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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第二季度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宣传总结
编辑:空谷幽兰 识别码:13-672946 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9-03 14:14:55 来源:网络

第一篇:2011年第二季度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宣传总结

2011年第二季度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宣传

活动总结

我乡于2011年2月10日至2月13日在街上开展全乡人口性别比宣传教育活动。由乡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乡宣传教育工作的安排部署,各管理区、各村、各有关部门参与此次宣传活动。

本次宣传活动动员了报刊、广播等大众媒体开展宣传工作,在集市等人流量较大的公共场所设立了大型公益宣传画、标语牌;并在赶集天向群众发放“关爱女孩、保护女童、男女平等、共建和谐”为主题的宣传单,在赶集天通过组织猜谜活动使“关爱女孩、男女平等”思想在群众心中有了深刻的印象。本次宣传活动注重群众宣传与社会宣传相结合,积极动员了各种社会资源,形成宣传合力,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本次宣传发挥典型带动作用。一方面。我们努力营造有利于女孩成长的社会氛围,建设了一批“关爱女孩”行动宣传公益广告牌,在乡村增设一批有利于女孩成才的基础实施;充实了乡村生育文化知识长廊,完善了“关爱女孩”行动宣传版块;树立一批女孩成才典型,在全县营造起有利于女孩的良好氛围,减少“两非”现象的发生。另一方面,加大“两非”案件曝光力度,抓好反面典型,给人们警示教育,惩前毖后,抑制“两非”现象的发生,使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

第二篇: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协议书

瓮安县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协议书

甲方:瓮安县松坪乡人民政府

乙方:松坪乡村组夫妇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在乙方取得生殖健康服务证或二孩生育证之日,每月为乙方免费进行一次孕期保健,直止胎儿分娩。并提供优生优育知识咨询服务。

2、乙方怀孕后,不得随意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施行人(药)流、引产手术。如确因病理性原因需要人工终止妊娠的,必须首先向甲方报告,并出具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理性证明,甲方同意并报县人口计生局审查取得终止妊娠证明后,方可终止妊娠。若乙方自行终止妊娠的,甲方有权收回生殖健康服务证或二孩生育证,将根据有关规定不再安排生育指标并处以3000元的经济处罚。若乙方强行生育的,甲方按政策外生育处理。

3、乙方妊娠14周以上时,不得终止妊娠,但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终止妊娠的除外:

(一)胎儿患严重遗传性疾病的;

(二)胎儿有严重缺陷的;

(三)孕妇患严重疾病,继续妊娠可能危及生命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健康的。需要进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应当持有本人身份证和依法批准进行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病理文书及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相关医学诊断结果,并经县人口计生局组织核实出具证明后,方可终止妊娠。

4、若乙方生育后子女死亡的,应在24小时内向乡镇计生办报告,并提供死亡证明。对既不报告又不提供死亡证明的,甲方将按有关规定不再安排生育指标。

5、乙方分娩时,必须通知村卫生室人员或村人口主任陪同分娩,否则,甲方有权处以500元的现金罚款。住院分娩的,须到县卫生局批准有资质接生的单位分娩。

6、乙方不得遗(溺)弃女婴,若甲方调查发现乙方将所生育女婴送他人喂养或用其他方法溺弃的,甲方将不再安排生育指标并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此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瓮安县松坪乡人民政府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松坪乡村组夫妇(签字):

陪护分娩人员:联系电话:

年月日

第三篇:开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

XX关于开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

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切实降低XX镇出生人口性别比,改善人口性别结构,促进XX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决定在XX镇开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严格依据党和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坚持标本兼治,进一步加强对生育过程的有效控制,严厉打击非法鉴定胎儿和非法施行终止妊娠手术(以上下简称“两非”)的违法行为,促进全镇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平衡。

二、工作目标

(一)政策内二胎及以上孕妇登记上报及时达85%;上报孕妇的孕情监测、随访服务率达到100%,政策内二胎及以上孕妇劝留在家待产比例达到95%以上。

(二)每个村要上报一起“两非”案件线索。

(三)全镇出生人口性别比达到市布规划指标。

(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和完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经常性工作制度和长效工作机制。

三、工作重点

(一)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大力营造活动氛围

1、镇委、镇政府召开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动员部署全镇开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活动,印发实施方案。

2、编发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活动简报,及时搜集信息,掌握动态,指导工作。

3、各村、各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开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活动的重大意义、实施方案内容、举报奖励政策等。

4、在电视台上,播放活动的主要内容及“两非”案件举报电话。

5、各村各单位要利用各种重大节日,组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6、各村、镇直各单位自力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活动简报和宣传专栏。

(二)大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认真落实有利于女孩生存发展的政策和措施。

(三)建立政策内及以上孕妇上报、孕情随访、监测和管理制度。

1、对当年符合政策生育二胎及以上怀孕4个月内妇女及时登记上报和进行孕情访视、监测的对象进行清理登记、上报。镇、村干部对所包保的对象要每月进行一次访视,并将访视情况作好记载。对在怀孕4个月以上办理二孩《生育证》的对象要认真调查,做好调查笔录。对乡镇机关干部在随访时,弄虚作假、工作不负责任、孕情消失后包保干部不清楚和乡镇计生服务中心人员不按时进行孕情监测检查的,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理。

2、各村(居)委会对历年来涉嫌遗弃、溺杀女婴的对象、2011年3月以来有引产史的育龄妇女进行清理、登记,并由镇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专班逐一调查,制作调查笔录。

3、各村计划生育办公室对2011年3月以来《村级计划生育信息月报告单》上有孕情而没有生育的对象进行清理、登记;对2011年3月以来政策外生育男孩对象、政策外怀孕大月份引产对象、政策内怀孕大月份上报孕情对象等进行清理、登记,并由镇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比专班逐一调查,制作调查笔录。属“两非”案件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健全医疗保健、计生技术机构的监管制度。

1、XX卫生院、计生服务站、要在醒目的地方刷写打击“两非”的宣传标语,在B超室、妇产科、药房张贴禁止“两非”的永久性警示标志。

2、XX卫生院、计生技术服务机构负责人要与B超室执行机人员、妇产科医生、药房司药人员签订禁止“两非”的责任书。

3、对孕妇进行孕检、终止妊娠、分娩要实行实名制登记,并报镇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活动办公室。

4、对从事“两非”的人和事要坚决按有关规定从重从快处理。

(五)建立终止妊娠药品销售监管制度。

1、药监部门要药店醒目的地方张贴禁止“两非”的永久性警示标志,并与药店负责人和药品销售人员签订禁止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责任书。

2、对药品销售单位和个人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按规定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并吊销营业执照。

四、工作要求

1、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活动以镇为单位开展。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发现“两非”线索,镇纪委、公安派出所、计生专班、乡镇挂村干部组成的专班迅速介入,一查到底。

2、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镇直各单位除开展本部门打击“两非”专项活动外,要切实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强化各级各部门在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工作中责任的意见》,借

鉴外地的成功经验,用足用活行政的、经济的、纪律的、司法的手段,保证打击“两非”案件有重大突破,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获得成功,我镇出生人口性别比有明显下降。

3、要加强督查。镇督导专班对各村、镇直各单位开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活动的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督查。要严肃纪律,严禁图形式、走过场、弄虚作假或有案不查、查而不处。

4、要严格奖惩结账。对举报“两非”案件,经查实的按规定给予举报人500-1000元的奖励,并为举报人保密;对查处有影响的重大“两非”案件的单位及有功人员奖励1000-2000元。对活动开展不力、工作效果较差的村和单位,由其主要负责人向镇委、镇政府说明原因,限期整改。要把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活动的开展情况作为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结账的重要内容,并实行“一票否决”。

五、组织领导

镇委、镇政府成立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活动领导小组。镇委书记XX、镇长XX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综治办主任XX,人大主席XX副镇长XX为副组长,镇计生站长XX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计生办,由计生站站长XX任办公室主任。开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活动。

第四篇: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总结

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总结

2009年10月以来,在上级人口计生局的业务指导下,在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体计生干部共同努力,性别比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

1、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决定》和贵州省“两禁”条例,提高乡、村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对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的管理水平。

2、把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与“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标语、宣传车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印刷大幅过路宣传标语60余幅,发放宣传材料1万余份到育龄妇女家中,以提高她们参与抵制“两非”的积极性。

二、健全组织,完善制度

镇人口计生、公安、卫生等相关部门多次召开联席办公会议,加强综合治理,形成监督制约长效机制。设立办公室,成立领导组,党政领导亲自抓,有关部门共同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

全镇计生系统和全镇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经常召开专题会议,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开展职业道德教育,规范医疗行为,并联合下发文件,制定了10项制度。

三、发挥利益导向作用,开展关爱女孩行动

宣传倡导尊重妇女、男女平等的社会新风尚,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提高妇女社会地位,树立“生男生女都一样,女儿也是传后人”的婚育观念。要求全社会都来关心女孩,关爱女孩,提高女孩的社会地位。落实独生子女奖励优惠优待政策,发放了“绿色通道卡”,特别是对独女户和双女结扎户,优先入学入托,减免学杂费,优先安排人身保险。并利用“双节”对她们进行慰问。严励打击弃婴、溺婴行为。

四、严厉打击“两非”,净化生育环境

根据上级指示精神,镇党委、镇政府多次召开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专题会议,经过认真研究,结合我镇实际,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多次集中打击“两非”专项治理活动。在全镇引起很大震动,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有效地遏制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势头。

我们着力开展了“三个一整顿”,突出“一个跟踪”。“三个一整顿”:一是集中整顿B超市场。由公安、人口计生、卫生等联合对全镇B超逐个登记进行备案,对B超操作人员逐人建立档案。二是集中整顿技术服务市场。对全镇技术服务机构和医疗保健机构进行清理,对全镇从事终止妊娠的医务人员建立个人档案和手术档案。三是集中整顿医药市场。对全镇药品批零企业,药品零售点进行登记,由卫生、人口计生、公安对全镇所有药店及性用品摊点进行清理,收缴违禁药品。一个跟踪,即孕情服务跟踪。乡、村干部建立责任制,对怀孕对象加强跟踪服务。

尽管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上级部门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今后将继续努力工作,为全面建设和谐社会而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炉山镇综合治理性别比办公室

2010年9月26日

第五篇: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自查报告

XX县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

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市人口和计生委:

按照要求,现将我县综合治理人口性别比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XX年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集中活动情况。X月X日,由县计生局牵头,妇联、广电局共同参与在县府所在地主要街道开展了“关爱女孩,行动起来”主题宣传活动。活

动期间,散发三种宣传材料1500余份,开展义诊500余人。

(二)性别比综合治理治理机制建立情况。由县委、县政府统一协调,县卫生局牵头,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药监局等部门共同配合,建立了多部门共同管理的综合治理机制。上半年,卫生、药监、计生三部门配合开展性别比专项调研工作2次,期间对全县16家个体医疗诊所、药店进行了宣传和检查。

(三)针对女孩的利益导向机制开展情况。首先,与妇联建立了关爱女孩、救助贫困女童、“春蕾计划”等活动长效合作机制。上半年,妇联、计生两部门共同发起了两次社会帮扶活动,为全县50多名贫困女童解决了就学问题。其次,积极筹措资金,及时为农牧区和社会无业居民独生子女家庭兑现了上半年独生子女奖励费,其中为200余户独女户按照每月20元的标准兑现了奖励费2.5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是性别比控制管理缺乏专门的机构。虽由多个部门共同建立了综合治理机制,但由于无专门的常设机构,部分工作无法发挥长效监控作用。建议,进一步明确性别比监控管理机构,并配备相应人员。

二是性别比监控经费相对不足。性别比监控是一项复杂的基层监督管理工作,由于经费不足,基层工作人员交通、通讯设备不足,给有效监控管理带来了一定困难。建议,增加性别比监控经费拨付。

县人口和计生局

2011年第二季度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宣传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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