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若干措施
为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提高新时代党的建设质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结合天津实际,我市出台《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若干措施》。
一、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
1、党委(党组)要督促下级“一把手”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带头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
2、上级“一把手”要将监督下级“一把手”情况作为每年述职的重点内容,对下级新任职“一把手”开展任职谈话,同下级“一把手”定期开展监督谈话。
3、党委(党组)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把手”要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并抓好组织落实。
4、加强对“一把手”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的监督。
5、巡视巡察工作紧盯“一把手”发现问题。
6、健全完善述责述廉制度。
7、落实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负责人同下级“一把手”谈话制度。
二、加强同级领导班子监督。
1、党委(党组)“一把手”要充分发扬斗争精神,坚决破除“好人主义”,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经常与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对存在的缺点错误敢于指出、帮助改进。
2、领导班子成员应当本着对自己、对同志、对班子、对党高度负责的态度,相互提醒、相互督促,发现问题坦诚向对方提出。
3、合理分解、科学配置领导班子权力,健全完善领导班子成员岗位职责清单,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4、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一把手”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勇于揭短亮丑,严肃认真提意见,不搞一团和气。
5、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
6、党委(党组)要落实领导干部插手千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完善具体举措,明确具体情形、处理程序和处置方式等。
7、党委(党组)每年分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政治生态状况,形成报告提请党委(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审议并抓好整改落实。
8、健全纪委书记与同级党委“一把手”常态化交流机制,纪委书记要加强对同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履职尽责和廉洁自律情况的日常监督。
三、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的监督
1、党委(党组)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要事项、任职回避、轮岗交流、离任审计、双重管理等制度机制,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
2、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的领导责任,统一确定或者批准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主题,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要有计划地参加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突出选人用人政治标准,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强化对下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拟任人选的把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
4、党委(党组)要重视信访举报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群众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反映,优先受理、优先办理、优先处置“一把手”的问题线索。
5、党委(党组)要抓好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等规定的贯彻落实,管住管好自己的家属亲友,决不允许其利用本人职权敛财谋利。
6、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用好典型违纪违法案件分层分类分地区开展警示教育,落实“六书(三书)两报告两建议”工作机制。
7、加强对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审核整改报告、督办重点问题等方式,压实主体责任,督促整改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