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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基本材料
编辑:青苔石径 识别码:14-1006990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5-23 23:21:06 来源:网络

第一篇: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基本材料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基本材料

一、开发区概况与亦庄新城规划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于1992年开始建设,1994年8月25日,经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建区16年来,开发区坚持产业集群化、资源集约化、环境和谐化、服务专业化、管理法治化的目标,以吸引重大项目、龙头企业为重点,着力引进高端、高附加值、高辐射力,低耗能、低污染的高新技术产业。近年来,开发区经济结构不断优化,综合实力不断增强,成为北京经济的重要增长点和最具投资吸引力的产业基地之一。

开发区招商引资成果丰硕,奔驰-戴姆勒〃克莱斯勒、通用电气、博世、乐金化学、拜耳、诺基亚、施耐德、德尔福、康明斯、中芯国际、京东方等一批国内外知名企业纷纷在开发区投资建厂,其中包括66家世界500强企业的86个项目。截至202_年底,已有来自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2600余家企业入驻,投资总额超过180亿美元,其中外商投资企业超过565家,投资额约143亿美元。

202_年年初,北京市政府正式批复了亦庄新城规划(202_年-202_年),明确指出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为核心功能区的亦庄新城是北京东部发展带的重要节点和重点发展的新城之一,是辐射带动京津城镇走廊产业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中心。按照亦庄新城规划:到202_年,亦庄新城规划人口规模为3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55平方公里左右。202_年,亦庄新城人口规划规模为7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05平方公里。

随着亦庄新城建设目标的确立,开发区的发展正从建设工业园区向建设国际高端产业园区,建设繁荣、和谐、宜居的亦庄新城迈进。开发区将进一步提升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进一步推动体制创新,按照面向国际市场的高端产业园区和繁荣、和谐、宜居的亦庄新城的发展要求,提高对北京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建设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首都现代制造业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创新基地和现代服务业基地,实现以业兴城、以城促业的目标。

二、开发区发展历史

1991年12月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正式批准成立北京市亦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1992年4月1日,开发区奠基。

1992年7月10日,北京市政府决定将北京市亦庄工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更名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1994年8月25日,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1999年6月,国务院批准中关村科技园区规划方案时,在开发区内设立亦庄科技园,面积共7平方公里。

202_年8月8日,国务院批准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区。同意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在一期规划面积22.5平方公里基础上,向京津塘高速公路以东和凉水河以西两个方向扩大24平方公里,使开发区的总规划面积达到46.5平方公里。

202_年2月,国务院批准《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亦庄新城被列为三个重点发展的新城之一,规划面积为212平方公里。到202_年,新城建设规模105平方公里,人口达到70万。

三、开发区经济发展概况

近年来,开发区坚持科学发展,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初步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202_年,开发区实现GDP482亿元,工业总产值202_.7亿元,销售收入2817.7亿元,税收121.1亿元,出口119.6亿元。

202_-202_年,开发区GDP、工业总产值、销售收入、税收收入、出口创汇年均增长分别为51.4%、58.3%、61.5%、43.2%、89.1%,GDP占全市的比重由1.2%增至5.3%;工业总产值占全市的比重由3%增至22.3%,出口占全市的比重由3%增至40%。

平均每天有2.3亿元的高新技术产品,带着“北京〃亦庄”的印记销往世界各地;按从业人员计算,每个人所平均创造的生产总值当年超过了34万元;平均每公顷土地吸引投资1103万美元,创造工业产值1.86亿元,实现税收792.2万元。

起步晚于首批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10年的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经济指标已跃居全国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前列。

四、开发区主导产业发展状况

开发区重点引进龙头企业和精品项目,充分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促进主导产业集群的形成和壮大。以诺基亚为龙头的移动通讯产业,以京东方为龙头的显示器产业、以中芯国际为龙头的集成电路产业、以北京奔驰为龙头的汽车产业,以拜耳为代表的医药产业、以康龙化成为代表的服务外包产业等产业园区建设模式推动了高端产业基地建设,被国家有关部门认定为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园、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国家服务外包产业基地。

电子信息产业是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集群化程度最高、最具实力的产业,形成了先进的星网工业园模式,建设了内地第一条12英寸集成电路生产线,获得了国家级电子信息产业园称号。以诺基亚通信有限公司为龙头的星网工业园,按照“产业链”模式,整合众多知名的移动通信配套企业,形同一个企业的不同车间,园区内所有企业实现“零库存”,海关监管与生产同步,从而形成了全球独一无二的“星网模式”。这一模式把原来的全球采购、全球销售变成本地采购、全球销售,降低了交易成本和生产成本,提高了企业的竞争力。202_年4月,诺基亚中国总部绿色环保大楼在开发区落成,标志着世界上最完整的移动通信产业链在开发区诞生。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生物工程与新医药产业发展迅速,已经形成由国内外著名生物技术与医药企业组成的具有创新能力和规模效益的“药谷”。截至目前,已有拜耳医药、悦康药业、第一制药、安万特制药、同仁堂、航卫通用、通用华伦、京精医疗、源德生物等90余家知名企业入驻“药谷”,涉足的领域包括研发、医疗器械生产、药品生产及药品检测等。目前,开发区生物医药工业实现的销售收入占北京市医药工业总产值的40%,医疗器械工业销售收入占全市的80%。成为北京市名副其实的生物医药产业基地。

以北京奔驰-戴姆勒〃克莱斯勒新厂房的奠基为开端,汽车产业将成为开发区又一主导产业。入驻开发区产值超亿元的北京德尔福万源发动机管理系统有限公司及康明斯发动机(北京)有限公司、伟业汽车动力机械有限公司等一批企业,可为开发区汽车产业的壮大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目前开发区规划了汽车产业园,将重点发展汽车电子等高科技含量的企业,快速形成集汽车制造与零配件生产于一体的汽车产业园区,未来可对北京市汽车工业起到强劲的推动作用。

装备制造业是开发区的主导产业之一。目前,已有近80家,涉及18个行业的装备制造业企业入驻开发区。博世力士乐、施耐德、ABB、康宁光缆、SMC等一批知名企业的蓬勃发展,提升了开发区装备制造业的整体水平。目前开发区的装备制造业已经形成以高新技术经济增长点为主,传统产业改造提升为辅,多个领域支撑的格局。

五、开发区投资环境

开发区秉承“投资者的成功,开发区的繁荣”理念,不断优化投资环境,为企业提供个性化、专业化、定制式的服务。比如:满足星网工业园“零库存”要求,建立了园区式海关监管模式,创造了独一无二的“星网模式”。

(1)开发区基础设施完善,目前已经实现了“九通一平”,即自来水管线、电力管线、天然气管线、热力管线、电信管线、雨水管线、污水管线、电视有线网络、市政道路和建设场地的平整。同时建有专家公寓、青年公寓、学校、幼儿园、医院、超市等生活配套设施。

(2)开发区致力于打造服务型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建有“一站式”服务大厅,为企业提供“一条龙”服务。同时设立了工商、税务、海关、检验检疫、药监、外汇管理、金融服务、邮政、电信、消防等企业发展所需要的服务机构。

(3)开发区重视生态环境建设,管委会通过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是“ISO14000国家示范区”。完成了凉水河景观建设工程,建设有国际企业文化公园、高尔夫球场等休闲娱乐设施,为企业职工和区内群众提供了优美、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目前,开发区正在进行“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创建工作。

六、开发区资源集约化利用情况

开发区始终坚持产业集群化,资源集约化的科学发展观,土地利用效率和万元GDP能耗均位于北京市和全国开发区前列,实现了经济发展结构、质量、效益、速度的统一。

(1)节约能源:202_年,开发区万元GDP能耗为0.149吨标煤,相当于北京市平均水平的1/5。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0.087吨标煤,相当于全市平均水平的1/16。

(2)节约土地:202_年,开发区平均每公顷土地吸引投资1103万美元,创造工业产值1.86亿元,实现税收792.2万元。202_年到202_年,开发区以13.9%的工业用地增长,实现了43.1%的GDP、37.8%的工业产值和60.4%的税收增长。(3)节约用水:开发区是北京市首家节水示范园区,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开发区制订了《水资源综合规划》,对雨水、污水、自来水、地表水、再生水等“五水”实行联调综合利用,实现了水资源的集约循环利用。目前已经建成一座日处理能力5万吨的污水处理厂和一座日产水量1.5-2万吨的再生水厂,正在建设一座日处理能力10万吨的污水处理厂,计划202_年投产。目前,开发区的污水处理率已达100%。

七、开发区环保措施

建区以来,开发区一直高度重视环保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1)引进先进理念,优化区域发展环境。202_年,开发区管委会通过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202_年被国家环保总局批准为“ISO14000国家示范区”。开发区设臵每年100万元的“环境发展资金”,对区内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提供认证费用的相关补助,以此鼓励企业采取国际通行的先进管理理念。

(2)坚持环保准入制度。开发区在招商过程中,将企业能源消耗和排放作为一项重要的参考指标,制定了不同行业企业入区的万元产值水耗、万元产值能耗标准,提高了企业入区门槛,进一步搭建了循环经济招商体系。这虽然令不少达不到标准的企业望而却步,却吸引了更多优质企业的目光。

(3)加强环保监督检查。对投产运行的企业,开发区除经常性的现场检查外,每年均委托北京市环保监测中心或其他有资质的监测单位对区内废水、废气污染源进行监督性监测,对区内企业的污染物排放进行全面监控,避免超标现象的发生。此外,开发区在区内还聘请了20位居民作为大气污染监督员,加强群众监督,加大监督力度。

(4)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近年来,开发区加大了污水处理、集中供热、中水回用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目前,再生水厂一期工程已投入运行,每天可提供高品质工业用再生水1.5-2万吨,已有中芯国际、诺基亚等20余家“用水大户”主动签约使用再生水。

(5)引导企业清洁生产。开发区实施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利用新技术对现有用能设备和工艺进行改造、降低产品单耗。同时,积极动员区内工业企业进行清洁生产,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目前,区内企业已有北京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北京)有限公司和揖斐电公司等开展了清洁生产的审核工作。例如,中芯国际每天的回收水量都在500吨左右,而在实施清洁生产方案前,这些水不得不作为废水排放掉。

(6)做好城市绿化美化。目前,开发区累计完成绿化面积1000万平方米。在不断增加绿地总量, 提高绿化水平,美化园区环境的同时,开发区注重提升园区单位和群众绿化意识,全面提升绿化质量与效果。

八、开发区生态工业园建设情况

202_年初,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根据北京市政府的指示确定开展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规划建设工作。目前,建设规划已编制完毕,并上报至环保部、商务部和科技部。预计在202_年年底前获得批复,并于202_年开展具体建设活动。生态工业园的建设,将从环境、经济、社会各方面提高开发区区域综合能力。

根据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规划,开发区生态工业园的建设目标是:以循环经济理念和生态工业原理为指导,以建设宜业、宜居的亦庄新城为契机,大力推行企业清洁生产,构建基于市场机制的区域工业共生体系,实现区域层次的资源高效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区域环境质量,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拓展和优化行业内部及行业间的产品链和废物链,促进电子、通讯、生物医药、汽车制造等主导产业的产品升级和生态化发展。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提高第三产业的生态化水平。用10~15年时间,把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成为以工业共生、物质循环、自然和谐、宜业宜居为特征的高科技示范区和资源节约型、生态友好型开发区。

九、开发区区位优势和交通情况

开发区位于中国北京东南亦庄地区,京津塘高速公路北京端两侧、城市五环路与六环路之间。地处北京市东南部发展带上,距离城市四环路3.5公里,距离城市三环路7公里,距市中心天安门广场16.5公里,距北京首都国际机场25公里,距铁路货运站7公里,距公路货运主枢纽5公里,距国际物流中心1公里,距天津新港140公里。

开发区城市及城际路网发达,交通便利,京津塘高速公路、京津塘第二通道、104国道、京沈高速、城市四环路、五环路、六环路,以及规划中的多条城市轨道交通线路,京津城际高速铁路,使开发区拥有连结各重要经济区域和交通枢纽的畅通道路以及多种交通方式。

目前,开发区已有20条公交线路,可通往北京市中心和大北窑、五棵松、颐和园、木樨园、望京、亚运村等地。另外,开发区已建成3个公交场站、3个临时公交场站,以及30个公交港湾。

亦庄轻轨已于202_年12月开工,计划于202_年建成通车。亦庄轻轨线起点为地铁五号线宋家庄站,终点为京津城际亦庄火车站。途经丰台、朝阳、大兴、通州四个辖区和北京开发区,正线全长23.1Km,共设车站14座,其中地下车站6座,高架车站8座。亦庄轻轨将建立亦庄新城与中心城之间的快速客运通道,将为亦庄新城发展提供支持。

十、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

创新能力不断增强的高新技术产业,已成为拉动开发区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

近年来,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快速增长,截止到202_年5月,597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产值,占全区工业总产值的85.66%。这些企业中,既有掌握着世界前沿技术的跨国公司和研发中心,如美国通用电气公司、日本松下公司、德国拜尔公司、日本SMC公司等一大批代表世界领先水平的高新技术企业。也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企业,如国家人类基因组北方研究中心、纬晓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北京英纳超导技术有限公司等企业。这些企业多数拥有自己的核心技术和产品,在国际和国内具有独特优势和潜力。

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承担了诸多国家、北京市科技重点计划、重点项目,据不完全统计,自202_年至202_年,获得国家及北京市项目资金支持近2亿元。

十一、开发区如何保护知识产权

高新技术企业是开发区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产值占全区工业总产值的85.66%,成果转化率80%以上。企业申请专利3000多项,其中60%以上为发明专利。

近年来,开发区采取一系列措施,鼓励自主创新,保护知识产权:一是于202_年4月21日建立了北京市首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园”。二是于202_年4月26日在国家级开发区、服务外包基地城市示范区中建立了首家“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负责接受开发区内侵犯知识产权举报投诉;为开发区内的权利人和社会公众提供保护知识产权法律咨询服务;开展开发区内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培训等相关工作。三是推动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组织企业申报资助项目,开展专利试点、示范工作,截至目前已有试点企业90家。四是积极为企业争取专利相关政策扶持。截至目前,共为区内36家企业249个项目办理了专利申请费用减缓证明,共为企业节省申请资金140余万元。

十二、开发区人才引进、培养成果 目前,开发区有从业人员153802人。其中高级人才406人,包括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29人,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的282人,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得者22人,国家863计划、973计划、科技攻关计划、火炬计划等项目或课题组负责人11人,省(直辖市、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以上获得者15人。

按照人才强区的目标,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力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着力提高区域人才的创新能力,努力建设人才资源高地,先后出台了《鼓励高级人才入区的规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暂行管理办法》等激励措施;设立了“博大贡献奖”,重奖在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此外,开发区切实推进高技能人才培养,深入实施“十百千”工程,即:推出10名高技能领导人才,培养100名高技能人才,带动1000名初、中级技能人才的发展。据统计,此项目带动开发区高技能人才培养经费投入近202_万元。高技能人才平均薪酬与科技人员、管理人员相差无几。

通过一系列人才引进、培养、激励措施的扎实推进,开发区人才发展环境不断优化,人才实力不断提升,创新能力不断增强,为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制造业基地的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障。

第二篇: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政策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政策

1、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扶持专项

为促进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端产业的快速发展,根据《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的规定设立产业扶持和鼓励专项资金,依照引进为主、择优助强、突出重点的原则,扶持和鼓励对区域产业发展具有带动作用和作出贡献的企业。支持方式:新引进的外资企业合同外资1500万美元以上,内资企业注册资本金1亿人民币以上的,可按实际到位资本金3%的比例申请一次性资金扶持;新引进的世界500强或国内百强企业,行业排名前10位或享有国家名牌产品企业,可申请不高于企业支付年租金额度的资金扶持。

2、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专项

为鼓励和支持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进行科技创新活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促使各种生产要素向科技创新和高端产业集聚,依据《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设立“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对开发区范围内的企业进行的技术研发、自主知识产权和成果转化等科技创新活动进行支持。支持方式:对获得国家、北京市或中关村科技园区重点支持的技术研发项目,按1:1的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资金支持;通过开发区专家评审的技术研发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于被认定为北京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科技研究开发机构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资金支持。

3、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创业资助专项

为了优化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发展环境,落实人才强区战略,提高区域自主创新能力,建设面向国际市场的高端产业园区,根据中央和北京市的有关政策,结合开发区的实际,提出鼓励和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来开发区创业和工作相关政策,支持方式:来开发区创办企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给予10万元的创业资助;海外高层次人才创办的企业可获贷款贴息支持,贴息额度为以基准利率计算的贷款年利率的50%,每年最高贴息额度不超过200万元,贴息期限最长为3年;进入开发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开展博士后研究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给予5万元的课题经费资助。

4、“一线创新人才培养”项目资助专项

为鼓励各类人才在本职岗位上实践创新,切实带动一线创新人才培养,各单位可按照管理创新、科技创新、技能创新等三个项目类别分别进行申报,可申报多个申请资助的项目,但每个类别只能申报1个。单个项目进度为6-10个月。单个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5万元

5、博大贡献奖

在开发区内企事业单位工作一年以上,并为开发区的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做出了突出贡献(主要成就和贡献应是在开发区工作期间取得)的各类人员。

6、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技术标准鼓励资金

鼓励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的企业制订标准,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开发区对企业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承担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工作等,参照《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技术标准鼓励资金管理办法》对企业进行鼓励,鼓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第三篇: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四项社会保险

四项社会保险业务流程简介

单位如需办理人员日常增减业务,请于每月5-25日办理。该流程仅简要说明日常业务办理流程,本简介以外的业务说明,请您随时与社保中心联系咨询。政策咨询电话:1233

3增员:

在北京市范围内缴纳过社会保险的人员,只需填报“增加表”表十一即可。失业人员须另附转移单原件。

未在北京市范围内参加过社会保险的人员,需要填报“增加表”表

十一、“个人信息登记表”、“报盘”文件、身份证复印件(盖章、全部新参统人员均需提供)、户口本复印件(只限外埠城镇人员)。个人信息登记表及报盘文件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采集系统打印并导出。报盘文件是人员信息录入完毕后,通过“数据导出”栏目实现的。该软件可以从开发区社保网站中下载。网址:KFQSB.BDA.GOV.CN如使用该软件过程中出现问题,请您拨打51331988客户服务电话进行咨询,有该软件开发人员为您服务。减员:

请您携带上一个月度的托收单及“减少表”(表十二)办理人员减少业务。23-25日如果贵单位未发生欠费,不需携带托收单,即可办理。如单位欠费,社保中心为其办理减少业务过程中,只能进行“中断”操作,该状态人员不能到其它单位参加社会保险。

办理农民工清算或退保业务,请您携带清算申请,必须由本人

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请用A4纸填写)

补缴:

由于调转延时的原因,单位未给员工及时缴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可以按照自然月往前推三个月的时间为其补缴。单位只需要填写两份“表四”、三份“表五”,业务办理完成后,单位可各留存一份。

如果补缴的时间段超出了邻近三个月的时间,那么请到劳动局审批补缴。行政部门审批过程中,需要用人单位出示该人员相应期限内的劳动合同和工资收入证明。审批通过后,请携带劳动局审批表一份、两份“表四”、三份“表五”办理补缴业务。

个人信息变更:

如有参保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错误内容,请用人单位填写“个人信息变更表”表二-1并附身份证复印件,身分证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如遇户口性质错误,请附户口本复印件两联,本人壹联、户主壹联。(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果参保人姓名与身份证号同时错误,单位办理变更过程中必须提供公安局的相关证明。单位信息变更:

如需更改单位信息,例如单位法人和单位名称的变更,需要企业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单位信息变更表”表一-1。如单位账户信息变更等情况,只需单位填写“单位信息变更表”即可,但表中必须标注正确的银行名称和开户银行的交换号。(如无法获悉此号,请与开户银行联系)

第四篇: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办法

(1998年4月29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3号令公布

根据202_年12月5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82号令修改)

第一条 为了实施《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快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建设和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务院批准的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规划范围内的开发、建设和管理。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开发区管委会)代表市人民政府对开发区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

第三条 开发区管委会对开发区内各项建设活动依法实施统一的规划管理。开发区规划管理部门在业务上受市规划管理部门领导,主要负责以下事项:

(一)按照《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和《亦庄新城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和修订开发区总体规划,经市规划管理部门审核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二)组织编制开发区详细规划和各专业规划,报开发区管委会审定后,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报送市规划管理部门备案,其中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报市规划管理部门审批;

(三)承办开发区建设用地的规划申报,涉及征收开发区范围内集体所有土地的,根据本市土地利用计划和开发区管委会开发建设计划确定集中征地范围,在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前,报市规划管理部门审核同意,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市规划管理部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四)受理在市人民政府批准的用地范围内具体项目的建设用地的规划审批申请,按照规定程序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报送市规划管理部门备案;

(五)承担开发区内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经开发区管委会依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亦庄新城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各类专项规划批准,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报送市规划管理部门备案;

(六)参加开发区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管理建设工程竣工档案。

第四条 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开发区的总体规划,对开发区的土地、房屋依法实施统一管理。开发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房屋管理部门在业务上接受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建设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主要负责以下事项:

(一)依据本市土地利用计划中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办理开发区规划范围内农用地转用和征收集体土地手续,经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按规定程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二)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办理开发区内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三)受理开发区内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按规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代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四)承担开发区内房屋产权登记发证和房屋买卖、租赁、抵押、商品房预(销)售等房地产市场的管理工作;

(五)审核开发区内房地产中介机构和物业管理单位的资质;

(六)会同房屋所在地的区建设管理部门协调处理开发区内房屋拆迁工作。第五条 开发区管委会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开发区各类投资项目。开发区发展改革部门在业务上接受市发展改革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主要负责以下事项:

(一)受理《外商投资企业项目指导目录》中总投资(含增资额)1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的项目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中规定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申请,报开发区管委会核准。但涉及全市能源总量平衡的项目,水资源开发、利用和配置的项目,日产2万立方米以上的城市供水、排水项目,跨开发区规划范围的项目以及本市规定由市发展改革部门核准的其他项目除外;

(二)受理不使用政府投资,在《北京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细则》以外的国内企业投资建设项目立项备案申请,报开发区管委会决定;

(三)协助企业做好由市发展改革部门或者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审批或者核准权限内项目的申报工作。

第六条 开发区管委会按照规定权限审核、批准在开发区申请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开发区商务部门在业务上接受市商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主要负责以下事项:

(一)受理投资总额在1亿美元以下的非限制类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章程、合同和外商独资企业章程审查的申请,报开发区管委会批准;

(二)核发市商务部门委托开发区管委会代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三)受理开发区内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认定的申请,按规定报市商务部门认定;

(四)受理开发区内外商投资企业投资项下的非许可证、非配额管理的进出口设备、物料、机电产品及加工贸易合同的审核申请,报开发区管委会批准或者转报市商务部门。第七条 开发区管委会统一管理开发区内的城市建设。开发区建设管理部门在业务上接受市建设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主要负责以下事项: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管理开发区内建筑市场和建筑行业;

(二)管理由开发区管委会批准的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建筑质量和建筑施工;

(三)审批开发区内建设工程开工,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第八条 开发区管委会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开发区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开发区市政管理部门在业务上接受市市政管理、园林绿化、交通、水务等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主要负责以下事项:

(一)建设和管理开发区内道路、公共交通、供热等市政工程设施;

(二)管理开发区内园林绿化和市容环境卫生工作;

(三)管理开发区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等水务工作;

(四)依法征收绿化补偿费。

第九条 开发区管委会统一管理开发区环境保护工作。开发区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在业务上接受市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主要负责以下事项:

(一)组织编制开发区内的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报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监测开发区内的环境质量;

(三)审批开发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参加环境保护设施的竣工验收;

(四)承办开发区内污染物排放申报登记,依据市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核发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对超标排放污染物的单位责令限期治理;

(五)处理环境污染纠纷及污染事故,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六)依法征收开发区内的污染物排污费和超标排污费。

第十条 开发区管委会统一管理开发区的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部门在业务上接受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主要负责以下事项:

(一)组织实施开发区内促进就业和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管理服务工作;

(二)管理开发区内的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核定工时,实施职业技能开发,依法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处理劳动争议案件;

(三)管理社会保险基金、开展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等各项社会保障工作。第十一条 开发区管委会统一管理开发区的统计工作。开发区统计部门在业务上接受市统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主要负责以下事项:

(一)负责开发区内各单位统计管理工作;

(二)执行国家和本市统计部门的统计报表制度,完成各项统计调查任务;

(三)负责开发区内统计报表和统计资料的管理。

第十二条 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开发区内的科技管理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协助开发区内企业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和专利费用减、免等事务。

第十三条 开发区管委会统一领导开发区内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业务上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主要负责以下事项: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二)承担开发区内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开发区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职责;

(三)承担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培训考核工作,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查处生产安全事故。第十四条 开发区管委会统一管理开发区的信息化工作,统筹规划开发区信息基础设施,组织落实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工作。

第十五条 开发区管委会应当认真履行《条例》规定的各项职责,除《条例》和本办法已明确规定的各项职责外,对开发区内的其他管理事项可以行使区、县级人民政府行使的职权。具体职责范围由开发区管委会会同市级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协商确定,报市人民政府备案。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1998年6月1日起施行。

发布部门:北京市政府 发布日期:202_年12月05日 实施日期:1998年06月01日(地方法规)

第五篇: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

为了进一步规范管委会主任办公会(以下简称办公会),提高办公会质量和效率,根据管委会实际,特制定如下规则:

一、会议内容

办公会是讨论决定开发区经济与社会发展中重要事项的会议。办公会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由管委会主任或主任委托1名副主任主持召开。

二、会议时间

原则上每周三下午为办公会议时间。特殊情况下,根据主任意见随时安排会议。

三、会议出席人员

办公会由管委会领导组成。常列会部门为管委会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局、产业促进局、科技局、财政局、建设发展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房屋与土地管理局、市政管理局、社会发展局、环境保护局、统计局、研究室、规划局、新闻办、总公司。其他列席部门由主持人根据议题需要指定。

四、会议主要任务

(一)研究审议开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

(二)研究部署或调整管委会工作计划,重点工作、折子工程、拟办实事、财政预算、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三)传达通报国家、北京市通知文件、会议精神;

(四)研究审议需要向市政府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五)讨论审议管委会规章制度和政策性文件;

(六)研究审议征地拆迁、土地出让、转让事项;

(七)研究决定、通报大额资金(100万元以上)使用;

(八)研究审议重大招商项目及重大建设项目(政府投资1000万元以上);

(九)研究决定需要管委会统筹协调的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工作或重大活动;

(十)研究决定管委会各部门、驻区各职能局向管委会请示的重要事项;

(十一)其他需要办公会研究确定事项。

五、会议组织实施

由管委会办公室负责办公会议题征集、议题材料审核、办公会议题印发、会议纪要撰写等相关会务工作组织实施。

(一)议题材料收集。对于领导指示、批示需上会研究议题,各部门要于每周一前向管委会办公室提交议题及上会材料,管委会办公室负责督促,并将收集到的议题情况报请会议主持人审定。

(二)议题材料审核。汇报材料的内容一般包括该议题的背景、基本情况、需主任办公会研究或审定的问题、政策依据、可供选择的决策方案等。需要办公会决定的事项,汇报部门须有明确意见;议题内容涉及两个及以上部门的,汇报部门须与相关部门做好议题的研究、协调及材料的准备工作,并有明确意见,意见明显分歧的一般不上会讨论。

(三)议题印发。办公会议题经管委会主要领导审定后,办公室要及时下发,并做好出席会议领导及参会人员的核定。

(四)会议纪要撰写。会议纪要由办公室草拟,在会后2日之内完成初稿,报参会各委领导审核后由会议主持人审定签发,原则上在会议召开后7日之内完成印发工作。

六、会议纪律

(一)各部门会议议题除重大规划和重大事项外,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重大规划和重大事项汇报时间原则上也不超过30分钟。与会人员发言应紧扣主题直陈观点,言简意赅,一般发言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二)列席办公会的部门原则上由部门正职领导参加,列

席人员根据主持人的安排发言。部门正职因公外出或其他特殊事由不能参加的,需提前向主管领导和管委会办公室请假,部门副职可代表正职列席或汇报。

(三)参会人员要对会议内容保密,不得对外传播议事过程及涉及的内容。

七、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

管委会办公室负责督办会议决定事项,各有关部门按照督办要求办理落实并书面反馈办理情况。

八、本规定由管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本规定自202_年10月1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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