为哪几类? 5.5.简述注册会计师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的目的。5.6.会计师事务所为什么要按照相关规定对审计工作底稿实施适当的控制程序? 5.7.简述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审计工作底稿设计和实施适当控制的目的。5.8.简述编制审计T作底稿的总体要求。

5.9.简述确定审计工作底稿的格式、内容和范围时应考虑的因素。5.10.简述重大事项可能包括的内容。

5.11.审计报告归档之后,什么情形下注册会计师可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修改或增加? 6.1.简述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目的。6.2.简述内部控制的要素。

6.3.可以从哪八个方面来理解内部控制? 6.4.试简述在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哪些审计程序? 6.5.哪些情况表明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6.6.简述在实务中,注册会计师为提高审计程序的不可预见性而采取的方式。6.7.简述注册会计师在期中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存在的局限。

6.8.简述在确定进一步审计程序的范围时,注册会计师应考虑的因素。6.9.简述注册会计师在确定某项控制的测试范围时应考虑的因素。6.10.简述实质性程序和控制测试在时间选择上的异同点。6.11.简述如何理解实质性分析程序的范围。

6.12.简述在评价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时,注册会计师应考虑的因素。6.13.注册会计师应就哪些内容形成审计工作记录? 7.1.简述销售与收款循环涉及的主要业务活动。

7.2.简述向顾客开具账单这项功能所针对的主要问题。7.3.简述销售与收款循环涉及的主要凭证和会计记录。7.4.简述营业收入审计的实质性程序。7.5.简述销售折扣与折让的实质性程序。7.6.简述应收账款的实质性程序。

7.7.简述注册会计师应选作函证对象的项目。7.8.简述函证实施过程控制的措施。7.9.简述坏账准备审计的实质性程序。7.10.简述应收票据的实质性程序。7.11.简述营业税金及附加的审计目标。

7.12.简述营业税金及附加审计的实质性程序。8.1.简述采购与付款业务的不相容岗位。8.2.简述固定资产内部控制的内容。

8.3.简述采购与付款循环的内部控制测试的内容。8.4.简述应付账款的审计目标。8.5.简述应付账款的实质性程序。8.6.简述应付账款的分析程序。8.7.简述固定资产的实质性程序。8.8.简述累计折旧的审计目标。8.9.简述预付账款的审计目标。8.10.简述预付账款的实质性程序。8.11.简述在建工程的审计目标。

8.12.简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实质性程序。8.13.简述在建工程的实质性程序。8.14.简述固定资产清理的审计目标。8.15.简述固定资产清理的实质性程序。

9.1.简述生产与存货循环涉及的主要凭证和会计记录。9.2.简述生产与存货循环的内部控制的三大系统。9.3.简述存货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9.4.简述实施简易抽查的主要内容。9.5.简述工薪的内部控制测试的步骤。

9.6.简述计时工资制下直接人工成本的内部控制测试内容。9.7.简述制造费用的内部控制测试的主要内容。9.8.简述存货的审计目标。

9.9.简述存货余额的实质性程序。

9.10.简述制定存货监盘计划应实施的工作。

9.11.简述对期末存货进行截止测试时应当关注的事项。9.12.简述营业成本审计的概念及营业成本的审计目标。9.13.简述“应付职工薪酬”的内容及审计目标。9.14.简述应付职工薪酬的实质性程序。9.15.简述管理费用的实质性程序。

10.1.简述筹资活动涉及的主要凭证和会计记录。10.2.简述投资活动涉及的主要凭证和会计记录。10.3.简述筹资业务内部控制的内容。

10.4.简述筹资业务的内部控制测试的内容。10.5.简述投资业务的内部控制测试的内容。10.6.简述筹资业务的审计目标。10.7.简述银行借款的实质性程序。10.8.简述应付债券的实质性程序。10.9.简述盈余公积的实质性程序。10.10.简述未分配利润的实质性程序。10.11.简述投资业务的审计目标。

10.12.简述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实质性程序。10.13.简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实质性程序。10.14.简述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实质性程序。10.15.简述长期股权投资的实质性程序。10.16.简述投资收益的实质性程序。10.17.简述其他应收款的审计目标。10.18.简述其他应付款的审计目标。10.19.简述长期应付款的审计目标。10.20.简述所得税费用的审计目标。10.21.简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审计目标。10.22.简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实质性程序。10.23.简述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审计目标。10.24.简述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实质性程序。10.25.简述资产减值损失的审计目标。10.26.简述资产减值损失的实质性程序。10.27.简述营业外收入的审计目标。10.28.简述营业外支出的审计目标。10.29.简述营业外支出的实质性程序。11.1.简述货币资金与各业务循环的关系。11.2.简述有关货币资金的内控制度。11.3.简述库存现金的审计目标。11.4.简述库存现金盘点的程序。11.5.简述银行存款的审计目标。11.6.简述银行存款的实质性程序。11.7.简述其他货币资金的审计目标。11.8.简述其他货币的实质性程序。

12.1.简述管理层埘财务报表责任段应包括的内容。

12.2.简述注册会汁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条件。12.3.简述注册会汁师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情况。12.4.简述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总体条件。

12.5.简述保留意见的涵义及注册会汁师应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情形。

简答题答案

1.1.审计的定义可以从哪些方面去理解?答:(1)审计的主体,就是审计的执行者,即审计的专职机构和专职人员。(2)审计的授权者(或委托者),泛指国家审计机关、政府有关部门领导的授权,单位主管机构和相关领导的授权,它是针对国家审计和内部审计而言的。(3)审计的客体(对象),是被审计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能够用财务报表及有关资料表现的全部或一部分经济活动。(4)审计依据,是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用来评价和判断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和效益性,据以提出审计意见、作出审计结论的客观标准。(5)审计的目的,就是审计工作预期要达到的目标。(6)审计的本质.概括为具有独立性的经济监督、评价、鉴证活动。

1.2.简述审计的独立性体现在哪些方面?答:(1)机构独立。机构独立是指审计机构不能受制于其他部门和单位,尤其是不能成为国家财政部门和各机构财务部门的下属机构,否则,对财政、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就失去了意义。机构独立还表现在审计机构应独立于被审计单位之外,与被审计单位没有任何组织上的行政隶属关系。机构独立是保证审计工作独立性的关键。(2)业务工作独立。业务工作独立首先是指审计工作不能受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的干涉,应独立地对被审查的事项作出评价和鉴定;其次又指审计人员要保持精神上的独立,自觉抵制干扰,对审计事项作出客观公正的结论。(3)经济独立。经济独立是保证机构独立和业务工作独立的物质基础。如果审计机构没有一定的经费或收入,其业务活动就无法开展;如果其经费或收入受制于被审计单位或与其相关的其他单位,审计的独立性就无法保证。

1.3.简述详细审计阶段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特点。答:(1)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法律地位得到了法律确认;(2)审计的目的主要是查错防弊,保证企业资产的完全完整;(3)审计报告的使用人主要为企业股东;(4)审计的方法是对会计账目进行详细审计,即对有关的凭证、账簿、会计报表等资料进行周密、详尽地逐笔审查与稽核。

1.4.简述资产负债表审计阶段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特点。答:(1)审计对象从会计账目扩大到资产负债表;(2)审计的主要目标是通过对资产负债表数据的检查,判断企业信用状况;(3)审计方法从详细审计初步转向抽样审计;(4)审计报告使用人除企业股东外,扩大到了债权人。

1.5.简述会计报表审计阶段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特点。答:(1)审计对象转为以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为中心的全部财务报表及相关财务资料;(2)审计的主要目的是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以确定财务报表的可信性,查错防弊转为次要目的;(3)审计的范围已扩大到测试相关的内部控制,并以控制测试为基础进行抽样审计;(4)审计报告的使用人扩大到股东、债权人、证券交易机构、税务、金融机构及潜在投资者;(5)审计准则开始拟定,审计工作向标准化、规范化过渡;(6)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制度广泛推行,注册会计师专业素质普遍提高。

1.6.简述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一个单位时必须考虑利用其内部审计工作成果的原因。答:(1)内部审计是单位内部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外部审计人员在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时,要对内控制度进行测评,就须了解其内部审计的设置和工作情况。(2)内部审计在审计内容、审计依据、审计方法等方面都和外部审计有一致之处。(3)利用内部审计工作成果可以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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