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规章制度
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规章制度 202_-12-29 15:06:23 阅读33 评论0字号:大中小 订阅
依据《河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第八款之规定,物理、化学实验室为我校防火重点单位。为加强和规范实验室的消防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学校各级、各类实验室,均应依据本规定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做好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
二、保卫处等职能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对实验室防火安全工作和各种火险隐患进行监督检查。
三、各学院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学校安全防火责任制的基础上,确定和落实本单位防火负责人,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建立本单位实验室防火安全管理网络,制订实验室防火实施细则,包括岗位责任制和学生实验安全守则,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
四、实验室管理人员或指导老师应对进入实验室的学生进行防火安全教育,了解实验中可能发生的危险和必要的安全常识,使他们了解和掌握实验室内水、电、气阀门和灭火设备的使用、位置等,实验过程中有关人员或指导老师不能随便离开实验室。
五、学校配置的消防器材必须按消防管理部门指定的位置放置,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挪用和损坏,并定期检查和更换。确保安全通道和出口畅通无阻。化学实验室建筑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上的实验室应有两个安全出口。
六、使用钢瓶、烘箱、压力容器等火险隐患较大的设备、以及使用化学危险品(钴源等),应落实相应的岗位责任制。
七、节假日期间使用实验室,应经学院负责人批准,并有相应的防范措施。
八、一般实验室应切实做好以下消防安全工作:
①新建、改建实验室,其建筑物应为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房间外墙、间壁、隔断、顶棚和装饰,通风、空调系统及其保温材料应采用非燃或阻燃材料。门应向外开启。
②维修设备必须先关闭设备电源,再进行作业;维修时所使用的仪器仪表等用电设备用完后立即切断电源,存放到固定位置。
③不能随意乱接乱拉电源线,不得超负荷用电。严禁用金属丝代替保险丝。严禁使用易燃品清洗带电设备。
④实验室内严禁吸烟,火种要当场熄灭;每天下班前必须检查室内有无火种,切断电源,关闭水源和门窗。
⑤电器设备和线路、插头插座应经常检查,保持完好状态,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
和绝缘破损、老化等情况必须通知及时进行修理。电、电烤箱等设备应做到人走电断。
⑥实验室使用的电烤箱、电加热器、电炉等应明确固定位置,定点使用,专人管理,周围严禁堆放可燃物。
九、化学实验室的应用和操作要符合一般实验室的基本防火安全要求,还应建立健全蒸馏、回流、萃取、电解等各种化学实验防火安全操作规程和化学物品保管使用制度,并教育学生严格遵守。
①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时应随用随领,不应在实验现场存放;零星少量备用的化学危险物品由专人负责,并存放在金属柜中。
②有易燃易爆、蒸气和可燃气体散逸的实验室,其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
③清洗时所用辅料,如汽油、酒精、苯、丙酮、乙醚等低燃点易燃液体,必须远离明火,保持良好的通风,电气设备采用防爆型。
④禁止使用没有绝缘隔热底座的电热仪器。电冰箱内禁止存放性质相互抵触的物品和低燃点的易燃液体。
⑤任何化学物品一经放置于容器后,必须立即贴上标签,如发现异常或有疑问,应检查验证或询问有关人员,不得随意乱丢乱放。
⑥在实验台范围内,不应放置任何与实验工作无关的化学物品,尤其是不应放置盛有浓酸或易燃易爆的容器。
⑦日光能照射到的房间要备有窗帘;室内日光可照射到的地方,不应放置遇热易蒸发的物品。
⑧可燃性气体钢瓶与助燃气体钢瓶不得混合放置,各种钢瓶不得靠近热源、明火,要有防晒措施,禁止碰撞与敲击,保持油漆标志完好,专瓶专用。使用的可燃性气瓶,一般应放置室外阴凉和空气流通的地方,用管道通入室内,氢、氧和乙炔不能混放一处,要与使用的火源保持10m以上的距离。
十、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依据公安部第61号令《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访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篇:图书馆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规章制度
图书馆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规章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图书馆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结合图书馆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图书馆馆长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图书馆的消防安全工作;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副馆长(治保主任)负直接责任。
图书馆实行“馆长—部(室)主任—各岗位”三级消防安全责任制。
二、消防安全责任人(馆长)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2、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3、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4、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5、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
7、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三、图书馆对动用明火操作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应按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作业人员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认真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四、为保障馆区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下列行为:
1、占用疏散通道;
2、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3、在开馆、教学、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4、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五、图书馆必须严格日、月、季度防火检查制度。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5、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
6、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7、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8、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9、防火巡查情况;
10其他需要检查的消防安全情况。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六、按照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有关规定的要求,定期和不定期对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情况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存档备查。
七、馆内工作人必须严格按照规范标准操作,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1、将易燃易爆危险品携带进入馆区内的;
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禁烟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或者因堆放杂物而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7、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8、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八、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有关部门报告,提出整改方案。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应采取应急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将整改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九、图书馆应结合本馆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立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和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宣传教育和培训的内容包括: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馆、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范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组织、引导在场读者疏散、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十、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3、防火、防盗监控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4、各重点岗位工种人员;
5、其他依照规定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十、值班人员在每天闭馆后,要认真进行消防安全巡视检查,认真填写《防火检查记录》。
十一、馆内举行大型会议、活动,须报馆长同意,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管理和指挥。
十二、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依据公安部第61号令《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访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篇: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营造一个良好的实验室工作环境,达到“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目的,根据国家有关实验室规范,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实验室隶属于公司技术中心,主要用于开展并完成公司产品的生产工艺优化、样品化验分析、新产品研发、小试及中试等试验研究任务。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进入公司技术中心实验室的所有人员。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技术中心主任对实验室的管理负有全面领导责任。技术中心副主任协助主任,对分管的实验室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第五条技术中心各部门负责人对分管实验室有直接管理的责任。
第六条各实验室负责人是实验室使用和现场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⑴负责实验室日常管理,组织安排研发、测试任务的顺利进行;⑵负责客接待、外联活动安排;
⑶负责仪器设备、试剂、耗材的申购;
⑷负责组织实施实验室的改造,仪器设备安装、调试、保养、维修和报废申请;
⑸负责管理实验室业务流程,指导研发人员、分析人员及时、准确地完成各项研发、分析工作;
⑹负责实验室质量控制,审核、监控研发、测试的数据和结果;⑺负责指导实验报告和测试报告的编写以及实验室的文档管理;
⑻负责实验项目分析测试方法的开发与改进;
⑼负责实验室工作人员的职责划分、业务培训和学术交流;⑽负责实验室安全检查以及突发事件处理;
⑾负责监督检查实验室日常卫生,有权安排本实验室所有相关人员严格执行实验室日常卫生制度。
第七条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员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⑴负责仪器设备的验收和台帐建档工作;
⑵负责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期间核查和周期检定;⑶负责仪器设备在检定周期内使用和检验标识的管理;⑷负责办理仪器设备的送修和返回;
⑸负责外出作业时所需仪器设备的调试与准备;
⑹负责对仪器设备供应商进行信用评价。
第八条实验室药品、试剂及耗材管理员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⑴负责药品、试剂的验收、出入库、储存和领用及建立帐目档案;
⑵负责玻璃仪器及低值耗材的验收、出入库、储存和领用及建立帐目档案;
⑶负责药品、试剂及耗材的库房管理;
⑷负责药品、试剂及耗材的过期报废;
⑸负责对药品、试剂及耗材的供应商信用进行评价。
第三章实验室基础管理
第九条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公司技术中心实验室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第十条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应服从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安排,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证人身及仪器设备的安全。
第十一条实验室开放时间为正常上班时间的上午8:00-12:00,下午13:00-18:00。在实验室加班应事先提出申请并经批准,连续工作时应安排人员值守。
第十二条实验人员进入实验室应穿着实验工作服,不得将无关
人员带入实验室。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外单位来人员如需进入实验室,必须经批准同意后,佩戴统一标识、穿着实验工作服并在实验室管理人员陪同下才能进入实验室。
第十三条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关、使用和移动实验室的所有仪器设备。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租借应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对于有规定需预热时间的仪器设备,使用该仪器设备的人员必须提前1小时以上预约登记并按仪器设备操作规定正确操作。
第十五条不得在实验室饮食、娱乐和使用化妆品,不能用实验室操作用的玻璃容器、器皿盛装食物和饮料,实验室的冰箱、冰柜不可存放与实验无关的物品。
第十六条由于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的,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第十七条要做好实验室各种管理制度、规定的定制上墙工作。
第四章实验室安全管理
第十八条认真贯彻“安全第一,以防为主”的方针,本着“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实验室防火、防爆、防毒、防潮、防淋等工作。
第十九条应根据不同实验室的特点分别制定相应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内咳嗽币细裰葱胁⒍酱偻饫慈嗽弊袷亍
第二十条实验室安全实行实验室主任负责制,全面负责所管实验室的安全宣传、监督和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必须落实到人。
第二十一条实验人员在实验前必须熟悉各类仪器的性能并进行安全检查,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护。仪器设备在运行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第二十二条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管理好药品和试剂。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烟火,有毒药品妥善存放。
第二十三条实验完毕后产生的废液、废碴应按规定收集、排放或到指定地点进行处理,禁止将废溶剂、应废液向下水道倾倒。
第二十四条实验室内仪器设备的`电源线,必须经常检查有否损坏。电路或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检查。
第二十五条应根据不同实验室的特点分别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以确保有效。
第二十六条实验室及走廊禁止吸烟和吃东西。
第二十七条严格、规范管理实验室的钥匙。钥匙的配发应由有关负责人统一管理,不得私自借给他人使用或擅自配制钥匙。
第二十八条实验工作结束后,必须关好电源、仪器开关。下班前,实验室负责人必须检查操作的仪器及整个实验室的门、窗和不用的水、电、气的开关等,并确保关好。
第二十九条如有盗窃事故发生,发现后应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同时按规定上报,不准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发生重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及时组织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
第三十条因人为原因造成实验室事故的,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纪律处分,并根据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五章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
第三十一条实验室仪器设备及其耗材的采购应按公司有关程序办理申购,临时购置计划须提前一周提出并报批。对采购回来的仪器设备做好入库检验,办理入库、领用等手续,并做好仪器设备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十二条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由各实验室安排专人分别负责管理、运行、维护、保养和操作使用。型仪器设备应统一管理集中使用。凡因实验需要领用贵重、精密仪器设备,须经实验室负责人签字批准。
第三十三条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且合格后方能操作、使用仪器设备。
第三十四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的有关规定,对使用的仪器设备应定期检定。
第三十五条实验室仪器设备,由实验室以外人员领用、借用时,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经批准后到实验室负责人处领用、借用。
第三十六条实验室仪器设备发生事故时,操作使用人员应立即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并写出事故报告。所有仪器设备的故障、维修、及解决过程均须记录备案。
第三十七条对因技术落后、损坏严重、维护费用过高而失去修复和使用价值的仪器设备,由操作使用人员书面提出报废申请、经实验室负责人和技术中心领导审核后,报分管的副总经理审批,报废贵重、精密的仪器设备必须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三十八条凡不按制度办事、不遵守操作规程,造成仪器设备损坏、遗失、浪费的人员,应根据损失小、情节轻重等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第六章实验室药品试剂管理
第三十九条试剂药品管理人员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制度,建立药品试剂各类帐册,药品试剂购进后,及时验收、记帐,使用后及时消帐,做到试剂药品的安全保管和使用领取。
第四十条药品试剂管理人员负责实验室操作人员对试剂药品的安全使用。实验室操作人员准确掌握试剂药品的使用,防止出现误操作。
第四十一条实验室所采购的药品试剂必须要质量合格,要有计划地进购,不得使用过期、变质和失效的试剂。
第四十二条对需要自行配制的药品试剂,应严格按配制作业指导书或操作规程进行配制,应贴上标识,注明试剂名称、浓度、配制时间、有效期及配制人。
第四十三条药品试剂必须根据物理化学性质分类存放。所有药品试剂必须有明显的标识,注明其名称、规格、浓度。长期不用的药品试剂,应放到药脾藏室,统一管理。药品试剂的使用、存放应严格遵照以下规定:
⑴一般药品试剂放置原则:固体与液体分开,氧化剂与还原剂分开,酸与碱要分开放置,易燃易爆药品试剂要噪电源、明火等。
⑵药品试剂存放温度要根据其不同情况,分为常温、4~8℃和4℃以下存放。
⑶在存放药品试剂时,要登记药品试剂的有效期。
⑷危险性药品试剂应有专人负责管理,标签必须完整清楚,要做好领用、使用等记录。
⑸酸和碱,氧化剂和还原剂以及其它能相互作用的药品试剂,不应存放在一起,以防变质、失效或燃烧。
⑹挥发性药品试剂应于阴凉避光处保存,严禁日光直接照射。⑺强氧化剂不宜受热或与酸类物质接触,否则会分解放出活泼的氧,导致其它物质燃烧或。
⑻易性的药品试剂应存放在有缓冲液体的容器内,以防撞击和剧烈震动而引起。
⑼使用有挥发性强酸、碱以及有毒气体时,应在通风橱内开启瓶塞。如无通风橱时,应在空气流通处开瓶,人站在上风向,眼应侧视,操作迅速,用毕立即塞紧瓶塞。
⑽对液体药品试剂,应观察试剂名称、浓度、溶液的颜色、透明度、有无沉淀等,以确定试剂是否变质。
⑾取用液体药品试剂时,应将其倒入试管中吸取,原则上不能将吸管直接插入药品试剂瓶中吸取,完成操作后剩余的药品试剂不能倒回药品试剂瓶内。
⑿倾倒液体药品试剂时,左手握住贴有瓶签的瓶体,右手拔出瓶塞,从瓶签的对侧倒出溶液,避免溶液蚀标签;瓶塞开启后将塞座放在桌上,塞心朝上且不能与其它任何物品接触,以免污染试剂;更应注意不能使瓶塞张冠李戴。
⒀取用固体药品试剂时应遵守“只出不回,量用为出”的原则,取出的药品试剂有余量者不得倒回原瓶。
第七章实验室卫生管理
第四十四条实验室工作必须保持严肃、严密、严格、严谨;室内保持整洁有序,不准发生喧哗、打闹等与实验无关的事情。
第四十五条严格按《技术中心科技楼卫生区域责任划分表》落实卫生责任制。实验室内卫生要定期打扫,保持实验室窗明台净、地面无可见污渍、仪器摆放整齐、实验台面一尘不染。每日实验结束后应及时清理废物桶和水池、管道,防止堵塞和蚀。
第四十六条实验人员上岗操作时,应按相关规定佩戴标识,穿着实验服、帽、鞋套等。
第四十七条实验用过的仪器设备应及时清洗、清洁以确保干净,放回指定位置;药品试剂按指定位置存放,不得滞留实验现场。
第四十八条实验室内、门口及走廊不准堆放杂物,要求整洁通畅。必要时应保证实验室内恒温(20~25℃)、恒湿(相对湿度65%~85%)、无尘、无震动、通风良好。
第四十九条实验过程中产生的“三废”按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剧毒废弃物由实验室统一处理,不得私自倾倒。
第八章实验室一般伤害的处理
第五十条皮肤受强酸或其它酸性药品试剂伤害时,先用量清水冲洗,再用5%碳酸氢钠冲洗,最后用盐水洗净,并敷以碳酸氢钠溶液纱布条。严重者经上述初步处理后送医院就诊。
第五十一条皮肤受强碱或其它碱性药物伤害时,先用量清水冲洗,再用5%硼酸冲洗,重者可用2%醋酸湿敷。严重者经上述初步处理后送医院就诊。
第五十二条溴水伤害皮肤则以量甘油按摩,使甘油渗入毛孔,再涂以硼酸软膏。严重者经上述初步处理后送医院就诊。
第五十三条碱性物质溅伤眼睛后,应立即用生理盐水或量干净水彻底冲洗眼睛至少10分钟,再用4%硼酸溶液冲洗,后用生理盐水冲洗,并滴以抗菌素眼药以防止感染。严重者经上述初步处理后送医院就诊。
第五十四条强酸溶液溅伤眼睛,迅速用清水冲洗,然后送医院就诊。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五条本管理制度由公司技术中心负责解释。
第五十六条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试行。在试行过程之中发现问题则另行修订、完善。
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2
一、实验室要保持安静,自觉遵守纪律,按班级有秩序地入座,不经教师允许不得擅自摆弄教学仪器,药品和模型标本等教学设备。
二、做实验前,要认真检查所有仪器,药品是否完好,齐全,如有缺损应及时向教师报告,予以调整补齐,未经教师宣布开始不得擅自进行实验。
三、实验药品不得入口,取用有毒药品更要小心,不得接触伤口,实验时所产生的有毒或腐蚀性废物,污水等要妥善排出或集中深埋,严格按环保部门规定处理,严禁随地抛弃。
四、实验完毕后,要认真清点整理好教学仪器,药品及其它设备,玻璃仪器要刷洗干净,摆放整齐,并向教师询问仪器,药品禁止使用情况及问题,经教师或实验教师验收并得到允许后,再放好桌凳关闭门窗,方可离开实验室。
五、要爱护公共财物,小心使用教学仪器和实验设备,注意节约药品和水电。
六、实验室内的仪器,药品,模型标本和其他设备未经实验教师许可不准带出实验室。
七、熟悉灭火器材,砂箱以及校医药箱等的放置地点和使用方法,安全用具要妥善保管。
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3
1、非实验室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未经许可,谢绝入内。
2、进出实验室需要严格登记。如有不符合实验室工作和生物安全要求的,不予进入 。
3、使用人员需参加专门的实验室使用规范培训并通过考核后,方可获准进入进行实验。严禁未经许可擅自进入实验室或使用相关设备。
4、实验人员应爱护实验室各类仪器,按照规则使用并保持设备清洁。实验中的昂贵设备,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开关。精密仪器需经专门培训方能操作未经许可不得改变设备仪器的预设参数。设备仪器出现故障或发生事故,应及时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安排专业人员进行检修。
5、工作时间不得在实验室内聊天、会客、吃东西、带小孩。
6、 严格遵守各种仪器的操作规程和等级制度。发现故障者,有义务立即向实验室管理人员报告,以便及时维修。
7、不随便带外来人员到实验室,等不得私自用实验室仪器设备和药品为外人做实验。
8、实验室钥匙持有人对实验室的安全负责。
9、各种财产包括仪器、设备工具等严禁带出实验室。如有特殊需要(诸如去别的公司作分析),应取得周总同意后方可带出,并负责带回。各种设施一律不借给私用。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尽职尽责,保证实验室的正常运转。
10、人存放于冰箱内的培养液要注明姓名、配置日期,不得随便使用他人的培养液和翻看其他实验者的细胞,以免交叉污染。
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4
实验室是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场所,为保证实验的正常进行,保障学校财产和实验室工作人员及参加实验学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安全管理要严格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主管校长、学院主管院长、实验室主任逐级负责制。以学院为单位,院长为第一负责人,主管院长为负责人,实验室主任为岗位负责人,实验室设立安全员并承担日常安全管理与检查工作。安全负责人名单和安全管理制度应在实验室内张贴。
二、实验室安全管理实行逐级检查制度。实验室人员应熟练掌握安全知识并具备及时处理问题的能力。各实验室在坚持日常检查的同时,应特别作好节假日和学期末的安全自检工作,学院要成立专门小组检查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并查验安全记录。学校在节假日期间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实验室安全进行抽查。检查工作实行逐级报告制度。
三、实验室负责人和安全员要随时检查室内安全状况,保证电路、水、气管道无打火或跑冒滴漏,设施无坏损现象。要保持实验室环境整洁,楼道通畅,未经学校主管部门同意,严禁拆改实验室内外建筑结构,严禁占用、封堵安全通道。如有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上报主管部门。
四、易燃、易爆、高温、高压等对安全有特殊要求的仪器设备的安装使用需经批准并健全审检审验制度。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要由专人负责管理使用。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仪器运行时不得脱岗。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动用实验设备,因不听从指导或违反操作规程而导致设备损坏的要赔偿损失。
五、要加强对学生实验的管理,建立健全学生进入和离开实验室的各项安全规则。学生在做实验前,指导教师和实验室安全员要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对高压、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的实验应特别制定安全措施,同时应加强实验过程中的安全检查指导。学生在室内严禁使用电炉等设施,如发生事故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重大事故将依法处理。
六、实验室必须配有防火、防爆、防腐、防盗、防破坏的基本设施。高压容器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剧毒物品执行“五双”管理制度(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人管理、双把锁、双本帐),严格领用手续。如因人为因素造成事故的(未关截门、未拉闸、未锁门、未熄明火等),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实行降级或扣除相应的岗位津贴。重大事故将依法处理。
七、保卫处对实验室安全管理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并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定期进行检查。对发现的一般安全隐患及时指出,限期整改。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提出立即停止实验意见,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八、教务处主管科室每学期不定期抽查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对管理出色的予以表扬,存在问题的令其整改,问题严重的报主管校长批准,在全校通报批评。实验室出现安全事故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5
一、学生实验守则
1、实验室必须保持安静、整洁。进入实验室后应按指定位置就坐,不得大声喧哗及自行摆弄仪器装置。
2、实验前,要弄清楚实验目的、要求、步骤及注意事项。
3、实验前应检查实验所需的仪器、药品、器材是否齐全、完好,如有缺漏、损坏应报告老师。
4、共用仪器用后立即放回原处;各组仪器未经老师许可,不得随意移动。
5、实验时必须持严谨的科学态度,严格按照实验步骤进行操作。要仔细观察现象,如实做好记录,积极思考,分析实验结果,按规定写好实验报告。实验中碰到疑难问题,应向指导老师请教;如发生意外,要及时报告。
6、爱护仪器设备,爱惜药品、材料。在实验中损坏仪器、器具应主动向老师报告。凡不按操作规程而损坏的仪器均应赔偿;对故意损坏仪器的,除照价赔偿外,还要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7、废液、废纸、火柴梗及玻璃片等物应倒入废液缸或垃圾箱中,不得随地乱抛或倒入水槽中。
8、实验完毕,应整理仪器装置,清洗器皿,搞好卫生,关闭电源、水源,经老师检查同意后,才能离开实验室。
二、实验室管理守则
1、仪器要统一要求分类、编号、入账。要建立总帐、分类帐、低值易耗帐。仪器存放要定橱定位,做到帐、物、卡相符。
2、调拨仪器或自购仪器、器材、药品,必须在半个月内开箱验收,并及时入帐入橱,如发现有质量问题应及时和有关单位联系。
3、仪器要存放在干燥、通风、安全的室内,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蛀、防霉以及避光、避磁等工作。损坏的仪器应及时修理,使仪器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4、化学药品要单独存放在专用的安全柜中。
5、实验人员如有变动,应办理移交手续。
6、仪器的借还赔偿,请自觉遵守《借还赔偿制度》。
三、实验室工作人员职责
1、管理人员应树立为教育服务的思想,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钻研业务,熟悉本学科教材,熟悉各类仪器的性能和保管知识,掌握各种仪器的使用方法和维修技能。
2、加强对仪器室和实验室的全部物资的管理工作,各类仪器、器材及药品要帐、卡、物相符。努力做到:常规管理制度化,仪器存放规范化,仪器保管科学化,各项记录经常化,档案资料系列化。
3、新到仪器设备、器材,药品应在半月内验收,登帐入橱。发现仪器质量有问题或数量有差错应及时汇报处理。
4、准备好实验室所需的仪器、器材、药品,协助任课老师指导学生。实验完毕清点仪器,检查仪器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应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认真处理。
5、坚持勤俭办学原则,积极自制教具,充实教学、实验设备,并做好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6、创造条件,开放实验室,协助任课老师组织学生开展课外兴趣小组活动。
7、做好仪器室和实验室的安全防范工作,掌握发生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法。经常保持室内外整洁,使仪器设备处于完好待用状态。
8、每学期结束时,应清点一次仪器、药品和实验材料,根据教学需要,编制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向学校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书面汇报工作,总结经验教训,改进管理方法,努力提高实验室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
四、借还赔偿制度
1、一切仪器的领用、借出和归还均需办理手续,填写实验通知单或借用报告单,并严查仪器的完好情况。
2、教职工借用非教学用的器材,需经学校教导主任批准后才能借出,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周。不论何种仪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长期占用。
3、为了保证教学需要,教学仪器一般不予外借。外单位借用,必须经校长室批准,并办理手续,时间不超过一周。
4、凡确认不能修理的仪器,经长期使用后材料老化或精度、效果达不到实验要求的仪器及正常损耗的器材,要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报学校领导批准后核销。
5、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属正常损坏的仪器,应及时填写损坏报告单;凡属操作错误而损坏的,原则上当事人赔偿。
6、教职工借用的仪器、器材因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而遗失或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7、学生实验中因操作不慎而损坏的仪器应酌情赔偿;由于嬉弄而损坏的仪器除照价赔偿外,还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教育处理。
8、对保管或采购不当,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积压的当事人,要依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
五、仪器室维修保养制度
1、管理人员应熟悉仪器室各类仪器的性能和保管知识,掌握各类仪器的使用方法和维修技能。
2、教育学生爱护仪器设备。学生实验完毕,及时清点,检查仪器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应查明原因,按规定认真处理。
3、管理人员要定时对实验仪器进行维护保养,保证仪器设备处于完好待用状态,对维护保养工作应作还记录。
4、对部分不能及时维修的仪器应分开存放,报请总务部门处理或请专人进行维修。
5、对确认不能维修的仪器,应及时汇报校长室,经同意后进行核销、报废。
6、管理人员应坚持勤俭办学的原则,对已核销、报废的仪器进行适当处理;如有可能,应作为自制教具材料,达到再利用的目的。
六、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
1、防盗门窗完好无损,室内禁止吸烟,防火设施安全。
2、有防尘设备,保持教学仪器的清洁;受阳光照射一面应拉上窗帘。
3、做好实验室安全防范工作,掌握发生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
4、对学生进行安全使用仪器器材、慎用药品及按一定程序操作实验的教育和训练。
5、化学药品、易碎物品单独列橱,并进行经常性的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认真处理。
6、经常清点仪器、药品和实验材料,定期检查灭火设施。
7、注意用电安全,实验结束后应及时关闭电源。
8、若发现其他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有力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6
第一条学校的仪器设备是国有资产。为了加强对我校仪器设备的管理,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仪器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对仪器设备的论证、购臵、使用、调拨直至报废的全过程实施管理。仪器设备管理的目的是优化资源配臵,提高仪器设备的完好率、使用率,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
第三条仪器设备管理是我校教学、科研工作的可靠保证。各单位需配备具有相关专业知识、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管理工作,并重视对他们的培养和提高。
第四条各单位在仪器设备的使用过程中要保证所用仪器设备的安全、完好和使用效益。认真执行本办法,服从校、院(系)仪器设备管理人员的管理。
第五条我校仪器设备实行校、院(系)、实验室三级管理体制。在主管校长领导下,国有资产处负责全校仪器设备的归口管理。院(系)应在主管院长(系主任)领导下,合理配备院(系)及实验室的专职或兼职仪器设备管理人员。
第六条凡属学校仪器设备,不论其经费来源(教学、科研、各项专款或基金、贷款或自筹资金)及进入渠道(购臵、调拨、自制、赠送等)都要建档入帐,不得滞留帐外。
第七条校内各单位新购臵的仪器设备,由院(系)级管理人员配合经手人办理固定资产入帐手续,在确认填写内容完整,经国有资产处确认后方可办理财务报销手续。
第八条院(系)及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人员,要按学校的管理
办法及时办理仪器设备的购臵、获赠、调拨、报损、报废等手续,定期进行帐、物核对,做到帐、物相符。
第九条国有资产处对院(系)各单位的仪器设备管理工作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第十条离(退)休、调出、以及长期(壹年以上)出国人员,经过院(系)级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办理仪器设备帐、物的移交手续之后,方可办理离退休、调离出国手续。
第十一条在仪器设备管理中,禁止任何形式的闲臵浪费、公物私化、私自转让、丢弃等行为。
第十二条校内院、系、实验室之间仪器设备的借用,经仪器设备所在实验室主任同意后方可办理借用手续。
第十三条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的借用,需向国有资产处申报,未经批准,不得外借。
第十四条借出的仪器设备如出现损坏、遗失等问题,按《内蒙古科技大学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院(系)内实验室之间的仪器设备调拨工作,需经院(系)主管负责人批准后,由院系级仪器设备管理人员负责调拨。
第十六条校内各单位之间的仪器设备调拨,由调拨双方院(系)主管负责人批准后,到国有资产处办理过户手续。
第十七条各院(系)多余或积压的仪器设备,应由院(系)主管负责人批准后,可移交至国有资产处,由国有资产处组织校内外调剂。
第十八条凡申请报损、报废的仪器设备,须由实验室主任,实验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写出鉴定意见,经院(系)主管负责人审批后,报国有资产处审核、批准。大型贵重仪器设备或较大批量仪器设备的报损报废,由国有资产处负责人或主管校长酌情审批。
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营造一个良好的实验室工作环境,达到“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目的,根据国家有关实验室规范,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实验室隶属于公司技术中心,主要用于开展并完成公司产品的生产工艺优化、样品化验分析、新产品研发、小试及中试等试验研究任务。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进入公司技术中心实验室的所有人员。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技术中心主任对实验室的管理负有全面领导责任。技术中心副主任协助主任,对分管的实验室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第五条、技术中心各部门负责人对分管实验室有直接管理的责任。
第六条、各实验室负责人是实验室使用和现场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实验室日常管理,组织安排研发、测试任务的顺利进行。
(2)负责访客接待、外联活动安排。
(3)负责仪器设备、试剂、耗材的申购。
(4)负责组织实施实验室的改造,仪器设备安装、调试、保养、维修和报废申请。
(5)负责管理实验室业务流程,指导研发人员、分析人员及时、准确地完成各项研发、分析工作。
(6)负责实验室质量控制,审核、监控研发、测试的数据和结果。
(7)负责指导实验报告和测试报告的编写以及实验室的文档管理。
(8)负责实验项目分析测试方法的开发与改进。
(9)负责实验室工作人员的职责划分、业务培训和学术交流。
(10)负责实验室安全检查以及突发事件处理.
(11)负责监督检查实验室日常卫生,有权安排本实验室所有相关人员严格执行实验室日常卫生制度。
第七条、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员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仪器设备的验收和台账建档工作。
(2)负责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期间核查和周期检定。
(3)负责仪器设备在检定周期内使用和检验标识的管理。
(4)负责办理仪器设备的送修和返回。
(5)负责外出作业时所需仪器设备的调试与准备。
(6)负责对仪器设备供应商进行信用评价。
第八条、实验室药品、试剂及耗材管理员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药品、试剂的验收、出入库、储存和领用及建立账目档案。
(2)负责玻璃仪器及低值耗材的验收、出入库、储存和领用及建立账目档案。
(3)负责药品、试剂及耗材的库房管理。
(4)负责药品、试剂及耗材的过期报废。
(5)负责对药品、试剂及耗材的供应商信用进行评价。
第三章、实验室基础管理
第九条、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公司技术中心实验室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第十条、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应服从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安排,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证人身及仪器设备的安全。
第十一条、实验室开放时间为正常上班时间的上午8:00-12:00,下午13:00-18:00。在实验室加班应事先提出申请并经批准,连续工作时应安排人员值守。
第十二条、实验人员进入实验室应穿着实验工作服,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实验室。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外单位来访人员如需进入实验室,必须经批准同意后,佩戴统一标识、穿着实验工作服并在实验室管理人员陪同下才能进入实验室。
第十三条、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关、使用和移动实验室的所有仪器设备。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租借应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对于有规定需预热时间的仪器设备,使用该仪器设备的人员必须提前1小时以上预约登记并按仪器设备操作规定正确操作。
第十五条、不得在实验室饮食、娱乐和使用化妆品,不能用实验室操作用的玻璃容器、器皿盛装食物和饮料,实验室的冰箱、冰柜不可存放与实验无关的物品。
第十六条、由于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的,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第十七条、要做好实验室各种管理制度、规定的定制上墙工作。
第四章、实验室安全管理
第十八条、认真贯彻“安全第一,以防为主”的方针,本着“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实验室防火、防爆、防毒、防潮、防淋等工作。
第十九条、应根据不同实验室的特点分别制定相应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内部人员要严格执行并督促外来人员遵守。
第二十条、实验室安全实行实验室主任负责制,全面负责所管实验室的安全宣传、监督和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必须落实到人。
第二十一条、实验人员在实验前必须熟悉各类仪器的性能并进行安全检查,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护。仪器设备在运行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第二十二条、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管理好药品和试剂。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烟火,有毒药品妥善存放。
第二十三条、实验完毕后产生的废液、废碴应按规定收集、排放或到指定地点进行处理,禁止将废溶剂、反应废液向下水道倾倒。
第二十四条、实验室内仪器设备的电源线,必须经常检查有否损坏。电路或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检查。
第二十五条、应根据不同实验室的特点分别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以确保有效。
第二十六条、实验室及走廊禁止吸烟和吃东西。
第二十七条、严格、规范管理实验室的钥匙。钥匙的配发应由有关负责人统一管理,不得私自借给他人使用或擅自配制钥匙。
第二十八条、实验工作结束后,必须关好电源、仪器开关。下班前,实验室负责人必须检查操作的仪器及整个实验室的门、窗和不用的水、电、气的开关等,并确保关好。
第二十九条、如有盗窃事故发生,发现后应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同时按规定上报,不准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发生重大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及时组织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
第三十条、因人为原因造成实验室事故的,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纪律处分,并根据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五章、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
第三十一条、实验室仪器设备及其耗材的采购应按公司有关程序办理申购,临时购置计划须提前一周提出并报批。对采购回来的仪器设备做好入库检验,办理入库、领用等手续,并做好仪器设备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十二条、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由各实验室安排专人分别负责管理、运行、维护、保养和操作使用。大型仪器设备应统一管理集中使用。凡因实验需要领用贵重、精密仪器设备,须经实验室负责人签字批准。
第三十三条、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且合格后方能操作、使用仪器设备。
第三十四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的有关规定,对使用的仪器设备应定期检定。
第三十五条、实验室仪器设备,由实验室以外人员领用、借用时,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经批准后到实验室负责人处领用、借用。
第三十六条、实验室仪器设备发生事故时,操作使用人员应立即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并写出事故报告。所有仪器设备的故障、维修、及解决过程均须记录备案。
第三十七条、对因技术落后、损坏严重、维护费用过高而失去修复和使用价值的仪器设备,由操作使用人员书面提出报废申请、经实验室负责人和技术中心领导审核后,报分管的副总经理审批,报废贵重、精密的仪器设备必须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三十八条、凡不按制度办事、不遵守操作规程,造成仪器设备损坏、遗失、浪费的人员,应根据损失大小、情节轻重等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第六章、实验室药品试剂管理
第三十九条、试剂药品管理人员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制度,建立药品试剂各类账册,药品试剂购进后,及时验收、记账,使用后及时消账,做到试剂药品的安全保管和使用领取。
第四十条、药品试剂管理人员负责实验室操作人员对试剂药品的安全使用。实验室操作人员准确掌握试剂药品的使用,防止出现误操作。
第四十一条、实验室所采购的药品试剂必须要质量合格,要有计划地进购,不得使用过期、变质和失效的试剂。
第四十二条、对需要自行配制的药品试剂,应严格按配制作业指导书或操作规程进行配制,应贴上标识,注明试剂名称、浓度、配制时间、有效期及配制人。
第四十三条、药品试剂必须根据物理化学性质分类存放。所有药品试剂必须有明显的标识,注明其名称、规格、浓度。长期不用的药品试剂,应放到药品储藏室,统一管理。药品试剂的使用、存放应严格遵照以下规定:
(1)一般药品试剂放置原则:固体与液体分开,氧化剂与还原剂分开,酸与碱要分开放置,易燃易爆药品试剂要远离电源、明火等。
(2)药品试剂存放温度要根据其不同情况,分为常温、4~8℃和4℃以下存放。
(3)在存放药品试剂时,要登记药品试剂的有效期。
(4)危险性药品试剂应有专人负责管理,标签必须完整清楚,要做好领用、使用等记录。
(5)酸和碱,氧化剂和还原剂以及其它能相互作用的药品试剂,不应存放在一起,以防变质、失效或燃烧。
(6)挥发性药品试剂应于阴凉避光处保存,严禁日光直接照射。
(7)强氧化剂不宜受热或与酸类物质接触,否则会分解放出活泼的氧,导致其它物质燃烧或爆炸。
(8)易爆炸性的药品试剂应存放在有缓冲液体的容器内,以防撞击和剧烈震动而引起爆炸。
(9)使用有挥发性强酸、碱以及有毒气体时,应在通风橱内开启瓶塞。如无通风橱时,应在空气流通处开瓶,人站在上风向,眼应侧视,操作迅速,用毕立即塞紧瓶塞。
(10)对液体药品试剂,应观察试剂名称、浓度、溶液的颜色、透明度、有无沉淀等,以确定试剂是否变质。
(11)取用液体药品试剂时,应将其倒入试管中吸取,原则上不能将吸管直接插入药品试剂瓶中吸取,完成操作后剩余的药品试剂不能倒回药品试剂瓶内。
(12)倾倒液体药品试剂时,左手握住贴有瓶签的瓶体,右手拔出瓶塞,从瓶签的对侧倒出溶液,避免溶液腐蚀标签;瓶塞开启后将塞座放在桌上,塞心朝上且不能与其它任何物品接触,以免污染试剂;更应注意不能使瓶塞张冠李戴。
(13)取用固体药品试剂时应遵守“只出不回,量用为出”的原则,取出的药品试剂有余量者不得倒回原瓶。
第七章、实验室卫生管理
第四十四条、实验室工作必须保持严肃、严密、严格、严谨;室内保持整洁有序,不准发生喧哗、打闹等与实验无关的事情。
第四十五条、实验室内卫生要定期打扫,保持实验室窗明台净、地面无可见污渍、仪器摆放整齐、实验台面一尘不染。每日实验结束后应及时清理废物桶和水池、管道,防止堵塞和腐蚀。
第四十六条、实验人员上岗操作时,应按相关规定佩戴标识,穿着实验服、帽、鞋套等。
第四十七条、实验用过的仪器设备应及时清洗、清洁以确保干净,放回指定位置;药品试剂按指定位置存放,不得滞留实验现场。
第四十八条、实验室内、门口及走廊不准堆放杂物,要求整洁通畅。必要时应保证实验室内恒温(20~25℃)、恒湿(相对湿度65%~85%)、无尘、无震动、通风良好。
第四十九条、实验过程中产生的“三废”按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剧毒废弃物由实验室统一处理,不得私自倾倒。
第八章、实验室一般伤害的处理
第五十条、皮肤受强酸或其它酸性药品试剂伤害时,先用大量清水冲洗,再用5%碳酸氢钠冲洗,最后用盐水洗净,并敷以碳酸氢钠溶液纱布条。严重者经上述初步处理后送医院就诊。
第五十一条、皮肤受强碱或其它碱性药物伤害时,先用大量清水冲洗,再用5%硼酸冲洗,重者可用2%醋酸湿敷。严重者经上述初步处理后送医院就诊。
第五十二条、溴水伤害皮肤则以大量甘油按摩,使甘油渗入毛孔,再涂以硼酸软膏。严重者经上述初步处理后送医院就诊。
第五十三条、碱性物质溅出伤到眼睛后,应立即用生理盐水或大量干净水彻底冲洗眼睛至少10分钟,再用4%硼酸溶液冲洗,后用生理盐水冲洗,并滴以抗菌素眼药以防止感染。严重者经上述初步处理后送医院就诊。
第五十四条、强酸溶液溅出伤到眼睛,迅速用清水冲洗,然后送医院就诊。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五条、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试行。
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8
1、样品取管理制度
取样、送样必须及时地通知监理到场。
一般松散材料,用四分法,取足必需的试样数量。
块体材料应按试验要求加工成规定的尺寸。
钢筋原料、现场混凝土(砂浆)试件,必须在施工过程中取样。原材料及半成品的取样,样品抽样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抽样记录应完整规范,样品的标记应符合有关规定
需要送检的试样,取样后及时地送到指定的地点进行检测。
2、试验过程管理制度
检查仪器设备运行xx能状况,排除不安全因素后才能进行检测。严格按照仪器设备xx作规程进行试验检测,仔细观测试验过程、准确读取数据并做好原始记录。
试验结束后按规定关闭电源、水源,打扫清洁卫生,试验人员离开实验室,必须关好门窗,检测后的废弃物应堆放在固定场所。
试验结束后,及时进行数据整理、计算,数据精度要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检测原始记录、报告签名送交技术主管校核、签名,再送交技术负责人校核、签名、盖章,试验室对系统试验结果进行定xx分析,将分析结果向主管领导汇报。
3、检测资料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包括现场抽样检测、室内试验时填写的最初的记录,反映质量的第一手资料,试验人员必须严格认真对待。
检测原始记录、报告采用规定的格式或表格,用碳素笔填写,所检栏目填写齐全,未检栏目划一横线或加以说明,做到字迹清晰工整,不得随意涂改或删除。
检测原始记录必须有试验、记录人的签名,检测报告必须有试验、校核、技术负责人的签名,并统一编号,集中保管。
资料保管员负责各类文件、标准书籍、试验检测台帐和仪器设备台账的登记、分类及保管。
资料保管员对存档资料必须做到保密及所保管资料文件完整无损。
4、环境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非工作、试验人员禁止入内。
试验室内严禁吸xx和使用明火。
所有检测室应保持清洁、整齐、安静。
禁止将与试验无关的物品带入检测室。
建立卫生值日制度。每天有人打扫,有试验任务检测的,当时做完当时打扫,每周彻底清扫一次,控温、控湿设备每季清扫检修一次。
下班后与节假日必须切断电源、水源,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剧毒、有害化学物品的使用应严格遵守xx作规程,并派专人负责保管,采取一定的防护措施。
贵重的电子仪器、设备和物品每次使用后应锁入柜内或箱内。
无关人员不得动用室内一切仪器设备,严禁违章xx作,若因xx作不当发生事故者将追究其责任。
质量负责人定期对试验室安全、卫生、管理、仪器的使用进行检查。若因管理人员、试验人员失职造成的经济损失将追究其责任。
5、力学室管理制度
每日上班应对本室的仪器设备、工具、水、电等检查一遍,如有异常应立即采取措施。
试验人员应对所使用的仪器设备xx能完全了解,包括仪器设备的配件;试验机、万能机应尽可能在其量程的20~80%范围内xx作。
试验人员在试验前应熟悉每项试验的xx作程序,避免在试验过程中查阅xx作规程。
在xx作过程中应集中注意力,如发现仪器异常,应立即关机,切断电源,并查明原因。
万能机使用完毕,应做好使用记录,清理压板上的试验残留物,使机器恢复原状。
仪器设备定期保养,压力机、万能机定期检定。
仪器设备的配件使用完应擦干净后放回原处,无用的试验废料应于当日清理完毕。
力学室的工作温度应保持在10-35℃。
下班前,关闭所有水、电、门、窗,确保安全。
认真执行。
6、水泥室管理制度
水泥室负责工程用水泥质量的检测,是代表水泥本产品检测环境的可靠xx、稳定xx,保xx检测水泥完全符合国家标准。
检测人员检验水泥前,应关好门窗,调整室内温度、湿度,必须满足温度20℃±2,相对湿度>50%,并同时做好温、湿度记录。
标准养护箱是用于水泥24h脱膜期间养护的,温度控制在20±1℃,相对湿度大于90%;检测人员制作好试件样品,应立即放入标养护箱内进行标准养护。
脱膜应非常小心,将做好标记的试件立即水平或竖直放在20±1℃水中养护,水平放置时刮平面应朝上,试件之间保持一定间距,以让水与试件的六个面接触;养护期间试件间隔或试体上表面的水深不得小于5mm。
仪器及工具每次xx作完毕必须清洗干净,不得有污物,沸煮箱使用完毕,必须清除余水以防水垢产生。
对水泥样品,试验完毕后还需进行封样保存,该水泥3天试验结果有异常需立即进行二次复验,二次复验仍有异常,检验人应立即报告试验室主任,有必要通知进行该水泥第三方检测。
7、土工室管理制度
每日上班对本室的仪器设备、工具、水、电进行检查,如有异常应立即采取措施。
试验人员应对所使用仪器设备xx能完全了解,做好使用记录。
试验人员在试验前应熟悉该项试验的xx作步骤及注意事项,避免一边试验一边查阅xx作规程。
土工击实试验应在专用的击实台上进行,土工筛分试验应注意筛孔尺寸,应根据材料用途确定方孔或圆孔。
使用天平称量或进行土样筛分等试验时,应避免吹风,必要时应关门窗及电风扇,以免造成称量不准或细粒损失。
在试验过程中,如发现仪器设备异常,应立即关机,并查明原因。
试验完毕,应将所使用的仪器设备擦干净,配件放回原处,较精密的仪器设备应入柜内或套上防尘罩,试验废料当日清理。
下班前,关闭所有水、电、门、窗,确保安全。
8、化学分析室管理制度
每日上班应对本室的仪器设备、试剂、水、电等进行检查,如有异常应立即采取措施。
仪器设备、试剂放置要合理、有序,工作台面要清洁、整齐。
试验人员xx作时要穿工作服,试验前后均应洗手,以免污染试剂或将有害物质带出试验室。
试验人员在试验前应熟悉每项试验的xx作程序,做到有条不紊。对有毒、易燃、腐蚀xxxx品应严格保管,小心使用,谢绝无关人员进行本室。
凡装过强腐蚀xx、易爆或有毒品的容器,应由xx作者及时亲自洗净。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程,电炉在使用时,必须有人看管。
xx作者应掌握一般的防火、防爆、防毒知识以及必要的自救常识,特别要注意化学烧伤,一般可立即用大量冷水冲冼,再涂上适当xx品。
试验结束,应将工作台面及时整理,使用过的仪器设备、xx品、工具要放回原处,有害废物及废液应倒入废液缸,并定期妥善处理。
下班前,关闭所有水、电、门、窗,确保安全。
9、留样室管理制度
委托试验样品如无特殊保存要求,一般均先存放在留样室内。
需对每件样品进行登记,内容包括委托单位名称、样品数量、样品名称、取样地点、试验项目、登记日期、送样人、接收人。
试验人员在登记样品时,就应根据其试验项目,来初步判断样品是否满足要求。
登记单应放在样品的醒目位置,样品摆放应有序。
每种样品尽可能一次取出,如需要分批做试验,应考虑每次取样是否有代表xx,必要时应采用四分法。
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本室。
10、环境管理制度
检测现场应清楚标出检测要求的环境参数。
检测现场应有能够反映这些参数的仪器或仪表。
检测环境由各xx试验室技术负责负责控制,每次检测要有环境记录。综合管理员每日应在上午、下午、晚间各检查一次,并xx记录。
11、安全管理制度
非试验室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试验室内严禁吸xx和使用明火。
剧毒、有害化学物品的使用应严格遵守xx作规程,并派专人负责保管,采取一定的防护措施。
贵重电子仪器设备、物品每次使用后应锁入柜内或箱内。
无关人员不得动用室内一切仪器设备,严禁违章xx作,若因xx作不当发生事故者将追究其责任。
由综合管理员负责每天试验室门窗关闭上锁,节假日要贴上封条。综合管理员不得随意离岗,若确因有事需要离开,应向试验室主任请假,并锁好门窗。
质量负责人将定期就试验室安全、卫生、管理、仪器的使用进行检查。
若因试验人员失职造成的经济损失将追究其责任。
12、设备标识、封印管理制度
对试验室所有的设备都必须进行标识管理。
标识、封印管理由设备管理员负责。
设备管理员应经常检查,发现标识遗失或损坏,应立即向室主任汇报,按规定补上。
计量检定(包括自检)的设备合格者贴上绿xx标识。
以下设备贴黄xx标志准用xx:
设备不必检定,经检查其功能正常者;
设备无法检定,经对比或鉴定适用者;
多功能检测设备,某些功能已丧失,但检测工作所用功能正常,且经校准合格者;
测试设备某一量程精度不合格,但检测工作所用量程合格者;
降级使用者。
以下任一情况者,需贴红xx停用xx:
检测设备损坏者;
检测设备经计量检定不合格者;
检测设备xx能无法确定者;
检测设备超过检定周期者。
以下任一情况者,应封印保存:
已不用于试验、检测的设备;
已损坏短期内不准备使用的设备;
未经校准或检定的新购置设备。
13、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严格采购审批制度,未经单位主管批准,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擅自购买剧毒、易燃、易爆物品。
严格进出库登记制度,并有专人、专箱(橱)保存。
领用危险品须经试验室负责人批准,试验多余的应及时退还给保管人员入库。
使用危险品时要按规范xx作使用。
任何个人不准私自收藏、保存危险品,违者由此发生的事故则负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14、现场测试管理制度
根据业主要求及项目部施工进度,工地试验室负责人安排现场检测计划。由相关试验员执行检测。
检测人员应做好检测前的准备工作,调试测试仪器,组织好分工,备足配件以防万一。
检测前应熟悉规程和评定标准,对检测全过程做到心中有数。
应按时到达测试现场,严格按规程和标准进行现场检测。
秉公办事,不受任何外界人为因素的'干扰,出具报告应科学,准确、公正。
注意安全,现场检测有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以免意外发生。
15、试验的记录、分析、复核及审核制度
试验人员应使用规定的表格,认真填写原始记录,内容应详尽、完整、准确、字迹清晰工整。
原始记录用钢笔填写,不准使用铅笔。
原始记录的数字,不允许随意涂改,如确需涂改按规定办法进行。
原始记录应认真审查,有记录人、校核人签名,作为编写试验报告的依据。
原始记录应交资料室,作为技术资料存档备查。
试验、检测报告由项目主办试验员整理填写并签字,由分室负人复核签名,然后连同原始记录经试验室负责人审核后签字。
试验、检测报告连同原始记录由档案室负责保管。
16、检测事故分析制度
在检测过程中发现有不合格现象时,必须仔细分析产生不合格原因,防止本公司所承建的工程中出现的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安装或投入下道工序,以保xx工程的质量。
当发现检测结果不合格时,试验人员立即向试验室技术负责人汇报,通知施工负责人,停止该部分工程的继续施工,并做好标识,等待重新检定的结果再决定如何处理。
试验室技术负责人组织试验人员对该部分重新进行检测,如有可能换用同类型的其它仪器进行检测,并亲自监督所有xx作过程和数据整理过程。
如复检结果合格,由试验室技术负责人召集参与该试验的人员了解分析,确定第一次可能产生不合格现象的原因,分析是否是由检测xx作失误、仪器失准、数据整理错误等原因造成。如有必要,再做一次重复试验。当确定是由检测工作自身的失误而导致不合格现象的出现,试验室出具书面说明报告,并通知有关施工技术负责人可以正常施工。试验室技术负责人
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人员教育、严守xx作规程、按要求检定仪器设备,以防下次再出现类似情况。
复检不合格,确定该部分为不合格品。试验室出具书面报告,报总工等按不合格品进行处理。由总工、施工技术负责人、质检工程师、xx工程师、试验室人员等对不合格品进行评审,确定处置办法。
不合格品按要求进行纠正和预防。以达到原要求并采取措施预防再次出现该现象。
17、试验室工作管理制度
检测任务的接受由综合管理员负责,并按检测内容下达给有关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检测,试验员具体xx作、记录。
全部检测完成后,试验员应将原始记录和试验数据报告给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编写,试验人员签字,复核人员复核签字。
经复核无误后的最后交技术负责人签字批准后,交综合管理员盖章登记,发送。
质量负责人负责对检测质量进行考核,一般半年进行一次考核。试验质量考核包括如下内容:
原始记录是否完整、规范、整洁。
试验检测报告是否准确、规范、整洁。
检测仪器设备是否按要求进行保养。
检测委托单位对服务质量的评价。
考核结果记入。
18、样品保管制度
样品由样品收发员统一收发、保管。
样品到达后,由接收人同送样者共同开封检查,确保样品完好后,编号入室保存,并办理登记手续。
样品上应有明显的标识,同类样品不得混淆,确保不错样、混样。样品存放应符合样品保管要求,不致使样品丢失、损坏、变质或改变xx能。
样品收发应账、物、卡相符。
样品检后处理
破坏xx样品,无特殊要求,不保存;
非破坏xx样品,检测三个月后无争议的自行处理;
规定要求留样保存的,按规定保存;
样品处理由样品收发员登记报主任批准后处理。
19、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资料、档案的保管、管理由资料员负责。
应长期保存的资料、档案有:
国家、行业和业主关于试验检测工作的有关政策、法令文件、法规和规定;
国家、行业和业主对各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验收标准、设计规范、产品技术标准、相关标准和参考标准;
试验检测规范、规程、大纲、细则、xx作规程和方法(含国标和自编);计量规程校验方法;
计量试验仪器设备档案(说明书、出厂合格xx、xx作规程、开箱验收记录、仪器设备履历书、使用记录、检定xx书);
产品图纸、施工图、工艺文件及其它技术文件。
定期保存资料
各类试验检测原始记录和报告,由资料员整理保存,保存期按规定办理。
施工单位或用户反馈意见、处理结果,保管期不少于三年。
样品委托申请单、收样登记、报告发送登记保管期不少于三年。资料、档案整理
试验检测原始记录、报告和仪器设备使用记录,由检测人员整理,交资料员存档。
仪器设备档案由主任整理,送资料员保存。
规范、规程、标准、文件和其它资料,由资料员收集、整理和存档。计量资料由主任收集和整理,交资料员存档。
各种技术资料,均由资料室填写技术资料目录、装卷和编号。
资料、档案管理
技术资料入库时,由资料员统一编号保存。
试验检测人员如需借阅技术资料,应办理借阅手续,与试验检测无人员,不得查阅试验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
试验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不允许复制。
资料员要严格为设计、施工单位和其它用户保守技术秘密,否则以违反纪律论处。
超过保存期的资料、档案按规定处理,并经主任批准后才能销毁。
20、标准养护室管理制度
标准养护室主要用来养护混凝土构件标准试验件,检测试验结果直接代表工程混凝土构件。
标准养护室是采用自动温控、喷湿,来保xx混凝土试件得到有效的养护。
初次调整温、湿度仪给定值,温度给定21。5℃,湿度给定≥95%。标准养护室温度为20±2℃,相对湿度>95%。
检测人员应每日做好温、湿度记录,测试、记录分三次进行并同时签名。
若测试温、湿度与实际温、湿度不服应立即进行检查并检修,尽快保xx标准养护室正常运转。
加湿器内严禁缺水,以免将加热管烧坏,进水阀不要关闭,也不要开的过大,保xx标准养护室内正常运行。
试件按强度等级和工程部位、制件编号整齐排放,间距10~20mm轻拿轻放,不得混淆。
检测员提取试件应做好相关记录,与试验无关的人员禁止进入标准养护室内,保持室内的卫生。
21试验室纪律管理制度
试验室主要职责是配合项目经理部承担建设工程的工程质量及建筑材料、结构构件质量的检测工作,为工程质量提供测试数据,为确保检测的权威xx、科学xx和公正xx,特作如下规定:
检测工作必须客观、准确、实事求是,不受任何行政和其他方面的干扰;
严格执行现行试验检测规程、规范和标准,认真执行收样委托、任务下达、检测记录、报告审核和签发、保管各项管理制度,做到职责分明,各负其责;
检测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得进行有损公正xx的活动;
不得将与检测无关的人员带入试验室,更不得让其随意xx作检测仪器设备或接触检测记录等技术资料;
不得泄露有保密要求的技术数据和技术资料;
21、请假、作息制度
①按照公司规定,每月3天的轮休假,请假人先向试验室负责人提出请假申请,试验室负责人结合当前工作进展情况及请假人工作情况在不影响试验室正常工作的情况下给予答复;
②试验室负责人同意后,请假人填写请假单(请假单见附录1)以及工作交接单,试验室负责人以及交接人签字后方可离开;
③请假人返回项目后及时销假;
④请假人请假期间安全由本人负责。
(2)作息时间制度
为保xx试验检测工作的正常进行,树立试验室形象,现制定作息时间制度,规范工作时间要求。
工作时间从事与试验检测工作无关的事项;
22、化学xx品和试剂管理制度
一、化学试剂、xx品的贮存
1化学室应符合有关安全规定,有防火、防爆等安全措施,室内应干燥、通风良好。
2化学室应由专人保管,并有严格的管理制度。
3室内应备有消防器材。
4化学xx品应按类存放,特别是化学危险品按其特xx单独存放。
二、化学试液的管理
1装有试液的试剂瓶应放在xx品柜内,放在架上的试剂和溶液要避光、避热。
2试液瓶附近勿放置发热设备如电炉等。
3试液瓶内液面上的内壁凝聚水珠的,使用前要震摇均匀。
4每次取用试液后要随手改好瓶塞,切不可长时间让瓶口敞开。
5吸取试液的吸管应预先清洗干净并晾干。同时取用相同容器盛装的几种试液防止瓶塞盖错造成交叉污染。
6已经变质、污染或失效的试液应该随即倒掉,重新配制。
三、危险品安全保管
1试验用化学危险xx品必须储存在专用室或柜内,不得和普通试剂混存或随意乱放。还要按各自的危险特xx,分内存放。
2化学危险xx品室、柜,必须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懂得各种化学xx品的危险特xx,具有一定的防护知识。
3化学危险品室要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等,专管人员要定期检查。
4定期对化学危险品的包装、标签、状态进行认真检查,并核对库存量,务使帐物一致。
5对试验中有危险xx品的遗弃废液、废渣要及时收集,妥善处理,不得在试验室存留,更不得随意倒在下水道。
6危险试剂的管理和使用方面如出现问题,除采取措施迅速排除外,必须及时向领导如实报告,不得隐瞒。
四、化学废料的处理
1收集、贮存一般应注意的事项
1)各类废渣、废料、废液以及垃圾要分类收集存放。
2)能自燃或放出毒气的化学废料不能丢尽废品箱或者废水管道内。
3)不溶于水的废弃化学xx品禁止丢尽废水管道,必须用适当的方法处理成无害物。
4)碎玻璃和其他有棱角的锐利废料不能丢进废纸篓内,要收集与特殊废品箱内处理。
5)要选择没有破损及不会被废液腐蚀的容器进行收集。将所收集的废液的成份及含量,贴上明显的标签,并置于安全的地点保存。特别是毒大的废液,尤要十分注意。
6)对硫醇、xx等会发出臭味的废液和会发生xx、xx化xx等有毒气体的废液,以及易燃xx大的二硫化碳、乙醚之类废液,要把它加以适当的处理,防止泄漏,并应尽快进行处理。
7)含有过氧化物、xx化甘油之类xxxx物质的废液,要谨慎地xx作,并应尽快处理。
2处理时一般应注意的事项
1)随着废液的组成不同,在处理过程中,往往伴随着产生有毒气体以及发热、xx等危险。因此,处理前必须充分了解废液的xx质,然后分别加入少量所需添加的xx品。同时,必须边注意观察边进行xx作。
2)有时只加入一种消除xx品有时不能把它处理完全。因此,要采取适当的措施,注意防止一部份还未处理的有害物质直接排放出去。
3)由于用硫化物沉淀法处理废液而生成水溶xx的硫化物等情况,其处理后的废水往往有害,因此,必须把它们加以再处理。
4)沾附有有害物质的滤纸、包xx纸、棉纸、废活xx炭及塑料容器等东西,不要丢入垃圾箱内。要分类收集,加以焚烧或其它适当的处理,然后保管好残渣。
5)尽量利用无害或易于处理的代用品。
6)对xx醇、乙醇之类用量较大的溶剂,原则上要把它回收利用,而将其残渣加以处理。
23、学习制度
1、试验人员学习是试验室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学习来不断提高试验人员的个人素质。
2、采用集中、自学与讲课相结合的方法,对试验室人员进行培训和学习。
3、试验人员一定要有计划、有目的的对实验规范、规程、标准进行学习,对新颁布的试验规范及试验规程,试验室负责人应及时组织试验人员进行学习。
4、由试验室负责人现场讲课和xx作展示,互相提高试验xx作水平。
5、对现行规范、规程应组织试验室人员及时学习和讨论,并严格贯彻实施。
24、外委试验管理制度
1、需要外委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应由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和中心试验室,在三方见xx下进行取样,样品应具有代表xx,对样品贴好封签、拍照,并作好记录;
2、外委试验的样品,一般要由监理见xx送样,若托运或邮寄到外省检测的样品,可提前将封签拍照后发到被委托的试验检测机构,由检测机构收样时加以对比,保xx样品不被调换;
3、外委试验应认真填写委托书,按规定写明试验内容和要求,双方签字认可并妥善保存委托书,外委委托书由监理和中心试验室见xx签字;
4、送样期间防止样品的破损、丢失,一经破损或不全应重新取样;
5、作好试验报告的传递和取送工作并建立档案,及时查询并且及时入档;
6、对外委试验不合格时,应及时上报,按相关程序进行处理;
7、试验室必须建立委托试验计划和台帐,对外委试验报告要单独管理。
25、标准养护室管理制度
一、标准养护室应有专人管理,标准养护室的温度应控制在20±2℃,相对湿度应控制在≥95%以上。
二、标准养护室采用加热或自动温度控制仪器,温、湿度测试仪器有专人负责检查、维修,以保xx养护室达到标准养护状态,各种电器设备要定期检查,以防漏电,非本试验室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入内,严防事故发生。
三、标准养护室在试验工作期间,试件宜放置在铁架或木架上,间距至少10mm-20mm,试件表面应保持一层水膜,并避免用水直接冲淋,每天早晚分两次填写温度、湿度记录,自动温、湿度测试仪的记录由专人负责换取。
四、养护按要求记录,记录次数符合要求且应及时记录,要求字迹清晰,填写的内容为:日期、测试时间、温度、湿度、室内各仪器的使用状态。
五、非本室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26、样品管理制度
1、工地试验室设立专职或兼职样品保管员,建立样品帐册制度。样品入库、领用、归还、处理及受检单位领回样品时,均应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2、样品库环境符合样品的存放条件,如温度、湿度要求等等,同时须有防火、防盗措施。
3、样品入库时,保管员和送样者应该核对样品实物与样品记载文件(如抽样表)是否相符。物品交库完毕,由保管员填写样品单(格式见附件),送样者应在样品单上签字。
4、检测人员须持检测计划任务单方可领取样品,并有权拒绝领取不符合原封存要求的样品,领取时应在样品单上签字。测试组在拆封及试验过程中,负有保护样品责任,对非试验xx损坏的样品,保管员有权拒绝收回。
5、测试完毕的样品,应于三天内归还样品库。归还人应在样品单上签字。归还后,由保管员通知检测部办公室作出样品处理意见,处理样品的具体工作仍由保管员执行。
6、受检单位领回样品,应办理领回手续。若属于消耗xx样品,测试完毕,在保管员监督下,由检测室直接进行处理,最后,保管员应在样品单上签字,并将样品单装订成册,妥为保存。
27、样品检验、复验和判定制度
1、样品检验、复验及判定必须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标准和试验方法的规定,以保xx检验判定的可比xx、正确xx和科学xx。
2、检验组在接到计划任务单后,应迅速做好技术准备,对有关的仪器设备进行调试,确保完好状态。
3、读数记录应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目测数据应由两人相互校对共同负责,计算机采集数据应存入磁盘。
4、检测工作不应受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的影响,测试工作程序应严格按照xx作规程进行。
5、产品质量检验结果的判定,由检测组负责人提出,经中心试验室(试验室)主任审定签字后,报中心试验室盖章方可发送。
6、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复检:
1)、由于人为因素造成xx作错误或读书错误而导致检测数据不准;
2)、检测中设备仪器出现失灵或试验环境发生变化;
由于不可抗拒的客观因素(如火灾)使测试中断,失准或无法正常进行
3)、由于xx作或设备仪器的原因导致样品不符合规定要求,从而无法进行测试和判定;
4)、受检单位提出异议,并符合中复测条件。
7、进行复验,对产品质量的判定原则上以复验数据为准,复验前数据全部无效。
28、原始记录填写、保管与检查制度
1、原始记录是指包括抽样与检测时填写的最处记录,它是反映被检产品质量的第一手资料,应严肃认真对待。
2、原始记录应采用规定的格式纸或表格,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一份,原始记录不得随意涂改或删除,缺需更改的地方只能画改并由记录者在更改处加盖本人xx。
3、填写原始记录应做到字迹工整,所列栏目填写齐全,检测中不检测的项目在相应的空栏目内打一横线或加以说明。
4、原始记录上必须有检测、记录与校核人员的签字,检测组在提出检测报告的同时,应将原始记录一同上交审核,原始记录审核正确无误后,由办公室统一编号、集中保管。
5、为保护受检企业的权益,应注意做好原始记录的保密工作。原始记录原则上不允许复制,因工作需要查看原始记录时,须按规定办理手续。
29、试验检测报告整理审核和批准制度
1、试验检测报告是判定有关建筑材xx的主要技术依据,检测员除严格按照xx作规程试验外,更重要的是要严格履行审核手续。
2、检测人员要按照规定格式、文字认真填写,要做到字迹清晰、数据准确、内容真实。不得擅自取舍,如有无需填写的栏目,应在空栏内打一横线或加以说明。
3、检测人员在完成检测任务后,必须在一定时间内交给有关检测负责人,确认无误后立即写出检测报告叫办公室审阅。如发现数据有问题,必须立即分析原因,必要时应进行复验。
4、试验检测报告需经办公室主任初审,再由检测部主任或副主任审阅签字,方可发出报告。
5、试验检测报告待检测数据全部到齐,一般应在2d内发出正式报告,对特殊要求应提前发出。
6、办公室对检测数据有疑问,有权提出重新检测,各检测组不得无故拒绝。
7、试验检测报告发出时,应登记并记由对方签字。随后将数据整理归档。
30、检测质量保xx制度
1、检测人员
检测人员必须具备检测人员的各项要求,凭检测合格xx在指定岗位上进行
检测工作。
检测人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文化水平,并经严格培训考试合格后,发给检测xx。
各xx检测室有部分检测项目难度较大,需有一定数量的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进行检测工作。检测人员要按照标准、xx作规程进行检测工作,工作要精益求精,对检测数据负责。
在测试过程中,发生故障或因外界干扰(如停电、停水)测试中途停止时,测试人员将详细情况记录专用本上,并口头告知xx检测室负责人,采取必要措施或重做。对处单位人员不经检测部或各xx检测室同意,不得充当检测人员进行工作。
2、检定设备
检定设备可按照设备仪器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检定设备要有设备使用卡片,对设备运转及技术参数做详细记载,并规定详细的xx作规程。
检定设备有故障或过期未校定校准,不得投入检测工作。
对进口设备经培训确实掌握技术,方可xx作使用。
保持设备运行完好率,试验室环境符合检测工作要求。
3、读取数据与记录数据
读取数据与记录数据必须按有关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与步骤进行。记录数据如实准确地填写在检测记录中。
对检测所得数据进行可靠xx分析,确认检测结果有问题,应立即报告有关人员,并及时分析其原因,必要时重检。
4、试验室管理
试验室内设备、安全、卫生等应有各试验室内专人管理。
凡有机器运转和通电的设备不得离开人员(对有自控保险装置除外)
凡对试验室养护箱(池)等有规定要求的温度、湿度、碳化浓度等均要严格控制,并有专人负责每天记录。
检测报告是判定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质量的主要技术依据,要严格履行审核手续。
各试验室检测报告及检测的原始记录,必须本人签字,由专人统一对外发出。
检测报告发出后,必须留存一份存档备查,各种报告用纸应统一印刷,格式要符合检测报告规定要求。
31、仪器设备使用、管理、检定、校验制度
1、仪器设备由各xx试验室统一管理,每台仪器均应有使用说明、xx作规程和检验校准时间、记录及保管人,建立仪器设备档案。
2、新购的仪器设备必须进行全面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正常使用各种仪器应定期检查,所有检查都应做好记录,并签上姓名。
3、仪器设备安装调试、校准记录应由计量员负责记录。在使用中自检情况和故障情况应有测试人员做好记录。
4、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均须按照国家标准计量部门的有关规定实行定期检定,凡没有检定合格xx或超过检定有效期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一律不准使用。
5、检定周期有效期内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失准时,经调整或修理后,应重新进行检定。
6、自制或非标设备,没有国家或部门的检定标准、规定时,检测部门必须按有关规定编制暂行的校准方法,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国家计量部门备案,并按校准方法实行定期校准。
7、检验设备、计量仪表使用时,要做到用前检查,用后清洁干净。
8、检测人员必须自觉爱护仪器设备,经常保持仪器设备整洁、润滑、安全正确使用。
9、检测人员要遵守仪器设备的xx作规程,要做到管好,用好,会保养、会使用、会检查、会排除一般xx故障。
10、仪器设备专人管、专人用、非检测人员一般不得xxxx作,特殊情况下经检测部主任同意方可使用。
32、事故分析及报告制度
1、凡是被检样品未经检测受损坏,检测人员违反xx作规程和检测程序,仪器设备损坏,检测数据不准,漏检项目,技术资料被盗丢失、泄密以及预料不到的事故和人身伤亡等都为事故。
2、事故发生后,发现人或当事人应立即停止检测并报告室主任,说明事故情况,查清原因,备案处理。
3、事故责任者应实事求是地填写事故分析报告,说明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经过、旁xx,事故的xx质和原因。由室主任签署初步意见报检测部办公室。
4、检测部根据事故严重程度,由主任责成有关人员临时组成事故处理小组,对事故进行分析,做出结论,并提出处理意见。给予批评教育,扣发奖金者由检测部主任批准,给予收回检测xx或行政处分者,经检测部主任同意,报检测中心主任批准。
5、事故查明原因后,要制订出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避免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33、档案管理制度
1、试验室应指定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管理档案资料,并按照文件资料xx质分类、编目、设卡存放。
2、本单位人员确因工作需要查阅文件资料时,原则上只能在档案室查阅,如果借出须经试验室主任同意,同时应办理手续,借期不超过一星期。
3、外单位人员查阅文件资料时,须持单位介绍信并经检测部主任批准,只限在档案室内阅看,不准带出室外,未经允许不准摘录、拍照和复印。
4、根据文件资料的重要程度确定存档期限,重要的文件资料保存五年。一般的文件资料保存三年。超期的文件资料,经中心主任批准后进行销毁,并在档案目录中予以注销。
34、保密制度
1、为了加强各环节的保密工作,保护受检企业的正当权益,保持检测工作的公正xx地位,特制定本制度。
2、属于保密范围内的文件资料、检测报告或检测数据,在上级未公布之前,或未经委托方和受检企业同意,均应保密,不得向外扩散。
3、抽样人员接受抽样任务后,应切实做好保密工作,不得事先向有关企业部门透露抽样消息,防止抽取缺乏代表xx的虚假样品。
4、样品测试过程中,为加强保密工作,非试验人员禁入试验室,在有受检企业参加调试的试验中,受检企业之间应相互回避。
5、试验室内部会议,或者检测组内形成的意见决定,不得随意向外透露。检测数据除受检企业外,非经正式渠道,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部门泄露。
6、为保护受检企业的权益,对受检单位提供检测用的技术资料和设计文件,试验室负责保密,仅供与检测工作有关的人员检测时使用,其他任何人不得使用和复制。检测验收后,检测人员一般也不得索取或复制。
7、试验室一切工作人员均应遵守保密制度,如因不执行而造成不良后果时,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给予必要的处分。
35、安全制度
1、试验室副主任负责本部安全工作,由一名安全员协助,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了解事故隐患,采取措施解决实际问题。
2、安全员应经常对各检测室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指出,并有权责令停止检测工作。
3、节假日必须进行安全检查,认为安全合格后,方可封门。
4、各检测室的检测人员必须对本岗位的安全负责,对水电开关负责管理。
5、各检测室(组)库房,档案室等除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非经允许不得进入。
6、对化学xx品,应按规定保管。
7、各检测室(组)的水源,电源,电器线路等不得随意更动。严禁私用电炉,烘箱。
8、严格执行奖罚制度,对事故责任者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对防火,安全有贡献者给予奖励。
36、样品室管理制度
1、每天清理样品室,保xx样品室的清洁、整齐、有序,确保在最有效的时间内查找所需样品。
2、新到样品时,对接收的样品严格按进行登记并编写其识别号。
3、对取回的样品,及时存放于样品室相应的区域。
4、样品的流转一定要有单据,双方必须签字后方可带入、带出样品室,样品去向要落实到个人。
5、未经允许,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出样品室。
6、未经技术负责人或试验室主任的同意,其他人不得将样品带入或带出样品室。
4、业务室必须对样品室发生的一切异常状况负责,发现异常必须及时向技术负责人汇报。
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9
一、实验室管理制度
1、实验人员应严格掌握,认真执行本室相关安全制度、仪器管理、药品管理、玻璃器皿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
2、进入实验室必须穿工作服,进入无菌室换无菌衣、帽、鞋、戴好口罩,非实验室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实验室内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每天上下班应进行清扫整理,桌柜等表面应每天用消毒液擦拭,保持无尘,杜绝污染。
4、实验室应井然有序,物品摆放整齐、合理,并有固定位置。禁止在实验室吸烟、进餐、会客、喧哗,或作为学习娱乐场所,不得存放实验室外个人用品、仪器等。严禁在冰箱、温箱、烘箱、微波炉内存放和加工私人食品。
5、随时保持实验室卫生,不得乱扔纸屑等杂物,测试用过的废弃物要倒在固定的箱桶内,并及时处理。
6、试剂应定期检查并有明晰标签,仪器定期检查、保养、检修。各种器材应建立请领消耗记录,贵重仪器填写使用记录,破损遗失应填写报告,药品、器材等不经批准不得擅自外借或转让,更不得私自拿出。
7、进行高压、干烤、消毒等工作时,工作人员不得擅离现场,认真观察温度、时间、压力等。
8、严禁用口直接吸取药品和菌液,按无菌操作时,如发生菌液等溅出时,应立即用有效消毒剂进行彻底消毒,安全处理后方可离开现场。
9、实验完毕,即时清理现场和实验用具,对于有毒、有害、易燃、腐蚀的物品和废弃物应按有关要求执行,两手用清水肥皂洗净,必要时用消毒液泡手,然后用水冲洗,工作服应经常清洗,保持整洁,必要时高压消毒。
10、离开实验室前,尤其节假日应认真检查水、电、气、汽和正在使用的仪器设备,关好门窗方可离去。
11、部门负责人督促本制度严格执行,根据情况给予奖惩,出现问题应立即处理、上报。
二、检验员岗位职责
1、检验人员应系统掌握检验方法和检验所依据的标准,了解检验过程。
2、做好检验的一切准备工作(包括仪器,设备,试剂,药品,标本等),并保证达到检验要求。
3、对所领用的精密贵重仪器要加强管理,经常检查,精密贵重仪器要记录档案,明确责任。要熟悉实验室有关仪器,设备的功能,特点和操作方法,要具备维护,保养的知识,并能进行简单维修,因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仪器者,应酌情处理。
4、遵守实验室制度,按时上、下班,工作时要坚守岗位,配合主管加强对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
5、实验室人员要经常打扫和保持实验室的环境卫生,使用的仪器、药品要经常洗涤、擦拭,做到窗明几净,台面整洁,放置有序,标志分明,使用方便。
6、加强仪器设备和器材的管理,保证帐、卡、物相符,如有损坏、丢失,必须上报主管领导研究处理。对已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损坏严重无法修理的仪器、设备和失效药品,实验室统一上报,经批准后进行妥善处理,任何人不得擅自拆改拿用。
7、检验人员要本着节约精神,严格控制实验中各类药品的使用量,不得随意浪费,对损坏的仪器将按个酌情进行处理。
8、一般常用的仪器和药品的领用由检验人员填写领用单,上级主管签字后,在库房领取,精密贵重仪器领用须主管和总经理签字。任何人不得将实验室任何物品转送他人,公司其他部门借用仪器药品,须经主管同意后,并办理借用手续。外单位及个人借用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借用手续。
9、加强工作,确保人身安全,防止触电、中毒、爆炸等危险事故发生,下班时要认真检查各实验室门窗、水、电是否关好,发现有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报告,对废液要倒在统一指定的地方,及时销毁处理。
10、完成上级主管交给的其他任务。
三、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所有药品、标样、溶液都应有标签,绝对不要在容器内装入与标签不相符的药品。
2、禁止使用实验室的器皿盛装食物,也不要用茶杯、食具盛装药品,更不要用烧杯等当茶具使用。
3、浓酸、烧碱具有强烈的腐蚀性,切勿溅到皮肤和衣服上,使用浓硝酸、盐酸、硫酸、高氯酸、氨水时,均应在通风厨或在通风情况下操作,如不小心溅到皮肤或眼内,应立即用水冲洗,然后用5%碳酸氢纳溶液(酸腐蚀时采用)或5%硼酸溶液(碱腐蚀时采用)冲洗,最后用水冲洗。
4、易燃溶剂加热时,必须在水浴或沙浴中进行,避免使用明火。切忌将热电炉放入实验柜中,以免发生火灾。
5、装过强腐蚀性、可燃性、有毒或易爆物品的器皿,应由操作者亲手洗净。空试剂瓶要统一处理,不可乱扔,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6、移动、开启大瓶液体药品时,不能将瓶直接放在水泥地板上,最好用橡皮布或草垫垫好,若为石膏包封的可用水泡软后开启,严禁用锤砸、打,以防破裂。
7、取下正在沸腾的溶液时,应用瓶夹先轻摇动以后取下,以免溅出伤人。
8、将玻璃棒、玻璃管、温度计等插入或拔出胶塞、胶布时应垫有棉布,两手都要靠近塞子或用甘油、甚至水,都可以将玻璃导管很容易插入或拔出塞孔中,切不可强行插入或拔出,以免折断刺伤人。
9、开启高压气瓶时应缓慢,并不得将出口对人。
10、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实验,要严禁烟火,不准吸烟或动用明火,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必须符合安全存放要求。使用酒精喷灯时,应先将气孔调小,再点燃。酒精不能加的太多,用后应及时熄灭酒精灯。
11、严禁用湿手去开启电闸和电器开关,凡漏电仪器不要使用,以免触电。
12、消防器材要放在明显位置,严禁将消防器材移作别用。
13、发生事故,必须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重大事故要立即抢救,保护好现场。
14、保持实验室环境整洁,走道畅通,设备器材摆放整齐。实验室用的所有仪器,都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仪器使用完毕后拔出插头,将仪器各部旋钮恢复到原位。
15、下班时,整理好器材、工具和各种资料,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和水龙头。
四、仪器使用管理制度
1、实验室仪器安放合理,贵重仪器由专人保管,建立仪器档案,并备有操作方法、保养、维修、说明书及使用登记本。
2、各仪器做到经常维护、保养和检查,精密仪器不得随意移动,若有损坏不得私自拆动,应及时报告通知相关人员,经总经理同意后送仪器维修部门。
3、实验室所使用的仪器、容器应符合标准要求,保证准确可靠,凡计量器具须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方能使用。
4、易被潮湿空气、酸液或碱液等侵蚀而生锈的仪器,用后应及时擦洗干净,放通风干燥处保存。
5、易老化变粘的橡胶制品应防止受热、光照或与有机溶剂接触,用后应洗净置于带盖容器或塑料袋中存放。
6、各种仪器设备(冰箱、温箱除外),使用完毕后要立即切断电源,旋钮复原归位,待仔细检查后方可离开。
7、一切仪器设备未经部门主管同意,不得外借,使用的按登记本内容进行登记。
8、仪器设备应保持清洁,一般应有仪器套罩。
9、使用仪器时,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对违反操作规程和因保管不善致使仪器、器械损坏,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药品管理制度
1、依据本室检测任务,制定各种药品、试剂采购计划,写清品名、单位、数量、纯度、包装规格等。
2、各药品应建立账目,专人管理,定期做出消耗表,并清点剩余药品。
3、药品试剂应分类陈列整齐,放置有序、避光、防潮、通风干燥,标签完整,剧毒药品加锁存放,易燃、易挥发、腐蚀品种单独贮存。
4、剧毒药品应锁至保险柜,配置的钥匙由两人同时管理,两个人同时开柜才能取出药品。
5、称取药品试剂应按操作规程进行,用后盖好,必要时可封口或黑纸包裹,不得使用过期或变质药品。
6、购买试剂由使用人和部门负责人签字,任何人无权私自出借或馈送药品试剂,本公司或外单位互借时需经部门负责人签字。
六、微生物检验操作规程
1、实验前用0.2%过氧乙酸擦净台面及四周,放好需用的实验器材及各种溶液,开紫外灯消毒40-60分钟。
2、进入无菌室前应用肥皂洗手,然后用75%酒精球棉将手擦干净。
3、进入无菌间必须穿的专用工作服、帽及拖鞋、口罩,应放在无菌室缓冲间,工作前经紫外线消毒后使用。
4、使用的吸管、平皿及培养基等必须经消毒灭菌,打开包装未使用的器皿,不能放置再用,消毒用器皿放置不得超过一周。
5、从包装中取出吸管时,吸管尖部不能触及外露部位及试管或平皿边。
6、接种样品必须在酒精灯前操作,接种样品时,吸管从包装中取出后及打开试管塞都要通过火焰消毒。
7、实验完毕,清洁瓷砖台面。
8、用过的器材进行整理,污染细菌的器材需经高压灭菌或煮沸消毒。
9、实验者在实验后用肥皂清洗双手或将双手浸泡于0.2%过氧乙酸溶液中3分钟,用清水冲洗,再用肥皂清洗双手。
10、换下的隔离衣、帽等进行高压消毒,拖鞋放回原处。
11、用毕,再开紫外灯消毒40—60分钟。
12、无菌室和缓冲间每周大扫除一次,保持整洁。
13、每月进行一次紫外线对空气消毒效果测定,如灯管发黑,超过使用期限,及时更换紫外灯管。
七、实验室卫生制度
1、实验室内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每天上下班应进行清扫整理,桌柜等表面应每天用消毒液擦拭,保持无尘,杜绝污染。
2、实验室应井然有序,不得存放实验室外及个人物品、仪器等,实验室用品要摆放合理,并有固定位置。
3、随时保持实验室卫生,不得乱扔纸屑等杂物,测试用过的废弃物要倒在固定的箱筒内,并及时处理。
4、实验室应具有优良的采光条件和照明设备。
5、实验室工作台面应保持水平和无渗漏,墙壁和地面应当光滑和容易清洗。
6、实验室布局要合理,一般实验室应有缓冲间和无菌室,无菌室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如安装空调设备及过滤设备,无菌室内空气测试应基本达到无菌。
7、严禁利用实验室作会议室及其他文娱活动和学习场所。
八、化验员更衣室规章制度
1、不得在更衣室中休息、抽烟、娱乐,应爱护更衣室设施,不得在室内乱写乱画,张贴等,如有上述违章行为将予以罚款;
2、更衣室由化验员每天清扫,保持更衣室内清洁卫生;
3、不得将化验药品、仪器等带入更衣室内;
4、衣物、鞋子等所有物品需放入更衣柜内,不得摆放在外;
5、衣柜内请勿摆放贵重物品及大额钱款,遗失责任自负;
6、更衣时不得随意吐痰,乱丢纸屑、杂物及其他物品,保持更衣室的清洁;
7、衣柜破损需于当日上报行政部门,以便修理,修理费用若自然损坏由公司负责,若是使用人自己损坏则自己承担;
8、部门因工作需要有权要求打开更衣柜接受检查,化验员要积极予以配合。
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10
一、管理制度:包括
1)检验人员培训和考核制度
2)样品采集、保管、检验处理制度
3)计量仪器、设备、器皿使用规程
4)标准试剂配制及管理制度
5)检测记录填写、检查、保管制度
6)精密仪器使用维护制度
7)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8)剧毒、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制度
二、微生物室管理
1、实验室内物品要摆放整齐,试剂要有明晰的标签。
2、禁止在实验室内吸烟、饮食和会客。
3、做好检样的登记、编号、明确检验目的,不符合要求的样品必要时应重新采样。
4、无菌室操作前用消毒液擦试,桌面及工作台面,开紫外灯消毒30~60分钟,开启超净台紫外线灯。
5、进无菌室操作前洗手。
6、操作过程严格执行无菌操作。
7、操作时关紫外线灯,开日光灯p风门及点燃酒精灯或煤气,并用75%酒精棉球拭手。
8、工作结束,关风门、电源、酒精灯、处理污物、台面,将超净台内物品摆放整齐。
9、定期检查温箱、水浴箱、冰箱及低温冰箱等的性能。
10、各种玻璃容器量杯、烧杯、量筒、刻度吸管等应校正后使用,细菌接种环直径3~5mm,长6~8cm,接种针6~8cm。
11、试剂的质控应要求按照实验要求分别选用(AR)、(GR)等级,所用溶液应用去离子水或蒸馏水。
12、定期对实验进行彻底的消毒清洗。
三、微生物实验室卫生与安全管理规定
1、实验室所有工作场所均需指定专人负责环境的卫生与安全工作。
2、实验室人员每天工作前后要做好实验室清洁工作。定期对超净工作台和无菌室用适宜的消毒液清洗,以保证其洁净度符合要求。
3、实验室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要维护工作场所环境整洁。测试人员在测试过程中要保持工作场所环境卫生整洁。
4、实验室人员在每天工作结束后要检查工作场所的水、电、门、窗的安全情况。
5、实验室应配备必要的防火用具,如灭火器等。
6、要在实验室安放废液、废弃物的回收装置,测试人员要把废液、废弃物放入回收装置,污染的废液和废弃物,必须经过高压灭菌后方可处置。按《废弃物品处理规定》处理废液和废弃物。
7、实验室人员要定期检查实验室卫生安全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实验室人员要对环境条件进行定期的监测、控制,并做好记录。
9、与检验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因特殊情况需要进入实验室时,必须穿工作服、带鞋套,离开时将工作服放在指定的位置,鞋套放在指定的存放容器内。
10、无菌室使用前必须打开紫外灯辐照灭菌30分钟以上,并且同时打开风机进行吹风。操作完毕,应及时清理无菌室,再用紫外灯辐照灭菌20分钟。
11、工作人员进入无菌室必须更换工作服、鞋、帽子、口罩。
12、无菌室应备有工作浓度的消毒液,如70%的酒精,0。1%的新洁尔灭,5%的来苏儿溶液等等。
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11
为切实保证实验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订本规定:
一、进入实验室上课的老师及同学必须先学习并遵守此实验室规章制度。
二、进入本实验室的老师和学生在做实验前,必须熟悉实验内容、操作步骤及各类仪器的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对易出事故的操作步骤,实验老师提醒同学注意,以确保人身与设备安全。
三、实验前要全面检查安全,实验要有安全措施,如有运行中的仪器设备,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使用电器设备时,应特别细心,不用时应及时切断电源。切不可用湿润的手去接触启电闸和电器开关。
四、在实验室内不得高声喧嚷,不得随便串走,不准搬弄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
五、实验室内严禁吸烟、饮食。如遇火警,应根据起火的原因进行针对性灭火。除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应马上报警(火警电话为119)。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六、在实验过程中,仪器设备如发生故障,应立即报告指导人员及时处理。
七、学生在实验室做实验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服从实验老师的安排和指导。如违犯操作规程或不听从指导而造成人身伤害者应自负责任,造成实验仪器设备损坏需按学校有关仪器设备损坏赔偿规定进行处理。
八、仪器设备使用完毕后,将仪器设备各部分旋钮恢复到原来位置,拔去电源插头。
九、实验完毕后,清点数量,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并对实验场地进行清理,个人实验区域的卫生由学生本人负责,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由值日生负责。经实验教师同意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十、离开实验室前,要认真检查仪器设备是否断电,必须将实验室内的电、门、窗等关好。
学校教职工管理规章制度公司早会管理规章制度公司出差管理规章制度
第四篇: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4 4 篇 篇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
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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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 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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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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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 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 2 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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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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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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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1、全体员工必须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执行酒店制订的安全管理制度,协同保卫部认真做好饭店各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
2、各岗位人员必须严守岗位,发生事故或发现可疑情况,应迅速处理、上报,并负责保护好现场。
3、未经工程部领导批准,外来人员(参观学习、访友、施工等),禁止进入配电室、电梯机房、锅炉房、空气调节器机房、水泵
房、液化气站、油库。经批准进入人员必须做好登记手续,由当值班长及值班人员负责执行。
4、各岗位值班人员除负责设备安全运行外,必须对所属机房范围进行安全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定期对所属范围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及时向上级报告。
5、认真执行操作规范制度、停电检修制度。
6、清洗、维护发现机及其附属设备时,必须切断发电机的“功能选择”开关,工作完成后恢复正常。
7、在高压室内进行工作、检修时,至少有两人在场。摇测或检修电容和电缆前后应充分放电。
8、事故处理及拉合开关的单一操作应记入操作记录簿和运行日记上。
9、停电拉闸操作必须按照由低压到高压,由分开关到总开头顺序进行。送合闸的顺序与之相反,严防带负荷拉刀闸。
10、操作人员和监护人员应根据模拟图板或结线图核对所填写的操作项目,并经值班负责人审核签字。
11、操作前应核对设备名称、编号和位置,操作中应认真执行监护制度。必须按操作完一项做一个记录,全部操作完毕后进行复查,并校正结线图。
12、电动合开关时,应注意电流表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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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当两路或多路同时使用转为一路负担时,要注意转换相应的硅整流操作电源。
14、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为违章用电:
(1)私自增加用电容量和用电设备者; ?
(2)定时电力用户规定时间以外使用电力者; ?
(3)在电价较低的供电线路上,私自接用电价较高的用电类别的电气设备者; ?
(4)私自移动电业局的电度表、线路或其它供电设备以及攀登电杆操作设备者; ?
(5)未经电业局同意,向其它处所转供电源或自行引入备用电源者; ?
(6)私自改变用电类别者; ?
(7)使用经电业局规定暂停使用的电气设备者。
?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 消防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对中学生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尤为重要。为抓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加大学校消防知识宣传力度,预防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教育,针对学校的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和火灾逃生教育。让学生了解各种常见火灾类型,知道火警电话(119)和其他报警方式。教育学生懂得在公共场所和山林不
玩火,了解起火原因,能认识和使用一般的灭火器,初步掌握轻微火情的扑灭方法和逃生自救常识。
2、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学校需要焚毁的资料和物品,不得随便乱烧;要选择远离建筑物的空地,并有专人负责焚烧,须等余烬完全熄灭后方能离开。
3、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学校或其他公共场所。学校用于做实验的易燃易爆物品、药品,要专人分管,有专用库房存放,严格保管制度,及用及领,用后立即清理,全部归还,做到不漏不失。
5、按照消防管理规定配备一定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管理,爱护消防设施设备,要经常检查学校水、电、气等设备。经常检修电路和各种电器,保证学校不因电路老化和用电器故障等引导火灾。
6、严禁在学校空屋或其他房檐边堆放易燃柴草和物品,严禁在学校库房、实验室、微机室、厨房等地吸烟和乱扔烟头。
7、学校要组织进行消防演练,了解不同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在火灾中能迅速组织学生逃生避险,不组织未成年学生参与救火。
8、做到安全用电,严禁在学校内违章乱搭用电线路,注意提醒教职员工经常检修自己家庭的用电器和用电线路,预防因电线老化
而导致火灾。
9、严禁在学校教室、办公室使用蜡烛、油灯等照明。
10、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4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游客、工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和旅游景区文物、建筑等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旅游景区的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二、旅游景区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总体规划,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与消防安全管理人,使消防工作与景区建设相适应。
三、旅游景区应当根据景区建设的需要,成立安全防火委员会,建立专职或义务消防队,并在景区门口设立防火检查站,提示游客不准携带火种进入景区。
四、旅游景区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时,应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五、经审核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需要变更的,应报原审核单位的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核准后方可变更。
?
六、建筑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七、旅游景区的建筑工程室内装修、装饰应当根据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使用不燃、难燃材料。
八、旅游景区应当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景区工作人员和景区讲解员在讲解时要随时提示游客严格遵守《消防法》,不准携带火种进入景区,更不准在景区内用明火野炊。
九、旅游景区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十、旅游景区应当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记录,对发现的和公安消防机构提出的火灾隐患及时消除。
十一、旅游景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十二、旅游景区应当保障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十三、在禁止烟火的地域,旅游景区应当设置“禁止烟火”的
标志牌,对游客的吸烟、使用明火行为加以制止。
十四、发生火灾后,应当立即利用现有消防设施、器材,组织专职或义务消防队队员进行扑救,并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十五、在公安消防队赶到火场扑救火灾时,旅游景区应当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为火灾的扑救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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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定稿]
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五)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六)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七)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八)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十)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二、各部门、办公室防火制度
(一)办公室防火制度
1、在办公室内严禁吸烟。
2、办公室用过的废纸要放在纸篓内并及时清除。无用的资料文件要及时清理和统一安全销毁。,3、不准在办公室内使用任何电加热器具(包括电暖器),特殊情况须经安全部同意后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4、机要室、档案室、财务室、计算机房等机房设专人管理,闲人免进。
5、下班前要对室内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切断电源确认无问题和隐患后,关窗、锁门方可离开。
(二)库房防火制度
1、库房应设专人负责安全防火工作。
2、库房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且严禁携带火种进入库房。
3、物品人库时应认真检查是否有遗留火种,特别是对草包、纸包、布包物品须严格检查,如有可疑,应隔离存放,进行观察。
4、库房内的照明灯具及其线路应参照电力设计规范敷设,由正式电工安装、维修,引进库房的电线,必须装置在金属或硬质难燃塑料套管内,禁止乱拉临时线。
5、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电熨斗、电炉子、电烙铁等电加热器具,不应使用60瓦以上的白炽灯,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6、每年至少两次对库房内灯具、电线等设备进行检查,发现电线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等不良因素,必须及时更新线路。
7、物品应按“五距”要求码放 A、顶距:货垛距顶50厘米。
B、灯距:货物距灯50厘米。
C、墙距:货垛距墙50厘米至80厘米。
D、柱距:垛与柱子10至20厘米。
E、垛距:垛与垛之间100厘米,主要通道其间距不应小于1.5米。
8、要保持库内通道和入口的畅通,消防器材要放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挪动,在消防器材一米范围内不能堆放物品。
9、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10、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消防器材放置的地点,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能够扑灭初期火灾。
11、每天下班前要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做到人走灯灭,锁门。
12、非易燃易爆库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的危险品。
(三)餐厅防火制度(包括酒吧、会所、超市)
1、在各种宴会、酒会和正常餐饮服务中,要注意宾客吸烟防火。未熄灭的烟头、烟灰、火柴棒掉在烟缸外,在撒收台布时必须拿到后台,将赃物抖净,以免因卷入各种火种而引起火情。在清扫垃圾时,要将烟缸里的烟灰用水浸湿后,再倒进垃圾筒内。
2、餐厅的出入门及通道不得堆放物品,要保持畅通。所有门钥匙要有专人管理,以备一旦有事时使用。
3、餐厅要对各种电器设备经常注意检查,如发现短路、打火、跑电、漏电、超负荷等应及时通知电工进行检修处理。
4、工作人员要学会使用所备灭火器材,保持器材清洁,出现火情时按指令疏散客人并积极参加扑救。
5、要认真执行酒店有关防火规章制度。
(四)厨房防火制度
1、厨房在使用各种炉灶时,必须遵守操作规程,并要有专人负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工程部。
2、厨房内各种电器设备的安装使用必须负合防火要求,严禁超负荷运行,且绝缘要求良好,接点要牢固,要有合格的保险装置。厨房增设电器,要有工程部派人安装并报安全部备案。
3、厨房在炼油、炸食品和烘烤食品时,不得离人,油锅、烤箱温度不要过高,油锅放油不宜过满,严防溢锅着火,引起火灾。
4、厨房的各种燃气炉灶,烤箱关火时必须按操作规程操作(先点火后开气),不准往灶火眼内倒置各种杂物,以防堵塞火眼发生事故。
5、经常清理通风、排烟道,做到人走关闭电源、气源,熄灭明火。烟道油物要半年清除一次。
6、在点燃煤气时,要使用点火棒并设专人看管,以防熄灭。在煤气工作期间,严禁离开岗位。若发生煤气失火,应先关气后灭火。
7、厨房工作人员应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和存放位置,不得随意挪动和损坏。
8、一旦发生火情要沉着、冷静、及时报警和扑救。
(五)变、配电室及机房防火制度
1、室内严禁明火作业,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及与室内设备无关的一切物品,严禁在室内会客,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2、值班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发现危险情况,应及时果断处置。
3、当班人员要做到勤听、勤看、勤闻、勤检查设备,逢节假日敏感期要全面检查,确保供电安全。
4、严禁用汽油、煤油等危险品擦洗设备。
5、保持室内清洁,走道畅通,禁止在门口通道处堆放物品。
6、工作人员要熟悉掌握室内气体灭火系统的使用方法和作用,做到人在时开关放在手动位置,离开时放在自动位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工程部维修。
7、发生火情时,无条件执行临时指挥部的命令,及时切断相关区域的电源。
8、熟悉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掌握其使用方法。
9、自觉遵守安全操作程序,不准违章作业。
10、所有员工上岗前应经过安全部的消防知识培训。
三、宣传与培训
1、公司应指定专人负责公司所有部门的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工作。
2、充分利用墙报、图片等媒体,报道近期内的防火安全工作情况,推广普及各种消防知识,力求形式生动,内容丰富。
3、要以各种形式进行灭火救援项目的技术比赛,从而达到具有强烈的消防意识提高消防技术素质的目的。
4、各岗位新员工,上岗前要按工种进行消防培训,不合格者不能上岗。上岗后还要参加消防中心组织的不定期考核,其成绩作为评估员工工作情况的一项标准。
5、各部门都要积极组织员工参加各种消防学习和演练活动。消防中心举办的一切宣传活动,各部门都应当提供便利条件。
四、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