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内部审核程序
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内审程序
1.0目的审核社会责任体系的运作及其文件是否符合要求,确保社会责任体系持续有效的运
行。
2.0职责
2.1管理代表负责:
2.1.1 批准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内部审核的“内部审核计划”和“内部审核报告”,并监督审核的实施;
2.1.2 任命审核组长及审核员;
2.1.3 向社会责任管理体系管理评审会议报告内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整改完成情况。
2.2审核组长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内部审核。
2.3 各部门应对内部审核工作进行全面、密切的配合,对内审中出现的问题及
时组织纠正落实。
3.0工作程序
3.1 由管理代表根据审核部门及工作内容任命经培训的合适人选担任审核组长,由审核组长负责本次审核的具体组织工作。
3.2由审核组长选派具有内审员资格且与被审核区域无直接责任者担任审核成员。
3.3审核组长组织编制本次内审的“内部审核计划”,其内容包括:
a)审核的部门、目的、范围、日期;
b)审核依据的文件;
c)审核组成员分工情况;
d)首次会议、末次会议安排及审核日程安排。
“内部审核计划”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下发执行。
3.4审核准备
3.4.1 审核组成员根据“内部审核计划”和各自的分工编制相应的“内部审核检查表”。“内部审核检查表”包括以下内容:
a)受审核部门、计划审核的项目;
b)所依据的文件的要点;
c)抽样的方法和抽样的数量;
d)完成该项检查的时间。
“内部审核检查表”须由审核组长审批。
3.4.2各审核员准备好并熟悉本次审核所依据的文件。
3.4.3由审核组长提前三天向受审核部门发出“内部审核计划”。
3.4.4受审核部门接到“内部审核计划”后,如对审核安排和审核的主要项目
有异议,可在三天内通知审核组,经协商后另行安排。
3.5审核实施
3.5.1 审核开始,由审核组长主持召开受审核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审核组成员参加的首次会议。宣布审核开始及相关要求。
3.5.3 审核中发现的问题用“不符合项报告”记录,并经该项工作负责人(或操
作者)确认,经审核组长审查同意后,填写“纠正/预防措施表”,以保证不符合项能被受审核部门所理解,便于纠正。
3.5.4 审核中发现的潜在不符合问题,审核员应及时通知受审核部门负责人报告
审核组长,必要时以观察项的方式提出,便于采取预防措施。
3.5.5 审核结束后,由审核组长主持召开受审核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审核组
成员参加的末次会议,通报审核结果。
3.6内部审核报告
3.6.1 由审核组长或其授权的审核员编写本次内审的“内部审核报告”,其内容包括:
a)受审核部门、审核目的、审核范围和审核日期;
b)审核依据的文件;
c)审核员、受审核部门的主要参与人员;
d)审核综述;
e)不符合项的分布情况。
“不符合报告”作为内部审核报告的附件发至相应部门。
3.6.2内部审核报告由审核组长审查、管理代表批准后及时发放。
3.7内部审核报告的发放范围
3.7.1总经理、管理代表;
3.7.2受审核部门;
3.7.3不符合项所涉及的相应部门。
3.8纠正措施及验证、跟踪
3.8.1 各责任部门接到“纠正/预防措施表”后,应针对不符合事项,尽快组织
相应人员分析原因,制定纠正和改进措施,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3.8.2审核组应积极向相应部门解释不符合项和须改进的方面。
3.8.2 审核组按预定期限对不符合项的纠正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验证建议措施的有效性之
后在不符合报告的验证栏写明验证结果。
3.8.3 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同意的纠正措施,审核组应向管理代表报告并由
其进行裁决。
3.9内部审核的全部记录应由审核组长移交人事行管部予以存档。
4.0相关记录
6.1“内部审核检查表”
6.2“纠正/预防措施表”
6.3“内部审核计划”
6.4 “内部审核报告”
6.5 “不符合项报告”
第二篇:内部审核程序
SCMT/CX-06/0-13 内部审核程序
1.目的
验证本中心管理体系、检验检测活动及其结果以及相关计划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所有规定和要求的适宜性,体系运行的可行性及有效性,为改进管理体系及管理评审提供依据。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中心内部管理体系审核和评审工作,适用于中心与管理体系有关的所有部门、所有场所和活动。3.职责
3.1 主任负责批准内部审核计划。3.2 质量负责人
负责策划内审并制定内部审核方案。全面负责内审工作,包括选定审核组成员,审核内审计划及其实施情况,编写内审报告。编写《内审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内审活动的展开。对评审后的反馈、纠正措施进行跟踪、验证。3.3 内审组
3.2.1 执行内部管理体系审核工作;
3.2.2 负责内部质量审核资料和记录的整理,对评审后的反馈、对纠正措施进行跟踪验证。3.4 受审核部门
3.3.1 按照《内部审核程序》的要求接受并配合内部审核工作;
3.3.2 负责对审核中涉及本部门责任的不符合实施纠正措施及验证工作。4.工作程序
4.1 内部审核工作流程图
内部审核工作流程见下图。
4.2 内部审核策划
4.2.1 质量负责人应于每年年初制定内部审核计划,并填写《内审计划表》,制定一年内一次或分批多次的内审工作计划,计划应覆盖管理体系全部要素,包括所有检验检测活动。
在策划、制定、实施和保持背部审核方案应该考虑如下因素: 1)验室活动的重要性; 2)影响实验室的变化; 3)以前审核的结果。
内部审核周期为一年,特殊情况下,中心主任可以临时决定增加内部审核。
实验室在每次内审时要规定审核的审核准则和范围,审核范围一般覆盖本公司所有岗位和管理体系全部要素,包括检测活动。质量负责人负责组织内审组编写《现场审核检查表》。现场审核检查表的内容应覆盖管理体系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包括
1)CNAS-CL01:202_《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
1)CNAS-CL01-A001 202_《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微生物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应涵盖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内容)
1)CNAS-CL01-A002 202_《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1)CNAS-CL01-A004 202_《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医疗器械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1)CNAS-CL01-A011 202_《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金属材料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1)CNAS-CL01-A023 202_《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实验动物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评审准则的内容。
当对不符合或偏离的鉴别、纠正措施实施而需进行附加审核时,由质量负责人安排对相关活动区域的临时审核,详见《实施纠正措施程序》。
4.3准备工作
4.3.1 成立审核组
内审员由质量负责人委派,由经过培训的人员担任,审核组由质量负责人本人担任。4.3.2制定审核实施计划
内审组长负责根据内审实际安排情况,制定审核方案,填写《内部审核日程计划表》交由中心主任审批。审核方案应对管理体系要素及相关岗位进行明确,且重点突出。内部审核方案包括:
1)内部审核频次、审核依据、审核的目的和范图;
2)内部审核方法,包括观察、提问、现场实验、抽查记录等;
3)审核组长和审核人员,审核要素和岗位及审核员分工,明确内审组长、内审员、其他相关人员的职责;
4)内部审核策划要求和报告,内审策划的要求和目的,以及出具内审报告。5)审核日程安排等。4.3.3审核计划的发放
4.2.4内部审核日程计划批准后,应在具体执行前一周时间发放到各受审核岗位,受审核岗位根据计划内容做好接受审核的准备工作,并安排好日常的检测工作,以保证内部审核工作不会对日常的检测工作带来不良的影响,确保内部审核工作的顺利执行。
4.3.4审核组预备会
审核前3-5天,由审核组长组织内审员召开预备会议,布置审核要求,明确每个审核员的工作内容,并准备《首末次会会议签签到表》、《首末次会议记录表》、《内审检查记录表》和必要的文件。
4.4 内部审核的实施
4.4.1 首次会议
内审组长在内部审核实施前2天内组织召开首次会议,首次会议人员包括全体工作人员。首次会议内容应包括: a)介绍内审组员及分工; b)提出具体审核要求;
c)说明审核的目的、范围、依据和所采用的方法及解释实施计划中不明确的内容。
说明审核活动的内容及其要点,审核采用的方法和程序; 宣布审核时间表。
4.4.2现场审核
4.3.2.1审核员依照分工按检查表开展审核工作;
4.3.2.2审核过程应通过交谈询问、查阅文件和记录、观察及现场考核检查等方式收集客观证据,并在《内审检查记录表》、《现场检测能力审核记录表》中填写关审核记录。
4.3.2.3受审核岗位人员应如实回答审核员的提间,主动配合审核员的工作,及时提供审核的证明材料、实物等。
4.3.2.4审核中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有不同意见时,应耐心解释、使问题尽早解决。4.3.2.5审核组应在审核期间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例行会议,交流总结审核工作,以确保审核的准确性。
4.3.2.6开具不符合报告。审核结束时,审核员根据审核记录记载的资料经评审确定的不符合项填写《不符合评审处置记录表》对不符合事实予以描述并性质,由责任岗位人员制订的落实纠正/防措施要求,经质量人/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由审核组长组织内审员验证纠正/预防措施实施的有效性。
4.4.3末次会议
4.3.3.1由审核组长主持,参加人员为受审核岗位人员和内审员;
4.3.3.2审核组介绍本次审核的过程和结果,说明不符合项的数量及分布;对审核情况的综合分析,及时采取措施的建议和要求;
4.3.3.3主任、质量负责人对审核活动总结、提出整改落实的要求; 4.3.3.4軍核组长组织相应内审员负责做好会议的记录和签到。
4.4.4内部审核报告
4.3.4.1审核活动结束后,由审核组长负责编制《内部审核报告》; 4.3.4.2内部审核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审核的目的,审核准则和范围;受审核部门或岗位名称、审核日期及审核员、审核所据的文件、审核过程和结果的描述、审核结果,观察到的不符合项、根据审核情况做的结论或建议等。体系运行状况评价。
4.3.4.3《内部审核报告》应在审核结束一周内提交质量负责人,经质量负责人签批后,由综合事业部分发到各受审核部门、岗位有关人员,并报实验室管理层。
4.5不符合项处置及跟踪验证
4.4.1各责任部门、岗位应确认不符合事实并提出纠正和纠正措施的意见,认真填写《不符合项记录表》、《实施纠正措施记录表》中的相关内容,并报告实施情况,由审核组长组织内审员进行验证。详见《不符合工作的控制程序》。
4.4.2若发现不符合已对客户产生不利影响,应及时书面通知客户。
4.4.3在下次内审时,应首先对上次内审中发现的不符合项进行审核,内审员应检查纠正措施是否有效得以实施。
4.6 评审资料存档
4.6.1内审结束后,内审员应将本次审核的全部资料和记录移交给质量负责人,经质量负责人审批后报中心主任,作为实施审核方案和审核结果的证据,并作为下次管理评审的依据。
4.6.1 质量负责人将内审资料交由资料员建档、存档,并执行《记录的控制程序》。5.相关文件引用 《文件控制程序》
《纠正措施程序》
《实施预防措施程序》
《记录的控制程序》
《管理评审程序》
相关记录
《内部审核实施计划》 《会议记录表》
《不符合项工作报告表》 《现场审核检查表》 《内部审核报告》 《内部审核日程计划表》 《纠正措施记录》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第三篇:内部审核程序
内部审核控制程序
RSD/QEO 24-02/202_/A/0
1、目的
制定本程序规定内部审核的要求和方法。保证公司内部管理体系审核,使管理体系满足标准、法律、法规和其他约定文件的要求,使公司三个管理体系持续地保持有效性与符合性,并不断改进和完善。以及保证认证产品持续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内部进行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审核工作。
3、职责
3.1 内部管理体系审核是在管理者代表主持下进行,管理者代表在内审时的职责是:
3.1.1 负责领导和组织公司管理体系的审核工作,负责审批、审核内审方案、内审计划及内审报告。
3.1.2 负责组成审核组,并任命审核组长。
3.1.3 负责及时处理内审中的问题,协调解决纠正措施中的有关问题。3.1.4 批准纠正措施计划,并协助解决纠正措施方面的不符合或反应延迟问题。3.1.5 策划管理体系审核计划和所需的资源(包括人力、财力和物力)。3.1.6 必要时对审核结果进行评审。
3.2行政部负责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日常工作。
3.2.1 协助管理者代表策划内部审核方案和所需的资源(包括人力、财力和物力),确保审核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3.2.2行政部负责组织协调管理体系审核的实施工作,协助管理者代表选择审核员,并委派审核任务;
3.2.3品质部负责跟踪检查、纠正措施的实施,并验证效果。3.3 审核组长的职责是:
3.3.1 协助选择审核组的其他成员;
3.3.2 制定审核计划;
3.3.3 代表审核组同受审核方的管理者接触; 3.3.4 组织现场审核; 3.3.5 编写内审报告; 3.3.6 认可纠正措施计划。3.4 内审员职责是:
3.4.1 收集并审阅有关文件和资料; 3.4.2 编写内审检查表; 3.4.3 实施现场审核;
3.4.4 编制《不合格(不符合)报告》;
3.4.5 在受管理者代表委派时,对其审核中纠正措施的情况进行验证。3.5 审核组成员必须经过培训,具有内审员资格,并且与被审核部门无任何直接责任和管理关系。
3.6 各受审核部门和有关人员要全面配合工作,受审核部门对本部门的不合格(不符合)负责制定和实施纠正措施。
4、工作过程
4.1 在正常情况下,每年进行一次内审,但间隔不大于12个月。4.2 有下述情况时,可随时组织进行追加内审: 4.2.1 发生了重大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和安全事故;
4.2.2 本公司的领导层、隶属关系、内部机构、管理方针和目标、生产技术的装备以及生产场所等有较大变化; 4.2.3 每次监督审核前。
4.3 每次审核前由管理者代表从《合格内审员名单》中选择合格内审员组成审核组,任命审核组长。4.4 实施审核 4.4.1 审核准备
a)审核组收集审阅有关管理体系文件和法律法规; b)审核组长编制《内部管理体系审核计划》; c)审核员分工并编制《内审检查表》
4.4.2 通知审核时间及实施计划,即审核组长在审核前一周内要向受审核部门领导通知确切的审核日期及审核实施计划。
4.4.3 首次会议:首次会议由管理者代表主持,受审核部门及有关人员参加,宣布本次审核目的、范围、依据、审核方法、进度安排等。
4.4.4 审核员按《内审检查表》通过交谈、查询文件、现场收集等方式检查管理体系运行情况。
4.4.5 审核的目的是寻找管理体系运行符合标准、程序以及法律、法规的客观证据,发现持续改进的机会,不在发现问题时进行个人指责。
4.4.6 现场审核结束后,由审核组长召开审核组内部会议,讨论确定不合格(不符合)事项,内审员在《不合格(不符合)报告》上详细、准确地填写不合格(不符合)事实。
4.4.7 末次会议:由管理者代表主持召开,受审核部门负责人、有关人员、审核组成员参加。向有关部门及领导通报审核结果,并发布《不合格(不符合)报告》,受审核部门负责人对不合格(不符合)的事实要确认并签字。4.5 内审报告
4.5.1 审核组长编写《内审报告》,并注明发放范围。
4.5.2 《内审报告》由管理者代表批准,由审核组发放给有关部门。4.5.3 《内审报告》及含《不合格(不符合)报告》的原件,由品质部保存。4.5.4 内审报告编号原则:NS-xxxx-xx(年代号+顺序号).4.6 纠正措施
4.6.1 受审核部门在末次会议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报告,详细说明所准备采取的纠正措施和完成期限,记入《不合格(不符合)报告》中的“纠正措施计划”一栏,交回品质部。
4.6.2 《不合格(不符合)报告》中“纠正措施计划”经审核组长认可、管理者代表批准后,交责任部门实施。如不被批准,则提交一份修正纠正措施的建议,再经认可和批准。
4.6.3 受审核部门对《不合格(不符合)报告》不按规定作出反应时,由管理者代表进行督促、追查。
4.6.4 纠正措施与计划不一致时,管理者代表报总经理裁决。
4.7 纠正措施跟踪验证
4.7.1 在纠正措施预定完成日期,管理者代表委派审核员去责任部门验证纠正 措施的实施及效果。
4.7.2 审核员验证有效后,在责任部门所持的《不合格(不符合)报告》验证栏中填写验证结果。
4.7.3 每次审核时,审核员应检查纠正措施是否仍然有效,如无效,应发出新的《不合格(不符合)报告》。
4.7.4 如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完成纠正措施,责任部门或责任部门应向管理者代表报告,并予以督促,如无正当理由未能定出可接受的完成期限,要向总经理汇报。4.7.5 管理者代表将《内审报告》(附:《不合格(不符合)报告》)提交管理评审。
4.8 顾客意见跟踪处理
4.8.1对于顾客反馈的意见和建议,按《顾客满意度测量程序》相关事项进行处理;
4.8.2顾客对不合格产品的投诉,按《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相关程序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提交管理评审。相关文件:
《管理评审控制程序》 《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相关记录: 《内审检查表》 《不合格报告》 《内审报告》 《会议签到表》 《不合格分布表》
第四篇:内部审核程序
标题:内部审核
文件编号:LAB-QM-023
生效日期:202_年07月01日
编制人:XXX
批准人(签字): XXX
版本号:A 修订号:0 发布日期:202_年06月06日 发布部门:管理层 审核人: XXX 页码:第 1 页,共 3 页
内部审核
1.目的规定实验室内部质量审核的工作程序、要求和人员职责,以保证内部质量审核有效实施,建立一个可持续改进的质量管理体系。
2.范围
实验室组织的或各专业实验室组织的定期的或特殊情况下的内部质量体系审核。
3.职责
3.1 科主任负责《内部质量体系审核计划》的批准。
3.2 质量主管负责《内部质量体系审核计划》的审核,组建内部质量体系审核组,并任命组长;审批《内部质量体系审核实施计划》以及《内部质量体系审核报告》。
3.3 质量管理小组负责内部质量体系审核的具体组织工作,负责策划和制定《内部质量体系审核计划》,并妥善保管《内部质量体系审核计划》、《内部质量体系审核实施计划》、《内部质量体系审核报告》和《内部质量体系审核不合格报告》以及相关的会议记录。
3.4内部质量体系审核组长负责编制《内部质量体系审核实施计划》,并组织、领导与控制现场审核全过程的实施。现场审核结束后,负责审批、汇总分析《内部质量体系审核不合格报告》,认可受审核部门制订的纠正措施,并编写《内部质量体系审核报告》,以及跟踪、验证纠正措施的实施情况。
3.5内部质量体系审核组成员要在审核组组长的领导下进行具体的审核准备、实施、跟踪和验证工作。负责编制《内部质量体系审核检
查表》,填写《内部质量体系审核不合格报告》,作好会议记录。
3.6 受审核部门负责人要积极配合审核组对本部门的质量审核,负责针对审核中发现的不合格项,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4.工作程序
4.1 审核策划
4.1.1 常规审核
内部质量审核应在质量体系建立并试运行一段时间之后进行。质量管理小组负责策划和制订内部质量体系审核计划。该计划需规定审核的准则、范围、频次和方法等,应确保覆盖全科质量体系的内部质量审核每年不少于一次,两次审核的间隔不超过12个月。该计划经质量主管审核、科主任批准后实施。
4.1.2 特殊情况下的追加审核
发生以下情况,必须追加内部质量审核,这种内部质量审核可针对重点部门或重点项目进行。
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有较大改变;
科室组织结构、管理体系发生重大变化;
发生医疗事故、重大医疗缺陷
病人或临床医护人员对某一环节连续投诉;
科室重要工作场所搬迁或环境变更;
第二、三方审核前;
医学实验室认证注册资格证书即将到期。
此外,质量主管还可在内部质量体系审核计划实施过程中,适时地根据科室质量体系的运作情况、各部门的重要性和以往审核结果,对该计划进行修订和补充,如对问题较多的部门、重要的部门加大审核力度、增加审核频次等,以确保提高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和符合性。
4.1.3 各专业实验室内部质量体系审核
各专业实验室在与全科内部质量体系审核计划不冲突的前提下,可根据本实验室质量情况、工作状况等,自行策划和制订审核计划,并经各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后,自行组织实施。
4.2 审核准备
4.2.1 成立内部质量体系审核组
内部质量体系审核准备阶段,由质量主管负责组建内部质量体系审核组,质量管理小组负责具体工作。内部质量体系审核组组长由质量主管担任,组员由质量主管指定。内部质量体系审核组成员由具有内部质量体系审核员资格的人员担任,且应具有相应的从事审核准备工作、现场审核、编写审核报告、跟踪与监督的能力。
4.2.2 编制实施计划
内部质量体系审核组组长指定其成员制订具体的《内部质量体系审核实施计划》,并对其审批,质量管理小组备案。该计划内容应包括:审核的目的、范围、依据、类型和方法、审核组成员分工、审核日程安排等内容,经质量主管批准后发至受审单位。审核员不能审核本单位的工作。
4.2.3 编写检查表
内部质量体系审核组成员在审核实施前,应熟悉相关文件和资料,对照标准和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结合受审核部门的特点,编制被审核部门的《内部质量体系审核检查表》。
4.2.4 通知受审核部门
内部质量体系审核组应在审核实施3天前,与受审核部门负责人沟通,确定审核具体事宜,包括审核的具体时间、受审核部门的陪同人员。
4.3 审核实施
4.3.1 首次会议
4.3.1.1 由审核组组长主持召开首次会议,审核组成员、受审核部门
负责人及质量管理小组等相关人员参加。
4.3.1.2 会议内容应包括:介绍审核组成员,重申审核的范围和目的,介绍实施审核的程序、方法和时间安排,确立审核组和被审核方的正式联系,确认审核工作所需设备、资源已齐备,确认审核期间会议安排,澄清审核计划中不明确的内容等。
4.3.1.3 会议应有专人负责记录,并由质量管理小组存档。
4.3.2 现场审核
4.3.2.1 审核组组长控制审核全过程,即控制审核计划、进度、气氛和审核结果等,严格执行纪律,确保审核客观公正。审核人员按照《内部质量体系审核实施计划》以及《内部质量体系审核检查表》对受审核部门实施现场审核,并做好审核记录。
4.3.2.2 现场审核注意事项:
抽样要做到随机、分层、均衡;
证据的收集要做到问、听、看相结合,现场观察和文件、记录的查阅相结合。要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客观性、可追溯性,要认真做好记录。
4.3.3 填写不合格报告
审核员发现不合格后,应做好记录。经审核组确定的不合格项,由主审核员填写《内部质量体系审核不合格报告》。
4.3.4 审核结果汇总分析
审核组长召开审核组全体会议,依据审核员提交的《内部质量体系审核不合格报告》,进行汇总分析,评价受审核部门质量体系的符合性和有效性,拟定审核结论。审核组要在末次会议前,与受审核部门负
责人就不合格项进行沟通、确认,以达成共识。如争论确实难以协调,应提请科主任解决。
4.3.5 末次会议
4.3.5.1 现场审核结束后,召开末次会议,由审核组组长主持,审核组全体成员、受审核部门负责人或其委派的代表以及质量管理小组相关人员参加,必要时可扩大参加人员的范围。
4.3.5.2 末次会议上,审核组组长报告审核结论,审核结论应包括受审核部门在确保整个组织的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实现总的质量目标和部门质量目标的有效性、该部门质量工作的优缺点等方面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然后,按重要程度依次宣布不合格报告的数量和分类,要求受审核部门负责人在不合格报告上签名认可,并在规定期限内制订出纠正措施计划。审核组组长还应澄清或回答受审核部门提出的问题,并告知审核报告发送的日期。
4.3.5.3 会议由专人负责记录,并由质量管理小组存档。
4.3.6 审核报告的编写与发放
4.3.6.1 内部质量体系审核后,由审核组组长编写《内部质量体系审核报告》,向科主任报告,并由质量管理小组发至受审单位。
4.3.6.2 审核报告的内容应包括:审核的目的和范围,审核组成员、受审核部门名称及其负责人、审核日期,审核的依据文件,不合格项的观察结果(全部不合格报告作为附件),审核结论,审核报告的发放清单。
4.3.6.3 《内部质量体系审核报告》及其附件等由质量管理小组存档。
4.4 纠正措施
4.4.1 纠正措施的制定
4.4.1.1 内审中提出的不合格项,由受审核部门调查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纠正措施,以及完成纠正措施的期限。如受审核部门坚持不同意对不合格项的判定,也不肯提出纠正措施,应提交科主任仲裁。
4.4.1.2 纠正措施必须经审核组认可,质量主管批准后,方可实施。纠正措施制订期限为7天。
4.4.2 纠正措施的实施、跟踪和验证
4.4.2.1 纠正措施的实施、监督以及完成时限,按照《纠正措施控制程序》的规定执行。
4.4.2.2 审核组应对纠正措施进行跟踪,如纠正措施不落实,及时与受审核部门负责人沟通,并向质量主管报告。纠正措施完成后,审核组应及时验证,验证内容包括各项纠正措施落实情况、完成时限及纠正效果。
4.4.2.3 验证记录要写入《内部质量体系审核不合格报告》。
5.相关文件
5.1 《纠正措施控制程序》
5.2 《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6.质量记录
6.1 《内部质量体系审核计划》
6.2 《内部质量体系审核实施计划》
6.3 《内部质量体系审核检查表》
6.4 《内部质量体系审核不合格报告》
6.5 《内部质量体系审核报告》
第五篇:内部结算审核程序
内部结算审核细则
一、工程量计算
(1)合同内工程以经监理工程师、业主代表及施工单位三方确认后的竣工图为计算依据,按国家现行工程量计算规范计算。
(2)工程设计变更,设计方下发设计变更通知单,经监理工程师、业主代表确认事实发生与否,再结合原设计进行增减计算。
(3)合同外工程或合同辅助工程,不计入合同内工程计算,应当办理签证,并经监理工程师、业主确认。监理工程师、业主代表对签证内容真实性负责,所计费用的合理性由审计工程师根据国家定额规范审核。
二、单价计算
(1)合同内工程按合同约定原则计价。
(2)设计变更及签证部分执行国家相应定额及取费。
(3)定额缺项部分先参考执行相近定额,仍不足,按市场平均价格计入。
三、结算程序
(1)一般程序:合同工程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施工单位应书面报请进入审核程序,申请函经监理工程师、业主代表签署后,附结算资料报审计部门。审计部门初审后,施工单位核对确认,无疑意后出具结算审核书。
(2)合同外工程实行严格的签证制度。结算程序执行一般程序。
四、结算资料
施工单位应报送合格、有效、完善的结算资料。
结算资料包含:(1)结算审计申请书(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3)投标文件(4)竣工验收报告(5)竣工图(6)工程设计变更单(6)签证单(7)结算书
(8)其他与结算相关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