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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责任书
编辑:诗酒琴音 识别码:13-848926 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2-26 17:26:17 来源:网络

第一篇:廉政责任书

山东省滨州至德州高速公路第四合同段

廉政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建设工作各项规定,进一步增强廉政自律意识,树立公路人甘于吃苦、无私奉献的优良形象,将滨德四合同建成高效、廉洁的“阳光工程”、“廉政工程”,我郑重承诺:

一、努力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增强纪律观念,严格遵守各项廉政法律法规,不再自己主管、分管的工作范围内搞暗箱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二、不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严格要求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不在工程建设中为个人和亲友谋私利。

三、不参与赌博,不借婚丧嫁娶之机收钱敛财,不用公款购买、发放各种代币购物券(卡),不用公款、公车外出旅游。

四、不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或用公款支付高额消费娱乐活动,不接受可能对公正履行职责有影响的宴请,不接受下级单位的馈赠。

五、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精神,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反对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

六、施工中坚持“八不”原则:不得以隐瞒,作弊等行为躲避检查、监督;不得采取伪造证据或其他欺骗手段在工程评估、预结算中谋利;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工程有关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为工程目的而宴请工程相关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或其他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不得唆使监理中午喝酒;不得为工程有关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交通和高档办公用品。

承诺人:

部门:

二OO九年月日

第二篇:廉政责任书

廉 政 责 任 书

合同甲方:西安西电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

合同乙方:

项目名称:

为了加强基建技改项目招投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物资采购等活动中的廉政建设,保持项目的规范运作、廉洁高效,防止各种不正当交易行为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有工业企业物资采购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西电集团固定资产投资实施细则(试行)》及《西电集团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廉政建设规定,甲、乙双方共同订立202_廉政责任书如下:

一、甲、乙双方在业务活动中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依法经营,诚实守信。

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物资采购等业务活动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重合同,守信用,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采用不正当行为或手段损害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勤勉敬业,廉洁自律。

双方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程序进行正常的业务交往,遵守职业道德,勤勉敬业,并做到:

1、甲方的责任

(1)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2)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3)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4)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5)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协助配偶、子女、亲属、特定关系人参与同该项目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和相关单位在业务活动中进行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

(6)不准为乙方和相关单位以集体或个人利益为目的的任何形式要求,将项目发包及物资采购等给第三方。

2、乙方的责任

(1)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品、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2)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3)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4)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5)不准为甲方和相关单位以集体或个人利益为目的的任何形式要求,将项目发包及物资采购等给第三方。

(6)在参加西开平台招投标中不得相互串标扰乱价格市场,对于恶意扰乱者将取消其供货资格。

二、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有责任自我监督、相互监督并举报业务活动中的不廉洁行为。

如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应予以抵制,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上级主管部门举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违纪行为和工程建设中的质量隐患。

(二)甲方工作人员在基建技改项目和物资采购业务活动中有违反上述规定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予以赔偿。

(三)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在基建技改项目和物资采购业务活动中有违反上述规定行为的,三年内不得参与西安西电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活动;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予以赔偿。

三、本责任书视为本所有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四、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到本年底截止。

五、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西安西电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202_年 月日

西电集团举报电话:

西开有限举报电话:

第三篇:廉政责任书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

建设工程承发包、勘察设计、工程监理

工程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甲方):

廉政责任书

工程项目地址:

施工单位(乙方):

(勘察设计、监理)

廉政责任书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勘察设计、建设监理委托与被委托双方和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市场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安装、工程监理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工程施工、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勘察设计、建设监理的规章制度。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

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含家属、子女),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方式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不准向乙方索要(或接受)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及高档办公用品;

(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考察参观等名义参加乙方安排的国内外旅游活动;

(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工程项目施工合同有关的监理分包项目等活动;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项目工程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购买与项目工程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

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勘察设计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含家属、子女)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赞助费等;

(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不准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及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六)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设备供应、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量问题处理等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七)不准在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有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不准将承接的建设工程转包、挂靠或者违法分包;不准违反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情节严重的直至解除合同;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三)乙方单位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三条责任行为的,即作为违规行为记入南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数据库并向社会公布,不准参加重点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

第五条 本责任书作为工程施工、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六条 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第七条 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监察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一份。

发包方:(盖章)承包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见证部门:(盖章)

见证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篇:廉政责任书

实施共建“阳光工程”廉政责任书

工程项目名称:湖南外贸学院一期二标

工程项目地址:长沙市望城县丁字镇

建 设 单 位:湖南华顺实业有限公司

施 工 单 位:湖南省永安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监 理 单 位: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外贸学院一期二标工程项目是经湖南省质量监督站立项、并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实施的建设工程。为切实加强整个工程项目的廉政建设,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此项工程建设成为廉洁工程、精品工程、创效工程和美誉工程,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经北京数字出版信息中心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三方研究,决定在该工程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实施携手共筑“阳光工程”活动,为此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如下:

一、共同责任

(一)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工程监理、市场活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树立质量第-的思想,强化精品意识,严格质量标准,确保精品工程的实现。

(三)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含监理)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四)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获取非法利益,不违反工程建设管理、监理的规章制度。

(五)发现其中一方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应向上级主管机关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部门举报。

二、工程建设单位的责任

(一)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规范办事,强化招标投标工作,把好队伍选定、材料采购关,为实现精品工程创造条件。

(二)在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订工程合同时,应向对方介绍建设单位廉政要求和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

(三)负责审查工程建设计划、工程造价、设计方案、施工、设备招标意见,解决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问题,为工程建设、科学决策提供保证。

(四)严格按合同规定按期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不得接受工程建设单位宴请送礼,不得索要钱物,不准将个人应承担的费用支出拿到工程建设单位报销。

(五)按合同规定严格监督,对施工单位是否层层转包、分包,要认真监督检查。

(六)严把设备、材料订货入场关,重大设备和大宗材料要经过招标选定,要采用国优、部优或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

(七)工程建设单位人员如有违反本廉政责任书规定的,应根据不同情况第-次给予批评或通报,第二次违反者调离现场,属于严重违纪的给予纪律处分,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施工单位的责任

(一)精心组织,精心施工,精心管理,严格把关,确保工程创北京文明工地和争创长城杯奖。

(二)自觉遵守国家和北京市有关廉政规定,廉洁自律,不谋私利。

(三)不准借工作之便和手中权力,以明示或暗示方式向配属队伍索取钱物或接收其馈赠的礼品礼金,更不准接受配届队伍以任何名义送的好处费。

(四)不准利用配属队伍的钱、物为个人谋私利,也不准将个人应承担的费用支出到配属队伍单位报销。

(五)严禁将施工任务层层转包、分包。严格监督,即:配属队伍进场前,严格执行资格评审制度,对配属队伍的施工资质、管理能力、技术水平等进行综合评价、打分、审核。严禁配属队伍将工程再次分包。

(六)严格控制物资采购关。实行决策层和执行层(采购层)相分离,对物资采购实行招议标,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决策层不进行采购,采购层不进行定价。设备、材料进场后,要进行严格检查,服从监理公司的监督,不合格产品坚决退货。

(七)在施工期间不得随意拖欠工人工资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负面影响。

(八)施工单位有权拒绝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的吃、拿、卡、要,不准为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各项费用,也不准为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支付各种名义的好处费、礼金、劳务费等。

(九)施工单位人员应自觉遵纪守法,执行规定,不做不利于工程建设和廉政建设的事,如违反本责任书规定,应视不同情况,第一次给予批评或通报,第二次违反者调离现场,严重违反者给予一定纪律处分,涉及经济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监理单位的责任

(一)强化监理工作规范和职责,对工程质量适时进行控制,利用各种手段严把质量关,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从事监理工作,抓好施工方案,工艺、操作程序与方法及分部分项的报检及成品的保护,争创长城杯奖。

(二)自觉廉洁清正,不准以权谋私,不准利用监理职权决定承建商、材料和设备等。

(三)不准接受被监理单位赠送的钱、物,不允许以各种明示或暗示方式向被监理单位索要钱、物。

(四)不准在监理活动中以任何名义和任何形式吃、拿、卡、要,收受礼金,不准将个人应负担的费用拿到被监理单位去报销。

(五)对工程中所采用的设备、材料要通过招标确定。严格审核检查切实加强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及进厂后的检验,保证不出现不合格产品。

(六)监理方人员应模范遵守职业道德,对违反规定的,视问题的性质、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或党纪、政纪处分,直至取肖监理资格,涉及经济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为保证北京数字出版信息中心工程项日实施“阳光工程”活动得到认真贯彻落实,成立此项活动领导小组,以加强领导、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由北京市新闻出版局纪检组长担任组长,建设单位筹建办主任、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有关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三方有关部门大员参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建设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有关文件材料的起草、组织检查和召开联席会议的准备工作等。

六、签订廉政责任书三方每季度组织一次自检,发现问题随时进行沟通,认真加以解决。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联席会议,听取各方执行责任书情况专题汇报,研究改进工作、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的建议与措施;在整个工程竣工后及时做好开展廉政工程、阳光工程活动总结,并写出专题报告。

七、本责任书经三方签署后即产生法律效力,各方应严格执行。

八、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各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为止。

九、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由签署责任书三方各执一份。

建 设 单 位(签章):

监 理 单 位(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施 工 单 位(签章):

****年**月**日

第五篇:廉政责任书

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中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 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乱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 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甲乙双方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

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和市场活动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的规章制度。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 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第二条甲方的责任

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 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工程项目合同有关的施工分包项目等活动。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项目工程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

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购买与项目工程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

第三条乙方的责任

应与甲方和相关单位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 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安装 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和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交付的费用。

(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违反合同约定而使用甲方、相关单位提供的通信、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五)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五条本责任书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六条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协议书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工程的施工安全,依照国家、辽宁省、本溪市的有关法规和政策,甲、已双方经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安全生产协议书。

一、本安全生产协议书作为 合同的附件,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乙方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或建造师、安全生产负责人、工地的现场安 全员应对本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各负其责。

三、根据本溪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有关要求,甲方有权审查乙方安全 管理体制是否符合市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有权同乙方提出安全 施工的要求以及日常施工现场的督促检查。

四、乙方在承包工程施工中,必须根据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针对工程特点编 制施工组织设计和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健全安全管理体制,组织有关 安全知识学习、安全教育等活动,建立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 任制和安全检查制度。

五、乙方在施工中要认真执行本溪市工地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甲方将上述各 项标准作为施工过程中安全检查和安全奖惩的依据。

六、乙方施工人员中的电工、焊工、起重吊运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按国家《特种 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持有有效操作证件上岗,严禁无 证,违章操作;施工机具中的受压容器、电气设备必须具有符合安全要 求的保护设施。

七、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注意对地下管线及周围绿化和地面构筑物的保护。乙方要采取合理施工方案严格施工工艺、加强对地下管线和地面构造物 的监控量测,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地下管线和地面构造物的安全。(如 果由于施工原因)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地下管线和地表构造物的损坏,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八、审核后的施工图纸及相应的国家有关标准施工,不允许随意改变施工工艺

和方法,否则出现的任何施工质量和安全问题都将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九、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含刑事案件)、火灾、爆炸等事故,乙方 必须立即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甲方及政府主管部门,事故责任以及损失 赔偿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乙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 任。

十一、乙方在合同签订之后,应尽快自觉配合甲方到有关部门办理开工报告

手续

十二、甲、乙双方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责任规定。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法规、规章处理,法规、规章没有明确规 定的,经双方协商处理解决。

十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协议书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依照国家、辽宁省、本溪市的有关法规和政策,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特签订本文明施工协议书。

一、本文明施工协议书作为 合同的附件,与该合 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乙方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标准及甲方下发的相关规定。

三、乙方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文明施工负责人对本工程安全 文明施工工作各负其责。

四、根据本溪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有关要求,甲方有权审查乙方文 明施工管理体制是否符合市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有权向乙方提

出文明施工的要求以及日常施工现场的督促检查。

五、乙方施工现场按照本溪市建委创建文明安全工地的标准和要求进行文明 安全施工管理,包括有关设施的设臵、办法的制定与实施和资料的准备。

六、乙方应通过有效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将施工噪声控制到最低程度。

七、乙方在工程施工中,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部门的有关规定。乙方有责 任采取有效措施以预防和消除因施工造成的环境污染,对工程范围以外的土地及植被应注意保护,并应保证甲方避免由于污染而承担的索赔或罚款。

八、乙方生产、生活设施应符合环保要求,并接受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监 督。

九、乙方应在施工期间加强环保意识、保持工地清洁、控制扬尘、杜绝漏洒 材料。

十、乙方不得使用任何政府明令禁止使用的对人体有害的任何材料汐放射性 材料、石棉制品等x 乙方违背此项约定的责任和后果由乙方完全负责。

十一、乙方应为防止进出场的车辆的遗洒和轮胎夹带物等污染周边合公共道 路等行为制定并落实必要的措施,这类措施应至少包括在现场出入口篇二:廉政责任书廉洁守信承诺书

附件1 廉政责任书

工程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工程项目地址: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为切实加强政府性投资工程廉政建设,强化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治理,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确保工程建设优质、高效、廉洁,依据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特订立本责任书。

一、甲乙双方责任

(一)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关于工程建设的各项法律规章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转载于:廉政责任书)

(二)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而损害国家、集体利益。

(三)加强对本方人员的廉政监督,建立健全廉政工作制度,认真查处本方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

(四)双方均有对本方人员开展廉政告知、廉政教育以及诚实守信教育的责任和义务。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及时提醒,自觉抵制,或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举报。

二、甲方责任

(一)甲方人员不得接受或索要乙方的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甲方人员不得到乙方报销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甲方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四)甲方人员不得要求或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就业、旅游以及出国(境)等提供方便。

(五)甲方人员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

(六)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强行推荐分包单位,不得强行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和设备。

(七)自觉接受乙方的监督,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对乙方及其人员的投诉举报行为进行打击报复。

三、乙方责任

(一)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向甲方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得以洽谈业务等为借口,邀请甲方人员外出考察旅游或进入高档消费娱乐场所。

(三)不得为甲方及其人员报销应由对方支付的费用,或为甲方及其人员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四)不得擅自与甲方人员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设备供应、工程量变更、工程验收以及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达成默契。

(五)自觉接受甲方监督。

四、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当事人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在依法对乙方企业给予相应处罚的同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当事人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

五、本责任书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责任书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六、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监督单位(甲方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各执一份,市或辖市(区)“廉洁示范工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鉴证备案一份。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监督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监理、审计廉政责任书可结合实际,作必要的修改。

附件2 廉洁守信承诺书

为加强工程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行为,有效预防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在此我向组织承诺:

1、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关于工程建设的各项法律规章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2、加强对施工、监理、审计等参建单位履约监管,建立完善信用信息互认共享、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等机制,促进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引导企业诚实守信,不断增强市场主体的诚信意识。

3、不接受或索要施工、监理、审计等参建单位的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4、不到施工、监理、审计等参建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5、不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6、不要求或接受施工、监理、审计等参建单位为本人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就业、旅游以及出国(境)等提供方便。

7、不向施工单位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

8、不以任何理由向施工单位强行推荐分包单位,或强行要求施工单位购买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和设备。

9、不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对施工、监理、审计等参建单位及其人员的投诉举报行为进行打击报复。

10、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如有不廉洁行为,自愿接受处理。

承诺人:

年 月 日

备注:

1、施工、监理、审计等单位人员的廉洁守信承诺书可结合实际,作必要修改;

2、本承诺书一式两份,本人及项目建设单位各留存一份。篇三: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

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项目地址: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的规章制度。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

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任何理由要求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登记。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

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

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五条 本责任书作为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附件,与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六条 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第七条 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甲方监督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监督单位(盖章)年 月 日

工程勘察设计廉政责任书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项目地址:

建设单位(甲方): 勘察设计单位(乙方):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勘察设计委托与被委托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勘察设计和市场活动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勘察设计的规章制度。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篇四: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

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

发包人: 承包人:

为加强建设工程廉政建设,规范建设工程各项活动中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的行为,防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廉政责任书。

一、双方的责任 1.1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1.2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3各项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建设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1.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二、发包人责任

发包人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2.1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2.2不得在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2.3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2.4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2.5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发包人工程建设管理合同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

三、承包人责任

应与发包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遵守以下规定: 3.1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3.2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3.3不得接受或暗示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3.4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四、违约责任 4.1发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

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2承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3本责任书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建设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五、责任书有效期

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

六、责任书份数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篇五:廉政责任书

廉 政 责 任 书

根据交通部《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条规,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维护监理形象,打造监理品牌,安徽高速公路监理公司六黄潜高速公路总监办霍山代表处(以下简称甲方)与霍山代表处所有监理人员(以下简称乙方)特订立如下责任书:

一、甲方职责

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的有关廉政规定。

2、严格执行相关建设项目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及时宣传廉政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

5、发现对方在监理工作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应及时提醒对方纠正。

6、建立廉政告示牌、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协助查处违纪行为。

二、乙方职责

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的有关廉政规定。

2、严格执行相关建设项目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4、恪守职业道德,做到办事公道合理,不以监谋私,向被监理单位吃、拿、卡、要,按监理服务合同监督工程质量、工期和造价,确保数量的完整、真实;不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损害国家、业主和被监理单位的利益。

5、监理人员不得索取或接受施工单位的礼金、有价证卷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施工单位报销任何由乙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出席施工单位邀请的高消费场所。

6、不得参与承包人任何施工或机械设备、材料的购销活动、不得充当中介人,监理人员不得在与本项目的设备、材料供销单位兼职或参股。不利用工作之便向承包人推销材料或设备;不刁难承包人;个人不以任何名义借用承包人的交通、通信工具。不以任何借口接受承包人安排的就餐和奉送的赠品。

7、自觉接受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及监理所监督检查,如有违反,按相关罚则处理。

三、罚则

1、对监理人员的罚则种类为:罚款、警告、严惩警告、待岗、解聘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不认真履行监理合同协议中关于廉政的规定和廉政合同规定的义务,但未造成影响,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罚。

3、办事不公道,利用监理的权利向被监理单位吃、拿、卡、要的,一律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同时退回吃、拿、卡、要的相关钱物,并处罚金索要价值的100%-200%,情节严重且造成恶劣影响的报请公司以待岗或解聘处罚。

4、参加承包人安排的旅游、高消费宴请娱乐活动的,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处罚并由自己承担费用。

5、利用职务之便,出租给被监理单位机械设备和参与材料推销或介绍自己的施工队伍的,一律调离本项目,并退回其所得,同时处以1000-5000罚款。但由于承包人进度滞后而采取的善意帮助不在此罚则内。

6、对情节严重且已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项目验收结束后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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