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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
编辑:夜色微凉 识别码:14-718026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9-27 14:16:38 来源:网络

第一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

摘要:为进一步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统筹城乡共同发展,中央于2013就已经要求用5年时间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但确权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不易进行。对此,本文分析了确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探讨了相关解决办法。

关键词:土地承包经营;确权;勘测

一、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现状

随着广大农村经济的改革和发展,关于土地权益的经济纠纷也越来越多,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亟待进行。目前的土地经营承包权确权工作是将农村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利于土地有序流转。农村土地确权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保障农民权益有重要意义。2013年、2014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强调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山东、四川、安徽三省及其他省市的27个县作为试点地区,截至2015年,开展试点的县市达到2000个左右,村庄达到20万,土地面积达2200多万公顷。但这仅仅占我国数十亿亩土地中的一部分,土地确权工作已然任重道远。

二、目前土地确权所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目前我国农村以种植业或养殖业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大多数是中老年人,文化水平普遍较低;此外,很多农村地区的土地归属并没有明确证书文件,宗地确定较为困难。并且某些地区地形复杂,再加上土地肥力差距等,都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带来很多困难,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

1、土地调绘与勘测问题。土地面积大小的勘测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因此勘测时一定要公平精确。很多土地划分进度迟滞的情况便是因为农民对测量结果不满意。这就要求基层国土部门工作人员要保证划分工作的精准公正。但目前很多地区由于经费不足,设备落后,工作人员技术不过关等原因,测量方式与测量工具落后,仅仅用皮尺粗略测量,甚至有些偏远地区直接用步长测量。

2、农民配合程度不足。大多数农民文化水平不高,对土地确权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甚至认为确权会带来利益损害。究其原因是当地相关部门宣传工作与思想工作不到位,在确权工作进行之前没有做好准备工作。

3、土地纠纷繁多。我国土地承包经营责任制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是大量长期存在的,以广东省云安县某乡镇为例,土地流转率高达73%。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很多土地流转是私自流转,没有合同和登记过程等,再加上历史遗留问题,确权时土地纠纷繁多,使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开展困难。

4、缺乏相关信息系统与数据库。由于年限较长,国土部门驻地搬迁等原因,很多地区的土地归属缺乏相关证明材料,无案可寻。很多农民无法证明自己的庄稼是长在自己地上的。由于纸质档案容易丢失,所以在对土地登记造册的同时,要建立相应的数据库存储土地登记信息。

三、针对上述问题的解决途径

土地测量的精确公正是土地经营承包权确权工作顺利进行的基本保障,所以本文首先探讨了技术层面上针对土地测量问题的解决办法,同时也从其他方面对相关问题的解决办法进行了简单研究。

1、技术层面

①提高土地勘测人员的素质与技术。勘测人员是确权工作的基础,为保障确权工作能够按期进行,基层工作人员必须素质够高,技术过关,熟悉诸如全站仪等测量仪器的使用,同时也要熟悉测量工作流程。相关部门在必要时可以将勘测工作外包给专业的测绘公司。

②无人机遥感技术与ArcGIS等先进技术与仪器的应用。无人机遥感技术作为航空摄影测量的补充,其灵活性、实时有效性都很适用于土地勘测工作。且其数据准确,精度高,成本低,可以在土地确权时大量使用。当采用实测方式成本过高或者勘测条件较为苛刻时,可以采用图解法等多种方法组合,与ArcGIS结合,既保证勘测精度又能大大减少勘测成本。

③对勘测数据进行数字化管理。在入村调绘与勘测之前建立相关数据库,以便在进行勘测时将数据实时存储在数据库中,防IUV为造假或篡改数据,保证公平性。建立的数据库还可以防止档案丢失,为以后的纠纷提供查询依据。

2、政策层面

土地确权过程大致可以分为五个阶段:组织宣传培训、技术资料准备、入村测绘与勘测、村民议事与公示、登记办证存档,其中每―个阶段都需要相关的政策支持。

①组织宣传培训。相关领导小组要制定完善的工作机制和计划。对各级工作组加强培训,加大确权政策在村民间的宣传力度,设立专门的咨询机构,专门为农民们消除疑虑。同时做好农民的思想工作,调动广大村民的积极性,主动参与。这是解决农民配合程度不足问题的关键所在。

②技术资料准备。针对相关土地证明资料不足等问题,在调绘勘测之前需要大量搜集国土二调资料、农村土地承包信息等原始资料,并对其进行处理,制作勘测工作底图并编号;对收集到的承包合同、登记簿等进行整理归类并录入数据库。

③调绘与勘测。在领导小组及村民代表等的监督下进行精确测量,选用正确的测量方式和仪器工具,确保勘测结果能够被村民接受。关于调绘与勘测方面,主要是技术问题,政策上相关部门要保障勘测经费的充足,或者将勘测工作外包给专业的测绘公司。

④村民议事与公示。将勘测结果通过召开村民大会等形式向村民进行周期性公示,以保证确权结果得到村民认可。但很多纠纷常常在这一阶段出现,在公示之前要完善矛盾调解处理机制,健全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对争议区合理划定,同时要保留仲裁资料。争议解决后通将成果入?欤?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的调查与确认工作。

⑤登记、颁证与存档。这一阶段工作较为简单,确保工作的准确性即可,不仅要将相关合同契约和证书等进行整理、归档,建立档案体系,还要将勘测时获得的数据图纸等存档,这里所提的存档是指除了纸质档案之外,还要完善信息系统与数据库的建立。

总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对促进我国城乡同步发展意义重大,本文简单介绍了土地确权现状,强调我国土地确权工作已然任重道远。虽然已有大量试点工作,但我国土地确权工作依然存在种种问题,对此本文分析了目前土地确权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针对这些问题,从技术层面和政策层面分别探讨了相关的解决办法,为以后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提供借鉴。

第二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存在的问题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存在的问题

当前农村土地管理产权状况复杂、承包关系不清、权属争议较多等现象突出,引发了一些不安定因素,阻碍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归纳起来,农村土地确权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承包地确权基础不牢。1999年二轮土地承包中,少数村干部对承包政策操作不规范,落实不到位,村民之间,集体与个人之间土地遗留问题关系错综复杂,权属信息不明确;致使部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没有及时分发到户,出现“有地无证、有证无地、一地多证、一证多地、无地无证”等现象,给当前确权工作增加了难度。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带来纠纷不少。农村部分土地多轮流转、建设用地占用农田、农转非以及婚丧嫁娶分户等人口变动而土地未动、农户间互换田块、地力肥瘦折扣面积,有的地方农民约定以村为单位,三五年对承包地做一次调整,导致实际土地承包经营状况与1999年确权发证的情况不相吻合,在2003年3月《农村土地承包法》颁布实施前实行“增人增地、减人减地”政策,实施以后又有“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30年承包期甚至更长时间不变的政策,难解现实需求。尤其是2000年前后,面上抓结构调整、发展黄烟生产压任务等原因,村里抽出一部分土地用于发展经济作物,致使被抽地户人的承包地面积“人为缩水”,而原承包合同没有变更,现在确权却以二轮自延包为基础,村民手里拿着合同和土地证,现在到户确认一看土地少了,群众就不同意,拒绝签字,有的并打市长热线、写人民来信。再是农民自行开荒耕地,需要确定“新增”土地的承包权属对象等引发的土地纠纷问题相对突出,协调利益难度大。

3、农民的心理因素不能忽略。一是部分村民希望通过确权颁证弥补减损的土地面积,原来一直没有解决的问题想得到解决。二是部分村民实际种植土地面积大于登记面积,希望借助新一轮确权登记增加惠农补贴。同时,也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借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大讲土地私有化,侵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利益。

4、现行法律的问题。现行《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期限为30年,《经营权证管理办法》规定,重新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承包期限应符合《土地承包法》的规定,严禁借机调整土地。因此,哪怕是“大稳定、小调整”也与现行法律相违背。中央1号文件也明确提出“抓紧研究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具体实现形式,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因此,在相关法律制度完善之前,农村土地承包实行长久不变,存在法律上的障碍。

5、实际执行有难度。从我镇十几年土地承包实际来看,三五年一小调整的村规民约,比较符合人口自然增长的实际需要,容易被农民接受。农民对“长久不变”政策内涵难理解,是仅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体制长久不变?还是包括承包地面积与具体地块也长久不变?有的干部认为:“如果实行承包面积和地块长久不变,以后新增人口长久分不到承包地,这不利于农村社会稳定,政策执行起来也有很大难度。”

要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的措施

(一)加强对完善土地管理制度和政策的培训。培训的内容除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外,对登记规则、档案管理与登记业务操作规程也应加强培训,减少广大干部对确权工作的畏难情绪。

(二)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让农民“经自己手,确自家权”。高度重视政策宣传工作,让“为什么确权、怎么确权”家喻户晓,增强农民支持和参与确权的主动性。坚持走群众路线,听民情、顺民意、集民智、解民忧。对于确权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回避,不包办,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依法保障农民的合法利益。可以采用听证辩论会的形式,各村自己开村民会决定有争议的地块是不是该确权。

(三)完善矛盾调处机制,健全基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尊重历史、注重现实,从源头加强土地调查情况,客观、公正地处理好各类土地权属。对纠纷难解的田块可区别对待,划定争议区。对近期难以解决的土地承包纠纷,暂按现状划定争议区,查清争议区的位置、面积、形成原因,并登记造册、记录在案,待争议化解后再进行确认、公示和登记。再是加强引导疏通,畅通信访、调解、诉讼渠道妥善化解矛盾,建立土地权属纠纷证据的调查、收集、判断和保存制度,让每一起纠纷的处理,有真实、可靠的依据。

(四)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省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对二轮土地承包以来已经建立登记簿的,要依据上述规定进一步健全、充实完善承包地块的面积、四至、地类和空间位置;对还未建立登记簿的,要在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证书的基础上,结合本次确认的承包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等登记信息,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

(五)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注销和颁证登记。在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的基础上,适时开展土地承包合同变更、解除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注销等工作。创新确权确地、确权确股不确地、确权确利、确权入股等多种方式,推动确权工作取得实效。

第三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问题及对策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 贵阳市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从2012年开展试点工作,2013年全市整体推进,计划2015年全面完成。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发现工作难度大,问题多,尽管市级方案梳理出若干“需要妥善处理若干问题”,但在实际工作中还是遇到一些难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在依法依规的原则上化解,本文拟将贵阳市开展本项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对策,提供给正在推进此项工作的各级政府部门借鉴参考。

[关键词]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问题对策;贵阳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既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务,是事关农村长远发展、关系亿万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也是极为艰巨复杂的工作。贵阳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按照国家、省有关部署,结合本地实际,以“还权赋能”为核心,以维护农民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确保稳定、实事求是、尊重历史、依法规范、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循“先易后难、稳妥推进”的方式,于2012年在花溪区、息烽县、乌当区、白云区启动试点,2013年全面推开整市推进,计划2015年全面完成,颁证率达90%以上。真正做到农村承包土地“确实权、颁铁证”。2014年3月22日,贵阳市作为典型代表参加国务院全国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座谈会并做发言。截止2014年底,全市55.6万户农户,已全部完成二轮延包档案信息和户籍信息清查录入,已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3.01万份。

1、主要做法和经验

1.1、试点先行整市有序推进。2010年,在息烽县选择两个村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调研,2011年形成《贵阳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方案》雏形,梳理出若干“需要妥善处理有关问题”。2012年初,拟定花溪区、息烽县作为贵阳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试点县,形成《贵阳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方案》(筑府发〔2012〕28号),在花溪区、息烽县全县;乌当区、白云区部分乡镇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试点工作。2013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下发了《贵阳市全面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筑府发〔2013〕29号),全面推开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成为继成都之后全国第二家整市推进的城市。

1.2、构建五大工作保障体系。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区(市、县)、乡(镇)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党委、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了主要领导亲自抓、领导干部包片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职责,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健全推进机制。建立了联席会议、季度调度会议、阶段总结会议、重大问题专题会议等四大调度机制,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三是加大经费投入。采取“上争下调、统筹兼顾”的方式,将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市、县两级财政预算,累计投入资金5000余万元。四是强化人员培训。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贵阳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调查规范》和《贵阳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档案整理规程》等业务培训1.74万人次,普训20万人次,确保县、乡、村、组有专人专职负责此项工作。五是严格督查考核。制定督查、考核、奖惩办法,严格督查。将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纳入区(县、市)和市直部门考核目标,与奖惩、绩效挂钩。

1.3、规范确权登记工作程序。实行“三四五五五”工作法,即坚持程序、方法、结果“三公开”;坚持摸底调查表、确权登记方案、勘界确权、确权发证“四公示”;坚持卫星影像数据、经营权证书、信息化系统平台、综合技术服务、工作流程“五统一”;做到确权登记通知书、二轮延包档案清查确认信息、户籍确认信息、勘界确权、承包地块图斑确认信息“五到家”;确保承包地分配、承包地边界四至登记、承包合同签订、承包地图斑印制、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五到户”。使每个过程、每项成果都由群众参与、群众认可,确保承包地面积与座落、承包合同、经营权证登记薄、经营权证书相一致。

1.4、明确规程规范确权工作。在2012年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开始之初,由市农委和[作者简介] 黎桂先(1964),女,农业经济师,学士,从事农业经济管理工作。试点县、管理信息系统设计公司共同商定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流程和各式登记表格,最终形成《贵阳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调查规范》,规范全市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市农委会同市档案局根据《农业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的意见》文件精神,共同制定了《贵阳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档案整理规程》,确保档案工作规范,避免档案工作混乱、不全、重复、返工。

1.5、深入宣传充分发动群众。一是充分利用农村广播、远教网、标语、宣传单等宣传方式,多渠道、全方位向农民广泛宣传农村土地改革政策、确权登记颁证的实际意义,宣讲确权登记颁证的规范程序,打消群众的顾虑,争取群众支持。二是充分发挥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员的作用,采取“一竿子插到底”的方式,将政策宣讲到户到人,全面提高群众知晓率。

1.6、加强调解妥善化解矛盾。为了及时就地解决好群众在确权登记中矛盾纠纷,在每个乡(镇)建立了群众站,村建立了群众工作室。同时,组织干部进村入户广泛收集农民关心的突出问题,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逐一制定具体解决方案,并充分发挥村支两委、村民议事会和村调解小组的作用,每个争议都由群众协商解决,基本实现家庭内部土地纠纷不出组,户与户土地纠纷不出村,村与村土地纠纷不出乡、不出县。

1.7、整合资源搭建信息平台。整合农经信息平台、土地流转平台等资源,搭建“贵阳农经管理信息网”,涵盖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管理系统、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系统、农业产业管理系统等三大系统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三资”管理等四大板块,实现农业农村经济的信息化管理。

2、存在问题的分析

2.1、确权工作的思想认识需要统一 一是认识还不到位。个别基层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对农村土地承包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理解不够,认识不深,影响了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落实;部分农户没有充分认识到土地确权的意义和重要性,抱着“无所谓”的态度,存在指界无人、不签字等现象;少数同志认为现阶段农民承包土地有合同、有证书,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再花费人力、物力、财力搞精确测绘和确权登记是多此一举,意义不大,导致工作积极性不高。

二是害怕影响稳定。按照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要求,要全面丈量农民承包土地,明确地块四至不清等问题,有些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一方面担心诱发原来积累的流转纠纷、土地矛盾。另一方面,由于土地利益越来越大,加上对确权登记的预期,农民更加看重土地,担心搞确权登记会激发新的农村矛盾,可能会掀起一个新增人口争要土地的高潮,增加本地信访压力。因此,对破解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纠纷还存有顾虑,认为这项工作难度大,吃力不讨好,对农村稳定和自身政绩会造成影响,抱有观望畏难情绪,存在求稳怕乱思想,导致推动力度还不够大。

2.2、历史遗留问题和政策矛盾凸显

一是历史遗留问题较多。一方面,1998年二轮延包时,按“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原则对农村土地按一轮土地情况进行延包,留下较多遗留问题,如人地不均现象日益突出;二轮延包时工作较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错误较多,四至不清现象突出;登记时漏登现象较多,突出表现为只登记一块的四至,面积却登记为多块合计,以及为逃避交公粮少登地块等。在确权工作中,农户要求对二轮延包时漏登的承包地块及现耕种地块进行登记,由于当前严格按照二轮延包档案资料进行确权登记,导致部分地块漏登较多的农户不愿参加确权工作。另一方面,二轮延包以来农户自行调地、私下流转土地等现象普遍存在,一些较大规模的土地流转打破了原有四至界限,给确权登记带来困难;农户土地撂荒、土地整治等行为导致部分承包地地界消失,改变了原先的沟、渠、路、坝,打破了村组之间的范围,进一步加大了确权工作的难度。

二是面临政策矛盾难题。一方面,二轮延包以来,农户户籍变动较大,有些农户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转为非农业户口,此次要求进行土地确权登记,但又不具备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难以处理。另一方面,农村特殊群体(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人员)登记问题突出。如有些大学生高考录取后将户口移入学校转为非农户口,毕业后又将户口迁入原村,但不能转为农业户口;有些公共服务人员被政府招聘录用后户口转为非农户口,因岗位减少失业后,户口保留在原村但属非农户口等。上述特殊群体居住在农村,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不具有承包土地的主体资格但又实际耕管和拥有承包地,如将其实际占用的土地确权登记,又与现行法规不相符合。

2.3、成果应用和政策配套亟待加强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不是一项单纯的基础业务工作,涉及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完善,涉及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涉及农村社会稳定,特别是涉及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项综合性工作。这次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投入巨大,工作成果十分宝贵,做好成果应用转化,加强后续管理工作,完善政策配套尤为重要。目前看来,一是土地确权后与之相适应的新型农业合作经营组织尚待培育。二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财产性功能尚未完全体现。亟需在下一步工作继续巩固确权颁证成果,抓好成果的充分运用,进一步探索建立土地抵押机制等土地制度改革。

3、对策和建议

3.1、深入开展宣传。做好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县乡两级是关键,工作重点在县级,前沿阵地在乡村。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基层干部真正认识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重要性,做到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自觉、工作上到位,争取广大农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积极参与;要多形式、多渠道、多层面开展宣传,充分发挥村党支部、村委会、村民议事会的作用,把政策交给农民群众,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增强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3.2、做好业务培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政策性、业务性强,各级各有关部门都要组织开展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市、县要加大对乡、村两级干部的培训力度,要针对重点和难点及时开展培训工作。各乡镇也要集中培训村、组具体操作人员。通过层层培训,使各级工作人员准确理解和把握政策界限,明确具体操作规程,掌握工作要领,提高业务能力,保证工作质量。

3.3、加强指导督促。市、县农业部门要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作为中心工作来抓,要集中力量组成专门班子,深入基层第一线调研指导工作。对基层工作中出现的矛盾纠纷,要及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和措施,对当即能够解决的矛盾纠纷,要在第一时间加以解决,对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本着依法依规和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统一制定补充规定的办法统一加以解决,确保任务完成。要着力解决好基层人手紧缺和工作经费不足等突出问题,强化工作进度,确保工作质量。各级党委、政府要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督促,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加以推广,帮助指导基层加快进度和提高质量,确保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3.4、细化政策措施。一是研究出台针对到小城镇落户人员确权的专门政策,对其集体经济组织身份认定、能否确权予以明确;二是针对农户普遍反映的二轮漏登地块,或以多块面积登记为一块地的,研究明确统一的处理意见;三是研究制定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办法,把复员军人、大学毕业回乡人员等部分特殊群体人员纳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范围,让其拥有承包主体资格;四是探索将确权登记面积与农业补贴发放、征地补偿安置挂钩的措施,进一步调动农民土地确权积极性。

3.5、完善相关配套。要开发利用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实现土地档案管理信息化,提高土地监管智能化和社会化服务水平,有效发挥土地登记成果资料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要把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与深化农村改革紧密结合,鼓励和引导土地流转,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要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结合,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造,发展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要拓展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发挥好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作用,推动农村土地经营权证抵押贷款融资,赋予农民更多的发展权和财产权;要建立农村产权综合交易平台,提供信息发布、登记备案、抵押登记、流转交易、合同鉴证等服务,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合理配置,推动城乡一体化和现代农业发展。

第四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

授 权 声 明 书

本户(户主:身份证号

码:)户口地址:因()原因,不能亲自参加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事宜,经我户全体家庭成员商议,一致决定推举:

联系电话:)

全权代表我户参加涉及我户的土地确权登记事宜,并承诺:

1、其因确权登记事项所发生的签字、手印均代表我户意见;

2、其按该项工作要求配合确权登记过程中的各项事务。

以上授权自授权书签字之日起生效。

授权人联系电话:

户主(授权人)签章:

代表人(被授权人)签章:

2014年月日

第五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简 报

第四期

南溪镇人民政府经济发展办公室编2010年9月26

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土地管理工作的要求

一、加强土地确权流转管理,保障农民权益

土地确权、流转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农村的稳定。丰台区结合地区实际,采取了确权确地、确权确利和确权确股三种形式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工作,保障了农民利益。具体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镇政府书记秦华平、镇长刘树林亲自抓,主管农村工作的副镇长贺君安直接抓,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唐群益具体抓的确权工作模式。

(二)创新土地确权流转方式。把土地确权流转与农村社区股份制改革相结合,以土地确权股份作为村集体资产量化给个人股份的基本股,凡是具有获得土地承包权资格的农民每人平均一份。确权确股后,大部分土地由村集体统一经营管理,极少部分土地仍由本村农民耕种,对于从土地种植中脱离出来的农民,经培训后由集体安置就业,对于自谋职业农民每人每月发放一定的生活补助费,标准依照本村经济水平而定,一般500元到1000元,年终再给予股份的分红。

(三)登记颁证,规范土地确权和流转管理。采取确权确地方式的农民,给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采取确权确利方式的村都与农户签订了土地确权确利协议书,并建立了合同档案,纳入合同档案规范管理,向确权确利农户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收益证》;采取确权确股方式的村,建立股权证制度,将股权证书发放到每一股东手中。

二、加强土地严格执法,确保执法拆除到位

从加强监督、完善程序、强化服务和加强教育等手段入手,对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认真查处。全镇召开了 “严格土地管理遏制新增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大会”,对全区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对非法批地、未批先用等方面的案件,特别是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或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的案件依法进行了处理。

为确保土地执法到位,实行严格的拆违责任制,明确任务,落实到社区、村。建立了镇领导督办机制与行政村结队机制、社会监督机制和百分考核机制等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并制定了“自主拆、协帮拆、强制拆”相结合的拆违模式,有力地推进了拆违工作的顺利开展。主要做法: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的作用,由村委会和居委会动员违法建设所有者自行拆除。

三、加强土地制度建设,创立管理新机制

根据城乡结合部的特点,建立了“四不为”工作机制,坚决遏制违法违规用地。

(一)筑牢“不愿为”的自律机制。加强对党员群众科学发展观教育、法制教育以及首都意识与公民道德义务教育,提高党员群众对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行为危害性的认识,树立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现代理念,增强法律意识、环境意识、资源意识和责任意识,牢固自觉抵制违法占地和违反建设行为的思想防线,为加强土地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建立健全“不必为”的保障机制。加快区域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提高各类经济组织的自我发展能力,拓宽城市居民和农民的就业、增收渠道,做好城乡一体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改善城市居民和农民的生活水平,努力消除各类经济组织和自然人对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的经济依赖。制定和落实符合区域功能定位和长远发展的产业政策和产业规划,优化产业结构和流动人口的结构。

(三)构建“不能为”的约束机制。发挥各级党组织、各级政府、自治组织的作用,明确各类主体对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行为进行监控、查处和后续利用管理方面的责任。完善对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行为的发现、信息报送和协助查处、配合管理方面的制度。通过建立街乡与执法部门两线分工负责、检查结果相互比对的定责制度,建立完整的工作责任体系和工作程序,堵塞监管漏洞,提高治理工作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有序性,从而形成行为人对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想为而“不能为”的长效约束机制。

(四)建立“不敢为”的追究机制。建立严格的土地管理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失职渎职行为的惩处力度,形成“不敢为”的威慑机制。对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或个人,在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对从事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对单位负责人或个人按党纪、政纪追究责任。对各类监管主体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监管职责,造成一定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要依纪依规追究相关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报:农委

发:各村村委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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