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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公司汽车租赁合同(共5则)
编辑:雪域冰心 识别码:13-553053 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7-01 14:29:01 来源:网络

第一篇:物流公司汽车租赁合同

汽车租赁合同中,租赁期间负责对车辆例行保养和小修,如车辆在例行保养和小修时需更换零部件,应事前取得甲方的许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汽车租赁合同。欢迎阅读与参考!

物流公司汽车租赁合同1

租赁单位_____

经过租赁经营指导小组和答辩委员会的答辩审查,___(以下简称甲方)决定将____租赁给___(以下简称乙方)个人经营,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1.租赁期为__年,即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2.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为_____厂长,具有法人代表资格。

3.乙方需请两名保证人,共同以个人财产作为抵押,其中乙方为____元,保证人共为2258元。乙方及保证人用以抵押的个人财产经甲方和公证处共同调查并登记造册后,在租赁期内不得转移或变卖。

4.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_____拥有完全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包括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行政干部任免、规章制度的制定,以及分配形式、生产经营方式的确定等。

(2)依法有权从事多种经营并决定其经营方向。

(3)有权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对职工进行表彰、奖励和处分、辞退等奖惩处理。

(4)有权按政策规定招收租赁期内有关的临时合同工。

(5)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令和法规;接受主管部门的领导和综合部门的指导、监督;自觉接受企业党组织和职代会的监督,保证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和合法权益;定期向职代会汇报工作,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6)对企业的财产、必须进行社会保险;要按国家规定标准提取折旧基金和大修理基金,维修和更新设备、房产。合同履行期满,要按固定资产清单如数返还,并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____%以上。

(7)按规定交纳个人所得税。

5.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2)甲方应积极支持乙方行使正当职权,帮助、指导乙方依法管理和经营企业。

6.租赁经营的分配:

(1)_______应照章纳税,并按规定缴纳能源交通基金。

(2)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基数租金____元,当____钢球厂年实现利润大于租赁的基数利润时,以下形式确定数额缴纳租金:基数利润×利率=基数租金_____×_____=_____元

租赁年度实现利润

租金=基数租金=-----------

租赁基数利润

当_____年实现利润小于租赁基数利润时,按规定的基数租金1100元缴纳,不足部分由承租人和保证人用个人资产抵补。

(3)甲方收到租金后,应按有关规定全部返给____作为企业留利。

(4)乙方对本企业的留利必须合理使用,百分之四十作为企业发展基金,百分之六十作为福利基金。

(5)______的盈利,按规定交纳所得税后,按税后利润提____%作为乙方个人收入,乙方从租赁收入中除按规定向甲方交纳租金外,每年应提留___%作为风险基金;乙方每年从个人收入中扣除租金、风险基金后,其余全部为自己个人所得,对保证人的获利额,由乙方与保证人议定并从乙方个人所得中分给。

(6)租赁期间停发乙方的工资和奖金(保留原工资级别,如遇调整工资,可按规定给予调整级,但不发薪金)乙方可按每月预支生活费用,数额可略高于其原来工资和资金之和,但最高不得超过原工资和与奖金之和的二倍。

(7)乙方提留的风险基金应存入______,并按银行存款利率计息,存入企业期间可用于生产经营,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后由乙方全部(含利息)提走。

(8)_____的租赁年度实现利润,除按规定交纳所得税、租金及支付乙方个人收入外,其余部分为企业留利基金,核定____基数留利基金为______万元,租赁期间企业留利基金应逐年增长,如达不到基数留利基金____万元时,乙方应用私人财产赔偿减少额的____%。

7.甲乙双方对_____要遵守如下经济政策:

(1)按集体企业管理,并按集体企业征收工商所得税和奖金税。

(2)以企业_____年工资总额____万元,产品销售收入____万元(即百元销售收入的工资含量____元)为基数,各租赁年内职工工资总额随销售收入的增减而浮动,只要人均利润、上交利税和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高于工资增长幅度,允许职工工资(含奖金,计件超额工资)据实列支,计入成本,因国家统一调整职工工资而需增加的工资总额另行增补。

(3)用自有资金进行技术改造,项目投产后的新增利润一年内由企业留用,经财税部门批准还可适当延长留用期;用贷款进行技术改造,允许用新增利润税前还款,还贷后,企业可按核定的比例提留福利基金。将自有资金与贷款合并使用所获得的新增利润,按自有资金所占比例提留给企业,继续用于技术改造。

(4)以前年度应该归还的技术贷款,在租赁期内逐年归还,因归还技术贷款而减少的利润允许提取福利基金,由于归贷而减少的利润均不影响乙方的提成基数,其资金来源应由增提的福利基金支付。

(5)因生产经营需要对房屋进行改造,只要投资额和面积没有超过国家有关规定,免征建筑税。

(6)乙方除交纳租金外,不再交纳承包费。

8.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非法干预对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负责。

(2)乙方若不能按本合同规定如期如数缴纳租金,其不足部分由乙方和保证人用个人的抵押财产抵补。抵补原则为:①先乙方后保证人;②据低补数额需要,对保证人按登记财产赔尽为止;③要保证乙方个人及家庭必需的生活费;④抵补不够部分由乙方同甲方签订债务合同,经公证处公证生效。

9.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均不得随意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

(2)因国家政策的变化或自然灾害的影响,致使租赁经营无法按本合同规定执行时,甲乙双方均有权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

(3)因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或其它原因损害了甲方的利益,或因甲方违反合同规定,严重干扰乙方生产经营自主权,致使乙方无法自主经营,合法收入得不到保证,甲乙任何一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

(4)如乙方发生意外而无力执行合同时,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

(5)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并经公证处认可方为有效。若双方达不成协议,经公证处调解无效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判决。

10.本合同需由甲乙双方及保证人签字,并需经公证处公证后方可生效。

11.本合同公证费用由_____支付。

1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随时协商解决。

13.本合同正本六份,甲乙双方及保证人和公证处各一份;副本九份,报市经委、市体改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审计局、市劳动局、市工商银行、_____区税务局、人行____办各一份备案。

甲方:_______

甲方代表人:______

乙方:_______

保证人: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物流公司汽车租赁合同2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在诚实守信、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设备齐全、车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证件齐全的车辆,车辆基本情况如下:

二、支付方式

三、协议期限为1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协议期内汽车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只有使用权,不得转租、转借、抵押和进行客运以外的货运行为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协议约定交付所用的车辆;

(二)甲方应及时足额的交付车辆抵押金;

(三)甲方应按协议约定正常使用车辆。因使用保管不妥当造成车辆损失的,如轮胎单独损坏,车辆在淹及排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操作不当致使发动机损坏等,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在租赁期间内配合乙方进行正常保养及年检的责任,按期进行保养,如遇年检。

(五)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停车费、过路过桥费、高速公路费、违章罚款等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提供相关单据发票,实报实销。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时向甲方交付协议约定车辆;

(二)协助甲方处理车辆保险事故及修理受损车辆;

(三)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乙方有权解除协议,收回车辆;

(1)甲方利用甲方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不按协议约定使用甲方车辆的;

(3)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将乙方提供的车辆转租他人的;

七、除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解除协议的条件外,当事人变更解除协议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八、协议期满,甲方续约的,应在协议期满前5日内办理续约手续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物流公司汽车租赁合同3

出租方:

承租方:

本着互惠互利、相互信任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就车辆的长期租赁合作事宜共同协商,并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出租方的权利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 出租方的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良好、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其中包括本车的行驶证、购置税证、年检牌等。

2.向承租方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车辆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并指定车辆所在市提供定期维护保养,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4.负责提供车辆所在市区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5.提供给承租方的租赁车辆仅限在海南省内使用。

6.承担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7.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8.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9.不委派司机只负责租赁车辆的机油、制动液、发动机冷却液、轮胎气压等常规检查项目。出现简单机械故障时,由承租方负责通知出租方,并到指定修理厂进行维修。如因客观原因确实不能到达的,由出租方负责处理。

10.负责出租车辆向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车损险、盗抢险、第三者责任险,并向承租方提供复印件。

11.向承租方提供有效合法的证件。

第三条 承租方的权利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第四条 承租方的义务

1.如实向出租方提供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改装车辆。

5在车辆及车辆钥匙由承租方保管时,停驶车辆盗抢,由承租方承担不高于保险公司不能理赔部分的50%的因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除此之处的情况由出租方自行承担。

6.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7.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承租方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及时通知出租方,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8.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9.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10.负责租赁车辆发生的日常费用(其中包括汽油费、补胎、停车费、洗车费)。

11.负责按期归还租赁车辆,需续租的,可经双方协商继续租用,在合同期满一个月内且尚未签订续约条款期间,照原价计收租金。

第五条 租金、租期及结算方式

1.租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租金为:人民币¥ 元

3.租赁车型:

4.所有价格已含税。出租方收款前需向甲方开具相应、合法、有效发票,且出租方所提供的发票必须与税务机关登记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合国家税务法律规范的,承租方对价款不予结算,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由出租方承担,如给承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出租方必须赔偿。

5.承租方提车前一次性支付出租方一个月租金,承租方支付租金之日起,可随时提车,出租方必须适驾车辆交付给承租方。双方续租则按月支付出租方租金。

6.承租方租期未满一月按本合同约定月度租金折算后的日租结算

第六条 意外风险

1.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如出租方应投保而未投保、未能及时理赔或其他原因导致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出租方自行承担。

2.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 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任何一辆租赁车辆达不到正常行驶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

3.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或车辆维修期超过6小时的,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补偿承租方遭受的损失。

4、如出租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向承租方支付本协议总价款30%的违约金。

第八条 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因承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租赁车辆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不必征求承租方的同意,但应告知承租方所有权转移情况。租赁车辆所有权转移后,所有权取得方即自然成为本合同的出租方,享有并承担本合同中出租方所有的权利和义务。

2.承租方如有需要将租赁车辆使用权转让给第三方,必须事先与出租方达成书面协议。

3.任何一方注册信息变更应书面通知对方。

4.出租方经营许可证被吊销、注销或暂时失效的,应在24小时内通知承租方,本合同即终止。承租方须在一周内归还租赁车辆,租金计算以车辆正式归还时间为准。

第十条 合同附件

《汽车租赁登记表》等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做为补充条款。也可将变更事项登记在合同变更记录内(经双方指定经办人签字确认),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一条 生效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未果的,可向承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出租方(签章): 承租方(签章):

电 话: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账 户:_______________ 账 户: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

物流公司汽车租赁合同3篇

第二篇:物流公司租赁合同

场地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浙江省场地租赁管理等有关法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租赁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场地位置、面积

甲方将位于XXXXX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停车场内的场地编号为 ____面积___亩出租给乙方。

二、租赁场地用途

乙方将租用的场地作为停车使用,不能另作他用,如改变场地用途,须征得甲方的同意,另签补充协议。甲方保证乙方按上述租赁场地用途正常使用,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场地转租给第三方,否则场地收回,不退租金,押金。

三、租赁期限

甲方从______年__月___日起出租场地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年__月____日止(租期1年)。

四、租金、押金及付款方式

1.上述场地年租金为____万元。租金一年付一次,甲乙双方签字生效,乙方支付租金后甲方交付场地。2.场地使用水电属于二次供给,乙方使用的水、电甲方按实际发生计量,电价暂定为1.3元/度,水价暂定为6.00元/吨,每月25日按水表、电表数结算。水、电费如国家或上级部门有指令性调整,则甲方也作相应调整。

3.为确保场地内设施不遭人为损坏和二次供水、供电正常运转,乙方须向甲方交押金伍仟元,不计利息。租赁期满退租时,若场地设施完好,乙方使用的水、电费全额结清,则退还押金。如有损失,照价赔偿。

4、为确保税收指标(每亩8万元)的完成,乙方须交纳税收保证金一万元/亩(不计息),共计_____,与租金一起同时付清。租赁期满,如税金交纳良好,乙方若不再续租,则税收保证金全额退还。

五、甲方与乙方协议变更

1、当租赁期满或台塑项目建设需要提前使用该场地时(未到期前使用该地块,甲方应以书面方式提前50日告之乙方),乙方须在租赁期满日或被告知归还日前做好清理善后工作,包括无偿拆除建筑物,无条件无偿归还该场地给甲方,并不得挖走场地和道路混凝土以下的沙石料等。

2、因台塑项目建设提前使用该地块终止租赁协议时,租金按实际使用期限结算。剩余租金,押金,一次退还给乙方。

六、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利用场地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2、擅自将场地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3、不按时交付租金及水电费的;

4、将押金转换为场地租金或水电费的;

七、乙方的责任

1、若乙方逾期一个月仍未交付水电费,甲方有权切断乙方的水 电供应。

2、租赁期间,若乙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终止合同,乙方必 须提前50天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并应偿付违约金给甲方,剩余租金按10%计算退还。

3、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场地设施及用途,乙方若因故意或过失造成场地设施的损毁,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乙方若需在该场地上建办公用房,需经甲方书面同意,统一规划后实施。

4、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无偿拆除房屋及搬出全部物件,7日内若场地上仍有余物,甲方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甲方可自行处置该场地,一切后果乙方属于认可自负。

八、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在执行租赁场地协议时,付清首期租金后,方能取得场地使用权。

2、乙方需自觉遵守公共环境卫生条例,遵守甲方的各项安全、消 防等管理制度,遵守业主(住用人)公约,若违反有关规定而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负。乙方应负责做好场地“三保”工作。

3、租赁期满时,若乙方需续租,应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租赁权,另订合同。

4、甲方保证乙方享受政府给予甲方的各种优惠政策,不能截留政府给予乙方的各种补助,补贴、税收返还资金等。以后街道政策不变,甲方对乙方政策同样不变。

5、道路管理费用已包括在租金内(卫生费用每间房子5元/月单独缴付)。

6、甲方保证场地内车子可以正常进出。

7、甲方不干涉乙方各种合法经营活动,乙方以公司名义运作,独立核算。

8、乙方不准在停车场内设立加油站,不准转停外来车辆,只准停放乙方本公司车辆。

9、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北仑区人民法院裁决。

10、本合同订立之日先付水电安装费陆仟元,甲方负责水电安装到乙方场地,乙方租赁期免费使用(陆仟元安装费不退还),产权归甲方(其余租金订立之日一次付清)。

1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1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三篇:公司租赁汽车合同模板

为了避免争议,在租赁合同中对租赁物的基本信息应进行明确约定,如租赁物的规格、质量、数量等。签订汽车租赁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汽车租赁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个人汽车租赁给公司合同1

出租人(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人(乙方):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第一条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汽车租赁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租赁物

本合同中所称的租赁标的物为 汽车,车牌号码: 苏E。(以下简称租赁物)

第三条 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赁期不得超过租赁物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满乙方需要续租的,应当在期满前 30 日内通知甲方,经协商一致后,双方办理续租手续。

3.若甲方在租赁期间转让租赁物的,甲方需提前 30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租赁物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所有人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第四条 租金

1.乙方需支付车辆年租金 元/年,不含驾驶员。

第五条 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交付乙方的租赁物性能良好,符合道路运输要求,并具备相关的运营许可手续。如因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甲方保证租赁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利或权利瑕疵,负责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3.乙方负责办理租赁期间租赁物的各项保险,并承担相应的保险费及租赁期内的养路费、年检费、驾驶人员的体检费等。租赁期内发生的车辆违章罚款、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及停车费由乙方承担。

4.租赁期间,乙方应做好租赁物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租赁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赁物发生故障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租赁期间因车辆事故或交通事故所发生的费用,除由保险公司支付外,剩余部分由乙方承担,但因甲方隐瞒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证租赁期内按租赁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赁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损除外。

7.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将租赁物转租、转借、转卖。

8.乙方在租赁期间内经甲方同意后,可以对租赁物进行外观装饰或设备添附。租赁期满后,添附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后会对租赁物造成损害的,由双方协商处理。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有权将租赁物上一切有关乙方所使用的企业标识及注册商标标识予以覆盖或拆除。

第六条 租赁物的交付

1.本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租赁物交接确认书”,进行.租赁物交接。

2.租赁物交接时,甲方应当向乙方说明当时知道或应当知道的租赁物质量瑕疵,并在“租赁物交接确认书”上标明。

3.租赁期满后,由甲乙双方共同约定交接地点,并办理相关手续进行租赁物交接,签署“租赁物收回确认书”。甲方对租赁物的毁损有异议的,应当在双方签署“租赁物收回确认书”之日起30 日内提出,否则视为租赁物完整无非正常损害。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租赁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在租赁期间内,由于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毁损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甲方在租赁期内没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应返还乙方剩余租金外,还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财产损失或无法满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于履行双方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各种保险、交通管理、危险品安全管理等费用的义务,影响乙方正常使用超过 30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赁物连续或累计无法正常使用超过 30 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5.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6.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当以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九条 押金条款

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币 元给甲方。

2、甲方应于本合同期满或双方解除合同后30日内,扣除交通违章罚款数额后,将剩余押金归还乙方。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采取以下 方式解决:

1.双方均可以诉至 方所在地法院依诉讼解决。

2.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共 3 页,一式 2 份,甲方执 1 份,乙方执 1 份。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个人汽车租赁给公司合同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车辆,租车期限____月_____日至年月日。

2、车辆信息:汽车名称及型号,车牌号:

3、租还车地点均为。

4、租金合计:,预付定金租车款的,使用车前支付租车款全款。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证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

2、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对租赁车辆投保财产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等费用。

3、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

4、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5、协助乙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时按规定办理索赔手续。

6、甲方有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有权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缴租金和车辆损坏缺件,保险理赔不足部分的赔偿,押金仍抵压不足的,有继续索赔的权利。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如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认真检查并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点清车辆附件(详见附件),验收签字后驶离。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遗失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盖章签字起即刻生效,如有异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附加协议(与车辆租用合同书同等效力)。

甲 方(章): 乙 方(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个人汽车租赁给公司合同3

出租方: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

一、租用车辆状况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租用登记表》和《车辆交接单》

二、租用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租用登记表》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用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连续拖欠应付款超过3日。

在以上情况下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2.不承担租用车辆于租用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出租方应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抵押金之后,将所租用车辆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帐或收到现金之日为准。

5.提供车辆应当适用,行驶证、养路费齐全有效。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自主选择欲租车辆。

2.于租用合同规定的租用时段拥有所租用车辆的使用权。

3.对租用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4.按期如数交纳租金、抵押金。

5.自行承担租用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路桥通过费用。

6.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义务。

7.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8.承租方必须承担由于承租方行为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9.协助出租方在租用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五、押金条款

1.承租方应于租用合同书签署之日根据出租方关于押金的规定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抵押 金给出租方。

2.出租方应于租用合同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将剩余押金归还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六、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用车辆提供相应保险,详见《汽车租用登记表》)若承租方要求增保其它险种,出租方可代办手续,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证明手续,且承租车辆符合《汽车租用登记表》中规定的由出租方进行保险理赔的车辆时,停止计算租用费用。承租人在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最长不超过四个月)的车辆租金的40%及保险免赔部分。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交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及保险公司免赔额。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的2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承租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并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

七、担保条款

保证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义务负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从保证人签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有效期满后两年。

八、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用金额总数20%的违约金。承租方应按双方签定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用车辆,每逾期交还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每提前交还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本合同所指经济损失,均包括租金损失,租金损失赔偿标准按《汽车租用登记表》所列租金标准计算。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用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十、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贰年,本合同有效期内,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对承租方的每次租用均负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担保责任。

十一、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由当地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合同及附件

《汽车承租人须知》、《汽车租用登记表》、《车辆交接单》、《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汽车租用合同书》补充协议

为进一步明确承租方租车去外埠(外埠系指成都以外的地区、下同)应遵循的权利与义务,出租方与承租方在《汽车租用合同书》的基础上,签订如下补充协议:

第一、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去外埠的客户,在客户交纳相关费用后,为客户提供合同、有效的证件,并在租用登记表中确切著名客户离开成都的起止日期及客户的大致去向。

2.长途附加费指因车在外地发生事故、故障及其他问题后处理费用将相应提高而收取的额外附加费。按外出里程不同,收费标准如下:

距成都市区里程 普通客户收费 会员收费

300公里以内 50元/天 40元/天

300-600公里 100元/天 80元/天

600公里以上 200元/天 160元/天

3.购置附加费证明押金普通客户为10000元,会员为20_元,出租方未收取押金可以不向客户发放购置附加费证明。

4.对租车去外埠的客户发生救援需求时提供有偿救援。

第二、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

1.承租方租车去外埠必须事先告知出租方,并交纳长途附加费及购置附加费证明押金。

2.承租方租车去外埠发生车辆故障或出险,必须当即与出租方联络。

3.承租方在外埠需要出租方提供救援时,应交付相关费用;外埠救援施救收费标准如下(单位:元/公里):

(1)承租方已交纳长途附加费及购置附加费证明押金,收费标准为:

救援出车费  单程拖车每公里收费   现场抢修费,不含配件费

距市区里程300公里以内  200      8            1000

距市区里程300公里以上  200      10            20_

(2)承租方若违反本补充协议第二项1、2款的规定,除须补交长途附加费外,外埠救援施救收费按本规定收费标准的1.5倍收取。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

担保方: 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

公司租赁汽车合同模板

第四篇:汽车租赁公司合同

汽 汽 车车 租 赁 合 同

赁 司

租 公 汽车租赁合同

一、名词解释 1.出租人:

2.租车人:与出租人签订汽车租赁合同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或个人,租车人在租期内对车辆拥有使用权。

3.车辆:出租人向租车人提供使用的车辆,车辆所有权属于出租人。

4.租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还车之日止。如在原定租期内,租车人拖欠租金,租期至拖欠结清之日止。

5.车辆损失:车辆的车身、车内的设施、各部机件、轮胎、附件工具、证件等装备的丢失或损坏,以及造成的损失费用。

6.租金:签订合同时,合同规定的租车费用。

7.保证金:为了保证租车人履行合同义务由租车人预交的一定数额现金。8.车辆保险: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辆盗抢险、不计免赔。

二、出租人的义务

1.出租人对租车人提供技术状况良好的整洁车辆,配备齐全有效的随车证件(行驶证、年检证、税讫证、养路费证、机动车保险证、车辆购置附加费证、道安费证)。

2.负责向租车人介绍车辆的基本性能和一般使用操作要领及有关业务咨询服务。3.负责车辆定期保养及车辆合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故障维修和抢修。

4.负责为合理使用过程中因车辆故障不能及时修复的租车人提供车辆替换,如无替换车,则免收修车期间的租金或顺延用车时间。5.负责车辆保险。

6.协助租车人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和按保险公司规定办理索赔手续。

7.出租人为租车人代办租赁汽车车上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及索赔事宜,费用由租车人承担。8.根据租车人需要配备司机服务或提供有关车辆的其他服务。

三、租车人的义务

1.租车人使用的营业执照、公章或合同章必须真实有效,如属伪造和超过实效期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租车人负责。

2.租车人配备的驾驶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并具备两年以上驾驶经历,非经出租人同意的驾驶员无权驾驶出租人的车辆,否则,后果由租车人负责。

3.租车人租用的车辆不能转租、转借、处理、抵押,不能对车辆行使超出本合同的其他权利。4.严禁酒后驾驶,严禁使用车辆进行违法活动,严禁使用车辆参加竞赛及作测试使用,严禁使用车辆进行盈利性质的货物运输,严禁运送易燃、易爆、易腐蚀品。若有违反,一切经济损失及后果由租车人负责。

5.租车人应做到每日检查车辆的机油、刹车油、助力转向油、离合器油、不冻液、灯光、轮胎气压、里程表、发现问题及时与出租人联系。

6.租车人因未按车辆技术规程检查操作或使用不当造成车辆故障或损坏,出租人不免费提供替换车,车辆修理费和修理期间的车辆租金由租车人承担。

7.租车人应按出租方的安排,准时参加车辆的年检、车辆的维修保养。因逾期年检、漏保造成的损失和费用由租车人承担。8.租车人若遗失牌照或有关证件,应自行去有关部门申请补办,补办期间的车辆租金及补办手续费由租车人承担,直至车辆能正常行驶时止。

9.车辆使用期间,由于租车人使用不当造成的如轮胎碾坏、车内设施、附件、工具等遗失、损坏(不属于保险索赔范围的损坏)按规定价格赔偿。

10.租车人要保护好出租人车辆上的特征标志,不得涂改、摘除和破坏,违者按损失成本的2-3倍赔偿。

11.租车人严禁私自拆换车辆的任何机、部件和车上设备设施,违者按所拆换原部件价格的2-3倍赔偿。

12.租车人严禁拆动里程表。如有拆动,将按使用期内规定里程总数的5倍赔偿。

13.租车人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所有条款,按规定的还车日准时将车辆及有关证件还给出租人。

四、意外交通事故的处理

1.出租人所投保的车辆仅限于出租人允许的驾驶人员驾驶。

2.租车人发生交通事故,应当及时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保护好现场,并在24小时内向出租人报告,租车人须如实填写事故报告单,事故处理结束将交通管理部门的证明和其他资料在15天内送交出租人,据此办理保险索赔事宜。逾期(15天内)因不能提供交通管理部门证明和其他资料而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的,其事故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租车人承担。

3.事故发生后,租车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擅自处理事故和安排修理。否则,押金转作违约金不予退还。

4.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保险公司赔付数额外的一切损失(包括超出保险金额外的损失部分,保险公司免赔部分及不予赔付的部分等)由租车人承担。造成车辆丢失、报废的,租车人还应承担保险公司赔偿出租人车辆损失之前整个停运期间的租金和因停运而产生的其它损失和费用支出。

5.造成责任事故的车辆停驶和修理期间,出租人不再免费提供替换车;租车人要承担事故停驶、修理期间的租金。

6.若租车人在使用中发生碰撞等事故,不论租车人或其得到出租人允许的驾驶员有无责任,驻车人均需负担20%的维修费用,作为加速折旧的补偿。

7.未办理乘员险或人身伤害损失超过乘员险保额的,其损失由租车人承担。8.租车人在租用车期间一旦发生意外需先行垫付资金的,均由租车人承担。

五、租金、保证金及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的同时,租车人要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同时预付租金。

2.租车人必须按照出租人要求的付款方式,按时付款。对于逾期付款的租车人,出租人将按照日租价收取租金,并每日收取拖欠总金额的1%的违约金。

3.租期内租车人如提前终止合同,则按日租价结算,并赔付出租人租金总额20%的违约金。4.按照合同规定,租车人超过限用公里,应付超公里费;超过租用时间应付超时费。5.租车人如需提供驾驶员服务,出租人将收取一定的服务费。6.路上费用(过路过桥费等)、车辆燃料费、停车费等由租车人自理。

六、其他

1.租车人若要求延长租期,必须在合同期满前到出租人所在地办理合同延期手续,出租人将视情况决定是否签订延期合同。

2.对于合同期满后,未办合同延期手续,不按时交还出租人车辆的租车人,出租人将按恶意骗租提交公安机关依法办理。给出租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按合同第五条第二款支付租金外,押金转做违约金不予退还。

3.对于不履行合同条款和对车主利益造成危害的租车人,出租人有权随时收回车辆终止合同,4.5.6.7.8.9.并有权收取赔偿费。赔偿标准按违约后果的1-2倍收取。

出租人不负责因车辆事故给租车人造成的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其他经济损失。

租期内如遇国家重大经济政策变化,或出租人于租车人遇有不可抗拒的客观情况时,经双方协商,可对合同条款作相应调整。

如合同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协商不一致时,由出租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期限以车辆交接单及租车单的日期为准。

本合同的条款内容有效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当年有12月31日止,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即:有效期内租车人若再次租赁车辆,只需填写《车辆交接单》及《汽车租赁登记表》并签字,视为双方成立新合同。次年,双方签订新合同条款。本合同附件为《车辆交接单》及《汽车租赁登记表》,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名称(或姓名):

甲方代理人: 乙方代理人:

年 月 日

第五篇:公司汽车租赁合同

车辆租赁协议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

车牌号为

车辆事宜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应提供状况符合标准的车辆以及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并且告知车况,乙方应提供行驶证和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留复印件备存。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该车租赁期限自2017年

日起至 2017 年

日止。

第三条 租金: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按每辆车带司机

元整,乙方在租期内无偿使用甲方该车辆。

第四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第五条 违约责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甲方有权按国家标准收取修车费。

第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七条 特别约定: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且协助处理。

第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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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公司汽车租赁合同(共5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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