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5号文库
XX镇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工作实施方案
编辑:空山幽谷 识别码:14-574028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7-12 19:46:57 来源:网络

XX镇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各村低保工作,提高农村低保精准化管理水平,确保农村低保对象认定精准、补助标准合理,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和工作原则

(一)目标任务: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信息比对等方式,准确核算农村困难居民家庭收入和财产,把家庭收入低于低保标准且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家庭纳入农村低保救助范围,把家庭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家庭退出保障范围;

救助标准按照差额补助的方法确定或调整,确保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制度全面落实。

(二)工作原则:1、严格按照低保救助程序对申请家庭进行入户调查、经济状况核定、民主评议、公示、审核、审批,防止“人情保”、“关系保”不核定家庭收入、财产的“残疾保”、“大病保”等违规做法,实现应保尽保;

2、坚持差额补助原则。根据申请低保救助家庭的年人均纯收入和现行农村低保标准,实行差额补助;3、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二、主要内容

对我镇具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常住,且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12个月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我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县人民政府相关规定的农村居民家庭。农村低保标准为家庭人均纯收人380元/月,认定为低保对象,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人均纯收人560元/月。

(一)家庭生活成员

1、共同生活家庭成员:配偶;未成年子女或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收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

2、不计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宣告失踪人员;在监狱、劳动教养场所内服刑、劳动教养的人员;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根据有关原则和程序认定的其他人员。

(二)健全分类施保、动态管理。

根据低保对象家庭收入情况,分类进行救助,实行动态管理,做到稳中求准,进退有序,保持总体稳定。对因重残、重病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城乡贫困家庭,要提高保障水平、加大救助力度。农村低保进行年审的同时对家庭收入重新核查,保障对象要做到应退则退、应保则保、能进能出。

(三)实施低保家庭收入核算办法。

农村低保的收入核算,必须以家庭为单位,杜绝轮流施保、按人施保和平均发放低保金。家庭核算工作实行“谁入户、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度。采取家庭收入核算和民主评议相结合的办法,科学合理的确定农村低保和分类施保的类别。

(四)特殊对象救助条件

1、重病重残困难对象。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人员和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对象参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给予重点救助。低收入家庭是指低于低保标准1.5倍且财产状况符合当地相关规定的低保边缘家庭;重残人员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精神、智力残疾人;重病患者是指获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人员。

2、动态监测困难对象。对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脱贫人口,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救助范围。

3、禁捕退捕渔民。对基本生活困难的长江流域等重点水域禁捕退捕渔民,及时按规定程序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范围。

(五)以下情形不纳入低保救助范围:

1、家庭实际生活水平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拥有机动车(不含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机动车)、经营性大型农机具、经营性房屋,价值超过当地低保月标准18倍的。

3、拥有两套以上(含两套)产权住房(不含农村民宅)且人均拥有建筑面积超过当地住房保障标准1.5倍的(我县人均住房保障标准15㎡)。

4、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有“企业法人代表”、股东,并正在从事经营活动,或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性活动的。

5、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子女在义务教育期间入私立高收费学校就读的。

6、在全额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

7、享受遗属补助的。

8、领取退休工资的。

9、家庭人均现金资产(含储蓄存款及利息)和持有有价证券等金融资产(含家庭拥有的高档收藏品)总价值超过当地低保月标准18倍的。

10、家庭成员名下有非居住类房屋(商铺、办公楼、厂房、酒店式公寓等)的,但兼做家庭唯一居住场所且面积超过人均居住面积1.5倍的。

11、申请日前1年购买商品房、自建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易地搬迁、危房改造等特殊情况除外)。

12、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人有赡养、扶养(抚养)能力但未履行义务或转移、放弃个人资产的;

13、拒绝配合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或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包括非稳定性隐蔽收入)和财产,提供虚假证明的;

14、有劳动能力(在校学生除外)而不从事生产劳动,有承包土地无正当理由不耕种的;

15、威胁、恐吓、打骂低保管理工作人员或故意无理取闹、干扰低保管理机关正常工作的;

16、其它经县人民政府认定不能享受低保救助的。

(六)低保救助标准

1、差额补助办法。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0元—3360元(含3360元)的,补助标准为年人均4560元—1200元(380元/月—100元/月)。

2、重点救助。对获得低保后仍有困难的未成年人、老年人、重病、重度残疾人,增发重点救助80元/人/月。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9日至4月15日)。

镇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传达县会议精神,制定工作方案。

(二)个人申请阶段(4月16日至4月25日)。

经镇人民政府委托,村委会集中受理困难群众申请。受理的资料包括个人申请书、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户口薄复印件、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授权书或委托书、残疾证、医疗保险结算单等。

(三)受理审查阶段(4月26日至5月10日)。

对申请人或其代理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村料齐全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在规定期限内补齐。同时,将申请家庭信息录入到XX省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提交核对委托。

(四)反馈结果阶段(5月11日至5月30日)。

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结果反馈至村。

(五)入户调查阶段(6月1日至6月9日)。

村委会对申请人声明的家庭经济状况、人口状况、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结果等逐一调查核实,填写入户调查表。

(六)公开公示阶段(6月10日至6月20日)。

根据入户调查情况,将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纳入民主评议范围,进行客观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评议。并进行公开公示,对民主评议争议较大的,镇重新组织入户调查核实。

(七)审核审批阶段(6月21日至6月30日)。

各村根据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等情况进行审批,并确定补助金额,将审核审批结果报镇民政办备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人数多,各村委会要把这项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严密组织,精细操作,狠抓落实,高质量、高效率确保农村按标施保、应保尽保。

(二)加强社会监督。

县民政局和镇人民政府均设立举报电话,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县民政局举报投诉电话XX,镇政府举报投诉电话XX。

(三)注重工作实效、要及时了解和掌握真实情况,发现和解决出现的问题。

在实施中,要在落实政策、完善措施上下功夫,要在健全机构组织、确保人力物力保障上下功夫,切实把这项惠民实事办实、办好。

XX镇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工作实施方案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