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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驾驶员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编辑:梦里花落 识别码:14-696535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9-16 03:19:03 来源:网络

第一篇:校车驾驶员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校车驾驶员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落实安全责任制,进一步提高抓好交通安全工作的自觉性,增强师生交通法律观念和安全意识,保障师生出行安全,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严格专用校车驾驶员准入制度,对所监管的专用校车驾驶员每学期组织一次考评,配合市交警大队、教育局组织好校车驾驶员年度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驾驶员是否具有驾驶专用校车资格的重要依据。对已经取消校车驾驶员资格的,不再准许其驾驶专用校车接送学生。

2、加强专用校车的安全管理,严格控制专用校车超员运营行为,禁止病车运行等违章行为,认真落实教师跟车制度,确保将学生安全送到目的地。坚决杜绝大雪、冰冻、大雾、暴雨等恶劣天气状况下用校车接送学生。

8、积极组织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师生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无违规驾驶机动车辆和乘坐非客运车行为。

9、制定完善交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事故发生后,应当迅速组织抢救,将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并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程序立即上报,不得瞒报、谎报或缓报。

二、奖惩

1、本责任书规定的责任目标,作为评选交通安全先进单位的重要依据。

2、对在交通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3、实行交通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对发生交通安全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年内不评先进、不授予任何荣誉称号;对责任人不评优、不晋级、不提拔使用。

4、对履行责任书不力,交通安全工作差,发生交通事故的单位,根据情况给予以下处罚:(1)通报批评。(2)取消交通安全学校评优资格。(3)对造成事故的,视情节轻重,分别追究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领导责任、法律责任。

三、附则

1、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责任书执行期间,如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变动,由接任者继续履行。

2、本责任书执行情况由中心学校负责检查、考核。

3、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中心学校和责任单位各一份。学校负责人:

校车驾驶员:

第二篇:校车驾驶员安全目标责任书(范文)

芝芳学校校车驾驶员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了加强校车管理,保证校车安全正点接送幼儿上下车,规范校车的运营管理,同时增强驾驶员的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能力的责任心,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提高驾驶员技术业务服务水平,提升整体综合素质,确保以质量求生存,以服务为发展,服务于社会,让政府放心,领导满意、群众实惠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校车驾驶员队伍,现与各驾驶员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内容如下:

1、驾驶员必须遵纪守法,遵守公司相关劳动纪律、规章制度。

2、驾驶员必须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不准借故拖延影响全面工作,未经批准不得使用车辆。

3、驾驶员必须按行车路线安全行驶,保证安全正点的接送学生,配合好配送人员的工作。

4、驾驶员广为责任细则:

① 驾驶员要注意车辆的保养,保持车辆清洁车况良好,节约油料材料。

② 每天认真作好记录,行驶时不准接听电话、吸烟、搭乘闲杂人员。

③ 要关心爱护学生,对学生要热心、耐心、细心、说话要文明。

④ 出车前检查车辆的水、电、油等性能,发现故障及时修理。⑤ 如发生交通事故,需立即报警,报告学校领导,不得逃离现场,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

⑥ 收车后要打扫车辆内外卫生,检查车辆有无异常情况,有故障及时修理,不能影响第二天的工作。

⑦ 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学习,学习管理制度、交通法规和驾驶员专业知识,同时积极完成学校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责任人签字: 日期:

南路上阵

第三篇:校车驾驶员安全责任书

校车驾驶员安全责任书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教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学校与校车驾驶员签定校车驾驶员安全责任书如下:

1、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工作标准,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2、努力学习专业技术,熟悉掌握车辆的技术性能,精通本职业务;认真学习交通法规,做到安全行车,优质服务。

3、具备崇高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文明素质,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时刻维护学校的良好形象和声誉。

4、遵纪守法,服从领导,团结同事,爱护车辆,爱护公共财物。

5、负责随车物资、工具等的保管和使用。认真保管车辆的牌照、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6、行车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第一时间向110报案,并与学校取得联系协助处理,救助伤患人员。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学校报告。

7、驾驶员应做到诚实守信,表里如一,实事求是,如有伪造、报假单据者,一经查出,按原单据数额处以相应的罚款,并按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8、严禁酒后开车;严禁私自用车;严禁私自将车交与他人或与他人换车驾驶;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私自改变行车路线。

9、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驾驶证。

10、不准把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不准驾驶与驾驶证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年检不合格的,不准驾驶车辆。

11、严禁酒后驾驶车辆;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

12、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不准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者有其他妨碍行车的行为。

13、违规与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造成损失的,一切责任由校车驾驶员自负,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1)无证驾驶。

(2)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未经许可私自出车。

14、严格执行并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15、除做好本职工作外,接受学校安排的其它工作。驾驶员工作流程及要求:

出车前:

1、检查各种证件,证件齐备才出车。

2、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检修。

3、冬天要先预热车辆。

4、准时发车。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行驶途中:

1、校车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80公里。司机有权拒绝违反交通规则的行驶路线。

2、在校内行驶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10公里。

3、应按规定时间准时到达各接送点,若提前到达应确定人员已全部上车,否则需等候至规定时间方可开车。

4、到达接送点,车辆停稳后方可开门;人员没有坐稳系好安全带、车门没有关好,不准行驶。人员下车时,切勿将车停在危险处。

收车后:

1、检查车内是否有乘车人员遗留的物品。

2、清扫、消毒车箱,擦洗车辆外部,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卫生。

3、检查存油量,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

4、发现故障要立即检修,不能自行检修的,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未经批准不允许私自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

5、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否则后果自负。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校车驾驶员双方各执一份。

学校(章):

校长(签字):

校车驾驶员(签字):

年 月

第四篇:校车驾驶员安全责任书

校车驾驶员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教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学校与校车驾驶员签定校车驾驶员安全目标责任书如下:

1、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工作标准,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2、努力学习专业技术,熟悉掌握车辆的技术性能,精通本职业务;认真学习交通法规,做到安全行车,优质服务。

3、具备崇高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文明素质,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时刻维护学校的良好形象和声誉。

4、遵纪守法,服从领导,团结同事,爱护车辆,爱护公共财物。

5、负责随车物资、工具等的保管和使用。认真保管车辆的牌照、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6、行车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第一时间向110报案,并与学校取得联系协助处理,救助伤患人员。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学校报告。

7、驾驶员应做到诚实守信,表里如一,实事求是,如有伪造、报假单据者,一经查出,按原单据数额处以相应的罚款,并按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8、严禁酒后开车;严禁私自用车;严禁私自将车交与他人或与他人换车驾驶;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私自改变行车路线。

9、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驾驶证。

10、不准把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不准驾驶与驾驶证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年检不合格的,不准驾驶车辆。

11、严禁酒后驾驶车辆;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

12、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不准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者有其他妨碍行车的行为。

13、违规与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造成损失的,一切责任由校车驾驶员自负,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1)无证驾驶。

(2)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未经许可私自出车。

14、严格执行并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15、除做好本职工作外,接受学校安排的其它工作。驾驶员工作流程及要求:

出车前:

1、检查各种证件,证件齐备才出车。

2、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检修。

3、冬天要先预热车辆。

4、准时发车。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行驶途中:

1、校车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70公里。司机有权拒绝违反交通规则的行驶路线。

2、在校内行驶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5公里。

3、应按规定时间准时到达各接送点,若提前到达应确定人员已全部上车,否则需等候至规定时间方可开车。

4、到达接送点,车辆停稳后方可开门;人员没有坐稳系好安全带、车门没有关好,不准行驶。人员下车时,切勿将车停在危险处。

收车后:

1、检查车内是否有乘车人员遗留的物品。

2、清扫、消毒车箱,擦洗车辆外部,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卫生。

3、检查存油量,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

4、发现故障要立即检修,不能自行检修的,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未经批准不允许私自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

5、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否则后果自负。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校车驾驶员双方各执一份。

学校(章):

校长(签字):

校车驾驶员(签字):

年 月 日

第五篇:校车驾驶员安全责任书

岐山小学校车驾驶员安全责任书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教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学校与校车驾驶员签定校车驾驶员安全责任书如下:

1、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工作标准,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6、行车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第一时间向110报案,并与学校取得联系协助处理,救助伤患人员。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学校报告。

7、驾驶员应做到诚实守信,表里如一,实事求是,如有伪造、报假单据者,一经查出,按原单据数额处以相应的罚款,并按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9、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驾驶证。

10、不准把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不准驾驶与驾驶证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年检不合格的,不准驾驶车辆。

11、严禁酒后驾驶车辆;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

12、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不准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者有其他妨碍行车的行为。

14、严格执行并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驾驶员工作流程及要求:

出车前:

1、检查各种证件,证件齐备才出车。

2、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检修。

3、冬天要先预热车辆。

4、准时发车。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行驶途中:

1、校车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80公里。司机有权拒绝违反交通规则的行驶路线。

2、在校内行驶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10公里。

3、应按规定时间准时到达各接送点,若提前到达应确定人员已全部上车,否则需等候至规定时间方可开车。

4、到达接送点,车辆停稳后方可开门;人员没有坐稳系好安全带、车门没有关好,不准行驶。人员下车时,切勿将车停在危险处。

收车后:

1、检查车内是否有乘车人员遗留的物品。

2、清扫、消毒车箱,擦洗车辆外部,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卫生。

3、检查存油量,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

4、进行车辆的保养,检查车况(详见《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发现故障要立即检修,不能自行检修的,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未经批准不允许私自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

5、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否则后果自负。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校车驾驶员双方各执一份。

学校(章): 校车司机(签字)年 月 日

校车驾驶员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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