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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浙江省招考公务员考试大纲(共5篇)
编辑:雾凇晨曦 识别码:13-831 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2-08-07 18:21:55 来源:网络

第一篇:2012年浙江省招考公务员考试大纲

2012年浙江省招考公务员考试大纲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职位的科目为《农业农村工作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社区干部招考职位的笔试科目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报考公安、林业、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的需加试《心理测评》。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含A、B卷)均为全客观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100分。

《申论》为主观题,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100分。

《农业农村工作知识》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100分。

《心理测评》为全客观题,考试时限为50分钟。

二、笔试方式

笔试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三、笔试内容

(一)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主要测查应考人员从事国家机关工作必须具备的潜能。

测查内容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综合知识等五个部分。

1、言语理解与表达

主要测查应考人员运用文字的能力,其中包括准确、得体地遣词用字;从语法、语气、语义等方面对有关句子作出正确判断;概括归纳短文的中心、主旨;对短文隐含信息的合理推断;对比较复杂观点或概念的准确理解,根据短文判断作者的态度、意图、倾向、目的等。

2、数量关系

主要测查应考人员对基本数量关系的理解能力、数学运算能力,对数字排列顺序或排列规律的掌握,对数学运算方法、策略的运用能力等。

3、判断推理

主要测查应考人员对客观事物及其关系的分析推理能力,其中包括对词语、图形、概念、短文等材料的理解、比较、判断、演绎、归纳、综合等。

4、资料分析

主要测查应考人员对各种形式的统计资料(包括文字、图形和表格等)进行正确理解、计算、分析、比较、判断、处理的能力。

5、综合知识

主要测查应考人员对政治、法律、管理、经济、科技、公文、党史、国情、人文、生活常识等知识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二)申论

主要通过应考人员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应考人员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

申论材料通常涉及某一个或某几个特定的社会问题或社会现象,要求应考人员能够准确理解材料所反映的主要问题,全面分析问题所涉及的各个方面,并能在把握材料精神的基础上,概括材料的相关内容,提炼材料的主旨,形成并提出自己的观点、思路或解决方案,并准确流畅地用文字表达出来。

要求应考人员:

A.认真阅读给定材料

B.按题目要求进行作答

(三)农业农村工作知识

主要测查应考人员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农村农业工作的方针政策的理解和运用,对农业生产经营、新农村建设、现代农业发展相关知识的了解和掌握。

测查内容包括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近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全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定、浙江省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纲要、农业法、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

四、作答要求

(一)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心理测评

应考人员必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作答在题本上或其他位置的一律无效。答题卡上的“姓名”、“准考证号”栏,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准考证号”下面对应的信息点,用2B铅笔涂黑。

应考人员务必携带的文具有: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橡皮和卷(削)笔刀。

(二)申论

应考人员必须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在专用答题卡指定题号的指定位置内作答,用铅笔作答或在非指定位置内作答的一律无效。答题不得使用涂改液。答题卡上的“姓名”和“准考证号”栏,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准考证号”下面对应的信息点,用2B铅笔涂黑。

应考人员务必携带的文具有: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橡皮和卷(削)笔刀。

(三)农业农村工作知识

客观题部分的答案必须用2B铅笔填涂在答题纸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在答题纸指定题号的指定位置内作答,作答在试卷上或其他位置的一律无效。答题纸上的“姓名”和“准考证号”栏,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准考证号下面对应的信息点,用2B铅笔涂黑。

应考人员务必携带的文具有: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橡皮和卷(削)笔刀。

中 共 浙 江 省 委 组 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公务员 局2011年12月16日

第二篇:2014年湖南省公务员招考考试大纲

2014年湖南省公务员招考考试大纲

【考试日程参考】

2013湖南省公务员招考共7154名

招考公告发布:2013年3月12日

报名时间:3月18日9:00至3月23日12:00资格审查时间:3月18日9:00至3月23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3月18日9:00至3月24日17:00准考证打印:4月8日9时至4月12日12时笔试时间:4月13日(多省统一参加联考)笔试成绩公示与资格复审:5月21日面试时间:7月15日

第三篇:2010年招考公务员《申论》考试大纲解析

浙江2010年招考公务员《申论》考试大纲解析 申论部分考试内容及要求如下:

主要通过应考人员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应考人员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

申论材料通常涉及某一个或某几个特定的社会问题或社会现象,要求应考人员能够准确理解材料所反映的主要问题,全面分析问题所涉及的各个方面,并能在把握材料精神的基础上,概括材料的相关内容,提炼材料的主旨,形成并提出自己的观点、思路或解决方案,并准确流畅地用文字表达出来。要求应考人员:

A.认真阅读给定材料

B.按题目要求进行作答

对于即将参加《申论》科目考试的考生来说,只有在充分了解大纲要求的基础上,才能有针对性,高效率的备考。

2010年浙江省考大纲对《申论》科目的要求从表述上看较往年只是略有变化,但在2010年国考大纲有重大变化的背景下,从地方考试命题思路逐步向国考靠拢的趋势来考量,我们需要重新理解其考察要求的内涵,并充分考虑其各种可能的变化。

1.能力要求更具体。

申论考试测查应考人员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这些实际上是作为一名公务员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因此,这几种能力应该具体化为:

阅读理解能力——明晰任务目标,抓住事物本质;

综合分析能力——辨证分析问题,预测决策趋势;

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针对任务目标,形成初步方案,细化对策措施,依法高效行政;

文字表达能力——重视结构(完整)观点(突出),语言规范严谨。

2.题型设置更灵活。

大纲要求考生对给定材料进行分析、概括、提炼、加工,这实际上是指明了申论考试常见的几种题型:概括题型,分析题型,对策题型,申论文章。这里要注意的是这些题型可能不再会以单一形式来考查,而是综合考查。比如分析题型会要求在辩证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扬长避短”的解决思路;对策题型可能会要求从材料中概括出具体的解决措施。从备考的角度看,解题思路、方法的学习非常重要。

3.考察内容更广泛

大纲对申论材料的涉及主要是两句话:“申论材料通常涉及某一个或某几个特定的社会问题或社会现象”和解题要在“把握材料精神的基础上”。第一句话体现了近年来申论命题的趋势,即几个特定问题结合起来考察。且多以一个中观问题加一个操作层面的微观问题;第二句话体现了对材料背景的要求,实际上是对政策背景的要求。因此,在申论的备考中,要关注社会热点问题,但不能过于强调,应把这些问题结合政策热点来看,尤其是结合浙江省的具体政策实践。

4.应考要求更规范

今年大纲特别强调了应试要求: A.认真阅读给定材料;B.按题目要求进行作答。考生要充分引起重视。

首先申论考试的答案都在材料当中,一个优秀的答案必定是建立在对材料的仔细阅读和全面把握之上的,从2009年浙江省考的材料来看,阅读还是有一定难度的。因此阅读时间必须得到保证。

审题的关键性毋庸置疑,下笔千言,离题万里的情况在申论考试中并不少见。审清题目包括:审明问题的类型方式(议论文,发言稿,汇报材料……);审出限制条件(身份设定,依据材料,解决思路……);字数要求(1000字以内,不超过800字……)等等。热点:交通安全、生产安全问题

第四篇:2014浙江省考试大纲

浙江省2014年招考公务员考试大纲

一、笔试科目

综合类笔试科目为《申论》(A卷)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基层类笔试科目为《申论》(B卷)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职位的笔试科目为《农业农村工作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社区干部招考职位的笔试科目为《社区工作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报考公安、林业、司法行政等系统人民警察岗位的需加试《心理测评》。

《申论》(含A、B卷)为主观题,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含A、B卷)为客观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农业农村工作知识》和《社区工作知识》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

《心理测评》为客观题,考试时限为50分钟。

二、笔试方式

笔试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三、笔试内容

(一)《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含A、B卷)

主要测查应考人员从事国家机关工作的潜能。

测查内容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常识判断等五个部分。

1、言语理解与表达

主要测查应考人员的语言运用能力,其中包括准确识别、理解和运用字、词语;从语法、语气、语义等方面正确判断句子;概括归纳短文的中心、主旨;合理推断短文隐含的信息;准确理解比较复杂的观点或概念,准确判断和理解短文作者的态度、意图、倾向、目的等。

2、数量关系

主要测查应考人员对基本数量关系的理解能力、数学运算能力,对数字排列顺序或排列规律的判断识别能力等。

3、判断推理

主要测查应考人员对客观事物及其关系的分析推理能力,其中包括对词语、图形、概念、短文等材料的理解、比较、判断、演绎、归纳、综合等。

4、资料分析

主要测查应考人员对各种形式的统计资料(包括文字、图形和表格等)进行正确理解、分析、计算、比较、处理的能力。

5、常识判断

主要测查应考人员对政治、法律、管理、经济、科技、历史、国情、人文等知识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二)《申论》

《申论》(A卷)主要通过应考人员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应考人员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

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等。

《申论》(B卷)主要通过应考人员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应考人员的阅读理解能力、贯彻执行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等。

申论材料通常涉及某个特定的社会问题或社会现象,要求应考人员能够准确理解材料所反映的问题,全面分析问题所涉及的各个方面,并能在把握材料意图的基础上,概括材料的相关内容,提炼材料的主旨,形成并提出自己的观点、思路或解决方案,并用简洁、准确、流畅的文字表达出来。

(三)《农业农村工作知识》

主要测查应考人员对涉及农业农村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理解和运用。

(四)《社区工作知识》

主要测查应考人员对涉及社区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理解和运用。

四、作答要求

应考人员在作答前,应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在答题卡(纸)上指定位置填写“姓名”和“准考证号”,并用2B铅笔将“准考证号”下面对应的信息点涂黑。

(一)《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心理测评》

应考人员必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作答在题本上或其他位置的一律无效。

(二)《申论》

应考人员必须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在专用答题卡指定题号的指定位置内作答,用铅笔作答或在非指定位置内作答的一律无效。答题不得使用涂改液。

(三)《农业农村工作知识》和《社区工作知识》

客观题部分必须用2B铅笔在答题纸作答,主观题部分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在答题纸指定题号的指定位置内作答,作答在试卷上或其他位置的一律无效。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公务员局

2014年1月17日

第五篇:浙江省2014年考试大纲

2014年浙江省招考公务员考试大纲2014年1月17日

来源:51Test.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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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在此期间招录机关不作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2月10日0时—2月12日17时,报考人员可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登录后查询报名不足1:8比例的职位。每30分钟系统自动更新数据。2.资格初审

时间:2月12日17时—2月15日24时。

招录机关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月16日0时—2月19日24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2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2月21日24时。4.缴费确认

时间:2月16日0时—2月24日24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凡持有加入银联的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平安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等的银行卡均可通过网银支付,也可以通过支付宝支付。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3月11日9时—3月16日24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的科目和时间

笔试由省统一命题,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报考省级机关和省属单位的,考试地点在杭州。报考市以下机关(单位)的,考试地点在设区的市或所辖县(市)。报考公安、林业、司法行政等系统人民警察的需加试《心理测评》,测评结果不折合分数,不计入笔试成绩,仅判定达标与否,未达标者不能参加面试。1.全省各级机关招考公务员的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2014年3月16日上午:9:00—11:30 《申论》 下午:13:30—15: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6:10—17:00 《心理测评》(限报考公安、林业、司法行政等系统人民警察的人员)报考设区的市级以上机关的,考试类别为综合类,《申论》及《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A卷;报考县级以下机关的,考试类别为基层类,《申论》及《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B卷。

2.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职位的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2014年3月16日上午:9:00—11:30 《农业农村工作知识》 下午:13:30—15: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3.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社区干部招考职位的笔 试时间和科目为:

2014年3月16日上午:9:00—11:30 《社区工作知识》 下午:13:30—15: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范围以《浙江省2014年招考公务员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下载。

五、加分并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对现任村“两委”正职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的,实行笔试总成绩(两科原始成绩相加)加10分。

各类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社保厅、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面向少数民族招考职位的合格分数线单独划定。

六、确定体(技)能测评、面试对象

招录机关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考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体(技)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1.省级机关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各级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职位面试的比例按上述规定执行。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的,按1:3确定面试对象。

2.省属公安、司法行政等单位人民警察职位按1:4确定体能测评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3确定)。测评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不再递补。体能测评结束后,招录机关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参照上述人民警察职位比例和办法确定军事技能测评对象和面试对象。

上述1、2职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3.设区的市以下各级机关其他职位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的比例见当地公告。

七、资格复审

面试或体(技)能测评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机关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体(技)能测评或面试。

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称职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与省级项目办签署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协议书”;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人员应提供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服务证》;报考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应提供《退役士兵证》;参加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2013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由招录机关在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技能测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八、体(技)能测评

体能测评工作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机关实施,也可以由设区的市级以下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实施。体能测评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军事技能测评工作由省委组织部会同省军区组织实施,军事技能测评项目及评分标准按《浙江省乡镇(街道)机关录用专职人武干部军事技能测评项目成绩标准(暂行)》执行,三项目总分达不到180分的取消面试资格。

九、面试

面试分别由省、市两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十、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面试成绩÷2

省级机关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省属公安、司法行政等单位人民警察职位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确定参加体检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1.5确定(有小数的四舍五入)。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确定考察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市以下各级机关参加体检、考察人员的比例见各地公告。

十一、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机关实施,也可以由设区的市级以下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实施。体检工作按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社保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政策执行。

对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林业、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人员的体检按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政策执行。

除特警职位外,其他职位均不做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对报考各级公安、林业、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人员的考察按《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浙公通字〔2008〕60号)执行。对报考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的优秀村(社区)干部考察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必要时可试行民主测评、考察预告、经济责任审计等办法。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十二、公示、录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示7天。县、乡两级机关定向优秀村干部和在岗大学生“村官”考录的职位,由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在拟录用人员所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并发放《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不能在2014年9月30日前向招录机关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不予录用。

报考省级机关的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向录用审批机关上报前放弃录用资格的,由招录机关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报考省属公安、司法行政等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放弃体检的,不予递补;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向录用审批机关上报前放弃录用资格的,由招录机关在相应职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确定参加体(技)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及递补人员的名单均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

市以下各级机关的递补规定,见当地公告。

被录用人员收到录用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上述情况,省级机关和省属单位不再递补,市以下各级机关是否递补,见各地公告。

十三、注意事项

1.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的考录工作按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组织开展公开考录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浙组〔2008〕56号)执行。

2.截止到2014年2月7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以上研究生及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除外)。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3.资格复审前,中小学教师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若未按要求报告的,由本人与学校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录用报到手续。

4.报考人员在注册时须先进行手机验证,输入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后,点击“获取验证码”,系统自动发送验证码到相应的手机,验证成功后才能继续进行信息注册。每个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均只能注册一次,请务必认真核对,确保真实、准确。

5.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6.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或以录取资格作交易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7.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14年2月23日12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传真至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传真号码:0571-88396652),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8.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此类计划将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招考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计划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部分特殊职位将视情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面向少数民族招考的职位不受开考比例的限制。

9.根据人力社保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和1000米(800米)只测试1次。

10.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力社保部《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

11.报考人员对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反映。12.全省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公务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公务员主管部门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13.招考公告中规定的体能测评、军事技能测评、体检、考察及违纪违规处理等政策文件,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招考政策”专栏或“政策问答”专栏中查询。对报考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各市政策咨询电话可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附件:

2014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计划一览表.xls

2014年全省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计划一览表.xls 2014年试点市街道(乡镇)面向优秀社区干部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计划一览表.xls

2012年浙江省招考公务员考试大纲(共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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