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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快递服务合同最新2020(含五篇)
编辑:紫竹清香 识别码:13-523134 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6-14 08:16:56 来源:网络

第一篇:简单快递服务合同最新2020

快递服务作为一种新兴产业极大的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对于快递服务合同你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快递服务合同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快递服务合同范文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北京大班快递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公平、诚实、信任、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就乙方负责为甲方进行快递服务的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在 地区进行递送服务。

1.1为甲方提供包裹及文件资料在 地区进行上门递送服务,1.2 如甲方要求,乙方可为甲方代收货款.二 递送范围

递送范围为.三 取件与递送时限

3.1取件时间:乙方从周一至周日每天按甲方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取件,乙方保证公休日和节假日对甲方进行正常递送服务。

3.2投递时间:

普通快递:自乙方收到甲方货件起,本市当日送达,外省市24-72小时送达。

加急快递:自乙方收到甲方货件起,本市范围内1至3小时内送达.四 运费结算方式

4.1、递送价格

快递区域 价格 限重 续重

海淀区及四环以内地区 7元 2公斤 1元/公斤

四环至五环之间地区 10元 2公斤 1元/公斤

五环外其他地区及近郊区县 30元 2公斤 3元/公斤

延庆、怀柔、密云、平谷 50元 2公斤 3元/公斤

国内一般省会城市及部分二级城市 10元 1公斤 8元/公斤

注:往返和加急在单程基础上加收1倍费用。

4.2、结算时间

甲方于每月 日向乙方支付上个月的快递费.五 代收款(只限本市)的结算方式

5.1结算时间,一般乙方代收货款于次日取件时交于甲方。如甲方需当日交回,则按往返件计算费用.六 双方责任

甲方权利和义务

6.1在与乙方办理货件交接时,向乙方提供收货人的姓名及其详细联系方式并签字为准。

6.2保证委托乙方投递货件为国家认可流通货品。

乙方权利和义务

6.3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将货件投递至甲方指定地点,如不能按时投递须及时和甲方联系并协商解决方式。

6.4乙方应在运输过程中确保货件的完整性和完好性。并严格履行3.2款规定之投递货品时限,并负责答复甲方就货件送达与否,送达时间等提出的查询。

6.5乙方应对通过工作接触得知的甲方的客户资料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6.6乙方的业务人员,在客户面前应保持良好的服务形象,达到良好的服务质量。

七 协议期限:

7.1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7.2本协议期满,届时双方无异议,可另行续签。

7.3如任何一方欲提前终止本协议,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另一方。

7.4本协议附件之修订不影响本协议之有效性。

八 理赔

8.1如乙方接受甲方货件后,在投递过程中,发生货品丢失或缺损,理赔方式按照附件1(契约条款)执行。

九争议与解决:对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分歧和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其解决方案作为补充协议,经双方同意并签字后,成为本协议的重要补充部分具有同等法效力。如双方协商不成,可提请法院诉讼解决。

十 其它

10.1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行一份,具有同等法效力。

10.2双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均须认真执行本协议中各项条款和规定,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另一方有权向对方提出警告,若警告无效,另一方有权暂停或终止本合作协议,并保留因对方违反本协议而提出诉讼等一切权利。

甲方:(加盖公章)乙方:(加盖公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快递服务合同范文2

甲方(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运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现就乙方向甲方提供运输服务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服务内容·区域

1.1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国内的物流(快递)服务业务。

1.2服务区域:中通快递在全国各地所开通的全部区域,超过乙方派送范围的乙方不予派送。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甲方自行负责所配送货物的运单打印及分拣包装工作,并保证运输面单上的信息无误。

2.2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备好货物,货物晚点责任由甲方承担。

2.3非乙方原因导致的货物退换货,将按实际产生的费用进行结算。

2.4因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延迟或拒绝收货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5按照约定价格及时支付运费。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乙方每天下午 16:00前安排人员上门取件,在货物交接时,乙方应确认货物原始包装完好,若发现包装有破损请况,乙方有权拒绝接受包裹,乙方取件人员在快递单上签字后,则视为甲方已将商品完好的移交给乙方,此后商品的完整性,安全性由乙方负责。

3.2乙方应将甲方交付的货物完好无损的送达到甲方指定的地址和收件人或收件单位,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乙方应无偿运至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

3.3如果客户或甲方要求在同一派送区域内改变送货目的地,乙方有义务无偿提供服务,如客户要求跨区域改变送货目的地,乙方需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核实后告知乙方如何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4超过乙方派送范围的货物,乙方不予派送。

3.5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货物的运输情况,乙方将专门设立客服一名对异常件进行处理,并第一时间以QQ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在1个工作日内回复乙方最终处理方式(重新投递或退回甲方指定仓库)。在紧急情况下,乙方可自行采取有利于甲方的处理办法,并将结果通知甲方。

第四条:送达及退回

4.1收件人收到乙方的货物时:

a.经确认货物外包装完好的,在回单上签收。

b.经检查发现外包装破损且货物有一定损坏的,有权拒绝签收,乙方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在得到甲方的许可后方可将货物退回。

4.2无法送达:货物到达目的地,因当天联系不到收货人而不能及时派送的,乙方应在2个工作日内告知甲方,三日内仍无法联系派送的,在得到甲方允许后将货物退回甲方指定仓库。

第五条:费用与结算

5.1本合同所称运输费用的计算以重量为准,计量单位为1kg,不足1kg按照1kg计算;计费重量的计算将以运送货物包装后的实际重量与体积重量的较大者为依据;体积重量的计算公式(计泡)为:重量(kg)=长(cm)╳宽(cm)╳高(cm)/7000运输单价参见附件:中通价格表。

5.2每月30日前,乙方提供上月26日到当月25日明细及汇总交由甲方核对,双方均需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确认。

5.3在费用核算无误后,由乙方依据费用总额开具正规行业发票给甲方,甲方在收到运费发票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运费。

5.4费用的支付形式为:支票,银行转账,现金。

第六条:保险及理赔

6.1甲方自愿为价值500元以上配送包裹买保价服务,双方约定的保价费率为2%,最高报价金额为20_元人民币,甲方自愿选择是否保价。

6.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包裹或商品遗失或损毁,或延误配送时效而引发顾客退件,经乙方确认无误后应承担赔偿责任:

a.包裹或商品损毁,遗失的,如果甲方已购买保价服务,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如未购买保价,甲方提供交易凭证,乙方按照本单实际交易金额及快递费赔偿。如发生乙方应赔偿金额的,在甲方应付乙方该期款项中扣除;如应付款不足扣除的,由乙方现金补足。

b.因乙方原因造成包裹或商品破损而引发顾客拒收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补发一票快件给甲方顾客,如发生该顾客仍然拒收的情况,乙方应免除此单运费。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物理,化学变化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a.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洪水,地震,台风,腐蚀,污染,风暴,害虫,自然因素,叛乱,暴动,国内混乱或类似的双方都无法合理控制的原因。

b.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质量或缺陷造成的损失。

c.货物的合理损耗。

第七条:适用法律及争议处理

本合同所有条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关本合同出现的任何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交由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准则进行裁决。仲裁地为上海。仲裁的裁决是最终裁决,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双方都应遵守执行。仲裁费用,执行仲裁裁决的费用由仲裁裁决书决定。

第八条:保密

履行本合同过程,甲乙双方被提供的信息将被视为机密,所有权只属于提供信息方。除了国家执法机关要求或已征得另一方书面许可外,任何一方不应向其它第三方公开机密信息。

第九条: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快递服务合同范文3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事宜达成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服务范围

航空、汽运。

第二条:甲方其他服务要求

保险费:甲方付给乙方保险费

第三条:服务期限

从 20_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_ 年 7 月 1 日止;

第四条:服务确认方式

(4.1)甲方通过电话或传真的方式向乙方委托业务。

(4.2)达成委托后甲方应及时将运输所需全部手续移交给乙方。

(4.3)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应及时办理有关货物手续,并按服务标准开据工作单,第五条:运送进程中的安全要求

(5.1)甲方委托运输的货物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标准包装的,甲方应根据保证货物安全运输的原则加以包装或委托乙方包装,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进行包装,甲方付给乙方包装费。(包装费根据包装材料和包装规格定)

(5.2)甲方为防范事故所要求乙方专人押送、特殊包装、绕道行驶、配备器材等额外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支付。

(5.3)延误7天以上的免收单票运费的50%,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晚点,乙方不承担责任(航班延误或取消、自然灾害、交通堵塞等),但乙方有务及时通知甲方可能造成延误的原因。

第六条:结算方式及时间

(6.1)乙方按照经双方确认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详见合同附件)

(6.2)乙方于每月的 3 日向甲方提供上月业务的工作单, 并做成结帐明细表。甲方在核实无误后,于当月 5日前以现金或支票方式支付给乙方。如遇节假日向后顺延。

(6.3)因法定节假日及乙方原因造成延迟付款,甲方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

(6.4)当乙方提供的服务价格发生变化,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认可,否则仍按本合同附件所列价格体系执行。

第七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7.1.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委托时间、地点、方式将货物运送到目的地,在未办理提货、发货手续之前,甲方有权变更或取消委托内容。

(7.1.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随时提供甲方所委托业务的进展情况,服务过程中的信息反馈。

(7.1.3)甲方有义务提供准确详细的收货人地址及联系方式等与业务相关的信息,如因甲方提供的收货人名址及联系方式有误所造成的货物延送,乙方不承担责任。

(7.1.4)甲方有义务按合同约定时间与乙方进行结帐,出现违约时承担其责任。

(7.1.5)甲方有义务承担因对方拒收货物而造成的退货运输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7.2.1)乙方应按合同要求为甲方提供安全、准时运送货物服务,在车辆运力紧张的情况下,优先为甲方提供服务。

(7.2.2)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并向甲方提供承运服务执行情况的存根。

(7.2.3)乙方提供的服务车辆必须牌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

(7.2.4)在甲方单方违约的情况下,乙方有权暂停执行甲方所委托的业务。

第八条:变更和解除

(8.1)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一方需要变更或解除必须提前一个月与对方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方可变更或解除。

(8.2)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相关证明,由双方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协调解决是解除合同,或者部分不履行合同,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8.3)本合同在履行时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达成的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此合同更改无效。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篇:快递服务合同

快递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上海凌敏实业有限公司

鉴于甲方保证其具有快递业务经营资格,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国内物流(速递)服务,在上海市签订如下合同 本合同包括:

1、本合同文本

2、附件一:货物运输时效表

3、附件二:货物运输价格表

4、附件三:

第一条:服务内容、区域

1.1 乙方委托甲方办理国内的物流(速递)服务业务。1.2 服务区域:甲方在全国各地所开通的全部区域。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加义务

2.1双方在货物交接时,应确认货物原始包装的完好,若发现包装有破损情况甲方有权拒绝接受货物。

2.2 对于直接掌管下的货物应谨慎。妥善地进行装卸、搬运、仓储,保证其安全和完整。2.3将乙方交付的货物送达到乙方指定的地址和收件人或收件单位;

2.4 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 2.5 如果乙方要求在同一派送区域内改变送货目的地,甲方有义务无偿提供服务;2.6 为乙方提供货物运输、签收的查询服务;对于乙方的查询请求,当甲方的网平台无法自行查到货物信息或信息不准确时,对于乙方的查询请求,甲方应自查询当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查询结果告知乙方。查复期满未查到邮件的,甲方应按第六款的规定予以赔偿。2.7 如遇需转寄EMS的情况,接收货物时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后转寄;

2.8 及时向乙方通报货物运输的进展情况,出现异常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商议处理。在紧急情况下(前提是并不影响乙方货物按时送达基础上),甲方可以自行采取有利于乙方的处理办法,并将处理结果通知乙方。

2.9接照双方约定定期提供货物运输信息统计报表给乙方。

2.10 为乙方免费提供货物面单、信封、塑料包装袋;等其它必要的包装物品。2.11出现送达地址或收件人(收件单位)等信息错误等及时书面通知乙方,经乙方改正后,按照乙方书面通知的送达地址或收件人(收件单位)等信息重新送达;乙方末及时通知的,甲方应及时将货物退回乙方。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对所托运的货物进行妥善包装,该包装应符合运输的要求及仓储保管的要求。如果托运易碎、易渗漏货物及危险品等特殊货物,应事先向甲方说明,并向甲方提供必要的仓储保管、运输技术资料或文件。需要特殊包装、加固时、甲方有义务提供此类服务,相关费用同乙方承担。

3.2 乙方应认真填写相关详细信息给提供给甲方,如果乙方提供了错误的信息,在收到甲方的改正通知后应及时改正并书面通知甲方。

3.3 不得寄易燃、易爆、易腐蚀或货币、非法出版物等国家明令禁止的禁运品;

3.4 乙方因下列过错造成车辆、机具、设备损坏、腐蚀、污染或人身伤亡以及涉及到的第三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a.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品或其他违反危险品运输规定的行为; b.错报超重货物重量

c.货物包装、标志不符合规定。3.5 按照约定价格及时支付运费。第四条:送达及退回

4.1 收件人收到甲方送达的货物时:

a.经检验确认货物外包装完好的,在回单上签收;

b.经检验发现外包装破损且货物有一定损坏的,有权拒绝签收,甲方须及时通知乙方,在得到乙方许可后,把货物退回乙方。

4.2 无法送达:货物到达目的地,因当天联系不到收货人而不能及时派送的,甲方应在2个工作日内告知乙方,三日内仍无法联系派送的,在得到乙方允许后,将货物退回乙方;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4.3 由于甲方原因如途中损坏、派送不到等造成货物被退回的,由甲方承担运费。第五条:费用与结算

5.1 每月21日前,甲方提供上个月结算清单明细交由乙方核对,乙方同在收到明细单之日起3日内核对完毕并予以确认;

5.2 在双方费用核对(算)确认后,由甲方依据费用总额开具正规发票给乙方,乙方在收到发票的当月 20日内将双方确认的款项全额支付给甲方; 5.3 费用的支付形式为:支票、银行转账、现金 第六条:保险及理赔

6.1 乙方须为500元以上货物支付保费,保价费率5%,最高保价金额为10000元人民币。6.2 运输过程中造成货物遗失或毁损,甲方负责赔偿。价值500元以上货物,甲方应按照保价金额向乙方赔偿。事后由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乙方应提供协助。6.3 除不可抗力外,甲方应承担同于货物错运等原因造成的延误交付的责任。延误7日以内,每延误1个工作日,该票货物运输费用减免七分之一,延误超过7日,该票货物运输费用全免因甲方延误交付货物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到达目的地的3个工作日以内以及法定节假日产生的顺延及延误不算在内。6.4 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风暴、损坏等物理、化学变化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a.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洪水、地震、台风、腐蚀、污染、风暴、害虫、自然因素、叛乱、暴动、国内混乱或类似的双方都无法合理控制的原因; b.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质量或缺陷造成的损失; c.货物的合理损耗;

d.甲方在运输过程中,上海境内耗损小于或等于1%无需向乙方赔偿,江苏浙江境内损耗小于或等于3%无需向乙方赔偿。

e.甲方在运输过程中造成快件的遗失和损坏(包括但不限于函件、合同、印刷品等)应按照乙方的进价赔偿。

第七条:适用法律及争议处理

有关本合同出现的任何争议应同甲方双方友好协商。协议不成的,应向本合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双方应按照本合同执行各自末尽的权利,履行各自末尽的义务。第八条: 知识产权

各方的名称和商标为各自独有及排他的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不能在任何产品上使用对方的商标或在产品中应用对方的知识产权。第九条: 保密

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甲乙双方都应向另一方提供相关操作信息、产品信息和其它营业信息。被提供的信息将被视为机密,所有权只属于提供信息方。接收信息方营业信息。接收信息方只能把另一方提供的信息用于本合同义务和职责的执行中。除本合同允许外,甲乙双方都无权在末得到另一方的书面许可前,以任何一种方式或为任何目的使用得到的机密信息。除了国家执法机关要求或已征得另一方的书面许可外,任何一方不应向其他第三方公开机密信息。

第十条:诚信

甲乙双方均应遵守一切适用的法律法规,包括有关环境保护、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第十一条: 其它

11.1本合同所指“以上”,不包括本数;“以下”“以内”含本数。

11.2 快递详情单及快递详情单背面《契约条款》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1.3 因乙方提供的地址错误、变更未通知甲方原因导致另乙方的通知无法送达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另一方投递之次日视为送达日

11.4 甲乙双方的联络方式以本合同所记载的电话、通信地址为准。若对方的联络方式如有变更,应在变更之日起的10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若不能按时提供方式信息应承担由于提供通信地址不准确而导致无法收到对方发出通知的一切责任。11.5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日生效,有效期为一年。11.6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7 本合同终止后,协议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合规定的双方应履行而尚末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甲方:上海全峰快递

甲方: 公章

乙方:公章

负责人:

负责人:

银行账号:

****年**月**日

第三篇:快递承运服务合同

快递承运服务合同

委托方:cc(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xx(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服务内容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航空、公路、国内快递等运输服务。

第二条:服务确认方式

1、乙方通过电话或传真接受甲方委托,提供上门收货、提供运单、检查等服务。

2、达成委托后甲方应及时将运输所需全部手续移交给乙方(所运货物需办理审批、检验手续的)。

3、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应及时办理相关货物手续,按双方协商同意的承运方式及服务收费标准开具工作单,依协商的承运方式、期限规定将物品运至目的地。

第三条:运送过程中的安全要求注意事项

1、甲方所托运的货物应有合理的、符合安全运输的包装,应参加保险,保险费 ‰由甲方支付,乙方可代其办理;乙方应保证在上述服务过程中货物的安全,如造成货物丢失、短少、损坏等现象的,按货物的投险申明价值赔偿,最高不超过货物的投险价值.甲方未参加保险的货物若遗失、损坏,乙方按有关规定向甲方赔偿,国内货物最高赔偿额为当票货物运费的3倍(文件按1公斤计)。

2、从承运货物时,至收货人签收时止,乙方对货物的遗失、短少、变质、损坏承担全部责任。但有下列情况之一除外:(1)、不可抗力;(2)、货物的自然属性合理损耗或性质变化;(3)客户自行包装,因内在缺陷,造成货物受损;(4)客户自行包装,外包装完好而内装货物毁损、短少或遗失;(5)甲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6)经了解查证非乙方责任造成的损失;

3、收货签收后,该货物产生的遗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一切风险随之转移到收货人处,乙方不负责任。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查寻货物运输过程中的信息反馈。

2、甲方有义务按合同约定时间与乙方进行结帐,出现违约时承担其相关责任。

第六条: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达成的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税 号: 税 号:

公 司 地 址: 公司 地 址: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

签 字 日 期 : 签 字 日 期:

附件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确认本次开票金额为人民币: 元

甲 方:乙 方(公章)

签 字 日 期 : 签 字 日 期:

第四篇:快递运输服务合同

快递运输服务合同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鉴于乙方能够为甲方提供高效、便捷的货件快递服务,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作为承运人并支付相应费用,故双方经过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词语释义

本合同中下列词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含义:

1.1乙方提供的快递服务指:门到门的取件及派送服务,免费的货件跟踪查询服务,有偿的标准包装服务(国际货件提供免费标准包装服务(木质包装除外))等。

1.2 投递的标的物是指:甲方指定给乙方并由乙方快递人员投递到甲方指定地点的物品,其物品为符合法律规定的独立完整包装称为壹件,并以此为快递费用计量单位。

1.3 甲方的责任期间指:甲方应承担乙方收到货件之前和投递对象或其代收人签字接受之后的货件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责任期间内,在货件外包装不破损的情况下,对于货件内部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1.4 乙方的责任期间指:乙方快递人员从接到甲方订单并取到甲方货件开始,到收件人或其代收人收到货件为止的时间。乙方应承担责任期间之内货件损毁、灭失的风险。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必须保证其委托乙方投递的标的物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法律所规定的违禁品及法律不允许委托乙方运送的物品。

2.2 为保障甲方货件的及时准确投递,甲方在办理货件投递委托时,应当向乙方准确提供货件形状、有无特殊要求、准确的取送件地址、联系人及电话等与货件相关的信息,并对乙方提供的运输单据进行详细填写。

2.3甲方保证按合同约定支付给乙方服务费。

2.4 甲方应完成所有运单和其他清单所需文件的填写,若授权乙方完成,则甲方有义务保证向乙方提供准确及完整的信息。此外,如果甲方委托乙方投递的标的物涉及国际运输的,应自行取得出口所需的各种许可证和其他政府批文。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乙方应对甲方委托的货件进行适于运输要求的包装,特殊包装材料费由甲方负担(详见附件一《特殊包装材料费用表》)。

3.2 乙方应承担责任期间之内货件损坏、灭失的风险。

3.3 乙方应确保甲方货件的安全,检查货件的收寄规格并负责办理从发件之日起三个月之内有关货件的查询。

3.4 甲方的货件如果未能准时送达,乙方应在发现之日起48小时以内将信息反馈给甲方。

四、价格及结算

4.1 本合同所适用的价格表见附件二《快递收费标准》。

4.2派送货件的服务费每月结算一次。具体为乙方次月将上月费用汇总后凭快递单和对应金额的发票交甲方核对,甲方核对无异后20个工作日内付款。

五、对货件的查验权

5.1 在有关的国家机关依法查验甲方的货件时,承运人可以打开发件人委托运送的货件及其附带的运送文件、资料,以供检查;未经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承运人无权单方面检查发件人委托运送的货件等。发件人必须保证其委托行为是合法的,所委托承运人运送的货件是可以合法运送的,符合运送要求以及附带的运送文件资料是准确、齐全并合法有效。

5.2如果甲方委托行为或委托运送的货件违反了法律规定,则由发件人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的法律责任;承运人不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任何责任。

六、违约责任

6.1 如果乙方提供的快递服务给甲方造成损害且甲方未在运单上注明保值金额并支付相应保费的,乙方应按以下标准给予甲方赔偿。

A.丢件赔偿

i.5公斤以内每件货件赔偿人民币贰佰元整。

ii.5公斤以上其它快递货件赔偿人民币20元/公斤(毛重);但是,乙方负责赔偿每票运单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壹仟元整。

B.损件赔偿

i.5公斤以内货件按其实际损失的成本价值进行赔偿;但是,乙方负责赔偿每票运单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伍佰元整。

ii.5公斤以外货件按其实际损失的成本价值进行赔偿,最高赔偿标准为20元/

公斤;但是,乙方负责赔偿每票运单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壹仟元整。

C.晚件赔偿

i.乙方负责赔偿的晚件是指以下的延迟派送情况:

a.由于乙方责任,同城件延迟送货时间超过正常时间6个小时以上。

b.由于乙方责任,外埠件延迟送货时间超过正常时间3个工作日以上。

ii.符合以上2种情况的,乙方应当免除甲方当票货件的派送费,情节较为严重的按运费的2倍费用进行赔偿;但是,乙方负责承担赔偿每票运单的延误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贰佰元整。

6.2 甲方延误支付合同价款达90日以上,或乙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致使甲方遭受损失或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另一方均可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解除合同。

七、合同期限

7.1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年。

7.2 任何一方如欲终止本合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则本合同终止。本合同终止时,任何自然延伸的权利和义务继续有效,不受本合同终止的影响。

八、争议的解决与司法管辖

甲、乙双方同意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如果未能就争议的问题达成协议时,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江阴市人民法院裁决。

九、合同附件

以下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特殊包装材料费用表》

附件二:《快递收费标准》

甲方(托运人):乙方(承运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第五篇:快递服务合同 范本

快递服务合同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一、协议说明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共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文件物的收取、派送等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协议双方基本情况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任何与本协议相关的信函及费用结算,均使用本协议中甲、乙双方指定的地址和开户银行账号。

2.本协议一、二条中,甲、乙任何一方的名称、法定地址、开户银行、账号若有变更,变更一方应提前十五天以书面文件通知另一方,该书面通知经加盖公章并经双方业务代表签字确认方有效。

3.本协议须双方业务代表签印,并加盖公司印章方可有效。

4.本协议的所有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附件内容是协议主体的补充;经双方协商,附件可以在不更改协议本体的情况下独立增删、变更、修改,并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及有效期。

二、协议标的

1.本协议标的:乙方为甲方提供门到门快件及包裹派送服务。

2.乙方承运甲方快件到指定地点,该指定地点由甲方在托运书中具体指明。

3.乙方承诺有合法的经营资质和充足的运力资源,并有义务保证甲方快件安全、准时送达指定地点。

三、协议价格及费用结算

1.协议价格依本协议的所属附件为准。(附件略)2.根据本协议,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

3.本协议涉及的运输费用采用月结方式结算,乙方每月10号前向甲方提供上一个月发生的费用清单及货运签收联等相关单证,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费用结算账单明细和相关单证后,甲方进行核对和确认(甲方于10日内审核完毕),审核确认无误后,甲方应于20个工作日内通过现金或支票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不得拖欠。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快递服务费用支付延误,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获知快件在途情况信息和每单快件到货时间及收货情况信息。2.快件交接以后,甲方有随时对交付承运快件进行跟踪查询的权利。

3.甲方有权对甲方快件在乙方的运作过程进行监督,对存在的事故隐患有权提出书面意见。

4.甲方有通知乙方提货的义务。同时,甲方应准确给乙方提供提货地点、提货时间、快件数量、目的地等货运信息。5.甲方有义务按照协议规定及时支付乙方运输的服务费用。

五、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按时确认运输费用结算单据的义务和要求按协议规定及时支付运输费用的权利。2.乙方有要求甲方在快件交接时提供准确、完备的快件交接单据的权利。

3.乙方有拒绝承运不符合运输规则快件的权利。如甲方刻意隐瞒其交付的违禁物品,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取由此给乙方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社会负面影响的损失。

4.甲方交付乙方托运的快件,乙方应在承运过程中将准确的货运信息告知甲方指定人员。因特殊情况而发生变化的,乙方须把变化后的信息及时告知甲方,以便甲方作出安排。

5.乙方有解决和答复甲方对快件查询跟踪的义务。

六、免责条款

若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存在以下情形,则乙方免于承担赔偿责任:

1.托运人错误填写地址、姓名、电话等信息,导致货损、误送或迟送; 2.不可抗力造成的货损;

3.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所致的损失; 4.托运人的包装所致损失;

5.因收货人迟延或拒绝收货所致; 6.因为货损而导致的其他间接损失。

七、保险及赔偿

1.经甲、乙双方一致确认,若商品需要保价,则按申报的实际价值加收5%的保价费。2.对于甲方所托之物品、文件,因乙方之过失而造成遗失、损坏所衍生出之直接费用,含甲方客户因托运物品、文件的丢失、损坏而向甲方索赔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刊登遗失广告及补办该文件所发生的交通、通讯费用(甲方需提供相应的票据)并提供免费的补寄等,乙方须无异议赔偿给甲方,赔偿数额双方协商。

3.因上述原因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而产生的费用,乙方应于30个工作日内按上述标准给予甲方赔偿。

八、保密条款

1.合作期间,甲、乙双方应严守对方的一切相关秘密,包括商业、技术、公司政策、运价、客户名录、发货情况等,任何一方如违反上述条款并给对方造成不良影响的,违反方必须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2.本协议终止以后,在三年时间内,该保密条款对甲、乙双方仍然有效。

九、协议终止

1.本协议在出现下列情况时终止:(1)本协议期满。

(2)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

(3)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4)一方根据本协议构成违约,而履约方选择终止本协议。2.在出现以下情况时,乙方可以单方面终止本协议:(1)甲方连续两次付款超过乙方要求时间(30天以上)。(2)甲方交付乙方承运有违禁物品并有刻意隐瞒行为。

3.任何一方因内部原因欲终止本协议均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同意方可结束本协议。4.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经双方协商不能解决,可以向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5.处理争议期间,除有争议或必须仲裁的部分外,协议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

十、其他事项

1.本协议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一个月为协议试行期,试行期间如对合作不满,双方均有权终止本协议,但需提前五个工作日通知对方。

2.本协议有效期一年,协议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重新续签本合同。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在协议执行期间协商解决,并依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合同。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并对外保密。

甲方: 日期:

****年**月**日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日期:

****年**月**日

附 某公司的快递单样本(供参考和对比)1. 填写详情单前,务请认真阅读该单后面的“用户须知”。2. 请详细如实填写详情单内填写项目。

3. 为便于快件的迅速投递和联系,务请提供收件人和领件人的电话号码。4. 快件内请勿夹寄现金、危险品及任何禁寄物品。

5. 邮政法规定的:书信、各类文件、各类单据、证件、各类通知、有价证券等,请勿交本公司寄递。契约条款

由__________快递作为货运代理的发运人承认以下各条背书条款,作为共同遵守,并具有法律效力的约定条件,本条款自发运人和承运人双方签字之日起确认生效。

一、运单

______快递的运单是为发货人准备的、具有契约性质的、不可转让的运单。当发货人以物品所有人或代理人的名义填写本运单,并签字署名后即表示接受和遵守本运单背书条款的各项内容,并受法律保护。

二、发运人和承运人的责任及承诺

1. 发运人及其委托的代理人保证所委托发运的物品符合国家法律及运输部门能接受的,不违背承运人意志的物品。

2. 对委托承运的物品应妥善包装,且必须符合物品安全运输的要求,对特殊性质的物品(如重要物品,易损坏的物品等)。发运人应做好特殊包装,并向承运人作出特别声明,或实行保价措施。

3. 发运人必须在《______快递详情单》上用正楷汉字(国际件以英文)详细填写发运人及收货人的全称姓名、部门地址、联系电话等要件。

4. 发运人承认______快递有权放弃或拒绝不适宜快运方式运输的,有意或无意隐瞒物品真实品名及价值及国家法律明令禁止携带、邮寄、运输的物品,一旦违反,发运人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赔偿责任。

5. 发运人及其委托代理人保证接受和支付××快递所公布的物品运价及其相关的包装、仓储和退运费用。6. ______快递公司在原有收费标准基础上根据客户的要求,需要保价则按申报实际价值加收______%保价费,否则寄件人默认______快递公司为其保价最高限额______元。

三、被承运物品的知情权

______快递有权获知被承运物品的性质、品名、数量及重量等,协助有关政府部门和运输部门对承运的物品进行检查或查处。

四、被承运物品的置留权

发运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承运合同规定支付应付运费及相关费用,则承运人在没有取得有效担保之前,有权留置所承运的物品,并保留对发货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追偿权,且对由此而产生的任何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五、负责条款

1. ______快递对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物品运送延误、遗失、毁灭或没收不负责任,如战争、**、恶劣天气、航班延误、坠机、火灾、水灾及自然或人为的严重灾害及______无法控制的各种情况或由于发运人的原因造成的没收均不负任何责任。

2. ______快递对由于物品运送的延误或遗失所造成的间接损失或其他非主体性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3. ______快递对由于下列原因所造成的物品运送延误、运送错误及损失不负任何责任:(1)由于发运人的原因,如地址填写错误或不全;收件人地址变更或无法送达的地域等。

(2)由于发运人所委托运送的物品本身是国家有关政策、法令所明令禁止的,如易燃、易爆、易污染、易腐蚀、有毒的各类粉剂、水剂及其他违禁品。

(3)由于发运人未经声明及包装不当所引起的各种损失。

六、赔偿限额

1. 对一般物品(未经保价)均按每件最高人民币______元赔偿。2. 对保价的物品按实际金额赔偿。3. 最高报价额限贰万元人民币。

4. 特殊物品(不包含其商业价值),若国家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的赔偿,国家没有规定的,按物品的实际价值赔偿。

七、索赔

1. 任何索赔必须在交寄后______天内(以本单所填日期为准),由发运人提出,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运人,同时必须出具此详情单第三联原始副本及支付的费用收据。索赔的要求只有在运费已支付的情况下方可被接受,超过规定期限将视为发运人已认可所委托运送的物品完成了全部程序而放弃追赔的权利。

2. 发运人在提出索赔的同时,有义务继续承担并偿付所欠承运人的运费,发运人无权从中扣除申请赔偿的款项。

八、适用范围

1. 以上所列条款适用于所有享有______注册商标使用权及经营代理权的公司或其他的指定代理人。

2. ______快递与发运人之间所签订的所有协议均应符合双方利益及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接受所在地区仲裁机构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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