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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公路客运交通安全教育整治
编辑:空山新雨 识别码:13-618542 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8-05 14:00:54 来源:网络

第一篇:濮阳市公路客运交通安全教育整治

濮阳市公路客运交通安全教育整治

工作汇报

按照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迅速开展公路客运交通安全教育整治的紧急通知》以及《河南省公路客运交通安全教育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濮阳市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专题印发文件对公路客运交通安全教育整治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并把专项整治活动与30天集中整治、世博会安保等紧密结合起来,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全面排查客运企业交通安全隐患,加大路面执法执罚力度。行动开展以来,全市交警部门累计出动警力9800余人次,检查登记客运车辆5300余台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34450起,其中,客车超员23起,卸客转运71人次。共排查客运车辆984辆,其中濮阳籍车辆591辆,外地对发濮阳的车辆393辆,安装GPS的车辆711辆,安装率达72.3%。排查挂靠车辆310辆,长期不进汽车站的车辆21辆,给客运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2份。通过专项活动的开展,有效解决了客车源头化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使客运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客车交通违法发生率明显下降,为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为全年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一、汲取事故教训,按照通知方案要求,全面排查整治客运企业交通安全隐患

按照省总队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张益民总队长的讲话要求,汲取近期全国全省发生的几起重特大恶性交通事故教训(特别是内黄“2.20”死亡5人、受伤3人的交通事故,客车豫J-00089是濮阳汽车运输公司的车,经排查,该车没有进过汽车站,没有参加例检例保,该车司机没有取得上岗证,没有参加过安全例会),支队认真履行在客车源头管理中的检查、监督、指导的职责,联合交通部门,全面排查整治客运企业交通安全隐患。

一是抓好对驾驶员和运输单位相关责任人的教育。行动开展以来,各级交警部门组织民警深入11个客运汽车站,开展面对面安全教育活动,传达学习了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迅速开展公路客运交通安全教育整治的紧急通知》和《河南省公路客运交通安全教育整治工作方案》,通报了内黄“2.20”、郑州“2.28”、西藏桑日“3.6”、山西大同“3.14”等全国全省涉及客运车辆的几起重特大交通事故,全市客运企业的驾驶员、安全负责人、管理人员1630余人参加了学习,每个驾驶员、安全负责人都能深入领会开展教育整治的通知精神,切实提高了对交通安全的重视。同时,通过警民恳谈的形式,及时了解运输企业、客运车辆驾驶人对公路客运交通安全隐患的认识程度和意识,研究推进排查整治工作的方法。

二是抓好客运车辆状况排查,做到底数情、情况明。积极督促、配合各运输单位,对所有的客运班线和每条客运班线上的车辆底数、安全状况、检验状况和挂靠车辆进行了摸底排查,并写出了书面排查报告。市车管所从网上把全市9座以上车辆底数、车辆检验等情况调出下载,分发各单位。各单位对照清单逐车进行核对,查清车辆目前的去向、状态,使公安交警部门和客运企业对列管车辆的去向、车辆状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是抓好对驾驶员的全面审查。市车管所对全市客运车辆及驾驶人存在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有多次交通违法记录未接受处理的、未参加年审的、多次发生交通事故的等情况进行核查,核查后情况通报各单位。同时,在办理客运车辆入市通行证时,实行严格的“三证五证明”制度,暨查验司机的驾驶证、上岗证、车辆的行驶证,五证明:车辆例保例检证明、安全例会学习证明、车辆保险证明、进站证明、驾驶证审验单证明,没有“三证五证明”的,一律不予办理入市通行证。

四是抓好客车源头监管。支队进一步完善源头化管理长效机制,下发了《关于加强客运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及市区禁行区通行证办理工作的通知》,增派民警定期不定期深入客运场站,对驾驶人参加例检例保、安全例会学习等进行检查、抽调。对客运车辆不按照规定参加例检、月检、季检的,停发入市通行证。对从油田总站发往外地的11辆客运车辆不进站,联合交通运管处、新中州集团进行了整改,对相关责任人给予教育和处罚。

五是抓好客运车辆交通违法抄告和传递制度的落实。行动中,支队与交通运管部门建立信息交流机制。驻站民警与交通运管处建立了执法协作关系,每月举行一次执法协作交流会,互相通报执法信息,对公安部门通报的交通违法驾驶人,交通部门对一般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给予警告,对有超员20%以上、超速50%以上交通违法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上的驾驶人、记满12分驾驶员,取消其驾驶营运客车资格。行动开展以来,下达整改通知书2份,建议解聘、调离客运驾驶岗位5人。

二、加大路面管控力度和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客车交通违法

结合专项整治行动和世博会安保,各检查服务站和路面执勤民警加强了路面巡控管控,加强了对客运车辆的检查工作,在严查客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的同时,对客运车辆是否有入市通行证、是否按规定线路行驶、是否超员、是否疲劳驾驶等情况进行严格检查,对违法行为依法严处。在3月18日第一次集中整治期间,市公安局副局长李富兴、交警支队支队长赵金秋、政委张志民以及其他支队领导全部亲临基层一线,检查督导。行动开展以来,全市交警部门累计出动警力9800余人次,检查登记客运车辆5300余台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34450起,其中,客车超员23起,卸客转运71人次。

三、突出宣传教育,营造整治氛围

支队派出民警以预防客运车辆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排查公路客运交通安全隐患为主题开展集中宣传,广泛宣传客运安全隐患的危害。在集中行动日邀请新闻媒体记者随警作战,宣传报道整治战果,曝光客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组织警力与辖区客运车辆驾驶人见面,通过集中观看一次客运交通事故警示片,讲解一次行车安全注意事项,粘贴交通安全宣传标语,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栏,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等形式,营造浓厚的整治舆论氛围。

四、强化检查督导,推进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支队成立了公路客运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支队长赵金秋任组长,政委张志民任副组长,支队其他党总支委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总支副书记、副支队长王建恩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指导、协调全市排查整治工作。同时由支队牵头,对整治期间工作不落实、问题突出的大队点名批评,对因管理不到位发生客运车辆交通事故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3月31日下午,支队又专门召开了各执勤大队大队长、相关业务科室长参加的动员会,研究分析了我市客车安全管理和源头化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对4月1日集中行动日期间的勤务安排、执勤执法以及检查督导等工作进行再安排部署,支队长赵金秋要求统一行动期间,全警上路执勤,强化路面巡控,严格考核督导,推进各项措施落实。

第二篇: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开展公路客运交通安全教育整治工作方案

各中队、车管所:

近期以来,贵州、广东、山西接连发生公路营运客车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坚决遏制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高发势头,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决定从3月17日起至5月17日在全国开展公路客运交通安全教育整治。根据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印发《全州公安交警部门开展公路客运交通安全教育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大公交发〔2010〕13号)的要求,为进一步明确整治重点,明晰职责要求,落实整治措施,切实开展好我县公路客运交通安全教育整治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公路客运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结合全大队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

今年以来,全国已发生了7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其中涉及公路客运车辆事故5起,公路客运交通安全形势十分严峻,大队各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将公路客运交通安全教育整治作为当前公安交警部门的中心工作来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狠抓落实,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大队成立公路客运交通安全教育整治领导组,由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长赵宝清任组长,副大队长高宏钢任副组长,西邑中队长兼内勤办负责人张润仙、云鹤中队长高海清、松桂中队长杨熙领、黄坪中队长王兆华、车管所长杨立劲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大队内勤办,由张润仙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全大队各部门开展公路客运交通安全教育整治的组织实施、协调指挥、检查指导和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工作。

二、明确重点,落实责任

(一)公路客运通行秩序整治

1.启动客运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从3月29日起,按要求启动大丽公路松桂收费站客运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的勤务工作,针对大丽公路过境客运车辆通行情况,加强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特别是长途客运车辆的检查登记,认真查验驾驶证、行驶证,开展安全提示和教育工作,对连续驾车超过4个小时或24小时内实际驾驶时间累计超过8个小时的驾驶人,一律强制休息。

责任领导:张蓓,责任部门:松桂中队,责任人:杨熙领

2.加强客运班线集中和交通事故多发路段的巡逻管控。科学部署警力、合理安排勤务,严查客运车辆超员、超速行驶、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超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对超速50%以上的客车驾驶人,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责任领导:高宏钢,责任部门:云鹤中队、松桂中队、黄坪中队,责任人:高海清、杨熙领、王兆华

3.精心组织好“4.1”、“4.12”和“4.27”三次全国整治集中统一日行动。大队各部门要周密安排,全警动员,全力以赴,投入一切执法装备,认真组织开展好全国集中整治统一日行动,切实强化公路勤务管理,加强对重要路段(来源:好范文 http://www.teniu.cc/)、重点时段的管控力度,全力掀起整治高潮。

责任领导:高宏钢,责任部门:云鹤中队、松桂中队、黄坪中队,责任人:高海清、杨熙领、王兆华

(二)公路客运源头整治

4.联合开展客运企业安全大检查。4月5日前,大队车管所要会同交通部门,对辖区所有客运企业联合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一是要督促客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制度,严格车辆二级保养和例检制度,严防安全性能不合格和报废车辆上路运营;二是要督促客运企业加强对承包、租赁车辆的安全管理,对其车辆驾驶人驾驶资格进行检查,向车辆承包人、租赁人开展一次交通安全教育;三是要督促客运企业利用客运车辆gps监控平台,加强客运车辆的动态监管,及时提醒和纠正客运车辆超速和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四是要全面澄清辖区客运企业、客运车辆及驾驶人底数,建立完善相关数据台帐,加强痕迹资料管理。

责任领导:高宏钢,责任部门:车管所,责任人:杨立劲

5.严格落实客运车辆交通违法抄告和转递制度。大队各部门要在严肃查处客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及时将违法信息抄告车辆所属地交通部门;对外省客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要依法转递交通违法信息,并由车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抄告交通部门。整治期间,要做到查处一起,转递一起,抄告一起。对外省客运车辆多次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的,由大队及时将违法信息上报支队秩序科。对客运车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要依托检查站点和公路卡口系统,加大查处力度。对各部门抄告的客运交通违法信息未反馈回告的,要会同交通部门进行联合督查,经查实客运企业未整改的,要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安监部门予以处理。

责任领导:高宏钢,责任部门:大队内勤办、云鹤中队、松桂中队、黄坪

中队,责任人:张润仙、高海清、杨熙领、王兆华

6.严肃处理客运违法驾驶人及主管人员。对客运企业车辆两年以内有超员违法行为,经处罚不改的,要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予以处罚。同时,要立即对各自辖区客运交通违法信息作一次全面清理,进一步澄清底数,对于一个计分周期内交通违法计分满(超)12分的客运驾驶人,以及

有超员20%以上、超速50%以上交通违法行为的客运车辆驾驶人,要协同交通运政部门,督促客运企业调整驾驶人岗位。

责任领导:高宏钢,责任部门:大队违法处理办公室,责任人:杨兴妹

(三)公路客运隐患整治

7.加强公路客运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大队相关部门要协同交通部门,切实强化对客运企业的安全监管,认真落实“三关一监督”制度,加强对出站客车的安全检查,防止超员客车出站;对客运车辆超员载客的要进行卸客转运,所需费用一律由承运人承担。同时,要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公路危险路段、事故多发点段以及交通安全防护设施、交通标志标线的设置情况进行一次排查、检查,在此基础上,协调当地交通、公路等部门,在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路段增设限速标志和警示标志,施划减速标线,设置减速带,完善安全防护设施,控制客运车辆行驶速度。

责任领导:张蓓、高宏钢,责任部门:车管所、大队内勤办,责任人:杨立劲、张润仙

(四)公路客运教育整治

8.集中开展一次客运车辆驾驶人安全教育。4月5日前,由大队联合交通部门,对辖区客运驾驶人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通报今年以来全国发生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剖析客运车辆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总结经验教训,讲解恶劣天气和突发情况下的驾驶注意事项,教育客运车辆驾驶人安全驾驶。

责任领导:张蓓、高宏钢,责任部门:车管所、大队内勤办,责任人:杨立劲、张润仙

9.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大队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以及手机短信、户外传媒等平台,广泛宣传公路客运车辆交通安全教育整治行动的必要性及其重要意义,提示客运车辆驾驶人安全驾驶,严禁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超员载客,积极争取广大群众和社会舆论的支持。整治期间,大队公路客运交通安全教育整治领导组办公室要及时收集、整理、上报各部门开展公路客运交通安全教育整治好的经验及做法。

责任领导:高宏钢,责任部门:大队内勤办,责任人:张润仙

三、严密部署,严格要求

(一)迅速动员部署。接此通知后,大队各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明确整治要求,明晰工作责任,切实开展好辖区整治工作,确保全县公路客运交通安全教育整治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导检查。集中整治期间,大、中队领导要加强对大队各部门督导检查,发现问题现场督促整改,对工作部署不认真、整治措施不力、安全隐患突出的,要及时通报批评。

(三)加强信息报送。4月2日、4月13日、4月28日上午10:00前上报统一行动日工作情况,5月15日前各部门务必将工作总结上报大队整治领导组办公室(大队内勤办),以便汇总上报支队整治领导组办公室。

第三篇:公路客运安全整治工作措施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

为促进城乡客运统筹发展,构建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目标,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坚持“路、站、车、线”并举的原则,在场站建设上坚持政府协调、部门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的原则,在新增农村客运运力及投放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竞拍原则。大力推进县城客运“公交化”、班线客运“公司化”、农村客运“片区化”的经营与管理模式。积极落实公交、出租、班线客运补助标准和农村客运税费优惠政策,鼓励有实力的企业投资农村客运站建设和农村客运线路经营,让城乡人民共享安全舒适、经济实惠、方便快捷的客运服务。

二、客运站建设和客运线路投放任务

农村客运是指县境内或者毗邻区县间营运的城区至乡镇、城区至行政村、乡镇至乡镇、乡镇至行政村及行政村至行政村的公路或水路客运线路。

(一)客运站建设任务。年启动我县农村客运站的建设,用两年的时间,全面完成我县乡镇客运站建设(建设计划详见附件4)。

(二)客运线路投放方式。客运线路经营指标属政府公共资源,必须以公开竞拍的方式进行投放。年,由县交委牵头、县监察局、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并完成20条客运线路(详见附件5)的竞拍投放任务。

(三)未到期线路处置措施及计划。年,县交委、县纪委监察部门,对未到期的13条客运线路(详见附件6)进行清查并公示,对13条客运线路在经营中因道路改(扩)建等因素,未实现通达或通畅,将逐条进行调整。

三、客运发展的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障。县政府成立由副县长 任组长,副县长 任副组长,县监察局、督查巡察办、交委、发改委、财政局、土房局、建委、公安局、地税局、规划局、安监局、工商局、审计局、消队大队等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客运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交委),由县交委主任 兼任办公室主任、交委副主任 任副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细化任务,明确责任,扎实推进乡镇客运发展。各相关成员单位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把任务分解到责任科室和责任人,按照“特事特办、特事快办”的原则,全力支持配合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工作整体推进。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客运站场建设的组织、实施、监督和协调工作,加强对本辖区客运及客运站的日常安全监管工作。建站时,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承担风险”和“三公开”的原则,优先吸收社会资金以独资、合作、合资等方式加入乡镇客运场站建设,主动衔接落实规划选址、项目用地等前期工作,及时协调处理施工中的矛盾纠纷。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要求,严把施工质量关。倒排工期,加快推进。县交委负责制定农村客运发展规划、新增运力投放和运力结构调整方案、客运站项目审批和牵头组织站场竣工后的验收工作、中央和市级专项补助资金的拨付。县规划局、县土房局要分别负责落实场站建设规划建设选址和落实农村客运发展所需用地。县审计局、县财政局负责加强对农村客运站点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和拍卖客运线路所得资金的监管。县发改委(物价局)、县地税局等单位负责制定农村客运票价的实施方案、研究鼓励扶持农村客运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县安监局负责综合组织协调全县农村客运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督促检查各乡镇做好农村客运安全监管工作。县监察局负责对农村客运发展工作的监督,查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对政令不畅、相互推诿、行动迟缓、未完成任务的单位实施效能监察。

(三)严格建设实施程序,确保乡镇客运站建设有序推进

1、项目规划、申报、立项报告。由各乡镇按程序到规划、国土等部门办理完成规划选址、用地审批等相关手续,持相关手续到县交委进行项目申报,经县交委审核并作出批复后,由各乡镇到建委办理建站立项、施工许可等手续。

2、工程施工及施工图设计。由各乡镇按照国家招投标管理办法,确认施工单位并组织实施建站工程,施工单位应具备国家法定的资质,同时应出具符合行业建设标准的设计图、施工图等要件。

3、竣工验收及资金拨付。项目业主单位根据项目建设情况提出竣工验收书面申请后,县交委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联合验收工作组进行验收。县交委要按照 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印发的《 市乡镇客运站建设项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渝道运统〔 〕1号)文件要求,分两次拨付建设资金。第一次在业主单位正式开工建设后拨付50%的建设补助资金;第二次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的50%资金。

一、二级客运站由市交委、市运管局组织复检,其余等级站由县交委组织验收合格后发放经营许可证。

(四)严格实施农村客运线路投放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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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交通沿线公路环境整治总结

WER区2015年交通沿线公路环境

综合整治工作情况总结

一、基本情况

331国道贯穿WER区,是西区的西大门,为提高周边环境质量,我局近两年加大综合整治力度在党、政、军、企共建活动中,对331国道沿线刘家寨村至阴山堂村道路沿线进行综合整治。主要整治内容:对道路两侧破损围墙进行了拆除及新建围墙340米。沿线所有建筑物及墙体进行了统一粉刷;对阴山堂村、张家湾村的沿线部分破损严重的路面进行了硬化,对张家湾村沿线道路两侧雨(污)水排水不畅,修建了边沟,同时,加大了331国道沿线单位门前环境的治理,清理沿线建筑生活垃圾,并安装路灯230盏;对沿线道路南侧楼体全部进行粉饰;对道路沿线两侧的户外广告、商店门头进行整治规范,并设臵交通组织设施及清理垃圾死角。同时还承担了火西村和林场路两条农村公路的修建任务,其中林场路投资金额200万元,已经竣工;火西村公路投资金额2564万元,已完成工程量80%。

二、凝聚共识,加强领导,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国、省道沿线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及时召开了全区国省道交通沿线和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动员大会,成立了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环保、财政、城管、农牧、建设、镇、办事处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并制定下发了《WER区国省道交通沿线和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和《331国道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分工表》,采取“政府牵头,部门参与,集中整治,全线督查”的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各相关镇(办)及单位,夯实了责任。各成员单位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和各自职能,对照任务进行分工,进一步细化量化工作责任,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的领导和个人,做到了责任分工、标准要求、完成时限三明确、三到位,确保领导力度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靠前抓,分管领导集体抓,相关职能部门配合抓的良好格局,以实际行动推动了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有效开展.三、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一是加强思想发动。动员干部职工树立精细化品牌意识,形成全局上下凝心聚力、鼓足干劲推进城区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浓烈氛围。二是推行目标管理。积极探求精细化工作方法,认真制定城区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任务分解计划,明确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时序和职责分工,强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三是加强质量监管。对工程建设的每一道环节实行全过程的跟踪管理与监督,切实把精细化理念贯穿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体现精细化成果。

四、强化措施,狠抓重点环节

在整治工作中,紧紧围绕环境问题比较突出、区域性污

染明显的区域,下大力气,用硬措施,采取“以点带面,全面铺开,整体推进”的方法,全力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项纵深推进。一是加强公路沿线建筑物管控。按照“全面排查,依法整治,注重实效,严防反弹”的要求,集中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整治活动,对全区公路沿线两侧所有违法建设,特别是乱搭乱建,违章建筑,依法坚决予以拆除,杜绝了新的违法建设;二是深化公路沿线环境治理。各相关镇办对各自辖区交通沿线用地范围内的堆积物、垃圾废料等进行全面排查、登记,对有主的堆积物要求限期搬离清理,对无主的堆积物和垃圾,由各镇办立即清运。同时,广泛动员群众,整修村道,清理村庄周边的水沟清理,刷树铲草、清运垃圾杂物,取缔非法建筑、拆除非公路标志牌及野广告、乱堆乱放,不断扩大整治成果,迅速提升全区城乡环境整体水平;三是在 寨村建立了农村生活垃圾“户收集、村转运、区处理”的运行模式。在实践中不断改进收集和转运方式,轻便可移动户用垃圾箱代替了固定式垃圾箱;小型三轮垃圾车代替了脚踏三轮车;村庄巷道垃圾斗代替了垃圾中转房等。农村道路整洁,垃圾收集转运有序,生态环境效益明显;四是加大对沿线建筑物立面整治力度。重点是对331国道汉庄村段的公路两侧围墙和建筑立面进行粉刷、改造,全面清理乱挂乱悬的横幅、广告、建筑物立面以及乱贴乱画的野广告和宣传标语,对破损墙体、楼体进行修补,门头进行统一改造,使公路两侧的建筑物立面更加整洁美观;五是深入开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建立了由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总负责的创模工作组织机构,制定了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指派专人负责本局创模工作的开展、监督、检查以及资料收集整理工作。以控制城区现有建筑施工工地、市政施工工地、拆迁过程中扬尘污染为重点,对施工、拆迁工地一律封闭式施工,对易造成污染的建材封闭堆放和运输,净车出入,并在建筑施工工地及周边区域实行洒水除尘或简易绿化,城区环境质量得到了明显改善。

五、严格标准,强化督查考核

按照整治活动要求,我区进一步完善督查考核办法,要求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监察局、区目标办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各辖区整治现场及重点路段,对各镇办、各相关部门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相关责任单位下发整改意见书,严格执行整改问题销号制度,坚决做到整改不到位,问题不销号。同时,区政府把环境综合整治纳入各镇办、各部门年终考核范围,实行综合评定,并严格奖惩,对思想重视,力度大、成效显著的镇办和部门予以奖励;对工作滞后、流于形式、群众意见较大,受到市上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影响的,由区监察局按照有关纪律规定坚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以强有力的考核推动整治活动再上新台阶。

五、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区环境整治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绩,但是离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仍有一定差距,还存在着

工作不到位、环境整治长效机制还没有全面形成等问题。一是污染源和“脏、乱、差”死角仍然存在。经过治理,城乡卫生状况比过去虽有好转,但同环境综合治理的要求比问题还较多,按文明城镇、卫生城镇、环保模范城镇;二是公共基础设施欠帐多,导致治理难度大。不论城区还是乡镇,基础设施都严重滞后,远远不能适应需要;三是环境治理资金短缺。彻底治理我区城乡环境,需要相当数量的资金投入。而我区财政普遍吃紧,资金缺口较大,希望上级能增加一些资金扶持。

下一步,我们将再鼓干劲,再添措施,严格按照整治工作的标准要求,一手抓综合整治,一手抓巩固提升,逐步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公众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巩固提升整治成果,确保全区331国道环境通畅、便捷、优美、整洁、安全。

第五篇:濮阳市开展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专项行动

濮阳市开展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专项行动

工作汇报

(2009年3月20日)

吕总:

首先,我代表支队党总支对吕总到濮阳检查指导工作表示欢迎。下面,我就濮阳交警支队基本概况以及集中整治行动开展情况 作以简要汇报。

一、濮阳交警支队基本概况

我支队现有班子成员10人,支队长、政委各1人,专职副书记1人,副支队长6人,总支委员兼任行管科长1人。下设正17个科级单位,下辖濮阳县、清丰县、南乐县、范县、台前县5个县级交警大队。全市共有交通民警466人(其中,市支队254人,濮阳县队87人,清丰县队37人,南乐县队39人,范县队24人,台前县队25人),担负着全市53万余名驾驶员、39万余辆机动车以及5600余公里道路的交通管理重任。

二、严重交通违法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公安部交管局、省交警总队部署全国、全省严重交通违法集中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濮阳支队按照部、厅部署,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要求,各级领导带头,组织全警参与,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行动开展以来,我们查处各类交通违法10万余起,处罚3.7万余人次,行政拘留1419人。

(一)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重视程度之高,力度之大在我市前所未有。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集中整治工作。市政府成立了市委常委、群工部长、公安局阮金泉任组长(当时,我们的阮局长是市政府副市长,兼公安局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建国、市公安局副局长李富兴任副组长的集中整治领导小组,以最快速度做出了安排部署。市公安局制定了《全市公安机关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工作方案》,动员全警参与专项整治行动。市支队以及各县公安局也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了整治工作方案。行动中,全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停止一切休假,将警力、装备最大限度摆到路面上,落实管理责任,严格进行查纠。特别是台前县,县长助理、县公安局长郭合计亲自主持召开各乡镇派出所、局直各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动员会,动员派出所、巡特警参与交通管理。仅台前县大队就拘留282人。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动员部署,迅速形成了以公安交警为主力军,派出所、巡特警等其他警种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掀起了整治工作高潮。

(二)如何确保行动效果,我们作了一些积极尝试。我们濮阳建市较晚,市城区面积、人口相对较少,人情关系复杂。如何确保执法公平、公正、规范,确保行动战果不流失,最大限度杜绝将清风,我们濮阳作了一些积极的尝试。一是各级领导带头上路确保警力全部下沉。每次集中统一行动日,我们将机关科室民警分配到各执勤大队,进行定岗、定位、定责,要求支队班子成员、各科室所队长全部上路,随警作战,最大限度确保警力全部下沉到路 面执勤一线。二是行动中一律关闭手机杜绝讲清风。行动中所有参战人员一律关闭手机,使用对讲机进行联络,最大限度杜绝说情风。从支队领导班子成员做起,不讲情,不说和,确保执法公平、公正。三是集中统一办案确保执法公平、公正。集中统一行动日,我们采取了大队民警查处交通违法,机关科室民警负责运送、送检,抽调精干力量统一询问、办理一般程序,使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一些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在查处、运送、处罚相分离,确保执法公正、公平。我们在治理电动三轮车过程中,我坚持执勤民警查扣,大队处理,支队放车,刚开始,我们对无证驾驶电动三轮车一律按机动车罚款200元(当时,我们是基于这样的情况考虑的,2006年7月份,我支队一大队民警查扣了一辆电动三轮车,以驾驶人未携带驾驶证为由将三轮车扣留,按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做出了处罚,当事人不服,上诉至华龙区人民法院,一审交警胜诉,当事人不服又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还是我们交警胜诉。这可以说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来,按机动车对电动三轮车作出处罚,濮阳交警在全省,乃至全国是第一例)。省总队《关于查处电动三轮车、电动旅游观光车违法载人适用法律问题的意见》通知下发后,我们对电动三轮车无证驾驶的,一律罚款500元。通过近十多天的治理,市城区电动车三轮车违法拉人载客现象几乎不存在了,因此引发的交通事故明显减少,交通秩序进一步好转。四是开辟“绿色通道”确保执法效率、效果。打破以往行政拘留案件只有主管法制、秩序的支队领导审批的限制,所有的支队带班领导有权对案件进行网 上审批。协调市局法制部门、法医院以及行政拘留所开辟了“绿色通道”,对查处的酒后驾驶、醉酒驾驶、无证驾驶等,第一时间审核、审批,第一时间作出血乙醇鉴定报告,第一时间送进拘留所,提高办案效率,减少说情风,确保了行动效果。五是坚持日通报周讲评制度。行动期间,我们对各县公安局以及支队各有关单位查处的酒后驾驶、拘留人数实行日通报,周讲评制度,定期将行动开展情况以及行动战果直接通报到县公安局。对排名靠后的大队,李富兴副局长以及支队长直接给县局“一把手”打电话。

(三)将宣传贯彻于行动始终,极力营造浓厚舆论氛围。一是借助新闻媒体不断拓展宣传覆盖面。集中统一行动中,积极协调濮阳早报、濮阳广播电视报、濮阳电视台、濮阳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记者随警作战,对交警执法执勤以及查处的典型交通违法违法行为进行跟踪报道,及时在新闻媒体播报。在中国新闻网、市政府网站开辟了整治专栏,随时发布行动信息。3月5日(也就是第三个集中日),支队六大队民警在上午9时许,查获一起出租车司机醉酒驾驶,血乙醇含量高达240,属于严重酒精中毒。依法给予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10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处罚。案例非常典型,省市级新闻媒体相继转发,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映。二是宣传走进拘留。针对这次行动拘留人员多,涉及面广,我们走进拘留所,通过民警讲安全课、观看事故警示宣传片、拘留人员谈认识、感受等,在新闻媒体上播放,社会反映比较好。三是公布有奖举报电话动员全民参与。在电台、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以及主要路 口、路段10处电子显示屏上公布了有奖举报电话(0393-8820572),对举报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一定的奖励(酒后驾驶奖励100元,农用车违法载人奖励50元),动员、鼓励全民参与了整治行动。通过多方位、高密度的宣传,严格的执法执罚,进一步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大幅度减少。就市城区来说,交通事故接处警由原来的每天30余起,到现在的每天不足20起。

(四)建立双层检查督导制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除省政府、省厅交警总队检查督导外,我们还建立了双层检查督导制度。市局、支队分别成立了督导组。市委常委、群工部长、市公安局局长阮金泉、常务副局长范玉龙、副局长李富兴等局领导带领警令部、督察支队经常深入各县区进行检查督导。支队长赵金秋、政委张志民以及支队其他包县班子成员每次集中统一行动期间,定期不定期对各县警力部署、路面执法、领导带头等进行暗访检查,对各县存在的问题进行录像,统一讲评。双层督导制度,确保了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第五次集中统一安排部署情况

目前,我市人大、政协“两会”正在召开。我们结合省总队部署和我市的“两会”安保工作,对第五次集中统一行动进行了提前周密部署。昨天(3月19日)下午,我们召开班子成员、各科室所队长参加的会议,对市局第三次“春雷”行动以及全国、全省第五次集中统一行动进行安排部署。昨天晚上8点至11点,我们 组织全警上路,机关科室民警与执勤大队民警搭配开来,在全市设立8个执勤卡点,对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电动车、农用车违法载人进行了严厉查处。行动期间,市委常委、群工部长、市公安局局长阮金泉、常务副局长范玉龙等市局领导深入基层一线进行了检查督导。行动当晚,支队共出动警力197人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427起,19日晚上到现在,我们已行政拘留67人。今天晚上的行动,我们将采取异地用警执法,各大队抽调10人,支队与濮阳县,南乐县与清丰县、范县与台前县进行异地用警执法。

整治行动已进入最后十天的冲刺阶段,省总队考评方案已经下发,下一步,我们将全力以赴打好最后十天的攻坚战,确保整治行动圆满完成,在全省能够拿到好名次,好的位次。

濮阳市公路客运交通安全教育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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