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关于保定市“第十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的通知
关于保定市“第十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我处现开始受理保定市“第十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评奖工作由保定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组织管理。成立保定市第十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设在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负责办理日常工作。
二、奖项及奖励
本届评奖共设奖项200项,其中一等奖20项,二等奖50项,三等奖130项。获奖者颁发证书和奖金。
三、评奖程序
由个人按要求向我处申报,我处统一向市社科联报送。其中一等奖按作者申报等级评审,评不上即为淘汰,不降等参评。其他奖项不按申报等级评审,由评审委员会按评奖标准评定。(评审标准可登陆市社科联网站http://www.teniu.cc社科评奖中查询)
四、申报范围 1、202_年1月1日至202_年12月31日期间,我校作者正式出版(以第一版时间为准)的社会科学专著、译著、教材、古籍整理文献、科普读物、工具书;在公开发行报刊上和经省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的内部期刊上发表的论文、调研报告等。
2、提交国际、国内、省内重要学术会议并全文收入公开出版论文集的论文。
3、被党政领导机关采纳并产生良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应用研究成果。
4、研究、宣传、普及社科理论的电子出版物以及在市级以上传媒播发的社会科学类音像制品。
5、出版日期署为202_年7月1日以后,但由于出版(或印刷)时间延误,到202_年成书且上届未申报参评的,由出版社出具延误证明后,可参加本届评奖。未参加过评奖的著作若再版时间在本届评奖时限内可以参加本届评奖。
6、文艺作品、新闻报道、年鉴、大事记、中小学教材、未结项的市社科规划课题成果以及在港澳台和境外出版、发表的成果等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7、凡已获得市级以上同类奖励的社科成果,不再参加本届评奖。
五、申报要求
申报者按一式三份填写《保定市第十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连同成果原件及复印件、有关佐证材料3套,一并报送我处。申报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专著、编著类成果申报需原件3份或原件1份复印件2份,成果原件在评奖结束后按申报单位退还作者;论文、决策咨询报告类成果申报需原件1份复印件3份,成果原件经过市社科联办公室资格审查后即行退回作者。
2、申报科研成果的署名均以出版、发表时的署名为准,不以单位或个人的证明信为凭。集体署名和多人合作的科研成果,必须由署名第一位的作者申报,《申报表》所填写的主研人员栏,著作不得超过4人、论文类不得超过2人(不包括申报者),电子出版物按著作类的规定申报。主研人员的界定,应以出版(播出)、发表时的署名顺序为准,署名顺序不清的,以对科研成果贡献大小为据排序,并由申报者向市评奖办公室提交文字证明。与市外人员合作的成果,由我市作者担任第一作者的可申报。
3、个人出版的论文集一般不以专著申报,可以参照评奖范围申报其中的某篇论文;集体组织、出版的论文集(正式出版或有出版部门的准印证号的),由作者以章、篇论文申报。
4、多卷本的著作,参评时间以最后一卷出版日期为准,属同一选题,按一项成果申报;不属同一选题且相对独立成卷(册)的,可以其中的某卷(册)单独申报。丛书类成果由分册主编申报。
5、在境内用外文出版、发表的成果,论文须提交中文译文,著作应有中文翻译目录和较详细的中文章节内容提要,译著须提交中外两种文本。
6、申报参评的调研报告或其他应用类成果,必须提交有关方面的科学论证、采纳以及受益单位的佐证材料。
7、每人申报成果数额不限,但获奖成果原则上最多一项(包括多人合作的科研成果)。
六、申报时间
从即日起到202_年4月25日止,逾期不再受理。(咨询电话:5079611)
社科处 202_年3月25日
第二篇:关于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 育 部 司 局 函 件
教社科司函[202_]41号
关于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根据《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奖励办法》(教社科[202_]1号),我部决定启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学科范围
本次评奖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情报、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统计学;(22)港澳台问题研究;(23)国际问题研究;(24)交叉学科。
二、奖励等级和数额
奖项分著作奖、论文奖、研究报告奖和成果普及奖。所有奖项均设特等奖、一、二、三等奖。本次评奖的总额为630项左右。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学科的各个等级的奖项有空缺。
三、申报单位和申报限额
本次评奖,地方院校和其他部委院校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为单位,教育部直属高校以学校为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你单位
北京电影学院 申报限额为 3
项。请各申报单位深入组织发动,坚持质量第一,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切实做好初评工作。
四、申报资格
1、申报学校资格:申报学校应是中国大陆地区的普通高等学校。
2、申报者资格:成果公开出版、发表或向实际工作部门提交研究咨询报告期间,正式人事关系在高校的教师和研究人员(包括离退休人员)。每人限申报一项。合作研究成果必须由第一署名人申报。
3、参评成果资格与要求
(1)申报著作奖、论文奖、研究报告奖成果的起止时间定为202_年1月1日至202_年12月31日。申报成果普及奖成果须为著作类,其起止时间为:202_年1月1日至202_年12月31日。
(2)多卷本研究著作以最后一卷出版的时间为准,在符合上述申报时限的情况下做整体申报。
(3)丛书不能作为一项研究成果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4)个人论文集可作为著作类成果申报,但多人撰写的论文集只能由其中某篇论文的作者申请论文类奖励。
(5)围绕一个专题,以个人或课题组名义发表于同一刊物同一标题的系列论文,可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但围绕一个专题,发表时标题各不相同的系列论文,不能做整体申报,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篇论文申报。
(6)研究报告,须提交实际应用部门(省部级以上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大中型以上企业等)证明其实际应用价值的材料。
(7)普及类成果,为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和人文社会科学知识传播普及类著作,须提交关于社会效果影响方面的佐证材料,包括图书发行量、书评、相关新闻报道、领导批示、受众反响,等等。
4、下列成果的申请不予受理:(1)教材和教辅材料;
(2)已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司法部法学优秀成果奖、孙冶方经济科学奖、吴玉章人文社会科学奖、陶行知教育理论与实践成果奖、安子介国际贸易研究奖和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
(3)研究咨询报告类无证明实际应用价值的成果;(4)未经第一署名人本人提出申请的成果;(5)文学艺术类作品。
五、申报步骤
1、学校科研(社科)处组织申报人登陆“中国高校人文社科信息网”(www.teniu.cc。
评奖办公室电话:联系人:王日春。010-66096895;66096630(传真)。E-mail:wangrch@moe.edu.cn。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二ΟΟ九年三月十八日
第三篇:关于山东省第二十四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山东省第二十四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系院:
山东省第二十四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本次评奖参评成果为202_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正式发表或出版的研究成果。第一作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不准多渠道重复申报。
二、申报办法
本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仍采取网上申报登记、网上成果展示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办法。基本流程如下:
1、网上提报个人成果信息
下载表格,根据要求如实填写《山东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奖申报登记表》(以下称登记表),《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表》(以下称评审表);
在规定时间内,在指定的“社科界”网站(www.teniu.cc)提报《山东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奖申报登记表》的所有信息;
2、成果展示
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指定的网站按照要求发布个人申报信息,公开展示参评成果,扩大成果的社会影响,并接受社会监督;
3、初步审核
为提高报审材料的规范性和准确率,由评委会办公室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网上申报成果进行初步技术审核;申报者可以登录网站查看,所报项目是否通过初步技术审核,以及修改意见;
4、报送成果原件、评审表、登记表
经过网上登记、网上展示、初步审核后,报送如下纸质材料:
(1)按要求如实填写并加盖公章的《山东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奖申报登记表》一式三份;(2)按要求如实填写,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的《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表》一式三份(A4纸打印、左侧竖装)。请严格按照填表要求填写、打印。“申报渠道”请填写“社会渠道”;“作者所在单位意见”一览,由申报者打印在表上(注:签字、盖章处统一由教务处签盖)。
(3)申报成果原件一式四份。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申报成果支持材料一律用复印件装订成册,封面注明“参评成果有关情况”字样(一式三份)。
以上所报材料一律不退还。由省级以上社科规划部门、科技管理部门组织通过鉴定的课题,需提交立项书和结项证书原件,并按结项(鉴定)证书所要求的最终形式申报。
5、成果查新
对所报成果由省社科评奖办认可的查新部门统一查新,查新结果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查新费用(具体数额由省社科联确定后再另行通知)由教务处代收,统一交付查新部门。
三、申报时限
本次成果评选以网上申报数据为基础,请严格按照时限和要求申报。
1、网上登记与成果展示时间:
202_年3月1日0时至 3月26日24 时整,只在此期间开放服务器,过期将不再受理。
2、书面成果报送时间
以系院为单位于202_年4月2日报教务处李培胜老师,逾期不再受理。
四、其他事项
1、申报参评成果首先必须在网上按规定时间申报。未经网上申报者,不受理其书面成果。
2、评奖通知、实施细则、评审表、网上申报登记表均在附件下载。
3、为体现成果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提倡并鼓励作者在申报成果同时提供相关机构的查新结论。
其他事宜请按照《山东省第二十四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省社科联暂未出台)执行。附:
1、《山东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奖申报登记表》;
2、《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表》;
3、《关于山东省第二十四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2_年3月3日
第四篇:0.学校通知:关于山东省第二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推荐的通知
关于山东省第二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
山东省第二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成果要求
本次申报参评成果为202_年1月至12月期间正式发表或出版的符合评奖实施细则规定的成果(202_年1月1日至202_年12月31日期间因故未申请参加评奖的成果也可申报参评)。成果字数要求:报纸202_字以上、杂志5000字以上。
每位作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与他人合作不是首位作者的除外),每项成果只能申报一次,不准多渠道重复申报。各单位组织推荐上来但评选会议落选的成果一概不准再次参评。重复申报和重复参评者,一经查实,取消其三年参评资格。
二、申报办法
本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采取网上申报登记、网上成果展示、省评奖办网上审核、成果查新验证、各授权单位组织推荐、书面材料报送、省评奖办书面材料审核、组织客观赋分、专家评选会议评选、省评委会审定、公示、公布、表彰奖励的办法进行。申报基本流程如下:
1、网上填报成果信息
在规定时间内,申报者在省社科联网站()评奖平台填报《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申报登记表》、《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表》等成果所有信息。申报
渠道为山东农业大学或山东省农业历史学会、山东省农业经济学会。
2、网上成果展示
在规定时间内,申报者在省社科联网站按照要求发布个人申报信息,公开展示参评成果概要,并接受社会监督。
3、网上审核
省评奖办在规定时间内对网上申报成果进行技术审核,通过审核后,将在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或短信通知申报者。
4、成果查新和验证
经初步审核通过后的申报成果均由申报者个人报经省评奖办筛选确定的查新机构统一查新,查新结果作为评选的重要依据。申报者到省社科联网站下载成果查新表格和查新要求,按要求填写后自行提交至指定查新单位,费用自理,查新报告书由查新机构反馈至申报者邮箱,同时在盖章后统一送交省评奖办。著作作者还要在中国版本图书馆(新闻出版总署条码中心http://
五、其它事项
1、申报参评成果首先必须在网上按规定时间申报,完成登记并展示成果概要,接受社会监督。
2、评奖通知、实施细则、登记表、评选表、外文表(外文成果需要填写)、成果查新方式方法、成果查新表、cip核字号验证保证书、重复率承诺书、推荐单位评选意见表均可在网上查询、下载。
3、其它未尽事宜请按照《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4、各学院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和整理时,要尽量避免多项成果从同一学科申报,而造成内部竞争。
省社联联系人:曲 艺 丁纪伟
联系电话:0531-82866295,82866417
网络咨询:贾斌昌峰 攀
联系电话:0531-82866376
查新联系电话:0531-82067668
科技处联系人:蔡威熙8242498 ***
科学技术处
202_年3月20日
第五篇:关于枣庄市第二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申报的通知
关于枣庄市第二十次社会科学优秀
成果奖评选申报的通知
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大中专院校、有关单位:
枣庄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是市委、市政府设置的社科理论成果最高奖项。第二十次社科奖评选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我市个人或集体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包括学术专著、论文、调查报告、科普读物、教科书、工具书、学术译著、古籍整理、注释等)在市以上新闻出版机关的正式报刊上发表,或出版社出版的,或经省、市新闻出版局准印的均可申报参评;或虽未公开发表,但有较高学术水平,对实际工作有重要指导作用,并被县级以上机关、部门采纳、转发、推广和介绍的调查报告、方案、经验、建议等(需有县级以上部门被采纳证明),或被市级以上社会科学权威机构鉴定确认合格的科研课题,亦可申报参评。
二、参评成果的有效出版(发表)时限为202_年1月1日----202_年12月31日
确认成果时限,以发表时间或版权页标明的出版时间为准,非正式出版物的时限以市委、市政府或相关部门的采纳意见,转发文件的时间或成果鉴定书通过的时间为准;带有
秘密、机密、绝密字样的研究成果在保密期间不得申报评奖;网络上发表的社科研究成果不予受理。所申报的成果一律不予退还。
三、成果申报方法
市社科联学会会员向所在学会申报,亦可以非会员的身份申报,非会员申报可直接到市评委办公室(市社科联学会部)办理。申报成果时,必须经所在单位或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会员须经所属学会)签署意见并盖章方予受理。申报者须按要求填写一份《枣庄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表》(请登录枣庄市社科联网站http://www.teniu.cc/下载),连同科研成果材料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为原件)一并上报。
四、参评成果申报时间
本次申报工作从202_年9月16日-----202_年11月8日止,过期不予受理。
参评成果报送地点:枣庄市社科联学会部(枣庄市光明大道2621号新城市委综合楼321室)。邮编:277800 联系电话:0632-3315463 联系人:徐东梅
202_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