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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汇报(范文模版)
编辑:心旷神怡 识别码:14-885443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1-24 22:53:27 来源:网络

第一篇:初中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汇报(范文模版)

美好中学创建绿色园林式学校工作汇报

为了提升校园绿化、美化水平,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在认真规划的基础上,积极推进省、市、区级园林单位、园林式学校的创建工作,确保创建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全面提升学校环境育人水平,提升办学品位和办学质量,我校结合实际,认真落实开展各项工作。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的“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的新思维,把生态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新要求,以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我们工作的新起点,以“绿色校园”创建工作为载体,进一步搞好校园绿化美化工作,优化育人环境,构建具有文化特色的生态园林学校,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宁静、优美的学习与生活环境,为尽快实现我市创建国家级生态园林城市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领导重视,全员参与

成立学校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领导小组 组 员:行政会成员

领导小组成员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分工负责,工作有计划、有目标,园林绿化工作实现了规范化管理。在日常管理工作中,为增强全员参与意识,学校积极安排与绿化有关的的工作,植树节安排教职工参加植树活动不断加强建设和管理。同时,倡导每个教师在校园认养一株树,每个班级都定点管理和养护一片绿化责任区,使全体师生养成了爱花、护树、惜草的美化环境、共建家园的良好习惯,形成了绿色的办公、学习和生活环境,达到了人与环境、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三、强化宣传,利用多形式进行环保教育

在创建活动中,我们注重了宣传教育,利用校园广播定期播送环保知识。举办知识讲座、环境调查,让学生了解环保的重要性和环保常以,国内外环保动态和典型事例。我们还利用国旗下演讲和建立了环保专题板报,定期介绍环保知识号召同学们自觉爱护环境、保护环境。我们还组织学生办手抄报大赛,通过办报宣传了环保知识,又提高了自我认识水平。召开了“养成教育”、“学雷锋、树新风”、“倡导绿色生活、共建生态文明”等主题班队会,围绕环保教育,同学们开展讨论,明辨是非,纷纷表决心,争做环保小卫士。少先大队部开展了“弯弯腰,净校园“、“校园垃圾袋装化”、“爱心回收饮料瓶”等活动,各班级设立了安全、卫生监督员,让学生在每一次活动里都渗透环境保护的意识。全校学生养成了良好的行为习惯,讲究卫生,爱护花草树木,无折枝毁木现象。厕所干净,无臭味。学生养成了节水、节电的好习惯,再生资源能够得到回收并加以利用,校园育人环境优美如画、清新怡人。

四、科学设计 整体规划 成果显著

在园林绿化设计上,我们聘请具有资质和实力设计师,经过专家和校长办公会多次讨论,多次修改,形成了布局科学、结构合理,集学校功能和地域特色于一体,并将具有现代气息的学校建筑和优美的校园景观统一起来的整体规划方案,并付诸实施,力争做到使历史、地域文化与环境、自然风貌的有机结合。

为了保证绿色园林式学校创建工作顺利实施,我们在科学设计、整体规划的基础上想方设法多方筹集资金,加大投入、分步实施绿化工作成效显著。我们采取自筹资金和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相结合的办法,先后投入绿化资金30多万元,利用三年左右时间对校园进行了全面的绿化美化。开展市树市花进校园活动,学校新增植白皮松、西府海棠的栽种数量,并因地制宜对校园空闲场所进行增绿、补绿,形成了校园整体绿化格局。学校现有树木2752棵,草坪8000余平方米。现在,我们的校园有草坪曲径,点缀石桌石凳、文化摆石,三季有花,四季常青,花草树木错落有致,相互掩映,郁郁葱葱,花香袭人,成为师生课间休息、课外活动和生活休闲的最佳场所,一所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美色怡人,书香满园的绿色园林式学校已经初具规模。

总之,学校通过校园广播、黑板报、宣传栏、主题班会、征文、手抄报等多种形式和活动进行绿化、美化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了师生绿化意识,提高了爱绿、护绿的自觉性。学校通过优美的环境建设,营造了一个宜于生活、宜于读书、宜于育人的良好校园氛围。

春色满园关不住,桃李芬芳自成蹊。创建工作是一项阶段性工作,但我们认识到,它应该成为学校高品位建设的一个起点。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这个新的起点上,不断完善校园环境建设和文化建设,以更加科学的管理、更加扎实的工作,为“绿色园林学校”建设、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而努力奋斗!

美好中学 202_年11月5日

第二篇: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创建指标

一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否决项

1.尚未编制(或修编)完成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或未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2号)要求划定绿线,并在至少两种以上的公开媒体上向社会公布; 2.建成区绿地率不达标; 3.城市污水处理率不达标;

4.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达标;

5.城市各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最低值不达标; 6.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不达标; 7.林荫路推广率不达标。

二、部分指标解释及计算方法 1.公众对城市园林绿化的满意率

计算方法:城市园林绿化满意度调查满意度总分=大于或等于8的公众人数(人)/城市园林绿化满意度调查被抽查公众的总人数(人)×100% 2.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是指城市中乔、灌木、草坪等所有植被的垂直投影面积,包括屋顶绿化植物的垂直投影面积以及零星树木的垂直投影面积,乔木树冠下的灌木和草本植物不能重复计算。

计算方法: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建成区所有植被的垂直投影面积(K㎡)/建成区面积(K㎡)×100% 3.建成区绿地率

城市各类绿地包括公园绿地、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和其他绿地,建成区绿地率为各类绿地总面积占城市建成区面积的比率。

计算方法:建成区绿地率(%)=建成区内各类城市绿地面积之和(K㎡)/建成区面积(K㎡)×100% 4.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公园绿地面积指城市建成区内各类公园绿地总面积之和。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指城市中居民人均占有公园绿地的面积。

计算方法: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人)= 建成区内公园绿地总面积(㎡)/建成区内的城区人口数量(人)统计和计算时注意事项

(1)道路绿地面积计算:只栽植行道树的道路,单侧绿地面积按栽植行道树总长乘1.5米计算;行道树下建植绿地的,绿带宽度小于1.5米的按1.5米计算,大于1.5米的按实际面积计算。道路绿化覆盖面积计算:只栽植行道树的道路,按行道树垂直投影面积计算;行道树下建植绿地的,按行道树垂直投影面积与绿地面积相加,减去行道树垂直投影中与绿地重叠部分的面积。

(2)孤植树面积计算:孤植树是指孤立种植的树木,既不是行道树,也未栽在绿地内,其绿地面积按每株2.25平方米计算,绿化覆盖面积按树冠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3)垂直绿化作为一项考核内容,垂直绿化面积不计入绿地面积。屋顶绿化面积计入绿地面积。

(4)水面面积计算

①公园内符合《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园内用地比例要求(绿化用地比例 ≥65)的水面,水面全部计入公园绿地面积和绿化覆盖面积;

②城市内部河流,沿岸(单岸)绿化带宽度<30米,水面不计入绿地面积和绿化覆盖面积; ③城市内部河流,沿岸(单岸)种植植物形成宽度≥30米的滨水公园绿地,水面面积≤滨水绿地面积的50%,水面全部计入公园绿地面积,不计入绿化覆盖面积;水面面积>滨水绿地面积的50%,水面按滨水绿地面积的50%计入公园绿地面积,不计入绿化覆盖面积。

④城市内湖泊,沿岸种植植物形成1000平方米以上的滨水公园绿地,水面面积≤滨水绿地面积的50%,水面全部计入公园绿地面积,不计入绿化覆盖面积;水面面积>滨水绿地面积的50%,水面按滨水绿地面积的50%计入公园绿地面积,不计入绿化覆盖面积。5.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中乔、灌木所占比率

计算方法: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中乔、灌木所占比率(%)=建成区乔、灌木垂直投影面积(h㎡)/建成区所有植被的垂直投影面积(h㎡)×100% 6.城市各城区绿地率最低值

计算方法:城市各城区绿地率(%)=建成区内各城区各类城市绿地面积(k㎡)/城市各城区的建成区面积(k㎡)×100% 7.城市各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最低值

计算方法:城市各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人)=城市各城区公园绿地面积(㎡)/城市各城区建成区内的城区人口数量(人)×100% 8.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

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是对面积在5000平方米,按照500米的服务半径计算覆盖居住用地的百分比(%);

计算方法: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的居住用地面积(h㎡)/居住用地总面积(h㎡)×100% 9.万人拥有综合公园指数 计算方法:万人拥有综合公园指数=综合公园总数(个)/建成区内的城区人口数量(万人)×100% 10.城市道路绿化普及率

计算方法:城市道路绿化普及率(%)=道路两旁(单排或者不连续的按两旁栽植折算)种植有行道树的城市道路长度(km)/城市道路总长度(km)×100% 11.城市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地达标率

新建、改建居住区应为202_年(含202_年)以后建成或改造的居住区(小区)计算方法:城市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地达标率(%)=绿地达标的城市新建、改建居 住区面积(h㎡)/城市新建、改建居住区总面积(h㎡)×100% 12.城市公共设施绿地达标率

公共设施用地是指城市中为社会服务的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科研及设计等机构或设施的建设用地。

计算方法:城市公共设施绿地达标率(%)=绿地达标的城市公共设施用地面积(h㎡)/城市公共设施用地总面积(h㎡)×100% 13.城市防护绿地实施率

防护绿地规划面积应包括《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规划的现状建成区内的防护绿地面积,已建成防护绿地面积应以现状建成区内的防护绿地面积为准。

计算方法:城市防护绿地实施率(%)=已建成的城市防护绿地面积(h㎡)/城市防护绿地规划总面积(h㎡)×100% 14.生产绿地占建成区面积比率

计算方法:生产绿地占建成区面积比率(%)=生产绿地面积(h㎡)/建成区面积(h㎡)×100% 15.城市道路绿地达标率

绿地达标的城市道路应符合《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3.1.2中对道路绿地率的要求,设区市道路红线宽度小于12米的城市道路(支路)可不计入统计范围。

计算方法:城市道路绿地达标率(%)=绿地达标的城市道路长度(km)/城市道路总长度(km)×100% 16.林荫停车场推广率

计算方法:林荫停车场推广率(%)=林荫停车场面积(㎡)/停车场总面积(㎡)×100% 17.河道绿化普及率

计算方法:河道绿化普及率(%)=单侧绿地宽度大于或等于12m的河道滨河绿带长度(km)/河道岸线总长度(km)×100% 18.受损弃置地生态与景观恢复率

受损弃置地指因生产活动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自然地形和植被受到破坏,并且废弃或不能使用的宕口、露天开采用地、窑坑、塌陷地等。

计算方法:受损弃置地生态与景观回复率(%)=经过生态与景观恢复的受损弃置地面积(h㎡)/受损弃置地总面积(h㎡)×100% 19.城市园林绿化综合评价值

E综=E综1×0.3+E综2×0.3+E综3×0.2+E综4×0.2 E综—城市园林绿化综合评价值;

E综1—城市绿地格局的环境价值评价分值;

E综2—对城市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长度评价分值; E综3—对于城市风貌形成的作用评价分值;

E综4—在城市功能定位中的地位和作用评价分值; 20.城市公园绿地功能性评价值

E功=E功1×0.2+E功2×0.2+E功3×0.15+E功4×0.15+E功5×0.15+E功6×0.15 E功—城市公园绿地功能性评价分值; E功1—使用性评价分值; E功2—服务型评价分值; E功3—使用性评价分值 E功4—可达性评价分值 E功5—开放性评价分值; E功6—安全性评价分值; 21.城市公园绿地景观性评价值

E景=E景1×0.25+E景2×0.25+E景3×0.25+E景4×0.25 E景—城市公园绿地景观性评价值; E景1—景观特色评价分值; E景2—施工工艺评价分值; E景3—养护管理评价分值: E景4—植物材料应用评价分值; 22.城市公园绿地文化性评价值 E文=E文1×0.5+E文2×0.5 E文—城市公园绿地文化性评价值; E文1—文化的保护评价分值; E文2—文化的继承评价分值; 23.城市道路绿化评价值

E道=E道1×0.4+E道2×0.4+E道3×0.2 E道—城市道路绿化评价值; E道1—植物出料应用评价分值 E道2—养护管理评价分值; E道3—景观特色评价分值; 24.公园规范化率

计算方法:公园规范化率(%)=规范管理的公园数量(个)/公园总数量(个)×100% 25.古树名木保护率 计算方法:古树名木保护率(%)=建档并存活的古树名木数量(株)/古树名木总数量(株)×100% 26.节约型绿地建设率

计算方法:节约型绿地建设率(%)=应用节约型园林技术的公园绿地和道路绿地面积之和(h㎡)/公园绿地和道路绿地总面积(h㎡)×100% 27.生物防治推广率

计算方法:生物防治推广率(%)=采用了生物防治技术的公园绿地和道路绿地面积之和(h㎡)/公园绿地和道路绿地总面积(h㎡)×100% 28.公园绿地应急避险场所实施率

计算方法:公园绿地应急避险场所实施率(%)=已建成应急避险场所的公园绿地数量(个)/规划要求设置应急避险场所的公园绿地数量(个)×100% 29.水体岸线自然化率

计算方法:水体岸线自然化率(%)=符合自然岸线要求的水体岸线长度(km)/水体岸线总长度(km)×100% 30.地表水Ⅳ类及以上水体比率

计算方法:地表水Ⅳ类及以上水体比率(%)=地表水体中达到和优于Ⅳ类标准的监测断面数量/地表水体监测断面总数×100% 31.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LAeq=ΣLAeqi/n LAeq—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

LAeqi—第i网络监测点测得的等效声级 32.城市热岛效应强度

城市热岛效应强度(℃)=建成区气温的平局值(℃)-建成区周边区域气温的平均值(℃)33.本地木本植物指数

计算方法:本地木本植物指数=本地木本植物物种数(种)/木本植物物种总数(种)34.供热计量收费比例

供热计量收费比例指建成区内实施供热计量收费的住宅建筑面积占集中供热住宅总建筑面积的比例。

计算方法:供热计量收费比例(%)=实施供热计量收费的住宅建筑面积(平方米)/集中供热住宅总建筑面积(平方米)×100% 35.节能建筑比例

节能建筑比例指建成区内符合节能设计标准的建筑面积占建成区内总建筑面积的比例。计算方法:节能建筑比例(%)=建成区内符合节能设计标准的建筑面积(平方米)/建成区内建筑总面积(平方米)×100% 36.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

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指可再生能源在城市能源结构中所占比例。可再生能源是指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

计算方法: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可再生能源使用量(吨标准煤)/城市能源消费总量(吨标准煤)×100% 37.单位GDP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千克/万元)单位GDP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指创造单位国内生产总值所排放的工业固体废物量。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指企业将所产生的固体废物排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场所以外的量。不包括矿山开采的剥离废石和掘进废石(煤矸石和呈酸性或碱性的废石除外)。

计算方法:单位GDP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千克/万元)=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千克)/国内生产总值(万元)

38.城市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

城市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指城市工业废水排放达标量占城市工业废水排放量的百分比。计算方法:城市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城市工业废水排放达标量(万吨)/城市工业废水排放量(万吨)×100% 39.城市再生水利用率

城市再生水利用率指城市污水再生利用量与城市污水排放量的比率。

计算方法:城市再生水利用率(%)=城市污水再生利用量(万吨)/城市污水排放量(万吨)×100% 40.城市容貌评价值

E容=E容1×0.3+E容2×0.3+E容3×0.2+E容4×0.2 E容—城市容貌评价值; E容1—公共场所评价分值;

E容2—广告设施与标识评价分值; E容3—公共设施评价分值; E容4—城市照明评价分值; 41.城市管网水检验项目合格率

计算方法:城市管网水检验项目合格率(%)=城市管网水检验合格的项目数量(项)/城市管网水检验的项目数量(项)×100% 42.城市污水处理率

计算方法:城市污水处理率(%)=经过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且达到排放标准的污水量(万吨)/城市污水排放总量(万吨)×100% 43.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计算方法: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采用无害化处理的城市生活垃圾数量(万 吨)/城市生活垃圾产生的总量(万吨)×100% 44.城市道路完好率

计算方法:城市道路完好率(%)=城市道路完好面积(㎡)/城市道路总面积(㎡)×100% 45.林荫路推广率

林荫路推广率指城市达到林荫路标准的人行道、自行车道长度占人行道、自行车道总长度的百分比。林荫路指绿化覆盖率达到90%以上的人行道、自行车道。

计算方法:林荫路推广率(%)=达到林荫路标准的人行道、自行车道长度(km)/人行道、自行车道总长度(km)×100% 46.绿色交通出行分担率

绿色交通出行分担率指步行、自行车和公共交通出行的总人次占城市出行总人次的百分比。计算方法:绿色交通出行分担率(%)=(步行交通出行人次+自行车交通出行人次+公共交通出行人次)(万人)/城市出行总人次(万人)×100% 47.住房保障率

住房保障率指累计实施住房保障户数占累计已申请登记应保障户数的比重。住房保障包括货币保障和住房实物保障。住房实物保障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

计算方法:住房保障率(%)=已保障户数(户)/已申请登记应保障户数(户)×100% 48.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完成率

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完成率指实际新开工保障性住房的套数占计划新开工保障性住房套数的比重。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房。

计算方法: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完成率(%)=当年实际新开工保障性住房套数(套)/当年计划新开工各类保障性住房套数(套)×100% 49.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率

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率指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三项保险全部参加的职工人数占应参保职工人数的比率。

计算方法: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率(%)=三项保险全部参加的职工人数(万人)/应参保职工人数(万人)×100%

第三篇:城管局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汇报

文章标题:城管局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汇报

各位领导:

自7月25日全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动员大会以来,我局按照**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方案,结合自身工作职责,于8月12日召开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动员大会,细化目标,明确责任,对创建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动员,确保创建成作落到实处,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统筹协调

为保证我局创建工作有序推进,成立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各位副局长(支队长)任副局长,局属各科室,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环境卫生及文明工地管理组,市容市貌整治组,市政设施管理组,公交秩序整治组,环境保护组,拆违组和后勤保障7个工作组,专门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和创建工作的实施,为形成组织有序、保障有力、上下联动、全员参与的创建工作机制提供有力保障。同时,领导小组根据各相关职能科(室)、支队,局属各企事业单位工作职能,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相互协调,共同配合,努力推进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

二、细化目标、明确分工

根据**市创建“国完园林城市”工作方案,《中共**市委督查室**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分解下达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任务的通知》(遵市督字[202_]19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下达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迎检准备工作整改任务的通知》(办发[202_]50号)要求,我局于8月10日专门召开了局办公会,专题就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并根据分解下达的任务和整改工作要求,制定了《**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迎检方案》,并积极主动与省建设厅、国家建设部联系,制定检查日程,活动安排,并协调相关部门提供基础资料等工作。下发了《**市城市管理局关第分解下达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任务的通知》(遵城管[202_]278号)和《**市城管局关于分解下达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迎检准备工作整改任务的通知》(遵城管[202_]296号),再次细化目标,明确时限,分解任务,确保创建工作有效推进。

同时,在8月12日我局召开了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动员会上,印发了工作方案,分别与两城区、**县城管局,局属各科室、支队、各企事业单位签定了目标责任书,各相关单位作了表态性发言,为推动创建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在拆违工作方面,市拆违办专门制定了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拆违工作方案,按照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总体要求,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调查取证阶段,时间为202_年8月20日至9月15日,第二阶段为实施阶段,时间为202_年9月15日至10月30日,目前,各相关单位正积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城区内主次干道,公共场所和重点区域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违法违章建筑进行查证和拆除。

三、强化措施,整体推进

按照创建标准及要求,我局根据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方案积极搞好迎检对接工作,根据创建的标准,准备相关基础资料到建设部联系,请专家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申报资料等有关基础资料进行了完善补充,为确保创建工作取得成功,我局专门请省建设厅园林管理处负责人到我市对迎检工作进行预检,特别对迎检标准和迎检中应值得注意事项进行检查。同时,按照迎检工作要求,制定了迎检工作方案,完成了迎检线路的选定。

在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拟定了《**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一是加大对城区内主次干道、休闲广场、风景旅游景点、小街小巷、城郊结合部的环境卫生整治力度;二是督促城区主干道必须定时清扫、洒水、保洁,垃圾日产日清;三是垃圾运输车辆实行封闭清运,严禁沿街洒漏;四是垃圾转运站、各种垃圾容器等公共卫生设施必须保持完好、整洁,果皮箱必须每日定时消毒清洗,并及时清洁地面垃圾渗漏液;五是加强公共厕所保持地面、坑位、门窗、四壁的整洁卫生管理,便槽池、管眼畅通,不得有蝇蛆、尿碱、剧臭;六是加强城区内河道水面漂浮物、边沟、河岸、堡坎等打捞、清扫、保洁工作,杜绝两侧排污沟污水外溢现象,保持沟盖板完好,河岸、河堤无垃圾,河面无漂浮物;七是加强生活垃圾无害处理厂的运行管理工作,确保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率达标和卫生填埋场正常运行;八是会同市建设局加大对以桃溪大道为主的建设工地周边环境卫生“脏、乱、差”及施工运输车辆沿街洒漏、带泥上路、乱排污水等现象巡查力度,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清理、清运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同时,由市人大刘兴国副主任牵头,于8月上旬对拟定的迎检线路的环境进行了两次检查。

同时,按傅书记在7月25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成立了中心城区“野广告”专项整治办,拟定下

第四篇: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视察报告

关于对我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进展情况的视察报告

按照市政协202_年常委会工作要点的安排,9月13日,由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在任晓峰副主席的带领下,对我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进展情况进行了视察。委员们听取了市园林局张建刚局长对

我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进展情况的总体汇报;实地视察了府东、府西街、长风东延、许坦西街、体育路、并州路等部分新建和改造道路的配套绿化工程。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_年2月,我市被国家住建部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为了巩固成果,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同年,市委、市政府提出在“十二五”期间争取进入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行列的目标;按照202_年国家住建部第二次颁布的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申报与定级评审办法和分级考核标准,市委、市政府及各有关单位特别是园林部门精心组织、全面推进,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对照新的标准,制定了《关于开展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意见》和《太原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二是修订完善了《太原市园林绿化养护技术规程》等7个标准,建立起标准化养护体系,为我市园林养护提质增效提供了重要支撑。

(二)加强园林绿化建设。园林绿化水平大幅提升,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截止202_年底,全市绿化覆盖率达到39.07%,绿地率达到34.18%,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了10.66平方米,这三大指标接近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标准。全市已建成综合性公园31个、分类公园11个、带状公园4个、街头游园104个、社区游园42个、街旁绿地47块。碑林公园跨入省内唯一的五星级公园,迎泽公园、动物园、文瀛公园、玉门河公园、漪汾公园成功创建省四星级公园,公园已成为老百姓休闲、健身、娱乐的好去处。今年,为配合城市大规模建设,强力推进新建和改造道路绿化配套工程,高标准科学种植,坚持生态、文化、景观相结合的原则,一次成林、一次成景、一次成活,疏密合理,错落有致,省会城市形象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大力推进生态建设。202_年集中供热扩网2785平方米,202_年集中供热新增扩网202_万平方米,燃煤总量大幅减少;开工建设了高水准垃圾发电厂,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全力推进污水处理工作(截止202_年底,污水处理率为85.25%,申报标准为90%以上),逐步实现雨污分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202_年开工建设汾河南延三期工程,大力推进西山生态绿化、东山人文科技生态区工程和晋阳湖等生态景观建设,全力加快生态建设。

委员们对我市近年来在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中付出的努力,取得的成效予以充分肯定。但对照国家住建部第二次颁发的生态园林城市标准,我市创建工作还任重道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照标准,差距仍然较大。

1、五项申报条件中有两项条件尚不具备。一是未获得“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二是北方采暖地区城市,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收费比例未达到40%。

2、七项否决项中有5项尚未达到规定标准:建成区绿地率、城市污水处理率、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林荫路推广率等距规定标准还有一定差距。

3、基础指标64项、分类指标27项与规定标准也有较大差距,包括有综合管理、绿地建设、建设管控、生态环境、节能减排、市政设施、人居环境、社会保障等。

(二)组织协调力度尚需进一步加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是一项涉及范围广泛的社会系统工程,仅从各类考核指标来看,涉及市、区(县)两级的20多个单位和部门,但目前主要由园林部门在推动和开展工作,其它相关部门和单位还没有将其列为自己的主要工作任务,主动性不强,没有形成合力。

(三)依法治绿的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由于我市绿地执法审批和处罚相分离,对于肆意毁绿的违法行为,不能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依法处理,客观上形成了监督与处罚中的漏洞与盲区,加之我市现执行的法规、规章对毁绿行为处罚偏低,尚不足以震慑违法毁绿行为。

(四)城市景观绿化品位有待提升。从整体来看,城市景观绿化及公园规划设计质量和品位不够高,特色亮点不明显,景观雷同现象较多,部分居住地区单位和主次干道绿化面积不足,城乡结合部的绿化比较薄弱,大绿化的理念尚未在我市形成。

(五)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宣传力度不够。从202_年获得园林城市称号后,我市就开始了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工作。但对于这项工作的开展,媒体的宣传力度不够,市民的知晓度不高,是影响工作推进和全民参与意识不强的重要原因。

三、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一流省会城市要有一流的生态做支撑

。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建设一流省会城市和“美丽太原”的重要内容,关系全市人民的切身利益。全市上下一定要提高认识,坚定信心,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建议必须强化组织领导,制定目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司其职,紧密配合,齐抓共管,奋力攻坚,采取有效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全面推进创建

工作。

(二)强化绿地系统规划实施。园林绿化是城市的灵魂,体现了城市的品位,承载着一个城市的人文理念,要结合我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对照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对我市现有绿地系统规划进行修编,突出风格,体现特色,加紧制定出高起点、可操作性强的新的《太原市绿地系统规划》,依法报批后严格遵照执行。

(三)加大依法毁绿、缺绿的查处力度。建议由市政府牵头,从推进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实际出发,组织城管执法局和园林局认真研究,理顺执法体制,以真正解决绿化执法审批和处罚相分离,改变“看得见的不能处理,能处理的看不见”的现象,加大处罚力度,真正达到依法治绿,震慑违法违规行为。

(四)强化精品意识,进一步提升城市景观品位。一方面应邀请国内、国际一流的园林绿化设计公司参与我市的园林规划建设,同时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不断提高我市园林科研能力和园林队伍自身素质,努力打造一流省会城市的精品园林景观。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浓厚氛围。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大众媒体和基层宣传阵地,大力宣传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吸引更多的企业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和支持生态园林建设,激发全民参与热情,提高广大市民保护自身生存环境、爱护花草树木的自觉性,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行列中,推动我市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第五篇:镇江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

镇江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

镇江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市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步伐,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暂行)》和《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申报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创建目标

依托镇江固有的良好自然、生态条件和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等创建成果,科学规划,加大建设力度,细化目标,狠抓落实,力争用3—5年左右时间,全面达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创建成功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二、工作内容

充分发挥规划先导作用,修编《镇江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镇江市水体保护控制规划》等专项规划,同时强化各相关部门行业职能管理,加强城市“绿线”、“蓝线”、“紫线”和“环境污染控制排放”的管理,加强城管综合执法,通过规划控制和建设推进,统筹城市经济社会各领域与生态环境建设良性协调发展。

(一)进一步优化城市生态 1.完善“绿色图章”、“绿线”管理制度。划定的各类绿地绿线不得随意侵占,城市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配套绿化工程,必须与主体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审批、同步建设、同步验收。规划部门在核发项目施工许可证时,须有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前置性审查意见;项目竣工验收时,须有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参与。城市建设各投资主体实施的重点工程绿化规划设计方案,须经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2.加快绿化建设,改善生态环境。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修编《镇江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制定《镇江市绿线规划》。加快市域范围内各类公园、广场绿地建设,优化公共绿地服务半径,合理布局,市民出行500米可达202_平方米以上的公园绿地;加强城市分区内的道路、河道绿化,建成道路水体绿网系统;推进城市分区之间城乡一体的生态防护林、绿色景观通道建设;保护开发和利用滨江湿地资源、南山风景名胜区和宁镇山脉东部森林景观资源;不断创新老城区的各项增绿举措,增加绿量;确保各类新、改、扩建项目绿地指标达到规定要求,新建城市主干道绿化面积不少于30%,次干道不少于25%,新建居住小区绿化面积不少于30%,旧城改造不低于25%;注重各类绿地、风景区建设的功能、地域文化内涵及景观特色,经过3年的努力,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分别达到43%、38%、12平方米以上,三项主要绿化指标达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3.有效保护自然地貌、植被、水系、湿地等生态敏感区域,在城市建设中融入生态环保理念,保证建成区新建、改造的道路广场用地中透水面积比重≥70%。

4.开展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对市域范围内植物种类进行普查,编制《镇江市植物多样性规划》、《镇江市城市绿化树种规划》;大力推广乡土树种,确保市区本地植物指数≥0.7,综合物种指数≥0.5,生物多样性更趋丰富。

(二)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

1.保持镇江“城市山林、大江风貌”的城市地域特色,保护三山风景区、南山风景区等自然生态资源,对西津渡历史文化街区实行重点保护,传承历史文化,形成独特的城市自然、人文景观。利用“南山北水”的特色地貌,科学布局城市建筑和绿地,使城市具有良好的气流循环,确保热岛效应程度≤3℃。

2.通过严格管理废气排放源、推广清洁能源、实施工程治理等措施,努力控制工业废气、机动车尾气、扬尘及饮食服务业的废气排放总量和浓度,确保空气污染指数≤100的天数每年大于300天。

3.加强水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完善污水管网建设,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和处理质量。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确保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城市管网水质年综合合格率100%,自来水普及率100%,实现24小时供水,城市污水处理率≥70%。

4.综合整治建筑施工噪声、交通噪声、工业噪声和社会噪声,科学设置噪声绿化隔离林带,有效控制噪声污染,确保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5dB(A)。

5.合理布局和建设垃圾处理设施,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确保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加强工业污染、农业污染的集中处置能力,努力发展垃圾综合利用,变废为宝,最大限度减少对人居环境的危害。

6.大力推广建筑节能、节水技术,推广应用低能耗环保建筑材料。提倡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制定《镇江市建设节约型园林绿地的指导意见》,加强园林绿化科研和新技术、新成果的推广应用。

7.广泛发动全社会参与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对涉及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重大决策和开发建设项目,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对市民、学生的宣传教育,培养广大市民在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中的主人翁意识。开展生态市、生态示范区、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环境友好型企业和机关等丰富多彩的生态创建活动,确保公众对城市生态园林环境满意度≥90%。

(三)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

1.完善道路、供排水、供电、供气、通讯等各项城市基础设施,无重大基础设施事故。

2.加快已确定电网项目的建设,确保电网项目按时投运,为城市发展提供可靠电力。根据电网发展规划和负荷预测,紧贴城市发展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进展,科学滚动调整城市输、配电设施规模。

3.完善城市公共卫生设施,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共卫生急救体系,在医疗机构、预防保健、卫生监督、应急救援、社区卫生服务等方面建成较完善的体系。编制《镇江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展建设规划》,加强新扩建城区空白点建设,调整中心站点设置,合理划分服务区域,确保全覆盖。明确社区卫生相关政策,增加投入扶持力度,解决制约发展的核心问题。建立起覆盖全市各地的交通事故抢救绿色通道,确保事故伤者在第一时间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4.建设与完善文化、体育等各种娱乐和休闲锻炼设施,推进图书馆、文化馆(室)达标工作,开展各类公益性文化活动,形成稳定的运营机制。

5.建立高效协作、协调发展的综合交通体系,加强城市交通管理,有效缓解行路难、停车难问题。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网络,合理组织交通,加大交通整治力度,全面推行轻微事故快速处理,保障交通畅通有序,实现主干道平峰期平均车速≥40km/h。

6.确保城市道路完好率≥95%,保证交通设施完备、高效、稳定,确保城市交通系统运行高效。开展城市畅通工程建设,落实公交优先政策,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优化公交线网,提高公交车占有率。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狠抓落实。市有关部门将根据《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检查评分细则》,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与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各区、各部门要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要制定具体的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计划,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各项指标全部达标。

(二)多元筹措,保证投入。要将公园绿地建设和养护管理资金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在城市建设维护费安排中,要加大对园林绿化建设项目的投入。同时,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建立有效的投融资机制,积极探索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引导鼓励全社会参与生态园林城市建设,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

(三)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市各新闻单位要运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市民、社会各界主动参与生态建设和积极保护城市生态环境的意识,充分调动和激发全社会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形成全民重视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组织保障

为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各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和市各有关部门都要认真对照创建标准,密切配合、落实措施、扎实工作、确保分解任务的完成(任务分解另行发文)。市园林局作为牵头部门,要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做好综合协调和服务工作,保证创建工作有序推进。要对创建工作抓好督查推进,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协调研究解决,切实有效地把创建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初中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汇报(范文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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