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违纪违法生育整治方案供借鉴
按照XX委【2013】40号文件要求,结合单位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公职人员违纪违法生育清理清查专项整治活动。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自觉遵守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范生育秩序,稳定低生育水平,为构建和谐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普法宣传。
在全局范围内广泛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二)摸清情况。
查清本单位公职人员违纪违法生育及处理情况。(三)严肃法纪。
严肃处理本单位公职人员违纪违法生育行为,配合计生委做好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四)规范秩序。
加强对生育过程管理,规范生育秩序,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惩处与教育相结合,建立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长效机制。三、清理范围
这次清理清查,主要是对2003年1月1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以来,我局所有在职工作人员(除退休职工)违纪违法生育行为进行清理清查专项整治。
四、清理内容
清理清查活动时间:2013年7月至9月,共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7月上旬)。
各单位通过广播、LED显示屏、设立举报电话、召开会议等方式宣传,营造声势,推进专项整洁活动开展。(二)清理清查(7月中、下旬)。
各单位迅速开展自查,每个职工认真填写承诺书,计生专干认真核对,对以下5类对象进行重点核对:一是夫妻离婚后均未再婚的;二是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三是请长假、停薪留职、下岗买断计生关系未移交的;四是男职工配偶无正式工作单位的;五是有以收(抱)养、寄养、投靠等名义长期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三)汇总总结(9月底)。
各单位认真汇总,并将活动情况进行总结上报市局办公室。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局高度重视成立了清理清查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抽调专人,组成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清理清查专项整治活动。(二)细化工作措施。
一把手亲自顾问,分管领导加强督办,专班认真清理核实,上下联动。(三)严肃工作纪律。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信息正确,有案必查。对在清理清查活动中图形式、走过场,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通报批评。可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