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城乡客运公交一体化建设经验做法
**县地处豫鄂陕三省结合部,辖16个乡镇,515个行政村,总面积2798平方公里,人口76.4万人。全县公路总里程2212公里,其中村村通公路1720公里,占全县通车公路的78%。全县营运客车203余辆,农村营运客车132辆,城乡公交73辆,农村班线66条,行政村通车率达95%,以县城为中心的城乡客运公交一体化的格局已基本形成。XX年以来,我们在立足客运实际,以繁荣和发展农村客运为突然口,创新经营方式,发展新农巴士,方便群众特别是农村群众出行,推进了农村经济发展,收到了好的效果。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强化惠农服务意识,完善农村客运发展规划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广大群众对外交流活动的日益增多,对出行条件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方便、快捷、舒适、周到的客运服务已经成为广大农民衡量农村旅客运输服务的标志。随着农村公路条件的不断改善,特别是随着公路“村村通”的实现,农民群众对客运班车村村通的呼声越来越高,渴望客车能早日通到家门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连年提案,要求改善山区、偏远地区群众出行难的现状。但是,由于我县地处山区,地理环境特殊,人员居住分散,虽然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对农村客运发展工作非常重视,但要实现客运班车“村村通”谈何容易,摆在我们面前的将是重重困难,为此,我们从优化现有班线结构入手,抽调得力人员,成立了“农村客运班线规划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农运办),专门解决客运班车公交化和村村通的问题。
通过对农村路网结构、客运流量流向、群众出行习惯和规律的综合调查分析,我们掌握了第一手的资料。认真详细地制定适合当地实际情况的运力、运量以及班线规模,力求使新规划的客运班线通得了、稳得住、有效益、受欢迎。同时,对距离城区、集镇较近的村,我们则开通了以小型面包车为主的“小公交”,使干线与支线得到了有机的衔接。通过新开通的30余条农村班线,使群众出行方便了,农村经济发展了,交通运管人在群众心目中的地位也提高了。周密的方案和科学的规划,使我县的农村客运市场步入了一个良性的运营轨道。
二、整合客运资源,努力实现客运村村通和城乡公交一体化
扎实的基础工作,为实现我县农村客运班车村村通目标奠定了基础。然而,这一目标的实现,有很多意想不到的困难。如:有一些偏远山区,客流少,与其村镇之间距离较远,有个别村孤立深入于湖北、陕西境内,长期处于两省客运的盲点。如果发车会造成车辆空驶率高、油料消耗大等问题,所以车主都不愿意去,一度使这项工作不能往下进行。面对广大群众对解决交通问题的强烈渴望,我们决定由经营县内班线的中州时运**分公司、县交运公司组织吸收一批10座以下社会车辆组成小公交车队,统一车型、统一管理。几个月时间先后加入80多台面包车,办好了营运手续,每天从所在乡镇车站发往较偏远山村,采取灵活排班的办法,由乡镇客运站负责调度和安全监管,解决了较偏远山区群众出行难问题,同时也杜绝了黑车参运的这一老大难问题,村村通的实现,得到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大力支持。他们除了自发组织修路护路外,还为夜住班车司乘人员提供免费食宿,帮助解决许多实际困难。
村村通实现了道路旅客运输点对点的比较优势,但如何把点上的旅客合理疏送到主干线,从而实现干支线公路运输的有机结合呢?为此,我们立足于优化原农村客运班线,大力对农村客运班线实现行公交化运营改造。即由原来从客运站正班正点发车后,客车只在少数客运停靠点停靠的传达传统客运模式,改为每天分不同时段,调整发车密度,不间断发车,把沿途车站、招呼站和旅客习惯的聚集点连接起来,既充分发挥了农村客运场站的优势,又使广大农民群众真正体会到方便、快捷及周到的公交化服务。
为了使这项工作稳妥地向前推进,我们特意选择了县城至九重镇的客运线路作为公交化改造的试点。县城至九重镇的线路涉及沿途上集、马蹬、香花、厚坡四个乡镇及宋岗码头,线路辐射我县近一半人口,且运营这条线路的是县交运公司一家企业。宣传发动后,企业和车主有以下顾虑:
1、公交化改造会使部分长期运行肥线、肥点的车失去优势,容易引发矛盾带来不稳定;
2、担心实载率低的车辆中途倒客后返回,时间久了会打乱运营秩序;
3、增加企业的管理难度和成本。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做了认真的研究,并制订了相应的方案,精心设置了每个班点的行驶路线和功能,及沿途进站的具体规划,对所有的车辆实行大轮班式的循环经营,以县城为起点,旅客集中时段每15分钟一个班次,非集中时段每25分钟一个班次,每个班次按照车站对应的沿途停靠地点及到达目的地,对执行班次签发路单,由公司稽查、运管监督。运行伊始,少数过去跑惯了肥班肥点的人寻衅滋事,称损害了他们既得利益。运行一段时间后,公司及车主普遍感到给自己带来了实惠,压班压点,兜圈绕行费时费油的现象不见了,不间断的循环发车增加了客运密度,也使沿途出行群众对客运有了进一步的依赖,实载率猛增,车辆经济收入明显增加,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自XX年3月开展这项工作以来,我们逐步对该公司原经营的车辆鼓励报废淘汰,对车型、颜色、标识进行了统一,收到了预期的效果。于是,我们运用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的成功经验,又对时运**分公司县城至老城镇30公里的客运线路进行了移植,仅用两个月的时间,就对原线路的6台大客车实行了一次性报废,统一购置了20辆少林牌中巴车,通过对县城城区五条没有通公交的街道实行对接,尝试了城乡公交一体化的运营模式并取得了圆满成功,得到县委政府的高度赞扬和城乡居民的一致好评。
三、多方扶待,优先发展“新农巴士”
几年来,由于受自然条件的限制,我县农村客运发展很不均衡,运力配置不尽合理。面对这一问题,我们按照“**县农村客运发展规划”,对申请从事农村客运的,特别是申请偏远山村班线的,坚持采取“优先开业审批,优先线路审批,优先安排班次”的政策倾斜。我们积极配合企业,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协调,争取在在税费等方面对对农村班线给予减免优惠,足额发放燃油补贴,对经营乡村班线的车辆,则一律免收车站劳务费,乡镇客运站无偿提供劳务服务。由于我们采取了多项优惠鼓励措施,减轻了经营负担,充分调动了农村客运班线经营者的积极性,使原来那些没人愿去、没车经营的偏远山村基本上通上了班车,有效地服务了新农村建设,实现路通、车通的目标。工作上取得的实效,也使企业和司乘人员看到了希望,得到了实惠。在此基础上,我们认真总结试点经验,自觉地将发展农村公交化运营工作在全县农村客运班线上展开。工作中,我们深深感受到人民群众对交通的渴望,也倍感自己肩头责任。荆关镇陡岭村,距镇政府所在地50里。在公路不通时,当地群众想去一次镇上,那就必须翻山越岭,一个来回就是两天。多年来人们没有特大事情基本上很少到镇上,甚至有的人活到60多岁也没去过镇上一次,遇到有人生病也总是抗着,直到病重时,才喊来村上10几个青壮年用简易单架送往镇医院,好多次病人死在去镇的半路上。村村通公路后,由于该村地处深山,农民收入较低,公路成了摆设。当新农巴士通往该村时,该村群众就像过节一样大摆宴席,锣鼓鞭炮,上百人夹道欢迎。此情此景,使我们感到能为人民群众做点好事是我们运管工作人员的无限荣光!
实现城乡客运公交一体化是一项新生事物,虽然在探索、创新、发展的过程中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遇到了很多困难和问题。一是尚有少数自然条件恶劣的偏远山区,由于种种原因,至今通不上班车;二是有少数村因地理位置与邻省、邻县或被水人为隔断,造成无法通车,群众出行仍比较困难;三是从事农村班线运营的企业内部管理、客运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及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等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四是受利益驱使,部分农村班线上仍有少数非法“黑面包”从事客运,严重冲击着正常的客运秩序,并且存在着潜在的安全隐患,需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五是运行于村村通道路上的微型面包车目前还不在客运车辆的名录,这些方便农民的“小的士”营运手续是否合法?
以上是我们**县运管所自XX年以来,在实现“村村通”工程和推行城乡公交一体化,更好地服务群众出行工作中的有益探索与尝试。实践给我们无限的启迪,使命给了我们更多的勇气,以人为本,让农民群众分享改革开放三十年的丰硕成果,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有决心和信心依靠广大农民群众在今后的工作中把农村客运这项工作做得更细、做得更好。
第二篇:城乡公交客运一体化建设提案
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公交客运一体化建设的提案
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我关注城乡居民交通出行,为此,我建议加快推进城乡公交客运一体化建设,把城乡居民交通出行服务纳入政府“十三五”规划,全面提升我县城乡交通公共服务水平。
一、积极推进城乡公交客运一体化建设
构建城乡公交客运一体化,是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改善农村民生,缩小城乡公共事业发展差距的重要举措。城乡公交客运一体化,很大程度就是“公交出城”,把乡村客运纳入到城市公交的网络里来,让城乡两个客运网络“并网运行”。本质上就是要让农村居民象城里人一样坐上公交车,实现农民的公交梦。
我县有人口16.8万,县城内常住人口约6万人。许多村镇集居区的农民其生活习性和标准越来越趋于城镇化。还有不少农村家庭都有成员在“三市(兰州、白银、新区)”和县城工作或购买了住房,年轻一代更加适应各种基础设施齐全的城市生活。老百姓日益频繁的城乡流动,使得我县城乡公共交通成为人民群众日常服务需求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我县实际,实行“高速快运+城乡公交+县城公交”运营模式,对运营线路和车辆实行公司化、集约化经营、标准化服务。
根据《兰州市公交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我县应将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列为为民办十件实事之一,将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上升为政府行为,高度重视,协调部门关系,形成统一的优惠政策和惠民政策,其中农村客运要比照城市公交客运政策,给予政策支持。
二、制定并落实城乡公交财政补贴制度
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将公交发展纳入公共财政体系,在建设资金和运营补贴上加大扶持力度,对公交企业承担的社会公益性福利(包括IC卡折扣、老年人、残疾人、军人和荣获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获得者减免票等)、政府指令性任务(新辟线路、开通冷僻线路及延伸线路)、购置新能源公交车以及公交智能系统等的投入给予财政补贴,让公交企业摆脱困境,快速成长,不断发展壮大。
三、皋兰客车站功能性位移改造
皋兰客车站是我县唯一公用型客运站。但由于大门、站房、候车厅设计上的不合理,进、出通道未分离,人、车混用;候车厅设置于二楼,利用率不高,基本处于闲置状态,导致厅内X光行包检测仪不能发挥安检效能,行包安检完全靠人为强制性措施进行,人为矛盾和安全隐患突出,省市交通、安监等主管部门领导在多次的安全检查中提出批评和改造意见,且大门口区域不能利用,商摊及非法营运车辆乱停乱放问题的存在,有损我县名藩古镇的城市形象,严重影响了城市社会治安和精神文明建设,成为城市管理工作重点治理地段,随着客运市场的不断完善和发展,现客运站无论规模、局部功能、安全角度上均不能满足使用需求,与我县的国民经济、社会进步不相适应。因此,客车站改造是改变客运基础设施滞后落后局面的需要,是强化和实施客运市场科学、规范管理的客观要求,对提高我县公路客运整体效益具有重要意义。建议对客车站进行功能性位移改造,提升车站的地标性建筑形象和服务功能。
第三篇:关于城乡客运公交一体化实施方案
宜县二运司【2012】13号
四川省宜宾县第二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关于城乡客运公交一体化的实施方案
城乡客运公交一体化是我国现代化和城市化发展的一个新阶段,实施城乡客运公交一体化能够把工业与农业、城市与乡村、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作为一个整体,统筹谋划、综合研究,通过体制改革和政策调整,促进城乡与规划建设、产业发展、市场信息、政策措施、生态环境保护、社会事业发展的一体化,改变长期形成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实现城乡在政策上的平等、产业发展上的互补、国民待遇上的一致,让农民享受到与城镇居民同样的文明和实惠,使整个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依据省安委会(川安委[2011]1号)文件精神,市政府将宜宾县道路旅客运输改制确定为2012年考核宜宾县的一个重要内容,县委要求立即着手进行体制改革,县交通局要求立即进行城乡客运公交化试点改革,为响应全面推进宜宾县道路旅客运输体制改革,加快宜宾县城
乡客运业发展步伐,早日实现城乡客运公交化改造工作目标,经我司认真考察论证,特拟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主导、企业运作、稳妥推进的原则,对现有城乡客运资源进行优化调整,使线路设置、运营模式、运力配备、配套设施、管理水平、服务档次达到或接近城市公交的水平,逐渐消除城乡差别,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宜宾县的城乡统筹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安全出行保障。
二、城乡客运业发展现状
我司乡村客运业是在90年代初期收编起步发展,多年来,在宜宾县委、县政府、县所的正确领导下,我司城乡客运事业不断发展壮大,现在,不论在线网覆盖率、企业规模、车辆档次、管理服务水平都上了一个台阶。部分线路运营车辆安装了GPS卫星定位监控系统、自动语音报站系统。
宜宾县白花镇地处宜宾县东大路片区,区位优势明显,周边道路全部硬化成水泥或者沥青路面,目前,全司客运线路共8条,运营车辆25部,运营线路总长度130余公里,平均日发班次200余个,日运送旅客3000多人次。尤其是“白花-永兴”、“白花-孔滩”“白花-王场”三条农村客运线路我司共投入车辆19辆,道路较宽,公路平顺,弯度和坡度小,道路通行条件好,人员相对集中,旅客流动性大,符合开行城乡客运公交条件;白花是四川省小城镇建设试点城市,是一曼故乡,我们将抓住全县农村社区化发展机遇,深化城乡客运一体化服务,努力打造以白花为中心、辐射周边各乡镇村的城乡客运公交一体化服务体系,不仅可以缩短城乡之间的距离,也可以加快城乡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城乡客运公交可以实现无缝连接。我们将统筹规划,精细运作,强化运行监督管理,不断满足当地村民安全出行的需要,让人民群众也实实在在享受到公益性服务。
三、工作方向及目标
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城乡客运公交一体化,是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改善城乡居民出行环境,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按照实际,对线路进行全面统筹规划,经过多方考察和反复论证,拟做科学合理调整,以后主要抓以下几项工作:
1、高标准配置城乡客运班车,满足城乡居民安全、舒适、环保、快捷的乘车需求,树立白花小城市形象。
2、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政府财政支持加快站牌站亭的规划设计改造。
3、统筹城乡规划,持续推进行业发展,规划设计新增公交线路或
班次,方便人民群众出行。
4、运用新技术,提升管理水平,把公交车管理纳入智能化、科学
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5、规范管理,深化城乡客运公交一体化服务。
四、具体实施工作计划
1、高标准配置城乡客运班车,满足城乡居民安全、舒适、环保、快捷的乘车需求,树立城市形象。
根据社会发展趋势,进一步增加运营车辆班次,加大发车频率,缩短群众出行候乘时间,以满足城乡居民安全、经济、舒适、便捷的乘车需求为出发点,响应国家节能减排号召,大力发展新能源公交客车,减少城市污染,提升城市品位。
2、统筹城乡规划,持续推进行业发展,规划设计新增公交线路班次,方便群众出行。
从以人为本、便利群众的角度推动公交客运一体化协调发展。首先着手对城乡公交接点布局进行整合,让通往乡镇的公交线做到“无缝衔接”,提高群众坐车进出城的时效。其次,对公交线路走向进行统
筹调整,消除“热线车次过剩、冷线通达不足”的局面,提高公交覆盖率和通达率。根据宜宾市总体发展规划和宜宾汽车客运站的建设,提高群众出行方便程度和满意度,计划在2012年,开通从“白花-永兴”、“白花-孔滩”“白花-王场”三条线路,视其情况,适时开设新的城乡公交线路并对部分不合理线路进行优化,以满足城市发展及居民出行需要。
3、运用新技术,提升管理水平,把公交车管理纳入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公司新上车辆无线定位,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等智能化公交服务功能,把公交车管理纳入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4、深化城乡客运公交一体化服务,打造公交品牌。
对所有城乡客运班车统一线路票价、班次、站点、服务标准“四个统一”;充分利用GPS卫星定位监控系统,严肃查处抢班、压点、超速等违规行为,全面提高行车安全系数和营运秩序;积极走出去通过开展向双流、潍坊公交等行业标兵学习活动,进一步提高整体服务水平,使公交服务合格率、车辆卫生合格率、从业人员业务水平有较大提高,加快一流公交建设进程;倡导乘客文明乘车,主动扶老携幼,爱护公交车辆和设施的新风尚;公司为公交所有一线员工配发统一工装,提升行业形象。拟通过上述措施,使公交化运营成为城市发展的名片,全面展示“公交优秀”新形象,打造公交品牌。
五、政策措施和工作建议
一、建议政府建立适应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的管理体制。城乡客运一体化要求在政策、规划、技术标准、信息传输、经营规则以及管理体制上进行统一的协调和宏观调控,建议政府出台专门文件从战略的高度进行统一的规划与指导。建立职能明确、权责清晰的城乡客运管理体制,对城乡客运实行集中统一管理,达到统一规划、协调发展、节约资源、运输畅通、便利群众的目的。
二、建议政府出台统一的税费优惠政策。建议应根据省出台的优
惠政策,制订实施方案,降低经营者的运营成本,提高客运企业经营农村客运线路(特别是山区支线)的积极性。
三、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努力提高农村公路通达深度和质量。建议加快按部颁四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或地方标准改造通村公路的速度,提高农村公路的路面质量,对通行政村公路进行路面硬化。这些道路交通条件的改善,为实现城乡客运一体化打下坚实的基础。
虽然目前的城乡道路条件已经为实行城乡客运一体化打下了一定的基础,但还不能满足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的要求,建议一方面要加快农村公路建设,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通达率和通达的公路等级,另一方面在农村公路建设中要同时考虑城乡客运发展的需要,以群众出行要求为导向,改变农村公路基本上以行政中心向下幅射为主满足行政村的出口通道的发展思路,加大连接行政村间的环路建设,使农村公路网络化程度大大提高,减少公交线路的迂回,提高运营效率减低运营成本,更好地适应城乡客运一体化的需要。
四、建议加强站场建设、促车型发展。根据客运量需求和各地实际情况规划、建设乡镇客运站场。发送量达不到四级站要求的乡镇建议建造简易车站;客流量较大的具有节点功能的乡镇可根据需要建立准四级站。在发展城乡客运站场、适应班线客运和公交客运的同时,建议必须与公路建设同步加快建设港湾式停车点。建议公路建设和站场(点)建设同步进行。在公路建设和改建的设计时,把港湾式停靠站建设纳入总体设计中,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建成、同步验收,以确保公路开通后,能够及时投入班车运行。根据路况、旅客流量、行政村布局等情况设置沿途招呼站。对于主城区城乡公交始发衔接站点的设置,建议由当地政府纳入城市道路的统一规划。在资金上,建议政府给予一定的价格补助及燃油补贴。
客运公司根据当地道路状况,客流情况、乘客的需求选择不同车型。同一车型、同一道路建议核定相同载客人数。
五、建议加强对城乡客运市场的监管。由于农村客运市场基础比
较薄弱,给黑车以可乘之机,建议各级管理部门应根据“疏堵结合”原则,一方面严厉打击货运车辆、摩托车、微型面包车等非法载客经营行为,另一方面从“以人为本”的角度出发,对于那些经过实践证明群众确有需要,且基本符合营运条件的社会自备车辆加以规范和引导,划定经营区域,纳入行业统一管理。在大力打击非法营运的同时,加强对行政村实际通车情况和乡镇客运站的监管,建立客运公司相应的服务承诺考核制度和区域客运市场退出机制,使城乡客运经营者始终把提高服务质量,满足人们出行需要放在首位,处理好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责任之间的关系。实现城乡公交与城乡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六、改革客运线路管理方式,扩大经营者自主权。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应充分发展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在公平准入条件的同时,对实现区域专营的地区可以给经营企业一定的定价、发展新线路、推出高质量服务方式的自主权。在客流基础较好的地区,还可以适度引入竞争机制,用市场机制带动城乡客运服务质量的不断提高和城乡客运一体化格局的形成。
农村道路客运与城市公交都是道路旅客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从旅客的集散、送达,还是线路开辟、站点设置等方面都存在不可分割的联系,必须作为社会化、专业化的运输系统去统一管理,建议政府统筹规划,协调安排。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现代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已成为一种客观需要,势在必行。由于基础设施、管理体制等方面存在许多问题,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仍处在探索阶段,还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是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
二0一二年三月七日
抄送:宜宾县交通局、宜宾县运管所.
第四篇:都匀城乡公交客运一体化改革
都匀市城乡公交客运一体化改革
准入和退出机制
一、城乡公交客运准入机制
(一)自2017年6月31日起,一律不新增通往乡镇的农村客运班线,凡是运营期限到期的农村班线客运一律不予延续运营,原则上由现运营的班线客车参与公交化改造。不参与公交化改造的运营期限届满后按自动退出客运市场处理。
(二)城乡公交客运运营者应当按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决定的许可事项从事客运运营活动,不得转让和承包运营许可证件。
(三)城乡公交客运管理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宗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打破地区封锁和垄断,促进道路运输市场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城乡公交客运运营者应当依法运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优质服务。
(四)按照国家实行道路客运企业等级评定制度和质量信誉考核制度要求,城乡公交客运运营者必须实行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运营,禁止挂靠运营。
(五)申请从事城乡公交运营的企业,应按照《贵州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规定要求,完备和满足公共交通企业申请的条件以及企业驾驶从业人员的申请条件后再向都匀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提出申请。
(六)申请从事城乡客运运营的企业应按照《道路旅客运输 1
及客运站管理规定》要求,完备客运企业申请的条件以及企业驾驶从业人员的申请条件。同时满足以下规定要求后,再向都匀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提出申请。
1.统一购车。车型根据道路情况拟选择7座以上(含7座)小型客车,车身做到三个统一(车型统一、标识统一、外观统一)。
2.按照要求交纳承运人责任险、强制险、车身险。3.从业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4.实行公司化运营管理。由企业配备各镇(街道)站场管理人员,对片区车辆运营进行管理。
5.都匀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严格执行“三关一监督”制度,搞好客运站场监督管理。
6.客运企业要认真抓好驾驶员运营安全和职业道德的培训学习;妥善处理乘客投诉案件和营运中发生的问题,定期书面向相关部门汇报运营和管理情况。
7.实行片区辐射式区域化运营。营运车辆以镇村、村村模式运营。赶场天可以赶场班车形式进行运力调度,对不能通达的村、组(寨)可以电话预约方式解决群众出行。
8.为确保农村客运车辆的调度、例检、安全监管等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各乡镇办事处要规划建设客运站场,充分利用现有的各乡镇办事处汽车站资源作为农村客运调度中心,落实例检、监管等日常工作。
(七)为保证城乡公交客运车驾驶员的各项合法权益,新城乡公交、客运车经营者和现已有城乡公交客运车经营者在新申请成立城乡公交车公司或申请增加城乡公交客运车辆经营权时,应向都匀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提交每车不得少于两名持有公交客运车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同时,还必须提供企业经营管理方案和员工化管理方案(依据《都匀市城乡公交客运一体化改革实施方案》改革后城乡公交、客运企业许可准入条件相关规定),企业与驾驶员签定的按国家规定格式认可的合法劳动合同,以及按照国家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等费用凭证(凭原始单据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未完善和报备的将不予考虑经营者的增加城乡公交车辆经营权要求。
二、城乡公交客运退出机制
(一)停业整顿
1.城乡公交客运运营者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的,由都匀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责令改正和停业整顿1至3个月;
2.有法律、法规或规章要求停业整顿的其他情形。
(二)注销道路运输运营许可证
有法律、法规或规章要求注销道路运输运营许可证的其他情形。
(三)吊销道路运输运营许可证
1.城乡公交客运运营者擅自停业或终止运营且逾期未改正的,由都匀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依法吊销其运营许可证;
2.城乡公交客运经营者违法或变相转让公交客运运营权且 3
情节严重的,由都匀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依法吊销其运营许可证;
3.有法律、法规或规章要求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其他情形。
(四)收回道路运输证
1.城乡公交客运经营者申请车辆停业的,应当向都匀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提出申请并办理报停手续,暂交回《道路运输证》及有关营运标志;恢复运输时,按规定到都匀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办理有关手续并领回相关证件、营运标志;
2.城乡公交客运车辆外观破损严重、运营时间超过6年或报废的,其经营者应将《道路运输证》及有关营运标志交回都匀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3.城乡公交客运经营者因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的,被责令停业整顿的,停业整顿期间,都匀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将收回其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及有关营运标志;
4.城乡公交客运车辆申请终止运营的,其运营者应当向都匀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交回《道路运输证》及有关营运标志,并由都匀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办理注销手续;
5.城乡公交客运车辆未按规定缴纳交强险和商业险的,都匀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收回《道路运输证》及有关营运标志,待按规定续缴交强险和商业险后再领回相关证件、营运标志;
6.有法律、法规或规章要求收回道路运输证的其他情形。
(五)注销道路运输证
1.城乡公交客运车辆未按企业制定的维护计划,逾期未参加 4
二级维护达到2次及以上的,视为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由都匀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60条规定,注销其《道路运输证》;
2.城乡公交客运车辆外观破损严重或运营时间超过6年,其运营者未将《道路运输证》及有关营运标志交回都匀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的,由都匀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予以公告注销其《道路运输证》,并收回有关营运标志;
3.有法律、法规或规章要求注销道路运输证的其他情形。
(六)吊销道路运输证
1.城乡公交客运车运营者使用无从业资格证或者未按照规定办理手续的驾驶员驾驶出租车发生死亡1人以上交通事故并负同等以上责任的,由都匀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依法吊销事故车辆《道路运输证》并吊销运营资格;
2.城乡公交客运车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情节严重的,由都匀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依法吊销该车《道路运输证》。
(1)辱骂、殴打、敲诈勒索乘客;
(2)以欺行霸市、强拉强运等方式扰乱城市公共交通秩序;(3)故意利用城市公共交通车辆堵塞交通;(4)聚众滋事影响社会公共秩序。
3.城乡公交客运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他人伤亡后其驾驶员逃逸的,由都匀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依法吊销该车《道路运输证》并吊销运营资格;
4.有法律、法规或规章要求吊销道路运输证的其他情形。
5.车辆《道路运输证》被收回期间,或被注销、吊销后仍上路运营的,视为非法营运,由都匀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进行处罚。
第五篇:城乡公交一体化
2003年,郑州市开通了郑州至新郑的城乡班车线路,因与公交线路重复,为争客源,城乡客车一周内两次围堵公交公司大门。2005年,山西吕梁市开通农村客运车辆,解决了沿线34个行政村农民的出行问题,因与城市公交发生线路冲突,被市城建局扣留班车5部,致使该公司车辆全部停运,引发行政诉讼。
如此多的矛盾和冲突,源于城乡分割的运输管理体制。城市公共交通和城乡公路客运的经营模式和行业管理政策存在很大差异:城市公共交通由建设部门管理,享受特许经营权,组织化程度高,集约化经营,充分享受城市资源;城乡客运由交通部门管理,市场开放,多家经营,车辆实行单车承包、租赁经营,税费重,客运企业弱小、客运能力不强、服务水平不高。
这种城乡分隔的客运管理体制,导致城市公交车出不了城、农村客车进不了城,造成了经营者的不平等竞争,长途客车和城市公交为抢客源、抢路线,经常发生矛盾和冲突,阻碍城乡交通的融合,制约着城乡一体化的进程。
城乡客运一体化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利益关系复杂的工程,笔者认为,推动城乡客运一体化改革,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统一管理。管理体制问题是城乡公交一体化进程的最大障碍,必须实行管理体制一体化。笔者建议,把公交管
理职权划归交通部门,将城市公交和城乡客运合为一体,实施管理机构、交通规划、设施建设、运行管理的相对集中,对城乡公交实行政策法规、发展规划、资源配置、税费政策、运作标准、服务标准、经营方式和优待政策等“八统一”。
二是合理布局公交线网和场站。城乡公交的一体化直接体现于公交线网和场站的一体化。主管部门应该树立“大交通、大公交”理念,切实打破行政区划、部门职能界限和城乡二元分割局面,按照客流规律、群众需求、道路状况合理布局公交线网和场站,分期分批逐步完善中心城区至郊区、郊区至乡镇、乡镇至建制村三层客运网,与城区公交形成资源共享、相互衔接、布局合理、方便快捷的公交客运网络运行新机制。
城乡客运场站是发展城乡客运的重要平台。长期以来,站场设施投入不足,广大农村地区普遍缺少站场,已成为城乡客运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因此,必须合理设置和建设城乡公交站场,建设完善城乡公交枢纽站、中转换乘站、港湾式停靠站、招呼站、终点站回车场等场站。
三是优化经营主体,规范市场秩序。现有城乡客运市场大都实行挂靠和承包经营,经营主体“散、小、多、乱、差”,市场秩序混乱。必须优化城乡公交经营主体,通过招标、拍卖、服务质量承诺的方式整合现有经营车辆,促进公交客运市场健康、规范、有序发展。
优化经营主体,对原经营者和车辆可实行三种处理办法。一是继续经营模式,对通过服务质量招投标等方式,重新取得经营资格的原经营者和车辆,可继续在原线路上按班车运行要求与公交同线运行,实现优胜劣汰;二是股份制改造模式,由原经营者按《公司法》自行协商组建紧密型的股份制企业,实行“集约化经营,员工化管理,公司化运作”;三是公司收购模式,对个体车主按自愿原则,通过收购、股份制等进行改造,收归现有客运企业所有,逐步变挂靠和社会车辆为公司车辆。同时对客运企业通过市场运作的手段进行兼并重组,建立权责明确、产权明晰的大型公交运营企业。
四是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做到多予少取。农村地区客流小、运价低、成本高、营收少、效益差,经营者积极性不高,属于市场“缺位”而需要政府“在位”的特定领域,公益性特征极为明显,客观上要求主管部门给予政策扶持,使城乡客运经营者客流少时能保本,客流大时能赚钱,建起城乡客运“开得通、留得住、有效益”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