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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方法
编辑:夜色微凉 识别码:13-1095424 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8-07 23:14:46 来源:网络

第一篇: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方法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应该如何撰写?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清楚、简要地表述请求保护的范围。

权利要求书有几项权利要求的,应当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权利要求书中使用的科技术语应当与说明书中使用的科技术语一致,可以有化学式或者数学式,但是不得有插图。除绝对必要的外,不得使用“如说明书„„部分所述”或者“如图„„所示”的用语。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可以引用说明书附图中相应的标记,该标记应当放在相应的技术特征后并置于括号内,便于理解权利要求。附图标记不得解释为对权利要求的限制。

权利要求书应当有独立权利要求,也可以有从属权利要求。独立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从属权利要求应当用附加的技术特征,对引用的权利要求作进一步限定。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独立权利要求应当包括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撰写:

(1)前序部分:写明要求保护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主题名称和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主题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共有的必要技术特征;(2)特征部分:使用“其特征是„„”或者类似的用语,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区别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技术特征。这些特征和前序部分写明的特征合在一起,限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范围。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性质不适于用前述方式表达的,独立权利要求可以用其他方式撰写。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应当只有一个独立权利要求,并写在同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从属权利要求之前。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从属权利要求应当包括引用部分和限定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撰写:

(1)引用部分:写明引用的权利要求的编号及其主题名称;(2)限定部分: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附加的技术特征。

从属权利要求只能引用在前的权利要求。引用两项以上权利要求的多项从属权利要求,只能以择一方式引用在前的权利要求,并不得作为另一项多项从属权利要求的基础。(细则23.2)

说明书的写法

实用新型专利只能写产品,具体指的是必须具有形状和结构的产品才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而粉末类物品和方法以及药品因为不具备固定的形状,或者说其形状结构不是需要保护的特征,因此不能申请实用新型,只能申请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按照产品的不同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机械产品,由不同形状、结构的部件按照各式各样的连接方式组合而成,能够实现一定的功能。另一种是模块产品,主要指的是电学或者信息类的东西,不同功能的电子元件模块按照一定的逻辑顺序连接起来,实现一定的功能。其实理论上来讲,电子元件模块的连接似乎不应该叫做具有形状和结构,好像不应该是实用新型的授权对象。但是现实中,电子元件模块按照一定的顺序用线路连接起来形成的产品是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

实用新型专利由于固定必须具有形状和结构,因此也就具有了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撰写方法,掌握了这个方法,实用新型非常好写。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相比,包括电学、生物医药化学、机械三种不同的专业,又分为产品和方法两大类。实用新型能够保护的只是机械专业中的产品,以及电学中的一小部分产品。其实机械类产品的发明专利的写法与实用新型是一

样的,实用新型的写法也适用于这种发明专利。

所谓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其实就是用语言结合附图把一种产品或者方法唯一确定地表达出来,发明专利还不一定具有附图。实用新型的撰写就是用语言和附图的结合把一种不同部件组合而成的产品唯一确定地表达出来,实用新型专利是必须有附图的。鉴于此,其实抓住了实用新型的几个要素,撰写就非常容易了,按照这个套路走下去,实用新型可以写得又快又好。

实用新型有五要素,其实也不仅仅是实用新型的五要素,可以说是机械类产品的五要素。五要素,就是可以作为必要技术特征的五种描述。五要素是,名称、形状、结构、位置和连接关系,只要在写实用新型的时候有意识地先把这五要素确定出来,再下笔写,简直容易得要死。

第一,撰写的目标是描述一件机械类产品,而这个产品是由各个部件按照各种方式组成的,撰写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确定产品名称和各个部件的名称。

确定名称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如果发明人已经将各个部件的名称确定,自然不存在此问题,但是大多数情况下发明人并没有确定名称,甚至有这种情况,就算是发明人提供了一个名称,很可能不符合要求。

两种情况,第一种,假设发明人把某个部件称为“弹簧”,但是任何“弹性件”都能完成相同功能,则作为一个合格的撰写人必须将弹簧改成“弹性件”,这是一种上位化,扩大申请人的保护范围。第二种,假设发明人把某个部件称为“××带”,但是这里的“带”字就限定了形状和结构,因为在一般情况下谁都知道“带”指的是又扁又长的物件,“带”字本身就具有形状和结构的双重描述,如果“又长又扁”本来不是必要技术特征,就不应该采用“××带”的名称,改成“××件”就不具有“又长又扁”的形状和结构特征,能扩大保护范围。

由此可见,名称的选择,对于撰写质量的好坏、保护范围的大小是很有关系的。

第二,实用新型本质上就要求形状和结构,这两种特征自然是应该具备。形状和结构有一些区别,这点要注意,但是常常是通用的,而大家还不自知。比如,“所述×为××形结构”这样的描述一般是既说了形状,也说了结构。

形状,指的是长方形、正方形、圆形、三角形 „„ 结构就是形状无法描述的时候用的,比如“袋部”,此“袋”可圆可方,但是只用方和圆等形状是不能描述出来“袋状”的特征的。“袋部”是用实体部件围绕形成的容纳物品的空间。形状和结构的区别,在新华词典里面可以查,但是那种解释对于专利撰写毫无意义。也许可以说,形状偏重于平面的描述,而结构偏重于立体的描述,在描述立体空间的问题时常常属于结构方面的特征。

对于纯理论的研究,其实是很有意思的一件事情,专利撰写本来是一种经验性的工作,但是在经验中总结方法就能上升为理论。实用新型要保护的产品是由各个部件组成的,而各个部件还具有不同的部分。如下的例子。一只常用的真彩牌水笔,可以写成由笔帽

1、笔体2和笔芯3组成,而笔帽1还包括笔帽体11(套在笔头22和笔杆21的圆筒)和笔夹12(固定

于笔帽体11的可夹在衣服兜的长条),笔体2包括笔杆21(空心圆柱体,内有容纳笔芯3的空间211)、笔头22(能从笔杆21拧下来换笔芯3的空心带孔圆锥体,具有容纳笔芯的空间221和穿过笔芯的孔222)和握笔器23(套在笔杆21上的空心圆柱体)。

在类似的撰写实践中,我发现实用新型或者机械类发明的部件描述常常遇到实体部件和虚体部件的不同。专利描述上并不规范,大家能理解其意思就好。所述笔杆21是个很简单的空心圆柱体,描述其形状只是用“空心圆柱体”就足够了,这里实体部件就是圆柱壁面,虚体部件则是圆柱壁面围绕形成的容纳笔芯的空间211。同样对于笔头22来说,实体部件是空心带孔圆锥体,虚体部件则是容纳笔芯的空间221和穿过笔芯的孔222。

实体部件是存在实体的部件,而虚体部件是实体部件之上形成的孔、槽之类的虚体空间。在描述实用新型的形状和结构时,免不了总要面对实体部件和虚体部件的区别。也许可以说实体部件常常对应形状,而描述虚体部件时就要用到结构。比如所述的“袋部”,就是因为用实体部件围绕形成了容纳物件的虚体空间,虚体空间只用形状无法准确描述特征,所以要用到“袋部”这种结构描述。“袋”不是一种形状,没听说过“袋”形物品,“袋”是一种结构。

虚体部件是很重要的,通孔、燕尾槽、滑道这类的东西都是虚体部件,是实体部件围绕形成的空间结构。

什么是形状,什么是结构,研究这个其实并没有太大意义。有意义的是,在撰写实用新型的时候,必须有意识地考虑,组成产品的部件的形状和结构是否是必要技术特征,不是必要技术特征则只确定部件的名称即可,是必要技术特征就要考虑如何描述形状和结构。

最后,位置和连结关系也是撰写实用新型必须考虑的问题,而这点一来常常为新手所忽略,二来这其实是实用新型最重要最重要的技术特征,比名称和形状结构更加重要,非常值得详细研究。

有的时候形状和结构不一定是技术特征,但是位置和连接方式基本上永远都是技术特征,在实用新型专利的撰写中,位置和连结关系必须永远注意,描述任意一个部件都必须通过其与其它部件的连结关系来定义它。比如前述的笔帽1包括笔帽体11和笔夹12,在描述笔夹12的时候可以不写笔夹的形状和结构,但是必须写明“所述笔夹12固定连接于所述笔帽体11的一端”,位置就是“一端”,连接方式就是“固定连接”。

在所有这五个要素中,名称、位置和连接关系在权利要求书中是必须作为必要技术特征描述的,除非是前序部分的共知常识。常犯的错误是罗列部件名称,却丝毫不提及位置和连接方式,以为描述产品只写包括这些部件就足够了,比如“笔帽1包括笔帽体11和笔夹12”,这样导致的后果是保护范围不清楚,这是驳回申请的理由,也是无效宣告的理由。正确的写法是实用新型永远都要把位置和连接关系作为技术特征来描述,比如“笔帽1包括笔帽体11,以及固定连接于所述笔帽体11一端的笔夹12”。

有的错误可能是描述太细,将不需要的细节也写得太多,导致保护范围太小。比如,“笔帽1包括圆柱形的笔帽体11,以及固定连接于所述笔帽体11一端的长条形的笔夹12”。把

笔帽体11和笔夹12的形状都写出来了,保护范围更具体,自然也更小了。当然,具体应该写到怎样的详细程度要看客户的发明点在哪里,这只是个例子。

实用新型的五要素只是撰写中可能用到的理论,后续我还打算写由树形图演化成的树形表以及权利要求表,那是在撰写中实际可用的套路。另外还想详细写写外观设计专利的图片处理教程。

第二篇:如何撰写专利申请文件

如何撰写专利申请文件

来源: 作者:

1.权利要求书

专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其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由此可知,权利要求书是用于确定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保护范围的法律文件。一份专利申请的主题是否属于能够授予专利权的范围,所要求保护的发明创造是否具备了授予专利所必需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以及日后判定他人实施的行为是否侵犯了专利权,都取决于权利要求书的内容或者其他直接相关内容。因此,权利要求书是发明和实用新型文件中最重要的部分。

权利要求书中所记载的权利要求,可以分为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

通常独立权利要求包括两个部分内容: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前序部分写明要求保护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主题名称以及与主题最接近的必要技术特征,并应尽量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用途或应用领域。特征部分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区别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技术特征,即本发明或实用新型具有的、而未包含在最接近现有技术中的区别技术特征,这些特征和前序部分写明的特征一起,构成本发明或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并限定了其保护范围,这一部分通常以“其特征是……”或者类似的用语开始。

通常从属权利要求页包括两部分:引用部分和限定部分。引用部分应当写明引用的权利要求的编号及其主题名称,通常先写编号,再重述所引用的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的主题名称。例如,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为一种液晶显示装置,则引用此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的引用部分可写成:“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限定部分紧接在该引用句之后,通常以“其特征是……”开始,然后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附加技术特征,对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作进一步限定。

2.说明书

说明书用来详细说明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具体内容,主要起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明和实用新型技术内容的作用。此外,根据专利法相关规定,说明书还有一个作用是解释权利要求。如果权利要求中的文字可以有多种解释或对其所表示的技术特征有疑义时,即可用说明书(包括附图)来解释,以确定权利要求的保护法范围。

除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之外,说明书通常还包括以下五个部分: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发明(或实用新型)内容、附图说明和具体实施方式。

发明及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的组成与注意事项:

(1)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名称 应该清楚、全面地反映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的主

题名称以及发明的类型,可以按照技术性质或者按照用途来命名。此外,还应当简单明确,一般不超过25个汉字。

(2)技术领域 专利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所属的技术领域,指的是该专利直接所属或直接应用的具体技术领域。

(3)背景技术 在这一部分中,专利申请人应当就其所知,写明本专利最相关的、对其发明创造的理解、检索和审查有用的现有技术的发展状况,阐述该发明或实用新型已解决的现有技术问题和存在的技术困难,引证反映这些背景技术的对比文献,尤其是专利文献,客观地指出现有技术的缺点和不足。并且最好与公知技术进行比较,使具备该专业知识的普通技术人员能够一目了然,了解到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作用。

(4)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内容 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内容是指本专利所能解决的技术问题以及解决该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本专利与现有技术相比的有益效果。

具体而言,专利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指要解决的现有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以表明本项专利所有完成的任务或实现的目标。发明或实用新型所包含的另一项内容是技术方案,这是说明书的是核心部分,是申请人对其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所采取的技术措施的集合,或者为实现专利目标所采用的技术手段。所谓有益效果,顾名思义是指发明或实用新型所带来的优点或优势,以及使用本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能获得的益处。

(5)附图说明 如果说明书有附图,说明书文字部分就应当包括对各幅附图的简略说明。当附图不止一幅时,应当对所有的附图按顺序做作出说明,并且每幅附图应当单编一个图号。

(6)具体实施方式 该部分是详细、具体描述实现专利的优选方式的内容,在适当的情况下应当举例说明,以清楚地说明本专利如何解决技术问题。对于实用新型以及说明书有附图的情况下,这一部分应当结合附图进行描述。除少数特别情况外,这部分应当给出一个实现专利的最佳实施方式或具体实施方式。

3.说明书附图

附图是对发明创造技术方案的最直观描述,其作用在于用图形补充说明书文字部分的描述,以便更清楚、更完整地公开专利内容。附图的绘制要求清晰,能够说明整体技术方案和每个具体的技术特征。从形式上讲,附图可以是结构示意图、电路图、工艺流程图和化学式等。如果附图是电路图,不能只用逻辑框图,而要有具体的接线图。不管附图种类如何,都应当连续编号并标明“图1”、“图2”、“图3”等

第三篇:专利申请文件撰写要求

《说明书》(撰写要求和要点)(最好不要超过30页,否则另收费)

给要申请的专利命名时要注意如下:

“专利名称”要简明准确表明专利请求保护主题。名称中不要含有非技术性词语,不要使用商标、型号、人名、地名或商品名称等,不得超过25个字。

所属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发明)涉及一种…………………………………。

[所属技术领域:应指出本专利技术方案所属或直接应用的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目前,公知的……有……问题和缺点…………………

[背景技术:是指对该专利的理解、检索、审查有用的技术,可以引证反映这些背景技术的文件。背景技术是对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说明,它是作出实用技术新型(发明)技术方案的基础。此外,还要客观指出背景技术中存在的问题和缺点,引证文献、资料的,应写明其出处。] 发明内容

[发明内容:应包括该专利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及其有益效果。] 为了克服现有的……的不足, 本实用新型(发明)提供一种………………。

[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指要解决的现有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缺陷或不足,用简明、准确的语言写明该专利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也可以进一步说明其技术效果,但是不得采用广告式宣传用语。]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技术方案:是申请人对其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所采取的技术措施的集合。技术措施通常是由技术特征来体现的。技术方案应当清楚、完整地说明实用新型的形状、构造特征,说明技术方案是如何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时应说明技术方案所依据的科学原理(注:运用TRIZ原理的部分我们写)。撰写技术方案时,机械产品应描述必要零部件及其整体结构关系;涉及电路的产品,应描述电路的连接关系;机电结合的产品还应写明电路与机械部分的结合关系;涉及分布参数的申请时,应写明元器件的相互位置关系;涉及集成电路时,应清楚公开集成电路的型号、功能等。] 本实用新型(发明)的有益效果是,………………。

[有益效果:是该专利和现有技术相比所具有的优点及积极效果,它是由技术特征直接带来的、或者是由技术特征产生的必然的技术效果。] 附图说明(一般有1~2图)

图1是本实用新型(发明)的电路原理图。图2是本实用新型(发明)的纵剖面构造图。图3是……的剖视图。

[附图说明:应写明各附图的图名和图号,对各幅附图作简略说明,必要时可将附图中标号所示零部件名称列出。] 具体实施方式

………………………………………………………………………。

[具体实施方式:是实用新型优选的具体实施例。具体实施方式应当对照附图对实用新型的形状、构造进行说明,实施方式应与技术方案相一致,并且应当对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给予详细说明,以支持权利要求。附图中的标号应写在相应的零部件名称之后,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理解和实现,必要时说明其动作过程或者操作步骤。如果有多个实施例,每个实施例都必须与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及其有益效果相一致。]

《说明书附图》(撰写要求和要点)

[每一幅图应当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图号。附图中的标记应当与说明书中所述标记一致。有多幅附图时,各幅图中的同一零部件应使用相同的附图标记。附图中不应当含有中文注释,应使用制图工具按照制图规范绘制,图形线条为黑色,图上不得着色。]

《权利要求书》(撰写要求和要点)(最好不要超过10项,否则另收费)

1.一种…(主题名称),……,其特征是:…………………。

[一项专利应当只有一个独立权利要求。独立权利要求应从整体上反映专利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的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写明专利的主题名称及与其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共有的必要技术特征,即专利为解决技术问题所不可缺少的技术特征。]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主题名称),其特征是…………………。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主题名称),其特征是…………………。

[从属权利要求(此例中权利要求2、3为从属权利要求)应当用附加的技术特征,对所引用的权利要求作进一步的限定,写明专利的附加技术特征。权利要求应尽量避免使用功能或者用途来限定专利;应使用确定的技术用语,不得使用技术概念模糊的语句,如“等”、“大约”、“左右”……;不应使用“如说明书……所述”或“如图……所示”等用语。每一项权利要求应由一句话构成,只允许在该项权利要求的结尾使用句号。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可以引用附图中相应的标记,其标记应置于括号内。]

《说明书摘要》(撰写要求和要点)

[说明书摘要应写明专利的名称、技术方案的要点以及主要用途,尤其是写明专利主要的形状、构造特征(机械构造和/或电连接关系)。摘要全文不超过300字,不得使用商业性的宣传用语,并提交一幅从说明书附图中选出的附图作摘要附图。]

*注释:上文中中括号(“[ ]”)里的内容仅为撰写说明,不属于申请文件的内容。

第四篇:化学方法发明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

撰写说明书的法律依据

A26(3):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R18条

(一)技术领域

(二)背景技术

(三)发明内容:写明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以及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并对照现有技术写明发明的有益效果;

(四)附图说明

(五)具体实施方式

发明申请人应当按照前款规定的方式和顺序撰写说明书,并在说明书每一部分前面写明标题,除非其发明的性质用其它方式或者顺序撰写能节约说明书的篇幅并使他人能够理解其发明。

发明说明书应当用词规范,语句清楚,并不得使用“如权利要求……所述的……“一类的引用语,也不得使用商业性宣传用语。

说明书的撰写要求

清楚(主题明确,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解决该问题的技术方案-有益效果;用词准确,技术用语,科学名词规范、统一)

完整(R18条的内容,凡是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不能从现有技术中直接得出的有关内容,均应在说明书中描述)

实现(按照说明书记载的内容,不需要创造性劳动就能够再现该发明的技术方案,解决其技术问题,产生预期的技术效果)

撰写权利要求的法律依据

A26(4):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A56:发明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书的内容为准

R20:清楚、简明

R21:独权记载必要技术特征,从权进一步限定

R22:R23:

撰写说明书摘要

R24: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所公开内容的概要,即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和所属技术领域,并清楚地反应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解决该问题的技术方案的要点以及主要用途。

摘要文字部分不得超过300字。

化学方法发明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

“化学方法”包括:

化学产品的生产方法:合成、提取、生物培养、制备

化学处理方法:染色、纯化、增强、装饰

化学分析方法:杂质测定、组成分析

一、化学方法发明说明书的撰写要求

1.新产品的生产方法-应公开:

a.实施该方法所用的原料:新、已有的、中间体

b.工艺步骤、顺序及工艺条件:如温度、压力、催化剂等

c.产品分离、提纯的方法、步骤;

d.方法中所用的专用设备;

产品名称、成分、分子式、结构式、物化参数,鉴定的数据或图谱,用途、效果的数据等

2.已知产品的生产方法-应公开:

a.实施该方法所用的原料;同前

b.工艺步骤、顺序及工艺条件(如温度、压力、催化剂、介质等);

c.产品分离、提纯的方法、步骤;

d.方法中所用的专用设备;

比较是否简化了工艺、提高收率或纯度、缩短生产周期、降低能耗、原料易得、减少污染等。

化学方法发明的技术特征可以归纳为:

①涉及工艺的特征:工艺步骤(如反应步骤)、操作步骤及其顺序等;工艺条件如温度、压力、催化剂、介质等。

②涉及物质的特征:原料和产品的化学成分、化学结构、理化性能参数等。③涉及设备的特征:包括该方法所用设备的类型、结构及其相关的特性或功能等。

二、化学方法发明权利要求书的撰写要求

a.选用上述三种技术特征的一种或几种来表述要求保护的范围。

B.应当根据发明点的不同来决定描述的详略程度-对于发明点所在的特征必须清楚描述;而其它常规的工艺步骤可以简要描写。

C.撰写形式上可分为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不适合时也可以不分。

1.化学产品生产方法独立权利要求的撰写

(1)新产品的生产方法

a.应将产品的名称或结构式写在前序部分中;

b.在特征部分写明实施该方法必不可少的技术特征,例如所用的原料和反应或处理步骤及条件等。

(2)已知产品的生产方法

a.前序部分除了生产的产品的名称或结构式以外,还应当包括与现有技术共有的必要技术特征(工艺步骤),b.在特征部分写明该方法的区别特征(不同的步骤等)。

不宜分时可不分,例如:

“一种制备金属复合体的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A)提供一种铝合金和一种可渗性陶瓷成堆填充料;

(B)提供至少一个确定填充料表面临界层的阻挡层;

(C)提供一种包含约10%到100%体积氮的非氧化气体;

(D)使融熔态上述铝合金在700℃以上温度下与填充料相接触。”

案例1.一种生产乙酸正丁酯的方法,以乙酸和正丁醇为原料,以固体酸为催化剂,其特征在于工艺流程如下:(1),(2),(3),其中固体酸为负载在分子筛上的Ti、Zn、Zr、Al的混合氧化物。

案例2.一种将硫醚氧化为亚砜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使用氧化剂过硫酸氢钾。

2.涉及专用设备的化学方法权利要求的撰写

权利要求应当包括这些涉及设备的方法特征。

涉及设备的方法特征:指从方法的角度描述如何在不同的专用设备或其不同的部分对原料进行化工处理,而不在于描述设备的结构或形状。

“1.一种利用溶剂提取金属的方法,该方法包括下列步骤:

(1)将水相和有机相引入一个设有涡轮的溢流泵;

(2)使溢流泵中的物流以水平方向排出泵的底部,并流到第一搅拌器的搅拌空间的顶部;

(3)使物流从搅拌器的中部或底部排出,并进入下一级搅拌器的中部或底部;

(4)使物流从末级搅拌器的底部排出,呈切向进入一个垂直井内旋转并上升;

(5)使所需的回流相回流到溢流泵。”

3.改进方法权利要求的撰写:

对已知方法的改进发明,要清楚限定其改进步骤,而其它与改进步骤无关的具体细节不必写入权利要求。

例如:

“一种添加晶种提高水泥窑煅烧效能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水泥生料的煅烧过程中添加生料用料3%~10%(重量)的晶种。”

定义:发现了某产品固有的、但迄今为止未被认识的新的性质或功能,从而将该产品用于新的领域或目的的发明。

新的发现和应用不能改变产品的结构或组成,使其变成新的产品,只能导致产品的新的应用。

用途发明是一种定性的方法发明,不受具体使用步骤及条件的限制,保护范围较宽。

第五篇: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

【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

...实用新型专利只能写产品,具体指的是必须具有形状和结构的产品才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而粉末类物品和方法以及药品因为不具备固定的形状,或者说其形状结构不是需要保护的特征,因此不能申请实用新型,只能申请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按照产品的不同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机械产品,由不同形状、结构的部件按照各式各样的连接方式组合而成,能够实现一定的功能。另一种是模块产品,主要指的是电学或者信息类的东西,不同功能的电子元件模块按照一定的逻辑顺序连接起来,实现一定的功能。其实理论上来讲,电子元件模块的连接似乎不应该叫做具有形状和结构,好像不应该是实用新型的授权对象。但是现实中,电子元件模块按照一定的顺序用线路连接起来形成的产品是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

实用新型专利由于固定必须具有形状和结构,因此也就具有了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撰写方法,掌握了这个方法,实用新型非常好写。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相比,包括电学、生物医药化学、机械三种不同的专业,又分为产品和方法两大类。实用新型能够保护的只是机械专业中的产品,以及电学中的一小部分产品。其实机械类产品的发明专利的写法与实用新型是一样的,实用新型的写法也适用于这种发明专利。

所谓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其实就是用语言结合附图把一种产品或者方法唯一确定地表达出来,发明专利还不一定具有附图。实用新型的撰写就是用语言和附图的结合把一种不同部件组合而成的产品唯一确定地表达出来,实用新型专利是必须有附图的。鉴于此,其实抓住了实用新型的几个要素,撰写就非常容易了,按照这个套路走下去,实用新型可以写得又快又好。实用新型有五要素,其实也不仅仅是实用新型的五要素,可以说是机械类产品的五要素。五要素,就是可以作为必要技术特征的五种描述。五要素是,名称、形状、结构、位置和连接关系,只要在写实用新型的时候有意识地先把这五要素确定出来,再下笔写,简直容易得要死。

第一,撰写的目标是描述一件机械类产品,而这个产品是由各个部件按照各种方式组成的,撰写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确定产品名称和各个部件的名称。

确定名称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如果发明人已经将各个部件的名称确定,自然不存在此问题,但是大多数情况下发明人并没有确定名称,甚至有这种情况,就算是发明人提供了一个名称,很可能不符合要求。

两种情况,第一种,假设发明人把某个部件称为“弹簧”,但是任何“弹性件”都能完成相同功能,则作为一个合格的撰写人必须将弹簧改成“弹性件”,这是一种上位化,扩大申请人的保护范围。第二种,假设发明人把某个部件称为“××带”,但是这里的“带”字就限定了形状和结构,因为在一般情况下谁都知道“带”指的是又扁又长的物件,“带”字本身就具有形状和结构的双重描述,如果“又长又扁”本来不是必要技术特征,就不应该采用“××带”的名称,改成“××件”就不具有“又长又扁”的形状和结构特征,能扩大保护范围。

由此可见,名称的选择,对于撰写质量的好坏、保护范围的大小是很有关系的。

第二,实用新型本质上就要求形状和结构,这两种特征自然是应该具备。形状和结构有一些区别,这点要注意,但是常常是通用的,而大家还不自知。比如,“所述×为××形结构”这样的描述一般是既说了形状,也说了结构。

形状,指的是长方形、正方形、圆形、三角形 …… 结构就是形状无法描述的时候用的,比如“袋部”,此“袋”可圆可方,但是只用方和圆等形状是不能描述出来“袋状”的特征的。“袋部”是用实体部件围绕形成的容纳物品的空间。形状和结构的区别,在新华词典里面可以查,但是那种解释对于专利撰写毫无意义。也许可以说,形状偏重于平面的描述,而结构偏重于立体的描述,在描述立体空间的问题时常常属于结构方面的特征。

对于纯理论的研究,其实是很有意思的一件事情,专利撰写本来是一种经验性的工作,但是在经验中总结方法就能上升为理论。实用新型要保护的产品是由各个部件组成的,而各个部件还具有不同的部分。如下的例子。一只常用的真彩牌水笔,可以写成由笔帽

1、笔体2和笔芯3组成,而笔帽1还包括笔帽体11(套在笔头22和笔杆21的圆筒)和笔夹12(固定于笔帽体11的可夹在衣服兜的长条),笔体2包括笔杆21(空心圆柱体,内有容纳笔芯3的空间211)、笔头22(能从笔杆21拧下来换笔芯3的空心带孔圆锥体,具有容纳笔芯的空间221和穿过笔芯的孔222)和握笔器23(套在笔杆21上的空心圆柱体)。

在类似的撰写实践中,我发现实用新型或者机械类发明的部件描述常常遇到实体部件和虚体部件的不同。专利描述上并不规范,大家能理解其意思就好。所述笔杆21是个很简单的空心圆柱体,描述其形状只是用“空心圆柱体”就足够了,这里实体部件就是圆柱壁面,虚体部件则是圆柱壁面围绕形成的容纳笔芯的空间211。同样对于笔头22来说,实体部件是空心带孔圆锥体,虚体部件则是容纳笔芯的空间221和穿过笔芯的孔222。

实体部件是存在实体的部件,而虚体部件是实体部件之上形成的孔、槽之类的虚体空间。在描述实用新型的形状和结构时,免不了总要面对实体部件和虚体部件的区别。也许可以说实体部件常常对应形状,而描述虚体部件时就要用到结构。比如所述的“袋部”,就是因为用实体部件围绕形成了容纳物件的虚体空间,虚体空间只用形状无法准确描述特征,所以要用到“袋部”这种结构描述。“袋”不是一种形状,没听说过“袋”形物品,“袋”是一种结构。

虚体部件是很重要的,通孔、燕尾槽、滑道这类的东西都是虚体部件,是实体部件围绕形成的空间结构。

什么是形状,什么是结构,研究这个其实并没有太大意义。有意义的是,在撰写实用新型的时候,必须有意识地考虑,组成产品的部件的形状和结构是否是必要技术特征,不是必要技术特征则只确定部件的名称即可,是必要技术特征就要考虑如何描述形状和结构。

最后,位置和连结关系也是撰写实用新型必须考虑的问题,而这点一来常常为新手所忽略,二来这其实是实用新型最重要最重要的技术特征,比名称和形状结构更加重要,非常值得详细研究。

有的时候形状和结构不一定是技术特征,但是位置和连接方式基本上永远都是技术特征,在实用新型专利的撰写中,位置和连结关系必须永远注意,描述任意一个部件都必须通过其与其它部件的连结关系来定义它。比如前述的笔帽1包括笔帽体11和笔夹12,在描述笔夹12的时候可以不写笔夹的形状和结构,但是必须写明“所述笔夹12固定连接于所述笔帽体11的一端”,位置就是“一端”,连接方式就是“固定连接”。

在所有这五个要素中,名称、位置和连接关系在权利要求书中是必须作为必要技术特征描述的,除非是前序部分的共知常识。常犯的错误是罗列部件名称,却丝毫不提及位置和连接方式,以为描述产品只写包括这些部件就足够了,比如“笔帽1包括笔帽体11和笔夹12”,这样导致的后果是保护范围不清楚,这是驳回申请的理由,也是无效宣告的理由。正确的写法是实用新型永远都要把位置和连接关系作为技术特征来描述,比如“笔帽1包括笔帽体11,以及固定连接于所述笔帽体11一端的笔夹12”。有的错误可能是描述太细,将不需要的细节也写得太多,导致保护范围太小。比如,“笔帽1包括圆柱形的笔帽体11,以及固定连接于所述笔帽体11一端的长条形的笔夹12”。把笔帽体11和笔夹12的形状都写出来了,保护范围更具体,自然也更小了。当然,具体应该写到怎样的详细程度要看客户的发明点在哪里,这只是个例子。

实用新型的五要素只是撰写中可能用到的理论,后续我还打算写由树形图演化成的树形表以及权利要求表,那是在撰写中实际可用的套路。另外还想详细写写外观设计专利的图片处理教程。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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