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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调研报告(共五则)
编辑:空谷幽兰 识别码:13-1008419 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5-25 01:00:00 来源:网络

第一篇:经济责任审计调研报告

根据市局关于经济责任审计调研提纲,结合我局实际进行对照和整理,现汇报如下:

我区通过加强组织领导,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创造良好环境。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系统工程,仅靠审计部门是不够的,需要各级领导的支持和有关部门的配合,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等人员组成的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这项工作,制定了《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和《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成立了经济责任审计股,有专人负责。尽管如此我们感到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不足:

1、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滞后,审计成果运用不尽理想

由于干部人事制度的特殊性和审计机关权限的限制,多年来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着被审计单位的领导离职后,才受组织部门委托进行审计的问题。被审计人员往往在已任新的领导职位后,组织部门才委托审计部门对其在原单位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造成了“先离后审”的局面。基本上是审计归审计,任用归任用。再加上被审计人员对审计认识不全面,不重视,也导致审计定位存在较大偏差,影响了审计质量。这样做的结果容易造成经济责任审计流于形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计成果的运用和审计机关以及审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对廉政问题及个人经济问题也很难查清。再加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协调较少,各成员单位之间尚未形成合理、有效的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行反馈机制。

2、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审计评价缺乏统一标准

目前我国的审计评价体系尚未完全建立,法律法规及制度滞后,缺乏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制约了经济责任审计的开展。致使审计过程中遇到的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难以用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评价标准来评判。从而使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工作变得十分复杂和困难。而且由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时间往往都跨度长,审计期的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废止等变化也较快,这也为审计机关选择适当的法律法规进行评价增加了难度。因此,必须尽快健全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律法规体系和评价体系。

3、审计任务与审计力量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

随着近年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越来越受到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审计机关的年度计划工作量在逐年递增。正常情况下,我局对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统一安排的审计项目必须优先完成外,有时还要抽调人员配合纪检(监察)、组织等有关部门开展办案调查、检查等临时性的工作,而组织部门交办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任务又都比较集中,一批下来往往是几个甚至是十几个。人员紧张问题成了困绕审计机关工作开展的突出问题。

4、经济责任审计的几点建议

首先要加强政策法规宣传,提高单位领导对经济责任审计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经济责任审计《两个暂行规定》之后,有关部门也相继制定了一系列的《实施细则》和实施意见,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成为法定审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营造一种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工件氛围,促使各级领导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正确认识到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一项正常的工作制度,是保护、爱护干部的必要措施。领导的重视和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的积极配合,是开展好经济责任审计的基本保证。其次要加强法制建设和体制创新,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提供法律保障。审计的本质是监督,而监督的效能取决于领导体制上的突破和创新。实践证明,在各种监督制约机制中,最有力、最有效、最权威的是自上而下的垂直监督。只有加强法制建设和体制创新,才能为经济责任审计提供适应性较强的法律保障。第三要加强审计队伍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专业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并具有较大的风险性,这就要求审计人员具备较高的政策水平和综合分析能力,严格按照《审计法》及审计规范的要求办事。因此,审计队伍自身建设是当务之急,要把提升审计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审计人员要重视审计理论、业务知识的学习和更新,重视政策法规的学习和研究,增强责任感和事业心,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廉洁自律,积极推动审计工作向前发展。

5、经济责任审计几点设想

一是离任审计与任中审计相结合。把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与任中审计有效结合起来,我们打算逐步扩大领导干部的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也就是在年初安排全年审计工作计划时,逐步加大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比例,以备将来在这些领导同志离任时,审计部门就可以节省大量的人力和时间,经济责任审计的效率就会有很大提高,做到事半功倍。今年我们就安排了5个任中审计的项目。从组织、纪检部门来说,我们建议在维护中央关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要实行“先审计,后离任”原则的前提下,可以从实际出发,区别对待,灵活开展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领导干部任期届满或调任、转任、转岗等情况,重点采取“先审计后离任”方式开展审计工作;对免职、辞退、退休的领导干部,可实行“先离任,后审计”的方式推动审计工作。在遵循“逢离必审”的基础上,加大对在职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力度,将审计监督关口前移。

二是运用计算机辅助审计与传统的手工审计相结合。近年来,该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传统的手工审计基础上,逐步过渡到以计算机审计为主,以手工审计为辅,利用OA与AO两大系统交互,实行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全过程电子化控制管理。

三是把经济责任审计与效益审计相结合。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的过程中把以往财政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审计的基础上,对领导干部任期内所发生的重大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以及领导干部作出的重大经济决策所产生的效益进行审计,把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与效益审计有效地结合起来,形成一套客观、公正、详实的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评价体系。

第二篇:调研报告:经济责任审计调研报告

经济责任审计调研报告

为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等七部委《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和推进我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转型升级,结合全县近三年经济责任履行和机构编制情况审计工作实践进行调研。经综合整理分析,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现状

(一)审计项目情况

近3年来,完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79项89人,占计划54

项的144%,其中:任中审计19项,离任审计60项。已完成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中,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28项,乡(镇)领导干部同步经济责任审计12项,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39项。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202_年至202_年,审计查出违纪违规及管理不规范资金53609.96万元,其中:

违纪违规金额2472.63万元,占违纪违规资金及管理不规范资金的4.61%;管理不规范金额51137.33万元,占违纪违规及管理不规范资金的95.39%。审计处理处罚资金33583.08万元,其中:上缴财政款项3217.75万元,罚没收入4.7万元,责令限期纠正49492.4万元。

对查出的隐瞒截留转移收入、应缴未交非税收入、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违纪违规问题,我们依法依规进行了审计处理处罚,同时,对被审计者应承担的责任作出了准确界定和客观评价,并就管理不规范及亟需纠正的事项向其所在单位提出了明确的整改意见或要求。执行期限满的审计决定已全部整改完毕。

(三)主要做法及成效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以审计结果报告和经济责任审计专报为载体,促进审计资源共享,形成了纪检、组织等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局面,进一步增强了经济责任审计的力度和影响,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真正发挥了“管干部、正党风、促发展”的效果。

2.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审计效率。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和审计工作新要求,积极创新审计方式方法。一是建立经济责任审计台账,提高被审计对象针对性,避免漏审,导致出现监督盲区。同时,建立实时跟进台账,按照限时办结制,及时督促,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二是全面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开展锁阳城镇、南岔镇、河东、瓜州4个乡镇和国土局1个县直部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一方面转变了被审计单位及相关部门主要领导的管理理念,使他们意识到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及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和履行经济责任同等重要。另一方面,积累了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经验,引起了县委、政府对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高度重视,对促进全县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科学的政绩观,更好地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起到了积极的助推作用。三是持续深入开展“双责联审”。划定“双责联审”中经济责任审计和机构编制责任审核的重点,对实施的所有项目实现了“双责联审”全覆盖。四是“多审合一,一审多果”,提升了经济责任审计效果。以财政审计大格局为统揽,把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收支审计、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专项资金审计、绩效审计等有机地结合起来,充分整合了审计资源,实现“一审多果”、“一审多用”,提高了审计质量和效率。

3.严格审计程序,规范审计行为。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对审计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发扬钉钉子精神,敢于坚持原则,敢于动真碰硬,在审深、审透、审准上狠下功夫。二是全面落实前置审理制度,加强审计质量管控。严格实行业务会议前置审定审计实施方案、法制股前置审理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有效防止审计重点把握不准确、审计报告“带病上岗”,防范规避审计风险。三是持续加大审计事项移送处理力度。近3年,按程序向县纪委、财政、住建等部门移送处理事项36项,相关部门均依法作出了罚款、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等处理处罚决定,有效促进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进一步扩大了审计的威慑力和社会影响。

4.强化审计整改,提高执法效能。把抓整改促落实贯穿工作始终,做到边审计、边整改,边规范、边提高。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工作挂牌销号制度,对整改情况实行动态化管理,严格实行整改销号制,确保审计整改落到实处。通过采取审计回访、政府督办、部门联动、整改销号和追责问责等措施,审计查处的问题均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审计建议采纳率达99%以上,维护了审计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5.充分发挥职能,促进成果转化。一是注重从管根本、管长远的角度出发想对策、提建议。二是坚持把审计宣传与审计业务、工作调研、审计科研和机关管理等有机结合起来,加强综合分析,精炼审计成果,以审计简报、工作动态、审计要情、审计理论文章、优秀案例等形式,多层面多视角呈现反映审计成果,充分转化和运用审计成果。

二、经责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审计委托时效性不强,审计成果利用不理想。从理论上讲,任中审计应当是主要形式,离任审计则是辅助形式。但我县经济责任审计的现状是“先离后审,先任后审”。这种现象直接导致很多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弱化成了干部档案的一份“手续”材料,审归审、用归用,审计结论和评价并不能及时有效的作为考核、任用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审计成果相对来说没有发挥应有效果。

2.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的制定和下达存在随意性。

按照《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经济责任审计必须“根据干部管理、监督工作的需要和党委、人民政府的意见,由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向审计机关提出对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委托建议”后,“审计机关依法实施审计”,实际工作中,相关部门在向审计机关交办审计任务时,并未征求审计机关意见及考虑审计部门自身承受能力,这些不能由审计机关自行安排计划或设定审计范围的项目,必将形成审计业务的不确定性和被动性,导致审计任务过于集中,审计资源过度透支,加大了审计实施的难度,使审计质量无法保证。

3.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审计内容与评价过于宽泛杂乱,形成审计的“缺位”与“越位”

现行的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目前仅依据中办、国办发布的两个《暂行规定》、《审计署关于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细则》、《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规定,缺乏相应的法律基础和法律地位;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也无法可依,给基层审计机关带来诸多实施的困难,容易造成经济责任审计的“缺位”与“越位”。审计中的“不作为”主要表现在对领导干部应负的经济责任事项没有针对性、有重点的审查,内容范围有的过于狭窄;而“超作为”主要表现在政绩评价依据不足,要么没有取证就泛泛地下结论,要么超越审计范围对领导干部进行政绩评价。因此有必要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法规、制度,制定操作性强的具体实施办法,使其在审计内容、操作程序、方法体系、评价结果、应用及部门协调等方面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规范性。

4.审计意见和决定下达难、审计处罚执行难,审计“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效力不能充分发挥

地方审计机关是政府的职能部门,其负责人的任免、调动、奖惩等都系于本级人民政府,特别是当审计查出的问题可能影响地方领导政绩,或涉及国家利益与地方利益、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时,就不得不考虑本级政府的意见,要么隐瞒事实真相,要么避重就轻,轻描淡写,很难下达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和决定。在查处中又难以避免有关政府部门及行政首长的影响和干扰,或因各种复杂的关系而同被审计单位讨价还价,审计机关很难站在国家利益的高度,依法独立地进行监督和查处。

5.审计方法及评价指标较为欠缺,审计风险客观存在。

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进行审计评价,供纪检、组织和人事部门参考。要作出全面、客观的审计评价,就要有科学的审计方法、评价指标及合理的评价标准。而目前,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方法还是局限于审查账面资料,审计内容也主要是侧重于财政及财务收支的合规、真实性,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性以及个人行为是否廉洁等。当前经济活动的多元性、高效性、复杂性和丰富性,可能会使很多经济活动并不完全在账面上反映出来。审计方法如果只是审查账面资料,不注重对经济活动过程的调查了解及分析,审计内容如果不相应的扩展到包括领导干部的经济决策是否科学、内部管理是否有效、资金使用是否合理等方面,那么经济责任审计就无法准确了解被审计对象对经济活动的真实影响以及应承担的责任,可能就无法作出全面准确的评价。此外,目前相关制度法规中涉及评价指标及标准方面的内容还较少,甚至财务核算方法和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考核等制度方面存在缺陷,使得审计人员获取相关的审计评价指标或评价标准所需的数据较为困难,导致评价指标数据不健全,审计风险时有发生。有时千篇一律,没有各自特色,这不仅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而且造成报告使用者的“视觉疲劳”,起不到评判和参谋作用。

6.队伍的专业化程度和职业化建设及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还不能满足新常态下工作需要。

审计力量和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审计质量受到影响。一是审计力量有限。目前,虽然基层审计机关都设有专业经济责任审计部门,但大部分都与当地审计局机关合署办公,人员打通使用,当面临党政主职经济责任审计等大型项目或者领导换届调整较多时,就会造成时间紧、任务重、人手缺的局面,在这种情况下,往往就会出现应付了事、走过场等情况,严重影响了审计质量;二是大部分基层经济责任审计人员多为财务专业出身,知识结构比较单一,学习机会也不多。而经济责任审计的特殊内容和方法,要求审计人员必须要有较高的综合业务水平、政策理论水平、统筹工作水平和调研分析能力。

7.审计站位不高,审计风险普遍存在。

只看问题表象,未能从深层次本质问题进行分析,不能以点看面。一是经济责任审计既要审查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性,又要审计对象的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多、范围广、难度大,加大了审计风险;二是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层次高,一般为掌握一定权力的领导者,审计对象与审计内容的复杂化,需要大量采用专业判断和科学性分析,而审计人员自身综合素质有限,导致审计过程的各个环节产生风险;

三是经济责任审计涵盖审计对象整个任期,审计时间跨度大,评价事项多,审计依据常处于不断变化与完善之中,有可能因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当而产生审计风险,所有这些都使审计风险存在普遍性。

8.经济责任审计方法不多,经验不足,对查出问题的综合分析不够,造成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不高

目前县域审计人员都存在审计经验不足,知识结构单一、政策水平、业务能力欠缺,工作中仍沿袭传统的审计方法,部分审计人员“为完成任务而审计”的应付思想比较突出,审计风险意识淡薄;部分审计人员缺乏综合分析能力,不能够对经济责任审计查出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进行综合分析,不能够抓住重点,起到惩一儆百的效果。此外,领导干部的个人经济问题一般很少反映在单位账上,必须采取其他方法取得线索,如加强与组织、纪检、信访等部门的联系等形式多方面了解问题线索,或从外围了解领导干部的收入、住房、交通工具等,或针对领导手中的行政权力、资源配置权力进行分析核查。如果完全按照传统的审计方式,没有突破,那么就不可能深入揭露领导干部违反廉政规定的问题,经济责任审计也就不可能有大的作为。更不能跳出审计看审计,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服务作用。

(二)解决问题的建议

1.强化组织部门的联动机制。为解决“先离后审”、“先任后审”、审计结果运用不充分的问题,组织部门下达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计划时,应参考政府部门制定的审计工作计划中已安排的财政预算执行、财务收支等,与审计机关联系沟通,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关口前移,将任职期间合理分段。除了领导干部调离时必须进行离任审计以外,对每年要进行的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在计划下达时既要考虑组织部门干部管理的需要,也应充分考虑审计部门审计力量的实际情况,以免造成审计力量的不足,影响经济责任审计的完成质量。

2.审深审透,深入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不能满足于对被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要关注被审计领导干部执行民主决策、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贯彻执行各项政策、保护当地生态环境等各方面的情况,要全面深化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一要围绕领导干部权力运行轨迹,关注领导干部是否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对重大经济事项决策、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重要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促进领导干部科学决策、依法行政。二要保障财政资金的安全运行,着重关注被审单位专项项目资金、惠民民生资金、基础建设资金等运行情况,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保障资金运行安全。三要监督领导干部履行管理国有资产运行和效益等情况,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四要关注领导干部个人廉洁自律有关情况,对审计中发现的严重的违法违纪问题以及经济案件线索要移交纪检和司法部门严肃查处。五要重视审计领导干部执政决策结果的效益情况,避免只重效益不重生态环境,只要当前利益,不顾子孙后代的决策问题。六要帮助健全被审单位制度规定,针对被审单位的制度问题,提出健全制度规定的审计建议,监督被审单位完善当前制度,形成长效机制,从客观上保障领导干部不犯错误。

3.健全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财务收支的合法、真实、有效性,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等情况可以用财务指标来反映,而领导干部重大经济决策的规范性、合理性和效益性,领导干部的经济决策是否存在短期行为、是否兼顾国家、集体及个人利益,单位内部议事规则是否科学民主等都直接关系着领导干部任期内的经济责任履行效果以及群众的支持程度,所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建设更应该从宏观上去把握制定。

4.追踪问责,落实到人。经济责任审计往往是两到三年审一遍,所以我们在近年对同一单位的审计工作中,总是能发现类似的问题,并且是屡查屡犯,审计整改建议难以得到认真贯彻执行。究其原因,一是因为被审单位领导调动频繁,经济责任审计前脚审完,被审计单位领导后脚就调走了,审计整改过程不能连贯;二是一些被审单位领导心存侥幸,认为这是一种“集体行为”,既便查出问题,也是对单位进行处理处罚,对个人往往影响不大。这不免让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作用力大打折扣。为了有效制止领导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同时树立审计威望,在今后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要以政府问责建设为导向,进一步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尤其要突出“个人问责”。由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违反财政法规、行政不作为、决策失误等方面的行政过错和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对责任人严格进行责任追究,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和纪检机关,使审计监督与行政监察、行政问责等切实有机结合起来。

5.提高能力,建设队伍。要做好新时期的审计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提高审计干部的综合素质。提高经济责任审计人员科学审计、全面分析、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能力,从而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一是着力培养较强的职业敏感性。职业敏感性,是一个人对他所从事的行业中随时可能发生的事件所具备的敏锐的洞察力和灵敏的反应处置。较强的职业敏感性能从大量的审计资料中迅速找到切入点,从蛛丝马迹中发现问题,从有限的审计资料中很快的找到审计思路并发现问题,从平常的事项背后中能发现存在的问题。二是着力培养敏锐的职业洞察力。透过表象看本质,抓住问题主要矛盾的能力。审计人员必须能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认的评价标准,对被审计事项的好与坏,对与错,合法与否,效益与否等方方面面的情况,清晰、准确、客观地作出审计评价。三是着力培养高度的综合分析和研判能力。即熟悉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活动和经济活动,从微观层面甄别,从宏观层面剖析,整体综合分析,突出审计重点,抓住关键环节,对症下药。对于发现的问题,要站在全局的高度考虑和分析,更要跳出审计看审计,及时揭示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见微知著,努力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争取审计成果最大化。四是着力培养较强的沟通交流能力。沟通交流是一门艺术,一是要求审计人员能将审计情况综合地、条理地、简明扼要地向领导、同事汇报清楚,力求简短精炼,直截了当,观点鲜明,重点突出;二是审计人员交流协调时,能用平和的口气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以理服人、公正处事、文明执法;既要坚持原则、也应灵活变通,不以审计者自居,尊重、理解对方,设身处地为对方着想,耐心、虚心听取对方的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作出积极回应;一个沟通能力强的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能得到被审计部门的全力配合,在审计结束时,审计结果也容易得到被审计部门的认可、接受。五是着力培养基本的文字写作表达能力。从审计通知书下达到审计报告完成,无论是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事实描述、定性、处理处罚以及提出审计建议,还是总结计算机审计的经验,编写AO应用实例及计算机审计方法,这些都要求审计人员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对审计专业方面的内容能够准确且简练的进行表述。六是着力培养创新能力。审计工作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财政体制改革及新政策法规出台,审什么,怎样审,审计过程中用什么审计方法,都在不断发生变化,审计人员只有具备在审计业务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知识学习能力上的创新能力,才能带动各种能力的综合提高,才能适应日新月异的审计环境变化,才能推动审计事业健康、长远发展。

三、今后经济责任审计思路

(一)深刻领会“全覆盖”内涵,全面落实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

(二)探索政策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的审计方式

根据被审计单位性质及职责,结合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内容,把握审计重点,努力做到审计领导干部依法履行经济责任的同时,监督重大政策的贯彻落实。一是统筹项目实施。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紧扣部门职责,将政策跟踪审计内容融入经济责任审计方案中,同时作为一项重点内容,突出对政策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资金兑现内容的审计,采用联合审计的方式,同步实施,避免重复进点。二是统筹审计资源。根据审计项目的不同特点、时间要求和审计事项的轻重缓急,合理调配审计人员,按照政策跟踪审计的要点和经济责任审计方案确定的内容,先行组织开展政策跟踪审计,对发现的问题先行确认、核实,获取证明材料,编制工作底稿,按照审计程序征求意见,避免了重复审计。三是统筹成果运用。政策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也予以反映,相关取证材料、证明材料及工作底稿,避免重复取证、重复编制底稿和征求意见,实现成果共享。

(三)探索自然资源资产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的审计方式

区别不同的责任履行情况,探索对领导干部的资源责任界定。一般的经济责任审计是以最终的经济结果来反映领导干部的责任履行状况的,对其责任的评价主要是以行政职能的管理行为与完成各项经济指标相结合来划分出领导干部的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试点初期,基层审计机关可结合常规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适度增加对自然资源资产的审计内容,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指标逐渐纳入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并具体化,提高其在经济责任审计中的比重,从而实现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同步进行,并在此基础之上出具两份审计报告。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报告可以根据离任者辖区的实际资源情况,确定有重点地对本地的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污染防治责任履职的情况进行审计,通过岗位目标责任承诺、自然资源数量和质量变化情况、各项环境保护政策的落实执行情况、开发利用保护、资金运用的到位情况及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情况等,检查有无造成资源滥用和浪费、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群众利益受损等严重问题,有所侧重地界定和评价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的管理责任和环保责任,还要以经济效益和经济责任为基础来界定其社会责任和社会效益,以此促进领导干部保护环境政绩观的不断提升,加强对环境保护预警机制建立和提高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处理能力,使本地的生态环境有利于推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四)探索经济责任审计与绩效审计相结合的审计方式

经济责任审计与绩效审计相结合,一是解决了大部分党政机关效率低下、不注重成本管控、产出效率比低、履行职责能力弱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资金乃至财务管理体系的不成熟;二是当前信息化和新经济常态下党政机关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提升管理水平的重要思索点,能进一步修正经济责任审计带有的审计风险,有利于进一步实现廉政建设的良好目标和愿景,减少领导干部不端行为发生的概率;三是可以使得繁杂的资金得到良好的运用,一定程度上可以起到缓解政府财政资金紧张以及平衡社会各界利益的积极作用;四是服务型政府建立的体现,人民对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各方面的的知情权日益强烈,绩效审计的介入能够有效的提升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运转情况的透明度。

总之,在审计目标上,经济责任审计将从单纯评价、鉴定和披露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扩大到帮助其寻找管理漏洞、防止损失浪费、推动科学决策,促进其依法正确履行经济决策权、经济管理权、经济政策执行和监督权以及树立正确的自然资源生态政绩观,从而更加突出经济责任审计的建设性职能,使经济责任审计更加客观、公正、全面;在审计内容上,经济责任审计将从单一的以财政财务收支为主的传统型经济责任审计逐步转变为以财政财务收支与政策落实、自然资源保护、绩效评价相结合为基础的具有现代审计特征的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将更加科学化,其应履行的经济责任将更加清晰全面。

第三篇:关于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调研报告

经济责任审计是指通过对党政领导干部或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及其所在地区、部门、单位财政收支以及相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以监督、评价和鉴证党政领导干部或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实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全面考核和正确评价领导干部,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由此可见,经济责任审计具有高

层次、严要求、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特点。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逐步提高,审计风险也越来越为人们所重视。从审计实践看,当前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成因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是审计机构(人员)自身的因素。一是审计人员风险意识不强,凭经验办事。不以发展、变化的眼光看问题,常常自认为对被审计单位情况很了解,因而情况调查不能深入。二是审计技术不精。审计人员知识结构单一,真正既懂财务又懂法律和其他相关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很少。三是审计力量配备不足,审计人员配备与所应承担的审计任务不适应,致使一线审计人员长期与时间赛跑,超负荷工作。四是管理不到位。当审计机关管理松懈时,审计风险产生的可能性会大大增加。其次是审计环境因素:一是审计法律环境不健全、不完善,致使审计过程中遇到新情况和新问题等难以认定和处理。二是审计独立性受制约。三是违规违纪行为更加隐蔽。针对审计风险的不同成因,笔者认为,经济责任审计风险防范最关键的还是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强化风险意识。采取制度与教育并重的方式,双管齐下,强化对审计人员的风险意识。一要健全制度,如完善岗位责任制、审计过错追究制、考核激励机制等制度;二要加强对审计人员的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风险教育等,提高其防范风险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提高审计人员自身素质。既要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又要提高审计人员的政治素质。审计人员要不断更新知识,学习掌握现代审计技术和审计方法,掌握国家现有的经济法律法规和经济责任审计法规,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做到“事实查得清,道理说得明,处理能到位”。,三、加强质量控制。质量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审计人员应严格按照审计署《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的要求,制订严密的审计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对审计工作每一道程序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实施审计质量全程监控。

四、注重协调配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实事求地依法处理。对严重违纪、违规、违法的经济案件或线索,要及时向相关有权处理的部门报告,坚持部门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这样才能妥善处理好审计工作中的“越位”与“缺位”现象,起到降低和防范审计风险的作用。

第四篇:提升经济责任审计问题调研报告(定稿)

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是反映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成果、质量的最终载体,为审计成果应用者提供决策依据,是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目标。但是,目前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还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报告地使用和阅读,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利用效果较差,如何提高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可读性是必须着力解决的现实问题。

一、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存在的问题

当前,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可读性差,不仅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质量,而且造成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利用率很低。主要表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审计报告缺乏通俗性。目前,审计结果报告的内容都比较单一,较多地反映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状况,就账论账、就事论事的多,过于强调数据、罗列数据多而理性分析少;同时,较多地运用专业术语和技术词汇,有的甚至出现较冷僻的行话术语或者模棱两可的文字,如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的表述违反了什么法规,依据什么法规予以处理。这样加大了报告使用者阅读、理解报告的难度,降低了审计报告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不利于审计成果的利用。

二是审计报告内容繁多。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是为党委、政府或干部管理部门提供干部管理、使用等方面的决策依据的一种行政公文,应当精简高效、干净利落。但是,当前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内容太多,使用者往往来不及全部阅读,或者看了后面忘了前面,抓不住报告的重点内容;同时,还存在较多的冗词赘句,比如,将财政财务收支报告中描述的“审计工作开展的总体情况”、“审计承诺、被审计单位会计及相关责任”、“审计程序”等内容也纳入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这既无谓地增加了报告的内容,同时又冲淡了报告的主题,降低了报告的可读性。

三是审计评价过于格式化。当前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评价依据不充分、评价内容笼统。审计评价往往就事论事,泛泛而论,只对单位不直接对责任人,而且评价内容过多,造成评价目的不明确和结论性意见较为含糊。同时,由于缺少具体详细的评价量化指标,在评价内容中不能明确界定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这样写出的审计评价千篇一律,不仅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而且造成报告阅读者、使用者的“视觉疲劳”,起不到评判和参谋作用。

四是审计内容和问题缺少重要性水平分析。当前部分审计人员没有预先考虑确定重要性水平,将审计的内容以及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全部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披露,给报告的使用者误导或产生误解,往往忽视了一些重要的内容和严重的问题。如,对领导干部任期内经济决策事项不分大小,全部作为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内容,造成审计报告重点内容不突出,阅读者不感兴趣;将不是被审计领导干部分管单位存在的账务处理不规范的问题写进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这类问题看上去往往金额很大,就会给报告阅读者产生误解。

五是审计建议针对性不强。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阅读和使用者具有定向性,即党委、政府和干部管理部门;但是,当前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的审计建议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报告中的审计建议大同小异,区别不大。这样的审计建议是针对被审计单位违纪违规问题或内部控制制度提出的,而没有针对宏观决策者、领导者加强下一步管理提出科学可行的建议,影响了报告阅读者、使用者对报告的重视程度。

二、提高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可读性的对策

审计机关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必须来自干部管理部门的委托,其审计成果不仅仅是“自用”,而更重要的是“他用”。为此,提高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可读性关系到经济责任审计的“命脉”。

一是转变观念,提升对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认识。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突破了以往审计报告只是揭示单位经济活动事项的局限性,不仅对事而且对人,并且重点是评价领导干部的工作业绩和经济责任,为干部管理部门提供了既量化又直观的可靠可信的依据。这样就要求审计人员应当及时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写好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对管理和监督领导干部履行职责的重要意义,将写好对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反腐败结合起来,使结果报告方便使用者和阅读者应用。

其一,要避免将结果报告简单的罗列数据,应加强对审计数据和事实的分析,使结果报告有理有据、有血有肉,使报告收阅者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有比较透彻清晰的认识。其二,要避免将财政财务收支报告与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混淆,应以财政财务收支报告为基础,经过深加工,使结果报告精、深、透、全。其三,要避免结果报告中出现专业术语或行话行语,应当以最简单明了的词语来撰写报告,使结果报告通俗易懂。其四,要避免结果报告中违纪、违规行为问题的性质、程度等不区别分析,应当针对违纪违规行为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深入分析:第一,是故意违纪、明知故犯,还是无意犯规、法规不明、界限不清;第二,是个别问题,还是共性问题;第三,是一般问题,还是特殊问题;第四,是初犯还是屡犯;第五,是个人(单位)行为

第五篇:对领导经济责任审计的调研报告

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制度是进一步发挥审计职能作用、推进干部管理制度的改革所产生的。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地方政府审计机关或其授权机构受法定代表人主管领导和干部管理部门的委托,对经济组织在任期内的工作成果进行鉴定,明确经济责任,客观公正地评价其经济状况和经营业绩的活动。

一、县级以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主要问题

(一)计划性与临时性的矛盾。由于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不确定性造成了任务安排的临时性,直接影响了审计部门的计划性,审计力量的协调成为突出问题。由于审计任务的临时性、没有计划性,最明显的表现形式就是“先任后审”的逆程序作法,这样一来经济责任审计就流于形式,起不到监督领导干部廉政勤政的效果。

(二)审计风险与审计质量的矛盾。由于目前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入化,人事变动频繁,离任审计对象较多,如领导换届,一次性的离任审计委托少则三~五个、多则十几个(有的时间跨度较长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在较短的时间内拿出审计结果报告),而审计部门力量较少,审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审计方法还多停留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方法上,审计资料的连贯利用也较差,往往使离任审计工作“人疲马乏”效率不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很难保证,存在一定的审计风险。

(三)审计评价与评价标准的的矛盾。审计评价也是一个较难的问题,如何客观、准确、具体地对领导干部任期内经济事项进行评价,一直是审计人员在审计中急需解决的问题。特别是在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以及内控制度的健全、有效的评价方面,缺乏一个较为系统的评价体系,没有量化界定,审计人员难以操作。

(四)审计结果与公开透明的矛盾。审计机关根据审计情况写出审计结果报告,审计结果报告报送上级人民政府,抄送干部管理和纪检监察部门,审计结果不公开、不透明,审计结果运用缺乏标准,不利于将群众监督与审计监督结合起来,也不利于审计人员在群众监督下,不徇私情、客观公正地实施审计。

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应采取的对策

(一)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领导,重视和支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建立、健全各级经济责任审计机构,选调和配备一批政治素质好、熟悉审计业务、具有一定政策水平的干部从事这项工作,以尽快适应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发展需要,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力量。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从多方面给审计工作尤其是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以必要的支持,为尽快全面推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二)实行真正意义上的部门联动。成立一个由党政有关领导参加,组织、人事、监察、审计等部门组成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经济责任审计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布置、反馈和研究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地方党委、政府要根据干部管理监督工作的需要,确定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规模;干部管理部门和审计机关共同拟定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名单,提交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再提交党委、政府批准,纳入审计机关项目计划。组织部门严格应坚持“先审计后离任”的原则,做到不审计、不任、不重用,参考审计结果,再决定人事去留。将“离任审计”的观念转变为“任职审计”的观念上来,积极推行“任中审计”有利于分解工作量,避免突击性,从而使得审计部门有充裕的时间来澄清问题,保证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提高审计结果的利用率。

(三)保持职业性。分清什么可以评价,什么不可以评价,严格按照《审计机关审计事项评价准则》标准。具体做到:

1、不属于规定审计范围之内的事项不予以评价。

2、没有经过审计的事项不进行审计评价。主要指有的具体事项,虽属审计范围,但由于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没有涉及,如根据被审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工作总结、业绩报告、会计报告、述职报告等之类的资料等。

3、没有足够的证据作支持的审计事项不予评价。

4、评价尽可能用数字说明问题,从而表达事实,进行评价,不能脱离数字这种表现形式去盲目评价。

5、在评价中要注意分清工作和经济上的失误。是属于工作失误还是违法违纪行为,是集体行为还是个人行为,力求准确无误。

6、全面提高审计人员素质,要加强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教育,除了定期的业务培训以外,还要鼓励审计人员自学,定期开展审计工作经验交流,针对审计评价中出现的问题,采用典型案例分析等办法,提高审计人员业务水平和技能,正确规范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

(四)尽快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律、法规。建立一系列关于经济责任审计作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干部监督管理体系中处于什么地位,审计监督如何与纪检、组织监督有机结合;纪检、组织部门如何反馈审计结果运用情况,怎样确定审计结果的运用标准。只有尽快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律、法规,才能使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在全社会广泛推行,并更具有权威性和稳定性。

经济责任审计调研报告(共五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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