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读书笔记: 论美国民主
读书笔记【1】
论美国的民主【法】托克维尔
上卷绪论
作为一本伟大的书,作者托克维尔在本书的绪论部分,就为四部恢弘巨著做了整体的规划和描述。在开头部分,作者说在美国的奇妙经历中“人们之间地位的平等”最吸引注意力。作者从地位平等出发,概括了它对于美国社会种种方面强烈而持久的影响,不断提升民主制度的理论高度,最后却又回到出发的原点,“这种平等的社会地位是其他一切衍生的基础,是我所观察的终结点”。
我所阅读的是中国社科出版社2007年的双语版本,在我之前有一位同学在该书上面写了密密麻麻的批注从字迹看应该是一个女生。在阅读的同时,能够看到学姐的思考过程,虽然不敢苟同,倒也颇有启发益处。遂有写读书笔记意图,并非长文空发感慨,仅作资料摘引留后用或略加评论和批评。
之后,托克维尔从美国的民主图景描绘转到了对于法国政治、社会发展的现状的思考。他首先回顾了从相当于我国宋代时期的法国到法国大革命关于权力来源的历史演变。从拥有地产的贵族独享权力,到普通人通过成长为神职人员增强政治权利,再到获得财富和文艺科学知识参与国家事务,权力结构和社会阶层巨大的变化不仅使得法律在调适阶层关系作用突出“法律大臣迅速从法官席中阴暗的角落崛起,走出落满灰尘的房间”,也使得“诗情、口才、记忆力、美好的心灵、创造的激情、思想的深度,以及所有那些上天随机给予人们的天赋,都成为民主的优势所在”。此处译文比原文精彩,可见译者朱尾声文学功底深厚。
【第七章:美国的政治审判】
1、美国人认为,宣布政敌不配行使其权力而剥夺他的权力,同时让他自由和不伤害他的生
命,才是斗争的最公正的结果。
2、政治审判不直接强加于被治者,但他是使为政者获得多数选票的非常重要的手段。
3、美国人为了阻止让政治法院作刑事判决,与其说是他们为了躲避立法暴政本身,不如说
是为了躲避立法暴政所产生的可怕后果。
【第八章:联邦宪法】
本章并无太多精彩之处,“联邦宪法的历史”“联邦宪法概要”索然无味,或者是我还不理解。。P241译者模糊了邦联宪法和联邦宪法的概念。而且对于我所感兴趣的立宪过程丝毫没有提及,反而更加激发了我对看【联邦党人文集】的渴望。
1、没有一个国家的法律能够为一切做准备,没有一个国家的制度能够代替大众的意志和公共道德。
第二篇:《论美国的民主》读书笔记
公共管理学行管1001 钱俐 31009165
法国革命催生的民主探寻
——《论美国的民主》读书笔记
《论美国的民主》一书是在新世界发现能够照亮和复兴旧世界的建设原则的思想家的奋斗结晶,其写作目的是要从美国的民主制度中寻求有益于法国政治体制的良药。“没有比以人民的名义发号施令的政府更难抗拒的了。”民主的思想与政治体制的迫切渴求,是托克维尔对19世纪的法国乃至世界响亮的一激。
——题记
我只可说大体翻阅了《论美国的民主》一书上下两册的内容,对身为法国诺曼底贵族的托克维尔先生呼吁建立民主制度的磅礴文字颇有感触。在1830年的七月革命后,因王朝变故出现家庭意见分歧,同时也为了避免革命余波的冲击,托克维尔借法国酝酿改革监狱制度之机前往美国考察民主制度的实际运用,并由此写下此书的上卷,而后五年在经历法国革命和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完成下卷。如此时代背景下的奋笔之作无疑会成为跨时代的经典。正如托克维尔在书中写道:“平等的逐渐发展,是事所必至,天意使然。这种发展具有的主要特征是:它是普遍的和持久的,它每时每刻都能摆脱人力的阻挠,所有的事和所有的人都在帮助它前进。”这也揭露了 《论美国的民主》的基本思想在于承认贵族制度必然衰落和平等与民主的发展势不可挡。书的上册通过对美国地理、种族、英裔移民带到北美的影响、联邦制的优点与其他国家联邦制的比较、联邦政府与各州政府的关系、政党产生的原因、政治社团的作用、舆论的作用等方面阐明了美国的民主、自由、平等是如何在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体现的。下册则是以美国的民主思想和美国的民情为背景分析了美国人的哲学观念、宗教思想、科学理论、文学、艺术、社会心理、民族性格等方面并与英法等国为代表的西欧国家的类似问题作了对比。此书最可贵的在我认为是在当时的出托克维尔对当时美国的民主制度体制进行了辩证的剖析而非盲目追从。以下谈谈我对美国民主的几点认识。
一.美国的民主表现与其民主制度建立的原因
美国的民主表现在多方面,包括身份的平等、公民的自由精神和自由理念、公民的民主精神、民主理念。“美国人的身份平等是在其他国家难以见到的。”“身份平等的逐渐发展,是事所必至,天意使然,这种发展具有的主要特征是:它是普遍的和持久的,它每时每刻都 1
能摆脱人力的阻挠,所有的事和所有的人都能帮助它前进。”为何说它是“普遍和持久的”?托克维尔总结了有助于美国维护其民主制度的原因:自然环境、法制和民情。自然环境的因素很直观体现了美国的民主可实现性的要素。美处两大洋的包夹带,与外界甚少来往,美国国家的形成和大规模的移民有着直接的联系,是移民而成的大杂烩大熔炉般的新国家。在当时作为新大陆的北美洲,其社会自始至终没有形成等级有序的社会结构,人们天生就有极其强烈的平等意识,且加上彻底的独立战争的洗礼,新组成的群众团体有共同经历还有共同的民主自由的呼吁和拥护的政治表现形式,如此背景下地美国民主可以说是大势所趋甚是约定俗成的。而法国的革命在19世纪仍还处于启蒙性运动和不彻底的改革阶段,临近西班牙、德国、葡萄牙等封建王朝发展起步较早的国家,长期深受欧洲“贵族为圣”的阶级利益和封建统治影响,阶级分明且有序的社会结构也抑制了平等的可能性。民主起立点不同正是作者所要告知我们的,也表达了托克维尔的呼声是基于本国国情而并非照搬美国的制度。这也让我想到我国在国家形成方面与美有着明显的差别,中国依赖于氏族的血缘关系而得以存续,世袭理念延续千年,类同于“君权神授”的欧洲文明思想,氏族的条框始终没有被彻底打破,且中国一直维持着大一统的传统以及金字塔形的一元多级的结构,在这种等级森严的结构之下,民主与自由绝非易事。
二.新英格兰乡镇自治制度的地方与中央权利均衡
托克维尔还指出:“美国公民自由、平等理念的根源是新英格兰乡镇自治制度。”这种制度的特点在于实行自治,乡镇作为次级的行政单位,拥有这种自治权无疑促使了公平、自由理念在美国的萌芽与发展,美国民主制度的雏形是新英格兰乡镇制度这点无可非议,且美国独立战争的成功也或多或少受到了乡镇制度思想的影响使得群众基础相对强从而革命愈能胜利。乡镇自治制度与我国实行的少数民族地区的自治巩固国家统一稳定的做法有相同之处。基于美国社会是自下而上的社会,地方拥有较多的自治权,托克维尔认为考察美国的民主制度的顺序应该是:乡——镇州——联邦。在美国社会,阶级冲突并不强烈。“社会各个阶层开始混合起来,使人民相互隔开的一些屏障接近捣毁,财产逐渐分散为多数人享有,权利逐渐为多数人享有,教育日益普及,智力日渐平等,社会情况日益民主。最后,民主终于和平地实现了它对法制和民情的控制。”在说明乡镇自治在美国的可能性之余我们还可以可以探究到,阶级冲突愈是强烈的地方,人们之间在财富乃至在身份上的不平等性愈加凸显。
三.“法”的精神与三权分立的分权与制衡
“美国的贵族是从事律师职业和坐在法官席位上的那些人。”法制在美国对民主的巩固大有脾益。美国人极其爱他们的法律,公民能依据法律对不同事件和人物进行评价也可见民主与法律的深入人心。再看到美国的行政制度,行政权在美国是一只看不见的手,美国的制度试图缩小行政权威的影响,而把权力分给社会上的许多人去掌握,从而达到权利均衡且又不涣散。只存在政府集权而不存在行政集权,联邦政府并不干预各州政府一般事物。托克维尔极为赞赏美国的分权制度,“虽然欧洲各国普遍都有分权,但美国的分权带来的实际效果最能得到人民的支持和认同,当然,更重要的是它所带来的政治效果,使每个美国公民产生对自己祖国的认同感,公民在祖国那里找到归宿,祖国的利益就是人民的利益。”美国宪法与体制约束力极强的三权分立主要是来自权力内部之间的相互制衡。托克维尔提及“他们”规定了权力分享的原则与“控制与反控制”的制度,“清楚地认识到„„除了人民的权力以外,还要有一定数量的执行权力的当局。这些当局虽不是完全独立于人民的,但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享有一定程度的自由,因而既要被迫服从人民中的多数的一致决定,又可以抵制这个多数的无理取闹和拒绝其危险的要求”。托克维尔注意到司法权的独立性,但这个独立性是有限制的,因为法院只能在审判当中抵制违宪的法律,但是可以我们可以看到司法权的独立是美国三权分力机制的重要保障,行政权在美国是一只看不见的手,美国总统虽拥有强大的行政实权,但在这种政治体制下受到各方牵制,限制总统的权力也是三权分立制度得以良好实施的关键之一,总统的弹劾制度也使得整个三权分立体制变得更加完整。三权分立制度的理论渊源虽来自法国孟德斯鸠提出的三权分立理论,但在当时的法国乃至欧洲效果甚微,效率不高。
四.美国民主体制的弊病:暴政的后患
“美国的民主往往不够成熟,但法制的总趋势是向善的。民主政府的毛病马上即可发现,但其优点经过长期观察才能发现。”民主制度的最大优点是有利于人民,而民主始终代表的是大多数的人民,政府的行事思维归更易倾于民意,虽然人民可能有错误的判断和选择。任何民主制度都难免有缺陷,极端的民主导致专制和暴政。美国民主政府的最大缺陷就在于它缺失防范暴政的措施,再加上行政权力的集中以及地方政府权力相对自由,整个民主政府有山崩离析的危险。民主政府跨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暴政和管理不当,集外因与内因于一身而
非它自身的软弱无能。托克维尔认为美国民主的“暴政”表现,首先反映在舆论的统治方面。“多数既拥有强大的管理国家的实权,又拥有也几乎如此强大的影响舆论的实力。多数一旦提出一项动议,可以说不会遇到任何障碍。”对于美国总统选举和连任制,托克维尔称总统选举制度而责连任制,认为连任制是腐败和暴政的根源,尼克松的“水门事件”是对托克维尔观点的实证。对于陪审制度的政治作用,托克维尔把有陪审员参加的法庭看成是免费的学校。这个学校向人民传授治国的艺术,培养公民的守法精神。然而这种影响和作用并没有遏止“多数的暴政”下的私刑。
五.自由主义战胜个人主义
本书的下卷的二三四章主要侧重与对美国自由主义战胜个人主义的阐释与评价。托克维尔由民主国家的人对平等的热爱比自由更加热烈和持久的观点引入利益主义和个人主义的内容,比较两者区别并说明利己主义使美德的幼芽枯死,个人主义使功德的源泉干涸:利己主义是历史悠久的恶习,个人主义是伴随民主国家的诞生而产生的,且伴随身份平等的扩大而发展。民主国家的个人主义使人们遇到事情的时候总是考虑自己,以自我为中心,完全不顾及别人,久而久之,他们的内心会被孤寂笼罩。然而又提到民主制度没有使人们相互更加亲近,而发生的民主革命使原先的贵族与贫苦阶级回避,使原先不平等的仇恨保存在了新建立起来的民主平等的内容之中,也导致个人主义在民主革命完成后比在其他时期强烈。托克维尔认为平等和个人主义可能产生促进权力集中和权力独自再生的作用,形成“社会的利益是全体的利益,而个人的利益不足挂齿”的思想,但随之而来的中央集权或权力集中的趋势,会在不同的国家以不同的强度表现出来。最后提及美国人用“正确理解的利益”的学说即自由主义来反对个人主义,而这种利益又使他们习惯于结社和合作。享有政治结社的无限自由,是美国能够出现各种社团的基础,使美国人从结社中了解了自己的使命。另外,言论和出版自由也对抵制个人主义起了一定作用。“美国人以自由抵制平等所造成的个人主义,并战胜了它”。但在没有政治自由传统的国家,民主有转化为专政的危险。“在平等的原则依靠暴力革命手段而取胜的民主国家”,这种危险尤其大。无论如何,托克维尔始终强调着专制制度的弊端,以及专职和平等的关系,正如其所写道:“在任何时代都是危险之物的专制,在民主时代尤其令人害怕。”
六.小结
托克维尔在书中总结了一点,美国之能维持民主制度,应归功于其地理环境、法制与民情、但法制重于地理,民情重于法制。基于不同的社会意识形态和发展现状,中国的民主之路由此书可以借鉴的制度与思想的精华可能如托克维尔所说,需要剖析着尝试下去才可有“药效”。如今所言的法制社会、民主意识已经不断发展,人民的参政议政热情和认知观念也在不断提高,尚法观念以及自由主义也被大多数人所推崇。只是我们仍需要思考,在一个人口众多,受传统文化悠长影响环境下的中国,可否有更有效的行政体制和法制制度的突破和改进。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改革仍要摸索着前进,希望改革能使得民主集中制度的民主更加凸显作用,使得集中更加符合民意。
第三篇:《论美国的民主》下卷读书笔记
《论美国的民主》下卷读书笔记
一、分章概述
序言:《论美国的民主》下卷比上卷多了一篇简短的序言,在这篇序言里,我读到了托克维尔的批判精神,他说在上卷里他把众多问题归结到平等上,但是如果读者把它视为美国文化形成的唯一原因,就是对他的观点的误解;他说他对民主社会严加指责是因为他想认真地对待民主;他说如果他的论述中如果有讨好某党派的言论,欢迎的读者大加指责。第一部分
第一章《关于美国人的哲学方法》讲了美国人哲学的特点:崇尚个人理性和思想独立。
第二章《关于民主国家的信仰的主要源泉》介绍了美国信仰的源泉:群众信仰,而非贵族信仰。美国的信仰来源于大多数人的信念,而不是某一个阶级某一个集团的学说。群众信仰通过法律大大确定下来。
第三章《为什么美国人比其祖先英国人更倾向和更喜好一般观念》对标题中的问题的回答是:一般观念比具体观念思考起来更便捷,学习起来更方便。而民主时代的人大都务实而忙碌,一般观念更适应于这样的社会。
第四章《为什么美国人从来没有象法国人那样热烈追求政治方面的一般观念》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强迫每一个公民实际参加政府管理工作的民主制度大大节制了美国人对政治方面一般观念的强烈爱好。
第五章《在美国宗教是怎样得以利用民主的本能的》这一章主要讲了美国宗教在与政治相辅相成的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一方面宗教支持平等的原则,另一方面美国的宗教不仅提倡来世的幸福,还重视现世的幸福。
第六章《关于天主教在美国的发展》中托克维尔的观点是平等一方面让人们独立思考,各自判断,另一方面又使人人喜欢和向往社会有一个统一的、单一的和对大家都一律相待的权力。因此天主教徒没有以前虔诚,而基督教徒纷纷投向天主教,从内部看天主教好像是衰退了,而从外部看,它的势力又发展了。对此,托克维尔的解释是,愿意调和互相对立的原则是人类智力活动天生的弱点之一。
第七章《民主国家人民的思想倾向于泛神论的原因》中作者认为随着身分日趋平等,每个人与他人越来越无差别,个人变得日益渺小和无力,人们便习惯于不再重视每个公民而只重视全体人民,忘记了个体而只考虑人类整体。在这样的时代,人的精神喜欢同时包罗万象,希望把无数的不同结果归结于一个单一的原因。因此人民的思想倾向于泛神论。作者还说,坚信人类真正伟大的人,应当团结起来反对泛神论。
第八章《平等是怎样唤起美国人产生人可无限完善的观念的》充满了个人主义奋斗精神,平等使人们不像贵族制国家的人一样天生打上等级、职业和出身的烙印,而可以追求一种上不封顶的成功。
第九章《美国人的例子》其实说得十分抽象。托克维尔认为美国因为平等,全体人都野心勃勃力求上进。“仆人可以与主人共同享乐和劳动,穷人也可以与富人如此;乡下人将会努力学习城里人,地方将会努力学习首都。这样一来,谁也不会专注于生活的物质方面,最-1-
简单的手艺人也会贪婪地或偷偷地看一看高级的智力活动世界。人们不会用贵族制国家采用的那种观点和方法去读书;但是,读书人的范围将不断扩大,最后扩及全体公民。”最终的结果是只是的扩大化和思考的广泛化。
第十章《为什么美国人在科学方面偏重实践而不关心理论》中认为:平等使每个人产生凡事自行判断的愿望,对一切事物都怀有明显的、切实的爱好,而轻视传统和形式,这是平等的一般特性。
第十一章《美国人以什么精神对待艺术》中提到了美国人对艺术与欧洲传统贵族社会的人的区别,旧社会的艺术匠人只为少数贵族工作,他们的工作本身就是一种荣誉,所以不在乎金钱的多寡。而美国人艺术是普及的,艺术人也融入大众之中,他们的工作与创错以顾客的需求为导向,是一种商业化的艺术。
第十二章《美国人建筑的复杂性》讲美国建筑的复杂性是既平凡,又伟大。托克维尔再次把这种特点的根本原因归结到民主制度上。
第十三章《民主时代文学的特征》主要讲的是美国文学并不繁荣,但深受英国文学的熏陶和影响。
第十四章《关于文学的商业性》主要将的是美国的文学与商业的结合,在贵族制度的国家,文人要想获得成功,就必须付出巨大的努力,这种努力可能使文人得到很高的荣誉,但决不会使他们赚取大量的金钱;而在民主制度的国家,一个作家却可以通过廉价推销作品获得大大的财富和小小的名气。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不需要人们的钦佩,而只要受到人们的欢迎就可以了。
第十五章《为什么在民主社会里研究希腊和拉丁文学特别有用》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凡想在文学方面有所成就的人,必须经常从古代作品中汲取营养。
第十六章《美国的民主怎样改变了英语》中反映了美国英语对英语改造的现象,美国英语在引进新词汇和改变读音上对英语有了众多改造。
第十七章《论民主国家的诗的某些源泉》中说,民主国家人民对于理想、诗意的爱好没有贵族国家那么广泛和深刻,但是,他们发展了实用性,他们所香香出来的东西几乎全是实用的东西,而所再现的几乎也全是现实的东西。
第十八章到第二十一章主要从演说、戏剧、历史和议会四个方面介绍了美国的特点。演说家喜欢夸张,戏剧家的创作配合了革命与历史的进程。
第二部分
第一章讨论的是“民主国家的人对平等的热爱比自由更加热烈和持久”的原因——“人们知道平等的来之不容易而自觉维护平等,且相信平等经过他们的维护可以长久的延续下去而更加热爱和珍惜平等。”因为追求平等自由而带来的动荡在所难免,而益处,恰恰相反,需要经过很长时间才能表现出来并被感觉到。第二章谈的是“个人主义”,个人主义和利益主义是不一样的,个人主义强调个人独立和个人奋斗。然后作者在讨论了“个人主义在民主革命完成后比在其他时期强烈”这个问题,因为民主革命成功以后,社会中的每个人成功之路更加宽阔和自由,大家追求成功的欲望自然更加强烈。第三章讨论的是个人主义在革命成功后更加强烈的原因,因为革命大大支持和发展了个人主义。第四章是从自由制度的角度来
谈,极端个人主义有巨大的弊端,自由制度恰好能把这种倾向限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之内。
第五章谈的是美国人的结社,美国人具有结社自由,但是由于他们热在自由平等制度,所以结社也在这个尺度之内。第六章和第七章谈的是结社各方面的关系。第八章和第九章讲的是“正确理解的利益”的原则,美国人怎样用它同个人主义斗争,以及怎样在宗教上利用这一原则。第十章和第十一章讲的是美国人对物质福利的爱好以及物质生活享乐在民主时代所产生的影响。第十二章讲的是唯灵主义,为什么美国有那么多宗教狂?——“如果绝大多数人都去追求物质生活享乐,那末,一部分人的心灵也可能出现奇特的反应。这一部分人将驰骋于精神世界,唯恐自己再堕入肉体希望他们留在其中的陷阱受累。”第十三章讲的是美国人的精神世界,为什么美国人总是心神不安?因为欧洲的偏僻小村镇的居民根本没有想到自己的处境是不幸的,而美国人则总是盘算如何把没有的东西弄到手。第十四章讲的是美国人怎样把对物质生活享乐的爱好与对自由的热爱和对公共事务的关心结合起来。第十五章讲的是宗教的净化作用。第十六章讲的是福利适度的问题。如果一个国家福利过高,则容易促成一批寄生虫,反而降低社会劳动的效率。第十七章讲的是为什么美国人把目标定得很长远的原因。第十八章讲的是美国人把一切正当的职业都视为高尚的,因为一切正当的职业都是以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的报酬。第十九章讲的是对物质的追求促成美国人都爱从事实业。第二十章讲的是实业和贵族制度之间的关系,因为实业越发达,分工越明确,工人越注重一些细节的问题,而老板们更关注全局的问题,由此两派形成。
第三部分
第一章和第二章讲的是民情随着身份平等而日趋温和、民主使得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日益简化,因为大家得到了梦想已久的平等,专心于自己的事业,而使民情更加温和。社会不再分裂为对立的两大阶级,因此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日益简化。此后几章分别介绍的是民主制度在美国的胜利是怎样改变主仆关系、怎样影响工资、怎样影响美国的家庭、怎样影响美国年轻女性的教育等等。在第十二章美国人怎样理解男女平等中,作者说:“美国人希望两性同 步前进,但所走的道路永远不同。”在最后几章中,作者介绍了民主国家的和平与战争、军队的复杂性、军队的纪律。“民主国家容易把可用的全部兵力投入战场,而如果它很富庶并且人多,则很容易成为征服者。而一旦它遭到侵略,敌人深入它的国土,它的御敌办法就不多了。如果敌人占领了它的首都,国家就灭亡了。这个道理非常清楚:在民主国家,每个公民都是各自孤立的,非常软弱,谁也无力自卫,不能支援他人。在民主国家里,只有国家的力量强大。国家的军事力量一旦因为军队被击溃而消失,行政的力量由于首都被占领而瘫痪,而所剩下的只是一伙没有组织和没有力量的群众,他们不能抗击有组织的入侵力量。我知道,使地方享有自由,并由此建立地方政权,可能减少这种危险,但这种办法经常是作用不大的。” 第四部分
第四部分首先论证的是“平等使人爱好自由制度”,因为众生平等,所以自然要求自由,因为大家都是平等的人,所以没有理由限制大家的自由。第二章和第三章讨论的是民主自然要求中央集权,中央集权有中央集权的巨大优势,而民主的国家,平等的国家,因为不存在特殊的权利阶层,自然要求国家统一集中大权,谋划全局,制定统一的法律,管理全国。第四章继而分析了让美国走上民主和中央集权的原因。特殊的原因,和偶然的原因。比如美国
是一个移民国家,没有封建专制统治的历史,地理上东西有大洋南北无强邻,以及宗教、政治、法律各方面的人文原因。第五章讲的是广泛的革命之后,统治者的地位不如以前稳定但最高权利却日益加强,因为在以前的贵族制国家,社会分裂为不平等的两大阶级,阶级矛盾激烈,而民主制的国家,众生平等,大家拥护和支持新制度、新国家,专注于自己人生的奋斗,而不是推翻不平等的贵族制。第六章讲的是民主国家害怕哪种专制。民主国家害怕一种当权者与群众分离的专制,如果当权者和普通民众分裂为对立的两大阶级,而当权阶级腐败腐朽,以权谋私,那么这样的专制就是危险而可耻的。
二、分析与思考
《论美国的民主》是一部介绍美国社会相当详尽而深刻的论述,但是也许是所有大家的特点,书中议论多、例子少。对于一个美国历史甚至法国历史也烂熟于心的历史爱好者来说,读这本书肯定是很好的享受。
托克维尔对美国的民主模式,总体是十分肯定的态度的,不然也不会专门写两本书来论述。但是对于美国的民主和对美国,我还是坚持“批判性肯定”的认知态度。一方面承认其文明的先进性,另一方面也需看到它的局限性。因为美国人的民主和善良和正义,都是限定在美国范围之内的。在伊拉克的有虐囚丑闻;在中国近代史的劫掠中,美国人和其他国家的强盗土匪一样,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在非洲发现了油田的村落,美国人可以因为村民不愿搬迁而屠杀全村人。凡此种种在全世界横行霸道的事迹不需多说,只怕是不胜枚举的。
当然,不可否认美国是目前相对最发达、最民主的一个国家。只有相对而言的最佳,而不存在绝对的封顶的完美,也许这就是现实,人类永远地追求更美更好更进步,却永远达不到至善至美至无缺,就像西西弗斯,在奥林匹斯山不停地推石头。
第四篇:《论美国的民主》读书笔记 陈学莲
浅议民主的成长
2013级一班 陈学莲
近期,在年级的组织下,我阅读了法国作者托克维尔的《论美国的民主》一书,该书通过作者在美国各州的考察的见闻感受,描写了作者认为的美国的民主的发展。
首先他阐述了自己考察美国的原因和目的:“我所说的这场伟大社会革命,世界上有一个国家好像差不多接近了它的自然极限。在那里,这场革命是以简易的方式实现的;甚至可以说,这个国家没有发生我们进行的民主革命,就收到了这场革命的成果。”
“17世纪初在美洲定居下来的移民,从他们在欧洲旧社会所反对的一切原则中析出民主原则,独自把它移植到新大陆的海陆上。在这里,民主原则得到自由成长,并在同民情的一并前进中和平地发展成为法律。”
美洲大陆的居民有不少是来自欧洲,在欧洲的贵族统治下受尽凌辱,千辛万苦逃到了一片新天地,从骨子上来说,他们无疑是最痛恨贵族制或者君主制,或者一切不民主的制度的人,他们对民主的渴望远远超过其他地方的人,所以,在独立后,毫无疑问,他们选择了民主,并且,努力维护它,并且,努力参与着。他们绝对不会容许有人破坏他们的民主。在一个没有经历封建君主制或贵族制的“干净”的国家,尤其是该国家的民众还都是苦受压迫,备受剥削,最后通过抗争终于得到了独立的,那么,这样一个国家怎可能不会“没有发生我们进行的民主革命,就收到了这场革命的成果。”无疑,该国的民主会发展得超乎任何其他一个国家,我想,这就是美国民主至今达到一定高度而无法超越的原因之一吧。
众所周知,在毁灭性的两场世界大战中,美国大陆并未受到战火硝烟的波及,相反,它利用这两次机会,大发横财,各方面的技术飞速发展,一跃称霸世界。两次毁灭性的世界大战不仅摧毁了各大国的经济,政治方面也被极大地挫伤,在此之前的世界各国,不管是何种政体,都受到了极大冲击。而美国的民主在这一段时间里并未受伤,且,在与其他国家的对比下,愈发显示出民主的优越性,于是,在这样一种环境下,民主怎能不被认同,怎会不成为一种趋势?
另外一方面,美国的地理位置的特点也为民主的发展使力不少。在本书第一 1
章描述美国地貌时,作者就说“陆地和水系,山岳和河谷,一切都被布置得井井有条。虽是千姿百态,万象杂陈,却不乏简洁肃穆之美”、“这里的水是散漫的水,到处流浪”,从这两句话就可以看出,在这里的人,也像这里的水,散漫,追求自由,追求享受,却始终有一条纽带维系着,规范着,这条纽带就是民主,对于具有这样一种性格的民族,也唯有民主这样的制度才能紧紧维系,试想,如果君主制或贵族制在这里试图萌芽,会遭到怎样的抵抗?而印第安人将密西西比河称作“诸水之父”也从另一方面暗示了美国民主发展在世界上的地位也可与密西西比河在水中的地位相媲美。但是,“密西西比河却似乎有段时期对自己该走的道路不甚明确”,我不知道作者这句话暗示了什么,但我总觉得它有深意。
两边高耸的山脉,水系发达,中央大平原广袤无垠,又远离欧亚大陆,有几个大洋作为天然屏障,这样得天独厚的地理条件,既保护了本土安全,同时也为其民主制的发展提供了保护,使其人口更集中,更便于民众行使民主权利,试想,如果是在中国,这样的三级阶梯式的地形,复杂而广阔,如何使行使民主权利便利起来?无法便利就无法调动积极性,即使倡导了民主,也是一种被动的民主,不主动的民主只能作为一种手段存在,而不能作为政体改革的最终目的和群体的自然。
既然这世界上有这样一个成功的例子存在,那我们国家的民主又是怎样一种水平呢?
从现状来看,我们的民主何其地低!人大代表真的代表了人民?那些人民选的代表人民的人大代表平时既没在群众中穿梭,也没了解群众的愿望,平时表现得高高在上,说来可笑,人大代表这一职务甚至只是一份兼职,这样的代表,还能代表人民吗?无可否认,每年在大会上提出的议案是接近现实社会热点问题的,但毕竟是他们自己的看法啊,是他们认为的对大众有益的东西,有做过问卷调查问我们需要的是何种方案吗?最低一级的代表是我们自己选,不过,这样为数不多的可以直选的场合竟然没人有积极性,有多少人是根本不理会的,另外一种情况则是这样的,在很多地方,特别是农村,什么公示,什么通知,都只是一种走形式,说起来年龄到了18周岁就可以参选,可是,说来可笑,我都20周岁了,且满足参选条件,却没办法参加任何一场人大代表的选举大会,每年看到通告有哪些候选人,然后既没通知时间地点,也没发过选票,只是在不久之后看到
选出来的人选,而那一切,好像早已偷偷进行完。这样的直选都已是这样了,你还能指望上一级,再上一级选出的代表是你所愿的,甚至只要求是你所识的吗?考虑到国情,我们不要求像美国一样连总统都直选,但至少让群众认识、了解参选者和当选者,如果说公示了我们不知道,那么那些组织者就应该考虑用何种方式让大家更方便了解。
托克维尔说:“平等的逐渐发展,是事所毕至,天意使然。这种发展具有的主要特征是:它是普遍的和持久的,它每时每刻都能摆脱人力的阻挠,所有的事和所有的人都在帮助它前进。”他相信法国的民主有一天也会实现,这样一位贵族的后代说出这样的话固然是有其辛酸,但是也看出来他对民主制度的肯定和期盼,如果连一个人自己都承认他的毁灭的趋势,那其他人还有什么好说呢?但他说得没错,民主作为人类社会发展的趋势,这股发展得势头是不可遏止的,同样的,我也敢说,中国的民主有一天也会全面实现的,因为“没有比以人民的名义发号施令的政法更难抗拒的了。”
我们期待民主,但是不会照搬,如果在中国实行这样的民主,这样一个幅员辽阔的国家是很难将所有公民都聚集起来参加政治的,当然,我们自身几千年的封建君主专制的“劣根”也导致绝大多数百姓只求安稳富足而不求如何治理国家,只要能保证他的幸福生活,民主不民主对他来说又怎样呢?另一方面,我们也无法否认我国公民的政治素养水平的确不适合实行更大程度上的民主。况且,我们的体制有我们体制的特点,社会主义制度与资本主义制度的民主方式是不尽相同的,我们的方法还是应该忠于我们的制度,切不可因为羡慕别国就照搬,最终走上苏联的道路。
民主的成长从来不会一帆风顺,总是彷徨的,迷茫的,我们都坚信民主发展的强大势头会盖过所有的迷茫和彷徨,我们不急着照搬、整改,不将我国批判得一无是处,所有的人类都应该相信自己的国家终将会实现民主,连贵族后代都认可了民主的势头,那我们作为主人,又怎能拒绝相信呢?
第五篇:论美国的民主
一
听说过“幽暗意识”论的我们也许会认为西方政治的成功之处在于:靠制度而不是靠人心。不能寄希望于改造人性,只能用制度约束人的行为。因而,好的制度不需要人民是天使,即使是一群魔鬼也可以,只要他们有足够的智慧进行成本利益的核算,好的制度就能恰到好处地使他们的自私融合成社会的大善。而中国的政治的失败之处在于始终重视人心高过制度,强调思想教育,强调人情,这是要不得的。
托克维尔对中国的评价却是“有严格的制度而无公共的品德”,这与我们头脑中的惯性思维“西方政治重制度,中国政治重人心”正好相反。托克维尔是个西方的理论家,但他却认为对于现代民主平等基础上的社会的维系中,民情的作用要大于制度。
事实上,强调制度独立于人性之外,是对全面改造人性的乌托邦革命纲领,或是对“好人政治”、“魅力型政治”的回应。因为改造人性或相信人性带来的灾难已经足够,才应该强调制度必须不信任人,把人作为无差别的“标准人”或“平均人”,作为无差别的、自私的、一有机会就要为恶的魔鬼来看待。用统治一群无差别魔鬼的制度去统治复杂得多的实际的人,自然达不到最好——连赞扬民主的理论家们也承认“民主只是最不坏的制度”。托克维尔也是承认这点的,而且他对民主本就没有天然的好感。但他更为仔细地观察到制度与人心民情的三个关联点。第一,美国缔造者们优秀的工作为美国提供了设计精巧的制度,制度是特定的人为特定的人而定的;第二,制度能怎样实施下去,达到怎样的效果,取决于民情在多大程度上允许。比如前述美国宪法允许总统连选连任本来隐含了危险,但是在美国没有造成真正的危险,是由于民情不允许终身领导的存在。这个制度后来的发展,又凸现了人心与制度的第三个联结点:罗斯福在非常状态中三次连选连任总统,而后,宪法修正案立即从制度层面堵上了这个缺口,同时也进一步强化了美国传统,这一切或许只有美国人才能做得到吧。制度本有缺陷,是民情防止了危险;民情也可以转为正式的制度,制度化后更加强化了民情。在这个过程中,鸡与蛋式的互塑关系昭示着一种“美国传统”,至于被问到是法律还是他们的心让他们这样做的,美国人或许会回答,法律就在他们的心中。
二、论自由
看看托克维尔是如何看待自由的。托克维尔,法国人,他25岁的时候去美国收集了大量的资料后,回国写就了令他的获得蜚声世界的荣誉的《论美国的民主》。替他的《回忆录》写序的作者说:“他只要谈到自由就一定提到人的自尊,认为前者必须求助于后者。自由,人的自尊是评价人有理由存在的最高标准。”我是赞同这种说法的。
王小波说:“尊严不但指人受到尊重,还是人的价值所在。”要获得他人的尊重,首先就要自尊和自爱,在如何获得自尊上,亚当•斯密告诉了我们一个办法,他说:“对于我们自身行为适当性的真诚的关注,是德行真正的精髓。”对于自身行为的检点,是一条通往自由之路。这其实是一个很好的办法,可是很多人会觉得这简直是胡扯。
试想在一个社会里,每个人都对自己的自由行为和言论作出适当的反省与克制,因为他人的自由正是自己的自由,那么自由似乎并不那么玄乎!这种对于自身行为的检点出自个体内心对尊严的需要。一个随地吐痰的人内心是没有渴求的,他的尊严像痰一样在地上任人践踏。倘若吐痰者只要有一丝的尊严,他或她首先会感受到这种做法是否雅观,更深一步考虑,就要想这种做法是否影响了他人呼吸纯净空气的自由。所以说这种自我反省和克制对于自由是十分必要的。这种存在于个体心中的自由的观念就是一种信仰和道德的观念。信仰是自由的源泉,道德是自由的动力。
而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哈耶克后半身都在为自由社会而著述。其《通往奴役之路》、《自由宪章》和《法律、立法和自由》成了这方面的不朽著作。他认为一个社会的自由应该靠制
度的进化和法律的经验积累。在一个社会的不同阶段,法律和宪政对于自由具有不同的意义。在一个混乱的社会里应该加强法律的强制性,宪政的专制性在一定范围内是被允许的;在一个开放的社会里,则法律应该逐步退出公共生活,宪政应该具有高度的民主性。在哈耶克看来,社会自由的终极理想状态是形成一种其所谓的“自发秩序”,也即自由社会是并不是人为创造的,而是一个自然发展的结果。那时并不是由法律来形成制度和社会秩序,而是由“自发秩序”来形成法律和制度。
三
“在美国,人们从来不会服从一个人,只会服从正义或法律。但同时,没有一个国家的法律能够预先定出一切,没有一个国家的制度能够代替理性和民情。”这一段名言阐述了法律、制度与民情之间的关系问题。
托克维尔认为,美国人民已经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立法、司法与行政三权分立的制衡体系,从而使得国家的权利掌握在人民手中,而并不服从于某个领导者的一意孤行。法律同样也是如此,由多数人来制定,反映多数人的利益。这种法律的制定和实施过程慢慢地形成了一种习惯,它使得这个国家的公民自觉遵守、崇尚甚至是服从于他们自己所建立与维护的道德与正义基准,并且最终在整个社会形成了一种文化与传统,即民主的传统,法制的传统,所以说“人们从来不会服从一个人,只会服从正义或法律”。
但同时,托克维尔指出“没有一个国家的法律能够预先定出一切,没有一个国家的制度能够代替理性和民情。”这也是他在详细考察了美国的民情之后做出的论断,可分为两句来一一阐述:
1、一个国家的法律,可以反映一定的历史阶段内,这个国家集中力量所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和本阶段的发展目标,从而为其贯彻落实提供一种法制上的保障。但是法律毕竟是由人来制定的,无论科学研究如何发展,人类也没有足够的能力完全预知未来所要面临的问题和矛盾,所以说,法律也就不能预先定出一切,而让后辈人去无条件地遵守与服从。在不违背宪法基本利益的基础上,美国宪法修正案的不断出台,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社会矛盾的变化和当当时的政府对于上层建筑层面上的调整与优化。这些都回应了托克维尔的论断——“没有一个国家的法律能够预先定出一切”。
2、国家的制度一旦确定,便具有了一定时期的稳定性,但这并不意味着它可以取代这个国家的理性与民情,同法律一样,制度的制定也是用来框定这个国家的一些原则性问题的,它与民情之间实际上具有着微妙的联系,彼此不可分离。托克维尔仔细地观察到制度与理性民情的三个关联点。
第一,美国缔造者们优秀的工作为美国提供了设计精巧的制度,制度是特定的人为特定的人而定的;
第二,制度能怎样实施下去,达到怎样的效果,取决于民情在多大程度上允许。比如美国宪法允许总统连选连任本来隐含了危险,但是在美国没有造成真正的危险,是由于民情不允许终身领导的存在。这个制度后来的发展,又凸现了人心与制度的第三个联结点:罗斯福在非常状态中三次连选连任总统,而后,宪法修正案立即从制度层面堵上了这个缺口,同时也进一步强化了美国的传统。
这一切或许只有美国人才能做得到吧。制度本有缺陷,是民情防止了危险;民情也可以转为正式的制度,制度化后更加强化了民情。在这个过程中,鸡与蛋式的互塑关系昭示着一种“美国传统”。至于被问到是法律还是他们的心让他们这样做的,美国人或许会回答,法律就在他们的心中,这句话也就更加印证了托克维尔“在美国,人们只会服从正义或法律”的论述。
四
“在未来的黑暗中,人们已经能够洞察三条非常明显的真理。第一条是,今天,举世的人都被一种无名的力量所驱使,人们可能控制或减缓它,但不能战胜它,它时而轻轻地,时而猛烈地推动人们去摧毁贵族制度;第二条是,世界上所有社会中,长期以来一直最难摆脱专制政府的社会,恰恰正是那些贵族制已不存在和不能再存在下去的社会;最后,第三条真理是,没有哪个地方;专制制度产生的后果比在上述社会中害处更大,因为专制制度比任何其他政体更助长这种社会所特有的种种弊端,这样就促使它们随着它们原来的自然趋向朝着那个方向发展下去。
“在这种社会中,人们相互之间再没有种姓、阶级、行会家庭的任何联系,他们一心关注的只是自己的个人利益,他们只考虑自己,蜷缩于狭隘的个人主义之中,公益品德完全被窒息。专制制度非但不与这种倾向作斗争,反而使之畅行无阻;因为专制制度夺走了公民身上一切共同的感情,一切相互的需求,一切和睦相处的必要,一切共同行动的机会;专制制度用一堵墙把人们禁闭在私人生活中。人们原先应倾向于自顾自:专制制度现在使他们彼此孤立;人们原先就彼此凛若秋霜:专制制度现在将他们冻结成冰。
“在这类社会中,没有什么东西是固定不变的,每个人都苦心焦虑,生怕地位下降,并拼命向上爬;金钱已成为区分贵贱尊卑的主要标志,还具有一种独特的流动性,它不断地易手,改变着个人的处境,使家庭地位升高或降低,因此几乎无人不拼命地攒钱或赚钱。不惜一切代价发财致富的欲望、对商业的嗜好、对物质利益和享受的追求,便成为最普遍的感情。这种感情轻而易举地散布在所有阶级之中,甚至深入到一向与此无缘的阶级中,如果不加以阻止,它很快便会使整个民族萎糜堕落。然而,专制制度从本质上却支持和助长这种感情。这些使人消沉的感情对专制制度大有裨益;它使人们的思想从公共事务上转移开,使他们一想到革命,就浑身战栗,只有专制制度能给它们提供秘诀和庇护,使贪婪之心横行无忌,听任人们以不义之行攫取不义之财。若无专制制度,这类感情或许也会变得强烈;有了专制制度,它们便占据了统治地位。
“反之,只有自由才能在这类社会中与社会固有的种种弊病进行斗争,使社会不至于沿着斜坡滑下去,事实上,惟有自由才能使公民摆脱孤立,促使他们彼此接近,因为公民地位的独立性使他们生活在孤立状态中。只有自由才能使他们感到温暖,并一天天联合起来,因为在公共事务中,必须相互理解,说服对方,与人为善。只有自由才能使他们摆脱金钱崇拜,摆脱日常私人琐事的烦恼,使他们每日每刻都意识到、感觉到祖国高于一切,祖国近在咫尺;只有自由能够随时以更强烈、更高尚的激情取代对幸福的沉弱,使人们具有比发财致富更伟大的事业心,并且创造知识,使人们能够识别和判断人类的善恶。
“没有自由的民主社会可能变得富裕、文雅、华丽,甚至辉煌,因其平头百姓举足轻重而显得强大;在那里可以看到私人品德、家庭良父、诚实商人和可尊敬的产业主;甚至还会见到优秀的基督谜,因为他们的祖国不在尘世,而他们宗教的荣耀就是在最腐败的时尚中,在最恶劣的政府下,造就优秀基督徒;罗马帝国最腐朽的时代就曾充斥着优秀的基督徒;但是我敢说,在此类社会中是绝对见不到伟大的公民,尤其是伟大的人民的,而且我敢肯定,只要平等与专制结合在一起。心灵与精神的普遍水准便将永远不断地下降。”
五
在美国,负责领导国家事务的人,在才德两方面都不如贵族国家的执政者,但他们的利益却是与大多数同胞的利益相同和一致的。因此,他们可能常常不忠于职守和犯重大错误,但他们决不能把敌视这个大多数的方针贯彻下去,他们也无法使政府具有独断独行和令人生畏的形象。而且,在民主制度下,一个行政首长的不良政绩不过是孤立现象,只能在其暂短的任期内发生影响。腐化和无能,决非来自可以把人们经常联合在一起的共同利益。一个腐
化或无能的行政官员,不能只靠另一个行政官员也象他一样无能和腐化而彼此勾结,并联合起来使腐化和无能在他们的后代繁衍。相反,一个行政官员的野心和阴谋,还会促使他去揭露另一个行政官员。在民主制度下,行政官员的劣迹,一般说来完全是属于他们个人的。但是,在贵族国家的政府中,官员就受他们的阶级利益支配了。他们的阶级利益只是有时与多数人的利益一致,而在大多数情况下,则是与多数人的利益相反的。这个阶级利益,在官员之间形成一条共同而耐久的纽带,促使他们把力量联合和结合起来,以奔向总是不让绝大多数人幸福的目标。它不仅使统治者彼此勾结起来,而且还把统治者与很大一部分被治者联合起来,因为很多没有担当任何公职的公民也属于贵族。因此,贵族政体的行政官员既受到社会的坚定支持,又得到政府的坚定支持,使行政官员的利益与他们的一部分同代人的利益结合起来,进而与他们的子孙的利益统一起来,甚至服从于子孙的利益,就是贵族政体的共同目的。在贵族政体下,行政官员的工作既是为了现在,又是为了未来。因此,贵族政体的行政官员,同时被自己的激情和被治者的激情,而且我几乎可以说被他们后代的激情,驱向同一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