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商业银行业务连续性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业务连续性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商业银行业务连续性管理,降低或消除因信息系统服务异常导致重要业务运营中断的影响,快速恢复被中断业务,根据银监会《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和《商业银行业务连续性监管指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业务连续性管理是指农信社为有效应对重要业务运营中断事件,建设应急响应、恢复机制和管理能力框架,保障重要业务持续运营的一整套管理过程,包括策略、组织架构、方法、标准和程序。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重要业务是指面向客户、涉及账务处理、时效性要求较高的银行业务,其运营服务中断会对农信社产生较大经济损失或声誉影响,或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益、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国家安全造成严重影响的业务。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重要业务运营中断事件(以下简称运营中断事件)是指因下述原因导致信息系统服务异常、重要业务停止运营的事件。主要包括:
(一)信息技术故障:信息系统技术故障、配套设施故 障;
(二)外部服务中断:第三方无法合作或提供服务等;
(三)人为破坏:黑客攻击、恐怖袭击等;
(四)自然灾害:火灾、雷击、海啸、地震、重大疫情
等。
第五条 农信社应将业务连续性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 体系,建立与本机构战略目标相适应的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确保重要业务在运营中断事件发生后快速恢复,降低或消除因重要业务运营中断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保障业务持续运营。
第六条农信社应根据业务发展的总体目标、经营规模以及风险控制的基本策略和风险偏好,确定适当的业务连续性管理战略。
第七条农信社应确定重要业务及其恢复目标,制定业务连续性计划,配臵必要的资源,有效处臵运营中断事件,并积极开展演练和业务连续性管理的评估改进。
第八条 业务连续性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保护客户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秩序;
(二)坚持预防为主,建立预防、预警机制,将日常管理与应急处臵有效结合;
(三)坚持以人为本,重点保障人员安全;实施差异化管理,保障重要业务有序恢复;兼顾业务连续性管理成本与 效益;
(四)坚持联动协作,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应对运营中断事件的整体有效机制。
第九条农信社应将业务连续性管理融入到企业文化中,使其成为日常运营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
第二章业务连续性组织架构第一节 日常管理组织架构
第十条 XXX联社理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是农信社业务连续性管理的决策机构,对业务连续性管理承担最终责任。主要职责包括:
(一)审核和批准业务连续性管理战略、政策和程序;
(二)审定并定期审查和监督执行业务连续性管理政策、程序;
(三)明确各部门业务连续性管理职责,明确报告路线,审批重要业务恢复目标和恢复策略,督促各部门履行管理职责,确保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正常运行;
(四)确保配臵足够的资源保障业务连续性管理的实施;
(五)审批业务连续性管理年度审计报告。
第十一条 XXX联社信息科技管理部的业务连续性管理职责是:
(一)制订业务连续性管理政策和基本管理制度并报理 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审定;
(二)监督检查信息系统连续性管理成效;
(三)履行向监管部门的报告职责等。
第十二条 XXX 联社数据中心的业务连续性管理职责是:
(一)确定重要信息系统恢复目标和恢复策略;
(二)负责信息技术应急响应与恢复,对重要业务系统制定专项技术保障方案;
(三)做好信息系统营运监测和维护;
(四)开展业务连续性计划的演练、评估与改进;
(五)执行运营中断事件应急处臵。
第十三条 XXX联社产品研发中心应制定技术支持方案,验证重要业务系统灾备环境和应急切换流程的有效性。
第十四条 XXX联社运营服务部、业务管理部、计划财务部、电子银行中心等业务管理部门负责对各自分管的业务进行风险评估、业务影响分析,确定重要业务恢复目标和恢复策略,制定业务连续性计划和业务验证方案,负责业务条线重要业务应急响应与恢复。
第十五条XXX联社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发展研究部、计划财务部、合规与风险管理部、安全保卫部等作为业务连续性管理保障部门,为业务连续性日常管理提供人力、物力、财力以及安全保障和法律咨询。其中,发展研究部等舆情管理部门应制定对外媒体公关策略,制定和执行对外媒体公关 的应急预案。
第十六条 XXX联社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业务连续性管理工作,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制定和执行本部门业务连续性计划,开展本部门业务连续性计划的演练、评估与改进工作。
第十七条 XXX联社审计监察部负责并定期开展全行业务连续性管理审计工作。
第二节 应急处臵组织架构
第十八条农信社组建应急团队,在发生运营中断事件时,做到及时实施应急处臵工作。应急团队包括应急领导小组、应急执行小组、支持保障小组。
第十九条 XXX联社信息安全保障委员会作为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
(一)领导和指挥运营中断事件处臵工作;
(二)最终认定运营中断事件等级,决定是否启动处臵预案;
(三)对运营中断事件重大处臵措施进行决策;
(四)协调跨部门共同开展的处臵工作重大事项;
(五)对运营中断事件处臵的对外信息发布进行决策。第二十条 应急执行小组由 XXX联社数据中心、运营服 务部、业务管理部、计划财务部、电子银行中心、产品研发中心等部门及市州农商行信息科技部门组成,主要职责是:
(一)对运营中断事件进行业务条线与信息技术的应急 处臵;
(二)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运营中断事件、重大处臵事项及事件进展情况。
第二十一条 支持保障小组由 XXX联社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发展研究部、计划财务部、合规与风险管理部、安全保卫部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是:
(一)应急处臵所需人力、物力和财力等资源的保障;
(二)应急处臵对外报告、宣告、通报和沟通与协调;
(三)对外媒体公关、秩序维护、安全保障、法律咨询和人员安抚等相关工作。
第三章 业务影响分析
第二十二条 XXX联社业务管理部门应通过业务影响分析识别和评估业务运营中断所造成的影响和损失,明确业务连续性管理重点,根据业务重要程度实现差异化管理,确定各业务恢复优先顺序和恢复指标。应至少每三年开展一次全面业务影响分析,并形成业务影响分析报告。
第二十三条 XXX联社业务管理部门应识别重要业务,明确重要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所需关键资源及对应的信息系统,识别重要业务的相互依赖关系,分析、评估各项重要业务在运营中断事件发生时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和非经济损 失。
第二十四条 XXX 联社业务管理部门应综合分析重要业 务运营中断可能产生的损失与业务恢复成本,结合业务服务时效性、服务周期等运行特点,确定重要业务恢复时间目标(业务 R TO)、业务恢复点目标(业务 R PO),原则上,重要业务恢复时间目标不得大于 4 小时,重要业务恢复点目标不得大于半小时。
第二十五条 XXX联社业务管理部门应明确业务重要程度和恢复优先级别,并识别重要业务恢复所需的必要资源。
第二十六条 XXX联社数据中心应通过分析业务与信息系统的对应关系、信息系统之间的依赖关系,根据业务恢复时间目标、业务恢复点目标、业务应急响应时间、业务恢复的验证时间,确定信息系统恢复时间目标(信息系统RTO)、信息系统恢复点目标(信息系统RPO),明确信息系统重要程度和恢复优先级别,并识别信息系统恢复所需的必要资源。
第二十七条 XXX联社数据中心及相关部门应开展业务连续性风险评估,识别业务连续运营所需的关键资源,分析资源所面临的各类威胁以及资源自身的脆弱性,确定资源的风险敞口。关键资源应包括关键信息系统及其运行环境,关键的人员、业务场地、业务办公设备、业务单据以及供应商等。
第二十八条 XXX 联社数据中心及相关部门应根据风险 敞口制定降低、缓释、转移等应对策略。依据防范或控制风 险的可行性和残余风险的可接受程度,确定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原则与措施。
第二十九条 XXX联社业务管理部门应根据业务影响分析结果,依据业务恢复指标,制定差别化的业务恢复策略,主要包括关键资源恢复、业务替代手段、数据追补和恢复优先级别等。
第三十条 XXX联社数据中心及相关部门应依据业务恢复策略,确定灾难恢复资源获取方式和灾难恢复等级。
第四章业务连续性计划与资源建设
第一节 业务连续性计划
第三十一条 XXX联社业务管理部门应依据业务恢复目标,制定覆盖所有重要业务的业务连续性计划。
第三十二条业务连续性计划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一)重要业务及关联关系、业务恢复优先次序;
(二)重要业务运营所需关键资源;
(三)应急指挥和危机通讯程序;
(四)各类预案以及预案维护、管理要求;
(五)残余风险。
第三十三条 XXX联社业务管理部门应制定总体应急预案。总体应急预案是应对运营中断事件的总体方案,包括总 体组织架构、各层级预案的定位和衔接关系及对运营中断事 件的预警、报告、分析、决策、处理、恢复等处臵程序。总体预案通常用于处臵导致大范围业务运营中断的事件。
第三十四条 XXX联社业务管理部门应制定重要业务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应注重灾难场景的设计,明确在不同场景下的应急流程和措施。业务条线的专项应急预案,应注重调动内部资源、采取业务应急手段尽快恢复业务,并和信息科技部门、保障部门的应急预案有效街接。
第三十五条 专项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一)应急组织架构及各部门、人员在预案中的角色、权限、职责分工;
(二)信息传递路径和方式;
(三)运营中断事件处臵程序,包括预警、报告、决策、指挥、响应、回退等;
(四)运营中断事件处臵过程中的风险控制措施;
(五)运营中断事件的危机处理机制;
(六)运营中断事件的内部沟通机制和联系方式;
(七)运营中断事件的外部沟通机制和联系方式;
(八)应急完成后的还原机制。
第三十六条 XXX联社数据中心及相关部门应要求重要业务及信息系统的外部供应商建立业务连续性计划,证明其业务连续性计划的有效性,其业务恢复目标应满足商业银行 要求。
第三十七条 XXX联社数据中心及相关部门应注重与金融同业单位、外部金融市场、金融服务平台和公共事业部门等业务连续性计划的有效衔接;同时,应积极采取风险缓释及转移措施,有效控制由于外部机构业务连续性管理不充分可能产生的风险。
第二节 业务连续性资源建设
第三十八条 XXX联社数据中心及相关部门应开展业务连续性计划所需的资源建设,满足业务恢复目标和重要业务持续运营的要求。
第三十九条 XXX联社数据中心应重点加强信息系统关键资源的建设,实现信息系统的高可用性,保障信息系统的持续运行并减少信息系统中断后的恢复时间。
第四十条农信社应设立统一的运营中断事件指挥中心场所,用于应急决策、指挥与联络,指挥场所应配臵办公与通讯设备以及指挥执行文档、联系资料等。
第四十一条农信社应建立符合业务连续性管理要求的备用资源,如备用业务和办公场所资源、备用信息系统运行场所资源、备用信息技术资源、备用人力资源等,以及电力、通讯、消防、安保等资源。
第四十二条 农信社选择备用场地时,应确保不会同时遭 受同类型风险;应综合分析备用场地所在地的自然环境、地 区配套设施、区域经济环境、交通条件、政策环境和成本等各方面因素,以及灾难恢复所需的金融服务、通讯、设备、技术等外部服务供应商资源情况。
第四十三条农信社在建立备用业务和办公场所时,应配备业务操作和办公所需资源,并确保其能够迅速启用。
第四十四条农信社应建立灾备中心等备用信息技术资源和备用信息系统运行场所资源,并满足银监会关于数据中心相关监管要求。
第四十五条 XXX联社数据中心及相关部门应明确关键岗位的备份人员及其备份方式,并确保备份人员可用,降低关键岗位人员无法及时履职风险。
第五章业务连续性演练与持续改进第一节 业务连续性计划演练
第四十六条 XXX联社数据中心及相关部门应开展业务连续性计划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完整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验证业务连续性资源的可用性,提高运营中断事件的综合处臵能力。
第四十七条 制定业务连续性演练计划时,XXX联社业务管理部门应考虑业务的重要性和影响程度,包括客户范围、业务性质、业务时效性、经济与非经济影响等,演练频率、方式应与业务的重要性和影响程度相匹配。
第四十八条 XXX联社数据中心及相关部门应至少每三年对全部重要业务开展一次业务连续性计划演练。在重大业务活动、重大社会活动等关键时点,或在关键资源发生重大变化之前,也应开展业务连续性计划的专项演练。
第四十九条 XXX联社数据中心及相关部门应加强业务应急预案的演练,重点加强业务和信息科技部门的协调、配合;应注重以真实业务接管为目标,确保灾备系统能够有效接管生产系统并具备安全回切能力。
第五十条 XXX联社数据中心应将外部供应商纳入演练范围并定期开展演练;同时,应组织相关部门积极参加金融同业单位、外部金融市场、金融服务平台和公共事业部门等组织的业务连续性计划演练,确保应急和协调措施的有效性。
第五十一条 XXX联社数据中心及相关部门应对业务连续性计划的演练过程进行完整记录,及时总结、评估和改进。
第二节 业务连续性管理评估与改进
第五十二条 XXX联社数据中心及相关部门应建立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持续改进机制。
第五十三条 XXX联社数据中心及相关部门应至少每年对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组织一次 自评估,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并向高级管理层提 交评估报告。
第五十四条 XXX联社数据中心及相关部门应每年对业务连续性管理文档进行修订,内容应包含重要业务调整、制度调整、岗位职责与人员调整等,确保文档的真实性、有效性。
第五十五条 XXX联社产品研发中心及业务管理部门在开发新业务产品时,应同步考虑是否将其纳入业务连续性管理范畴。对纳入业务连续性管理的,应在上线前制定业务连续性计划并实施演练。
第五十六条在业务功能或关键资源发生重大变更时,XXX 联社业务管理部门应及时对业务连续性计划进行修订。
第五十七条 XXX联社审计监察部应每年对本行业务连续性管理进行审计,每三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审计,发生大范围业务运营中断事件后应及时开展专项审计。
第五十八条业务连续性管理审计的内容应包括:业务影响分析、风险评佑、恢复策略及恢复目标的合理性和完整性;业务连续性计划的完整性和可操作性;业务连续性计划演练过程及报告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业务连续性管理相关部门及人员的履职情况等。
第六章运营中断事件应急处臵第一节 监测、预警与报告
第五十九条 XXX 联社数据中心及相关部门应建立运营 中断事件的风险预警体系,设定风险预警指标,并纳入全行风险预警体系中。
第六十条 XXX联社数据中心及相关部门应建立业务运营的监测体系及监控机制,对信息系统运行环境进行日常监测,采取自动化措施重点加强对业务运行情况的监控。
第六十一条 XXX联社数据中心及相关部门应建立关键时点的监测与预警机制,在重大业务和社会活动等关键时点,或在业务功能、关键资源发生重大变更时,加强风险监控和预警。业务条线部门与信息科技部门等相关部门之间应互相通报信息、提示风险,协同做好应急准备。
第六十二条 发生运营中断事件后,XXX联社数据中心和业务管理部门应及时进行沟通和报告,包括:按照报告路线在内部各部门及人员之间的报告,与业务运营的外包方、业务合作方之间的沟通,以及按照银监会有关报告要求,向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的报告等。
第二节 运营中断事件处臵
第六十三条农信社应制定运营中断事件等级划分标准,根据事件影响范围、持续时间和损失程度定义事件等级,开展应急响应处臵工作。
第六十四条运营中断事件应急处臵应遵循“统一指挥、分类管理、分级处臵、快速响应”的原则,在XXX联社应急 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高效、有序应对;应根据事件等级实施差别化处臵,必要时可以越级汇报、紧急授权,保障信息传递和决策的及时性,将影响或损失最小化。
第六十五条 XXX联社应急执行小组应及时、有效地响应运营中断事件,对事件影响进行评佑,确定事件等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业务快速恢复,防止事态升级或恶化。
第六十六条 XXX联社应急执行小组在实施应急处臵时,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强运营中断事件处臵中的对外沟通,开展告知、解释与安抚工作,最大程度降低负面影响;
(二)对重要业务可以通过减少服务功能、缩小服务范围、利用替代系统、手工记账、利用他行支付渠道等多种手段进行业务应急处臵;
(三)采用程序化和标准化的手段,提高信息技术应急处臵的效率和质量。
第六十七条 XXX联社支持保障小组应为应急处臵做好场地、交通、通讯、资金等后勤保障工作。
第六十八条 XXX联社应急执行小组应对运营中断事件应急处臵过程进行完整记录。
第三节 灾难恢复 第六十九条 对于导致或可能导致大范围业务运营中断 的事件,XXX联社应急领导小组应迅速决策,确定是否实施灾难备份切换。
第七十条 XXX联社数据中心应事先对备份资源进行技术验证,确保其可用性;在实施灾难备份切换时,数据中心应向业务管理部门告知可能出现的数据损失情况,并对备份系统的运行情况实施监控,预警并防止出现二次中断风险。
第七十一条 XXX联社数据中心在灾难备份切换、回切时,业务管理部门应对中断时的重要业务数据进行核对,并在数据中心配合下,对丢失的数据进行追补;同时,应进行测试和验证,确保交易的可靠性。
第四节 危机处理
第七十二条 XXX联社支持保障小组应建立危机处理机制,从维护客户关系、履行告知义务、维护客户合法权益出发,运用公共关系策略、方法,加强与客户、媒体的沟通,适时向公众发布信息,消除或降低危机所造成的负面影响。
第七十三条 XXX联社支持保障小组负责危机处理工作,加强舆情监测、信息沟通和发布。
第七十四条 XXX联社支持保障小组应制定针对社会公众、媒体、股东、客户等相关各方的预案,在运营中断事件发生时及时、准确披露信息,防止因信息不对称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
第七十五条 XXX 联社支持保障小组应实时关注舆情信 息,及时澄清虚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消除社会疑虑,化解 纠纷。
第七章 附 则
第七十六条 本办法由 XXXX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负责解释、修订。
第七十七条 本办法中有关 XXX联社条款,各市、县农商行、农合行参照执行。
第七十八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篇:商业银行业务
商业银行业务创新
[摘要] 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商业银行的业务创新已成为国际银行业发展的重要内容,但与此同时,业务创新带来的一系列潜在风险日益显现。因此,必须加大对业务创新的研究力度,探索出趋利避害的可行性方案,引导业务创新向好的方向发展。
当今,在世界范围内活跃发展的金融创新,给金融业乃至全球经济带来了深刻的影响,在金融创新的实践过程中产生了前所未有的新工具、新技术和新市场,这在很大程度上革新了传统的业务活动和经营方式,改变了金融总量和结构,促进了金融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基于业务创新在金融创新中所处的核心地位,本文将侧重于对我国商业银行业务创新问题进行研究。
一、商业银行进行业务创新的策略
(一)积极推动业务创新全面开展
1.继续加大开展资产业务创新的力度。首先要做好贷款业务创新工作以保持该项业务的优势。一是增加对企业的贷款额度,创新贷款方式,针对企业发展现状,推出新的贷款方式,以更好地支持企业发展;二是大力发展消费信贷业务,商业银行应广泛开展市场调查,开发符合消费者需求的信贷品种,根据贷款消费者个人的具体情况安排贷款和偿还方式,而不能将某一类型的贷款拘泥于一种方式;三是积极创新银团贷款、并购贷款和保理贷款(应收账款抵押贷款)等新型贷款形式,以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发展的需要,并加强对贷款对象的信用分析和要求充足的贷款抵押担保来加强风险的控制。其次要加强投资业务创新,努力增加各种债券的持有量。
2.努力提高负债业务创新的水平。一是在资本业务创新方面,为解决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较低,尤其是附属资本过低的问题,除了让效益较好、经营稳健、规模较大的银行通过公开上市、增资扩股或购并等资本营运方式增加股本外,更主要的是通过发行中长期金融债券增加附属资本,补充资本金的不足。二是在存款业务创新方面,首要的任务是进行存款工具和业务手段的创新。大力发展个入银行。企业银行和网上银行,推出高品味、多功能的金融工具,先进的转账支付手段能为客户提供方便快捷的全方位服务,有利于稳定现有的客户群,增加存款。
3.大力发展表外业务创新。我国商业银行应在表外业务有限的范围内,充分利用各自在信息、网点和人员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创新业务品种,抢占市场份额。一是提高汇兑、结算业务的服务效率,保住已有的市场份额;二是迅速增加代理业务的服务种类,扩展业务范围;三是大力发展租赁业务,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回租租赁、经营租赁、杠杆租赁业务等;四是积极开展各种咨询业务,利用专业优势和不断发展的信息网络对企业和个人开展有关资产管理、负债管理、风险控制、投资组合设计和家庭理财等多种咨询服务。
(二)突出重点,着力发展三方面创新业务
1.个人金融业务。个人金融业务是由商业银行开办的通过对个人金融资产的重组与再利用而使其得以保值增值的新型业务,是商业银行业务创新的重点和业务竞争的热点。当前应重点做好以下三项工作:一是加大科技投入,大力发展方便快捷的支付手段,努力提高支付方式的自动化和电子化水平,以满足客户的需求。二是试办小额融资业务,积极开展个人信用的评估、资信审查和信用控制等方面的研究,逐步开展个人小额信贷业务(私人汽车、住房抵押贷款等)。三是拓展个人理财业务,诸如开办综合理财贩户、电话银行、投资信息咨询、保管箱等业务。
2.投资银行业务。我国商业银行要在正确理解和把握有关开展投资银行业务的相关法律限制和政策支持范围的前提下开展该项业务,一是开展融资安排业务,包括安排债务重组,本外币项目融资,特许权so丁项目融资业务代理等。二是为企业资产重组、兼并收购提供咨询、策划和安排,提供资金融通、购并贷款。三是以财务顾问角色开展或与证券公司合作开展企业境内改制上市业务,但不介入发行、承销和交易工作。
3.离岸金融业务。这是我国商业银行跨越国界的金融活动,是适应金融全球化而创新的业务活动。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已具备经营离岸业务的实力,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等多家商业银行挤身世界1000家大银行之列,发展离岸金融业务有着坚实的基础。开办离岸金融业务,建立我国的离岸金融市场,是推动我国商业银行跨国经营的有效途径。我国商业银行应根据现实国情,选择以分离国内金融市场和离岸金融市场为基础的方式,在将境内金融业务和离岸金融业务分账处理的前提下,允许一定比例的离岸账资金流入,以满足国内经济发展中的引资需要。
(三)全面提升业务创新产品开发设计、销售和售后服务水平,实现创新效益的最大化
首先,在创新产品的开发设计阶段,应遵循“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原则进行产品的开发设计。商业银行是服务性行业,所以商业银行业务创新应以满足市场和客户的需要为目标。我国商业银行在进行新产品的开发时既要考虑到我国的现实国情,又要符合市场与消费者的实际需要,各商业银行不管推出何种创新产品,都要做到有市场、有客户、有效益。在实际开发创新产品时要注意以下三点:以)创新产品要适应现代科技和网络社会的发展。(2)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商业银行产品创新可以向保险化、证券化方向发展,增加产品品种,拓展经营范围,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3)商业银行在开发创新产品时还可提供一揽子组合式创新产品服务,满足客户投资、储蓄、保值等多方面需要。
其次,在创新产品的销售阶段,应恰当运用促销策略,提高产品的知名度,实现创新产品规模经营。创新产品的销售是业务创新的重要一环,为此,商业银行要积极做好三项基础工作:一是增强机构网点的服务功能,拓宽基层网点的业务范围,以便能够办理消费信贷。代收代付、信用卡、外币兑换等各种业务;二是大力发展银行卡业务;三是积极开办电子银行。在此基础上,加大创新产品的销售力度,拓展履盖面,使推出的每一项创新产品都能进入百姓之家。
最后,要重视创新产品的售后服务。创新产品的售后服务是业务创新的重要内容,国有商业银行在创新产品售出尼,要注意跟踪调查和质量改进,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并对客户的建议和投诉设立有效的接纳渠道和快捷的处理程序。售后服务做得好可以增强与客户的亲和力,稳定老客户,争取新客户,它既是前一轮销售的总结又往往是新一轮销售的开始,商业银行完善的售后服务可以促进创新业务蓬勃发展。
二、鼓励创新与加强监管并重,实现业务创新的良性发展
(一)积极创造适合业务创新发展的外部环境
在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创新动力不足和非国有银行缺乏创新激励和创新保护措施的情况下,改革固有的制度安排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就成了推动商业银行业务创新发展的必由之路。具体的政策措施有:(1)通过股份制等形式的改造,完善国有商业银行的法人治理结构,通过现代化的法人治理结构有效抵制来自各方面对商业银行的干预和压力,使商业银行真正以盈利为目标实现自主经营,增强创新意识。(2)降低非国有银行的政策性进入壁垒,鼓励市场竞争。市场竞争能刺激业务创新活跃发展,在当前金融业竞争不足的状况下,应继续放宽行业进入限制,鼓励民营银行和外资银行的设立和发展。(3)积极推动利率市场化进程,当前可实行由人民银行制定基准利率,商业银行自行决定浮动幅度,允许差别定价的政策。(4)
制定鼓励创新的具体措施,加大对业务创新的保护力度。建议人民银行及各商业银行内部设立创新基金,对创新行为予以激励,人民银行监管部门也可以采用特许权、专利权等措施对业务创新进行保护。(5)适当扩大创新业务市场准入范围,遵循鼓励、规范和控制风险的原则,对有利于拓展金融业务领域的资本工具、保险工具、债券工具等予以准入,特别是鼓励商业银行开展消费信贷业务、资产证券化业务和个人金融业务等领域的创新业务。
(二)建立符合现实国情的业务创新风险管理体系,以加强对业务创新的监督管理
业务创新是把双刃剑,在促进商业银行业务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极易产生金融风险。因此,必须建立一个完善的业务创新监管体系,以规范商业银行的业务创新行为,为商业银行的发展创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根据我国商业银行业务创新的现状,当前应加强以风险控制为主要内容的监管。一是强化资产、负债业务创新的风险管理。应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督促商业银行下大力气推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强化资产与负债的对称管理,调整资产结构,增加流动性强的资产,促使资产负债期限、结构趋于对称;通过推行分级审批责任制度,用集体审批来发现和制止可能带来高风险的创新业务;通过资产负债比例管理限制创新业务的风险度;通过分级、集体审批制度,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科学性,防止个别人的创新冲动造成不可挽回的经营风险产生。二是加强对表外业务创新的风险管理。表外业务创新复杂多变,且其风险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应采取切实措施有效控制表外业务创新产生的风险。在对表外业务创新准确统计和分析的基础上,建立科学高效的信息系统和风险评估以及预警指标体系;针对表外业务创新设计具有工程性、数理化的特点进行根本性剖析,从其运作流程上实施全过程监管;实现表外业务创新自律性监管,建立信息披露和公开制度,对表外业务创新活动进行及时、完整、准确的记录,杜绝不负责任的冲动性“创新”行为。三是在加强监管、防范创新风险的同时,要注意尽可能地简化创新业务的审批程序。监管机构审批创新业务的效率对创新积极性和创新效果有很大的影响。只求活不求稳是不对的,同样只求稳不求活也是不对的,由于怕出风险而延长审批的时间或干脆把创新业务扼杀在摇篮里是一种消极的做法,积极主动地分析风险的大小、范围和影响力,并努力提高风险的控制能力才是可取的。
(三)商业银行开展业务创新时应循序渐进,并注重同业间的合作
一是开展创新业务应以传统业务为基础,商业银行创新业务是传统业务或现有业务的延伸,许多创新业务的开展依赖于传统业务,没有传统业务就没有创新业务。如果忽视传统业务的巩固和发展去进行业务创新,那么业务创新就失去了根基,应该在发展创新业务的同时不断巩固和壮大传统业务,并以传统业务的发展带动创新业务的发展,形成传统业务与创新业务的互动和良性循环,实现传统业务与创新业务的双向促进,共同发展。二是业务创新要坚持改进、改造和拓展相结合,在借鉴和引进国外创新业务时要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取长补短,切忌全盘照搬,对已开发的创新业务要根据市场需求的发展变化不断进行改进和完善,增加新内容、新功能,提高综合效益。三是业务创新在合理竞争的同时要注意相互合作。
第三篇:加强银行业务连续性管理的意义
加强银行业务连续性管理的意义 信息科技连续运作的根本目标是保障业务的持续性,商业银行更应从业务角度出发,以业务持续为目标,形成应对突发事件、灾害灾难的各部门协同管理体系,加强顶层设计。随着经济、金融全球化和信息技术发展加速,信息科技的广泛应用使得金融机构之间的关联度大大提升,各个国家金融机构间的外部依赖度也不断加强,单家机构的故障可能使关联金融机构遭受损失,并且风险扩散的速度更快、范围更大,外部性大大增强,因此推动和加强银行业的业务连续性体系建设,从全行层面进行规划,进一步加强整体业务连续性规范和深层次机制建设,实现对各种事故和灾难的有效应对,维护正常的经济金融运行秩序非常迫切。
合时代认为从长远来看,BCM的价值并非仅仅是企业应对灾难、提高生存能力的工具,在许多发达国家金融行业,BCM已成为改善经营管理、承担社会责任的基本准则,是银行提高风险预测和快速应对能力,适应需求变化和威胁,保持竞争优势的重要基础。可以说,业务连续性管理直接关系到中国银行业的国际竞争力,对整个行业长期、可持续健康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
为此,银监会在充分借鉴新加坡金管局《SINGAPORE STANDARD SS 507》、英国《BSI PAS 56》及一些国际先进银行的业务连续性管理经验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和商业银行实际情况,编写并正式发布了《商业银行业务连续性监管指引》。
第四篇:渭河农村商业银行业务库管理办法
渭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业务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渭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业务库(含尾箱库、代保管业务库,下同)管理,确保资金和财产安全,根据省市联社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业务库,是本行(包括与我行依合同关系确立的寄库代理或租赁业务等,下同)为办理现金(含本币、外币现钞、贵金属,下同)业务,经银行业监管部门、公安部门同意设臵的业务库,是集中保管现金、重要凭证、有价证券(含国库券、债券、股票等各类有价证券,下同)、代理保管业务的专用库,是本行重点安全保卫场所。
本办法所指尾箱,是指本行(包括与我行依合同关系确立的寄库代理或租赁业务等,下同)各个机构、柜员用于存放营业用现金、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印章和重要会计物品的实物箱。
代保管业务库的设立,建设标准应与业务等同,库区应与现金业务库区分开,守卫可与现金业务库合并,但进入库区的通道不得相互借用,应与现金业务库区分别单设,办公区不得与现金业务库办公区合用。管理上应允许客户进入代保管库区,自行打开所租保管箱,视频监控不得直接看到客户保管箱密码区域。
第三条 业务库管理是我行出纳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加强内控建设的重要举措,是防范银行风险的重要环节。
第四条 业务库和尾箱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一)认真执行国家金融法规、政策有关规章制度,保证出纳和有价证券业务的顺利开展。
(二)保管现金、重要空白凭证、有价证券和章戳,办理现金、重要空白凭证、有价证券和章戳的出库、入库,确保安全完整。
(三)办理辖属营业网点现金、有价证券、重要空白凭证和章戳的寄存。
第五条 业务库必须按照《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GA38-202_),达到《银行业务库安全防范要求》(GA858-202_);业务库门应按国家JR/T0001-202_金库门和R/T0002-202_组合锁的要求安装;尾箱必须达到公安部GA746-202_提款箱C级行业标准。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行所有的业务库和尾箱库、代保管业务库等。
第二章 基本规定
第七条 总行设立一类库一处,分、支行可根据业务周转的正常需要设立二类、三类、四类业务库。不设业务库的网点,应配臵银行专用保险柜和收付款尾箱,保管当天办理收付款业务的备用现金,每天营业终了,应将所有现金、重要凭证、印章等装入尾箱,双锁加封,两把尾箱钥匙由两名柜员分别保管,尾箱交武装押运人员运回业务库保管,次日上班前,由业务库尾箱管理人员交押运人员运至营业网点,交营业网点综合柜员进行当日营业。
第八条 业务库设业务库主任。业务库主任一般由主管出纳(会计、业务库管理部门,下同)工作的行长兼任。出纳部门或业务库的负责人根据主管行长的授权,负责管理业务库日常工作。
第九条 业务库可实行社会化值守,由签约公司按本行有关管理办法、规定及合同条款负责业务库的守卫。未实行社会化值守的期间或机构,业务库实行双人管库双人守库。
按照有关规定通过严格考核,选配两名以上忠诚可靠、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的同志担任管库员。二类以上业务库应配备专职守库员、管库员,并保持其相对稳定。新配备的管库员,要经过专业培训或在岗带训,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应跟班作业一个月后才能正式顶岗;在岗带训的,要跟班作业三个月以上,并经考察合格,才能正式顶岗。管库员连续在岗满一年必须实行强制休假,由出纳(会计)管理部门对其进行全面检查。管库员连续在岗满三年必须调离原岗位,由稽核部门对其进行离岗稽核审计)。第十条 二类以上的业务库由装卸间、守卫室、清分室、尾箱库、大库一个或几个分库等区域组成。
管库员工作应有明确的分工,大库、尾箱库可分开管理,也可合并管理,但必须执行双人双岗、互相制约机制。重要凭证、有价证券、大库现金合管的,一名管库员负责出库现金及有价证券、重要凭证的初点、入库的复点,记载“库存现金登记簿”;一名管库员负责出库现金及有价证券、重要凭证的复点,入库的初点,办理现金、有价证券及尾箱出入库交接手续,复核“库存现金登记簿”。管库人员足够时,应分设各岗位管理员、复核员。
第十一条 管库员调动或因故请假,应按第八条规定配臵管库员,办理金库管理交接。交接时,由出纳(会计)部门负责人监交,根据“库存现金登记簿”核点现金和有价证券、重要凭证,核对无误后,连同金库钥匙办理交接,登记“出纳交接登记簿”,监交人及交接人签章。未经清点现金、有价证券、重要凭证,未办妥交接手续,原管库员不得离职,接任管库员不得上岗。临时顶岗人员只能固定顶某一管库员的班,不能先后顶两名管库员的班。
第十二条 管库员必须坚持“五同”规定,即两名以上(下同)管库员要同开库、同进库、同在库、同出库、同锁库。对库存现金、有价证券、重要凭证的安全,两名管库员负同等责任。严禁违反“五同”规定,一人进库存放或提出现金,严禁一人在库内清点票币或开展其它工作。要建立严密的内控机制,严格控制节假日及八小时之外其它非营业时间的出入库,防范内部风险。
其它人员不得进入库内,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入库的,由主管行长签字批准。首先在管库工作人员陪同下,在守卫室向守卫人员出示介绍信、身份证、工作证、检查证,登记“外来人员出入库登记簿”,由守卫人员对来人和携带物品检查后,将通讯、照像、录像等器材寄放在守卫室后方可进入清分室。
进入清分室的外来人员如果要进入库区,在管库员陪同下,登记“业务库外来人员出入库登记簿”,方可进入库内。
第十三条 业务库不得直接对外办理现金收付及其他业务(代保管业务库除外),一切现金收付(上调下拔除外)都必须通过出纳(会计)柜台办理,严格按收付款程序办理。
第十四条 业务库存放保管的物品。(一)盖有封包章的整捆主、辅币现金。
(二)收款尾箱、付款尾箱、有价证券、重要凭证、柜员尾箱。
(三)损伤券。(四)票样。(五)有价证券。(六)定额存单。(七)已没收假币(券)连同一联假币没收收据。(八)调款用的箱(袋),存放现金的货架、箱(柜),通风防潮用的吸湿器等器具,以及业务库必须的其它物品和设施。
(九)重要空白凭证。
(十)代保管业务库按规定存放的物品。
第十五条 业务库内严禁存放枪支弹药和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各种空白凭证、有价证券应放臵于防火、防潮柜箱内,严禁存放与库款无关的其它物品。
库内严禁吸烟,严禁动用明火以及使用火炉、电炉、油炉等。
第十六条 业务库保管的现金、有价证券必须按照会计制度、出纳制度规定,设臵“库存现金登记簿”,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记载。记载的事项必须经过相互复核。严禁白条抵库,严禁挪用库款。
第十七条 每日营业终了,业务库保管的库存现金必须进行盘库清点,确保账款相符。
第十八条 业务库要保持干净整洁,库内保管的整捆现金、有价证券,应按种类分别上架依次摆放,摆放要整齐有序,并挂臵标签,注明种类、券别。标签注明的内容,要与实物以及登记簿记载完全一致。拆捆的零散现金、有价证券以及损伤券,必须放入大库内的柜(箱)内保管。所辖网点寄库保管的现金、有价证券,要装入尾箱并封签才能办理。寄库时登记“寄库保管交接登记簿”。
在发行、兑付有价证券期间,尾箱不够使用时,寄库保存的有价证券要封包寄库,封包号码和数量要与登记簿记载一致。未经封包的有价证券,一律不得寄库代保管。
尾箱库正常营业时必须每日清空,即每日营业终了,营业网点将尾箱交押运人员武装押运交回业务库尾箱库保管,次日营业前由业务库工作人员将网点尾箱交武装押运人员押运至网点交柜员用于办理当日业务。
营业网点综合柜员休假时,应将所有现金、有价单证、重要凭证、印章等物品向网点主出纳交清。禁止将休假柜员尾箱每日随押运车辆交接,或一次性在尾箱库内寄存。
第十九条 业务库实行双人双岗,24小时武装守库。守库员要严格遵守守库员守则,认真负责做好守库工作。守卫人员对进出业务库人员要严格履行检查登记手续,认真审核出纳(会计)负责人签发的出入库通知书,做到既防外盗,又防内贼。将守卫任务委托给保安押运公司的,要就守库方式、出入库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内容与守押公司签定经双方认可,共同遵守的详细、具体的金库守卫制度及合同。
第二十条 现金、有价证券运送执行武装押运制度(含离行式自助银行、自助机具加、清钞)。每次运送必须有两名或两名以上押运员(不包括司机和现金调缴人员)负责武装押运。押运员必须严格遵守押运员守则,认真负责做好押运工作。将押运任务委托给保安押运公司的,要就押运交接、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内容与守押公司签定经双方认可,共同遵守的武装押运交接管理等制度。
管库人员发现武装押运任务执行人员违反武装押运制度时,应拒绝交付押运标的物,直至押运人员处于正常押运壮态后方可交付押运任务。
第三章 库房管理
第二十一条 业务库库房的结构、设施必须符合《银行业务库安全防范要求》(GA858-202_)规定标准,并建立后台业务监控机制,在库房内安装全方位音像实时监控装臵,并安排人员对库房内管库员在库中办理现金配钞、入库出库等业务操作进行实时监控。出纳(会计)管理部门要建立业务库管理档案,详细记载所辖业务库的有关情况。
第二十二条 业务库维修(包括库房、门禁系统、电梯及管理系统、门锁、保险柜、库内所有设施),应报出纳(会计)管理部门及保卫部门共同审核,经主管行长批准后实施,维修必须实行空库作业。维修前,库存现金、有价证券要作移库或寄库处理,确保安全。维修人员应经保卫部门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库房维修。维修时,由保卫部门派员监督,并做好维修现场记录。
库内电梯、金库门、监控设施、门禁、报警及其它管理系统,可与有关公司、单位签订常年维保服务合同,固定人员定期维保,确保业务库正常使用无事故。维保合同要经出纳、会计、保卫等相关部门审查,维保人员在签订合同时,要在公安网核查有关信息,必要时可向有关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 业务库应单独设臵票币清分间,清分室应臵于守卫室内,并与守卫室分设,守卫人员禁止进入清分室及库区。票币清分室的安全防范要求同第二十一条。清分室应单独设立工作人员卫生设施,不得与守卫人员合用、借用。
第二十四条 库门钥匙的使用与保管
(一)业务库门(包括保险柜,下同)必须按照国家JR/T0001-202_金库门和R/T0002-202_组合锁的要求安装规定装备银行专用柜门锁。
(二)正钥匙(栅栏门、保险柜)的使用与保管。业务库库门由主门、应急门和栅栏门组成,主门由电控锁密码锁和门指纹头像识别系统组成,应急门钥匙、密码修改钥匙、维修门钥匙平时处于封存状态,栅栏门钥匙的领用,应由两名管库员在“出纳重要物品交接保管登记簿”上签收,并分别妥善掌管、使用。管库员不得将库房钥匙交他人代管、代开、代关,两名管库员分管的钥匙不得互借、互换、互用。开库工作期间,管库员应将钥匙随身携带。每天营业终了,两把正钥匙应放进守库室(或网点内其它安全可靠的地方)专用保险柜的小箱内分别保存。专用保险柜的两把正钥匙,应由两名管库员分别妥善掌管,随身携带,不得随意放臵或委托他人保管。
(三)副钥匙(含应急门钥匙、密码修改钥匙、维修门钥匙)的保管。业务库库门的两把副钥匙以及上述“二”专用保险柜的两把副钥匙,应由管库员会同出纳部门负责人和主管行长,在“金库、保险柜副钥匙(密码)保管登记簿”上登记后,当面共同装袋密封,加盖骑缝章,由总行出纳(会计)管理部门入保险柜妥善保管。辖内机构的库房、保险柜副钥匙以及组合锁密码由管库员会同主办会计共同密封签章后,交总行出纳(会计)管理部门集中装箱加锁入库保管。
(四)副钥匙的启用。密封保管的副钥匙,除正钥匙丢失、损坏的特殊情况外,平时不得启封动用。启封动用时,必须经主管行长批准,由管库员会同出纳(会计)管理部门负责人共同启封。启封前,应先检验封包有无异常,无误后方可启封。启封后,要在“金库、保险柜副钥匙(密码)登记簿”上登记启封动用原因、时间等情况。
(五)业务库门(或保险柜)转字密码暗锁的密码使用与保管同正、副钥匙。密码分别由管库员、主管行长三人设定。掌管密码的管库员不得将密码和开启方法告诉他人。在密码记录副本上,写好密码数字和所转圈数后,按副钥匙密封、保管规定,将密码记录装袋密封,加盖印章,由出纳(会计)管理部门入保险柜妥善保管,并登记“业务库、保险柜副钥匙(密码)保管登记簿”,登记时只登记件数,不得将密码登记在登记簿上。使用保管密码的人员如有变动,密码应随即更换,不得使用原密码。金库库门(或保险柜)转字密码锁锁盘钥匙以及改密钥匙的使用与保管同正、副钥匙。
(六)业务库库门正、副钥匙如有丢失、损坏或金库密码失密的,要立即报告,经主管行长批准同意后,将整套库门钥匙或密码更换。
第二十五条 业务库门、密码及门禁系统管理使用 业务库及其进出业务库通道门,应安装独立的指纹加头像门禁管理系统,系统应联接主管领导、远程授权中心、远程监控中心远程授权电脑分级授权。
主管领导负责金库管理员、门禁管理员授权管理。门禁管理员由出纳(会计)或业务库管理部门和保卫部门两人以上担任,不得由一人管理。
门禁管理由前端管理和远程管理组成,前端管理员由出纳(会计)或业务库管理人员和保卫部门管理人员二人以上组成,负责门禁终端机操作员授权及管理,管理人员无权直接开门。远程管理员由保卫部门负责人担任,不得由前端管理员兼任。
守卫室门、业务库电梯门、步行梯门应加锁(电控锁加机械锁),可授权一人开门,也可授权多人验证开门。门禁系统可由授权操作人员头像或指纹开门,钥匙应由业务库负责人管理。
巡道门、尾箱库、大库应由二人以上授权操作开门,严禁一人开门。库门密码可由一人管理,或多人管理。
业务库门密码由正常操作密码和超级密码组成。正常密码由业务库工作人员一人或多人管理,超级密码由保卫部门或业务库管理部门负责人管理,业务库工作人员不得管理超级密码。
业务库应急门钥匙、密码修改钥匙、由出纳(会计)或库管部门管理人员按第二十条规定封存管理,不得由业务库管理人员管理。
应急门密码由保卫部门负责人管理。第二十六条 开、关库管理
业务库门由正常开启管理和紧急开启管理、应急开启管理组成。
正常开启分正常时间和非法时间,正常时间为每日6:00至20:00时(大库、分库可另设)。正常开启可由出纳(会计)或业务库管理部门管理人员一次性授权,在正常工作时间开启库门。非法时间正常开启库门应由库管部门负责人申请,主管领导远程授权后,由业务库工作人员实施开库。
业务库紧急开启应由业务库管理部门申请,主管领导、出纳(会计)、业务库管理部门、保卫部门负责人同时在场,由业务库密码管理员、超级密码管理员开启。业务库应急门开启应由业务库管理部门申请,主管领导、出纳(会计)业务库管理部门、保卫部门负责人同时在场,由业务库应急钥匙管理员、保卫部应急密码管理员开启。
(一)开、关库时,必须由两名管库员在场共同进行,严禁一人持两把不同库房钥匙开、关库。
(二)开库前,要检查库门有无异常现象,如无异常,方可关闭报警装臵,接通库内照明电路,打开库门。
(三)关库后,管库员要确定库门已关,开通报警装臵,关闭库内照明电路后方可离开。
(四)开密码锁时,应禁止任何人旁观(包括不保管密码的另一管库员)。关库后,应等自**码器自**码后方可离开。
第四章 库款管理
第二十七条 业务库现金库存量,由出纳(会计)管理部门根据其现金周转三至五天的正常需要量合理核定限额。超过库存限额的,要及时缴存人民银行发行库(或其它代理业务库,下同)。不足支付时,要及时到人民银行发行库(或其它代理业务库,下同)提取。
第二十八条 向人民银行发行库提取现金,应根据用款计划,由管库员提出需提取的现金数额,出纳人员据以填写“现金支票”,送出纳(会计)或清算管理部门审核,加盖预留人民银行印鉴,交提款人到人民银行发行库,实行武装押运提取现金。提款时,提款人必须当场查看券别,验捆卡把,点清总数。提回现金后,提款人应填写“现金入库票”一式两联,连同现金点交管库员。管库员要当场查看券别,验捆卡把,核对总数,无误后现金入库,一联入库票交出纳柜台,作“现金支票”存根联附件,凭以登记“现金收入日记簿”。另一联入库票管库员留存。
第二十九条 库存现金超过核定的库存限额时,要及时缴存人民银行。缴存的现金必须经过整点与挑剔,粘贴封签。缴存时,由出纳员根据缴存现金数额填制“现金出库票”和“现金缴款单”各一式两联,经出纳(会计)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交管库员。管库员审查无误后,一联“现金出库票”凭以办理现金出库。出库时,应将缴存的现金按券别验捆卡把,检查每捆现金印章是否齐全,封包标签标明的金额与实际数额是否相符,无误后一次装箱(袋),连同两联“现金缴款单”一并交送款人并办理交接登记手续。送款人凭以到人民银行武装押运缴款。缴款后,送款人应立即将“现金缴款单”回单联交管库员,管库员核对无误后签章,一联“现金出库票”作“现金缴款单”回单联的附件,一并交出纳柜台,凭以登记“现金付出日记簿”。另一联出库票管库员留存。
第三十条 出库手续。出纳柜台需要办理现金出库时,应由付款配款员凭系统打印的“现金计划调拨单”随票据包给出纳(会计)或清算中心,第二天由出纳(会计)或清算中心凭加盖清算中心业务印章的现金调拨单交管库员办理现金出库。
管库员接到“现金计划调拨单”,应认真审查下列内容:(一)出库票券别、捆数与金额是否相符,各种券别、金额相加是否等于合计数。
(二)出纳部门经办人、付款配款员签章是否齐全,日期填写是否准确。审查无误后,两名管库员共同按出库票所需现金券别、金额、验捆卡把,点清总数后,一次配足现金出库,并在出库票上签章,退一联给付款配款员,另一联管库员留存。
第三十一条 入库手续。出纳柜台需要办理现金入库时,应由收款复核员打印“现金计划调拨单”一式两联,经出纳(会计)管理部门审核签章后,连同需入库现金,一并交管库员办理现金入库。
第二十九条 审查入库票,并按下列要求审查钱捆:(一)是否按规定封包,封包标签是否按规定盖有带日期的封包章和封包员、复核员名章。
(二)封签现金数与捆内现金把数是否相符。
(三)每把现金是否盖有出纳员名章。经审查无误,方可将现金入库。
第三十二条 金库保管的现金必须坚持每天盘库结账。盘库清点库存现金时,必须由两名管库员按照库内实有现金共同进行。一名管库员根据当日现金出、入库票,结出当日应有库存现金各券别明细数,加计本库尾箱封签金额,结出本日库存合计,另一名管库员根据当日出纳柜台现金收入、付出日记簿,结出本日库存金额,两人结账数字相符后,据以登记“库存现金登记簿”,共同按照“库存现金登记簿”进行盘库和核查本库尾箱封签金额。盘库与核查无误后,管库员在“库存现金登记簿”上签章,送会计对账碰库。对账碰库时,只准“钱碰账”,不能“账碰钱”,即管库员报数,会计部门核对,会计核对无误后签章确认。严禁不盘点库存现金只根据出、入库票结计库存。盘库清点和结账如有误,应立即查明原因并及时报告出纳部门负责人和主管行长,同时登记“出纳差错登记薄”。
第三十三条 每天营业终了,柜员装有现金的尾箱要实行寄库管理。寄库前,要交叉复核,登记“库存现金登记簿”。寄库时,管库员登记“尾箱出入库登记簿”,并由解款员和管库员共同验箱验封签章。管库员只清点尾箱个数,不清点箱内现金数。尾箱出库时,要登记“尾箱出入库登记簿”,并共同验箱验封签章。
第五章 尾箱管理
第三十四条 办理现金业务的营业机构,营业期间的现金原则上应放在柜员尾箱内保管,营业网点营业间要设立主出纳岗位,综合柜员不得兼任主出纳,负责柜员间现金调拨以及根据管理需要负责在日终集中其他柜员缴存的现金。会计主管(或委派会计,下同)根据业务需要,适当增加主出纳的柜员尾箱限额。主出纳不得处理库房类现金交易和柜台业务。
第三十五条 柜员尾箱现金实行限额控制。会计主管要根据现金收付实际情况及柜员岗位职责,合理核定办理现金业务柜员的现金限额。柜员现金超过限额,必须及时缴存主出纳。柜员尾箱中大额现金必须入营业柜员保险柜保管。
第三十六条 主出纳尾箱余额超过柜员尾箱限额的超过部分应及时上缴。设有库房的营业机构,主出纳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不设库房的营业机构,主出纳应及时缴存业务库。
第三十七条 柜员尾箱要坚持“一日三碰箱”。(一)营业前,柜员必须检查现金实物与上日“日计表”(扎账单)现金余额(库存)是否相符,营业机构负责或会计主管要监督柜员清点现金实物。
(二)中午休息时,柜员必须将现金实物与柜员尾箱余额进行核对,营业机构负责或会计主管要监督柜员清点现金实物,并对柜员现金大数卡把。
(三)下班签退前,柜员必须核对现金实物与“日计表”余额是否相符,同时,营业机构负责或会计主管要对现金大数卡把审核,要将柜员尾箱内的有价单证数量、号码和面值与“日计表”、“现金与重要凭证核对单”、“主出纳凭证库查询”及相关登记簿核对相符,将重要空白凭证与数量、号码和面值与“日计表”、“现金与重要凭证核对单”、“主出纳凭证库查询”及相关登记簿核对相符。柜员尾箱内的现金、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都核对无误后,由柜员和营业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在视频监控有效范围内双人加锁,同时登记“一日三碰库”登记薄。
第三十八条 营业前,设库房的营业机构,由管库员办理柜员尾箱出库手续;不设库房的营业机构,由网点当天当班人员负责与随车业务员办理柜员尾箱交接工作,交接双方必须通过身份认证,当面清点柜员尾箱数量、核对柜员尾箱编号、检查柜员尾箱及锁具是否完好无损,确认无误后在箱包交接登记簿上签名确认。
第三十九条 营业期间,柜员尾箱由柜员保管。在柜员保管期间,柜员尾箱应放臵于视频监控范围之内。日间营业休息期间,柜员尾箱应放入保险柜(或出纳临时库房,下同)保管,未配臵保险柜的营业机构,移交给其他柜员代保管并放臵于视频监控范围之内,代保管柜员对代保管的尾箱、锁具的完整性负责。
第四十条 柜员临时离柜,柜员尾箱必须上锁。日间营业休息期间和日终后,柜员尾箱由柜员本人和营业机构负责或会计主管双人上双锁,钥匙各自妥善保管,不得移交或交由他人保管。
第四十一条 营业终了,柜员在主出纳或负责人查库后,双人在音视频监控下装加锁。设有库房的营业机构,柜员尾箱交管库员办理入库手续;不设库房的营业机构,柜员尾箱可采用现金不“清零”和现金“清零”两种方式。采用不“清零”方式的,可以向主出纳缴存全部现金,也可向主出纳缴存整把现金,辅币和残损币留柜员尾箱保管,柜员尾箱要上交业务库保管;采用“清零”方式的,现金实物缴存主出纳,由主出纳统一缴存金库保管,“清零”的柜员尾箱放营业机构保险柜或库房妥善保管。
柜员尾箱中现金、凭证、印章及其他物品的非正常确认,以柜员当日现金日记表、双人封箱时音像资料相互验证确认。
柜员休假或短期离职,其柜员尾箱必须缴空。柜员尾箱上交业务库时,交接妥善办理手续,确认无误后在相关登记簿进行确认登记。
第六章 查库
第四十二条 对业务库和柜员尾箱要坚持查库制度。总行出纳(会计)业务库主管部门、稽核审计部门负责制定查库制度,并督促检查各级机构严格执行到位。
(一)查库要求
1.分管行长、出纳、财务会计、稽核审计部门负责人和业务库负责人负责查库,库管员必须始终陪同在场。
2.夜间只查岗不查库。
3.对上级管辖部门无查库介绍信和查库人身份证的查库应予以拒绝。对其他单位或本系统其他部门的查库,一律不予接待。
4.安全保卫部的正常安全保卫检查,一般不得进入库内检查。确需入库检查库内安全设施的,则要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检查时,只检查库内安全设施,不得清点现金及有价证券等库存实物。
5、对公安部门的夜间业务库安全检查,一律不予接待。
(二)查库频次
1、业务库负责人应每月查库一次。
2、分管行长、财务会计、稽核审计部门负责人每月查库一次。
(三)查库手续
1、上级检查部门查库,查库人应出示《查库介绍信》(可印制专用查库介绍信)和查库人身份证,由被查分管行长(或指定的负责人,下同)负责接待,并在查库介绍信上签字。查库时,分管行长、财务会计部负责人和管库员应始终陪同在场,自觉接受检查,回答提出的问题。对上级管理部门的查库,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2.人民银行、银行监管部门稽核查库,应按上述规定,办理查库手续,接受查库。
3.当地公安部门对业务库及守卫的安全保卫检查,必须出示公安部门的安全检查介绍信和本人证件,并向检查单位核实,由分管行长及保卫人员陪同检查,但禁止进入库内检查。
(四)查库内容
1.清点库款等实物是否账款、账实相符,有无白条抵库和挪用库款等情况;库内现金等的保管装封及出入库手续是否符合出纳制度规定;各项出入库交接手续是否齐全;库款及重要物品有否虫蛀、鼠咬、霉烂;库房干湿是否适度等情况。
2.各项安全保卫措施是否落实,是否坚持双人管库、进出库等制度,报警器及电视监控设备是否正常。
3.库内是否有人吸烟、烧火、使用油灯情况,库内外是否打扫干净,有无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库内值班室防卫武器是否符合规定等。
第七章 安全管理
第四十三条 业务库是本行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目标之一,必须选配本行政治思想好、工作责任心强、忠实可靠人员担任管库、守护工作。
(一)严格执行双人管库、双人进出库的出纳制度、双人武装(含坐班)昼夜监护的守库制度,一切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和接近金库。
(二)库房、保险箱应装配不同的锁具和密码字盘,并配备正、副钥匙各一套。钥匙密码、指纹、头像门禁系统管理适用本为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严禁在金库内存放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和个人物品。管库人员有权检查寄库物品。
第四十四条 业务库安全设施的管理
(一)库锁、指纹密码锁、转字密码锁的安装、更换和维修由本行安全保卫部门指定人员负责,进行完毕要记录备查,严禁外部人员接触以防失密。
(二)金库相关业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禁在其他场所谈论库房事宜。
(三)业务库安全管理与其他部门和网点一致,实行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考核,本行与业务库管理部门签订安全保卫工作、消防防汛责任书,按月检查、按季考核、按年兑现。库内应指定一名安全员,负责日常安全保卫工作管理,每日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督促工作人员按本行各项管理规定开展日常业务和管理。工作人员应提高警惕,随时检查,严防发生火灾、水浸、霉烂、虫蛀、鼠咬、盗窃和差错事故。
(四)库房周围环境以及监控报警、通讯设备、防卫器材、防火器材等安全员负责管理,经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处理,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保障库款安全。
(五)开关库按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执行。
(六)出入库管理按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执行。
(七)库内维护施工按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执行。第四十五条 守库员的管理
(一)守库员必须按时或提前到达守库岗位,必须熟知守卫目标的相关情况和各种防范应急措施,认真履行职责,坚守工作岗位,保持高度警惕,作好内部巡视检查工作。
(二)守库人员不得对外泄露守卫目标的位臵、结构、防范设施和值班情况,工作期间不得饮酒;不得进行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其它活动;严禁以任何理由让与值班无关人员进入或留宿。不得私自与其他人员调换班次。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换班次,须经本单位负责人和本行保卫部同意。
(三)交接班和晚间上岗时,交接人应先检查保卫区域内环境有无异常情况,是否关好门窗、落好窗帘,电视监控、通讯工具、消防器材和报警设施等的技术状况是否良好,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四)守库人员应熟知《突发事件应急处臵预案》,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冷静处臵,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由主管领导发布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五)守库期间严禁随意开启外围门(早晚出库存时间除外)。守库点周围不论发生何种非侵害库房安全的事情,守库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外出参与。但必须立即打电话通知公安部门或联防单位派人处理。
(六)守库员不得接触库房、尾箱库(柜)钥匙,不得进入库区。
(七)不准将守库用的各类自卫武器带出守库地点或转作它用。
(八)按照守库值班登记簿的内容、程序每天认真填写情况记录。接班人员未到位时,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岗位。不允许出现任何情况下的空岗情况。
(九)交接班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守库值班登记内容,所载内容做为安全责任划分的依据。
(十)守库人员正常工作期间,应通讯或对讲设施,保持和远程监控中心值班人员经常联系,遇紧急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第四十六条 业务库的消防防汛
业务库是消防工作的重点,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做好火灾预防工作。金库的日常火灾预防工作由监察保卫部负责监督、指导,业务库管库人员为库内安全防火责任人,监控中心值班人员为业务库四周安全防火责任人。
(一)安全保卫部负责结合业务库特点制定出有效的消防预案,配制消防设施,并做好预案演练工作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和技能培训。
(二)业务库不得存放除现金、有价证券、重要凭证等规定以外的其他任何物品,更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三)配齐、配足消防器材设备,库内安装防爆灯罩,严禁随意乱拉电源线。
(四)库内禁止吸烟,不得有明火存在。在此区域内确需使用明火的,须经主管行长批准,安全保卫部备案,并指定专人持灭火器负责现场安全。
(五)工作人员均应掌握本单位的消防重点部位、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119火灾报警电话、保卫部电话号码。
(六)库区设应急排水系统,工作人员要将应急排水系统日常检查落到实处,发现问题,及时报保卫部门维护。
(七)业务库防汛应急及撤离等工作方案以本行防汛工作方案为准,人员及物品随业务库所在网点或机关统一安排,但工作人员必须熟记每个岗位工作人员在每种应急预案中的职责。
第八章 考核和奖惩
第四十七条 金库管理工作应定期进行考核。对严格执行规章制度,长期安全无差错事故,库房管理良好的管库员,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有章不循,违章操作,工作不负责任的管库员,应立即调离原岗位,并按照内部员工管理规定给予处分;对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差错事故,使资金受到损失的管库员,要根据事实和情节,追究经济、行政和法律责任:对用人不当,检查不严,监督不力,违章不究,金库管理混乱的机构,追究其主要领导的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由渭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解释、修订。
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五篇:商业银行业务管理
资本:自有资本,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商业银行的资本具有三大功能:
1.保护存款人利益。
资本给存款人提供了一个承受损失的缓冲器。
2.满足银行经营。
与一般企业一样,银行从事经营活动也必须具备一定的前提。首先,银行开业必须拥有一定的资本,满足各国法律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其次,银行必须拥有营业所需的固定资产,这些固定资产只能用资本金购买。
3.满足银行管理各国金融管理当局为了控制商业银行,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一般都对银行的资本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银行信息函数=f(NW权益资本,SOE收益稳定性,IQ信息质量,G市场价值和政府保证的可信度)
资本构成:
一类是核心资本(一级资本);另一类是附属资本(二级资本)
核心资本包括股本和公开储备。
股本包括已经发行并全额缴付的普通股和永久性非累积的优先股;
公开储备指以公开的形式,通过保留盈余和其他盈余,例如股票发行溢价、保留利润(凭国家自行处理,包括在整个过程中用当年保持利润向储备分配或储备提取)、普通准备金和法定准备金的增值而创造和增加的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上的储备。
附属资本包括非公开储备、重估储备、普通准备金、混合资本工具和长期附属债务。
1)非公开储备。该储备不公开在资产负债表上标明,但却反映在损益表内,并为银行的监管机构所接受。
2)资产重估储备。包括物业重估储备和证券重估储备。
3)普通准备金。指用于防备目前尚不能确定的损失的准备金或呆账准备金。
市场公允价值:
不良资产=逾期贷款(1-6个月)+呆滞贷款(大于6个月)+呆账贷款(收不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