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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真务实 积极创新探索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
编辑:月落乌啼 识别码:14-685632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9-10 08:19:22 来源:网络

第一篇:求真务实 积极创新探索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

求真务实 积极创新探索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

资溪,位于抚州东部,闽赣交界处的山区小县,总面积1251平方公里,辖5镇2乡5个国有林场,总人口12.6万人。07年有城市低保对象1296户,2656人、农村低保对象1113户,2226人,年发放低保资金344.96万元。五保供养老人473人(其中分散供养95人),供养率80%以上,城乡医疗困难救助对象5251人次,年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42.42万元。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有力监督和指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在创新理念、创新思路、创新机制方面赢得了民政工作的全面进步与发展。07年,资溪县民政局被授予《全省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县》、《全省民间组织先进县》,江西卫视12月22日新闻报道资溪县率先为敬老院建立医疗保障制度,在全省做出了榜样。07年资溪民政局还先后评为全省事务工作先进单位,全省婚姻登记示范窗口,被评为全县和谐平安创建工作示范单位、全县新农村建设先进单位。

一、真抓实干,全面推进城乡低保救助工作

城乡社会救助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百姓关心、工作量巨大的“民生工程”、“维稳工程”。我县各级党政对城乡社会救助工作高度重视,把城乡社会救助工作作为保证全县贫困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我局与县财政局、卫生局、教育局、司法局、劳动就业局先后联合下发关于医疗救助、教育救助、法律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相关文件及实施办法。为工作能落到实处,县、乡均设立独立的办公场所,办公经费一并列入县、乡的财政预算。

(一)坚持群众监督制度。坚持公正、公开的原则。一是公开低保政策。由我局统一制作了《低保条例》、《江西省低保实施办法》以及低保工作人员的职责、工作人员,低保监督员及职责,申请审批程序的广告牌在各级办公室上墙。二是公开审批过程和审批结果,对新增或调整对象实行三次公示;三是公示举报电话,四是按《监督法》的要求聘请了以人大代表政协要员为主的低保监督员。确保了低保工作的公正性,促进了低保工作规范化、法制化管理。

(二)坚持了三级民主评议和“三榜公示”制度。保证在低保申报审批的过程中,始终坚持公正民主的立场,不搞一人说了算,杜绝了低保审核审批的暗箱操作。

(三)建立健全城乡低保户档案制度。按县出台《资溪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购置了新的档案柜,按新的要求重新建立档案和低保档案管理制度,实行了一户一档。改变了过去低保档案材料不齐和乱的缺点。同时,还建立了低保对象分类管理制度,将低保对象分为常补对象和非常补对象。并进行一年入户审核一次,非常补对象半年或一年入户审核一次。农村低保对象在07年8月份,按照省民政厅的要求,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整顿,重新核定。严格杜绝“拆户、合户”或一户保一人现象。

(四)严格资金管理。社会救助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无贪污、截留、挤占、挪用等违纪、违法现象,确保社会救助资金按时足额实行社会化发放,社会救助水平逐步提高。截止到2007年12月份,已发放城市低保1296户,2656人,年支付268.28万元,农村低保1113户,2228人,年支付76.68万元,取消城市低保对象283户,440人,调整353户,427人。农村低保人均补差32.65元,另外按政策及时发放肉类、燃气补贴,较好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二、用好政策,全面开展城乡医疗救助工作

帮助城乡困难居民解决医疗困难,是改革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的必然要求。我们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到做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重要性,把它作为推进民生工程,为民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医疗救助工作运行网络

为医疗救助工作的开展,一是在广泛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结合县情出台了《资溪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操作规程;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为组长,财政、民政、卫生、监察、审计、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城乡医疗救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医疗救助工作,07年先后三次召开医疗救助工作协调会,县主要领导亲自参会;县民政局、卫生局、县人民医院及各乡镇、村(居)委会、乡镇卫生院都指定专人负责医疗救助工作,形成县乡村(居)三级医疗救助管理网络,从而保证了医疗救助工作的正常运行;二是明确相关部门职责,齐抓共管。民政部门负责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卫生部门负责落实有关优惠减免政策及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衔接;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城乡医疗救助资金。2007年,我县城乡医疗救助配套资金足额到位;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做好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与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工作,审计、监察等部门负责加强对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的审计监督;三是设立医疗专户。财政、民政及卫生分别设立了医疗专户,对医疗救助资金实施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作,银行发放,杜绝了挤占挪用现象的发生。“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保证了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多措并举,确保城乡医疗救助政策真正惠及城乡困难群众

城乡医疗救助是缓解城乡困难居民看病就医难的重要举措,也是一项全新的救助工作。如何破解城乡贫困居民群众就医难的问题,如何使这项工作深入民心,切实把党和政府惠及百姓的好政策落实好,把好事办实了、办好了是我们的责任也是我们的目标。为此,我们在实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中脚踏实地,锐意进取,在救助方式方法、救助内容等方面进行一些探索。

1、改变单一的医后救助,建立医前、医中、医后相结合的救助方式,切实提高医疗救助实效。

针对那些根本看不起病,没钱看病,只能“小病拖,大病捱”的现象,我们把县人民医院定为住院定点院,与县医院协商,设立了低保病房,配备相对固定的医护人员,建立医前预付机制。即:县人民医院设立城乡医疗救助专帐,民政局从医疗专户中预拨部分资金到县医院医疗救助专帐。县医院对持有低保证等相关证件,无力支付医疗费用的就医对象,可先入住低保病房,并建立低保医疗档案。民政部门审核情况后,填写救助预付单一式两份(一份低保办保存、一份交给医院),同意在预付专帐中先预付1000—3000元,先看病后结算。同时,被救助对象看病、住院,享受“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免挂号费、注射费、换药手续费;减半即胸片检查费、普通床位费、护理费),享受良好的医疗救助服务。对于本地无法治疗需转院就诊的,根据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采取先借后结算的方式给予医前救助。如我县乌石镇陈坊村低保对象吴春梅,原本就因下腹肌肉萎缩瘫坐轮椅,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孤身一人与妹妹生活;可祸不单行,“屋漏偏逢连夜雨”,又在南昌第一附属医院检查发现下腹长了一个13公分大的肌瘤,须尽快做手术,否则会危及性命,由于某种原因不能注射麻药,在本省缺少相关医疗设施,无法手术须转院上海。为了筹集2万余元手术费,她借遍了亲朋好友,仍无法解决,只能坐以待毙。当我们了解到她的实际状况后,主动与她及其亲人取得联系,采取先借后结算的方式预支了3000元,同时跟踪服务,及时掌握治疗状况,确保手术顺利进行。术后,根据她的家庭状况,特批救助1万元,还发动社会力量筹资救助4500多元。如今她康复良好,她流着泪说:“感谢共产党,感谢政府,感谢好心人,感谢你们给了我第二次生命!”

2、实行零起点救助,提高救助标准,扩大救助范围

本着“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进一步缓解困难家庭“吃药”挤占“吃饭”的矛盾,在具体实施中,我们一是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实行“零门槛费”。只要符合救助条件的,在扣除各项医疗保险可支付部分和所在单位承担部分外,个人负担部分给予20%—40%的救助,最高上线救助20000元。如鹤城镇低保对象黄如莲患大病花费医疗费十多万元且还在院就医,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经请示领导特批救助了20000元。二是在07年下半年取消救助病种,扩大救助范围。只要患病低保对象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的,我们均给予救助,累计救助一年不超过6000元,五保对象因病费用给予全额救助。除大病救助外,我们对生活特别困难的低保常补户、五保户、患慢性病长期不离药物低保户实施基本医疗救助,每户给予200元或160元的《医疗救助证》,持证人员可直接到相关医院看病治疗;三是扩大城乡医疗救助对象范围。将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扩大到重点优抚对象,精减退职人员,农村离任两老人员及低保“边缘户”的大病救助。

(三)规范操作程序,加强督促落实,全面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健康发展

一是在实践中不断探索逐步细化操作程序规范,对医疗救助的申请、审查、审核、审批程序、办理时限、所需证明材料等做出了具体规定,制作了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流程,张贴各救助机构醒目之处。从申请到救助资金的发放,每个环节都通过图标说明,方便群众申请、咨询,建立快捷透明的工作方式;二是建立了县乡(镇)、村(居)委会三级医疗救助档案;同时,县民政局对基本医疗救助证、城乡医疗救助金发放、预付资金情况进行记录,建立备案制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以及审计监察部门的检查;三是严格规范救助资金发放使用。在救助资金发放中,我们坚持以社会化发放为主,把救助资金直接打入被救助对象的低保帐户,低保边缘户的存折上,并做到帐证票据相符。特殊情况的,可根据家属要求领取现金或直接转入相关医院。领取现金的必须填写特制的医疗救助金领取单;本地预付资金的,每季度末,低保办凭救助预付单与县医院核消专帐中的相应资金,结余资金可结转使用;四是不定期到定点医疗卫生机构探望救助对象,了解其住院情况、减免政策是否真正落到实处。督促卫生部门加强定点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三、完善制度,真正使五保对象做到应保尽保

根据国务院颁发《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江西省政府制定《实施办法》,建立和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

(一)严格覆行入保程序做到应保尽保

全县的五镇二乡五场,除五个国有林场外,7个乡镇敬老院,全部都在进行扩建新建,其住房条件、院容院貌、生活水平均得到了全面改善,在五保供养工作中我们按照个人或村小组申请,村委同意,乡镇审核、民政局审批的四级审批程序。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扶养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及时审批纳入五保供养范围。并按入院自愿,出院自由的原则,由其自由选择,对确实不愿入院的老人,也给予较好的安排。如鹤城镇沙苑村的邓银珠现已90岁高龄,完全符合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其镇工作人员已几次接入院中供养,可她总是出尔反尔跑回家宁愿一人独守空房。为此,村委会便指定专人负责安排其老人的日常生活。到目前为止,集中供养率基本达到80%。

(二)规范院务管理,建立和谐的院务氛围。

按照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要求,我们对院务管理这块,首先抓的是硬件建设,一是对新建、扩建的敬老院提出高起点、高标准的要求,特别是居室面积,标准单人间不少于10平方米,双人间不少于14平方米,以及庭院面积、绿化面积均按规划的要求实施,为敬老院营建一个洁雅舒适的生活环境;二是投入资金,按“八个一”的要求进行建设(“八个一”即:一片绿地、一个果园、一块菜地、一口鱼塘、一群鸡鸭、一栏肉猪、一支服务队伍、一个活动室);三是完善功能性设施建设,即食堂、医务室、活动室设施、用品配置,其室外还设置一些健身设施;四是供养设施的添置,每间均配有统一的、耐用的、美观的床、柜、桌、椅和壁橱,并配设卫生间等。其次抓好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一是按人均1800元/年的标准下拨,按7:2:1的比例合理安排五保户供养资金的使用;二是供养资金设立专帐,专款专用,任何人和单位均不得以任何借口进行借、挪、抽等其它作用;三是加强监督,定期派人到基层进行检查,对有挪作它用的一律从严处理;四是对服务人员待遇同样按考勤考绩进行支付,对不优、不勤、身体差的一律拒用。最后就是抓好软件的建设即制度的管理。第一:食堂的管理。食堂均建立严格的卫生管理制度,设有专职的厨师和炊事人员,饮炊人员不定期的进行健康检查,建立严格食品卫生标准,选购的物品要新鲜,符合卫生条件,每周制定一星期的营养食谱,以老人的需要及市场的变化合理安排膳食,尽量使老人满意。第二:居室的管理。由于是一个特殊群体,瞎眼、中风、残疾、生活不能自理的占了相当大的比例,但各院均按各院的特殊情况,订立了相应的标准。以引导五保人员养成良好的生活和卫生习惯。无生活自理能力的老人进行专门护理。如资溪县敬老院一个名叫祝水太老人,今年已是90岁的高龄,生活不能自理,敬老院聘请专人进行护理。第三:开展军爱民、民拥军的互动活动。为加强敬老院与外界的互动。县敬老院、高阜敬老院分别和县消防大队、县中队结成互动的对子,部队人员定期到敬老院帮助老人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让老人享受家庭亲情温暖;老人们也可走进军营,领略当代军人的风貌,建立互帮互敬的和谐气份。第四建立敬老院卫生医疗保健室。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在不能配置专门医疗保健医生的情况下,与卫生部门建立协作关系:一是指定医师每周上院巡诊二次,每周坐诊一次,给老人进行基本健康检查,及是发现病情,建立老人健康档案;二是给老人上课,传授健康保健知识和养生之道;三是老人患病要随叫随到,使其小病不出院,大病及时得到医治。医疗保健室配备一些常用药品,橱柜、桌椅及按摩床,敬老院指定专人管理。第五坚持娱乐、运乐的制度。各院均按不同的服务对象和健康状况、兴趣和爱好,经常组织一些有益的健康娱乐,运乐活动,康复娱乐参与率均达60%以上。资溪敬老院、高阜敬老院和当地驻军结成对后,其娱乐活动更为活跃,每逢节假日,双方都会进行一些娱乐、运乐活动,让老人体会大家庭的温暖。

(三)公开招聘敬老院院长。敬老院院长的选聘是敬老院工作的第一要务,以公开招聘形式,把热爱敬老院工作,有尊老爱老的品德、有责任心、有组织管理能力、有经济头脑的优秀人才招聘为院长。资溪县敬老院院长叶宝球就是通过选聘的院长,多年来该同志以院为家,为老人奉献了自己的爱,是一个受老人爱戴的院长。

四、树立信心,全力投入救灾救济工作

自1月下旬以来,资溪县出现了有气象记录以来持续时间最长,损失最严重的冰冻灾害性天气。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严重受损,工农业生产和群众生活受到严重影响。据统计,全县受灾总人口6.7万人,倒塌房屋3082间,损坏房屋19887间,农作物受损面积6.2万亩,林业受灾面积161万亩。电力设施陷入瘫痪状态,南城至资溪110KV线共倒杆22基,倒塔1座。县内35KV线共倒杆40基,10KV倒杆1858基,断电线路282公里,变压器损毁54台。初步预计,灾害造成全县直接经济损失14.58亿元。面对罕见的持续灾害性天气,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援灾部队和外市县供电部门的支持下,12万资溪儿女奋起抗灾,取得了抗灾救灾工作的阶段性胜利。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有条不紊地做好各项救灾工作

1、及时启动救灾应急预案。灾情发生后,我县及时启动抗灾害应急预案,成立以县长徐国义同志为总指挥,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抗灾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全县抗灾救灾工作。先后召开了5次抗灾救灾紧急工作会和3次县直部门及乡镇场救灾工作调度会,并强调要切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落实“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工作原则,调动一切力量投入到抗灾救灾工作中。县四套班子领导深入挂点乡、镇、场,慰问和指导抗灾救灾工作。

2、明确责任,周密部署。为了尽快修复被损供电设施,保障居民正常用电,县委、县政府制定了《资溪县电力抢修工作方案》,并设立了抢修线路工作领导小组、后勤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军队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和宣传慰问工作领导小组。抢修线路工作领导小组下设12个作业组,分别确定一名县领导担任组长,并带一名部门负责人负责联络,乡镇派一名副科级干部和村干部负责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后勤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运输、医疗、住宿、物资供应四个工作组。军队协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来县支援电力抢修部队的协调、街接及宣传工作。宣传慰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搞好电力抢修宣传报道、组织开展慰问和欢迎欢送、发动并接受社会各界捐赠的棉被等物质。为了确保车辆应急需要,从2月11日起,各部门各单位车辆全部无条件听从县指挥部调度,县直各单位每天由1名副职领导带车在县行政中心待命。

3、果断决策、科学调度。将路通电通和保民生作为抗灾救灾的重中之重来抓。从2月1日凌晨零时起至2月8日,许坊收费站暂停收费,并对所有站途滞留人员免费提供饮用水、食品。积极组织一切力量除冰扫雪,确保因银福高速公路封闭而交通压力陡增的316国道畅通;实行限时包干制、广泛动员、集中力量抢修损毁输电线路,积极请派南京军区直属营165名官兵,外调技术人员300余人,聘请民工2000余人共同参与电力抢修任务。在抢修过程为保障城乡居民春节用电,紧急调拨四台大型发电机和启动小水电站发电,保障了城乡人民的春节用电,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在110KV线路自1月26日至2月15日连续停电21天的情况下,顾全大局调度小水电确保铁路鹰厦信号线路用电;县民政、财政等部门共筹集资金485万元并及时采购米、油、棉被等各类救灾物质发放到灾民手中,确保困难群众吃得饱、穿得暖、住得好。商业、粮食、物价、工商等有关部门切关注市场供应,保障肉类食品、粮油、蔬菜等日常生活用品有效供给。在各方面的齐心协力下,全县人心稳定,社会安定,度过了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

(二)众志成城、迎难而上、构筑抢险救灾的坚固防线

在电网抢修现场,南京军区73051部队直属营165官兵和支援我县的300余名兄弟县市供电部门技术人员、2000余名民工及应急分队人员,冒着寒风刺骨的天气,奋斗在崇山峻岭之中,忙碌在每个故障之中。利用竹杆和麻绳扛抬电线杆,以钢铁般的意志,用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排除了一处又一处故障,接通了一根又一根断线、架起了一根又一根电杆。高阜镇初居村现役军人曾龙平利用春节在家探亲机会,自愿要求并参加抗冰救灾。在社会各界、人民子弟兵及外市县供电部门技术人员的共同努力下,110KV线路资溪段于2月15日全面修复通电,奏响了一曲军民奋战在抗灾战线上的凯歌。

(三)团结互助、奉献爱心、唱响抢险救灾的动人乐章

灾难考验民心,灾难面前有温暖。民政部门由领导干部带队,深入全县12个乡、镇、场走访慰问困难户,了解实际困难,解决生活急需,把1.5万斤大米、食用油220瓶、棉衣被1.6万余件等救灾物质一一分发到户,给他们送去党和政府的温暖。

县领导分赴各抗灾施工点进行慰问,给抢险救灾的官兵送去了猪肉、蔬菜、水果。县直属各单位、民营企业和社会各界踊跃为部队官兵捐赠棉被844床、大米1000公斤、油150公斤、猪肉300公斤。县基督教信徒们不但踊跃捐赠,还自发组织60多人次参加救灾物质的装卸工作。县妇联、团委组织妇女干部、青年志愿者80余人次给战士们送热水、姜汤。县面包培训学校校长徐全龙先后赠送包面6000余个,上海尚元集团公司资溪总经销经理李莉红为战士们送来了35箱价值万余元的红酒。人民群众自发组织为战士们开挖山路,抬杆上山,一同抢修受损电力设施。在2月15日的欢送仪式上,县领导给部队官兵送上了3.3万元慰问金,以表达灾区人民的心意。数千名群众自发组织为子弟兵夹道欢送,并送来了面包、蜜桔、矿泉水、饼干、鲜奶等各种食品,有的竟流下了真诚的热泪,以载歌载舞的形式欢送抗灾亲人解放军,场景十分感人。

五、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救灾预案是必备之需,但预案必须建立在资金、物资、人才的基础上,因此,这些最基本的资金物资应有充足的储备,才能应救灾之急。

2、低保覆盖面广,人员过于分散,但每家每年都要做到上户调查,给基层民政所和民政局带来较大的工作压力,应该给乡镇民政所配设专职的低保工作人员,民政局低保工作人员的定编太少,总显得人手不够。

3、在低保工作中,其家庭收入的评估难以测算,这是普通问题。

4、他们不愿参加集体供。

5、想挤进低保行列的边缘户较多。

第二篇: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宣恩县)

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提高社会救助水平

宣恩县财政局

【内容提要】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的重要内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是社会保障的基础,而社会救助体系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的补充,主要包括城乡低保制度、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临时救济制度、社会互助共济制度等内容。加快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

【关键词】社会救助体系 现状 问题 原因 对策

一、基本情况

宣恩县总面积2740平方公里,辖6乡3镇(其中有2个侗族乡)、279个行政村,总人口35.3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1.47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千分之7.74。境内居民除汉族外,还有土家、苗、侗等23个少数民族,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70%,其中侗族居民列全省之首。境内山大人稀、沟壑纵横、土地贫瘠、自然生存条件恶劣,2009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2804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952元,低于全州平均水平,是一个典型的老少边山穷国家级扶贫攻坚县。

从现行的社会救助政策实施来看,宣恩县城乡困难人群可以分为城镇低保户(含其他困难户和“三无”人员)、农村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农村散居孤儿、农村受灾困难户、各类突发性事件事故造成的临时困难群体六大类。目前,宣恩县总体社会救助水平有如下特点:

(一)分布不均,城镇相对集中,农村相对分散,农村地方之间差距较大,偏远乡镇的农村人数相对较多。

(二)救助水平低,截止2010年底,城镇低保户的“三无”人员最高为280元,农村低保户救助分三档,最高为75元/人月、最低为35元/人月;农村五保户中集中供养的为1800元/人年、分散供养的为1300元/人年;农村散居孤儿为1500元/人年。其他如受灾临时困难群体和边缘人群,其救助是不固定的和低水平的,其救助的资金来源主要靠上级财政补助。

(三)救助内容单一,我县目前的城乡救助仅仅只限定在勉强的保障基本生活,对于困难对象的就医、住房、入学有心无力。

(四)城乡困难群体致困的原因不一样,但其根本原因就是我县经济欠发达,农业占主导地位、没有什么工业,城乡困难群众缺乏致富的门路。城镇困难群众成困的主要原因是下岗失业、农村致困的原因主要是交通地理条件、受教育程度低、自然灾害、突发变故等。

(五)救助主体单一,我县目前实施城乡困难群众社会救助的主体主要是政府部门,民间慈善组织和社会力量相当薄弱,社会互帮互助的气候气氛还远未形成。

从目前我县城乡困难群体构成的数量来看,有以下特点

(一)农村五保户。截止2010年底,我县农村五保户人数共为1033人,其中:集中供养840人、分散供养193人,集中供养率达到81.31%,平均每个乡镇115人,每个村近4人。这个数据在5年内几乎没有什么变化,其财政补助标准从800元左右/年增加到近2000元/年,虽然标准提高了很多,但近几年物价飞涨、粮油供应很难落实,其增加因素几乎被抵消,农村五保户生活还是较为困难,还存在有很多应该纳入五保户管理的,因地方财力问题而无力纳入。另外五保户的就医还没有形成一个长期有效保障措施。

(二)农村低保户。根据上级要求,我县近两年通过几次大规模扩面,到目前为止,我县的农村低保户已经达到11103户25782人,已经超过了我县农业(农村)总人口的8%,我们根据实际情况分类救助,目前我县得标准是:一类85元/人月、二类65元/人月、三类45元/人月。需要发放农村低保资金1864万元。从原来的10元/人月到如今的分类施保,标准虽然提高了,但是水平还是很低的,保障内容很有限,他们的医疗、住房、子女入学也还不能得到较好解决。

(三)城镇低保户。包括城镇“三无”户等困难群体,目前我县城镇低保有2447户4615人,其中90%在县城珠山镇的五个社区。全额保障标准为280元/人月(主要指“三无”对象),平均保障标准为140元/人月,基本上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近年来。通过民政部门与教育、水电、广电、卫生、劳动等部门协调,按规定落实了他们的相关优惠政策,这对于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存在对城镇“三无”对象保障标准较低、难以满足基本生活需要。部分城镇低保户无房户住房问题、未参加医保人员就医问题仍不容忽视。

(四)受灾困难户和临时困难群众。一是受灾户的救济问题,我县处于鄂西南山区,属亚热带季风气候,极容易引发洪涝干旱冰雹灾害,每年各种自然灾害时有发生,按照国家规定,自然灾害救灾救济工作实行分级负责,救灾经费分级负担,县市级按农业人口平均1元的标准列入预算,专项用于自然灾害救灾救济工作,但由于我县现实的财力状况,实际只定额负担,列入预算(每年10万元),而且没有列救灾工作经费。其余绝大部分要向上级争取(这是一个不确定因素),由于资金十分有限和工作人员缺乏,对受灾困难户救济显得十分乏力。二是农村临时困难群众包括部分政策原因下放的困难群体救济问题,由于没有专项预算,民政部门存在把上级专项和本级其他专项东拉西扯的问题,从而导致存在审计风险。

二、存在问题

近几年来。政府部门虽然不断加强对困难群众的救助救济力度,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特别是城镇困难居民生活得到显著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生活逐步得到改善。但在政策的落实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机构不健全。承担困难群众救助救济工作的主要是民政部门。现在突出的问题是乡镇街道民政经办机构配臵与日益增多的民政工作业务极不相称,随着国家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的加快,民政工作的重点特别是困难群众的救助也将由主要集中在城镇扩大到农村,乡镇街道民政机构将越来越重要,任务也越来越繁重。目前,我县乡镇街道民政机构基本上有名无实,大多数乡镇街道没有配备专门工作人员,没有形成工作体系,兼职人数也太少,基本上是一个人,最大的乡镇也只安排了两个人,最突出的是政策业务知识缺乏,很不适应民政工作特别是救助困难群众的需要。

(二)财政困难。我们发现,经济欠发达县市困难群众救助的难点是很容易形成恶性循环:财政困难,贫困对象多,贫困对象越多,财政就越困难。目前我县困难群众救助主要是由政府财政负担,作为国家级扶贫攻坚县,县级可用财力十分有限,很难筹措更多的资金保障低保经费的落实,如按照2010我县一般预算收入额度,县级财政应配套城乡低保资金329万元,但实际只配套了152万元,缺口177万元,低保办公经费64万元,实际落实30万元(是在县级城乡低保配套资金中列支的),城乡低保资金的发放和工作开展,如果没有上级财政补助,简直难以想象。

(三)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不完善。我县社会救助体系的建设严格地说还处在初级起步阶段,水平低,覆盖范围小。城镇低保制度已初步建立,自然灾害救助制度虽然建立,但很不完善,不易操作。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社会互助制度也还未真正建立,特别是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问题仍然很突出,仅仅依靠民政一个部门发点临时救济无济于事。应该由政府主导建立与之配套的社会救助体系,让那些有困难的群众通过政府的帮助和支持能够自食其力,生活得到不断改善,最重要的是社会基本保障体系应尽快在城镇完善、在农村建立。

(四)政策落实效果不理想。社会贫困人口相对的救助面大,困难对象中出现了越扶越贫、越帮越困的现象。据了解,我县来民政部门申请临时救济的八成以上是同一困难户,他们对民政部门的救济逐渐产生了依赖思想,给临时救济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同时,由于财政原因,个别地方农村五保户供养经费未按规定落到实处,对部分政策的解释不到位甚至胡乱解释,引起部分群众上访,使国家的好政策落空。

三、形成原因

虽然我县困难群众形成和实际工作中的问题的成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成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的重视不够不到位是根本原因。一是民政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认为当前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政府的主要工作应该是发展当地经济,关心困难群众就是逢年过节发点慰问款就行了;二是对民政工作内容了解不够,认为干民政工作只是抄抄名册、发发钱,平时不干也无妨。甚至个别地方认为关心困难群众是县民政局的事情,跟乡镇街道无关,凡是有困难群众要求解决困难的,二话不说顶多盖个章就要他找民政局;三是存在犯难情绪,认为解决困难群众生活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难见成效,难见政绩,与其做了不讨好还不如不做。由此造成我县民政机构不健全,乡镇街道民政干部身兼多职的现状,“抽点时间做民政”这是真实的写照,足以说明乡镇街道在安排全盘工作时,对民政工作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对困难群众救助没有引起足够重视。

(二)财政困难时主要原因。我县几乎每年的财政收入应付干部的工资和基本运转都存在问题,因此要县级财政过多地拿钱解决困难群众生活只能是有心无力。

(三)社会救助体系不完善是重点。社会互助的风气在我县尚欠火候,民间慈善机构力量不强,不知如何参与,会有什么政策对待。因此下一个问题将是如何鼓励民间力量参与,形成社会多元救助、多方帮困的格局,而不是让政府唱独角戏。

四、解决对策

(一)加强机构建设,加强专门组织机构建设并配备高素质专门民政干部,做到事有人做、能做好。

(二)切实保障困难群体生活,县级财政尽最大努力予以保障经费,明确列出经费预算。建议对象我们这样的贫困县,县级财政足额安排工作经费,少配套或不配套补助资金,这样,拉扯上级专项资金的情况将会大大减少。

(三)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支持,多方向上争取专项资金。上级主管部门主动加大对象我们这样贫困县的专项补助或转移支付力度。

(四)加快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形成以政府为主,民间慈善团体、社会互助力量相结合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是最佳选择。

(五)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帮助困难群体解决基本生活是治标,主要是如何促进城乡经济发展,创造更多的发展机会,制定相应政策鼓励困难群众再就业、创业,用发展解决发展过程中的问题是最佳唯一出路。

(五)切实加强对城乡低保工作的领导,把低保工作纳入各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和班子分管成员工作实绩考核的内容。湖北省委、省政府多次对保障城乡群众生活提出了新要求,主要领导对进一步做好低保工作做出了明确的指示。各级党委、政府要提高对做好城乡低保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低保工作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同时,把低保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乡镇街道正职和班子分管成员工作实绩考核的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长效机制。

2011年5月

参考资料:

1、恩施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中期评估自评报告

2、宣恩县民政局2010年城乡低保工作总结

第三篇:浅析新型社会救助体系探索

浅析新型社会救助体系探索

论文关键词:新型社会救助 制度安排体系 管理运行体系 制度保障体系

论文摘要: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体系中最基础的制度安排,它是社会成员生存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若这一制度存在缺漏,将使部分社会成员在遭遇生活困难时陷入绝境。在新的国际国内环境下,原有的社会救助凸显出了诸多不适,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立一个牢固的社会安全网,已成为了市场经济转型的迫切需求。将新型社会救助制度分为制度安排体系、管理运行体系和制度保障体系等三大部分进行探索,对新型社会救助的保障项目重新进行了设想,在其运行和监督方面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最后提出了大力发展非政府救助的主张。

根据民政部 2008年第三季度统计季报,我国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数 2 272.8万人,农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数 3 857.7万人,五保供养 144.8万人传统救济 58.1万人次,临时救济 753.1万人次,总计达到7 086.5万救助对象,庞大的困难群体呼唤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当前我国社会救助的内容主要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五保户制度、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农村扶贫以及灾害救济等,许多专项救助制度还未完全展开,现有的社会救助覆盖面较窄,救助水平低,管理和运行上也有诸多不畅,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工作迫在眉睫。从当前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以及社会保障体系内在的发展趋势看,新型的社会救助制度的目标应从单一的生活救助向综合社会救助转变,从生存性社会救助向改善生活、提供就业援助的发展型社会救助转变,从二元分割的制度安排向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转变。

一、新型社会救助的制度安排体系

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伟大目标,将我 国社会救助 的发展推 向了一个新的台阶。目前我国对新型的社会救助体系内容逐渐定型,并在有序展开。其总体目标是:到 2010年,即国家“十一五”规划末,在全国建立以最低生活保障和灾民救助制度为基础,以医疗、教育、住房、司法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优惠政策相配套,以社会互助为补充,政府责任明确,社会广泛参与,运转协调,资金落实,管理规范,网络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其制度内容主要有:首先是针对城乡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救助,以及当前我国针对农村 “三无”人员的五保供养。其次是各项专项救助,包括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以及法律援助,最后是临时、应急救助,包括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自然灾害救助以及临时救助。此外还有补充社会救助的内容,由于其救助主体的特殊性,文章将在文末专门论述。

具体来说,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方面,要依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确实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逐步提高保障水平,要根据当地的物品价格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进行适当的调整,规范低保的申请、评议、审批程序,实行社会化的发放方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在农村五保和农村孤儿的救助方面,要依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民政部等发布的《关于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加大养老院、孤儿院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政府的资金支持力度,完善管理制度,切实保障老年人的衣、食、住、医、葬,以及孤残儿童的生活、教育、医疗、就业等方面权益。

在医疗救助方面,要进一步拓宽医疗救助试点,扩大医疗救助的范围,进一步完善手续,规范操作,加大资金投人,提高救助水平。在教育救助方面,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两免一补”政策,积极发挥“希望工程”、“春蕾计划”等专项活动的作用,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完善救助对策,在高等教育中继续完善“奖贷助补减”福利体系,确保不使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在住房救助方面要完善廉租房制度,构建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多渠道筹集资金,同时加强对廉租房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在司法援助方面应按照《法律援助条例》,建立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机制,组织法律援助队伍,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无偿提供法律服务。

在临时救助方面,要建立健全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建立抗灾救灾协调机构,提高灾情监测、预警和灾后重建能力。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要协调民政、卫生、交通、公安、城管等部门共同做好救助工作。在社会成员突发意外灾害时要做好临时救济工作,同时发挥工会、妇联以及社会慈善力量给予家庭出现意外困难者临时救助。详细情况见表 1。

二、新型社会救助的管理和运行体系

一项社会政策要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仅有完善的制度设计还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如何设计一套政令畅通、管理可行、高效快捷的管理和运行体系是社会政策得以实现初衷的关键,对于社会救助制度亦是如此。

首先,要建立“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部门管理体制。当前我国的社会救助系统呈现出“多龙治水”的局面,财政部门负责社会救助资金的预算安排、使用监督,卫生部门、建设部门、教育部门、司法部门分别负责各专项社会救助,公安、交通、城管、卫生、民政等部门共同负责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慈善总会、红十字协会也在社会救助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多头的管理体制浪费了现有资源,造成重复救助或救助资源分配不均等现象,不仅不利于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同时也降低了行政管理的效率,使社会救助的功能发挥大打折扣。因此,确立“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管理原则,组建部门协调委员会,将建设部门、卫生部门、教育部门、司法部门等有机的统一到一起,必将使社会救助发挥出最大效益。

其次,合理分担中央与地方政府的社会救助财政责任。从国际经验来看,社会救助经费的分担通常有三种方式,即中央财政全部负担、地方政府编制预算中央政府予以补贴、全部由地方政府负担。考虑到我国是一个区域发展不平衡的大国,实行中央政府主导下的地方分责制应当是比较合理的。中央政府承担过大的份额,会直接影响重大国家项目的实施;而地方政府负担过重,又不利于地方政府积极性的发挥。所以,可以采取先中央后地方的分担原则,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中央财政统一管辖,分区拨付资金的体制;而“老、少、边、穷”地区则由地方政府负担中央财政之外的次要责任;特殊情况下,再由中央政府承担补充性责任。这样,就可以应对目前被救助对象的贫困普遍存在与各地区间经济发展严重失衡的两难选择。

最后,要加快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信息系统的搭建似乎是社会救助系统中一个微不足道部分,其实不然,社会救助是一项复杂细致、量大面宽的工作,靠传统的人工操作已经不能适应需要,使用网络化管理效率高,质量好,还可以减少管理成本,提高透明度,能方便快捷公布有关信息,提供及时准确的查询服务,也有利于社会监督,减少腐败和差错。因此,逐步建立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和服务网络,不断改善社会救助工作手段,及时、准确、动态地掌握社会救助信息,提高社会救助工作效率,实现社会救助管理服务的规范化、现代化、信息化应该是构建高效社会救助体系不错的选择。

三、新型社会救助的保障体系

许多躬身一线的理论工作者们,往往会惊诧于一项制度或政策理论与现实的巨大差别,寻根溯源,他们总能深深感触到一项制度只有在设计、实施和监督各部分环环相扣的情况下才会向着预期方向发展,否则将会事倍功半。建构一套严密的社会救助实施保障机制,将会对社会救助起到纠错纠偏、后备支援的重要作用,是社会救助制度建设不可缺少的环节。

第一,要加快社会救助立法,实现社会救助的规范化、法制化。从发达国家经验看,社会救助体系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发展 的必备体系,而完善的社会救助法律体系在社会救助中起着先导性的作用,要充分发挥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在社会保障中的突出作用,就必须尽快推动《社会救助法》以及相关法律的出台,对社会救助的实施主体、对象、标准、范围、期限、条件、监督、责任、义务等方面进行规范,使救助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从而保证社会救助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发挥社会救助工作的社会效益。

在立法中要强调建立救助制度的实施机制,如受助人员登记办法,社会救助资金发放办法等,同时也要对社会救助实施过程的监督机制进行规范,包括对社会救助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监督,对救助资金与实物管理的监督,对社会救助的公正度进行监督,对社会救助的效益进行监督等等。只有在制度设计、实施管理和监督上做好立法衔接,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才会顺利进行。

第二,多渠道筹集社会救助资金。拓展资金渠道,确保资金来源,是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一项最重要、也是最困难的工作。做好这项工作,首先要稳定和丰富资金来源。在财政拨款方面,各地要切实发挥财政主渠道的作用,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加大财政支出结构和力度,将社会救助所需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升逐年增加。同时要发挥社会捐助的辅助力量,要推进社会捐助经常化、制度化,引导、鼓励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充分发挥个人、企事业单位、民问组织等各方面作用,为社会救助提供必要的补充。其次要规范资金发放机制。尽量减少中间环节,坚持公开透明,确保救助资金足额、及时、顺畅地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另外要严格资金管理过程。社会救助资金要坚持和健全专项预算、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制度,以确保资金安全,杜绝贪污浪费。

第三,建立健全社会救助服务体系。社会救助的服务体系是社会救助工作的最终端,起着一线战士的作用。要构建良好的社会救助服务体系,首先要 以各级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为依托,办好救助站或救助所,形成广覆盖的社会救助组织网络,另外要加强社会救助服务的人员队伍建设,吸引专门的社会工作者,尤其是大中专院校的专业人才充实到社会救助工作中。另外还要形成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行政管理体制避免多头申报、多头救助、遗漏等现象的发生,增强救助款物使用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实现救助效能最大化。

第四,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监督机制。社会救助的监督机制是确保社会救助制度良好运行,杜绝不良现象发生的必备机制,只有做好监督工作,社会救助才会向着健康、可持续的方向发展。主要包括对受助人员的确认和社会救助资金的管理上。对于受助人员的确认来说,要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完善社会救助公示制度,开设反馈渠道,广泛接受媒体、舆论等各界社会监督。在资金的管理上,要严格按照基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来使用资金,在发放中要尽量减少中间环节,防止社会救助资金的截留,流出现象的发生,杜绝腐败,完善执行部门的自我监督,如实记录每一笔经费的运作,同时对其资金账目实行全程审计,确保资金如实发放,使社会救助资金确实起到维护社会成员基本权益的作用。

四、大力发展慈善组织等类型的补充社会救助力量

救助工作的社会化已成为国际惯例,它代表着现代社会保障的发展方向。因此,政府应积极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救助事业,创造条件开发社会救助资源,推进非政府组织和社会成员之间的社会互助,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以非政府组织为补充的、多层次立体式的社会救助体系。

一方面要大力提倡社会互帮互助。互帮互助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在建设新型社会保障体系的过程中仍要继续发挥这种传统的巨大作用。具体到社会救助制度过程中,首先,政府要秉持社会保障公平、正义、共享的理念,进一步加大通过税收等手段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力度,以缩小社会贫富差距,筹集社会救助资源,缓解救助压力。其次,要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众团体和组织在社会帮困工作中的作用,多方面、多途径解决特殊群体的困难,有效整合社会救助资源,最终形成政府主导、社会互动的多层次的,有机统一的救助机制。

另一方面还要重视和发挥非政府组织在社会救助中的作用。这是政府救助资源的补充,也是当前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薄弱环节,然而其在社会救助中起到的巨大作用却是绝不容我们忽视的,这一点已经在2008年的汶川大地震中向我们充分展示了其力量,所以要大力培育非政府社会公益组织、非营利组织、慈善机构、群众组织、社区组织、自愿团体以及热心公益事业的企业、家庭和个人在内的全社会力量,朝着国家主导的多元救助模式发展。政府要积极扶持社会公益组织的发展,要为它们的发展壮大提供良好的法律政策环境和社会文化环境。另外要大力发展社会志愿者队伍,吸纳大中专院校的专业人才,完善社区公共服务网络,提倡开展社会互助,为困难群体提供更多的关怀和救助。这样,不但可以减轻政府救助的负担,还可以弥补政府救助在社会救助中的某些不足,实现优势互补,使困难群体的生活状况得以更好地改善。

完善的理论纲领是实践工作取得良好效果的先导,面对各种政策环境,我们要掌握区别对待、分类指导,整体规划、分步推进的建制方法,充分整合和利用现有的各种社会救助资源,做好部门协调、理顺行政管理体制的工作,相信,城乡一体化、组织网络化、保障制度化、救助多元化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必将早日实现。

参考文献:

[1]杨衍银.大力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J].社会福利,2004(9).

[2]长子中.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J].北方经济,2008(11).

[3]李学举.关于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J].社会福利2004(9)

第四篇: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县民政局

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是社会保障的重要内容之一。加快城乡困难群众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维护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今年,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把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面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城乡医疗救助、加快农村敬老院建设四项工作分别列入了____年向全省、全市人民承诺办好的十件实事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加快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县委、县政府制定了一系列工作制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完成省政府、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现就目前“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面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城乡医疗救助、加快农村敬老院建设”四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汇报。

一、提高城市低保标准,全面完成低保对象复核认定工作

为落实好省、市要求,*县于_月__日召开第*次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从_月份起,把城市低保标准由*元提高到*元,同时下发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政〔____〕__号)文件。_月下旬至_月份,我县开展了对城市低保对象全面复核认定工作,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名,组成了以民政部门牵头,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等参与的复核认定小组,对低保对象进行了___入户调查,共认定低保对象*户*人,取消了*户*人的低保待遇。对全县低保对象的保障金额进行了调整,使人均月补差标准由*元提高到*元。复核认定工作圆满完成,低保数据和报表上报市局。今年元至_月份城市低保金*万元已全部发放完毕。

二、建立了农村低保制度,实现农村特困救助制度与农村低保制度的并轨

_月下旬,在我县第*次政府常务会上,确定了全县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元,对人均年收入低于*元的农村困难家庭实行差额救助,全县人均月补差不低于__元,_月_日起执行。同时出台了《*县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政〔____〕__号)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政办〔____〕__号)文件,为全面实施农村低保制度打下了基础。按照上级要求,从_月_日起,我县农村特困户社会救助制度与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并轨,原农村特困救助对象整体向农村低保对象过渡,并进行扩面,使全县享受农村低保人数达到____年底农业总人口比例的_._。目前各乡镇正在审核各村扩面后上报的农村低保户申请,县民政局正在准备对乡镇上报的低保户进行抽查复核、审批。今年第一、二季度全县共兑现特困救助金__万元,第三季度全县特困户整体向低保户并轨,按照人均月补助__元的标准兑现农村低保金__._万元,__月_日起按照新扩面后的人数和人均月补助__元的标准开始兑现第四季度低保金。

三、积极推进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建设向纵深发展,探索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

(一)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县作为全市唯一的农村医疗救助工作示范县,自____年_月_日起正式实施以来,已审批医疗救助*人,发放救助金*万元;先后投入*万元,资助全县*名救助对象参加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去年_月份,我县修订了农村医疗救助方案,救助起付线由原来的*元降至*元,救助比例由原来的__、__、__提高到__、__、__,封顶线由原来的*元提高到*元。在工作实践中,我县还把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作为重中之重,优先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去年__月全市解决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现场会在我县召开。今年元至_月份共审批救助*人,发放救助金*万元。

(二)城市医疗救助制度。_月份,我们通过借鉴外地经验,结合*实际,制定并出台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城市医疗救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政〔____〕__号)文件,_月_日起实施。方案共确定三类救助对象:第一类为城市低保对象中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实行_起付线制度,其住院医疗费用在____元以下的,按__救助;____—____元,按__救助;____元以上,按__救助,全年最高救助限额累计不超过____元。第二类为城市低保对象中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人员。其住院医疗费用经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剩余金额在____元以下的,按__救助;____—____元,按__救助;____元以上,按__救助,全年最高救助限额累计不超过____元。第三类为城市低保对象中因患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肾功能衰竭,肾脏、骨、骨髓移植和心脏瓣膜置换,肝硬化,再生障碍性贫血_种重症慢性病导致医疗费用过高而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给予医疗救助,起付线为_____元

第五篇: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情况调研

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情况调研

**市**区地处浙江中部沿海,总面积280.12平方公里,辖8个街道,1个镇,1个农场和1个渔业总公司,41个社区居委会、275个行政村,总人口49.97万人;2008年财政总收入316242万元,地方财政收入168163万元。近几年来,区政府按照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要求,从完善政策、整合资源、规范行为、协调行动着手,积极探索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社会救助体系。初步形成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医疗救助、农村五保供养、临时救助、救灾救济、住房救助、教育救助等专项救助为辅,以慈善救助和社会互助为补充,与经济社会水平相适应的城乡全覆盖新型救助体系,全方位关注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一、基本情况

(一)基本生活救助

1、不断增加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投入

**区自1997年实施城乡一体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经过10余年的实施完善,低保救助制度基础性地位已经确立。通过不断修订《**市**区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制定《**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范》,形成低保标准自然增长调整机制,先后六次提标,城镇居民低保标准从1997年的150元/月?人提到2008年的340元/月?人,农村居民从1997年的105元/月?人提到2008年的210元/月?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已走上了不断完善的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2008年财政支出低保资金635万元,发放退伍军人安置费260万元。其中,发放最低生活保障510万元,发放物价上涨一次性补贴124万元。

2、不断细分享受低保人群

为使低保制度更加完善,对全区在册最低生活保障对象1872户,人数3143人,进行了分类统计,其中农村户数为1649户,人数2694人,城镇户数为223户,人数449人。全区享受低保金对象基本可分为三大类:农村“五保”与城镇三无对象、残疾人、特困户,所占比例详见图表

3、不断加大低保动态管理力度

这些年我区在一直积极稳步扩**乡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圈和提高救助标准同时,进一步加大了低保调整力度,切实做到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应退尽退”。2007年,全区新增低保户222户,其中城镇18户、农村194户,总计334人,取消低保252户,总计455人,调整补助标准1872户。

(二)医疗救助

城乡困难居民看病难、看病贵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仍不健全,农民养老负担较重,抗御重大疾病能力弱,一些贫困农民处于“有病不就医、小病成大病、小病疼自已、大病苦全家”的困苦中。针对这一状况,区政府围绕构建和谐社会推出了一系列惠民政策和举措。

1、统筹新农合资源,提升救助效果。

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以来工作运转良好,全区共有95304人次得到补偿,其中住院为15386人次,补偿金额2383.52万元,参合农民受益面达31.9%。2008参保率为89.55%。区政府投入60余万元,全面完成了新农合信息化建设,实现刷卡即时即报;为了让参合农民得到较多实惠,我区对新一轮新农合政策进行调整,门诊补偿比例提高到30%,并扩大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继续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深入开展“健康到农家”等主题教育,组织开展公立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2007年共派出医疗队43次,医务人员260人次,义诊服务近5300人次。

2、统筹救助力量,实现功能互补。

2004年制定出台《**市**区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试行)》,同时建立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工作小组,全面指导此项工作。2007年共对符合救助条件的101人进行了救助,医疗救助金额74.54万元,人均救助额7380元,个人最高救助金额达30000元,最低金额523元。2007年11月对《**市**区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做了较大的修订,建立即时“零起点”医疗救助制度,并增加了对见义勇为者、其他突出贡献人员救助等。

3、统筹社会发展,全面协调推进。

随着我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外来民工对我区的经济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可外来民工经济收入低,医疗、住房、子女教育得不到有效保障,特别是突如其来的重大疾病,对于他们来说更是无法承受昂贵医疗费,为了使医疗救助惠及更多困难群众,2006年制定出台了《**市**区外来民工医疗救助实施方法(试行)》。外来民工医疗救助工作有序开展,06年、07两年,已救助6名外来民工,累计支出救助金23988元,最高救助金额支出9823元,最低金额543元。

4、统筹医疗力量,实现一卡互通。

惠民医院建设是建立新型社会保障体系和救助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政府为民办实事的新举措,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贫困家庭基本就医难的压力。2007年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五保户”和城镇“三无”人员及区政府确定的其他应当救助的人员发放了3100多张“惠民医疗卡”,实行24小时“一卡通”服务,在惠民医院医疗过程中的医疗费用贴补,优惠限额为每年600元。**惠民医院2007年来共接诊持“惠民医疗卡”的病人5510人次,优惠医疗费用总额为35万余元。

(三)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供养

据统计,全区60岁以上总人数6.97万人,占总人口14.12%,已步入老龄化社会。目前我区已纳入农村五保对象有186人,城镇“三无”人员44人,弃婴19人,全区五保对象集中供养人数为173人(其中户院挂钩14人),集中供养率达到93.01%。“三无”人员全部实现集中供养(其中户院挂钩1人),集中供养率达100%,供养标准为本区上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0%以上。五保对象和“三无”人员都已纳入新农合医疗保障、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和惠民医院医疗费补助,基本上解决了他们的看病难问题。2007年根据上级有关集中供养对象门诊医疗补助政策和标准,确定每个集中供养人员在原有救助内容之外再可享受人均450元的门诊费补助。

(四)住房救助

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区政府高度重视解决城市低收家庭住房困难问题。2007年全区共办理廉租住房资格证76户共120人,其中享受租赁补贴58户,发放租赁补贴13万元。新建成廉租房24套(48户),实行实物配租2户。百姓家园经济适用房开始销售,受理购房申请1700多户,发放《准购证》1510份,销售住宅1210套。继续实施农村低保家庭危旧房改造,投入资金50多万元,完成了100户农村低保家庭危旧房改造,其中新建30户,修缮49户,租用21户。

(五)教育救助

近年来,区政府始终把教育救助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件大事,积极制定出台教育救助政策,整合社会资源,为贫困生的就学铺设了充满阳光的绿色通道。2007年开展义务教育免杂费,97066名义务教育学生被免除学杂费,金额1059万元,极大减轻了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爱心营养餐工程”和“贫困生扩面工程”落实到位,投入资金270万元,发放营养餐券4746张,义务教育券13946张,资助面达到13.99%。盲、聋哑、弱智三类残疾儿童入学率为98.02%。“三残”适龄儿童少年、低保线以下贫困家庭子女均享受全免费的十五年基础教育,其他贫困家庭子女亦享受全免费的义务教育;投入2万元对20名特困生给予生活补助。

(六)慈善救助

慈善事业是社会大众的事业,按照党政推动、社会参与、民间实施的原则,本着“关爱贫困家庭,共建和谐**”的宗旨,成立了**区“慈善爱心超市”。到2007年底,慈善爱心超市已发放物资价值约27多万元,接收社会捐赠总价值约9.9多万元,接收其他物资捐赠折价约1千多元,爱心超市物资采购约35万元,在街道一级成立了两家“慈善爱心超市”。慈善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慈善总会共拨出各项慈善救助金120.8元,在助学帮医、扶老助残、扶贫济困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七)其它救助

在2007年除了以上的救助外,各项救助不断的补充着救助体系,扩大救助渠道,探索实践社会化救助新路子,在救助内容和形式上有所创新。据不完全统计,全区全年临时救助148人次,发放救助金26万元;在“作风建设年活动”中,全区开展“一户一策一干部、结对帮扶”活动,参加干部总人数为2100多人,进行一对一的帮扶,帮扶对象分别是特困户、特困党员和残疾人,累计支出帮扶金100多万元;全国物价指数上涨,为了使低保家庭和困难群众生活不受影响,我区分三次发放物价补贴,累计共支出67.74万元,发放液化气补贴5万余元。

此外,我区还建立了自然灾害救助、困难群众再就业、法律援助等制度,试点建设避灾工程,逐年加大救助力度和范围。

二、存在问题

新型的社会救助体系现还处于初始阶段,在取得成果的同时,各项制度的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

(一)低保制度中存在问题

1、家庭收入核定难。2007年省出台《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核定办法(试行)》对低收入家庭的收入核定做了详细的规定,然而困难家庭的经济收入具有不稳定性、临时性、零星性、报酬少等特点,只能是从自我介绍和邻居的调查中得以证实,在核查家庭收入时无法对他们的银行存款等金融性资产进行核查。

2、低保人员再就业率低。低保群体总体素质偏低,思想观念落后,部分丧失劳动力,岁数偏高。低保人员再就业难,制约着他们自我发展能力,低收入群体中存在严重的“等、靠、要”依赖思想。

(二)医疗救助中存在的问题

1、救助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是目前我区农村困难家庭急需的救助项目,目前建立了特困群众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但农村特殊困难家庭成员患大病,如血液病、尿毒症、癌症等产生的高额经济负担仍难以完全解决,致使社会上一些困难重病患者得不到及时有效医疗。

2、医疗救助时效性不强。救助按季办理的方式,比起刚开始时一年救助一次已有很大的进步,但救助时效性较差。困难群众看病后至少要3至4个月才能拿到医疗救助补偿款。

3、不少困难群众在慢性病、常见病方面的医疗开销较大,患这些病的为了减少开支,很少住院,往往发生的医疗费用无法通过合作医疗报销,也无法享受医疗救助给予的补助。

(3)农村“五保”供养中存在的问题

首先是特困户群体里有一部份孤寡老人尚未被纳入“五保”或三无对象,“应保未保”现象仍然存在。其次,敬老院思想观念落后,认为把几个五保老人养起来,有饭吃就行了,缺少长远发展目光,服务跟不上,群众对“敬老院”养老缺乏信心。

(四)“慈善”事业中存的问题

慈善爱心超市的建立,历经一年多的运行,对于我区慈善事业做出了一项重要举措,可在实施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社会捐赠意识较弱;捐赠非所需物品突出;自身无“造血”能力,成为捐赠东西、领取东西的仓库。

(五)机制中存在的问题

从总体形势是好的,发展是健康的,取得了社会的好评,但毕竟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起步不久,困难和问题仍然不少。制度上已初步形成:“小组为中心、横向至部门、纵向到群众”,但由于信息化建设滞后,各部门的救助信息不能及时、有效、科学的共享,造成救助出现“不准确、不统一、不合理”等现象。

三、今后发展

我区社会救助体系建立的时间不长,下一步应该继续抓好各项救助制度之间的完善和衔接,让社会救助的各项制度能够发挥整体的效益;要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逐渐提高,逐步提高救助水平;要加强规范和管理,让社会救助工作真正做到公开、透明、公正,使社会救助真正惠及到困难群众身上。

(一)继续按照分类、分层策略完善补贴型社会救助办法。以现有城乡低保制度为基础,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就业援助等专项救助制度,使之能够覆盖所有困难人群;规范分类施保的方法和程序,使特殊困难群体能够享受更好的保障;建立分类、分层救助机制,使不同人群、不同家庭、以及不同支出需求的救助对象能够享受不同类别的综合性社会救助。

(二)不断推进城乡社会救助制度协调发展。以农村低保制度的全面建立为契机,继续推进城乡社会救助制度框架在全区的建立;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专项社会救助制度,逐步缩小城镇农村社会救助差距;加大部门间协调力度,不断整合社会救助资源,巩固并完善社会救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三)积极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为妥善解决城乡贫困居民的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在日常生活中由于各种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给予非定期、非定量生活救助的制度。临时救助工作程序要严格规范,既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又要尽可能避免繁琐复杂,符合“救急救难”的工作特点。

(四)筹建“统一”救助网络。按照解决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医疗、教育、住房、就业”五个基本需求为目标,以“保基本、全覆盖,多层次、相协调,可持续、高效率、共富裕”为要求,构筑统一救助平台、统一救助网络、统一救助内容、统一救助标准、统一救助帐户的“五统一”新型困难群体救助体系。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各类专项救助作补充、社会化服务相配套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初步建立,社会救助资源得到了有效整合。

(五)维护保障社会救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解决民生是政府的根本职责,社会救助是政府解决困难群体民生问题的重要任务,社会救助能力的强弱,也是对政府执政能力的一种检验。从合理设置救助机构、不断提高人员素质、足额保障救助经费以及稳步推进信息化等方面入手,通过开发教材、加强培训、交流考察等方法,使社会救助能力有一个大的提高,为社会救助事业的平稳、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求真务实 积极创新探索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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