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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不同于传统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共5则)
编辑:紫陌红颜 识别码:13-876334 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1-17 17:50:44 来源:网络

第一篇:经济责任审计不同于传统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

浅谈如何搞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关尔杰 与传统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不同,经济责任审计是审计机关利用审计手段,在查清被审计对象所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状况的基础上,就被审计对象经济职责的履行情况和应承担的经济责任作出客观评价,为组织部门考核使用干部在财政、财务管理和廉洁自律方面提供参考依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核心是对领导干部在经济活动方面进行监督、评价,看其是否存在经济问题并明确其应担负的经济责任。要搞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审计前做好审前调查,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审计实施方案。审前调查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被审计对象基本情况及其所在单位的基本情况、机构设置情况等;有关重大财政财务收支决策与重大经济决策的决策制度情况;任期内所在单位各项主要指标情况;任期内历次审计及其他部门的检查与整改情况以及其他需了解的问题。关注领导干部的经济决策权、经济政策执行权、经济管理权和经济监督权。

二是在审计过程中要突出审计重点。其一从会议纪要、原始会议记录入手,抓大放小,避免就账论账。要注重审查原始会议记录有关重大经济事项的研究和决策的程序等是否合法合规,然后在账务中进行核实,看效果如何,有无决策失误、决策程序不合规和损失浪费等现象。其二从审计对

象的责任主体入手,延伸审计其经济事项的经济活动及效果。根据审计对象所在单位的职责范围,有的放矢的选择延伸的单位,并根据延伸单位的职责履行情况,反证其经济活动的合法合规性及实施的效果。审计实施中努力做到见账、见物、见果。其三突出对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情况的审查,具体审查货币资金的真实性、固定资产是否账实相符、有无化公为私和毁损流失、有无违规资金运用、债权是否真实。通过对被审计对象任职前后净资产的比较,剔除非正常因素,审核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资产收益情况,以考核其任期内国有资产是否保值增值;其四突出对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的审查,看其单位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精神,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了科学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其执行是否严格、有效,有无失控点,有无因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力而发生违纪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等;其五与被审计单位的有关人员通过座谈、召集小型会议等形式了解核实情况,取得的证据要由相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注意做好横向与纵向的对比分析。其六在实施审计中,除常规的审计账目外,对重大投资项目和惠民政策落实情况要深入现场、基层调查了解,取得第一手资料,掌握真凭实据。以充足的证据支持审计结果,确保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做到审计结果有用、能用、管用。

三是突出对单位和个人遵守财经法纪方面的审查,通过

对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重点审查单位收支的真实性,审查有无隐瞒、转移收入、私设小金库;有无违反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挤占摊派成本费用;有无滥发奖金、实物、补贴,用公款请客送礼、挥霍浪费等现象。被审计对象在经济活动中有无以权谋私、贪污受贿行为,有无指使或强令财务人员做假账、虚报经济指标、违反财经纪律等的行为。

四是做好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经济责任审计,就是要通过审计,发现和揭露被审计对象有无经济问题,并明确问题的责任归属,使经济活动的责任人具体化、人格化,在明确责任的基础上对被审计对象作出客观评价。因此,审计评价意见是审计结果的总结点,是审计报告的核心内容,而报告中所列的相关问题是对审计评价意见的支撑和注解。但是,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我们往往对被审计对象应负的经济责任不予评价,或者轻描淡写,避重就轻,而不恰当地扩大评价范围,对被审计对象的政绩、能力、作风等作出评价。在评价时,又往往根据领导干部个人述职报告中的自我评价照搬照抄,经济责任评价成了领导干部个人的政绩告白。有时甚至会出现“评价很好,问题不少”自相矛盾的现象,人为地加大了审计风险。所以,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过程中,凡是与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有关的问题,必须审深审透,并明确责任,对与经济活动无关的事项慎重处理。在评价时,必须注意一定不能越位,要紧扣“经济

责任”这个主题,就被审计对象的经济责任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而且只能对相关的经济责任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做到监督与评价不越位,不缺位。在评价时,不能避重就轻,避实就虚,对实实在在的经济责任问题不谈或少谈,明知有问题也不去深究,自己心知肚明,便认为其他人也会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期待着纪检、司法等部门去深挖、追究;对一些“政绩、作风”等虚的东西大谈特谈,以此来赢得被审计对象的“理解、支持”,做老好人,甚至问题存在不少,而评价却很高,自相矛盾。所以说,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政绩化倾向,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大忌,它严重脱离了经济责任审计的正确轨道,超越审计的权限范围和业务专长,人为地加大了审计风险。

以上是本人对搞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一些见解,望批评指正。

第二篇:经济责任审计不同于传统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

浅谈如何搞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关尔杰 与传统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不同,经济责任审计是审计机关利用审计手段,在查清被审计对象所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状况的基础上,就被审计对象经济职责的履行情况和应承担的经济责任作出客观评价,为组织部门考核使用干部在财政、财务管理和廉洁自律方面提供参考依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核心是对领导干部在经济活动方面进行监督、评价,看其是否存在经济问题并明确其应担负的经济责任。要搞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审计前做好审前调查,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审计实施方案。审前调查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被审计对象基本情况及其所在单位的基本情况、机构设置情况等;有关重大财政财务收支决策与重大经济决策的决策制度情况;任期内所在单位各项主要指标情况;任期内历次审计及其他部门的检查与整改情况以及其他需了解的问题。关注领导干部的经济决策权、经济政策执行权、经济管理权和经济监督权。

二是在审计过程中要突出审计重点。其一从会议纪要、原始会议记录入手,抓大放小,避免就账论账。要注重审查原始会议记录有关重大经济事项的研究和决策的程序等是否合法合规,然后在账务中进行核实,看效果如何,有无决策失误、决策程序不合规和损失浪费等现象。其二从审计对象的责任主体入手,延伸审计其经济事项的经济活动及效果。根据审计对象所在单位的职责范围,有的放矢的选择延伸的单位,并根据延伸单位的职责履行情况,反证其经济活动的合法合规性及实施的效果。审计实施中努力做到见账、见物、见果。其三突出对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情况的审查,具体审查货币资金的真实性、固定资产是否账实相符、有无化公为私和毁损流失、有无违规资金运用、债权是否真实。通过对被审计对象任职前后净资产的比较,剔除非正常因素,审核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资产收益情况,以考核其任期内国有资产是否保值增值;其四突出对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的审查,看其单位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精神,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了科学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其执行是否严格、有效,有无失控点,有无因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力而发生违纪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等;其五与被审计单位的有关人员通过座谈、召集小型会议等形式了解核实情况,取得的证据要由相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注意做好横向与纵向的对比分析。其六在实施审计中,除常规的审计账目外,对重大投资项目和惠民政策落实情况要深入现场、基层调查了解,取得第一手资料,掌握真凭实据。以充足的证据支持审计结果,确保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做到审计结果有用、能用、管用。

三是突出对单位和个人遵守财经法纪方面的审查,通过对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重点审查单位收支的真实性,审查有无隐瞒、转移收入、私设小金库;有无违反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挤占摊派成本费用;有无滥发奖金、实物、补贴,用公款请客送礼、挥霍浪费等现象。被审计对象在经济活动中有无以权谋私、贪污受贿行为,有无指使或强令财务人员做假账、虚报经济指标、违反财经纪律等的行为。

四是做好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经济责任审计,就是要通过审计,发现和揭露被审计对象有无经济问题,并明确问题的责任归属,使经济活动的责任人具体化、人格化,在明确责任的基础上对被审计对象作出客观评价。因此,审计评价意见是审计结果的总结点,是审计报告的核心内容,而报告中所列的相关问题是对审计评价意见的支撑和注解。但是,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我们往往对被审计对象应负的经济责任不予评价,或者轻描淡写,避重就轻,而不恰当地扩大评价范围,对被审计对象的政绩、能力、作风等作出评价。在评价时,又往往根据领导干部个人述职报告中的自我评价照搬照抄,经济责任评价成了领导干部个人的政绩告白。有时甚至会出现“评价很好,问题不少”自相矛盾的现象,人为地加大了审计风险。所以,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过程中,凡是与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有关的问题,必须审深审透,并明确责任,对与经济活动无关的事项慎重处理。在评价时,必须注意一定不能越位,要紧扣“经济责任”这个主题,就被审计对象的经济责任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而且只能对相关的经济责任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做到监督与评价不越位,不缺位。在评价时,不能避重就轻,避实就虚,对实实在在的经济责任问题不谈或少谈,明知有问题也不去深究,自己心知肚明,便认为其他人也会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期待着纪检、司法等部门去深挖、追究;对一些“政绩、作风”等虚的东西大谈特谈,以此来赢得被审计对象的“理解、支持”,做老好人,甚至问题存在不少,而评价却很高,自相矛盾。所以说,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政绩化倾向,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大忌,它严重脱离了经济责任审计的正确轨道,超越审计的权限范围和业务专长,人为地加大了审计风险。

以上是本人对搞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一些见解,望批评指正。

第三篇:绩效审计不同于财务收支审计及其他专项审计

绩效审计不同于财务收支审计及其他专项审计,因此,它的报告格式也不能与审计基本准则及审计报告准则要求完全一致。我们认为,绩效审计报告不论其格式怎样编排,但至少包含下列几项内容要素:

l、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包括项目总况);

2、审计结论;

3、审计建议;

4、论证审计结论的事实证据。

我们在编写“农业高科技示范园”绩效审计报告时,在充分的询访、调查、咨询基础上,获得充分的证据,审计人员又充分发挥综合分析、判断能力,得出较为恰当的、公众认可的审计结论。如:经过审计和调查,示范园项目自创建以来累计亏损88.2万元,我们不是只以盈利与否做评价标准,而是客观的分析了造成亏损的主要原因: 一是建园初期设备投入大、科研实验成本高(新品种辣椒、西红柿种子每棵价格是普通种子的几十倍);二是对高效优质种苗及生产无公害蔬菜的推广宣传不够,以及菜农对新品种、新技术需要一个认知和接受的过程等。要求项目近期盈利显然是不现实的,但所存在的问题通过努力是可以解决的。我们在对项目产生的社会效益情况进行分析时,审计结果表明:示范园项目建成后,先后共接待了各级领导和本市农民参观26000多人次;受示范园带动,全市两年来新增蔬菜大棚种植户3000多户;扩大蔬菜大棚种植面积7700亩;大棚种植户盈利面100%;全市新增蔬菜大棚每年总收入达7660万元,纯收入5980万元,比露地蔬菜种植增收4740万元。菜农将示范园亲切称之为“政府的示范园,农民的试验田”。而在对蔬菜批发市场调查中也发现,外地蔬菜基本不见了,大棚蔬菜的崛起,真正成了当地的“菜篮子”。

经过以上综合分析和判断,我们认定该项目属朝阳产业,我们在审计报告中作出了: 示范园的社会效益明显,发挥了应有的示范效应; 示范园的建设资金使用合规的审计结论。在肯定成绩和指出问题的同时,向市政府和被审计单位提出了“应继续加大对示范园的投入,并给予适当的政策优惠;提高现有土地有效利用面积;优化和完善项目管理机制;加大新品种、新技术宣传和推广力度,积极发展无公害蔬菜生产等建议。并且,将有关审计结论与论证审计结论的事实证据结合在一起,使人看起来有理有据,观点清晰,态度鲜明。

绩效审计报告也可增加审计范围的内容,它能进一步证明审计结论的可信程度和可利用程度。

审计建议要从正面提出,如“如果你的行动遵守规定的标准(目标),那么,你将获得良好的后果”。因为建议内容是针对存在的缺点,提出改进管理办法和采取正确的措施。

在向政府或投资管理者提交审计报告时,也可将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对审计报告的结论所提出的意见或解释,作为“单位意见”一并提交,使报告内容更加客观公正,使问题更能得到深入分析,使报告使用者更全面的了解各方面的看法,从而使决策者根据审计结论得出比较正确的决策。

在审计报告比较长的情况下,最好在报告前面编写一个报告摘要或提要,以便使读者易于了解整个报告的主要内容。

第四篇: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

一、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相同点

(一)二者产生的动因相同 受托经济责任关系的形成是审计产生的动因。因为无论是古代王室审计、官厅审计,还是现代国家审计;无论是内部审计,还是社会审计;无论是政府内部审计,还是企业内部审计,其建立都是以受托经济责任关系为基础。受托责任关系是资源占有人实现对资源的有效管理与使用的必要手段和保证机制,而审计则是受托责任关系能够顺利实现的必要手段和保证机制。由于资源占有人要对所委托的资源进行管理和监督,受托人要向委托人证明自己有效管理和使用资源的情况,而审计人恰好独立于受托责任关系双方当事人,且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能够为受托责任关系双方提供良好的专业服务。审计人为了客观公正的监督和证明受托人履行合同责任的情况,就产生了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

(二)审计的主体相同 经济责任审计虽然设立了专职的审计机构,但是,在日常审计中其审计的主体仍然是审计体系中的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中,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更是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可见,无论是经济责任审计,还是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审计的主体都是相同的。

(三)审计程序相同 经济责任审计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程序是一致的。二者都需要经过审计计划或委托、审计准备、审计实施、编制审计底稿、审计报告、审计结果报告六个阶段。只有实施这样的审计程序,才能形成一个完整的审计项目。

(四)审计范围相同 经济责任审计是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其所在部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或所在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经济责任所进行的审计监督行为。而财务收支审计是对国有经济、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实施监督的行为。

从二者的审计定义可以看出,二者的审计范围是相同的。它包括市(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国有金融机构和企事业组织,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单位。

二、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区别

(一)审计目标不同 经济责任审计的目标是通过对责任者所在部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及有关经济活动负有的责任进行审计,加强对责任者的管理和监督,正确评价责任者的经济责任,促进责任者勤政廉政,全面履行职责。其重点是对责任者经济责任的评价。

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目标包括五个方面:1.存在或发生。是指审计要认定资产负债表所列的各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项目是否存在,损益表所列的各项收入费用在会计期间是否确实发生。2.完整性。是指审计要认定在会计报表中列示的所有交易项目是否都进行了会计核算并在会计报表中反映。3.权利和义务。是指审计要认定在某一特定时期,各项资产是否确属被审计单位权力,各项负债是否确属被审计单位的义务。4.计量与计算。是指审计要认定各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和支出等会计要素是否正确计量,是否按适当的金额进行核算,相关的计算是否正确。5.揭示和披露。是指审计要认定会计报表上的特定组成要素是否被适当加以分类、说明并在会计报表上反映。财务收支平衡的最终目标是检查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其重点是检查。

(二)审计对象(审计客体)不同 依据《县级以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和《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是市(县)辖区直属的党政机关正职领导干部,以及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群众团体和事业单位正职领导干部(包括主持工作的负职),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正职领导干部,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以及国有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金融 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国有金融机构的法定代表人。

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对象是行政机关、企事业组织和其他经济组织的财政、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是责任人,而财务收支审计的对象是经济活动。

(三)审计的内容不同 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主要包括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或者财务收支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决算;预算外资金的收支、管理情况;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财政、财务收支的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及保值增值情况;重大决策的合规性和科学性;个人是否有违反廉政勤政规定的行为;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主要内容是:1.资产审计。是对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所进行的审计,主要审查其真实性、合法性。2.负债审计。是对流动负债、长期负债的审计,主要审查其真实性、完整性。3.所有者权益(净资产)审计。是对企业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行政事业单位的专项基金、结余所进行的审计,主要审查其真实性、合法性。4.损益审计。是对企业收入、成本费用、利润及行政事业单位收入、支出、结余所进行的审计,主要审查其真实性、完整性。

(四)审计的目的不同 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在查明财政、财务收支以及资产、负债、损益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的基础上,查清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财政、财务收支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以及遵守国家财经法规情况等;分清领导干部对本部门、本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中不真实、资金使用效益差以及违反国家财经法规问题应当负有的责任;查清领导干部个人在财政、财务收支中有无侵占国家资产、违反领导干部勤政廉政规定和其他违法乱纪行为。从而达到确定其经济责任,评价其工作业绩的目的,为组织、人事、纪检部门提供使用、管理和评价干部的参考。

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目的是通过对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和其他经济活动的审计,揭露其在经济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为单位加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经济责任审计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目的的区别是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评价,而财务收支的目的是纠偏和服务。

(五)审计评价的指标体系不同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包括经济指标评价、内控制度评价、个人廉洁自律情况评价等。经济指标评价又包括收入任务完成率、资产增值、保值率(目标完成情况指标),财政收入真实率(真实性指标),共商税收成本率(效益性指标)。内控制度评价主要是评价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个人廉洁自律情况评价主要评价个人是否遵守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

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评价,主要通过一系列的经济技术指标的评价,引导被审单位的经营行为,帮助被审单位寻找差距及产生的原因,促进被审单位加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它主要包括:1.反映单位效益状况的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报酬率。2.反映单位营运状况的总资产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包括存货周转率、应收帐款周转率等)。3.反映单位偿债能力状况的资产负债率(包括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

三、经济责任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的联系

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审计程序、审计方法、审计内容与经济责任审计的一致性,决定了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利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成果。这是因为,在审计程序上二者都经过审计准备、审计实施、审计报告等阶段。在审计方法上二者都利用了现有审计的手段和方法,如健全性测试、符合性测试、实质性测试。在审计内容上二者都是对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计。因此,在轮审的前提下,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充分利用在一定时间和空间积累的财务收支审计资料,只有这样,经济责任审计才能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顺利完成任务,发挥更大的作用。

第五篇:浅谈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效益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的融合

浅谈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效益审计、经济责任审

计的融合李国明(审计署驻西安特派办)

【时间:202_年10月28日】 【来源: 】 【字号:大 中 小】很多人习惯于将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效益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分割开来看待,并在其间比较优劣,笔者认为,这种做法是不可取的。虽然我们将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效益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冠以各自独立的名称,但是它们仍然是在同一个审计活动中因具体目标不同而导致的侧重点不同而已。从审计成长发展的层次上看,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是基础,效益审计是突破,经济责任审计是升华,它们本就应该是一体的。另外,将它们割裂开来在实际工作中也带来了一些困惑和奇怪的现象。例如,将是否开展效益审计和开展程度纳入考核范围,导致出现凡是审计项目都冠以XX效益审计的名字,而其实际工作内容与原来并无多少差异;因效益审计涉及的效益评价、指标计算等大多受具体的财务事项,特别是小金额财务事项影响较小,所以,目前的效益审计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引导审计人员忽略很多基础性财务收支审计工作,而是直接就一些自认为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计和调查,功利意味十足,使得审计工作浮躁情绪上升,也招致被审计单位的一些微词;经济责任审计因为需就某一领导任期的相关经济事项进行审计,所以时间跨度一般都比较长,导致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与已经实施过的其他审计内容重复较多,而原已经实施的其他审计因侧重点不同于经济责任审计,导致因无法利用原审计成果而不能不重复,因此,因重复审计导致审计资源浪费现象随着经济责任审计的全面铺开而日益突出。

如何解决该问题?笔者认为,核心的一点就在于我们不能再将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效益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分割开来,而要将他们融合起来。具体地讲,在同一份审计报告中,应该同时反映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效益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和审计结论。在反映的方式上,后者以前者为基础(这使得它们之间相互联系),同时后者又在组织形式上独立于前者,体现出后者是在前者基础上的深化,逐层深入,具体、精细、全面、完整、有始有终。

事实上,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也并不是没有包含效益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的成分,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也会对存在问题的原因及其影响进行分析,也会将有关问题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只是未上升到更高层次领导的经济责任上(受被审计单位这一审计对象的限制)。所以,在逻辑上,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内在地包含着效益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的要求,它与效益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并不矛盾,只是需要扩充而已。而现在,大力推广效益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已经成为审计的发展趋势和当务之急,进行这种扩充在理论上、实务上也完全可行。

以上浅述,仅属笔者个人学术研究观点,如有不当,欢迎批评指正。(李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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